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漆黑似墨,稀疏的星子散落在天幕上,光芒黯淡,时有时无。夜空之下,十里大山连绵起伏,盘旋不绝,密密麻麻的森林覆盖其间,如一只潜伏的巨兽,隐秘又危险。
山里不同于城镇,一到入夜就没有声音了。唯有几盏星星点点的灯光散落在山脚下,那是十里大山仅有的村子,黑林村。
黑林村外被黑不见底的森林包围,故而得名黑林村。这个村子里人不多,靠打猎为生,粮食、衣服自给自足,如果有什么实在做不出来的东西,比如灯油,就只能去最近的城镇买。去城镇要穿过黑森林,十分危险,所以夜里燃灯,在黑林村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黑林村西南角,最靠近黑森林的地方,伫立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院子。这个院子不大,围墙也是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的,看得出来日子并不富裕。此刻院落正房关着窗,房里黑漆漆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今夜无月,桌子上油灯早已干涸,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李朝歌躺在床上,眉毛紧紧颦着,睫毛剧烈地颤动。她忽然全身一颤,猛地睁开眼睛。
李朝歌大口大口喘气,她睁开眼睛瞪了好久,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她慢慢爬起来,眼睛扫过四周,暗暗警惕。
这是哪里?她被人关押了吗?
李朝歌本能地调动真气护体,这样一调她吓了一跳,李朝歌连忙运行大周天,发现自己全身无伤,可是真气却没了。
也不能说没了,只能说非常微弱。李朝歌伸出手,发现她的手指变细了,上面还有砍柴留下来的细小伤口,根本不是后世那双养尊处优、杀人如麻的手。李朝歌赶紧去地上找镜子,隔着粗糙模糊的铜镜,她看到一张熟悉,却稚嫩的脸。
李朝歌惊讶,不可置信地抚上自己的脸。这时候她环顾四周,慢慢想起来,这是黑林村,她去东都恢复公主身份之前,和周老头住的地方。
李朝歌觉得匪夷所思。她是练武之人,死前已经突破至臻境,非常明白裴纪安那一剑刺穿了她的心脏,她绝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可是,此刻她又真真切切站在地上,身体、脸庞都变小了,连武功也退回了年少时。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重新活过来了,而且重生到少女时期。看她体内的真气,估计现在只有十五六岁。
李朝歌扶着桌子,缓慢地坐到塌上。她怔怔盯着镜子里的人,不无感慨地想着,原来只有十六岁。
前世十六岁时,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公主,只以为自己是一个乡野丫头,父母不详,身份不明,没形没状地跑在大山里,成日和黑森林的毒虫野兽打交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只隐约记得小时候有人在她耳边喊“朝歌”,她便以为,自己叫朝哥。
周老头没说过她的来历,李朝歌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也从来不问。小时候有孩子嘲笑她没有爹娘,被李朝歌打了一顿,之后再也没人敢说了。
她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风风火火地长大,从小挑水劈柴,烧火做饭,被周老头磋磨的特别糙。说来也奇怪,她从没有刻意练过武功,可是她八岁起能打的全村小孩子不敢还手,十岁就能跟着大人去黑森林打猎,十二岁起,就能独自进山了。
要知道,打猎十来年的行家老手,都不敢一个人进十里大山。可是李朝歌小小年纪就被周老头扔到山里砍柴,她最开始摔得鼻青脸肿,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
十四岁那年,李朝歌已经可以独立放倒一头熊。她扛着熊皮回来的时候,发现周老头不见了。家里只留下一本没封皮的书,和十个脏兮兮的铜板。
周老头消失了。
李朝歌又被丢下了。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丢弃,李朝歌难受了两天,很快看开了。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她去黑森林打猎之暇,也会顺便练习周老头留下来的心法。她不知道那本书是什么,但日子闲着也是闲着,顺便练练吧。
李朝歌就这样粗糙地长到十七岁。十七岁那年,十里大山地动,黑林村被余震波及,房屋倾倒,土地皲裂,受灾非常严重。村民们都是在虎口谋生的,人员倒没有伤亡,可是随着地震,大山中许多猛兽、毒虫被惊动,倾巢而出,朝森林边缘涌去。黑林村没法住了,李朝歌只能跟着村里人,一起横穿黑森林,前往戎州避难。
那是李朝歌第一次看到外面的世界。戎州城门巍峨雄伟,拔地而起,城门上旌旗猎猎,披甲执矛,李朝歌看着这一幕,彻底被震撼了。
她明明在山里长大,从没有见过这等世面。可是李朝歌心底里,却奇异地浮现出一副模糊的画面。
仿佛也是这样工整威武的门楼,也是这样威风凛凛的士兵,但是,比戎州的城门,还要高,还要大。
那是哪里?她为什么记得这种画面?
