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谪仙 正文 第108章 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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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朝歌不由回身,长久注视着黑森林。森林中静悄悄的,即便是晌午,林子里也不见天日,只有星星点点的光斑漏到草地上。外面的世界温暖明亮,森林里静谧无声,对比如此鲜明,几乎让李朝歌怀疑这一切是梦。

    横穿黑森林是梦,遇到黑狗妖是梦,见到十二岁的仙人,也是梦。

    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里面的空位告诉她并不是。她真的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山村,也见到了那位仙人。

    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般,最后看了黑森林一眼,毅然决然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她的路,在前方。

    ·

    南林镇背靠山林,面前环水,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成为近一带最繁华的城镇。南来北往的商人,或者想去黑森林里碰运气的侠客,都在南林镇落脚。

    白千鹤坐在酒楼上,手里端着烧春酒,另一只手放在在膝上,怡然随着琵琶打拍子。他一天前从黑森林中出来,之后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间,在房里闷头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现在,白千鹤换了干净的衣服,叫了一桌好酒好肉,还有美娇娘弹琵琶助兴,白千鹤才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

    他靠在栏杆上,懒散望着楼下,心道这才是人过的生活。孬种就孬种吧,黑森林这种鬼地方,不闯也罢。

    白千鹤成名已久,四海为家,素来没个正行。前不久他和人打赌,要独闯黑森林,赢了的话对方给他一大笔酒钱。白千鹤本来想着,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为了好酒好钱,豁出这条命又何妨?但是他去黑森林里走了一圈后,突然觉得还是命更重要,那笔钱不要也罢。

    但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的。白千鹤正坐在酒楼上惆怅,忽然眼神一凝,注意到一个女子从楼下走过。他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连忙挥手:“小妹妹,小妹妹!对,就是我。”

    李朝歌听到熟悉的声音,慢慢停下脚步。白千鹤趴在栏杆上,嬉皮笑脸地对李朝歌说:“小妹妹,你还活着呀?哎呦,那天天黑没看清,没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小美人,为兄请你上来喝一杯?”

    李朝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上一个敢叫她“小美人”的人,坟头草都三尺高了。要不是因为重生,白千鹤现在还能给对方拔拔草。

    不过免费的饭不蹭白不蹭,李朝歌平静地走进酒楼,登上楼梯,坐到白千鹤对面,并且对弹琵琶的美人说:“麻烦添一副碗筷,谢谢。”

    美人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其他人,抱起琵琶对李朝歌福了一身,垂头走了。白千鹤啧声:“小美人,你这事做得可不地道。你吃饭就吃饭,赶走我好不容易找来的琵琶娘做什么?”

    李朝歌从隔壁桌捞了双筷子,在桌上一磕,自然而然地挑菜吃:“她们也不容易,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风月惯客,她们才被迫卖艺。对了。”

    李朝歌把菜放到嘴里,抬头,黑白分明的眼珠静静扫了白千鹤一眼:“别叫我小美人。”

    她的表情是平静的,可是白千鹤分明听出了杀意。他面上笑容不变,眼睛粗粗一扫,发现李朝歌只动了他吃过的菜。

    啧,小小年纪,戒心不小。她到底是什么来路,身上的武功从未在江湖中听过,而且她的年纪,也太年轻了。

    白千鹤笑着,给李朝歌倒了杯酒,亲手放在李朝歌身前:“这杯酒算是为兄给你赔罪。当日情况紧急,为兄另有要事,不得不先走一步。妹子,对不住。”

    李朝歌完全不在意,她摆了下手,说:“不必。你我萍水相逢,本来就该各奔东西,没什么可对不起的。何况,我也不需要帮助。”

    “妹子豪爽!”白千鹤拍了下桌子,端起满满一杯酒,“我白千鹤平生最敬英雄,这一杯,我敬小妹妹。”

    白千鹤说着仰头,一饮而尽。白千鹤这些年也算浪迹花丛,见多识广,再加上他长得好看,风月场中颇受女子喜欢。不过,面前这位小美人却没有任何动容,她依然冷若冰霜,轻轻点头道:“原来你就是白千鹤。”

    白千鹤挑眉,问:“怎么,妹妹知道我?”

