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息里缠绕若有若无的腐臭……
秦北洋将沃尔夫娜保护在身后,九色用鹿角刺入人骨金字塔,不但有各种骨骸,还有层层叠叠的古代兵器、盔甲,犹如一支堆积成金字塔的亡灵军队。
小郡王对古兵器有点研究,他大胆地抽出其中一样,仔细端详说:“这不是唐朝的兵器,而是宋元时期的。”
“蒙古墓?”
秦北洋想起这里是蒙古西征的故道,但不可能是成吉思汗之墓,一代天骄不是死于征西夏的六盘山吗?
“不管墓主人是谁?但这座人骨金字塔,就是中国古时候所谓的‘京观’。”
小郡王是北大历史系的学生,想起隋炀帝东征高句丽,留下无数战死者遗骨,被高句丽人堆积成“京观”。唐太宗三征高句丽,途中荡平京观。后来的北京法源寺,就是为祭奠这些阵亡的中华将士而建。
伊万诺夫听不懂他们的话,围绕四边形的金字塔基座走了一圈,像在检阅地下军队。有个白俄大叔看到骨骸堆里闪过金光,原来有根指骨戴着金戒指。这些人对金子的渴望已丧心病狂,随手掰断这根指骨,拔下戒指,套在自己的小拇指上。
转瞬间,剩下的十根指骨伸出来,刺破白俄大叔的咽喉,当场挖出活人的喉结。
“快逃!”
伊万诺夫的呼喊晚了几秒,他的手下都被金字塔里的骨头抓住,有的骨头还穿戴盔甲,手握兵刃砍死白俄人。
那枚指骨上的戒指,好像触发爆炸的开关,整个金字塔都动了。九色吐出琉璃火球,但无济于事,金字塔才是真正的千军万马,发出喊杀与惨叫声。无数骨头冲出来,排列组合为骷髅武士,握着狼牙棒与十字弓。
秦北洋强压下心头恐惧,勇敢无畏地用唐刀格斗,剁下无数根碎骨头,劈开好几块盾牌,折断敌人的长矛。老金手中快枪响起,迅速打爆几个头颅骨。小郡王也用蒙古马刀保护自己和沃尔夫娜。
无奈骷髅武士越来越多,就像春天的韭菜,砍掉一茬又来一茬,源源不断扑上来。九色的鹿角刺穿许多骨骸,但这些家伙本就是死人,哪怕变成一根手臂骨,也能贴地爬过来扎你一下,除非让粉身碎骨。
老金第一个转身,冲到地宫角落,发现一座墓室门。小镇墓兽九色负责殿后,它把鹿角扩到最大限度,犹如一片荆棘丛林,同时用琉璃火球烧化骷髅。秦北洋与小郡王费了半天劲,一边琢磨如何打开墓室门,一边向人骨金字塔开枪。许多骨骸从天而降,落到他们身边,差点咬断秦北洋的胳膊。
还是老金有办法,他用矿工镐打开墓室门,带着大伙儿冲进第四个地宫。
九色最后才退回来。
秦北洋迅速将石门关紧,用顶门石压牢。门外响起人骨与武器的碰撞声,也许骨骸已堆积如山,都想进来杀了这些不速之客。
他气喘吁吁地坐倒在门背后,刀锋上沾满骨骸的污垢,身后隔着几厘米就是地狱……
伊万诺夫上校不见了,他和那些白俄匪徒,恐怕已被人骨金字塔撕成碎片。沃尔夫娜靠在秦北洋的身边叹息——他们跨越千山万水,为了五百吨金子而来,最终却因一枚金戒指而亡,也是茫茫天数。
“伊塞克湖下的天宫!”
老金惊叹一声,大家才看到这座更雄伟的地宫,四面描绘鲜艳夺目的壁画,竟是群山中逶迤的万里长城。还有北京紫禁城、泰山岱庙、曲阜孔庙、西湖断桥、南京石头城、武昌黄鹤楼,甚至唐高宗李治与女皇武则天的乾陵!
这是何人的陵墓?竟然描绘整个中华大地,不仅有巍峨建筑,还有山水风光,再看壁画中的花鸟虫鱼,云朵也具写意风骨,貌似宋元工笔画,颜色绚烂多彩……
秦北洋作出判断:“墓主人无论是谁?必有强烈的汉文化背景,而且是唐朝以后。”
老金扛着铁镐往前走,好像要在地宫下挖掘金矿,却被秦北洋厉声喊住:“老金!我有个问题。”
掘金者疑惑地转回头:“小兄弟,尽管问吧。”
“你怎会懂得古墓里的门道?如何逃生?如何打开墓室门?”