都不等李朝歌想明白,入城的队伍排到他们了。守城士兵盘问来源,村长在前面回话,李朝歌一抬头,在城门的告示墙上,看到了一幅画像。
画像旁边的皇榜说,圣上和天后从泰山封禅归来,天后以儿媳的身份供奉文德皇后,之后忽然勾动心事,想起自己的女儿来。
天后是当今圣上的皇后,她永徽十三年被立为皇后,永徽十六年和圣上一起上朝,号称二圣临朝,永徽十八年自封天后,尊荣无匹,平步青云。这样的人生按道理没什么事可遗憾了,偏偏天后万事顺遂,独有一桩心病。
永徽十二年,天后还在做昭仪的时候,朔方兵变,王孙贵族匆忙逃离长安。在南逃路上,武昭仪的长女,年仅六岁的安定公主李朝歌,走丢了。
其实也不是丢了,是被王皇后抛下了。据说当时追兵在后,安定公主跌跌撞撞跟在王皇后和武昭仪的马车后,王皇后怕被追兵追上,就发狠心将绳子斩断。绳子断裂,安定公主掉落在乱兵潮中,从此生死不知。
一个六岁的孩子,掉到叛军堆里,哪还能活得下来呢?所有人都默认安定公主已经死了,武昭仪悲痛难忍,皇帝也震怒,斥责王皇后蛇蝎心肠,没多久就废了王氏的皇后之位。第二年,朔方之乱平,皇帝及后妃搬回长安,同年,皇帝力排众议,立武昭仪为后。
武昭仪称后之后,大肆追封长女安定公主,食邑、财帛像不要钱一样加。后来小女儿逐渐长大,武昭仪才终于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
有了小公主,命运不幸的大公主似乎成了过去式,宫中许多年都没有人再提起她。没想到这次封禅,倒勾起了天后的思女之痛。
天后回到东都后,命人画出安定公主画像,派给各级州府县衙,敕令在最显眼的地方张贴。天后还向全天下公布了安定公主的名字和走失时的年龄、衣服、配饰,悬赏安定公主的下落,并允诺提供安定公主消息的人,只要核实无误,一律赏金千两,加官进爵。
悬赏令一出,揭榜者蜂拥而至。然而三年过去了,没一个消息是真的,渐渐的,人们就淡忘了这件事。直到李朝歌十七岁逃难的时候,站在戎州城门口,看到了自己的画像。
她看到上面“李朝歌”三个字,尘封的记忆霍然复苏。她想起来了,她根本不是山野蛮女,不是剑南人氏,更不叫朝哥。她的名字,是李朝歌。
李朝歌被这个认知砸得回不了神,她闷不做声想了三天,终于揭下皇榜,敲响了府衙门前的鼓。
这三年府衙见了太多类似的人,早已见怪不怪。戎州刺史口头应下,但实际没当回事,打发李朝歌出去了。李朝歌苦等了一年,直到第二年换刺史,新刺史怕天后清算他,试探性地给洛阳递了消息,李朝歌才终于进入东都视线。
前世景明元年,李朝歌年已十八,被刺史护送着来到洛阳,见到了那位传说中的天后。天后一见到李朝歌就落泪了,之后李朝歌恢复公主身份,加封安定公主,食邑千户。也就是在那一年,她在自己的回归宴会上,见到了裴纪安。
