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年,1921年,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
白鹿原,唐朝魔方大墓,小皇子终南郡王李隆麒之地宫,金井之下。
小木来了。
从天而降的盗墓村首领,立志要成为盗墓王的男人,他的面色惨白,额头滴着冷汗,盯着秦北洋鼓鼓囊囊的胸口。
秦北洋才意识到自己光着上身:“喂,你在看什么?”
“哦……我在看……金井底下的汉子……”
话音未落,小木的面色一变——阿幽已悄然绕到背后,匕首抵住他的咽喉,眼看就要割断气管。
“等一等。”
秦北洋叫停了阿幽的杀人动作。他想起十二年前,天津徳租界的灭门夜,就是这款象牙柄的匕首,杀死了他的养父母。如今阿幽手中的匕首,象牙柄上镶嵌的螺钿图案,并非“彗星袭月”,也不是“白虹贯日”,而是一只老鹰,猛扑倒一座帝王宫殿之上。
阿幽故意露出刀柄上的螺钿全貌——反射海贝金属光泽的宫殿图案,具有先秦古朴苍凉的风格,犹如秦始皇之前的咸阳宫殿。
“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
秦北洋念出《唐睢不辱使命》的千古名句、十二年前,留在灭门案现场的凶器,那把沾着养母鲜血的匕首,镶嵌着“彗星袭月”的螺钿图案;后来他也多次见过“白虹贯日”螺钿的匕首,但阿幽手中的“仓鹰击于殿上”却是头一回见着!
“哥哥,不错。”
唯有刺客们的主人才能使用这把匕首。
“先让小木把话说完,再杀他也不迟。”
阿幽手中的匕首微微一松,九色已用鹿角顶着小木的后背心。
“我说!我说!”小木这才敢喘了口大气,白|嫩的皮肤忽又发红,“北洋,我今日到此,绝无恶意!我也不是来盗墓的。我指天发誓,只有我独自一个,绝无任何帮手。”
“去年冬天,人们都说你是在罗布泊的楼兰鬼城,唯独我相信你还活着的。”
“是……”吃过徐福的长生不老之药的小木,刚想说自己是不死的,便又强行咽了回去,“我在鬼城里被锁了三个月,幸好那条蜃龙镇墓兽一直没醒,我依靠吃死尸活了下来。”
当然,这是小木的谎言——他无需吃任何东西,甚至不需要喝水,通过极大地降低新陈代谢,如同动物冬眠一般长期存活。
今年春天,一场沙尘暴袭击了罗布泊,吹开湖盆底部的盐壳,反而给了小木一线生天。他逃出地下世界,沿着荒漠向东走了数十天,终于来到敦煌绿洲。
小木一路东行,几乎踩着秦北洋走过的脚印,穿过河西走廊与黄土高原,进入关中平原,直到这西安城外的白鹿原。
他没敢再回盗墓村,尽管夜深人静,还会想念海女,包括那两个孩子。去年离开洛阳,还带着十二个年轻后生,如今全军覆没,死在罗布泊的楼兰鬼城,如何交代得了?除非再干一票大的,换得足够多的金银财宝,给那些孩子爹娘以补偿,这才是盗墓村历经千年还能维持下去的老规矩,否则不但要散伙儿,人家还得跟他同归于尽呢。
回到唐朝小皇子的大墓前,小木还记得四年前,军阀炸开墓道口的参照物——歪脖子古槐树,只要往下挖三丈三尺。他并不想盗掘唐朝小皇子地宫里的宝贝。他只想进去看看,也许能帮助他找到小皇子的棺椁?
但他还看到了秦北洋,还有九色在为小皇子守墓。
小木在白鹿原废弃的农舍里耐心地等了两天,直到端午节的烈日下,光着膀子的秦北洋身边,多了一个小姑娘——阿幽。
当秦北洋与阿幽找到那株歪脖子老槐树,掘开墓道口,小木便不费吹灰之力,尾随在他们的脚印后而入。
但他并没有再看到过秦北洋与阿幽的踪迹,也没遭遇变化无穷的迷宫,更没碰到那么多岔路口与墓室门,而是径直穿过绵长的墓道,轻松打开了唐朝小皇子的地宫,就跟四年前带领军阀挖墓一样。
在这件事上,小木没有对秦北洋撒谎。
当秦北洋与阿幽还在魔方大墓的方块格子里兜兜转转,险些被千军万马的镇墓兽吃掉,小木早已闯入了魔方的核心。
但他不敢接近金井,盗墓的经验告诉他——金井中通常有镇墓之宝,但也会有强大的气息,可能致人于死命。
终于,秦北洋和阿幽来了。
小木悄然躲在地宫深处的角落,惶恐不安,心惊胆战。但自从他吃过徐福的仙丹,呼吸方式就跟别人不同,经常长时间地闭气,如同死人般无声无息,甚至连体温和脉搏都没了。经常半夜让海女吓得尖叫,以为男人一命归西了。
等到秦北洋、阿幽、九色竟被一股灼|热的气流,吸入狭窄的金井。小木犹豫半天,是就此逃命了之?还是落井下石,干脆把金井用填土或石头封闭起来?
