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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留在我身边 正文 第6章 不丢人

所属书籍: 请你留在我身边

    徐西贝请迎晨吃饭,看样子已经从被劈腿的阴影里走了出来。

    “晨儿你今天敞开了吃,吃完咱们再去K歌,宵夜什么的我都安排好了。”

    “饶了我吧,”迎晨翻着菜单,说:“我脖上的伤可经不起折腾。”

    徐西贝叹了口气,真心实意地道歉:“对不起啊晨儿,上回因为我的冲动,连累到你了。”

    天台那一幕惊险犹在,说不后怕是假的。

    迎晨现在还有脾气,怪责:“知道就好,我差点成冤死鬼了。”

    徐西贝不好意思地挠了挠鼻尖,“多吃点,我请客。”

    迎晨加了盘红焖猪手,评价:“这地方装修还不错,老板有点品位。”

    “当然得有品位,价格死贵。”

    “心疼了?”

    “请你吃饭就不心疼。”

    迎晨乐了,起身,“我去趟洗手间。”

    ——

    同是这家餐厅。

    “哥,这是什么做的?”林德一脸兴奋,指着墙上的挂饰,“是水晶么?好亮!”

    “玻璃抛光,技术含量不高。”

    “那这个呢?这毛笔字我咋一个都不认识。”林德的头往左歪往右歪,费劲地认。

    “草书,写的是沁园春。”厉坤拍拍他,“行了别看了,走吧,去吃饭。”

    林德踟蹰在原地,“要不,厉哥,咱换地方吧。”他扫了一圈这里,眼神犹豫胆怯。

    厉坤看出了他的迟疑,平静道:“好不容易放天假,带你出来转转,没事,不贵。”

    林德来自农村,真正的穷乡僻壤,能走出大山的孩子都不容易,部队工资不高,他每个月还得往家里寄,平时休假也不出去玩。

    厉坤表面不说什么,但有机会就带他出来见见世面。

    “想吃什么自己点。”

    厉坤闲散地靠着椅背,一只手搭着背沿,伸出的手指长而匀。他咬了根烟在嘴里,顾忌是公共场合,所以只过过干瘾,并未点燃。

    “哥,能吃肉吗?”林德盯着菜单上的大肥鹅眼冒光。

    厉坤笑道:“能,点两只。”

    “得嘞!”

    林德点完菜,“好了!”

    那笑容,比天花板上的水晶灯还亮堂。

    “我看看。”厉坤过目了一遍,又加了两个点心,对服务员说:“谢谢。”

    林德搓搓手掌,坐得笔直端正,眼睛看看窗帘,又瞄瞄碗筷,再扫扫别桌。

    厉坤觉得好笑,假装严肃,“咳咳!”

    “嗯嗯!”林德连忙目不斜视,坐得比刚才更直了。

    坚持了十几秒,他说:“报告!申请上厕所!”

    厉坤摘了烟,点下巴,“批准。”

    林德大白牙一露,溜得飞快。

    这店新开张,上座率极高,加之地儿大,林德绕了半天都没找到洗手间。问了个服务员,对方忙着上菜,随便一指:“在那边。”

    于是林德就懵懂地往“那边”走。走过一段走廊,这边全是包厢,一个挨一个。

    林德经过一间,突然从里头传出一道声音——

    “站住。”

    这声音有点熟,但林德瞬间没记起来,他转过头。

    “诶嘿,还真是这位兵哥哥啊。”那人起身,从席间走近,脸色被酒水养得红潮上颊,他望着林德,眼睛在笑,笑里透着股坏。

    林德认出来了。

    宝马车的主人。

    就上回在路口查车,不配合执法大吵大闹的那一位。

    “东子,有熟人啊?”又凑过来一个,这个脚步踉跄,明显喝大发了,定睛一瞧,“噢哟!人民子弟兵同志。”

    他阴阳怪气地撒开嗓子,学样:“敬礼敬礼。”

    林德背脊挺正,不理睬,正要走。

    “慢着。”傅东叫住。

    林德顿足,侧目,“干嘛?”

    包厢里一桌的人,个个纨绔,酒瓶堆了一地儿,都是看笑话的。

    傅东眼神微变,佯装忧虑:“解放军同志,我得跟你汇报一下,咱这包厢里有个黑东西——喏,就在那。”

    他手随便一指,没等林德看清,身子就拦住,“会不会是炸弹?”

    林德:“……”

    傅东:“你是特警,帮忙看看。”

    这个身份让林德下意识地立正。

    傅东生意人,人精,察言观色厉害的很,眼皮一挑,把路让出,“来来来,专业人士排除一下,咱们也好放心,再说了,这是公共场合,万一有个什么,也不太好对吧?”

