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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欢如梦 正文 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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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媚想了三天三夜,终于决定嫁给何鸿锦。

    我听到这个消息,呆在那里。

    我找了她出来,问她:“消息是真的吗?”

    她点点头,“是真的,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

    我心如刀割,问她,“媚媚,为什么?为什么要嫁他为填房?他的孩子还比你大,他除了钱还能给你什么?你想清楚了?”

    她侧着头,“我想清楚了。”清丽的面孔上没有什么表情。

    “媚媚,我是有前途的,你跟着我不会吃苦,我已经升职了——”

    “是,”她缓缓的代我说下去,“你升职了,从四千块月薪升到六千多,那笔薪水你要用来供养母亲与成家立室,还有一个嫁不出去但于你有恩的姊姊要同住,家栋,我不是对你没信心,只是人生那么短,一个女孩子的青春如此有限,我不想将时间用在等待方面。”

    “你是嫌我穷。”

    “是的,”她微笑带着无限的苦涩,“我穷怕了,自小住在狭窄的地方,密密麻麻地排着床,兄弟姊妹人轧人,要洗头也得排队,母亲给你一匙羹洗衣粉,洗下来的水是黑墨墨的,夏天到了,铺条席子就睡地上,地板是灰色的水门汀,家栋,我穷够了。”

    我说;“可是那些日子已经过去,现在我们两个人的薪水合起来足够组织一个小家庭——”

    “我不要下了班再去买菜,带着倦容回家起油锅煮两菜一汤,生生世世等着老板的青睐驾临到我身上,我真的畏惧清晨按熄闹钟赶公路车那种生活,家栋,我也不会快乐,我已经决定了。”

    我失望袭胸,一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忍不住哭出来。

    “家栋——”她动容了。

    四年,我们走了四年,却敌不过金钱六个月来的攻势。

    我将我的脸埋在她的手中。

    我不怪她,我真的不怪她。

    钱,许多的钱,谁能抵抗这样的引诱?何况何氏尊重她,要正式与她结婚。

    象她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只要略为打扮一下,穿上华服,坐在劳斯莱斯里,跟千金小姐有什么分别?还不是同样的矜贵?

    回到家中,我澈夜失眠,睡到半夜三四点起床找水喝,姊姊也没睡,她坐在客厅里。

    我根本不想回到床上,握着冷开水杯子,坐在她对面,杯子握久了,变得暖和。

    姊姊问:“媚媚要嫁何鸿锦了?”

    “你怎么知道?”

    “本市最大的新闻,谁不知道?”

    我不说什么。秋老虎的季节,夜间还澳热得很,我的额角直冒汗。

    “败在何某的手中,你也没得怨了,家栋,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换了是我,我也不会放弃。”

    我仍然不出声。

    “你知道何家的财富,不只是一只钻戒,一间楼宇那么简单……而你,你拖着母亲与姊姊这两个包袱,你还能起飞不成——”

    “别说了。”

    姊姊苦笑,“我不会说话,本来是要开导你,现在变成讥笑你了。”

    “我明白。”

    “家栋,家里需要你。”

    “我知道,家里一直需要我,”我疲倦的说:“供我念大学,等我毕业,待我升职,要我争气,家里实在需要我,生活的担子逼促我,我真觉得这条路不由我不走下去。”

    “你别抱怨了,”姊姊咳嗽一声,“做银行也算是金饭碗。”

    我仰起头长叹一声,还叫我说什么才好?

    我放下杯子,回睡房去坐到天亮。

    我照例挤公路车到中环,忙工作直到中午,托同事买了饭盒子回来,不禁将头搁在书桌的玻璃上,落下泪来,是的,媚媚说得对,熬一辈子又如何?一辈子也还是小职员,升到做经理也尚是受薪阶级,妻子要穿件好的衣裳尚得靠她自己的薪水。

    月入一万又如何?出入有辆小车子又如何,如今她可以在上流社会做何夫人,她当然要作出明智之举。

    我甚至不能自暴自弃,姊姊已向我提出了警告,家里已对我作出了最佳的栽培,当然希望我有所回报,现在就是我报恩的时候了。

    母亲也暗示过不希望我这么早娶媳妇,她怕与外人合不来,又怕我会听了妻子的话,搬出外住,剩下她与姐姐。但是母亲喜欢媚媚,因媚媚没有小家子气,但是我们当时却不知道,媚媚根本没有抱着与我长久之心,一切都不过是朋友关系,她自然乐得大方。

