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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 正文 无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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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五月份就隐隐约约的热起来,最最惊心动魄的夏季便宣告开始,这一热要热到十月中,七月刚开始,杂志社里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难为模特儿,在摄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装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说:总比正月过农历年穿纱衣在寒风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过她们现在也根精明,一听说拍泳装,就问:去巴哈马,抑或嵛里?

    本来神话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们去滥了,一点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谁去留学,大伙儿准羡慕得眼珠子掉下来,现在?留学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来三次,毕了业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会繁华富庶进步,以前难能可贵的事,现在垂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贵。

    真的,人类已登陆月球,还有什么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于是同老板说:去,去康城拍泳照。

    结果满街碰见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电影工作者都挤在那里看热闹:游客、扒手、小贩、掘金女、太阳油、舞男,整个碧蓝海岸遭受染污,以后再也不想念它。

    总是怀旧,以前的欧洲不是那样的,以前可以租一部开篷跑车,沿意大利东部亚玛菲公路开车到罗马,一边惊涛拍岸,另一边景色如画……

    「喂喂,又做白日梦?」

    我惊醒。

    女秘书爱玛笑着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梦,记得吗,威利老莎写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向往之。」

    「冰箱里有什么冻饮?」

    「啤酒,沙示,柠檬茶。」

    「有没有绿豆百合汤?」我饥渴的问。

    「你来做呀,好不好,大家都爱喝。」爱玛似笑非笑。

    我叹一口气,用手捧着头。

    「为什么烦恼?」

    「江郎才尽。」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热,大脑闭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么说。」

    「你呢,爱玛,你不觉得吗?」

    「我没有大脑。」她笑。

    真是聪明人,有智慧的女子从不与人比聪明。

    没有脑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识人士来搭救,怕什么。

    我取起照片,「谁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灯看透明片。

    「陈腔滥调。叫小王进来。」

    爱玛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进来,埋怨,发牢骚,指我难服侍,吹毛求疵,同时,要求停薪留职。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每逢八九两月,定要歇暑,正当最多衣服要洗烫的时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后来我辞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当然,小王与女佣不一样,但心态却绝对类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紧,至少找个新模特儿。」

    「略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电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没有妹妹?」

    「没有,亦无表妹、堂妹,还有,教女朋友亦决不出来抛头露面。」

    「再用这种照片,我们杂志的销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别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费高三倍,贵杂志荷包涩,嘴巴噜嗦,我也不想再犯践。」

    他拉开门,冲出去,嘭一声关上门。

    吵起来了。

    在金风送爽之秋日,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

    我用手托着头。

    读者不停要看新的东西,我们却想不到新的东西。

    哎呀呀,怎么办。

    托着头也不管用。

    「叫小王进来。」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爱玛说:「不如你也凉快凉快去。」

    「冷气已经够凉。」

    我无聊地拾起一本杂志,参考别人的内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将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钟,又决定看一看,许这个人狗口会长得象牙来。

    照片落出来,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个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头发包在头巾内,背境是无穷无尽的草地。

    这明明是一辑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龙。

    女孩有一双如姻如雾的芍药眼,淡粒,脸庞秀丽得让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

    好家伙,小王把这样的宝贝留着自用。

    谁知阴差阳错,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爱玛,「小王回来叫他马上进来。」

    旧瓶不要紧,却一定要装新酒。

    我们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发掘新人,简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过,略平头整脸便称美人,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识,奇怪。

    我取过外套。

    爱玛问我,「哪儿去?」

    「游泳。」

    「疯了,」爱玛说:「全热疯了。」

    回到公寓,淋一个浴,把帘子全放下来,开足冷气,拔掉电话插头,也许老板会请我辞职,但我认为足够便是足够,今日谁也别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轻,最多十七八岁,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岁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样,而当她们到了五十岁,还比许多十五岁少女好看。

    我们一定要把她发掘出来。

    第二天。

    小王踢开我办公室的门:「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晒得似只黑猪。

    我先倨而后恭,「小王,」很客气很客气,「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么搅的,真热晕,对不起,这是私货。」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复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着我,不准备回答。

    「那女孩。」

    「是,确是个女孩。」废话。

    「她是谁?」姓甚名谁,快快报上。

    「朋友。」答了等于没答。

    「她几岁?」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无兴趣任模特儿,为我们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听?」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别假公济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辑照片,「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满意,你另请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过还不够好。」

    小王一听,立刻诅咒我,「叫你妈来拍,叫你老婆拍。」

    「你这个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编辑取过去划样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着才会显光芒,有些没有才华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领。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丝生机。

    「记得从前吗,小王,从前我们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让同行叫好,惊叹。」

    小王怔怔地说:「那时,那怎么同。」

    「除非我们已老。」

    「可是我们体力不比从前了,」我闲闲的说:「同十多岁的少年人倒底没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岁,还是孩子。」