    林德心里隐隐不安,但脑瓜子比不上他们。人被懵懂地带进了笼子。

    既然进来了,林德觉得,检查一遍也没什么。

    于是,他走过去,哪怕穿着便装,背脊也永远挺直。

    但就在他走向窗户的过程里,傅东使了个眼色——

    靠边的一个人拿着瓶白酒突然起身,扯开座椅站了出来。因为太快,林德闪避不及,碰了个正着。

    那人哎呀一叫,同时手心一松,就听“稀里哗啦”一阵刺耳。

    酒瓶掉落在地,液体淌了个干净。

    林德懵了。

    “哎呦我天!这酒老贵了!”对方佯装心痛,指着林德:“怎么回事啊,走路也不看着点!”

    林德实诚,有话就说:“是你自己撞上来的。”

    “嗨?你这人咋这样啊?摔烂就摔烂呗,但你这样污蔑人就不对了啊。”对方嘁了一声,嫌弃:“还是军人呢。”

    林德听到最后一句,像是被忤了逆鳞的鱼,声音陡大:“我没有!”

    “行了行了。”傅东出来“打圆场”,“多大点儿事啊,不就一瓶五粮液,照价赔偿不就得了。”

    那人配合极好:“成啊!20年五粮液,还没开盖,给你打个折。”

    林德一听那五千块的数字,人已经彻底懵掉了。

    ——

    迎晨补了会妆,才从洗手间出来。

    她悠闲地原路返回,偶尔看看墙上的一些别致挂饰。

    “坏了东西赔钱,这可是天经地义,小兄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经过走廊,右边的包间有人说话,语气不善。

    迎晨不感兴趣,正准备走。

    “我没有撞他!”

    这声音?

    迎晨眉心浅皱,放停脚步。

    “我知道了,你这是记恨我上回查你车!”

    迎晨轻推门。

    林德瘦高的身影在这窄窄的门缝里愤怒得直抖。

    傅东撕破了嘴脸:“酒就是你砸坏的,怎么?没钱?成啊!”

    他倒满三大杯白酒,酒瓶一扣,“把它们给我喝喽,让你走。”

    在座纨绔公子哥哄笑。

    “哟?横眼看我?不喝就赔钱!”傅东威胁,阴险的很:“不然我就去你们部队举报,在场的全是证人,看你怎么办。”

    “是么?证人?”清脆的女声,格格不入地闯了进来。

    众人回头,迎晨双手闲散地环搭在胸前,要笑不笑的样子,颇有冰山美人的气质。

    傅东皱眉:“你谁啊?”

    迎晨走过来,拦在林德身前,毫不怯色地看着傅东,“一瓶酒,犯得着这样?”

    “哟,帮手啊。”傅东笑得像个无赖,双肩一耸:“犯不着犯不着,可他赖账啊。”

    “有说不赔吗?”迎晨声音冷了几度。

    傅东识货,这女的一看就是有点底子的人。

    于是故意道:“谈钱伤和气,酒桌交朋友。把这杯酒干了,咱们就当是个误会。”

    “误会?”迎晨突然笑出了声,鄙夷之意尽显。

    笑够了,她走过去。

    “姐。”林德拉住她。

    “没事。”迎晨拨开手,转身看着傅东,拿起那杯满当的白酒。“是不是喝三杯这事就算完?”

    她底气太足,凌厉明艳,傅东竟一时舌头打卷。

    “行。”

    迎晨举杯仰头,两口干干脆脆,几秒之间杯子就见了底。

    全场傻眼。

    “姐!”林德大声。

    迎晨心跳不乱,甚至唇角都没有半点残酒,她笑:“这儿脏东西太多,喝点酒散散味。”

    傅东脸色一变。

    迎晨没暂停,第二杯又入了喉。

    “哎呀,这儿不仅脏,味道还难闻,酒精能杀毒,别把自己恶心坏了。”

    迎晨端着空杯,对傅东摇了摇,“你们闻见了吗?不好闻吧?”

    这些人脸如猪肝,个个不吱声。

    “第三杯。”迎晨面不改色,看向林德正了语气:“哟,还哭了?”

    林德眼圈通红,倔强地撑着不肯落泪。

    迎晨收了笑颜,陡然严厉:“不许哭!有枪炮声的地方你都去过,上过战场挨过子弹,别的垃圾能比吗?!”