    “江洋大盗白千鹤,谁不认识?”

    白千鹤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他不由抚了下额发,苦恼地撑着额头道:“唉,太受欢迎也是种罪。我都不知道,在下区区贱名,竟然已经传到山林里来了。”

    李朝歌沉默片刻,说:“你可能误会了,我是从朝廷通缉令上认识你的。”

    镇妖司专管疑难杂案,白千鹤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册上挂了许久。要不是因为东都案子层出不穷,李朝歌没时间去追白千鹤,前世他的坟头应该是片荫凉地。

    白千鹤不屑地呵了一声,倚在围栏上,不在乎地说道:“朝廷那帮废物,就算我站在他们跟前,告诉他们我的名字,他们抓得着我吗?”

    李朝歌坐在对面,静静地看着他。

    白千鹤并不知道他曾经离死亡无比接近过,他照例骂完朝廷废物,回头对李朝歌说:“妹子,我看你投缘,不如交个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李朝歌和闺阁女子不同,并没有闺名不能泄露给丈夫之外的人之类忌讳,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现在时机未到,她多少要避讳些:“现在还不能说。”

    白千鹤挑眉,识趣地没有再问下去。他忽然凑近了,问起另一个感兴趣的问题:“妹子,那只黑色的怪物,你真把它杀了?”

    “没杀。”李朝歌说,“妖物也是命,没作孽前不能杀。我只是把它打成重伤,回去养一养,应该还能活。只不过,以后它只能当狗了。”

    白千鹤倒抽一口凉气。简简单单一句话,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他自认闯荡江湖,见多识广,可是见了那只黑狗妖还是吓得腿软。而面前这位看起来美丽无害的小姑娘,竟然能将其打成重伤。

    真人不露相,会咬人的狗不叫,古人诚不欺我。

    其实后面白千鹤冷静下来,也想通关节了。那只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坚硬,刀枪不入,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晕。她能射伤怪物,自然也能杀了它。

    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伤得了妖怪,那个时候白千鹤就该想到,李朝歌不是寻常人。

    隐居深山,不通世事,容貌美丽,年纪也小的惊人。这多半,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

    如今天下百花齐放,道佛盛行,有修习武功强身健体的,也有修仙问道追求长生的,总体而言,大家互不干涉,道凡不交,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画好地盘,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白千鹤以前也对尼姑道士敬而远之,但是这位小姑娘是个例外。

    白千鹤看人的本事多少还有,他总觉得面前这位是个人物,而且,他看不透此人。如此,他更好奇了。

    白千鹤含笑打量李朝歌,吊儿郎当问:“小妹妹,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

    李朝歌吃饭速度极快,说话的功夫,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她将筷子并排放在桌上,用帕子擦干净嘴,才说:“东都。”

    “呦,洛阳啊!”白千鹤注意到李朝歌的动作,唇边的笑意越发意味深长,“洛阳离剑南可不近。小妹妹一个人,敢上路吗?”

    “有什么不敢。”李朝歌说着站起来,握着剑对白千鹤抱拳,说,“你请我一顿饭,我也放你一条生路。告辞。”

    白千鹤不由挑眉,放他一条生路?小姑娘好大的口气!白千鹤纵横江湖数十年,江南首富的金库摸过,大理寺的牢狱探过,皇家禁苑也进过几次。便是皇家第一高手,也不敢在白千鹤面前说这种话。

    白千鹤没有说话,含笑看着李朝歌离开。她明明才十五六岁,可是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女的活泼,抱着剑走在街上,很快就消失不见了。白千鹤摸了摸下巴,颇觉有趣。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再见面。

    事实确实如此。李朝歌走出南林镇后,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她总不能走着去洛阳,可如果置办坐骑,她又没钱。

    李朝歌已经太多年没有操心过钱财了,以致于刚才她都没想到,赶路也是要花钱的。

    李朝歌苦恼了一会,一抬头,看到镇子门口贴着一张通缉令,通缉江洋大盗白千鹤,赏金一万钱。

    最下面盖着大理寺的章。

    李朝歌想了想,觉得可以。虽然前世镇妖司和大理寺一直是竞争关系,可是偶尔挣一挣对家的钱,也不算自降身价。

    李朝歌很快拿定主意,愉快地回去捉通缉犯。白千鹤在酒楼上自饮自酌,一杯酒都没有喝完,就发现李朝歌去而复返。

    白千鹤惊讶,问:“小妹妹,你怎么回来了?莫非遇到了坏人?”