但他选择下井救人。
小木不知为何如此选择?秦北洋厌恶他,阿幽恨他,九色干脆就要烧死他。
但他明白,普天之下,唯有秦北洋,才能找到唐朝小皇子的棺椁,因为他的脸。
按照盗墓贼的习惯,小木在腰上缠绕绳索,连接地宫中的钉子,便把心一横,眼睛一闭,纵身缒下金井……
魔方大墓的金井下,阿幽盯着小木的眼睛问:“你变成了什么?”
秦北洋和阿幽坠入金井,变成翩翩共舞的朱鹮,那么小木会变成什么?盗墓贼嘛,也许是钻地洞的老鼠或兔子?还是吃腐尸的秃鹫?
“我……我变成了一个唐朝的盗墓贼,挖开了白鹿原上汉文帝的霸陵……但我又坠入汉文帝黄肠题凑棺椁底下的金井,结果就落到了这里。”
小木还对刚才的盗墓历险意犹未尽。但他拽了拽腰间的绳子,不仅连接地宫与地下,还连接时间的两端。
或者说,生与死的两端。
阿幽看出了端倪:“你还能回去?”
“俺得试一试。”
“让我们先走。”
刺客的匕首继续顶在他的脖子口。
“这是一桩买卖吗?”
小木神色一变,但他不会用“交易”这个词。
“是,用你的命来买。”
“成交。”
其实,小木要冒着极大的风险。就算真能逃出去,但绳子的力量有限,必须一个一个爬上去,谁要是落在最后一个,就可能被人割断绳子,永远被困在历史的废墟。以往盗墓贼之间的内讧多是由此而来。
阿幽用力拽了拽绳索:“足够牢吗?”
“我们用的救命索,不仅能吊住两三条汉子,还能装运大笔金银财宝。”
“好,九色先上。”
十八岁的姑娘,颇具领袖的风范,瞬间已做了计划。
小镇墓兽九色,既是猎犬又是小鹿,变成爬树的大猫,四个爪子攥紧绳索,晃晃悠悠地扶摇直上,看起来惊心动魄,实则稳得一笔。
然后是秦北洋,他光着膀子,脖颈背后,一对赤色鹿角形胎记,耀眼夺目。他往手掌心擦两口唾沫,牙关咬紧唐刀,如猴子爬绳而上。
眼看九色消失了,也许是逃出了金井洞口,也许是到了另一个次元,鬼知道。
阿幽这才收了匕首,轻盈地跳上绳索,仿佛敦煌壁画中的仙女。
最后,才轮到苦逼的小木。
盗墓贼嘛,本身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职业,听天由命矣……
※※※
九色第一个钻出金井,没再经历时间的旅行,回到唐朝小皇子的地宫,也是它生存了一千二百年的老家。
接着是秦北洋,原以为还会做一回朱鹮或仙鹤,却什么都没发生,像只老鼠爬出金井。
他守在热流滚滚的洞口,拽出了阿幽纤细的胳膊。
刺客们的主人一上来,她就拔出匕首,准备切断绳索,让小木彻底坠入时间之井。
秦北洋却阻止住了她:“妹妹!君子一诺千金。”
“我又不是君子,你们的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听到“你们的孔夫子”,秦北洋哑然失笑:“我可不觉得女子难养。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若不是小木从天而降,我俩还被困在金井之下呢,留他一条活路吧。”
“留他活路,我们早晚会死在他身上。”
“可要是杀了小木,我们又如何逃出这座大墓?九色能带我们来到地宫,未必能带我们走出地宫。而这座魔方大墓,在我看来,普天之下,唯有小木能够来去自由。”
“哥哥,你可提醒我了,这小子还没有利用完呢!”
于是,阿幽收起匕首,将小木一并拽了上来。
小盗墓贼趴在地上喘气,庆幸还活在人世,捡起地上的洛阳铲。这工具形制奇特,秦北洋牢牢记在心中——这非但是盗墓的好家伙,也将是未来考古队的好帮手。
阿幽将他拎起来说:“我们走!”