    本来在公司里,她的前途就比其它的女职员好,她有一股气质,懂得穿衣服,说话伶俐,专上学院的文凭,平时不大与人来往,却又很和蔼可亲,我努力追求她,也就为了这一点:她与一般的庸脂俗粉不同。

    半年前在公司的一次聚会中,何鸿锦看见她,据说完全是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谣言立刻满天飞,连总经埋都要侍候她的面色。

    媚媚却可以不动声色的做下去,做到上个月底何氏向她正式求婚为止。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好强,肯熬,上进,实在不似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

    当然,她也曾向我表达过她的倦意,她说:“我最恨侍候各层主子的脸色,工作的压力不要紧,但是老板的脸色真是受不了。”

    我并没有想到有一天可以不做,象我这样的人,注定要一生骡马,要捱到退休那一天,但美丽的女孩子一向不在此例,她们可以有机会一步登天。

    记得我与媚媚说过,“都说何某追求你……”

    我们同事都见过何某派来接送的那辆白色的劳斯莱斯。

    以我与她这样熟络的男女朋友,都没能在她脸上寻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媚媚微笑道:“连你都相信?我简直无法向小报记者否认了。”

    我还以为这富商是抱着玩玩的性质,而媚媚是个有思想的女孩子,不见得会听他的话。

    事情后来就急转直下,我来不及的的她求婚,她心中不知有否笑我愚不可及,我买了一盆万年青盆栽上她家去,她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却象开了花店似的,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玫瑰,原来何鸿锦已经来过了,我迟了一步,她手指上戴着一颗桂圆核大的钻戒。

    媚媚轻轻的告诉我:“我答应他了。以后我与我一家的后半生,都不用愁了。”

    我苦涩的问:“然而你会爱他吗?”

    “我很敬爱他,”媚媚肯定的说:“他对我这么好这么体贴,我将永远感激他。”

    “你愿意接受不劳而获的金钱?”我失望。

    “事情的关键就在‘不劳而获’这四个字,谁辛苦地操作却可以寻得温饱,但这又有什么快乐而言呢,我做得累了,我觉得能够嫁给何鸿锦,是我的荣幸。”

    我只觉得她中毒已深,不可药救。

    就在她停工的第二天下午,老板发脾气,莫名其妙的把我臭骂一顿,临下班时又落大雨,我忘了带伞,在公路上象落汤鸡。

    碰巧一辆豪华房车自我身边关过,将阴沟里的水溅了我一脚,我感慨媚媚的选择是正确的,有钱的确好。这之后同事们不停地开我玩笑,话说得很粗俗——

    “何鸿锦再有钱,不过是穿咱们小郭的旧鞋。”——

    “郭家栋比大亨有办法。”——

    “钱真好,小郭,赶快赚啊,再把美人儿嬴回来。”

    我很天真,受不了这样的讥讽,一怒之下辞了职。

    姐姐大大的震惊,“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

    我反辩说:“你与母亲两人,就会逼我往上爬,处处拿我跟别人比,也不想想我也是一个人,我不是一副机器,好,算我不成才,我令你们失望,你叫雷公来劈死我吧——我令寡母伤心,我不是人。”

    母亲是老式女人,当场说;“忤逆子,为了一个女人,与家里反目成仇。”

    我只觉无限厌倦,“够了够了,别拿一百年前的五纲伦常来压我,我受够了,你们到坟前去哭祖宗去吧。”

    当夜我收拾细软搬到青年会去住。

    我的童年生活过得与媚媚差不多,都是穷困,父亲死得早,剩下一点钱,母亲紧紧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牺牲掉,不给她念大学,叫她赚钱来贴补家用,晚饭时每每只煎一只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无限的心理负担,还不如不吃。

    其实并没有必要做得这样狼狈,父亲那十多万现款在银行贬值,但是母亲的生活过得越困苦,她就仿佛越放心。

    姐姐小时候也是一个美人儿,待三十岁还没嫁出去,就象一朵花似枯萎,正好与母亲成为良伴,谁也不觉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后组织小家庭,看见我家的这两个女人,马上知道日子不好过。