老金一摊手:“得了,老子除了挖金子,也兼营盗墓的生意,反正都是在地底下刨,有时刨出金子,有时刨出古墓,不也一样有金银财宝吗?”
“你既是掘金人,又是摸金人?”秦北洋说出怀疑,“你钻到李陵墓里,也不是为了挖狗头金,而是为了挖墓?”
“算是吧。”
“你自愿给我们做向导,因为九色能找到古墓,只要你跟着我们,就有机会盗墓。”
老金摸着地宫中几个大瓷缸:“不错,但你送给了我狗头金。我在这儿挖了那么多年金子,说实话,如果换成别人,早就自相残杀想要独吞了,却从没遇到过你这样的人。所以,我想从墓里挖出更多的宝贝,还给你作为回报。”
话音未落,老金手里的瓷缸碎了,破瓷片像锋利的小刀,在空中肆意飞舞,划破他的脸颊。地下响起轰隆隆的灼|热之声,然后是一头狮子的咆哮……
阿尔斯兰镇墓兽。
它还活着,刚才受到马克沁机关枪扫射,被迫躲入最后一个地宫。这尊镇墓兽的身下有不计其数的铁皮箱子,一看便是工业文明产物,印着Ж、Д、Я等清晰的俄语字母……
秦北洋几乎闻到了金子的气味。
青铜雄狮布满坑坑洼洼的机关枪弹痕,几个洞眼正在燃烧。阿尔斯兰已被伤到元气,趴在铁皮箱子上喘息,发出困兽犹斗的呼噜声。
九色再次生出变化无穷的鹿角,渐渐逼近受伤的狮子。捕猎者与猎物的关系倒转。阿尔斯兰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秦北洋先用十字弓射出一支钢箭,再用环首唐刀斜刺里抢进去,刺入狮子的咽喉。巨兽痛苦地嘶吼,九色的鹿角与琉璃火球,同时击中它的胸膛。
阿尔斯兰犹如被法医开膛,流出大量黑色液体,满地都是镇墓兽的零部件。它像一座崩塌的雪山,轰然倒在最后守护的铁皮箱上,双眼发出赤色暗光。
九色用鹿角扒出狮子的心脏,一枚热气腾腾凹凸不平的灵石,囫囵吞枣一口咽下。
这头小镇墓兽吞吃的第七枚灵石。
血战过后的地宫,老金用惊恐的目光看着九色,仿佛看到一个真正的撒旦……
失去心脏的阿尔斯兰镇墓兽,彻底暗淡冰冷,陷入永恒的死亡世界。秦北洋反手握着唐刀,虚脱地跪在地上;九色则与之相反,雄赳赳气昂昂,热流滚滚。小郡王和老金一起上来帮忙,将这头杀死过三百名士兵的青铜狮子搬走,露出铁皮箱子。
他们试着打开一个,几乎被金灿灿的反光刺瞎了眼睛。
黄金。
全是整条长方形的金砖,每块有五公斤重,刻着俄罗斯帝国双头鹰标记。箱子里有二十块金砖,那就有一百公斤的金子。老金是掘金高手,分辨得出黄金的真假和成色,都是如假包换的好东西。大伙儿一起清点这些铁皮箱子的数量,密密麻麻地分布在地宫,并由秦北洋记录在墙上。
半个钟头后,算出来五千个铁皮箱,每箱一百公斤×五千个箱子=五百吨黄金。
老金目瞪口呆地下跪磕头,这是任何掘金人一辈子都挖不到的数目。
沙皇俄国最后的黄金储备,从西伯利亚疏散到中亚,葬身在伊塞克湖底下的普热瓦尔斯基墓——不,这是不知名的古墓,年代大约在七百年前。
七百年前的镇墓兽,竟然死在二十世纪的黄金之上。
东海达摩山,恶龙镇墓兽盘踞的一百万两庚子赔款白银相同道理——镇墓兽知道金银的价值,它们为了墓主人的死后世界,甚至东山再起的怨念,都会占有和保存这些财富。
老金露出盗墓贼本色,卖力地清理成百上千的铁皮箱。
终于,硕大的石头棺椁露出来了。
老金率先摸到墓志铭,果然用汉文写成,开头冒出两个篆体字“大辽”。
辽?契丹?
