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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与十二月 正文 我就是我

所属书籍: 五月与十二月

    这些日子我在预支更年期。心情陷入低潮。

    我在一间酒店内任经理职,薪水约比一个女秘书高三倍,我可以戴得起金蚝劳力士——你看过他们的广告吗?时代的女性,开着保时捷,戴着金劳,手夹文件……但是我的薪水买不起保时捷,可恨的是,当我有一日买得起的时候,我又想买劳斯白色跑车。这个悲惨的物质世界。

    也许因为有这些物质的推动,所以我一天一天地去上班,上午八点锺挤在渡轮里——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问过自己多次。但是其馀数百万市民都那么做:每个人都有职业,我们习惯庆幸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除非都去做嬉皮士——也好得很,人各有志,兴趣不一样。

    但这是香港,领不到社会福利署的救济金,嬉皮士们大可能捱饿至死——所以我并不对这种志向表示乐观,我每天仍然把八至十小时花在工作上,月尾领薪水时,表示愉快。

    然后努力把薪水花光——这并不困难。如果你出去打听一下物价高涨到什么地方。凯斯咪丝的毛衣六百元,靴子一千元,绒大衣三千元。

    所以我仍然挤在公路车上。去年年底买了件银狐,但劳斯白色跑车?叹息。很——难了。

    今天我打开杂志,星座预测天秤座:「本月对你很有帮助,你将会认识一名新男友,与以前那些男人完全不同。」

    啊哈!希望如是。

    以前我认得太多的垃圾男人。是,每周末接到五六个约会,结果情愿躲在家中独个儿看电视,出去与他们玩会累得变一滩泥浆……说着他们可以了解的话,笑着他们认为是可笑的事……结果表演的成绩太好,他们认为我与他们有太多相同之处,下星期还是来约会。

    真后悔当初没去参加演员训练班。我会是个很好的演员,一流演技。

    呜。真闷死人。

    房东不肯替我粉刷屋子。他说:「你们这种漂亮的小姐,花一万数千黏黏墙纸,小意思。」说得挤眉弄眼的。

    我当然没有伸手捏死他,不值得。他提醒我一件事,如果真的混不下去,我可以利用这间公寓公开「徵友」。

    目前只好在周末自己动手一间间的漆。我做这行很拿手,以前在英国,练习过多次。

    我不错是一个人住,但我是有亲戚的。姊姊在香港,同父异母,嫁个律师,光在屋契与离婚书上签字,已经发财,姊姊穿金戴银,常常来表演阔气,我不是不喜欢她——我们很谈得来,但是数月不见,也无所谓。

    她有一个洋名,叫乔哀斯。星期日上午十一点,她来接铃。

    我穿着睡炮去开门,打呵欠。

    我说:「你这么早来干吗?」

    「下午去跑马,顺便来看看你。」

    我想,至少我排名在马匹前面,不坏。

    「茶?」我问她。

    「谢谢。」她抬抬头。

    我说:「你知道吗?乔哀斯在英国是一个廉价英文名字。相反地,夏绿蒂、伊莉莎白、玛丽是高贵的……」

    「去你妈的……」她骂。

    啐!就是因为我们不同母亲,所以她才敢说这种话。

    「这么久才来开门,我还以为有男人在你屋子里。」她说。

    「我没有男人已经很久了。」我答。

    「如何解决性的问题?」她看我一眼,「是不是洗个冷水浴不去想它?」

    「刚相反。想想市面上那些男人,不寒而栗,啥子欲念都逃得影踪全无。」

    她笑,「还是让做姊姊的介绍一个男人给你吧。」

    「原应如此。做姊姊不介绍,谁做这种中人、保人、媒人?妹妹嫁不出去,你也没面子。」

    「真是的——这些一桶桶的是什么?」她好奇。

    「油漆、漆墙壁。」我说:「散散心。」

    「别开玩笑。」她不置信。

    「姊姊,你可以去看赛马了。」我赶她。

    「好,我会带男人上来给你看。」她说。

    「看中我分你佣金。」我说。

    她鼻子里哼哼嘿嘿的,终于挽起手袋走掉了。

    星座上说的与众不同之男人,大概就是应在姊姊身上。可能吗?姊夫是好男人,好在有事业有气派,私生活不敢恭维,连小舞厅的舞女也泡,他们夫妇俩大吵的时候把我拉去做和事佬,我只会笑。