    现在的女孩子多么精刮聪明,她赚得再多,顶多自己买衣服穿,你让她与丈夫分担家用,那是谈也不要谈。

    当初我结识媚媚,老认为她“慧眼识英雄”,我得报知遇之恩。如今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娱乐周刊将她嫁入豪门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没有见过更美丽的新娘子,一袭白缎衣精心设计,小小的花帽面纱,大方、漂亮、娇艳。

    而河鸿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并不显老,反而一副英明的样子,风度不但我们这些后生小子可以比拟,所谓“有名誉有地位”的男人,便是以他作模范,媚媚嫁于他,不只单单为了钱那么简单。

    于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样,不怕老,只怕不够威风,穷小子再青春热情,也难博美人青睐。

    我看穿了,咬紧牙关,翻报纸找新工作。

    没想到转了运,让我连过三关,考到一份公务员工作,薪水加了,环境也较为朴素,我仿佛又可以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既然搬了出来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纵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独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人物,但我的一颗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所的工作岗位上,没有人知道我这个秘密,我放心了,自觉已经脱胎换骨。

    在电视新闻上,常常看见媚媚出席各种重要的宴会,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点孤傲,何某的钱财没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衬托出她的标格,做那么大生意的人,眼光哪会有错呢,他选填房是选对了,媚媚会替他增光。

    渐渐心也平了。

    时间可以医治一切伤痕。

    但偶然想起我们一起共渡的好时光,心中尚有一丝牵痛。

    假日回家走,母亲象是完全忘了媚媚这个人,有意无意的提起我的婚事,非要说得我坐不住,站起来离开现场。

    寡母的固执、横蛮、老套,使我无法忍受,她因为自觉吃了点苦,就得在子女身上找报偿,做她的媳妇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她会开始以身作则,叫人家跟她的“美德”学习。

    然后我得了她的遗传,还不是跟她一样的小器,偏偏有意无意之间与她作对,并不去找女朋友。

    我以为我总已经忘记媚媚了。

    一日朋友带我到舞厅,叫了小姐坐台资,一个女郎走近,吓我一跳,心当时剧跳起来,原来她就是长得象媚媚。

    我非常为自己心酸,忘了她?不不不,还早着呢,除非我可以若无其事地提到她的名字,说起咱们的往事,象个没事人般,才可以肯定地说已经忘了她。

    我马上推说头痛,要离开舞厅。

    朋友诧异:“家栋尚不习惯这种场合?别勉强,你先走吧。”

    我逃似的离开。

    没想到第二天,我就见到了媚媚。

    是她约见我的。

    我听到她电话,意外,但是很客气,自己也诧异于这种镇静,也许是因为她的声音不陌生,梦中已听过多次。

    她没说为什么要见我,我依时赴约。她的长发挽了个髻,身上穿件米色的凯斯咪丝的毛衣,一条半截裙子。

    越是这种不起眼,但料子缝工都一流的衣裳,价值越是惊人。她没有戴什么首饰,更显出高贵。

    见了我她立刻展开笑容,跟以前一样的亲热,但不知为什么,我们之间像是隔了一条河,至少我是尴尬的。

    “生活好吗?”她问。

    “好,托赖。”

    “没想到我会找你出来吧?”她说。

    我礼貌的说:“老朋友见见面,也是很应该的。”

    “你就是这一点忠厚。”媚媚说。

    我讪讪的笑,忠厚有什么用呢。

    她说:“家栋,我约你出来,是希望你把我们以前合摄的照片还给我。”她很开门见山。

    我听了很受打击,“什么?你不相信我?你怕我会拿去给小报刊登?”还强笑着。

    “我当然相信你,”她无奈的说:“但是我丈夫不相信。”

    我呆视她精致美丽的面孔,轻轻吁一口气。

    我低着头:“自然,我连底片一起还给你。”

    “对不起,家栋,我亦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听到她这样说,我反而笑了,“人在江湖?不,不,你是人在侯门,身不由己。”

    “家栋,你对人真好,一点都不计较。”她称赞我,“以前在一起工作,就发觉这是你最佳优点。”

    “你过奖了。”我说。

    过了一会儿,我们两人都静了下来。

    我只得问:“生活还习惯吗?”

