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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花园 正文 第十一章 牧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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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慕云山在坐车回惠林村的路上编辑好了自己如何潜入偷拍钟昆仑的故事,用自己尘封了大半年的账号把钟昆仑的美照发了出去。

    橘黄的灯光下,略带病气的钟昆仑仰躺在厨房的长摇椅上,一只橘白相间的花纹胖猫趴在他的肚子上,露出一脸任君抚摸的呆相。仰躺的姿势显得钟昆仑身高腿长,长摇椅又让人感觉得到他还在伤中。背景是钟昆仑家奶茶色瓷砖墙上挂的一排郑亮的食器,有奶锅、平底锅、大汤勺、捞面勺、量杯……以及一系列各种各样的马克杯。

    在这样的角度下,看不清钟昆仑的脸,但他优质的皮肤和弧度完美的下巴彰显出天生丽质。

    照片发出去没多久,帖子下成群的妹纸尖叫跪舔这张猫照。

    然而没过几秒钟,嘲讽怪就出现了,“果然昆仑一有事你就要出来蹭热度,不要以为我们昆仑帮你洗白,说你不是装病你就是无辜的,自私自利的贱人!”

    “又见蹭热度。”

    “这个女人真是不要脸,我们昆仑从来就没有爱过她,好意思一直缠着人家,心疼我昆仑。”

    又有人说,“哎呀!厨房里都是名牌厨具,讲究!”

    “餐桌目测三米长,材质讲究!”

    “睡衣扣子开三个,微露腹肌,角度讲究!”

    “纯种双色短毛直耳中华田园猫,讲究!”

    这是讲究怪。

    “这张照片拍得太完美了,我昆仑果然没有毁容,相信没过多久就能重新出现了。”也有痴心女子对美照深信不疑,喜极而泣。

    “这个时候要知道钟昆仑的消息,果然还是要靠慕云山。”

    慕云山看了几眼帖子下的评论,耸了耸肩,觉得真是难以置信。

    就没人发现钟昆仑的皮肤是她P过的,腰部的线条是她拉长的,睡衣的颜色是她调过的,连那只猫的胖瘦也是她调过的?不然一个把冰湖撞出了一个大窟窿的人,只休息那么一个星期,就能弄出一身完美无瑕,不干不湿,气色美好的皮肤出来?钟昆仑身上到处都是皮肤贴,就是医用黏合小伤口的那种仿皮肤的贴片,远看还行,近看像全身打满了补丁似的。这人本来就懒,肚子上根本没有腹肌,受伤之后瘦了几斤,那就更没有了——睡衣下的那一点点腹肌的痕迹也是慕云山帮他画的。至于那只胖猫,那只猫个子不大,然而很胖,慕云山为了让它显得正常一点,把它的肥肚子拉扁了。

    这些明显的痕迹居然没几个人怀疑过——可见钟昆仑的粉丝的滤镜究竟有多厚了。

    猪哥的曲线救国大计显露出了一点成效,公告函或官方说辞什么的,总是欲盖弥彰,效果的确不如慕云山这种资深小道消息来得好。照片发出去之后,连之前害大侠掉进冰湖基本无望复活的那个剧组都战战兢兢的来问钟昆仑究竟什么时候能回去拍戏?“钟昆仑未毁容”的消息也在热搜二三十名徘徊。

    然而慕云山并没有继续关心这些,她在服务中心的“填表机辅助协管员”的职务升职了——大概主任发现她说话声音字正腔圆,且总带有战战兢兢的疑似兔崽子的软蛋气场,故而升任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接线员。

    也就是她不用再每天站填表机旁边站到腿肿,奄奄一息的指望高冷的小绵羊了。

    高冷最近两个星期没有在服务中心的窗口出现——据说——据说他们派出所有为期三个月的停休,每天晚上凌晨一点至三点在辖区夜巡,以降低犯罪率,提高见警率。由于这两次周四晚上都轮到高冷去巡逻,导致周五来的人都不是高冷。

    慕云山觉得有点奇怪——这犯罪分子犯罪不犯罪,和人民警察停休不停休有什么关系?难道医院的医生停休,病人就不生病了吗?难道人民警察停休,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就闻风丧胆不盗窃不抢劫了吗?大概是她思想觉悟太低,总而言之……大概也许……如果半夜巡逻的不是她的朋友,她不但不会这样愤愤不平,还会拍手叫好。

    但高冷那人浑身上下除了霸道总裁气质之外就没有半点靠谱,更与安全感毫无瓜葛,她真是想不出来像他这样的八卦怪面对犯罪分子能有什么用?