    “不是。”李朝歌说得好好的,忽然毫无预兆地举起剑,将白千鹤一把押下,“我是回来捉坏人的。”

    白千鹤完全没料到她来这一手,都被打蒙了。白千鹤反应过来后,立刻挣扎,然而就和见了鬼一样,无论他施展多少神通,都挣不脱李朝歌的剑:“你疯了?你到底想做什么?”

    “很简单,捉你回去,换赏钱。”

    “为什么?”

    “因为我缺去东都的盘缠。”

    白千鹤用力挣扎,当他确定自己完全没有从李朝歌手下逃跑的可能,并且李朝歌当真露出押他去衙门的倾向后,立刻慌了:“妹妹……不,姐姐!我们有话好好说。你缺钱早说啊,我完全可以送你,何必非要去衙门,伤了彼此和气呢。”

    “也对。”李朝歌低声喃喃。白千鹤倒是提醒了她,他是神偷,普通县衙的大牢怎么关得住他呢?李朝歌刚才允诺过放白千鹤一条生路,她不会亲手抓白千鹤,所以可以让大理寺来。普通县衙关不住他,不如将他押送到东都,让大理寺接手。

    李朝歌觉得这个办法好,这样一来,路上的盘缠省了,去了洛阳后,还能讹大理寺一笔钱,简直无本万利。李朝歌对白千鹤笑了笑,松开剑,说:“好啊,走吧。”

    白千鹤一边对李朝歌说好话,一边活动手腕,突然毫无预兆地跃上房顶,飞快地往外跑。房屋市集在他脚下几乎成了残影,白千鹤得意地哼了一声,说:“小样,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你还想捉我?下辈子吧。”

    白千鹤终身一跃,从阁楼上拐弯,险些撞到一柄剑上。他急忙刹脚,险险停在剑尖前。

    李朝歌在他对面笑了笑,说:“轻功不错。”

    白千鹤像见了鬼一样看李朝歌,他悄悄后退两步,转身朝相反方向跑。李朝歌收起剑,轻轻叹了一声:“你确定还要跑吗?”

    白千鹤脚步硬生生停下。他浪迹江湖十来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可怕的女人。他回头,勉强地笑了笑,问:“妹妹……或者姐姐,你到底想做什么?”

    “我已经说了呀。”李朝歌站在房顶上,看着他微笑,红唇轻启,“去东都。”

    裴纪安的话说出来后,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裴楚月瞪大眼睛,反应过来后,又是高兴又是惊讶:“阿兄,你怎么突然想起赐婚?”

    裴楚月和广宁公主李常乐是伴读,裴家又和长孙家有姻亲,他们这些孩子可以说从小一起玩大。在裴楚月眼里,公主李常乐善良美丽,纯真可爱,兄长裴纪安风度翩翩,文武双全,是一等一的璧人。

    裴纪安从小就很照顾李常乐,李常乐也愿意亲近裴纪安,他们两人一直是裴楚月心中的金童玉女。不光裴楚月这样想,大人们也乐见其成,圣人天后默许公主和裴家亲近,裴家的长辈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等着小公主及笄。

    两人家世相当,郎才女貌,青梅竹马,似乎天下所有的艰难险阻都为他们绕道,他们只需要顺水推舟,等着那一刻降临就好。

    两个孩子也能感受到周围人的态度,往常裴纪安虽然没有表露过对广宁公主的喜欢,可是被长辈、好友打趣时,亦抱默认态度。裴楚月以为,兄长和公主就会这样细水长流地走下去,直到某一天,圣人天后高兴,下旨给两人赐婚。从此,她和公主的关系就能更近一层。