果不其然,小木在前头开道,走出终南郡王李隆麒的墓室,再也没有遇到过岔路口,也没碰到各种神秘的密室,变化无穷的魔方成了一条直线,经过小孩遗骸般的罔象尸体,终于回到了墓道口。
九死一生,钻出白鹿原唐朝大墓,农历五月初五,已然昼夜交替,新月高悬。
四蹄踏雪的汗血马幽神,还有阿幽骑来的白马,正在歪脖子古槐树旁,等候各自的主人呢。
小镇墓兽再度变身,化作幼麒麟镇墓兽,正要吐出琉璃火球。小木吓得跪倒在地,向秦北洋与阿幽磕头求饶。
不过,小木已看穿了北洋的心思,知道他内心善良,骨子里厌恶杀戮。如果真要处死小木,四年前的东海达摩山上,他早就没命了。
但阿幽不同,别看只是个十八岁的姑娘,但作为刺客们的主人,可真是杀人不眨眼呢。小木暗暗猜测,这个貌似弱不禁风的女孩,必然从小亲历过无数的死亡与磨难。
“阿幽姑娘,当初在达摩山海岛,我将你们关入地下,实属不得已而为之。你们千里迢迢上岛,来者不善,我如果再次落到你们手里,要么小命不保,要么生不如死。小木虽是贱命一条,蝼蚁般的盗墓贼,却也不想一辈子只被他人摆布命运。”小木又灵机一动,“海女跟我说过,那个陷阱连着海岸,不会把人困死,总有机会逃脱。我并没想把你们置于死地。”
“马后炮。”阿幽攥着匕首说,“我为何要信你的话?”
“北洋,阿幽,你们终有派得上我的用场。现在若是杀了我,以后将会追悔莫及。”
踌躇再三,阿幽让步了,收回匕首,躲在秦北洋宽阔的肩膀背后,月光照亮他光滑的胸大肌,和田玉坠子仿佛滴着鲜血。
小木咽了口唾沫,再度跪拜磕头:“谢二位不杀之恩!”
他背起洛阳铲,低头钻入白鹿原的黑夜,如同夜行的黄鼠狼……
“也许,他才是注定要成为盗墓王的男人?”
站在唐朝小皇子大墓前,秦北洋喃喃自语,思量自己是否妇人之仁?是否纵虎归山?是否农夫与蛇?
阿幽的嘴角挂着一丝冷笑,趁着秦北洋低头分心之际,伸手从他的背后抽出十字弓,对准小木的背影扣下扳机,射出一支遒劲有力的钢箭。
“别……”
秦北洋的阻拦完了半拍,钢箭已穿破白鹿原的黑夜,呼啸着穿破了小木的背影。
月光下,五十步外,只见他闷哼一声倒下。
“阿幽妹妹!你怎地做了背信弃义,暗箭伤人之事?”
“哥哥……”阿幽苦笑着摇头,将独眼金字塔的十字弓还给秦北洋,“你啊,真是个一根筋的工匠,太迂腐了。”
“哎……”
秦北洋飞快地冲到小木身边。让人意外的是,钢箭并未射穿他的后背心,而是插在他的大腿上,但也鲜血迸裂四溢。
将要成为盗墓王的男人还活着,咬着牙关剧烈喘息——徐福的长生不老之药,并不能保证自己不受伤,更不能避免血光之灾。
“阿幽妹妹,你是故意的?”
秦北洋回头盯着月光下的阿幽,眼前的少女虽然只有十八岁,但她是刺客们的主人,这一箭绝对不可能射偏。
“是的,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想杀死小木,但也不能放他走。”
“你到底要怎样?”