“辽国不是在东北地带吗?”
秦北洋自然想起了内蒙古的契丹越国公主大墓。
小郡王兴奋地奔过来,却被阿尔斯兰镇墓兽的残骸绊倒,九色的琉璃火球飞过来,照亮镇墓兽残破的青铜外壳,有着密密麻麻的奇怪文字。刚才就发现了,但无暇细看,这些字貌似汉字,其实一个都看不懂,却又按照方块字的格局,笔画甚至比汉字还要复杂……
“契丹文?”小郡王拍了拍脑门,“没错的,这是一种死文字,至今还未完全破解。”
秦北洋继续释读墓志铭,终于有了发现——耶律大石。
“西辽?”
“辽国为金所灭,契丹人迁徙到中亚,建立强大的西辽帝国。伊塞克湖下的陵墓主人,乃是西辽帝国的开国皇帝,西域史志中的‘哈喇契丹’的‘菊尔汗’,成吉思汗之前的一代天骄——耶律大石。”
“这样就说得通了,西辽帝国的京城——虎思斡耳朵,就在唐朝碎叶城故址,伊塞克湖附近。”
耶律大石本是辽国宗室,耶律阿保机八世孙,精通汉文,辽国唯一的契丹进士,曾任翰林承旨。宋金海上之盟,北宋精锐西军偷袭燕京,耶律大石坚守城池,绝地反击。辽国被金国灭亡,他率残部逃亡大漠,征服中亚各民族,延续契丹国脉,传递汉文明,史称西辽帝国,传国九十年,后被乃蛮王子篡位,最终亡于成吉思汗。
小郡王拍了拍墓志铭上的汉字与云龙纹:“难怪啊,这里的一切都更像是有高度汉文化的中原帝王陵墓,但是阿尔斯兰镇墓兽,又带有游牧民族和西域的特点。”
秦北洋朗声道:“我们不是盗墓贼,谁都不准动这副棺椁,就让耶律大石继续安息吧!”
“诺!”
“三十多年前,俄国大探险家普热瓦尔斯基至此,想来他已探知此地有座英雄大墓,决定把自己埋于此处。他在耶律大石陵墓上方,为自己造了一座地宫,尸骨埋于何处不重要,重要的是打开自己的棺椁,就能抵达耶律大石的地宫。探险家的思维果然与常人不同。估计海军上将高尔察克也知道这个秘密,才会把五百吨黄金交给镇墓兽保管。”
老金越来越不像掘金者了,凝神道:“普热瓦尔斯基走过的路,并不比历史上的征服者少啊。”
然后,他提起矿工铁镐,砸向耶律大石的棺材盖。
“不要!”
秦北洋高声尖叫,一路追踪白俄探险队而来,一是为了给癌症中的自己续命,二也是为了阻止盗墓,不管墓里的主人是谁。
晚了。
铁镐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重重地敲在石棺上,当即让雪花花的石头粉碎。秦北洋害怕这鲁莽的盗墓举动,又会触发地宫内的某种杀人机关?
但他们看到了棺椁内部,一堆破碎的大理石中,并不存在尸体或木乃伊,只有一套完整折叠的盔甲、一副朽烂的弓箭、还有一具黄金马鞍。
老金放下铁镐,跳进棺材,连碎骨头都没找着。这套盔甲、弓箭以及马鞍,显然是耶律大石生前所用之物,陪伴他建立了一个帝国。
“衣冠冢?”
