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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洋:玩命(1)

  李海洋,这位新概念作文大赛第六届一等奖得主,凭着长篇小说《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的连载,其人气在《萌芽》杂志的读者中,只有韩寒、郭敬明才能与之相比。如今,他已经是《萌芽》杂志当之无愧的新一代希望之星,萌芽网站的数十万注册用户,每个月总是把最多的票投给《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并且就小说的各个方面展开广泛讨论。毫无疑问,他将轻松向着韩郭二人而去。

  从质疑到追捧,李海洋的《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被称为“流氓”小说,终于继韩寒、郭敬明之后,被《萌芽》500000读者肯定。这篇小说诞生于李海洋高考前3个月间,此后几经沉浮,其中的绝望与希望、艰苦与愉悦,正如李海洋所起的标题:玩命!

  当然,拟了这个标题,不是教你如何去搏杀、拼命。虽然我在《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中涉及了为数不少的打架、暴力。说实话,小可我生得孱弱,若论打架并不是好手,虽然打过,但多扮演被人踩成群殴的悲惨境地,说明我的确傻逼得可以。

  可是,你知道,少年的热血,是那么地沸腾渴望燃烧。

  我记得是在2月的十几号,也许是在情人节,我正在为没人和我过节而郁闷的时候,在上海与我结下莫逆之交的李正臣,也就是《上海纪行》中的那位喝光我酒的实话少年,给我打来个电话,说要与我合写一本书。

  在上海的新概念大赛颁奖仪式上,我们俩都找到了武大的招生人员,是一位和蔼的老者,我们进去的时候旁边正坐着一位大人物,这使得我变得小心翼翼、唯唯诺诺起来。我与他理想的条件就是免试入学,这在几年后的今天便如同天方夜谭。我们于是列举出了前辈高人胡坚和戴漓力,却被告知人家是出了书的,于是一个计划在我和他坐电梯下楼的时候开始酝酿。

  我一直以为当时我们都只是被一等奖冲昏了头脑,但李正臣的脑海中,一切的一切却变得清澈起来。由于时间短促,我们决定合写。各自写出独立的故事,他告诉我他的《朝三暮四》写的便是他在高中时候和3个女人的糜烂往事,这听起来颇为香艳。从他复赛的文章看来,这厮的文笔与我的极为相似,使我一口应承下来。加之李正臣威胁我说不答应就会掐死我。我的网名叫做“死胖子”,他当时如是说死胖子你不答应我我便掐死你。这让我感到很害怕。

  李正臣说他笔力极为雄健,一天50000多字,以此敦促我快马加鞭,这足以让我惶恐,这厮早有预谋,而我却不知从何动笔。在一个无聊的晚上,我在纸上写下了“查必良”这3个字,“可是我看不见未来”,一个关于不良少年成长过程的故事由此展开。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是一副痞子模样,身边的混混不少,抽烟、喝酒、打架、泡女人,这便是一切生活的组成,我认识的一个小子,除却和女人的纠缠外,遭遇简直和查必良一模一样。我所在的高中,占地60多亩,小的可怜,完全没有发展前途,这几年国家扩招,使学校的升学率成倍地翻,而他们却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他们加大师资力量的结果,说的的确坦然,可那里的老师讲课垃圾得简直是密密匝匝,数也数不来。这些老师颇为势利,只对成绩斐然、听话的学生们关爱有加,而那些叛逆乖张的人则视为眼中钉。这使得很多人分外不爽,于是便玩得更加嚣张。

  压迫使然,我一直不明白究竟是环境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环境,这个问题足以上升到哲学高度,听起来很玄妙。

  我决定为这个命题写一篇小说,这便是我的本意。

  很多人问我写这篇小说究竟为何,我不知道怎么告诉他,因为随着思维的跳跃,故事的发展超出我开始的预料。

  于是在一些日子里我的肩上多了一个黑色的挎包,不明就理的人讽刺我怎么爱学习起来,其实那里放着我的手稿,如果我告诉你那个时候离高考只有3个月的话,你就明白标题是什么意思。我的确是在玩命,破釜沉舟。我开始放弃学习。