阿幽淡淡一笑,走上去,一脚踩着小木正在蠕动的后背:“我突然发现,他是老天爷恩赐给我的一件礼物。”
说罢,她从怀中掏出一包药粉,在小木的挣扎和尖叫声中,捏着他的鼻子强行灌进去。
少顷片刻,小木便老老实实地昏死过去。
秦北洋摸了摸他的呼吸脉搏,阿幽低声道:“别担心,他死不了。这家伙,几次三番从我们手中溜了。惟其如此,才能确保他不逃跑。”
借着九色吐出的琉璃火球照明,阿幽撕开小木的裤子,干脆利落地拔出那支钢箭。黑血狂流之际,这十八岁的姑娘连眉头都没眨一下,动作熟练地给小木清理伤口,用小镊子拔除布匹碎屑,细心地上了金创药,又用绷带牢牢地包扎。她从附近的被掘开的坟墓里,找到两块完整而坚固的棺材板,做成一副夹板固定在大腿两侧……西医外科大夫也不过如此。
这一箭,虽然伤到了小木的大腿骨头,但只要养伤得当,就不会落下残疾变成瘸子。
“哥哥,帮个忙吧。”
在阿幽的请求下,秦北洋发挥自己的工匠手艺,做了一副简易的担架床,又将小木平躺着捆绑在担架上,尤其是他那条受伤的腿,始终处于伸直的状态。
然后,他们再将小木与担架捆在白马身体的一侧,确保他的伤腿不受到颠簸影响。
忙活半天,阿幽拍了拍白马的鞍鞯,吁出一口长气:“哥哥,我跟你一样明白——小木这个杀千刀的家伙,正是白鹿原魔方大墓的钥匙。”
“曾经埋葬在白鹿原的唐朝小皇子,终南郡王李隆麒,则是打开武则天的乾陵的钥匙。那么打开李隆麒的钥匙又是谁?”
阿幽直勾勾地盯着秦北洋的眼睛,看得他羞涩地低头:“我?我是钥匙中的钥匙?”
“嗯,除了你,还有小木。”她在秦北洋身边绕了一圈,“小木不能死,否则,这个钥匙就断了,必须留着他的命,将来为我们开门。”
“哪扇门?”
“金井之下,封印之门。”
月光下,阿幽干脆利落地回答,想来她的小脑袋里,还有更多秦北洋所不知道的秘密。
※※※
塬上地势颇高,盛夏时节,夜凉如水。
九色识相地为主人衔来一件坎肩,还有唐刀的皮鞘,又能插在背后了。布条裹住刀柄,犹如背着一把破伞,不显山,不露水。
载着昏迷的小木,白马与乌黑的汗血马并辔而行。秦北洋与阿幽各自牵着马步行,为了保住小木的那条伤腿。九色走在他俩的后头,不想打扰这对男女夜行的好兴致,着实是头通达人情的好兽。
虽是子夜,秦北洋眼前却分外清晰,无论远方终南山的剪影,还是白鹿原上座座坟冢。而黑夜里猫头鹰的交换,野兔在地洞里的交配,甚至风吹落一片树叶,都在耳朵里一清二楚。
难道是地宫金井之下,五芒星封印的缘故?那道电流,贯穿全身每根经络每个穴位和毛细孔,让五感得到了提高,不仅是视觉和听觉,还有嗅觉、味觉,以及触觉。
就像狼的耳朵,鹰的眼睛,犬的鼻子,蜥蜴的舌头,青蛙的皮肤。
秦北洋还有某种神秘的预感——阿幽即将带他去另一个世界。
按照洋人的说法就是第六感。
天明时分,经过西安南郊的田野,来到另一座黄土塬——少陵原。
“哥哥,此原上有杜公祠。”
一路仿古探幽,秦北洋勒马道:“杜甫的祠堂?因而人称杜少陵?”
阿幽指着杜公祠后山两座土包:“那是唐朝古墓,一是袁天罡墓,一是李淳风墓。”
“袁天罡与李淳风的墓?”秦北洋下马查看,“怪不得,唐朝小皇子的魔方大墓之下,还有李淳风所留封印。”
阿幽走到袁天罡的坟冢前,只见地上有块石碑,上书三个字“阴阳冢”。
另外一座破败的古墓,上面布满密密麻麻的盗洞,则是李淳风墓了。
“传说,李淳风曾经预言,自己的墓必将被盗,而袁天罡之墓则可保万年。”
下了少陵原,紧挨着巍峨苍翠的秦岭北麓西行。虽然马上还驮着一个盗墓贼,阿幽的兴致却越发高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摘下面纱,唱起古老的儿歌与民歌。
其中一首,阿幽竟用江南的吴侬软语歌唱,听得秦北洋直起鸡皮疙瘩——
豌豆花开花蕊红,天朝哥哥一去影无踪。我黄昏守到日头上,我三春守到腊月中。只见雁儿往南飞,不见哥哥回家中!
豌豆花开花蕊红,天朝哥哥一去影无踪。我做新衣留他穿,我砌新屋等他用。只见雁儿往南飞,不见哥哥回家中!
豌豆花开花蕊红,天朝哥哥一去影无踪。娘娘哭得头发白,妹妹哭得眼儿红。只见雁儿往南飞,不见哥哥回家中!
豌豆花开花蕊红,豌豆结荚好留种。来年种下子豌豆,花儿开得更加红。天朝哥哥四个字,永远记在人心中!
