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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王 第十卷 时有终始 第295章

所属书籍: 逐王

    阿力安抚好盈妹,收拾好行装盘缠,带上平日要用的药,将燕思空写给佘准的信送进山里后,便护送着燕思空趁夜离开了左家村。

    燕思空已经大半年没出过门,此时当真有种新生的错觉,看什么都挺新鲜,就连俗不可耐的人间烟火气,也多了几分亲切的味道。

    牛车走了两天,俩人才到了梁水县,渠山马场离梁水县还有几日的路程,但骑马会快上许多。

    阿力体貌显眼,没有进城,乔装打扮并易容过的燕思空,拿着盘缠进城买了两匹马,俩人骑马赶赴渠山。

    从梁水县到渠山的路上,关于马场的马染上疫病的传闻不住地灌入俩人耳中,看来事态确实严重。自大晟国力衰弱,朝廷的马场供不敷需,只能从民间买马,民马虽是马场主私有,但每年朝廷都要收上一批最好的,用于运粮、运物、驿递等等用途,若到了时候交不出足够的马,少不得要被朝廷问责,且真真是耽误要事。

    渠山马场让燕思空不停地回忆起广宁马场,只不过辽东马有契丹血统,可做战马,霸州马是身量较小的南马,只能做输运,但无论是打仗还是输运,都是不可或缺的。他对马儿的感情,糅杂了少时最好的回忆,倘若他真的没有能耐救这匹马,他也认了,但若试都不去试一试,实在坐立难安。

    俩人日夜兼程地赶到了渠山县,小小的县城此时塞满了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的人,各个摩拳擦掌地要去医马,一打听才知,渠山马场主叫出了千两白银的赏金,寻医马的良方。

    阿力头上带着斗笠黑纱,背上垫了布包,装成了驼子,否则他那高壮的身材太引人瞩目,即便如此,燕思空仍然怕他太打眼,但进城之后俩人便放宽了心,渠山县里到处是怪模怪样的江湖人士,他们反倒泯然与众,不过安全起见,燕思空仍把他留在了客栈里,自己只身去了马场。

    声称能医好病马的人怕是比病马还多,将庄园堵得水泄不通,什么三教九流都有,比赶集还热闹。

    无奈之下,马场的养马人一个一个地先盘问一番,问上几个关于育马的刁钻问题,若是答不上,立刻打发走人,很快地,一多半人就悻悻离去了。

    燕思空毫不费力地回答上了所有问题,被下人带入了马场内。

    这样一番筛选,剩下的便不足百人。

    渠山马场的马棚之大,令人咋舌,为了隔离病马和好马,又临时加建了更大的病马厩,他们就被带进了病马厩里看马。

    病马厩里只有四五匹马,均是没精打采地躺着,看上去奄奄一息。

    一个老者问向马场的人:“听闻死马、病马有上千匹,怎地就让我们看这几匹?”

    “死马都已掩埋,染疫病重的放在离这里更远的马棚,你们先看这些刚刚染病的,若有眉目,再去看重病的和死的。”管家斜着小眼睛打量他们,“方才那盘问不过是第一关,诊马是第二关,若你们诊出来的连咱们马场的大夫都不如,那便趁早打道回府,千两白银的赏金,可不是给江湖骗子的。”

    这话令众人皆有些恼怒,一人唾了一下,骂道:“狗眼看人低。”

    “你说什么?”管家指着他叫道,“再出言不逊,就把你轰出去!”

    燕思空身旁的一名男子低声说道:“这老东西虽然势利眼,但说得也不无道理,这帮人,大多只是养过马,有几个真能诊马的。”

    燕思空见他年轻而文质彬彬,不似粗莽的马夫,大约是真有几分本领,便客气道:“看来兄台有过人之处。”

    那人笑笑:“不敢当。我见这帮人,读过书的怕是没几个,只有兄台看来气度不凡。”

    “过奖了,我也只是冲着赏金,来试上一试。”燕思空笑道,“不成又不问罪。”

    “哈哈哈可不是。”那人拱手道,“在下付湛清。”

    “小弟姓毛,单名一个远字。”燕思空道,“请。”

    几十人开始围着那几匹病马查看。

    燕思空翻开马儿的眼皮和嘴分别看了看,又拽出马儿的舌头,然后以手指探马儿的鼻孔。这马儿眼白泛黄,珠体浑浊,鼻孔干燥,进气出气皆是困难,舌苔紫红而口中臭不可闻。

    燕思空皱起眉,用手将马腹前前后后按压了一遍。

    能通过第一关的,定是养过马的,对马儿常见的小疾都有医治之法,观眼口鼻舌是看马儿是否康健的第一步,与诊人大同小异,所以燕思空诊马的方式并不出挑。

    但付湛清却不去诊马,而是在一旁若有所思地看着燕思空,燕思空诊的专注,也并未留心。

    诊了一会儿,众人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很快地,议论变成了争吵,谁也不服谁。

    只有燕思空依旧围着病马,左摸摸、右按按,而后又去一旁查看马儿的粪便。

    当他直接用手抓起那干燥坚硬得像石头一样的粪便时,终于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养马之人天天与马粪为伍,倒不怕这脏臭,屎尿正是观察马儿身体的重要依凭,只是燕思空长身玉立,虽是相貌平平但难掩气质过人,那手指又细又修长,那脸蛋又白又滑嫩,横看竖看都不像是干养马那样低贱粗活的人,正如付湛清所说,像是读书人。

