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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也说“性格决定命运”

  在我印象中,最早看到“性格决定命运”这一说法是在海外原创坛子里,忘了是谁说的,也忘了是针对什么说的了。

  大家可能早就听说过这句话了,而我是从2005年1月黄颜贴时才开始涉足原创的,所以我是在2005年才听说这句话的。这么晚才听说过这句话,说明我是太孤陋寡闻了。这可能是因为我自从学英语专业后就不怎么看中文小说了,到美国来了这些年,更是从来不摸中文。如果不是因为黄颜用中文码字,我肯定不会想到上网看中文小说,更不会自己也码起字来。

  所以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这句类似格言的东西是谁的名言,是什么出处,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但不管是谁说的,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话说得太绝对、太片面了。

  那时我没有跳出来对这句话做评论,因为那不关我的事。后来有人用这句话来评价里的JANE,使我很不安,但因为只是个别人,所以我也没有跳出来发言,知道一发言,就会引起争论。又因为是在海外原创,那里几个爱跟我“辩论”的人,辩风实在可怕,动不动就扯野马、扣帽子、吵架甚至骂人,跟那样的人“辩论”,完全是“降格相争”。

  自从贴起,这句话就不断出现在跟贴之中,包括博克的跟贴和原创的跟贴。这次,我觉得非跳出来说几句不可了,不光是因为这是因我写的故事而起的,也因为我从头到尾就不同意这种说法,忍无可忍。在我自己的博克里说几句,想必没有人能限制我的这份言论自由吧?

  先不说海伦的CASE,只就这句话本身来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我很反对脱离上下文,孤零零地抽出一句话,再当作一个无条件的真理来应用。很多话,当放在某个上下文里的时候,是正确的,但脱离了那个上下文,就有可能是不完全正确的,甚至是完全不正确的了。

  记得小时候,经常听父母讲文革时的笑话。父亲曾讲到“革命委员会好”这句全国各地各单位都曾挂在门口的毛主席语录,其实是这样来的:有人提到在单位建立了一个委员会,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好,因为那时讲究“踢开党委闹革命”,而且这个委员会中也有非党员,显然是不能叫“党委”的,于是来讨教毛出席,该叫个什么名。

  毛主席沉吟片刻,说:“我看还是叫‘革命委员会’好。”

  这跟我们给孩子起名时说“我看孩子还是叫‘狗剩’好”是一个句式,但这句话却被曲解成“革命委员会好”,而且当成毛主席语录在全国广为流传。

  也许“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是某个人针对某个具体事例说出来的,在那个情况下,也许是正确的,但如果我们把这句话抽离原文,单独使用,不加任何修饰限定,不加任何条件,这句话就成了SITTINGDUCK,一枪就可以打下来。

  我们当中很多人都是学理工的,可能比我这个学文的更知道这样一个道理:如果一个STATEMENT,是被当作一个公理或者定理的,而且是没有条件限制的,那我们只要能找到一个COUNTEREXAMPLE就算是驳倒了。

  我们在考试当中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题:老师给了一个说法,然后说,“如果你认为是对的,证明它;如果你认为是不对的,举出一个反证。”

  同学,一个反证就够了。

  如果你说“美国人都是白人”,那我只要找到一个美国人WHOISA黑人,就驳倒了你的这种说法,但你即使找出一万个美国白人,也不能证明你这种说法是对的,因为你这个“都”字使你的说法太绝对,百分之九十五都不能拯救你。

  如果你说的是“美国人里有很多是白人”,那我无论多么爱抬反扛,也不会跳出来反驳你;即使我自不量力地跳出来反驳你,我也永远不可能把你驳倒。

  所以我们的祖先总是说,不要把话说满,不要把话说绝,说话要中肯,要给自己留条退路。

  而“性格决定命运”这种说法,正好犯了“说得太满”“说得太绝”的毛病。我在原创看到过的另一句说得太绝对的话就是“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一看到这个“必”就胆战心惊,就替说话人捏一把汗。不过篇幅有限,这里就不探讨这句话了。

  要评论“性格决定命运”,就不能不把黄颜的名言拿出来一用:给“性格”和“命运”下个定义先。

  没有公认的定义,什么争论都是没有意义的。比如上面那个例子,你可以说我对美国人的定义就是“只有白人才是美国人”,所以我说“美国人都是白人”是正确的。对这样的定义,我们可以用政治的、地理的、历史的、人种的事实来证明你的定义不对。如果还不能说服你,可以让美国的黑人暴打你一顿:)

  但对“性格”和“命运”这样的词,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很难找到一个公认的定义,我只能就我自己的定义来谈论。