    她笑,“大家庭里的内部斗争是很厉害的,反正还可以应付就是了。”

    我点点头,以她的聪明伶俐,当然可以应付,我何用替她担心。

    “何先生待你很好吧。”

    “谢谢你,他对我很好。”媚媚愉快的说。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问到我最怕听到的问题。

    “你有没有新的女朋友?”她问。

    她如此用辞,我倒觉得悦耳,“新”女朋友,由此可知,她还承认她是我的“旧”女朋友。

    我摇摇头。

    她叹口气,我俩似乎再也找不到话题。

    我问:“我如何将照片交还给你?”

    “我明天差人来拿如何?”

    说得也是,我俩还有什么必要见面?

    我点点头:“你有我写字楼的电话地址,谁告诉你的?”

    “令堂。”

    “哦。”

    我们很快结束了谈话,多情应笑我,还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呢,剩余的时间都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何家的司机开着平治房车在门口等,天开始下毛毛雨,我缩缩肩膀。

    媚媚抬起头来看到,我有点尴尬,实在不想在她面前露出寒酸相。

    她却温和的问:“你母亲织的那件芝麻绒似的毛衣,还在吗?”

    我点点头,又一阵喜悦,她一直不否认曾经与我交好过,单是这一点,很多女人便做不到,她并没有努力忘记自己的出身,我佩服她。

    我说:“打算买一层房子,安置了母亲才成家,因此在储蓄,寒衣也未添。”

    “应该的。”她说:“不愁没好的女子嫁给你。”

    司机替她拉开了车门,她说声再见,踏上车子。

    临走前还向我摆摆手。

    回家我把媚媚的照片全找了出来,一张也不剩,连底片在内,一起放进一只纸袋。

    母亲很兴奋,“是个好女孩子,嫁入豪门,一点架子也没有,伯母前伯母后地称呼我,跟以前一模一样……”小市民很容易满足,因为何鸿锦夫人叫她“伯母”,所以母亲高兴了。

    姐姐说:“如果你福气好,她还叫你妈呢。”

    我说:“过去的事,提来作甚。”

    姐姐说:“我倒有个好消息,不妨提一提。”

    “好消息?快说,咱们家八百多年没有新闻,不用说是好消息了。”

    母亲抢着说:“你姐姐双结婚了。”

    我惊喜说:“真的,太好了。”

    “好什么?”姐姐笑骂:“看你乐成那样,平日我也不用你供给柴米呀。”

    “未来的姐夫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说来听听。”

    “年纪相当大,而且没有钱。”母亲先说了。

    我笑,“算了,这个女儿只要能够嫁得出去,也就不能挑女婿了。”

    “婚后会请妈妈跟我们住,家栋,你一下了去掉两个包袱,可乐了?”

    我说:“我几时把你们当过包袱?刚想买层房子供养你们两位老太太。”

    “家栋,你心情好得很呵,”姐姐说:“很会说笑啊。”

    是的,知道姐姐有归宿,真是个好消息。

    他们的婚礼很简单实际,姐夫是个殷实的小商人,婚后如言接了母亲过去,大家有个照顾,母亲又可以帮着他们看孩子,大家不愁寂寞。

    结果我买的房子,成了王老五之居。

    因心中了无牵挂,做起事来特别卖力,回了家就淋浴看报上床,生活除了寂寞一点,别无遗憾。

    就在这个时候,报上刊载大段的触目消息:富商何鸿锦在外国心脏病发身亡。

    我马上想到媚媚,她不是成了寡妇吗?

