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人都爱将建康称为金陵,或者是由于历代佳赋名篇中多这么称呼,取其风雅吧。
金陵不愧是六朝古都,“十里秦淮,六朝金粉”,自古文坛盛地。六朝时这里成为名门望族聚居之地,商贾云集,儒学鼎盛,吸引了不知多少诗人,留下了无数风流佳话。
隋唐金陵一度冷落,到宋代却又渐渐复苏。当年的繁华虽已不再,却依旧是人烟丰茂,商市林立,江南佳丽之地。
街上,青楼林立,酒旗招摇,珠玑罗列;
河上,画舫凌波,船公、船娘们摇撸掌篙,彩船往来如锦……
新的一年,上元刚过,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新的生机与希望,商贩青楼都活跃无比,街巷邻里也是一团和气。
林菲菲兴奋地转了半天,直到天晚了肚子开始唱起歌,她才钻进一家饭行。
听说秦淮河灯船古代很有名啊,晚上一定要去看……她边想边环顾四周找桌子,立刻,出现了一个目标——
那是张靠窗的桌子,坐在那里,可以边吃饭边欣赏风景。
桌边已经坐了个白衣公子。
有了上次跟绿衣帅哥争桌子的经验,林菲菲有些迟疑。
她转头看看其他几桌的喧闹,不由撇撇嘴,还是走过去坐下了:这次不会那么霉又遇上个不讲理的人吧。
那白衣公子一动不动看着窗外,似乎并没发现多了个人。林菲菲点了两样菜,待小二走开,她才好奇地打量起来。
只一眼,她已经石化。
长眉飘逸如画,白衣如雪,白面胜雪。如诗一般优雅,如兰一般高华。看上去整个人竟仿佛蒙着一层神话、梦幻的光辉,根本不似这红尘中的人。
帅就罢了,没想到那俊脸上的皮肤竟比自己的还好,林菲菲摸了摸自己的脸,他可是男的耶!
不带一丝血色,如玉,如冰,如雪,甚至连嘴唇都是白色,然而却又看上去和谐无比,并不露丝毫病态。
渐渐地,那莹白的脸转过来。
冰雪般的眼睛。
眼睛半眯着,闲闲地躺在浓密的睫毛中,仿佛从未完全睁大过一样。目光有些不真实,如云雾般的飘渺,又如冰山雪峰般的冷漠,绝无半点尘埃……
看着他,林菲菲竟难得地想起了那个如冰雪般的妙清师姐——嗨,谁也想不到,居然会有个男人比她还美还冷还高贵,不知道茅山上那帮色男见了他,会不会“移情别恋”生出bl情结呢……
她越想越有趣,居然趴在桌子上哈哈笑起来。
但很快,她再也笑不出来了,因为那双冷漠的眼睛正静静地看着她,无半点羞赧,无半分惊奇,那样子就像在看一件东西。
被人当成东西看是很不舒服的。
顿时,林菲菲觉得全身都不自在了——有没搞错,我是女的耶,那么“色色的”盯着个女的看,大哥你不觉得很不好意思吗……
当然她也知道,谁也不会将“色色的”三个字联想到他身上,第一,那半眯着的眼睛里根本连一圈涟漪都没有,宛如一面结了冰的湖;第二,自己是男道士装扮,除非真有bl情结的人才会“色色的”看着她吧。
虽然女孩子被大帅哥看着是件很值得骄傲和开心的事,但,如果是这双眼睛,绝对可以令任何女人都骄傲不起来。
比眼力啊,谁怕谁!
她心里一横,也直直地瞪过去。
倏地,四道目光碰到一起,似乎都要看到对方心里去。林菲菲脸上发热,但她终究不服气,硬是咬着唇眼睛都不眨一下。
而那双半眯着的眼睛却依旧没有丝毫动摇,只深深地映出人的影子。
寂静……
眼圈发红,升起水光,渐渐,那些水光汇成了两颗晶莹剔透的泪珠,沿着腮缓缓流下。
n道目光向这桌射过来。
原来,林菲菲瞪了半天眼,风吹过,居然就掉起了眼泪。这桌人本来就很引人注目,如今众人见那清秀小道士居然对着那白衣公子哭起来,自然奇怪了。
这么多注视的目光,除了感觉有问题,任何人都不会自在。
可惜白衣公子真的感觉有问题,似乎除了他自己,一切都不用关心,而面前的林菲菲流泪,他依然无动于衷。
好好好,你强!
林菲菲泄气地撤回视线,擦了擦眼睛,狠狠地扫了周围众人一眼。
立刻,所有人埋头,继续吃饭。
见对面的人还是看过来,她没好气地将桌上的盘子一个个推到他前面:“大哥,你还是多看看这些菜吧,色香味俱佳啊,比我好看多了。”
果然,那白衣公子微微一愣,片刻又恢复了冷漠。他拿出锭银子往桌上一放,便站起身来。
为什么每次遇上的“同桌”都这么有钱?!