  在我看来,我们通常所说的“命运”就是某种我们无法解释、无法控制、无法改变的东西。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们解释不了,束手无策,我们就说:“命运如此了,没有办法了。”

  如果命运就是“无法解释、无法控制、无法改变”的那些东西,那我们就不能说“性格决定命运”,因为既然是“无法控制,无法改变”的,就意味着“不能被决定”,至少是不能被性格决定。

  这是从定义上驳倒你。

  当然你可以说“性格决定命运”里的“命运”指的是“一个人的现状”或者“遭遇”。如果是这个意思,那我只能说,这是一个CASEBYCASE的问题,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来决定的,性格只是其中的部分因素,究竟是多大一部分,就因人而异了。

  中国有些农村出生的女婴,一生下来就被抛弃了,我们能说是她的性格造成了她们被抛弃的命运吗?有些被抛弃的女婴,后来又被美国的夫妇收养了,我们能说是她们的性格造成了她们成为美国公民的命运吗?

  老三得白血病,英年早逝;黄颜进收审站,挨打受骂,他们的什么性格造成了他们的这个命运?

  那些被希特勒赶进集中营杀掉的犹太人,那些被广岛原子弹炸中的人,那些在文革中被批斗的人,那些在商店购物被劫匪流弹打中的人,他们的什么性格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性格决定命运”,不带任何修饰与限定,不带任何条件从句,一个反证就能驳倒,现在有这么多反证,自然是不驳而倒了。你可以举出一些例子来,证明张三或者李四的命运就是被她/他的性格决定的,但那不能证明“性格决定命运”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你得证明所有人的命运都是性格决定的,才能树立起你的理论。

  要么你就修饰限定你的说法,改成“有些人的命运是由性格决定的”。也许你要说:“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呀!我没有说所有人的命运都是性格决定的,我说的是海伦的命运是她的性格决定的。”

  如果你是这个意思,仍然没有摆脱“太绝对”的毛病,我只要找出海伦命运当中某个不是因为性格决定的部分,就算驳倒你了。这种例子很多,不必一一列举,至少她在Z大遇到李兵,不是她的性格决定的,她在美国遇到BENNY,也不是她的性格决定的。

  如果你要说,那怎么不是?她不到美国读书,她会遇到BENNY吗?

  这就需要对性格下个定义了,因为在我看来,到美国读书不是一种性格。那么什么是性格呢?不用说,又是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话题,所以我也不一一引用了。有一点是大家都承认的,那就是性格的相对稳定性。一次性的行为不能称为性格,一个人偶尔大发雷霆,我们不能说他性格暴躁,但如果经常大发雷霆,那就是性格暴躁了。

  具体到海伦的CASE,很多人都说她性格软弱,是她软弱的性格造成了她今天的困境。对此我是不同意的。

  先说说海伦的困境。在我看来,这个故事虽然一波三折,但主线很简单,基本就是海伦想尽办法,把女儿带离李兵的过程。而她这样煞费苦心地要带着女儿离开李兵,是因为李兵对孩子简单粗暴,缺乏爱心和人性,并且曾威胁要把孩子弄死,而且确曾把孩子抱上屋顶,悬在栏杆边,吓得孩子大哭。

  所以我所说的这个故事含有“命运悲剧”的因素,就是指海伦遇到这样一个丈夫,黄颜说静秋的丈夫与海伦的丈夫“如出一辙”,也是指这一点。

  至于海伦跟李兵之间感情上的矛盾,性生活上的不融洽等等,并不是本故事的重点,也不是海伦一心一意要把孩子带到美国去的原因。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孩子,海伦就不会千方百计要把孩子从李兵身边带开,就不会想到去打工,就不会有这个故事。

  再来说海伦的性格。当我们说海伦性格软弱的时候,是根据什么呢?是因为她在李兵威胁说要弄死孩子的时候让了步吗?如果是因为这,那我只能说你对“软弱”有非常不一般的理解。

  古人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海伦的做法正好体现了这样一种智慧。你说李兵不敢把孩子弄死的,你敢担保吗?海伦在那样的时候,能够考虑到李兵是属于头脑发热,有可能不管不顾做出令他自己后悔的事情来的,她能够拿下面子,屈辱地让步,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智慧的表现。所以她才会在事情发生后冷静地坐在那里,观察李兵痛哭,思考下一步的行动。如果她是一个软弱的人,痛哭的应该是她。

  对海伦在这种情况下的让步,我想大多数人是赞同的,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迫不得已。在这种时候,如果你逞英雄,赌狠,要面子,其结果是很难预料的。即使李兵没把孩子弄死,也可能带走,放在乡下,而那是海伦不愿意看到的。