    小王蓦然发觉自己说漏了嘴,站起来出去。

    十六岁。

    我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子发掘出来才罢休。

    大约还在读书吧,小王定是怕影响她的功课。

    小王过虑。

    也许,她是他十年计划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让她亮相。

    这小王。

    下班时分,他仍在那里擦相机。

    「去喝一杯?」我问。

    他看我一眼,不出声。

    「别生气,你仍是城里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倪匡讲的:我不用好过自己,没人好过我就行了。你用钱,在本市无可能买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噜嗦。」

    「谦虚一点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谦虚。」

    「你要的价钱也十分惊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绍给你,十分一价钱已经可以。」

    真给小王活活气死。

    「来,去喝一杯。」

    心里面痒得难受,真想弄清楚,那个似鲍蒂昔里笔下安琪儿般的女郎,是他什么人。

    坐在熊与牛啤酒馆,我追问他,用激将法,「我保证那辑照片是偶然得来的,你并不认识她。」

    「错,当然我认识她。」

    「你怕失去她还是怎么样?」

    「我们换一个题材好不好。」

    「这个题材又有什么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时候还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脸,」小王说:「你讨厌知不知道?」

    我摊摊手。

    白白付了酒钱。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贴在编辑室内。

    行家来看到,没有不问她是谁的。

    电影导演,模特儿经理人,电视台监制,都对她有兴趣,纯粹是工作上的兴趣。

    小王只是不出声。

    一日他女友马利来访,我乘机一动,着爱玛请她进来。

    热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请她坐在大照片对面。

    她一眼看便说:「咦,你怎么会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来她叫毛毛,十六岁。

    资料似拼图游戏,一点点聚集,很快我便会得到整幅图画。

    当下我闲闲问:「拍得好不好?」

    「当然好,」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岁。」小王不知几时溜进来,「马利,来,我们看电影去。」