    升职为接线员之后,她不再是孤零零的协管员,开始拥有了“同事”这种生物。这种生物和她从前所熟悉的“网友”完全不属于同一物种,比如说她的同班同事是一个四十五岁的大妈,叫做阮英,是钟昆仑的妈粉——就是母爱泛滥的那种——但她并不懂粉圈,也不上网,所以完全不知道“慕云山”三个字在钟昆仑粉丝群中代表的腥风血雨。

    但她前一班的接线员是个二十岁的妹纸,年纪比她还小,一看到她就两眼冒星星——慕云山知道这个妹纸——这个妹纸叫郑州洲圳,是真名不是网名,她是徐稚之的粉丝,并且在慕云山上班没几天之后就认出她找她签了个名。

    郑州洲圳的搭档叫做杨牧。

    如果说阮英平凡得无话可说,郑州洲圳可能只是命中缺撇,那么杨牧真的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她今年三十五岁,身材婀娜高挑,皮肤白皙,说话轻声细语,极有气质。单看本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她是一个接线员。

    杨牧看起来就像一个雍容华贵的名门闺秀,或者富贵人家养在家里的少奶奶。

    她的确出身一个好家庭,听说父母都是大学教授,是书香门第。她是B市本市人,上学的时候父母就给买了一套市中心的房子,可谓前途无量的有产阶级白富美。然而杨牧在上大学的时候和自己一位凤凰男同学相恋,那男生刻苦、自律、痴情,还长相俊秀,杨牧和他抵死相恋,无论父母怎么反对都不肯分手,最终和父母决裂。他们大学一毕业就结了婚,杨牧把房子卖了,搬去男方租住的房子住,将买房款当作男方的创业基金,然后男方也的确争气,依靠启动金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过上了中产阶级的生活。

    这仿佛是个爱情神话,并没有什么不好。

    然而现实与神话,总是南辕北辙。

    那位励志的男方姓洪,叫洪百姓。他出身于某偏远省份的偏远县城外的洪家村,洪百姓从小成绩优秀,从不调皮捣蛋,一直是全村的希望。洪家村并不富裕,洪百姓的父亲早亡,母亲种地收入微薄,于是优等生是全村老小一起培养长大的,在他的求学上进的路上,父老相亲都付出了所能付出的心血。

    洪百姓的确是个知恩图报、勤勤恳恳的人。他也是个百依百顺的孝子——不仅仅是母亲,洪家村全村都是他的亲人、他的长辈。

    所以他稍有成就,他就把母亲接出来和自己同住,又将父老乡亲轮流邀请到B市来过一点好日子。洪家村凡有所求,洪百姓有求必应,无不尽心尽力。

    在洪百姓的母亲和相亲眼里,洪百姓自带金光,是全村的骄傲,完美无缺。

    而杨牧……她爱的只是一个上进、勤恳、聪明而俊秀的男孩,并不是洪家村的神。她无法招架那个“神”的身份,在洪百姓母亲的眼里,她的孩子是如此优秀,儿媳妇居然不肯洗衣做饭扫地,没有好好伺候洪百姓吃饭穿衣,甚至还要她的孩子给她削苹果!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女人,怎么配得上她的孩子!作为媳妇,就应该洪百姓说什么就是什么,钱是她儿子赚的,人是儿子娶进门的,她怎么能不安分守己?居然有时候还不听洪百姓的话?必须教训!

    婆媳大战无声的展开,杨牧不知道如何应对被圣光笼罩的婆婆,兵败如山倒。每次她身心俱疲,希望洪百姓带她出去走走,散散心的时候,洪百姓总是带她回他长大的山村,充满回忆的忆苦思甜,讲诉他小时候的每一次考试……而杨牧面对的,是几百个婆婆,每一个都无法得罪,每一个都要孝顺听话,每一个都必须小心伺候,他们都是洪百姓的恩人,她丈夫欠别人的恩情永远还不完。

    后来杨牧生了个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听说洪百姓开始打她,然后婚内出轨,弄大了别的女人的肚子。