  那么还有什么例子证明她是一个软弱的人呢?持“海伦软弱论”的多半就回到她决定嫁给李兵这件事上去了,说海伦已经知道李兵是这样一个人了,她自己又不爱李兵,李兵也不爱她,她还要嫁给李兵,那不是软弱是什么?就是她这种软弱造成了她的命运。

  这种说法有很多漏洞。首先,在结婚前,海伦知道李兵是怎样一个人了?她能从李兵床上的不体贴预见到李兵会威胁弄死孩子吗?如果你能预见到,那只能说你太聪明了,但床上的不体贴与“弄死孩子”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床上不体贴的丈夫很多,尤其是那些受封建思想影响较深,没受过性教育的男人,但并不是每个不体贴的男人都会威胁说要弄死孩子的。

  你可能觉得李兵不爱海伦,但他自己还是认为他很爱的,也许他认为他以孩子相要挟不肯离婚正是他爱的一种表现。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也不能证明海伦的软弱,所以此处略过不谈。

  至于海伦的不爱李兵,也许她误以为那就是爱,也许她知道自己不爱,但仍然决定嫁给他。但这不是软弱,而是一种判断错误。跟自己不爱的人结婚的女人多的是,但遭遇李兵这样的丈夫的并不多。静秋和丈夫在结婚前还是称得上有爱情的,但她的丈夫同样以孩子做要挟来阻拦离婚,所以不跟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并不能保证你不遇到李兵这样的人。

  这并不是说,我赞成海伦的“骑驴觅驴”政策,或者我赞成她放弃付老师继续跟李兵呆在一起,或者说我赞成她“有了孩子就结婚”的做法,我只是说不论她犯过多少错误,她都不应该对李兵的残忍负责,李兵对孩子的粗暴残忍不是由海伦的性格决定的,甚至也不是她能预见的。只能说她运气不好,遇到了这样一个丈夫。

  有人为了证明“性格决定命运”,说海伦在这几集里变得坚强了,所以她的命运在改变了。正如我不认为她以前性格软弱一样,我也不认为她的性格变得更坚强了。她还是她,她一直就是坚强的。她以她一贯的方式和态度进行着她“解放”咪咪的战斗。她在斗不过李兵和他那些狐朋狗友以及“各打五十板”的领导的时候,她只有让步,但她一直都在寻求成功的道路。

  如果现在李兵把孩子抱到楼顶,她仍然会妥协。如果以前她有机会出国,她同样会想方设法把孩子弄到美国去。李兵在她拿到护照后,态度发生极大变化,因为他手中没有人质了,无法威胁她了,他只能哀求海伦不要抛弃他。这是李兵对客观条件的屈服,而不是对海伦性格的屈服。一旦咪咪签不到证,李兵又会恢复他的“霸权”,而海伦又会失去她的优势。但那不是她性格变软弱了,而是她手里的王牌被签证官拿走了。

  有人说:“我为什么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呢?因为那总比听天由命好。”

  这种说法,隐含着一个有缺陷的大前提:我们只能有两种选择,如果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那就只能听天由命。

  这种把不是BINARY的东西弄成BINARY的做法是非常有害的,就像当年的“卫星上天,红旗落地”一样,好像红旗和卫星就只能有一样上天。

  我认为用“性格决定命运”来解释海伦的困境不对,但这绝不意味着我在宣扬“听天由命”,这两者并不代表认识的全部,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关系。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我们可以有很多选择。我是既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也不认为我们应该“听天由命”。

  我想套用海燕在平凡事里表达过的观点,一个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寻找合适的“度”的过程,就是一个反复探索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限制之间相互关系的过程。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一个人的性格所能决定和改变的东西也是有限的。有的时候,你奋斗就能达到目标,那时你应该努力奋斗;但另外的时候,无论你怎么奋斗,也不可能突破某种客观限制,如果那时你还做无谓的奋斗,或者把失败归咎于自己奋斗不够,性格不好,都只能使自己更加沮丧,把自己圈进死胡同。

  当然正如海燕说过的那样,格言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没有具体指导价值的东西。格言告诉我们应该掌握一个“度”,但没有告诉我们具体到某件事上,这个度到底是多少。我们只能用我们的一生去探索,我们可以参照别人的经验教训,但绝对不能照抄照搬。我们可以把我们的经验教训告诉别人,但绝对不能强迫别人听从。

  所以我更愿意用BENNY的话来概括这个故事:“生错了地方,长错了地方,走错了道路,做错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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