    他怕姊姊。乔哀斯打得他眉青鼻肿,一星期上不了律师楼,他服贴得很,结果两夫妻过得极美满,妹夫改泡电视明星、落选的香港小姐、歌女。

    夫妻之道是很怪,比考文凭与打工难得多——想想看,两个人廿四小时撕缠在一起,要命,互相防贼似,支票户口都得夫妻同时签名,你说多狠。

    除非很小就结了婚,来不及想那些恐怖的事,否则只好一辈子独身。独身也有好处,往乐观处想:不必多洗一个人的衣服,少受男人那腌攒气,真正的自由……当然……寂寞。

    我一边调油漆一边想,寂寞。星期日早上最寂寞,一张床上只一个人。没有情人。

    有情人也是好的,星期日早上眷恋一番。

    把修改长裤的时间,漆壁的时间,阅杂志的时间,全部奉献出来,给一个男人。结果情人是有啦,家也变成狗窝。

    下午我开始攀上梯子扫新颜色,一种极浅的紫罗兰——别笑,很美的,配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家具。

    或者我可以到那男人家去。不行。我的瓶瓶罐罐太多,临睡之前还要擦三种油膏,醒来之后又是两种面霜,穿过衣服必定要换,如果到别人家去过夜,岂不是要带一个箱子?

    清晨衣冠不整地从男人的屋子走出来——咱们的社会不至于开放到这种地步。

    墙壁上的灰漆剥落,掉进我眼睛。天!我的隐形眼镜,一揉就落在地下,我还听见轻微的「啪」一声。

    我连忙自梯子下来,慢慢跪在地下摸索。悲剧,我与隐形眼镜可以写成一本史诗,精采处绝对不下于「哀狄悲斯皇上」,这么薄薄的硬塑胶掉在什么地方?

    我呻吟,满地乱摸。

    偏偏在这个时候,门铃大作。

    我并不理睬,继续摸地板。

    门铃又长又尖又响。

    我大嚷:「F——KOFF!」拔直喉咙。大概是收报费,要不就是收垃圾费。

    找到啦!我轻轻拿起那块镜片,当它是性命,今日我是交了老运了,省回一百元。

    门外那个人不耐烦,大声嚷:「开门!开门!」

    是姊姊的声音!

    我「霍」地站起来,叫:「等一会儿!」

    我奔到浴间去洗干净镜片,放回眼睛,叹口气,奔去开门,一脚踢翻油漆罐子,糊住了脚,也弄脏地下。

    我诅咒:「SHIT!」拉开门。

    姊姊面色铁青地,「你疯啦?你在开粗口示范班呀?」

    她看到我的尊容,瞪大了眼。

    我摊摊手,无可奈河。

    「你的油漆!」她尖叫。

    「你又来干什么?PISSOFF!」我以同样的高声回答她。

    「我来给你介绍男朋友!」她说着把身子让开两步。

    原来她身后站着一个年轻男人。

    真是好时光!哪一天我不是打扮得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上门来,今天狼狈到这种地步,白色武士他本人出现也完结了,我的亲姊姊真懂得选辰光。

    我喃喃地说:「BLEEDINGHELL。」一不做二不休,说一句与说十句没分别。

    「让我们进来呀。」姊姊瞪着眼。

    「我今天不见客。」我要关门。

    「你会后悔的!」姊姊威吓我。

    我「碰」地关上门。

    后悔个屁。

    我怒气冲天地抹地板、洗脚,把油漆扫完扔到垃圾桶淋浴。打电话与装修师傅联络好,把墙壁全部交给他们办理,然后松口气,开罐冰啤酒坐在沙发上,稍微觉得好过一点。

    然后我还真后悔了。

    该死的姊姊。选这种倒霉的辰光来介绍男朋友。我又开一罐啤酒。我连那个年轻男人的面长面短也还没看清楚。又失去一个机会。

    恐怕我一辈子都得独个儿坐在此地喝冰啤酒。

    门钟忽然「叮当」一响。

    我放下啤酒杯。是谁?什么人?真是收报费的?

