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闻时,诚正在家里吃着稍嫌晚的晚餐。父亲因公司有应酬而未归,母亲和文化教室的朋友聚餐,傍晚就出去了。诚吃的晚餐是母亲做的寿司饭。他知道,这只不过是将蒸煮袋中的食物拌一拌而已,酱汤也是冲泡式的。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母亲亲手做的饭菜了,她的理由是“反正没人在家里吃饭,我也不想费心去做”。诚却认为,就是因为餐桌上都是偷工减料的饭菜,才没人想在家里吃饭。不知老爸是不是也这么觉得。
平常边吃晚餐边看电视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将频道转到新闻节目。然而,某种预感让他今天晚上格外在意新闻。快儿和敦也是在昨天向他借车的,他们到底借去干什么?诚对此稍加揣测,但不敢想得太具体,那会让他不敢再开那辆车。
昨晚,其实是更接近今天凌晨的时候,诚接到了敦也的电话,叫他过去把车开回来。敦也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在微微颤抖。
如果从诚家步行到敦也的公寓,距离太远了;若是骑自行车去,到时候又不知该拿自行车怎么办。敦也叫他快点过去,但在电车发车之前,诚无计可施。
“那我把车停在公寓前面,你坐首班车过来开走。知道了吗?你要敢不听话,我就告诉快儿。”说完,敦也就挂断了电话,语气中明显带着焦虑。
莫可奈何的诚只好依言搭乘最早一班电车前往敦也的公寓。除了想快点把车开回来,他也想知道他们到底做了什么。
Gloria就停在路边。诚拨打了敦也的手机。
“你也太慢了吧!”虽是大清早,敦也还是立刻就接听了。诚推测他可能根本没睡。
“我已经尽量赶了。”
“算了,你待在那里等我。”
几分钟后,敦也和快儿一起出现了。两人都脸色黑紫,眼睛也很混浊,双颊瘦削。
“上车!”敦也将车钥匙扔给诚。
诚一上车,敦也也跟着坐上副驾驶座,快儿则坐进后座。诚心想他们大概是要去什么地方,便准备发动引擎,快儿却叫他不要发动。
“不在场证明弄得怎样了?好了吗?”快儿用阴沉的声音问道。
“呃,弄好了……”
“怎么弄的?”
“假装我们三个人一起去了卡拉OK。是在四号公路沿线一家叫‘海岸’的店。”
“什么意思?你真的去了?”
“我去了。对方问我‘几位’的时候,我回答‘三位’,还说其他两个人待会儿就来,然后走进包房,点了三人份的食物和饮料。”诚没有告诉他们,一个人吃下三人份的食物和饮料有多痛苦。
敦也咂了咂嘴。“什么卡拉OK嘛……”
“我想不到其他的地方。”
“你一直都是一个人?”快儿问。
“嗯。”
“为什么?你怎么没有另找两个人来?让那两个人充当我们不就天衣无缝了?”
“没有办法啊,事出突然,而且如果那两个人在外面乱说,反而更不好。”
“一直只有你一个人,店员肯定会觉得奇怪。”
“等一下,说不定诚说得没错。”快儿接着说,“那家店没有装摄像头?”
“没有,所以我才选那里。”
这个快儿应该最清楚。如果没有装摄像头,那么只要放下门上的帘子拉起来,包房外的人就看不见里面的情形。快儿曾经利用这一点,多次把女孩子带到那里强暴。
“而且那家店的客人很多,店员不会一一清查每间包房有多少人。”诚说,“只要按人数点了食物和饮料,之后就没人管了。”
“那你从几点待到几点?”快儿问。
“呃,大概是从九点到十一点左右吧……”
“那么短?”快儿的脸扭曲了。
“你没告诉我不在场证明是要做几点到几点的啊,卡拉OK又不可以待好几小时不走……”
“就算是唱上四五个小时,店员也不会怀疑吧。”敦也吐出这句话。
刚才不是还在担心只有一个人待在里面,店员会觉得很奇怪吗?现在又改口说待很久也没关系!诚很想这么说,但还是忍住了。
“卡拉OK之后呢?”快儿又问。
“咦……”
“我在问你卡拉OK之后的不在场证明!”
“没有……就是那个,”汗水从诚后脖颈流了下来,“我不知道不在场证明需要做到几点,所以就想先做卡拉OK……”
诚的背部感到了撞击力,快儿踹了驾驶座椅背一脚。
“搞什么!就只有这样啊?”敦也龇牙咧嘴,“短短两小时根本没意义!你知道我们半夜有多辛苦吗?”
“敦也!”
快儿一叫,敦也便住口了。看来快儿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半夜到底做了什么。
“没办法,就说唱完卡拉OK之后我们去了餐厅好了,就是我们常去的那家‘Anny’s’。”快儿作了决定,“然后再回到敦也的房间,我们三人一整晚都在一起。就这样吧。”
“我也是?”诚惊讶得转过头去。
他的肩膀被快儿抓住。“怎么?你有意见?”