    故事的最后,是杨牧离婚了,自己带着孩子过日子。

    她没有去找更高薪水的工作,因为服务中心隔壁有个不错的幼儿园,所以她就在这里工作。她也不怎么说话,也从来不发火,无论什么时候看到她,她总是姿态端庄,姣好而平静的。

    慕云山听过她的故事,再看到她的本人的时候,深深觉得……也许故事里听来,杨牧是那个得了BE的炮灰,可是在生活中,她其实是一个真的强者。

    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步过荆棘,浴火重生。

    慕云山特别敬畏杨牧,心里很想和这位浴火重生的前辈交个朋友,但在杨牧那好看的仪容面前,她自惭形秽,蠢蠢欲动而不敢。

    “……那个人又来了。”服务台里,阮英踢了慕云山一脚,低声说,“你看……就是那个。”

    “哈?”慕云山反应过来,这个在服务中心名气很大的“那个人”,就是杨牧的前夫,洪百姓。

    洪百姓并不长得人面兽心,他三十多岁了,事业有成,面貌依然俊秀,身姿依然挺拔,依稀可见少年时的风采——那时候杨牧爱上他不是没有理由的——长这个样子基本上校草无疑了。他穿着一套端正整齐的西装,扎着基佬紫的领带,衣冠楚楚的走进了服务中心。

    他径直走到了咨询台这里。

    软英很熟练的当作没看见。

    慕云山还是新手,不敢藐视人民群众,站起来勉强微笑,“你好。”

    “杨牧在吗?”洪百姓问。

    “不在,您是哪位?有什么事吗?”慕云山问。

    “我是她丈夫。”洪百姓说,随即提了一袋很大袋的东西放在咨询台上,“我带了点东西给她,如果她来了,帮我带给她。”

    “我们这不能收申请人的礼物。”慕云山把袋子推了出去,“头上有监控,你这样会让领导以为我收了什么贿赂呢!还是你自己给她吧……既然你是她丈夫,拿回家给她就好了,难道你要出差回不了家吗?”

    洪百姓的脸色白了白,慕云山低眉顺眼,貌似刚才说的都是误会,她是一棵清白无辜什么也不知道的小白菜。

    阮英坐在一旁笑,“回去吧!今天她不在。”

    “这里面是一点水果,我听说她最近身体不好,给她送点水果。”洪百姓说,“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可以拆开。”他真的当众打开了袋子,里面装了十七八种进口水果,“如果她真的不在,你们吃了吧。”

    慕云山还没想出来什么对策,阮英说,“哎呀这么大老远的送水果,我看一下,杨牧在这里留了个信封。”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白信封,“她知道你热心,但我们有规定不能收啊,这是她放好的钱。”阮英从里面抽出三百块,丢在洪百姓面前,“拿走吧!给钱了就不算送礼了,她买的东西,总是会吃的,放心吧。”

    洪百姓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握了握拳头,转身就走。

    慕云山和阮英趴在咨询台里偷笑,一直到洪百姓真的走了,才抢救回差点笑死的肉体。

    “英姐,还是你厉害!”慕云山悄声说。

    “这畜生经常来,我还不懂这些男人,是老婆的时候嫌老婆太厉害有压力,出去找小三找存在感,回头老婆走了,后悔了——天知道后悔的是什么——”阮英说,“天天表忠心求复合,谁理他谁脑残,我说牧牧就是早该找个人嫁了,死了他这条心,也省得我们天天看着这人伤眼睛。”

    “他打过牧牧姐吗?”慕云山低声问。

    “传说是打过,牧牧从来不说这些。其实牧牧没说过他半句坏话,人家有涵养,水平高,谁像他啊……”阮英对洪百姓万分嫌恶。

    慕云山回想起刚才那个男人的样子,又想想听说的八卦,洪百姓并不像一个会打老婆、婚内出轨的男人,但是这世上的人形形色色,大部分人你看见了他的盔甲,看不见他的脸。

    就像她自己……也总是和“传说中”的并不一样。

    这世上盔甲和脸长得差不多的人不多,钟昆仑可能算一个。慕云山看了看自己发照片的那个帖子,评论已经好几万了,钟昆仑根本不是表里如一的典型……他是根本没有长“表”,只长了个“里”。

    他是个没有盔甲的人。

    慕云山叹了口气,简而言之……傻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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