    她以后的日子……我发觉自己仍然那么关心她。

    但我没有多事,只是写了一张慰问卡寄去。

    不久报上登出了讣文,共有两段,一段是以她的名义发的,另一段由何氏的长子署名,大家族内的纷争,我们小市民也不会清楚。

    后来都说何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财产落在她手中,余者由子女共分,有人不服,但遗嘱立得清清楚楚,反对并不生效,分了家产之后,她与何家的人就没来往了,听说独自住在一间大屋子里,生活日趋神秘。

    这一段大新闻,像所有新闻一般,只所鲜了三五十天。

    媚媚就是这样,成为了一个年轻的寡妇。

    在正常的情况来说,没有一个人的身份比年轻的寡妇更为悲惨,但是世上往往有奇异的例外,我相信媚媚便是罕见的例外。

    她要的是钱与权势,使她摆脱少女时期的穷困,她得到了,凡事都娶付出代价,若果何氏到八十岁才寿终正寝,那么媚媚付出的代价更钜。

    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她的城府很深,从小事可以见大事,从头到尾她没有得罪过我,我始终还是她的朋友——一般女人做得到吗?

    她在社交场所中仍然活跃,信不信由你,追求她的人很多,男人们并不介意她的身份,并且有着太多的传言与绯闻。

    他们见到的只是她的财产和她华美的形象。这便是一个如此伧俗肤浅的社会,郁郁不得志的人大可以叹声曲高和寡,然而大众是永远追随哔众取宠的一群的。

    在这个当儿,我的心情死灰复燃,开始与一位漂亮的小姐约会,她是我同学的妹妹,师范毕业,在一间中学教书,吸引我的,是她一双慧黠的眼睛。

    每当我发谬论的时候,她都温和地微笑,耐心地聆听,我喜欢她的眼神,它们在告诉我:“老小子,你尽情的说吧,我有一双好耳朵。”幽默而容忍,像一个年轻动人的母亲。

    我的母亲生我的时候已四十多了,她的形象属于儿童乐园,不免有点落伍,我们从未好好谈过话。姐姐很拘谨,为生活担子压得喘不过气来,没有心情聊天。至于媚媚,我太爱她,时时呵护她,很多时候,我都只有听的份儿,没有张口的机会。

    到了现在,我生命中第四个重要的女性出现,恰逢其时:工作有点基础,心情也大好,我忽然轻松起来,从一个小老头变得富幽默感,也很懂得表达自己,与女友的关系如鱼得水。

    我最喜爱的题材是幸福。

    我会说:“……原来幸福是没有标准的。以前小时候,我们老以为一家数口够温饱有亲情无疾病便是幸福,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有些人觉得居有大屋,出有平治才是幸福,有没有亲人倒是其次,说真的也怪不得人人变得那么势利,有钱不必吃苦啊。”

    女友抿着嘴笑。

    我自嘲地耸耸肩,知道自己说话象卫道的酸葡萄——总算承认钱有它的好处了,但还采取敌对的态度。

    过没多久,我俩就订婚了。

    我觉得我自己找到了幸福,要什么有什么谓之幸福,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要的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家,两个平凡的孩子(一个叫平,另一个叫凡),如此而已,既然如愿以偿,当然幸福。

    带着未婚妻子去参观珠宝展览,我笑问她:“我们也要买一枚钻石戒指吧?”

    她得体的说:“不必了,我情愿换只洗衣机,装多部冷气。”

    我深庆娶得贤妻。

    她说:“以我看,这里陈设的珠宝,都不如那位年轻贵妇所配戴的。”

    我的眼光依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在剪彩的贵妇:一袭设计精致的黑衣,衬着一套珍珠首饰,珠子都有眼珠子那么大,发出圆滑的光辉,映在她的脸颊边,显得光彩怡人,美人如玉,相得益彩,我看得呆了——这不是媚媚是谁?

    她风度更好了,人更漂亮了。我相信她是快乐的,她终于可以高高在上,受人们眼光的拜膜。

    她并没有看见我,我也不希望她看见我,赶紧往人群里缩。

    未婚妻问我:“她就是何媚媚?”

    我点点头。

    “人比照片还漂亮。”

    “是的。”我说。

    “听说她以前只是个银行小职员。”未婚妻说:“大概是谣言,依我看,这样的风度,非十年八年也培养不出来。”

    我仍然微笑。

    未婚妻低声说下去,“据说追求她的人很多,都是富商爵爷之类,不知她花落谁家。”

    我挽起未婚妻的手臂说:“走吧。”

    如果我说,三年前她差点儿花落郭家,不会有人相信吧,何必再提呢,过去已属过去。

    过去已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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