    又是这家伙来故作神秘。

    我把握最后机会,「假使我的妹妹长得这么美,我就不会吝啬,我一定把她介绍给全世界。」

    马利诧异的说:「她不是我们的妹妹,毛毛算起来,还是小王的学生呢。」

    「学生,学什么?」

    小王缓我一眼,「够了够了,马利,戏开场了。」

    他夹着她忽忽离去。

    学生。

    小王教的当然不会是唱歌,亦不是舞蹈。

    我问爱玛,「那时小王不是在大学里教过什么一.」

    「校外课程的摄影科。」她提醒我。

    「对了对了对了。」

    可爱的爱玛,记性真正好。

    看样子小王定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了毛毛。

    但慢着,「哪里有十六岁的大学生。」

    「不一定要大学生才可以参加课程。」

    又一言提醒梦中人。

    资料已经不少,只是,没有她的地址。

    过两天,我打电话找马利,大家都那么熟了,无所谓。

    我开门见山,「马利,我不见了毛毛的电话号码,你再告诉我一次。」

    她慧黠地笑,同我斗智,「我不认识任何叫毛毛的人。」

    「喂!」

    「对不起,小王叫我扮哑巴。」

    「马利,你几时变得如此贤良淑德。」

    「我一向三从四德,复古了,你不知道?」

    「说,毛毛住什么地方。」

    「忘记这件事,没有这个人。漂亮女孩子多的是,人家没兴趣做模特儿。」

    「你问过她,嗄,你问过她?」

    「我不认识她,怎么问。」

    我摔下电话。

    好,小王,你胜利,你狠。

    不过,你别小觑我,我自有一套。咱们慢慢耙,一年不行便两年,两年不行三年,我有的是时间,她有的是青春。

    可是不用隔那么久。

    气温直升,一到中午,连天文台都用酷热这种字眼。

    是我先看见小王。

    我与一班漂亮女孩子喝完冰茶,自丽晶出来,一眼看到小王的车子停在门口。

    很自然的走过去,手搭在他的车子窗框,「嗨。」我说。

    头一探进去,人呆住,嘴张开,眼睛瞪大。

    毛毛,坐他身边的是毛毛。

    要命要命要命,真人比照片漂亮十信,原来包在头巾下的头发长而卷曲,皮肤象牙色,嘴唇颜色也淡淡,大眼睛鬼影幢幢。

    我瞪著她看,目光离不开。

    过半晌我问:「你叫毛毛是不是?」

    她微笑,点点头。

    「我是天地画刊的总编辑,这是我的卡片,如果你有兴趣做我们的模特儿,请给我电话。」

    她收过卡片。

    我大乐。

    但小王,可恶可俗可厌可恨可诛的小王,他竟然在这种要紧关头发动引擎,要把车子开走。

    「小王,小王!」

    他招呼也不同我打,便驶走车子,我若不即时松手,怕不要摔一大跤。

    王八,真该姓王。

    幸而身后的美丽女郎群拥上来,扶住我,我才不致出丑。

    我会要他好看,悻悻地发誓,这小子,他会后悔求饶。

    在公司里,当然是我凶。

    我逼着他解释。

    「说,有什么比我俩的关系更重要?十多年的同学,朋友,同事。」

    他心平气和的说:「是呀,没有人比我们的关系更重要,所以你要小心,希望我们继续友好。」

    小王口才挺厉害。

    「来,看看这一辑透明片。」

    「是什么?」

    「来看。」

    我亮灯,把透明片放灯箱上。

    咦,主角是动物,拍出小猫各式各样趣怪的样子。

    「你童心大发?」我问。

    「可不可以用?」

    「外国早已有了。」

    「那么看看这一辑。」

    我们再研究。

    是次题材更有趣,是银行区大雨傍沱中年轻职业女性上班时狼狈模样。

    「好极了,这辑是专业水准,我们用。」

    「真的?」他大悦。

    我抬起头来,「这是谁拍的?」

    「毛毛。」

    「谁?」

    「毛毛。」

    我倒呆住,没想到找她拍照找不到,反而用了她拍的照片。

    小王兴奋的说:「我鼓励她拍摄城市小景,譬如说沙滩风光,校院一角,午餐记趣等等。」

    「由你来拍,岂非更好?」

    「不,由她清新的眼光捕捉镜头,更加理想。」

    「说得是好,一个月一辑,稿费从优。」

    真是意外收获。

    「但是,长得那么漂亮,不做幕前岂非可惜?」

    「人各有志。」

    「好,好,好。」我举起双手投降。

    到此为止,不能再紧逼。

    我再看那些照片,真把白领女的苦处勾出来,在大雨中,伞与伞打架的有,抢车子搭的有,混身湿的也有,衣著名贵,化妆精致,都敌不过一场雨,辛苦。

    我得亲笔为她写说明。

    那么年轻那么好看,又肯动脑筋,上天待毛毛真不薄。

    但是,我什么时候才有机会真正认识这个女孩子中.

    嘉露自巴黎回来,到杂志社探访我们。

    漂亮女郎多数没心肝,她是例外。

    我问:「赛纳河无恙乎。」

    她不回答,只走到毛毛的照片前去,讶异的问:「这是谁?」

    我想一想,只得说:「我们的摄影师。」

    「摄影师?」嘉露不置信,「这如果是摄影师,我们还怎么担任模特儿?」

    「信不信由你。」

    「我想见见她。」

    「她不喜见人。」

    「你看,」嘉露很感慨,「越是丑八怪越是爱出锋头,真正的美女躲还来不及。」

    我微笑。

    「群众买下名人的青春与天赋,利用他们到尽头,然后弃置他们。做普通人最好,付出小小代价,爱看谁就有谁。」

    「这是巴黎给你的哲理?」

    「可以说是。」嘉露笑了,「记住,有机会介绍这位小姐给我认识。」

    她留下小礼物,离开。

    残酷的小王仍把他的高徒收得密密。

    她每个月都托小王交照片上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所选之题材非常受读者欢迎,一年后,她已经成为本刊台柱之一。

    又是大暑天,又令人奄奄一息,又是一头大汗的日子,懂得享受的小王他远赴北欧歇暑去。都说干艺术的怎么怎么穷,那不过是阁下学艺不精,你看小王,任何一级的董事处长老板还不及他,每天工作三小时,一星期五天,一年十个月,生活优悠,做着他深爱的工作,老实说,不付他酬劳他也爱干,何况收入丰富。

    这小子。

    大家都没想到毛毛会打电话上来。

    她说:「截稿的时间到了吧。」好,有责任感。

    「我过来拿。」瞧,不用急,再度见面机会终于来临,不由得有点紧张。

    「下午我自己上来。」她笑。

    嗳,越是漂亮的女子越没有架子,早美成习惯,何用耿耿于怀。

    整间杂志社沸腾起来。大伙严阵以待,要看清楚她,最令人开心的是混账小王不在本市。

    毛毛于下午三时莅临。

    大家一看见她,全体呆住,鸦雀无声。

    当然由于她的美貌,但我们也看到她肋下的拐杖。

    她左腿比右腿约短了六公分。

    啊水落石出。

    我是第一个恢复常态的人,热诚的迎上去,招呼她坐下,其他同事也相继过来闲谈。

    面孔上都不露出来,心中却都绞痛。

    好,小王,原谅你,算你。

    不过,我说过要发掘她,就一定要做到,即使不能做模特儿,也能做摄影师。

    我请她到编辑室坐下,把她过去的作品同她讨论一番,指点一二,又计划将来的题材。

    她很感激,澄清的黑眼珠全神灌注看着我,我心中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加痛惜她。

    小王也这样想吧,所以如珠如宝似看守她。

    稍后我差公司的司机送她返家。

    同事们围上来,啧啧称奇。

    我扬手,「让她静静做一个幕后工作者,永远不要成为名人,」我停一停,「她的作品可以成名,但人就不必。」

    这里面具有极大的分别的。

    小王渡假回来,上来开门见山:「真相大白?」

    我点点头,「何必相瞒,我们都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肤浅的是我,觉得她需要额外保护。」

    「也难怪,真像件落胎瓷。」我长长叹息。

    「她是本刊最年轻的摄影师?」

    「绝对。」

    我与小王紧紧握手,「一定要把她训练成才。」

    他也说:「一定。」

    我们计划明年让她尝试拍彩色内页。

    后年可以拍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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