    没想到,兄长会这么突然的,主动提出请求赐婚。

    顾裴氏也惊讶地看向裴纪安。以裴家的地位,无论尚公主还是嫁皇子,都绰绰有余。但跟皇家结亲可不是个轻松活,尚公主尤其如此,要是公主知书达理还好,万一摊上个嚣张跋扈、不守妇道的,那可有的折腾。

    顾裴氏一方面心疼自己的侄儿,另一方面,也觉得吃味。裴纪安随随意意地就能说出娶公主,仿佛只要他提,就能轻松得到公主。顾裴氏回想自己家的境况,心里多少有些微妙。

    顾明恪年纪和裴纪安差不多,也到了说亲的时候,但顾明恪的亲事却是一个老大难题。小门小户顾裴氏看不上,但同等门第的贵女,也不愿意嫁给一个病秧子。公主郡主这类宗女倒也是个好选择,顾明恪文弱安静,娶个强势妻子对双方都好,然而有裴家的几个郎君顶在前面,无论如何都轮不到顾明恪。

    顾裴氏嫌弃顾家败落,人丁萧条,但另一方面,又放不下顾家的门第。顾家才是真正的书香世家,如今东都里最有声望的几户人家,放在顾家面前,全是暴发户。顾裴氏就这样左右矛盾,哪方面都不愿意屈就,因此,顾明恪的婚事也一年年耽误下来。

    如今顾明恪已经十八,尚未订婚。这个年纪对男子来说不算什么,然而和同龄人比,也不算早了。顾裴氏本来没想起这桩事,听到裴纪安说要请求赐婚后,她心里突然不是滋味起来。

    顾裴氏也说:“是啊,大郎,你怎么突然想起赐婚了?你今年才十七,成家的事还不急。”

    裴纪安摇头,他前世也觉得不急,他和李常乐相伴多年,对彼此早已知根知底,感情的事顺其自然就好。再加上圣人和天后疼女儿,想多留公主几年,便迟迟没有赐下婚事。

    洛阳的人家没有不知道这桩事的,大家心照不宣,裴家没有给裴纪安说亲,宫里也没有给公主招驸马。大家静静等着小公主长大,结果,横空杀出一个不遵守默契的人。

    李朝歌回来了,并且看上了裴纪安。裴纪安最开始没当回事,安定公主即便长在民间,那也是个公主。婚姻之事上男子占绝对的主权,他不愿意,公主还能强抢不成?

    谁想,还真能。

    裴纪安从前世的记忆中回神,见姑母和妹妹都奇怪地看着他。裴纪安连忙遮掩住神情,状若无事道:“迟则生变,我与广宁的婚事虽然定了许多年,但毕竟是口头约定,并没有文书旨意。既然两家都有意促成这桩婚事,那宜早不宜迟,尽快定下吧。”

    顾裴氏毕竟是姑姑,她见裴纪安执意,也不好再劝。裴楚月本来就是公主和兄长的头号粉丝,听到兄长要和广宁公主成婚,几乎一蹦三尺高:“好啊!太好了,公主要成我的嫂子了!我这就去告诉阿娘这个好消息!”

    裴楚月风风火火,站起来就往外跑,动作太急都带翻了坐垫。顾裴氏心里百味陈杂,她握着扇子站起身,说:“这个丫头,总是闲不住。我去看看阿月,你们兄弟两人慢慢聊。”

    裴纪安起身,送顾裴氏出门。他站在门口,初春的阳光洒在他身上,连光都是冷的。裴纪安恍惚了一会,心想,前世李朝歌永徽二十四年回到洛阳,如今才永徽二十二年,比前世提早了两年。这一世裴纪安早早和李常乐成婚,等李朝歌出现时,他们两人连婚礼都举办完了。这样一来,李朝歌总不能抢妹妹的丈夫了吧。

    他一生的悲剧,就是从他被李朝歌缠上开始。这一世,他会从源头纠正所有错误,他们两人,不会再产生交集了。

    今日裴纪安频频走神,他站了站,收回恍惚的神识,转身往回走。他一回头,见顾明恪站在不远处,平静地看着他。

    顾明恪一言不发,可是裴纪安莫名觉得紧张。仿佛裴纪安所有的秘密和渴盼,在对方眼中都无所遁形。

    裴纪安莫名慌乱,他勉强笑了笑,说:“表兄,我身上有东西吗,你为什么这样看我?”