    所以当燕思空用那像是执笔为文的手将马粪捏碎了仔细查看,放到鼻间认真地嗅,甚至用舌头去舔的时候,众人都惊呆了。

    当燕思空尝到那酸咸的滋味儿时,他脸色一变,扔下了手上的泄物,埋头洗手漱口。他面上虽是平静,但心脏已经打鼓一般地跳了起来,想着如何能离开此地。

    中计了。

    马儿分明是被下了毒。

    “这位兄台,你可诊出什么了?”一人好奇地问道。

    燕思空摇摇头:“小生愚钝,查不出是何疫疾。”

    众人大笑:“那你岂不是白尝了马粪。”

    燕思空并未理会,擦干净了手,转身离开了马厩。

    付湛清追了上来:“毛兄,毛兄。”他走到燕思空身边,“你当真什么都没诊出来?”

    “没有,不敢献丑。”燕思空大步往前走。

    付湛清眯起眼睛,快走几步跟了上来,突然轻声道:“燕太傅请留步。”

    燕思空浑身一震,顿住了脚步,冷冷地看向付湛清。

    付湛清拱了拱手:“我家大人有请。”

    “你家大人是何方神圣?”燕思空冷冷道,“大张旗鼓地设这样一出局,就是为了引我出来?”

    付湛清笑道:“太傅大人随我去去便知。”几名带刀的人已经围了过来,他们虽然穿着马场伙计的衣服,但一看就不只是看家护院的。

    燕思空握紧了拳头,马场这么大,就算他能从这几个侍卫手里逃出去,要跑出马场,光靠两条腿也根本不可能。

    付湛清加重了语气:“燕太傅,请吧。”

    燕思空心里气闷懊恼得想杀人。究竟是谁,封野?陈霂?除了他们,他想不到谁能如此精明地寻到霸州,又如此大费周章地只为找到他。

    燕思空在几人的威逼下,被带回了庄园,走到了一间屋舍前,门里门外皆有侍卫把守。

    “燕太傅,请。”付湛清伸出手。

    燕思空冷冷地盯着门洞,他板了板腰身,跨过门槛,从容地走了进去。

    无论屋内是何人,他都没什么可退缩的,死罪活罪他都受过,他还能惧怕什么。

    可当燕思空走进里屋,见到端坐于桌前的人时,他面色骤变,活像见了鬼,几乎失语。

    “老师。”付湛清恭敬道,“人带来了。”

    那被付湛清称作老师的人,面容清瘦儒雅,三庭五眼,端正俊朗,脸色苍白但并无病态,反倒有着一副清冷自持的风骨,浑身散发着刚正凛凛地气度,正是本该已经葬身悬崖的——沈鹤轩。

    燕思空倒吸一口气:“你竟然还活着。”

    沈鹤轩淡淡看了燕思空一眼:“巧了,这话我也正想对你说。”

    “看来你我二人孽缘未尽。”

    “燕太傅何不……”沈鹤轩指了指自己的脸,一语双关地说道,“在我面前,就不必伪装了吧。”

    燕思空撕掉了脸上的鬓发、胡须,揭掉了厚厚一层脂膏,露出了原本的面目,然后坐在了沈鹤轩对面。

    沈鹤轩身后站着四个侍卫,显然是真的吃了教训了。

    沈鹤轩冲付湛清道:“湛清,你能从这么多人中将燕太傅分辨出来,做得很好。”

    “多谢老师夸奖。”

    “你先下去吧。”

    “是。”付湛清拱了拱手,又偷偷瞄了燕思空一眼,才弯身褪下。

    燕思空看了付湛清一眼:“如今沈大人连学生都有了。”

    “不才当年连中三元,教授一两个人,还是不成问题的。”沈鹤轩上下打量着燕思空,语带嘲讽道:“燕太傅……别来无恙?”

    “无恙可不敢说,我身上烧了好几处,尝尽了苦头。”燕思空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嘲道,“独独这张无用的皮囊却完好无损。我见沈大人,似乎是真的无恙。”

    沈鹤轩眯起眼睛,瞳光冷凝:“无恙?我自被燕太傅推下悬崖,幸得云游仙医相救,捡回一条残命,但昏迷了半月,骨头摔断了好几根,在塌上躺了近一年。”他拍了拍自己的右腿,“这条腿也是废了。”

    燕思空面上毫无愧色:“如此说来,我可当真可恶,沈大人打算如何报复我?”