从此她就和魔障了一样喜欢裴纪安,她为了和李常乐抢裴纪安,不惜成为朝廷鹰爪,替天后排除异己。李朝歌先前一直觉得自己普普通通,虽然打架老赢,但也没什么不得了。直到去了洛阳,李朝歌慢慢发现,她好像和普通人不一样。
原来黑林村外面的人,武力都很废。
李朝歌轻而易举就能干倒宫廷里的侍卫,困扰朝廷很久的精怪妖邪,在李朝歌手下不堪一击。周老头留下的心法越练越深,李朝歌也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镇妖司指挥使李朝歌之名,彻底打响。
李朝歌最开始只是杀作孽的妖怪,索命的恶鬼;后面变成查巫蛊邪术,查朝廷大臣有没有和道尼之流往来;再后来,镇妖司变成了一个万能的罪名,天后需要谁死,李朝歌就去谁家府上,杀妖除孽。
东都卧虎藏龙,百鬼夜行,隐藏着不少妖精鬼怪。可是妖鬼再可怕,怎么能比得上人心里的鬼。
李朝歌渐渐走到绝路上,后来,已经容不得她回头了。她为了自保,不得不杀更多的人,后来,她连母亲也杀了,自立为帝。
可惜她机关算计,却在登基前一刻,死于裴纪安剑下。
李朝歌倏地回神,她又仔细看了镜面中的女子一眼,镜中的人柳眉杏目,红唇雪肤,一双眼睛清极澈极,没有沾染任何风霜。李朝歌扣下镜子,毅然决然地站起身。
见过高山,如何能安于丘壑?这一世,她自然还是要回洛阳的。
只不过,不必等戎州刺史派人送了,十六岁的李朝歌不认识去东都的路,镇妖司指挥使却认得。
东都,她自己去;失去的公主之位,她自己拿;前世失之交臂的皇位,她自己抢。
至于裴纪安,哪儿凉快就滚哪儿吧。李朝歌一想起前世就气得心梗,大好江山在手,她不好好当自己的女皇,执着于一个男人做什么?
李朝歌别的能耐没有,唯独说话算话。她说了不再喜欢裴纪安,就绝不会回头看他一眼。
今生,她的视线,属于万里河山。
黑衣人忙不迭点头。他们这里刚稳定下来,树林深处就传来重重的脚步声,无须交流,李朝歌和黑衣人一起屏住呼吸。
李朝歌练过心法,黑暗中依然可以如常视物。隔着幢幢树影,她看到一个浑身漆黑、身形庞大的黑影逼近,它毛极长,都耷拉到地上,根本看不清长相。可是它的眼睛却和铜铃一样,从浓浓的毛发后,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它走路缓慢,跌跌撞撞,看起来很没有章法。黑毛怪物渐渐朝他们这个方向逼近,李朝歌手指握紧剑柄,黑衣人屏住呼吸,全身都紧绷起来。
黑毛怪物呼哧呼哧喘着气,继续往前走,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们。黑衣人悄悄松了口气,然而李朝歌眼神猛地变亮,毫无预兆地跳下树,高喝道:“跑!”
