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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生 正文 第61章 达尔富尔(2)

所属书籍: 同生

    苏丹达尔富尔撒哈拉沙漠

    新月如勾,这样的晚上夜色是最昏暗的,旷野上,星光与月光一样影影绰绰,达尔富尔村庄附近往往有些植被,想要看清前路,就得打开车灯,在黑暗中,雪亮的车灯让人远远就能看清他们的方向——往南去了。

    南边有什么?南达尔富尔要比北达尔富尔更乱得多,再继续走就到南苏丹了,如果说苏丹仅仅只是穷,还算得上安定,南苏丹就确实能说是人间炼狱了。南达尔富尔就是个血肉磨盘,太多人从南苏丹逃过来,再和苏丹人一起往利比亚去——利比亚的国家是很乱,但如果能到欧美人投资的石油公司,至少能吃一口饱饭。

    确实有人追出来,已经离开了村落的中国人对人性的判断是对的,永远不要在五百万面前指望人性。这笔钱过分巨大,即使明知它只会招来战争与觊觎,依然有人觉得,哪怕只拥有一秒也好。——但这个村落穷得连车都没有,骆驼在夜里跑了一阵,骑手只能怅惘地摇摇头,回自己的窝棚里,用无线电呼叫混在盗匪群里的友人,指望能得到些打赏与分红。“他们往南去了,确实,亲眼看见的,绝没有假。”

    南达尔富尔,许多等候已久的部落战士推开雏妓,放下特调饮料——其实就是私下发酵的劣质酒,涌出栖身的窝棚,跳上加满油的丰田吉普,欢呼着向北面涌去,打算给这两个中国人最热情的迎候。消息已经传开两天了,足够想发一笔财的部落长老派出自己的私人武装,人们的热情很高。

    车灯、车顶的射灯,乱转的手电光,形形色色的光晕让沙漠变成了热闹的派对现场,怪叫声与欢笑声不绝于耳,还有人打开了音乐。达尔富尔所有的绿洲都在他们的鼓掌之中,中国人如果不想死于干渴,最终就一定会落入他们的掌握,对此,他们很有信心。

    在沙漠的另一侧,月下只有一道向前疾驰的车影,四周是安静的,只有呼呼的风声相伴,光晕穿过朦胧的夜,落在灰色的土地上,除此以外便是一片静谧,又过了一会儿,傅展慢下车速,擡起头计算着方位,转过车头,开始往东开过去。

    “那个绿洲里会有什么?”李竺问。

    “我没去怎么知道?”傅展先说了一句,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那个绿洲,应该是矿业修造起来的安全屋吧,里面应该有足够的食水,还有我们需要的一些别的东西。”

    足够他们坚持到后援过来?一个开矿的总工程师,能在职权范围内为他们弄到什么样体面的后援?

    有些事,换个角度想会更合理得多,但傅展从来不说,对这些事他真的讳莫如深。李竺也就没有继续问,只是说道,“我以为你会把U盾留给他。”

    就像是她打算把遗书留给刘工一样,U盾里的内容,不能上传给盗火者一份,是个遗憾,但能脱离美国人的掌控,来到中国人手中就是胜利。

    “他让我们把行李带走。”傅展简单地解释了一句,“从现在起,车灯可以关了,从这里到绿洲,开两个小时,有指南针应该不会迷路。”

    他顿了一下,“如果没被缠上的话。”

    如果被缠上呢?

    傅展再一次发动引擎,伸手从兜里摸出个东西丢到李竺手上。“那就往死里打。”

    一声轰鸣,摩托开了出去,李竺把Airpods塞到自己耳朵里,也分了傅展一个,“从哪里来的?”

    “小李刚塞给我的——有点临别礼物的意思,我看他都快哭了。”

    随耳机送来的还有一个iPodTouch,李竺禁不住抿唇一笑,随意点亮一首歌,伴随着呼呼的风声,摩托越来越快,夜风里,NancySinatra的歌声慵懒地响了起来,小李的音乐品味意外的前卫。“Bangbang,heshotmedown,Bangbang,Ihittheground——”

    吉他声是唯一的伴奏,歌声懒洋洋的,和天边的月色一样凄凉,风沙打在脸上,她的脸靠在傅展的背上,千种思绪掠过脑海,最终化为微笑中垂下的睫毛,傅展背上的肌肉时而动弹一下,偶尔弯过手拍她一下,叫她换歌,这一刻,他们似乎会永远就这样疾驰下去,行驶在时间与空间的夹缝里。

    “等我们回北京以后。”

    偶然,在风中,他们也有短暂而破碎的交谈。隔着音乐与风声,那声音就像是梦中的呓语,细细碎碎,得靠脑补才能听清楚,“一起去吃糖火烧吧。”

    这是自忖必死,在死前终于说出心里话,还是料定他们能有惊无险地到达绿洲,对未来下了决定?终于有了期许?终于……也愿意去相信?