    我懒洋洋地去开门。

    「谁?」我问。

    「小姓宋。」那个年轻人笑得有点俏皮。

    「宋什么先生?」我靠在门边。他是陌生人我也决定好好的聊一阵,以解闷气。

    「我原是跟令姊一起来的,刚才您在气头上,咱们不幸吃闭门羹,所以憩一会儿,我现在又来了。小姓宋,今年二十五岁,尚未娶妻。」

    「哦。」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西厢记倒是看得很熟的,样子也开朗,耐力无懈可击。为什么不?他很不错。

    「你——有兴趣进来坐吗?」我不是不带点难为情的,「欢迎。」

    「我们在附近喝了杯咖啡,令姊思量着你的脾气该过啦,着我上来再敲门。」他很大方的进门来。

    我打量着他。他很一高,很细长,相貌端正,笑起来具童心状,而且大方。一条「加巴甸」长裤,一双极好的薄底短靴子,薄毛衣一瞧就知道是品质顶高,这种为真正的舒适而穿着名牌货色的人是「知道分别的人」。

    我马上喜欢了他,给他一杯啤酒。

    他说:「很多时候,我还是比较爱喝姜啤或是沙士。」

    「呵,沙士。」我说:「呜呼,现在极难买到沙士。」

    「你在英国学会喝沙士?」他问。

    「不,」我老实答:「我在英国学会说粗话。至于沙士,其实就是ROOTBEER,你知道花生漫画中的史诺比,他就专门喝沙士。」

    他打量我很久,「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会像你姊姊,你姊姊真是高贵的女士。」

    我知道,她是淑女,我是顽童,但我如何向这个陌生人解释我不是每天这么倒霉的呢?不见得有人日日踢翻油漆桶,掉了隐形眼镜。

    我不屑解释。

    但我觉得懊恼——本来是个好机会。他会不会相信有时候我还穿旗袍上班呢?

    「你是姊姊的朋友?」我问,

    他擦擦鼻子。「是,我送父母去马场,她说她有个妹妹也不跑马,说不定我们俩谈得拢,陪我到这里来,她的牺牲算很大,她放弃三场赛马的时间。」

    「我知道。」今天一日没一处对劲的地方。

    「这杯饮料真不错。」他扬扬杯子。

    我喜欢他,真的。

    「谢谢你!」他站起来,「我告辞了,下次再见。」

    我很怀疑下次是否能够「再见」。

    「认识你很高兴。」他补一句,「真的。」又笑,雪白的牙齿。

    他走以后,我心跳半日,说不出的感觉,一个人坐在客厅中,直到天黑。然后姊姊又上来。

    她用一只式样古怪的金子打火机点着香烟,深深吸一口,喷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说:「真正的「用家」还是选都彭的。」

    她按熄香烟。「还喜欢他吗?」

    我接捺不住。「我的眼睛只认识读书人,他是不是读书人?」

    「他流的汗恐怕都有书卷气,加州理工学院的助教。」

    我吹一声口哨。「研究什么?」

    「很奇怪的一项题目。」姊姊说:「他是科学家。」

    我兴奋。「告诉我!是什么?」

    「水星接近地球与太阳核子的扩张状态。」

    「啊!」我惊叹。

    「盲目崇拜。依我说,还不如那带街的,到皮草店去,可以拿百分之廿回佣。」姊姊笑。

    我笑着拉起姊姊的手。「你不是真这么想,是不是?当然是有分别的,怎么会没分别呢?」

    姊姊叹口气。「人就是这点不实际。钱还不一样的臭?开银行赚的与开凉果店赚的,偏偏不一样!」

    「他会不会约会我?」我问。

    「哪有煤人包生儿子的?」姊姊扬起眉毛。

    「偏偏我今天这个样子。」我叹口气。

    姊姊燃起一根香烟,正容说:「说不定他觉得你与众不同。这种男孩子早就被女孩子宠坏,你跟他来个下马威,也是好的。以真面目示人。」

    我摇摇头。男人永远不会喜欢女人这个模样。

    姊姊去后,我对着镜子很久。研究如何把自己改良。

    结果我去修整齐头发,又添些新衣裳。

    等家中墙纸黏好的时候,小宋的电话也来了。我很高兴。他约在一间法国餐厅。我决定补偿过去的错误,使他耳目一新——不是故意讨好他。但是我不想再虐待他。

    我穿一件黑色满是横十字纹缎子的旗袍,铸金边,完全是张爱玲那时式样,宽身,阔下摆,长到腿肚,敢说是别致漂亮的。

    他早到几分钟,我进去的时候他吃惊,但不是惊艳那种诧喜,而是意外、错愕,并且有失望的成份在内。我的心马上一沉。他奶奶的,真难侍候,我踏高跷似踩着四寸半细跟鞋来,他还让我瞧眼睛鼻子,受不了!