黑衣人被吓了一跳,可是他行走江湖多年,全靠机敏和轻功过活。他在李朝歌行动的那一瞬间也跟着跃起,他刚刚离开树杈,就看到他们刚才所在的位置缠上来许多藤蔓。藤蔓上长着红色的刺,像是有自主意识一样轻轻蠕动,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黑衣人心都凉了,他千手神偷白千鹤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没有死在官府和仇家手里,竟然要折在这个深山老林?白千鹤还没有落地,那只黑色的长毛怪物就呼啸着扑来了,白千鹤只能中途换气,在半空中硬生生拐了个弯,险险躲开长毛怪的攻击。
白千鹤狼狈落地,他落在地上后都不敢喘气,赶紧又往后撤。他以轻功闻名,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狼狈地逃过了,然而那只毛乎乎看不清什么模样的怪物像是认准了他一般,嗷呜一声,猛扑着朝白千鹤追来。
长毛怪物张开血盆大口,白千鹤都能看到里面的尖牙。他本以为自己此命休矣,这时上方忽然划过一阵冷风,一个女子从他头顶掠过,重重踹在怪物的毛脸上。
怪物被一脚踹开,李朝歌借着反弹的势头,在树干轻轻一踏,反身跃上树梢:“它是条狗,干扰它的嗅觉。”
白千鹤站在后面,重重换了两次气,才反应过来李朝歌在说什么。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什么能辨认出这是狗妖,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李朝歌躲在树上可以不被发现一样,白千鹤没有多问,赶紧拿出一包香粉,施展轻功,兜着圈洒在树林中。
这只狗不是自然修炼成妖的,虽然体型、力量增大许多,可是依然保留着兽的神志。黑暗中它看不清那两个猎物躲在哪里,鼻子被香粉干扰,赖以谋生的嗅觉也失效了。黑狗妖越来越暴躁,压低身形刨地,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白千鹤一动不敢动地躲在树上,心脏现在还砰砰直跳,久久无法平息。寂静中,他察觉到对面的树叶动了动,一柄泛着冷光的箭矢探出来,猛然向黑狗妖疾驰而去。
对方箭法极准,穿过沉甸甸的长毛,精准地射入黑狗妖后颈。黑狗妖剧烈地吼叫一声,在地上乱冲乱撞,想要将躲起来的猎物赶出来。然而它没有狂暴太久,麻药很快发作,黑狗妖动作变缓,轰隆一声摔倒在地。
不消李朝歌交代,白千鹤立刻从树上跃下,没命一般往前跑。他轻功了得,几个回合就已经跃出黑狗妖的攻击范围。这时候他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来,白千鹤回头,见那个青衣女子站在地上,手里握着剑,静静盯着黑狗妖的方向。
白千鹤提起心,隔着树林道:“多谢姑娘搭救。小姑娘,这个怪物不是普通野兽,我们降服不了。趁它现在不能动,赶紧跑吧。”
李朝歌没有回头,说:“这么大一只狗妖活动在林子里,若是村民经过,岂不是危险至极?你先走吧,我把路清理一下。”
白千鹤惊愕地张大嘴,清理一下?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最多十五六岁,为什么口气如此吓人?反正两人只是萍水相逢,白千鹤惜命,他对李朝歌抱了下拳,说:“姑娘小心,实在打不过就跑,为兄还有其他事,就先走一步。”
白千鹤说完,头都不回地跑远了,生怕慢了被怪物缠上。李朝歌没有搭理那个小贼,她握着剑,轻轻挽了个剑花,将自己为数不多的真气注入到剑身中。
牲畜野兽一旦成妖,皮毛、筋骨都会变得坚硬强横,刀枪不入。普通兵器砍在兽妖身上,根本伤不了它们。
只有法术才能打败法术,对付妖怪,用凡人的武功是不行的,得用降妖术。