    李竺浅笑起来,她并不觉得他们真能吃上糖火烧。“好。”

    她收紧了环抱,把头靠在傅展背上,如果能回去,他们有什么事可以一起做?

    在逃亡中的恋爱,通常会在现实中结束,她没想过和傅展的以后,这男人有多不适合一起规划‘以后’她也清楚。但李竺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感觉,无需去计较以后,只沉浸在现在这心动的沉醉里。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因此,遐想就变得更美好,他们回去以后,也许真的可以一起去吃糖火烧,嘴里淌着蜜汁,在槐树下接吻,欧洲已走过,全世界最浪漫的地方也不过如此,没什么能比得上故乡的真味,甚至也许,曲终人散之时,还能手牵着手一起回家……

    但这静谧终究是要结束的,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了小小的亮点,人声也跟着传来,傅展的背绷紧了,若有若无的,他似乎是叹了一口气:终究,还是来了。是一辆车,车上人不多,灯很亮,远远就能看见车顶上架着机关枪的打手,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个精干的小伙子,他们开得很快,探照灯四处乱扫,在沙漠里怪笑着狂奔。傅展把车停了下来,“看你的了。”

    射人是没有用的,射死了一个还有一个,要射就只能射车,这么高的速度,突然爆胎,在这么颠簸的路段那是很可能会翻车的,至少很可能失控。李竺舔舔唇,从背后解下沉甸甸的AK,目标很大,在黑暗中谈不上有什么瞄准的余地——至少是不可能瞄准轮胎,她把眼神调转向后备箱:根据她的经验,在沙漠里行车,没有人不带后备的油桶。这油桶肯定也只能放在后备箱里。

    这么广袤的平地,以搜索为目的,车自然是蛇行,后备箱时而出现在射击角度中,时而又消失不见,不过李竺也并不是太担心射空了会被发现,这么大的噪音,除非打死人,否则很可能被忽略过去。她眯起眼,先开一枪,后坐力沉闷得就像是在她胸口击了一拳,傅展把她抱住,“再来一次。”

    她眯起眼,在心底倒数,算着他们再次转弯的时间,越来越近了……3、2、1……

    一百多米的距离,扣下扳机以后,子弹会在一秒内到达,穿透玻璃,射入油桶,擦出火花,然后——

    ‘Boom’!

    沉闷的爆炸声,骤然亮起的火焰几乎把天空都点燃,汽车就像是纸糊的玩具,被掀起半天高,人就像是破布娃娃,在半空中飞散出来,洒向四面八方,零件炸了一地,隔着一百多米,这一切就像是电影一样不真实,李竺从地上站起,默默地望着这一幕,欣慰中不无遗憾:炸成这样,估计是捡不到什么补给了。

    “走。”

    这么大的爆炸声,可以传出好几公里,四周的战士都会赶来,他们没时间感慨,甚至对百米外的血腥都感到麻木,跨上摩托车继续前行。小心地把车灯关上,车速降低,专从山下走。这样成功地避过了一辆车,还有几辆摩托车就更好躲了,远远地避开,他们甚至都没发现傅展和李竺的踪迹。

    夜已深了,天边渐渐露出曙色,傅展一直靠指南针辨认方向,绿洲附近没什么地标,为了躲人,他们不可能一直直线行驶,不过好在六分仪和指南针都在,还不至于迷失方向,绿洲应该就在半小时车程之外,追杀他们的人应该都赶到爆炸处去了,李竺暗自希望他们能被惨烈的场面吓住,知道自己正在追杀的人也是狠角色。她开始好奇绿洲里到底都有什么,刘工说,‘那里有你们需要的东西’,那里会有什么呢?傅展把U盘带到那里……难道那里有能上传的电脑,是一处秘密据点?或者里面有充足的补给,够他们悠闲地生活几个月,等追兵赶到了再浪着回家?