    倒是在座的外国宾客,纷纷投以赞赏的眼光——他们终于见到唐装打扮的中国女人了。

    我瞪眼:「我这次又是什么不对?」

    「发生什么事?干吗你打扮成一个苏丝黄?」他问。

    「他妈的!」我骂。

    「为什么?」他质问。

    「因为上次我像个老粗,今次想你改观。」我说。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风一吹,就开始再次后悔。

    他大概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又失败了。真不幸。

    如果这些男人们这么难讨好,我干脆也不必去讨好他们,真的,我开始不耐烦。

    我喜欢他,不错,不过我不须勉强他喜欢我,事情太痛苦。我并不惯侍候男人。

    回家剥掉旗袍,简直要服食镇静剂。我把电话筒摔在一边,费事听解释——我十分肯定他不会来电话解释,不是以防万一,其实心中最怕他不来解释,我下不了台。做女人真难,心中忐忑,岂止十八个吊桶。

    干脆做老姑婆也好,看电视终老。我气愤的想。

    可喜我还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以寄情寄时间。自从「旗袍之辱」之后,我狠狠的痛下功夫地在写字间卖力。很有效,没时间来痛苦。

    职业女性也有好处,一天才廿四个小时,工作去掉十个,睡眠七个,所馀无几,一天一下子就过去无综。

    只除出星期日上午……蒙胧的星期日上午。最思念最脆弱的时刻……浅灰色的秋日早晨。

    冰冻的牛奶在上午,冷冻的啤酒在下午,寂寞的我还是我。我欣赏的男人如果不欣赏我,于事何补呢。

    挤在公路车上我静默地打量着身边的人。女孩子们手中都是冒牌货,利源东西街的假「芬蒂」,假「狄奥、假「卡甸」,连她们的脸都像假的——一个个都是粗制滥造,大量出产的面具,随意刷上去的劣质胭脂与眼影膏。真可悲。如此也是一辈子。

    到家我把新制的银狐大衣穿在身上,坐在沙发中抗议。抗议受压逼的女性。下班后还要把饭菜带回家煮,疯掉了,真疯了,然后生一大堆子女,找些生命陪着一起吃苦,算是报了仇。我就是错到底,也不作类似妥协。

    妹姊又来看我。门铃照理按得震天价响。

    她说:「八成是疯了,独自穿件皮大衣坐在客厅里发呆!精神崩溃的前夕。」她冷笑。

    「我总不能穿着它与一个十八岁的毛头小子挤公路车吧?」我反问。

    「你的毛病是自己把场面做得太大。」姊姊说。

    我问:「你知道吗?外边的捞女都有她们的逻辑:先把皮裘珠宝穿在身上,那么客人的出手不好意思太低。」

    「你喜欢小宋,是不是?」姊姊说:「坦白不要紧。」

    我点点头。「他很豪爽,有什么说什么,我很喜欢这样的男人,又有才学又有底子。不过别想了。」

    「最近闲来干吗?」姊姊问。

    「观察人生——你知道,有些男女的爱情在公路车与渡海轮上也可以开花结果,还作其护花状呢——把别的女人挤开,保护他的女友,两人在臭气冲天,水泄不通的电车内默默含情地相视而笑。我长叹一声。

    「我可以打一个电话到附近的咖啡店去吗?」姊姊问。

    「干吗?叫外卖?」我瞪她一眼。

    「叫宋某上来坐坐,他耽在那里喝咖啡已一小时以上了。」妹姊说。

    我的心跳加速。「你们又计谋好的。」我软弱地抗议。

    「他想见你,你屡次给他难堪。」姊姊拨通电话,「求求你,把皮大衣脱掉好不好!」

    「我就是我。」但我还是把大衣脱掉。

    「我要走了。」姊姊说:「再下去我快变成潘金莲一剧中的王婆了。对不起。可是亲妹子,这次你当心点,再把事情弄糟,我不负责任。」

    她前脚走,小宋后脚到。

    我看着他很久,他应该感到「英雄气短」,这倒霉蛋,碰见我这样的女人。但是他居然三番的寻上门来。

    「嗨!」他说:「我道歉。」

    我马上溶化掉。「姜啤?」我问。

    「谢谢。」

    我穿着短裤,波恤,一副预备短跑的样子,他上上下下观察我一番,然后说:「我喜欢你,不管你一时像老粗,一时像苏丝黄,我还是接受你,我是个老土,我只是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有这么多变化,所以才吃惊。」