秦岭山麓的小道上,阿幽咿咿呀呀地唱歌,宛如望夫崖上等待夫君魂兮归来的小媳妇……
“你在唱什么啊?”秦北洋抓住她的缰绳,“绍兴戏吗?”
“一首苏州乡村的民歌,太平天国失败后流传,当地老百姓至今还记得。”
“长毛贼?”
秦北洋毕竟是清朝皇家工匠的儿子,这是父亲和西山旗人们流传下来的说法。
“休得胡说!”
阿幽怒目而视,无情地抽出一马鞭,秦北洋肩上多了一条血印子,火辣辣的疼。
这姑娘,惹不起!
一路再无言语,黑马白马,路过户县、周至县、眉县,到了岐山县的落星乡,又能望见星落秋风五丈原了。
秦北洋下马向五丈原诸葛庙三拜,刚要重新启程,阿幽却摇头说:“我在等一个人。”
“谁?”
“稍安勿躁!”
阿幽低头看了眼小镇墓兽,同时告诫秦北洋与九色。
果然,原地等了小半天,只见从渭河方向,走来一人一马。
健硕的枣红马儿,马鞍上驮着个大木箱子。牵着缰绳的人儿,头戴棕色皮革牛仔帽,身着格子衬衣,两根吊带系着一条牛仔裤,远看脸庞发黑,只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对方来到阿幽面前,颇为礼帽地摘下帽子,居然是一张黑人的脸。满头的小粗辫子,颇有上海公共租界黑人爵士乐手的派头。相比较中国人而言,他的皮肤虽黑,相貌却甚为英俊,鼻梁高挺,双眼有神,五官立体,或许也有点混血。至于年纪,实在分辨不了,可能三十岁,也可能四十岁。
此人先擦去额头汗珠,说了一串标准的美式英语,又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问好:“嘿!阿幽,这里跟新奥尔良一样热!我没迟到吧?”
对方想要美国人的方式与阿幽拥抱,却被她轻巧地躲过,双手抱拳道:“你好,迈克尔!”
“哦,这位就是……秦?”
“我是秦北洋。”
“我叫迈克尔,人们都叫我‘天使’,很高兴认识你。”
黑人迈克尔的英语夹杂着中国话,他又对着九色说了同样的一番话,表示对这条“大狗”的友善。
秦北洋索性用日式英语回答:“很高兴认识你,天使迈克尔。”
基督教中的大天使“米迦勒”在英语里就叫迈克尔,这个绰号并不夸张。
阿幽冷冷地问:“迈克尔,你还有一次后悔的机会。”
“Neverregret.”
迈克尔说了句“绝不后悔”。
“多谢,我等四人同行。”阿幽分别向秦北洋与迈克尔抱拳,“三生有幸!”
“天使迈克尔”注意到了第四个人——被担架捆绑在白马上的小木,还在昏迷状态之中。
“他是我们的朋友,也是这次上山最重要的礼物。”阿幽居然调皮地一笑,“迈克尔,你的礼物准备好了吗?”
“当然。”
迈克尔拍了拍枣红马上的大木箱子。
阿幽调转马头,向南折入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谷。
“妹妹,你要去何方?”
阿幽不响。山势崎岖,回首远眺,八百里秦川,历历在目,左有五丈原,前有渭水一线。更遥远的东北方,依稀可辨武则天的乾陵,一对奶头峰后的巍峨山陵。山谷中转过几个弯,关中平原都望不见了。满目苍翠山林,寒气逼人,六月时节,亦如深秋。
秦北洋驰马到阿幽身边,低声问:“这个迈克尔?究竟是什么人?”
“刺客。”
“你也是他的主人?”
“非也,他是刺客联盟的成员,美国排名第一的刺客,在刺客界的地位可比我高。”
“他为何会来找你?”
阿幽回头看一眼穿着牛仔裤的非洲裔美国人,微微一笑:“在巴黎,我救过迈克尔的命。当时,他在塞纳河边行刺美国3K党头目受伤,未能参加巴黎地下墓穴的刺客联盟大会。哥哥,如果迈克尔没有缺席,阿萨辛的金匕首,未能能落到你的手中!”
“难道——你是要我们帮你去行刺某人?”
忽然,阿幽勒马停住,指向正南方的秦岭山脉正中,一座终年积雪的山峰。
“哥哥,你问我要去何方,这就是答案。”
“太白山?”
“嗯,秦岭主峰,天国之所!”
遥望夕阳下闪闪发光的山巅积雪,便是“关中八景”之“太白积雪六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