在他站起那一刹那,林菲菲发现他身材并不高大,但也绝不瘦弱,一举一动都透着无比的高贵与优雅。
他不再看她,缓步走出门去了。
林菲菲若有所思地扒着饭,心中缓缓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似乎有些熟悉,是谁呢?。
“小道长今日为何不去钱大人府上碰碰运气?”小二上来结帐时,笑嘻嘻地朝林菲菲说道。
“钱大人?”林菲菲奇怪。
“小道长有所不知,那钱姑娘近日病了,请了多少大夫还是不好,听说是被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钱大人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放出话来只要治好钱姑娘,要送十两银子呢!”
十两!
林菲菲在外游历了几个月,倒也知道了银子在这个时代的价值。其实在古代银子的价值是很高的,二三两银子可以让普通人家过一年,何况于十两。
她立刻两眼发光
——正愁钱不多了呢,现在送上门的生意了!
小二边擦桌子边顺口劝她:“听说今日来了两个定林寺的高僧,如今城里的道长师父们都去了,小道长不妨也去碰碰。”
林菲菲心中一动:“你说城里的道士都去了?”
“当然,这么好的事谁不去,”小二笑起来,“说不定治好了钱姑娘,钱大人一喜欢,连带着就都有赏了。”
既然都去了,那个大名鼎鼎的灵逸师兄若在这城里,也会去吧?
“钱大人家在哪里?”。
钱府。
朱门高槛,气派不小,一看就是富贵人家。
果然,大门口时不时有和尚道士进出。林菲菲拉住一个道士细问了一下,才知道只要报上道号来历,都能进去。
林菲菲报上名号,果然那管家一听是茅山紫虚真人亲传,立刻热情无比地让她进门。
林菲菲客气了下,抬脚进门——
一个白衣人正负手缓缓而行。
从后面看去,只看到一个背影,但她知道,那一定是双半眯着的、冰山雪峰般冷漠的眼睛。
周围也走着五六个道士和尚,认识的互相客气,不认识的趁机结交……
只有他,独自缓缓而行,既不找人说话,也不停留,只保持着均匀缓慢的步伐,似不屑与人为伍。
林菲菲愣了愣。
他也是修行的人?!想到刚才吃饭的事,她有些尴尬,不好意思就这么走上去,于是便停住脚步等他走远。
正在此时,门外响起嘲笑声。
“这和尚又来了!”。
林菲菲转过身,却见身边管家往外面看了看,立刻走出门去骂道:“你这疯和尚又来骗吃骗喝,今日却是不行,到别处去吧,莫误了我家主人的大事!
“阿弥陀佛,贫僧正是来治病的。”一个十分老实的声音。
几个正要登门的和尚道士见此,都笑起来:“疯和尚,你不是早被赶出龙泉寺了么?”
“心中有佛,身在粪坑亦是修行。”一本正经的回答。
“哈哈……”
林菲菲好奇地退到门外,只见一个年轻和尚背着手站在阶下,笑嘻嘻地看着那群嘲笑他的人,并不生气。
天哪,这什么世道,古代连和尚都这么帅!
黄色僧袍有些旧,但并不破烂,反而十分干净。俊眼直鼻,嘴角、眼角总是弯弯向上翘着,透着股风趣之色,似乎总在笑。
有个和尚又嘲笑他:“疯和尚,吃酒吃肉也是心中有佛?”
疯和尚?
林菲菲实在看不出他哪点疯。
那和尚明显是在讽刺,但疯和尚却依旧很老实地点点头,一本正经道:“正是。”
众人大笑。
“真不知当初你这模样怎会当了和尚,偏又不还俗,”管家摇摇头,又笑道,“我家主人虽然慈善,今日却不是你胡闹的时候,别处去吧。”
林菲菲也笑起来
——不戒酒肉?若不是见他穿得干净,长得那么俊俏,又没有破扇子,简直就要当他是个活脱脱的“济公”了。
谁知,听到林菲菲的笑声,那疯和尚立刻抬眼直直地看着她,愣住。
“走吧走吧。”有人推他。
他却只一动不动地望着林菲菲,露出诧异之色,并不说话。
他看出了什么?
林菲菲有些莫名其妙,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发现并没什么奇怪。
见他还在门外呆着不动,管家有些不耐烦了,板起脸吓他道:“快去吧,再不走我叫他们打你走了。”
闻言,林菲菲有些担心,忙眨了眨眼示意他离开,师父说的佛道一家嘛,叫这和尚帅哥挨揍多不好。
那疯和尚微愣了下,随即嘻嘻一笑,果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