    我很感动。

    小宋擦擦鼻子——他惯性动作。「我们两人可以约会吗?希望可以和平共处。」

    「你愿做我的男友?」我问。

    「是。」他微笑。

    「一言为定。」我不加思索。

    女人到这种事很有第六感觉:什么男人可以效朋友。但是——

    「你为什么一直肯回来找我?」我问他。

    「因为你肯讲老实话。」他说:「这种女人一向不多。」

    「你知道我的工作?我的能力?」我问。

    「一切一切,你姊姊全部告诉过我。」他笑笑,「她早就出卖了你。」他挤挤眼。

    「她还说些什么?」我紧张地。

    「她说你这些老姑婆型的小毛病不算一回事,如果有个要好男友,得到精神寄托立刻会痊愈。」

    我缓缓站起来,「我是老姑婆?」

    小宋眼睛看着天花板,「天。我又说错话。又来了。」

    我坐下来,鼓着气。是的,我「又来」了。

    「放松一点,放松一点,」他说:「我没见过脾气这座急躁的女孩子,我的天。」

    我尽量放松自己。这个男人专门逗我生气。

    小宋问:「我们打算整夜都坐在这里呀?」

    「去哪里?」我摊摊手,「香港能去哪里?」

    「笑一笑。」他轻说,「笑一下。」

    我笑一笑。不忍心拒绝这么小的要求。

    「你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你自己可知道?你只是令男人产生自卑感,幸亏我生下来皮够厚,我不怕。」

    我微笑。这次是从心内发出来的笑,与上次的不同。

    「我母亲交给我一粒六卡拉的方钻,」他笑,「即使订婚,你也难不倒我,我很够体面。」

    他提到将来。无论将来如何,他现在能够提到将来,那就表示够诚意。我喜欢有诚意的男人。

    我怎么还能够与他吵架呢?我并不打算一直渡寂寞的星期日直到五十岁。

    「听我的计划:」他颇具武士作风,「从明天开始,我负责接送你上班下班,你还是得上班,有职业的人才知道外界在发生些什么事,我不要一个盲塞无知的女友。晚上我们喝冰啤酒,我在七点前一定告辞,让你有自己的时间轻松一下。然后是周末……好日子!周末我们出去吃烛光晚餐,跳舞至深夜。星期日我们在公寓里聊天。」他握住我的手。「我不再会寂寞,多年来,我在等到一个有志气的女孩子,有勇气说:「我就是我!」我不介意女权高升,真的。」

    「谢谢你。」我缩回手。「我必须要说,我也一直在找位懂得尊重女性的男士。」我拍拍他肩膀。我们会成为老友。

    「看,你姊姊一点都没错,如果事情顺利,我们会在报上刊出‘我俩情投意合……’」他忽然看我一眼,「我不是开玩笑——希望不是一相情愿。」

    「先生,」我说,「你是个乐观者。」

    「将来永远是未知及美好的。」他说,「呵,对,我要让你有个心理准备,我并没有劳斯莱斯,我只开一部六三年的旧福士,老得快要散开来,一点不配你的银狐。」

    我笑,捧着头,忽然快乐得不可抑止,眼泪缓缓淌下,忍都忍不住。我哭了。

    「现在又怎么?」小宋轻声问:「又哭又笑?我还没见过这两种表情同时运用的人。」

    「我就是我。」我说:「看不惯不要看。」

    「看,看。」我说:「迟早会习惯的。」他笑。

    你瞧,一个人要交起运来,推都推不掉。

    小宋很早便告辞,因为「女人如果获不得适当的休息,老得快。」这点我完全同意。

    我上床。痛痛快快的哭一场。明天上班,女秘书们会诧异我的眼睛如此肿,但它们是快乐的眼睛,相信我。

    这个故事说明什么?

    我没有白白寂寞,我没有白白等待,那个适当的人终于出现。我属于他,他也属于我。我会享用到某些利益,但也得牺牲很多自由。天下没有乌托邦。得到一些,必然也失去一些。

    多年来我说:「爱我并不够,要先了解,再欣赏我。」

    姊姊一直怪这要求太苛,而我一直坚持着这样的要求,在这方面我是乐观的——要不他出现,要不就算数,我的星座说得很对:我真的在本月遇见一个与众不同的男朋友,并且将会有极美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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