    她把最后一杯酒喝完,杯子一丢,拉开包掏出一叠钱。

    迎晨把这把钱重重甩到傅东脸上,趾高气扬,再没给他半点面子:“你算个什么东西?也就这五千块钱的出息!”

    傅东彻底懵了,脸被扇得火辣辣。

    迎晨出生将门,骨子里承袭了一股傲劲,唬住这帮人绰绰有余。

    她声音嘹亮:“林德,走!”

    ——

    出了走廊,林德再也忍不住,眼眶通红地抽泣了两声。

    “姐,谢谢你帮我,我真的没有砸坏他们的酒,是他们……”

    迎晨不耐烦地打断,手虚在半空,“扶我。”

    那三杯酒的量不少,她喝的急,这会劲头上来,人犯了晕。

    “姐,姐你慢点。”林德的手刚搭上她肩膀,就被一道力气撇开——

    “给我。”

    林德懵了半秒,惊声:“厉哥!”

    厉坤沉脸抿唇,动作粗鲁地把迎晨抢了过来,架住她的肩膀往上一提,自己却下意识地离她远远。

    厉坤表情不耐,仿佛在说:这他妈什么情况?

    他在餐桌上等了半天,菜都上齐还没见林德来,电话也打不通,于是就出来找。结果碰到了这么一个活祖宗。

    而酒量不错,只是脚底有些晃,其实人没事的迎晨,一看是厉坤,顿时见机行事,彻底变成了软骨醉鬼,整个人都靠了过去。

    柔软的身体有意无意地蹭着厉坤。

    厉坤明显僵硬。

    迎晨勾起嘴角,眼睛一闭,干脆来了个彻底醉死。

    厉坤铁臂发颤,刚想推开。

    “哥,晨姐刚才帮了我。”

    林德适时开口,断断续续地讲了刚才的经历。

    “……晨姐帮我解围,喝了三杯白酒才变成这样的。”

    讲完。

    厉坤一怔。

    怀里的女人拱了拱身体,手还扒住他的心口。

    很热,在跳。

    厉坤用最大定力,才让自己表现得不那么发抖。

    迎晨闭着眼,心在笑。

    真好啊,他没有推开自己了。

    闹了这一出,饭也别想吃了。林德那是哭着求着,让厉坤把迎晨送回去。如果说,以前还是良好印象,那么经历这一次,可以说是生死之交了。

    厉坤被他闹得心烦,“我送!你他妈别唠叨了!”

    林德顿时一口大白牙,两脚一并,敬礼:“谢谢队长!”

    夏末,夜风爽利。

    厉坤开了半边车窗过风,副驾驶上迎晨歪头斜脑,还在“犯迷糊”。

    犯迷糊就是为了等下车的这一刻,能光明正大地黏在厉坤身上。

    她嘟囔软语,不放过任何一秒和他亲密接触的机会。借着酒醉,把自己完全吊在厉坤脖上。

    迎晨搂紧他的脖子,脸颊往男人的肩窝处蹭。酒味儿混着她身上的香水味,生生调和成了一剂温柔暧昧。

    厉坤浑身僵硬。

    “唔……头好晕。”迎晨为求表演逼真,语气都是湿糯糯的。

    她借酒壮了胆,人往上挪了些,嘴唇似有似无地贴住了厉坤脖子上的皮肤。

    一刹那的温热如电流过境。

    厉坤手握成拳,心猿意马了几秒,他恢复镇定,说:

    “松手。”

    没动静。

    “我让你松手。”

    没听见。

    “别后悔。”

    不后悔。

    下一秒,厉坤语气平静,告诉她:“我肩膀上有只蝗虫。”

    迎晨懵了片刻,反应过来后——

    “啊啊啊!!”

    人跟诈尸似的瞬间满血复活,方向辨认清晰,助跑速度过硬,她从厉坤身上跳下来,尖叫跑远。

    等意识到自己露出马脚时,已经晚了。

    厉坤双手搭在腰上,闲散懒洋,好整以暇地望着她。

    迎晨心里一落,糟糕,中计!

    厉坤无神无色,身后是漫天黑夜。

    迎晨表情垮台,这回是真头晕,她蹲在地上,仰着头可怜巴巴。

    对视之间,安静得只有飞虫偶尔窜过。

    迎晨眸子水润,喝了酒的缘故,脸色也粉红一片。她嘴唇微张,冲厉坤眨了眨眼。

    厉坤看了她许久,终于迈步走近。

    迎晨头仰得更高,跟个犯了错的小孩儿一样。

    厉坤蹲下来,从唇齿间颤出五个字,低低道:“长能耐了,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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