李朝歌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真气可以降妖,并且比修行多年的道士还要厉害。她其实怀疑自己修习的根本不是武功,但是前世今生她都再没有见过周老头,这个疑问也无从取证。
不过,追究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李朝歌分明记得前世根本没有黑毛狗,他们横穿黑森林时,只有两个装神弄鬼的小花妖。植物成精的妖怪都弱,前世仅是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就能将花妖制服,之后的出村路上,基本没有遇到危险。
这一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一只狗妖呢?李朝歌没想通,但是也没关系,有妖怪,杀了就是了。
至于那个临阵脱逃的盗贼,李朝歌压根不放在眼里。李朝歌打架从来不需要别人帮忙,她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过白千鹤。
李朝歌剑刃立起,剑锋处折射出冰冷的寒光。这柄剑本是把普通凡剑,可是有李朝歌真气加持,立刻变得寒光凛凛,吹发可断。
黑狗妖认出来这就是刚才踢它的人,身子下压,喉咙里呼呼粗喘,摆出明显的攻击架势。它后腿猛地蹬地,如一座山一般朝李朝歌扑来。几乎同时,李朝歌也从地上跃起,利剑横扫,将偷偷靠近她的藤蔓削成一段段的。
果然,除了这个黑狗妖,还有另外的妖怪躲在暗处。想来,就是前世那两个小花妖了。
两个花妖应当和黑狗妖是一伙的,她们负责缠住猎物,黑狗妖攻击。前世黑林村的村民经过时,不知为何只剩下两个花妖。两个花妖法力都很低微,没有黑狗妖根本不成气候,故而轻轻松松被他们俘获。
前世黑狗妖去哪儿了?或者说,被谁杀了?
李朝歌心里念头百转,但是她没有多想,就投入到攻击中。背后的两个花妖意识到她们已经被李朝歌发现,动手不再藏着掖着,暗算变成明攻。李朝歌以一敌三,还要时不时躲避凶猛的黑狗妖,从数量上处于绝对的下风。可是她行动处,却丝毫不见局促。
李朝歌将一股真气顺着藤蔓攻击回去,那个不断使绊子的藤蔓妖马上就消停了。解决了碍手碍脚的藤蔓,李朝歌一心对战黑狗。对付这种毛长的妖怪,用火攻是最有效的,可是李朝歌怕引发山火,便放弃智取,打算将黑狗妖硬生生打死。反正对她来说,只是马上结束战斗和稍缓结束战斗的区别而已。
黑狗妖的皮毛被李朝歌用剑气划破,左一道右一道流出血来。黑狗妖越发狂暴,不断嘶吼着朝李朝歌扑来。李朝歌矮身躲过黑狗横扑,一个滑铲从黑狗妖身下划过,用剑在它肚子上拉出长长一道血口。李朝歌心里不住嫌弃自己,她的功力为什么只有这么点?她十六岁的时候到底在干什么?
腹部是绝大多数兽类最脆弱的地方,黑狗妖痛苦地嗷呜一声,趴在地上,很难再站起身攻击了。李朝歌停在后面,手腕微转,将剑身上的血清理干净,然后从地上跃起,双手高举长剑,用力向黑狗妖脖颈处攻去。
这一招她动了杀手,没有再保存力气,而是将全部力量都注入到剑刃中。可是即将触碰到黑狗妖时,旁边忽然伸出一把银白色的剑鞘,将她的攻击牢牢架住。
两剑相撞,发出清脆的金石之声。李朝歌这一击用上了全身力气,冲劲并不小,可是那柄剑鞘却动都不动。李朝歌顿时警惕,顺着银色剑鞘,慢慢朝上看去。
剑鞘修长精致,不知道是什么质地的金属,散发着冷冷的辉光。祥云花纹缠绕在剑鞘上,围绕着中心处的冰蓝色宝石旋转,仿佛是某种神秘的上古图腾。一只修长的手握在宝石旁,宝石是冷的,他的手指比宝石还要冰冷华贵。
再往上,李朝歌看到一袭白色长袖,袖口暗光流动,隐约能看到浅金色的嘉量、华表和星芒。一个带着银色面具的人,同样在注视着李朝歌。
李朝歌面无表情,可是心中非常紧绷。这个男人是什么时候来的?她丝毫没有察觉便不说了,刚才她全力一击,男子一伸手就能接住。他的实力,要远在她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