“不,不是。”
“那是怎样?”
“会有谁……还是警察会问我们不在场证明吗?有这个可能吗?”
快儿移开手,冷哼一声。“这是以防万一。照理说应该不会有事,但那些条子查东查西的,到时候说不定会找上我们。”
“既然这样,那天晚上的不在场证明不是比昨晚的更重要吗?就是掳走那个女生的晚上。”
听到诚的话,敦也不悦地撇下嘴角。他们心中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那天晚上我们都一直待在敦也的房间里。如果有谁问起,就这样回答,知道吗?”快儿说。
“那倒没什么问题,可是我中途就回家了。那个时候不是得还车吗?我觉得我爸应该会记得这件事。”
“开车回家后,你做了什么?”
“待在房间里……”
“那么把车还你老爸之后,你又回到敦也的房间。总之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一直在一起,懂了吗?”
见诚没有回答,快儿又抓起他后脑勺的头发。“昨天我说过了,你也是共犯,休想一个人置身事外。”
诚默默点头。他很想大喊和自己无关,但又担心不知那两人会怎么对付他。他们毕竟已经杀了一个人。
“就这么定了。”说完,快儿放开了手,“我们暂时不要聚在一起,被警察看见就麻烦了。”他和敦也相互点点头,然后下车了。
发生这件事之后,今天早上诚什么都没做。很明显,那两人杀了那个女孩,而且用某种方法把尸体藏了起来。他们到底干了什么?又用车做了什么?因为太在意这件事,诚才破天荒地看了新闻。
“今天早上,江东区城东分局接到报案,有具尸体漂浮在荒川上,警员赶到后展开打捞,发现蓝色塑料布里包着一具女尸。”
男主播的声音让诚差点噎住。他盯着电视,看着从直升机上航拍的画面。荒川的堤防边聚集了很多警察。
“城东分局调查发现,死者是埼玉县川口市上班族长峰重树先生日前失踪的女儿长峰绘摩。警视厅和城东分局怀疑长峰绘摩系遭人杀害,已展开调查。”
诚无法动弹。手上的筷子不知不觉间滑落了,他却无心去捡。食欲也完全消失。
其实诚本就知道此事。快儿他们杀了长峰绘摩,然后为了处理尸体,叫他把车开过去。但是,亲眼看到新闻,却有种说不出的焦虑、紧张甚至是恐惧向诚袭来。这种感觉就像是走进了一条无法回头的隧道。
“你知道我们半夜有多辛苦吗?”他想起敦也说过的话。他们将尸体用塑料布包好,扔进荒川。不料,尸体漂到下游时被人发现了。
他把车开到敦也的公寓时,正好看到他们手里提着HomeCenter的纸袋。那里面可能就装着塑料布。
诚回到自己的房间,拿起手机,想打电话给敦也,然而在按下通话键前,他又犹豫起来。他不知该说些什么。现在再确认事实已于事无补,只会让他们一再提醒“你也是共犯”。
他真的是共犯吗?
确实,他协助他们掳走了长峰绘摩。开车的人是他,把他们送到公寓也是事实。
可他根本没想到快儿他们会杀了那女孩,而且快儿说是意外。那么他还算是共犯吗?是杀人凶手之一吗?
很可惜,诚完全没有法律常识。他只知道未成年人就算犯下稍微严重一点的罪,也几乎不需要入狱服刑,姓名也不会公开。
诚切换着电视频道。他想看新闻报道,但找不到,只好一直看NHK台。现在NHK台正对海外天气异常现象进行分析。
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情,便拉开书桌的抽屉,拿起放在里面的那部粉红色手机。
那是长峰绘摩的手机。那天之后,他再未开启过电源。在尸体被发现之前,她的亲朋好友应该给她打了无数电话,可能也有短信。只不过绘摩都没有收到。
忽然间,诚觉得自己好像理解人活着的意义了。不单单只是吃饭呼吸那么简单,还包括和周遭的人之间的联系与互相关怀。就像蜘蛛网上面的一个个网眼,人一旦死了,就会有一个网眼从蜘蛛网上消失。
“自己闯了大祸”这个念头再次冲击着诚的心。明明很轻的手机却让他觉得沉重异常。
长峰绘摩到底用这部手机和多少人联系过呢?有多少人曾抱着一丝希望打来过电话?
几乎是无意识的,他打开了手机的电源。开机画面是一张猫的照片。那是绘摩养的猫吗?
他看了来电记录。在长峰绘摩被掳进车之后,她的手机曾经响过一次。那是谁打来的呢?要是那个电话早五分钟打来,或许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
液晶屏幕显示的文字是“爸爸”。来电时间就是那个烟火大会的晚上。
诚关掉电源。
他快崩溃了。
把手机放回抽屉之后,他倒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