许多墓葬因为墓主人尸骨无存,比如身陷敌后,只能以生前常用的衣冠甚至头发代替尸身,至今亦然。
也许,耶律大石真正的遗骸,早已破碎于历史云烟之中。
小郡王看着布满地宫的五千个铁皮箱子说:“该想想怎么把金子运出去了。”
秦北洋跑到墓室门后,外面一片安静。他小心地拿开顶门石,刚把大门开了道缝隙,迎面扑来密密麻麻的黑影,便是人骨金字塔的骷髅战士,各自挥舞兵器,顶着厚厚的复合锁子甲,就要冲入墓主人最后的地宫。
幸好小镇墓兽九色吐出两团琉璃火球,烧化最近两具骨骸。秦北洋急忙把墓室门关紧,重新塞上顶门石,听到一阵嘈杂的敲打声。那些死人骨头,短时间内不会沉睡,早已瞄着秦北洋这伙人了。
老金拎着铁镐躲在门后说:“这道门绝对不能打开,以我的挖墓经验判断,它们会轻而易举地杀死我们。”
小郡王无奈地倒在铁皮箱子上,抱着富可敌国的五百吨黄金,看向黑暗的头顶。
突然,沃尔夫娜高声笑起来,笑声中竟有些放荡:“哈哈哈……为了这五百吨黄金,高尔察克将军在西伯利亚丢了性命,又有多少白俄男人成了冤死鬼?想要成为黄金主人的家伙们,最终成了给黄金陪葬的奴隶。”
“还有今天的三百名中国士兵。”
“有个古希腊神话——国王拥有了点石成金的超能力,当他把身边一切人和物都变成黄金,却再也无法进食与饮水,只要嘴唇一碰到就变成黄金,最后连自己女儿都变成了金子。”
男爵夫人也是读过一些书的,秦北洋点头说:“而我们就是这群躺在金子上即将饿死的蠢货。”
老金拿出最后的一皮囊水,分给地宫中的每个活人。秦北洋却把自己那份水,让给了沃尔夫娜,按照欧洲礼节,这叫女士优先。
时光不知流逝多少?雪山脚下是否落了第一场雪?秦北洋饥肠辘辘地躺着,九色警觉地趴在他身边,耳边响起一阵歌声……
沃尔夫娜的声音,少女似的细嫩悦耳,叮叮咚咚淌过伊塞克湖深处。秦北洋勉强听出俄语歌词的意思——
“夜漫漫,雨潺潺,草上露珠闪。人们说我运气好,谁知我心烦。不愿相信也得信,怕是真无缘:你我如同隔条河,左右俩河岸。鸭成对,鸟成双,波和浪相连,姑娘小伙儿手挽手,唯独我孤单。日盼夜盼好无奈,怕是真无缘:你我如同隔条河,左右俩河岸。”
这首婉转忧伤的俄语歌,悠扬地飘在地宫中,似乎成了所有人的安魂曲。
(作者注:沃尔夫娜唱的这首歌原名《两道河岸》,上世纪五十年代苏联电影《渴》的插曲,中文歌词为薛范先生译配,后被王洛宾先生改编为歌曲《一江水》)
西辽地宫,白俄美人歌罢,小郡王帖木儿不甘寂寞,饿着肚子高歌一曲——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古汉语的慷慨悲歌,让秦北洋拍案叫绝。这首歌来自两千多年前,宫廷阉人歌手李延年唱给汉武帝听,赞美妹妹李夫人。汉武帝因此将李夫人纳入宫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们的兄长李广利成为贰师将军,率领汉军远征西域大宛国,便是今日的费尔干纳盆地——距离伊塞克湖很近。
小郡王爬到秦北洋身边,贴着耳朵说:“北洋,我用脚后跟都看出来了,俄国美妇人对你有意思呢。在这塞外绝险之地,我等性命朝不保夕,不如成全人家的相思意。良宵苦短,别到阴曹地府里追悔莫及。记得我在京城八大胡同带你听的《金缕衣》吗?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滚!”
秦北洋一把将小郡王推开,劈头盖脸痛骂他一顿,还要比试摔跤。虽说帖木儿是博克好手,但饥肠辘辘也无心过招,被摔了个狗啃屎。躺着看热闹的老金,当场呵呵笑起来。
小郡王把头埋在金子里哼哼唧唧:“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
他有意撮合秦北洋与卡佳,是考虑到安娜既已嫁给齐远山,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结果怎可更改?如果秦北洋也有新欢,就不会对安娜恋恋不忘。按照小郡王的性情,普天下的男人,生来就是四个字:喜新厌旧,只要搭上新欢,转头就会忘了旧情人。
“别打了。”沃尔夫娜搀扶起小郡王,又把秦北洋省给她的水,重新还到他手中,“如果一群人陷入绝境,应该让女人先去牺牲,这样还会有人活下来的希望。”
“不必了,我的生命本应在1919年的秋天结束。”
“秦,你想听我的故事吗?”沃尔夫娜靠在他的肩头,吹气如兰,“我的祖先世代都是工匠,制造各种捕兽工具。小时候,住在拉加多湖畔的森林里,我常跟爸爸和哥哥出去打猎……”
“等一等!你结婚前是不是叫卡捷琳娜·安德烈耶夫?”