    这个想法有点雷了,她不禁暗自一笑,迎着天边的晨曦伸了个懒腰,已经太平了几小时了,希望到绿洲为止,都能平安无事。

    “啊,就是这里。”前方出现了一座嶙峋的岩山,以沙漠中的山来说,算是较为嶙峋,傅展掏出指南针看了一眼,语气中也有欣喜之意,“穿过这座山再开二十分钟,应该就到绿洲了。”

    李竺也不禁精神大振,她拿出水喝了一口,傅展加足马力,拐过清晨的沙漠——

    随后,他们两人都不禁发出了低呼声。

    ——岩山背面,十多二十个身穿迷彩服的部落战士正斜靠在车边吸烟,枪随意地支在脚边,车还没有熄火,小憩的宁静忽然被闯入者打断,他们也有一瞬间的呆滞,但很快,已经有反应迅速的人转身跳上了吉普车。

    傅展一声诅咒,摩托车360度调了个头,往来处加速,李竺回头瞪着那两辆吉普车,时间在这一刻似乎被放慢到了极限,所有的要素都涌上心头,就像是视野中浮现出的小字说明:摩托车仪表盘上的油量不多了,最多再开一小时。

    车的速度一定会比摩托车快。

    车是两部,很难在短时间内同时解决

    车屁股冲着岩山,没法再炸一次。

    ——即使他们成功甩脱了,炸飞了这两车人,没有油,还是得走去绿洲,极有可能重演迷路遭遇,这一次,他们也许不会这么幸运。

    当然,这样开下去,更大的可能是他们没等到这一步就会因油用尽被追上,然后被残酷地杀死,U盘送到美国人那里,换来五百万美元,觊觎这笔财产的部落前来掠夺,在达尔富尔,五百万美元足以酿成又一波变动。这个区域将会变得更加贫穷,更没有希望,路桥和矿场也会受到波及——

    “停车!”

    事前她一直在想,人为什么会在某种时刻做出这样的决定,曾经她觉得这种人不可理喻,甚至可以说是有几分可怕,但现在,当她明白的时候,李竺就全明白了。

    其实这一切不过是水到渠成,真的都很自然。

    “停车!”她猛拍傅展的手臂,“快,不然来不及了!”

    傅展大概体会到了她的意思,他刹住摩托车,“你要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射轮胎?——可能没用,这种沙地车轮胎都很厚。”

    李竺是有这样的想法,但她也不觉得这能成功,不过,的确得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把枪架起来。

    她跳下车,把枪甩到身前,背包拉链打开,走向附近的那块大石头——刚才就瞄好的掩体。

    “不好意思,曾经约定的事,不能履行了。”她说,转头看着傅展,希望这一眼能传递所有她来不及说的托付与期许,“你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

    “李竺!”傅展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走上前厉声说,伸手要抓住她的肩膀。

    远处人群的骚动声越来越大,有人试图发动吉普,发动机传出响亮的爆鸣声,李竺摇摇头。

    “用另一种形式实现吧。”她说,眯起眼开始瞄准,在他们冲上来之前,她能杀多少人?

    至少应该是三五个,她希望能把一半人带走,虽然这也许不太可能。

    “不能和你一起活着回去了,”她不再往回看,而是擡高了声调,“傅展,难道你不想带着我的份一起活下去?”

    这是唯一理性的选择:牺牲一个人,另一个人活下去。而傅展懂得比她多,活下去的几率更大,她不会认路,甚至不知道绿洲的安全屋在哪,里头的设施该怎么使用,他也一直知道,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活下去,那个人于情于理都应该是他。

    这不是电视剧,没时间生离死别,拒绝接受现实,她用生命换来的时间每分每秒都很宝贵,连吻别都嫌匆忙,多待一秒,就等于是让她的死廉价一分,如果她的死不能换来他的生,那这一切将毫无意义。

    这些,他们都懂,傅展都懂,就像是她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他的眼神,恶狠狠地,几乎带着怨恨地望着她的后脑勺,甚至还有些不解,他不是那种会为别人牺牲的人,他不懂,所以有些怨恨——也许还更恨自己,他一向活得很现实,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也知道他真的应该要走了。这是艰难但不得不做的决定。

    ……

    漫长到几乎让人窒息的一秒后,摩托车的引擎声响了起来,傅展声音沙哑,甚至还有些哽咽。

    “李竺。”

    他喊,“我会回来的,你挺住,等我!”

    “好,我等你!”

    天边,太阳升了起来,朝霞明媚多姿,预示着一个大晴天又将到来,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让打手们纷纷眯起眼举手去遮,而李竺逆着阳光痛快地笑了起来,用尽全身力量大喊,“我一定等你!”

    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遐想也因此变得更美好,说不定,曲终人散的时候,他们还真能牵着手回家。

    摩托车的嗡鸣逐渐远去,她闭上眼,在心底调匀呼吸,如冰般冷静,手指下压,开始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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