    “报复你,有何意义。”沈鹤轩轻轻一笑,“你我既非私怨,便没有私仇,我找你是为大用处,不是为了给自己报仇。”

    “你是如何找到我的?”燕思空十分清楚佘准的本事,即便不敢说做事完全不留线索,但仅凭着细微的蛛丝马迹,哪里是寻常人能够捋出一二的。

    但沈鹤轩不是寻常人,被沈鹤轩找到,并用医马将他引出,他输得心服口服。

    “我养好伤后,去见楚王,楚王命我寻你。其实没人知道你是否真的活着,但封野在暗中找你,找了大半年依旧丝毫不懈怠,既然他如此笃定,那我便也当你活着,你若活着,你的行迹定然只有最信任的人才知道,那便是佘准和你的仆人了。”沈鹤轩面上并无得意之色,但胜过燕思空一筹,确实令他愉悦,“于是我双管齐下,一面派人找佘准,一面派人找你的仆人,可佘准行踪诡秘,根本抓不着他的影子。我知道当初佘准带着你的仆人与你在槐安郊外分别,于是我从槐安周遭诸城乡寻起,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消息十分难以探查,我凭着仅有的一点点线索,抽丝剥茧地找到了霸州,便再难以追查下去。”

    “于是你便想到用病马引我自己现身。”燕思空冷笑,“沈大人将我当年的底细查得很清楚啊。”

    “知己知彼,自然要事无巨细。”沈鹤轩也冷冷笑着,“我知道你定然无法坐视不管,毒死几匹马,就能钓出你这条大鱼,可谓一本万利。”

    “佩服。”燕思空拱了拱手,“在下佩服。”这世上能如此了解他、善于揣摩他心思的人,竟然是他的敌人,真叫人不寒而栗。

    “燕太傅这般翻搅风云、兴风作浪的人物,不会真的打算归隐田园、老死乡野吧。”

    “我与沈大人一样,在养伤。”燕思空直勾勾地盯着沈鹤轩,“不知沈大人找到了我,是要做什么大用处?”

    “自然是将你交给楚王。”

    “然后呢,是让楚王杀了我,还是又拿我去威胁狼王?”

    “楚王要如何处置你,便由楚王说了算。”

    “但楚王定会听你的建议。”

    沈鹤轩冷笑着摇了摇头:“我的建议,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免得徒增忧虑。”

    燕思空虽想不到沈鹤轩要如何处置他,但定然是不会让他好活,没想到他死去又活来,竟然要再次落入陈霂手中?若如此,他干脆现在就杀了自己,以绝后患。

    沈鹤轩似乎看出他的意图:“燕太傅可别做蠢事,你的仆人也随你来渠山了吧?我的人很快就会找到他,你若有闪失,他便要去陪葬。”

    燕思空嗤笑一声:“我会在意一个奴仆的命?”

    沈鹤轩摇了摇头:“若非亲眼所见,我是不信世上有你这种人的。看似自私无情,其实一生被情义所困缚,元卯养了你四年,你为给他报仇赔进去半生,封野与你好了三年,你为了他命都可以不要,你那仆人对你忠心耿耿,你真的不在乎他的小命?以你的本事,本可以翱翔九天,偏要给自己套上层层枷锁,再也飞不起来。你又聪明,又蠢啊。”

    燕思空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些话直戳他的心,但他的心已经麻木了。

    “我被你害的卧榻不起的那段时光,反复在想你、琢磨你,越琢磨,越觉世上再无你这般复杂又精妙的人。”沈鹤轩微微勾唇,“我读书万卷,你教给我的,远非书本能及。”

    “我也从沈大人这里习得不少,你我亦师亦友罢。”

    “可惜你我亦是敌人。”沈鹤轩凝望着燕思空,“当初你想杀我,胜我一筹,可惜我没死,如今还将你擒入手中,所以这一局,我赢了。”

    “不到最后,遑论输赢。”

    沈鹤轩冰冷的说:“可惜这一回,你真的要到‘最后’了。”

    燕思空沉默半晌:“不瞒你说,我本打算回辽东。”

    沈鹤轩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倘若我注定无法落叶归根,沈大人可否为我守护辽东?”

    沈鹤轩道:“辽东乃我大晟北境门户,每一个大晟男儿都应保卫华夏、抵御蛮夷,我可以答应你,定会竭尽全力守护辽东。”

    燕思空垂下了羽睫,不再说话。

    没有人知道自己会走到哪一天,就如他昨日还想着为辽东百姓赴汤蹈火,今日,就又成了阶下囚。

    何必去想着他日如何,活一天,便打算一天,他燕思空只要尚有一口气在,都不算“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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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王是古代封建背景,我本来打了一大段字想要说明为什么封野必须有子嗣才符合时代和人物背景,但想想这些字也要收费,算了。我知道这个情节天雷赶客我要被骂,我也知道怎么把攻写得完美深情讨人喜欢,我只是无法说服自己写我认为不合理的情节,小说是在虚构与现实之间找平衡。如果非要用现代人的三观衡量古人,并用诸如仇女、同妻、小三、骗婚gay等词汇评价人物和情节,我……一肚子话最后只剩下无话可说。

    ps,我永远不会在文案上写“本文男主会跟女人结婚生子”,这样剧透不如直接把大纲放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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