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五六天都在读一本大部头,就是美国科普作家比尔·布莱森撰写的《万物简史》。并非每一本大部头的书都能让我情愿耗上这么多时间,但《万物简史》做到了。它的好处,我下面当然会谈一谈。
我甚至感觉,假如是给自己子女开书单的话,那么这本书是一定要算在内的。开书单貌似是一个简单的劳动,但倘若不建立在事先阅读的基础上会很没效果。这一点就很好的解释了大量物质远比精神丰收的父母不假思索的把子女往高档教育机构塞的原因,他们认为后者招募的饱学之士定然会忠诚的代替自己行使上述职能。然而,这往往并不完全行得通,至少从现在来看,不少教师花在看盘、选号及如何优化房贷等方面的时间并不比备课要少。而类似《万物简史》这样的书,更会因为不属于教学内容而少人问津。
从题目看,这无疑是一部口气很大的作品。它试图从宇宙大爆炸一直讲到当今人类社会,内容涉及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气象学、考古学…… 以我的观感,它实际上做到了。尽管读者总可以从不同角度去挑刺,但读书主要是为了吸收和获取——假如这部书仍未能满足你的要求,你大可自行打开另一部,比如《爱因斯坦的圣经》之类。
我毫无在此复述本书内容——甚至纲要——的打算,这实在过于复杂了。我只想简单谈一点最深的感受,那就是,本书让人彻底明白了自身(乃至整个人类)的渺小,无论宏观还是微观,无论历史还是现在,都是如此。
从宏观看,我们一定不要再捧着小脑瓜瞎猜“宇宙外面有什么”之类愚蠢问题了。就银河系——甚至太阳系也不该妄想。还记得中学教师一本正经向我们展示的“太阳系行星图”吗:
从模型图看,行星间距离是差不多的,木星顶多比地球大上一圈而已。除此以外,恐怕有很多人至今和我一样,认为冥王星运行在太阳系的最边缘。然而本书督促你应该尽快和以上谎言告别了:
在教室里的大多数图上,行星们一颗挨着一颗,相距很近——在许多插图里,外侧巨星的影子实际上落在彼此身上——但是,为了把所有的行星画在同一张纸上,这种骗术也是必不可少的。海王星其实不是在土星以外一点儿,而是在土星以外很远的地方。它离土星的距离比土星离我们的距离还要远5倍。它在外面那么遥远的地方,接受的阳光只有土星的3%。
实际上,距离是那么遥远,无论如何不可能按比例来画太阳系图。即使你在教科书里增加许许多多折页,或者使用长得不得了的标语纸,你也无法接近这个比例。在一张成比例的太阳系图上,如果将地球的直径缩小到大约一粒豆子的直径,土星便会在300多米以外,冥王星会在2.5公里外的远处(约为一个细菌的大小,因此你怎么也看不见它)。按照同样的比例,离我们最近的恒星比邻星会在1.6万公里以外。即使你把一切都加以缩小,土星会像英文的句点那么小,冥王星不超过分子的个儿,那么冥王星依然在10多米以外。
当我们飞越冥王星的时候,你会注意到另一件事:我们在飞越冥王星。要是你查一查旅行计划,你会明白这次旅行的目的地是我们太阳系的边缘,我们恐怕还没有到达。冥王星也许是标在教室挂图上的最后一个物体,但太阳系并不到此为止。实际上,离终点还远着呢。要到达太阳系的边缘,我们非得穿过奥尔特云,那是个彗星飘游的茫茫天际。而我们——我为此感到很遗憾——还要再花1万年时间才能抵达奥尔特云。冥王星远不是太阳系外缘的标志,就像教室里的挂图上随便暗示的那样,它仅仅是在五万分之一路程的地方。
就把视野放在我们生存的地球上吧,事实上我们对这片土地的了解也相当缺乏。本书提到了“地心探测”方面的历史,你于是明白了堆陈在各色科普书中的地核、地幔概念其实基本停留在想象阶段。人类迄今为止的最伟大“探地”工程是苏联人搞的。他们从西伯利亚的冻土带向下开挖了12000多米——这个耸人听闻的距离仅仅相当于地球平均半径的0.3%。