“有什么问题吗?”
“你的父亲叫亚历山大·安德烈耶夫?”
秦北洋脑中闪过冰天雪地的俄国,乌拉尔山区的小村庄,擅长制造捕兽夹的老工匠亚历山大,也是工匠联盟的会员。
“你怎么会知道?”
“而你的哥哥叫瓦洛佳?”
沃尔夫娜瞪大双眼:“你认识他们?不,我哥哥早就死了,十年前制造一种神秘机器时遇害。”
“我认识你父亲,在俄国的时候。”秦北洋掏出背后的十字弓,“这就是他送给我的!”
“独眼金字塔?”她看着十字弓的钢弩上的标记,“我记起来了,小时候,我就认得这个标志。他现在怎么样?自从哥哥死后,爸爸一个人去了乌拉尔山。”
“很抱歉,他去世了。”
“上帝啊!”沃尔夫娜捂住嘴巴:“布尔什维克杀了他?”
“不,是白卫军干的,我已经为他复仇了。”
“谢谢你,我爸爸是个固执的老头,一个痴迷于手艺的工匠,我想他一定很喜欢你。”
耶律大石的地宫之中,秦北洋慨叹命运:“世界好小,我在巴黎和哈尔滨,分别认识了他的女婿与女儿。”
“哥哥死后,我去读了护士学校。一次舞会上,我与弗兰茨·冯·沃尔夫男爵偶遇。我穿着黑衣裳,戴着银手镯,根本比不上那些盛装出席的贵族小姐。沃尔夫却疯狂地追求我,说我很像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
“我看过这本书,日语版,在京都第三高等学校的图书馆。”
“三个月后,我嫁给了沃尔夫。他给了我男爵夫人的头衔,但我不爱他。这个男人更喜欢物理和机械。有一次他喝醉了,才说第一眼看到我时,以为我不是人,而是一个漂亮的‘灵魂机械体’。”
“凡是醉心于‘灵魂机械体’的都是走火入魔的天才。”
秦北洋想起了霍尔施泰因博士、山本教授,还有自己失去的老爹。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沃尔夫娜闭着眼睛躺倒在秦北洋身边,这是《安娜·卡列尼娜》开篇的第一句。
“我不懂……”
他同样躺在装满黄金的铁皮箱上,转头看着她苍白如雪的容颜。
“在圣彼得堡,我不觉得那是个家庭,更像监狱,我一度想从沃尔夫身边逃跑。但我有了孩子,最亲爱的小康斯坦丁。我发誓哪里也不去了,女人的幸福根本不值一提。”
沃尔夫娜闭上眼睛,就像一具尸体,默默等待被埋葬,仿佛回到冰封的贝加尔湖上……
不知睡了多久,小镇墓兽九色将主人唤醒,拽着他来到墓室门后,将耳朵贴着门缝倾听。
秦北洋的眉毛一挑,好像是笛子?还有洞箫?某种说不上名字的乐器?小郡王也凑过来,听出那是蒙古人的马头琴。
人骨金字塔的地狱派对?
最后,秦北洋听出了一个女孩清脆的歌声——
青龙头,白龙尾,
小儿求雨天欢喜。
麦子麦子焦黄,
起动起动龙王。
大下小下,
初一下到十八。
摩诃萨
阿幽?
原本等死的秦北洋,悄然挪开顶门石。硕大的地宫中,亮着几盏幽幽的灯。竹笛、洞萧、蒙古马头琴,诡异地糅合成一团,配上河南灾民流浪祈雨的儿歌,十七岁少女的天籁之音,让人耳朵飘飘欲仙。
人骨金字塔,回到七百年前的原样,依然矗立在地宫,地上不再有任何骷髅头哪怕一片碎骨头。它们也跟秦北洋一样,安安静静地倾听音乐。
他看到了阿幽。
吹奏竹笛的乐手,是灰胡子的刺客老爹;悠扬吐纳洞箫的男子,看侧脸如飘飘然美男子,转头暴露另一侧脸颊,却爬着一道蜈蚣般的刀疤——他叫阿海,跟老爹都是秦北洋的杀父杀母之仇人;盘腿坐地,得劲地拉着马头琴的粗壮汉子,毋庸多言,自是刺客脱欢。
刺客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