    顾明恪缓慢摇头。他淡淡看了裴纪安一眼,道:“赐婚一旦提出就无法回头。你想清楚了吗?”

    裴纪安目光莫名躲闪了一下,他想起前世的悲剧,用力握拳,抬头时眼神坚定又决断:“这是自然。我和广宁公主青梅竹马,心心相印,能和她早日结为夫妻,是我毕生所愿。”

    裴纪安不知道李朝歌也重生了,但顾明恪知道。顾明恪和李朝歌交集不多,不过凭借先前寥寥两面,顾明恪大概能猜到她是什么性格。以李朝歌的秉性,等她来到洛阳后,发现裴纪安和李常乐已经赐婚,必然不会善罢甘休。

    顾明恪想了想李朝歌的脾气,有些头疼。不过他下凡了本就是帮助裴纪安渡劫,一帆风顺不叫历劫,唯有大起大落,历经炎凉,才能真正磨炼心性。顾明恪要保证裴纪安平安,但也不能让他活的太顺畅,由李朝歌来给裴纪安添点调剂,也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

    顾明恪已经预料到之后裴纪安要遭遇什么了,但是这样对完成任务有好处,于是顾明恪并没有提醒裴纪安,默许道:“好,你不后悔即可。祝你如愿以偿。”

    裴纪安得到了第一份对他和李常乐婚姻的祝福,明明前世求之不得,可是等真的听到,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样高兴。裴纪安轻轻笑了笑,说:“谢表兄。也祝表兄早日觅得眷属,相伴一生。”

    顾明恪静静看着裴纪安,道:“你不必谢我。”

    他并不是在祝福裴纪安,裴纪安谢他做什么呢?有这点功夫,不如想想怎么应付李朝歌。

    算算时间,李朝歌大概快到洛阳了。

    裴纪安并不知顾明恪的真实想法,他看着眼前高风亮节、清贵高华的表兄,心中生出万般感动:“表兄客气了。你对我和广宁的好意,我必铭记终生。我没什么可报答的,唯有等日后表兄和表嫂成婚,愿效犬马之劳。”

    顾明恪极淡地笑了一下,并没有接话,裴纪安也不在意。裴纪安虽然说着表嫂,其实心里知道,顾明恪不会成婚的。

    前世顾明恪没成家就早早病死了,这一世就算裴纪安重生,也不会改变注定早逝的人。他的那位表嫂,不会出现了。

    裴纪安已经知道结果,这些话不过随口一提,并没有真的放在心上。没过多久,裴纪安就完全忘了顾明恪的事情,而是一心投入到接下来的狩猎中。

    不出意外,这会是他和广宁的订婚宴。裴纪安保护了李常乐十年,对李常乐好已成了本能,这一世,他要给予他的小公主一个十全十美的订婚宴。

    ·

    二月初,前几天下了一场雪,刚刚回暖的天气又寒冷起来。然而迟一阵早一阵的春寒根本挡不住洛阳百姓对出门的热爱,才辰时,定鼎门前就挤满了人。车马将街道塞得满满当当,商贩吆喝,小孩哭闹,出城的队伍在繁杂的声音中,缓慢地移动着。

    白千鹤勒着马停在城门前,他瞧见里面的盛况,咋舌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入城的队伍寥寥无几,反倒是出城的人挤得水泄不通?”

    李朝歌坐在马上,仰头望向洛阳城门,听到白千鹤的声音,她回神,说:“这有什么稀奇的。东都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在寻常城池,农民商贩赶着进城做买卖,故而进城的人比出城的人多,但是在洛阳,生计并不是第一要紧事,时髦才是。今日许是有哪户人家要出城游玩吧,竟引来这么多人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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