从微观角度看,人类也毫无值得骄傲的地方。我们可以称颂瑞士的精密机械技术,或者某些中国人的在一粒米上写一部《三国演义》,但是我们却无法做到——比如合成一只酵母细胞。微渺如细菌,实际上远比人类活的舒坦,甚至人类离开某些细菌就活不下去。所以“洁癖”是相当可笑的,这不是从道德伦理出发,而是——假如打一次肥皂可以去除1000万个细菌,那么面对你身上至少10亿亿个细菌(别忘了还在飞速分裂中),你的活动较之西西弗斯都大大不如。
本书后半部分涉及动物、植物、地理、考古等内容的章节联合给出了这么一个悲观命题:作为人类,自命的地球统治者,其实相当脆弱。从历史看,繁衍过程不过几百万年。假如把地球历史分成24小时,那么人类只是到了最末的1分17秒才轮到出场。而恐龙却占据了足足45分钟。从适应力看,人既不能跳进海洋,也不能飞上半空,甚至在沙漠、严寒地区也活不下去。没有庞大的体型,没有锐利的牙齿。在恐龙横行的年代,我们的哺乳动物祖先不得不靠蜷缩在地穴中求生。本书援引一位专家的话说:假如历史可以重来,我真不敢相信还会是我们(人类)在主宰世界——换言之,人类兴旺繁衍背后的偶然性,真比双色球中3.6亿大奖还小。
书中一段谈及地衣的文字让我感慨颇深:地衣匍匐在各种恶劣环境中,靠分解岩石中的矿物质为食。一丛地衣可能需要几十年才能长到脸盆那么大。但是,它生活的意义何在?本书说:恐怕没什么意义。它们不像人类那样总是试图为自己的生活寻找意义。它们只是简单的活着,就这么活着。
这段话往深里想就很有哲学意义了。但如果结合本书前半部分对物理、化学世界的描述,你可以找到更微妙的答案。人生一世,不过百年。较之几十亿年的地球历史,连一瞬都算不上。但是人死了,其实物质不灭。组成人体的各色原子(暂时不再向下细分)重新归于尘土,慢慢相互组合构成新的物质:一滴水、一片树叶或者一个新的人。每个人身上都有10亿个原子,所以现在你身上有一些本属于莎士比亚、释迦牟尼、成吉思汗或贝多芬的原子,你根本无需感到吃惊。到了这里,你得想通了,人类实在过于渺小,即便如清藻菌、三叶虫、恐龙这样的长久霸主也只是进化舞台的过客。唯有原子,才不生不灭,八荒六合,唯它独尊。
原来我们与清藻菌、三叶虫、恐龙的差别,无非是原子排列不同而已。你说庄子是不是也想到了这一点,才写出“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这样的话的呢?
暂且打住,下面再谈谈本书的另一妙处,就是极其轻松幽默的笔调。缺乏这样的幽默,是很难让人下得了决心来啃这种大部头的。当然此种幽默绝非插科打诨,而都是建立在对(至少)花边历史的熟悉掌握上。
在一些著名科学家的介绍上,本书与我们的中学教材实在表现的天差地别。比如以拉瓦锡为例,中学教材(取自百度百科,估计差不多)是这个调调的:
安托万·洛朗·拉瓦锡生于巴黎。拉瓦锡与他人合作制定出化学物种命名原则,创立了化学物种分类新体系。拉瓦锡根据化学实验的经验,用清晰的语言阐明了质量守恒定律和它在化学中的运用。这些工作,特别是他所提出的新观念、新理论、新思想,为近代化学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因而后人称拉瓦锡为近代化学之父。
化学家拉瓦锡原来是学法律的。1763年,年仅20岁的拉瓦锡就取得了法律学士学位,并且获律师从业证书。拉瓦锡的父亲是一位颇有名气的律师,家境富有。所以拉瓦锡没有马上去律师,那时他对植物学发生了兴趣,经常上山采集标本使他又对气象学产生了兴趣。在地质学家葛太德的建议下,拉瓦锡师从巴黎著名的化学鲁教授伊勒教授。从此,拉瓦锡就和化学结下不解之缘。
他为后人留下的杰作是《化学概要》,这篇论文标志着现代化学的诞生。在这篇论文中,拉瓦锡除了正确地描述燃烧和吸收这两种现象之外,在历史上还第一次开列出化学元素的准确名称。名称的确立建立在物质是由化学元素组成的这个基础之上。而在此之前,这些元素有着不同的称谓。在书中,拉瓦锡将化学方面所有处于混乱状态的发明创造整理得有条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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