  当时的我又多了一项嗜好,那就是打CS。这3件事的叠加使我的生活变得从未有过的紧张。基本每天晚上都会打CS到两点,这使我在清晨很困倦,待老师来点名走了之后,我就一头栽倒在课桌上,然后睡得像死猪一样,醒来的时刻已是第一节课下了,我于是去买些早点,在第二节课的时候开始写东西。学习成了我的副业,而我也终因一副瞌睡脸在班上遭到众人嘲笑。

  我们当时狂妄地相信我们的书一定会出,仿佛两个新概念一等奖加在一起便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甚至我们想的退路也是找别家出版社。

  当出现一个既定的比高考更有成功希望的目标时,我变得前所未有的狂热。每天夜晚黑色的天空,我总会望向天边的南十字星座,仿如那便是我的命星。我告诉我自己呀:一切会好起来的。

  青春小说总不会缺少爱情元素,这自然要有女人。构想出张娜娜的时候,我只想让她作为改变查必良命运、引出矛盾的人,然后很快地消失掉。可是我写到“我”与“查必良”找她的时候,她和“我”对视了一眼,说实话,这的确是无心为之。因为我以前和同学一起去找女同学的时候,我就喜欢这样干。原来,纵然你有满腹的故事,仍然逃不出的是自己生活的藩篱。

  我的女同桌看到这一点时,对此发生了质疑,导致我决定把张娜娜塑造成一个重要的人物。按照我自己的审美观,我喜欢女人穿上宽大的滑板裤和T恤,于是我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发挥自己的想像。

  对于笔者我这样一少年,欠缺的便是煽情。我不会煽情,这点我反复强调,可能会让大家感到厌恶。这其实很重要,起码定下了我的语言基调。众所周知,我最喜欢用这个词语,有人告诉我,在一开篇,我就用了7个之多。说实话,这我倒没数过。但想来我的确过分,让一切变得泛滥。

  写作这玩意,有时候,感觉一来,下笔万言想来不是难事,可万一没感觉,也许几天也写不出什么,我从未想过我的下一段甚至下一个字写什么,这使得写作变得有些艰难,我不得不挖掘出生活中自己经历或者别人告诉我的故事,使之成为为小说润色的细节。

  我总是很担心,担心我无法将故事进行下去,给它一个完整的结局。烦恼来临,我会带上一支烟,跑到寝室去。我这人抽烟速度极快,有时候,需要两支。

  有段时间,我换了位置,一下子坐到了前排。这使得写作变成了一件极为刺激的事情。我那本子极大,想要隐藏简直是难如登天。我开始提心吊胆,后来根本没人管我,这才知道原来老师们对我已经放弃。

  很少有人知道我在写小说,因为此书能不能出版,还是难以预料之事,万一变故陡生,我就可能成为大家的笑柄。被当成笑柄显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日子一天天在过去,期间李正臣和我通电话不少于十次,几乎每次都是10点多钟,我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除了互相敦促之外,就是考虑这本书的前景,或者是怎么分账。我们想的是书如果能出的话,印一万册就好。

  其实新概念的一等奖没什么东西,除了一张奖状、一个奖杯、一个空口的承诺之外,我们获得的就只有信心。因为那时别人对我们写作的肯定,使我有继续写下去的心气。你可能觉得我拿了奖了,站着说话不腰疼,甚至骂我是王八蛋,可是我的话的确是诚恳的。

  按照和李正臣的商定,写到7万字左右的时候就应该煞笔,可是这时候我发现我停不下来了,矛盾需要进一步地激化,而和张娜娜之间的故事如果再拖下去,可能会变得无聊至极,于是她在我的安排下走掉了。我在那里写到了《生如夏花》歌词,真的,我那时的感受真的就是那样,人与人之间的际遇,真如冥冥中注定一般,伸手易逝,刹那之间便已擦身而过,而那些故事,便是擦肩而过的火花。

  火花,谁不想绚烂一些。

  接着,卓扬出来了。其实在高一的时候我就遇见了一个像卓扬的女孩子。而且我的一个兄弟喜欢她。而她却喜欢我。见过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性格散漫,长得又衰,怎么配人家喜欢。小屁孩的我逃得像风一样快。

  是随意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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