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11日,星期六,晴。
想来想去,今天的日记还是选择了这个日期,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午夜,但是我记录的是之前几个小时的事情。
现在,我的生物钟已经完全调整过来,开始了黑白颠倒的日子。在下水道里生活,要做到这个非常容易。他倒是适应了一段时间。因为他习惯白天出去干活儿,晚上回来睡觉。然而,我不想在青天白日下爬到地面上去。我已经确信自己就属于这里,所以,白昼并不适合我。我不是那个朝九晚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群体中的一员。阳光属于他们,黑夜属于我和他。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其实,我曾经幻想过,当我遇见熟人的时候会怎样。他们一定会远远地站着,仔细辨认着,确认是我之后,会大呼小叫,哎呀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他们会嫌弃,会惊讶,会幸灾乐祸,也许,会有一丝同情。
可是,同情我又怎样呢?如果他们足够好心,可能会送我回家。
我不想。
我最怕的是遇到苏家人。我最怕在起初的狂喜、相拥而泣、心疼的责备之后,看到他们为难的眼神和欲言又止的表情。
两个,只能留下一个。十几年前,他们肯让我留下,仅仅是因为我比弟弟先到一步。那时候,我从那个女人身体里出来之后,他们就来不及置我于死地了——我甚至能想出那个男人看到我时的神态。
所以,我选择在夜幕降临时再回到地面上。黑夜将世界一分为二,但是对我而言,没有区别。
黑夜是黑暗的同谋。它掩护着同样颜色的我,于万籁俱寂的时候,从地底一跃而出。晚风会吹散我身上的腐臭气息,而我的眼睛,将会像星星一样闪闪发亮。
不知道这个城市里还有多少人像我一样,选择在夜里游荡街头。白天,我将繁华景象拱手相让,夜晚,我会收复失地。彼此相安无事,和平共处。
寂寞?不,我有他陪着我。
我已经习惯了地底的生活。至少,对我每天的栖身之所足够熟悉了。我们俩共用的干燥地面大概只有二三十平方米,再往深处去就是一个大大的水泥铸就的水池。水池里大概有一米左右深的积水,污浊不堪,完全不能取用。水池角落里还有一架铁梯,连接到上方的一个管道旁。我对那里很好奇,因为那个管道里常常会有细细的水流出来。但是他说那个管道已经被堵住了——当然,我是从他的动作和含混不清的发音中猜出来的。
我很少看到他有表情。在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一副木讷的样子。唯一让他兴奋的,大概就是看到一个水瓶、几张硬纸板的时候。然而,他愿意跟着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虽然偶尔他会离开我,直奔「猎物」而去,但是,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听到他那沉重的脚步声在我身后响起。
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在地底生活的唯一依靠,就是他。他甚至给我找来了几件衣服。虽然一看就是别人穿过的,而且也不算合身,但是,至少可以让我换下那套已经脏得发亮的校服。
他让我想起看过的一部电视剧《侠胆雄狮》——关于一个美女律师凯瑟琳和一个生活在下水道里,长着狮子面孔,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的畸形人文森特的故事。过去,每当我路过那些丢了井盖的下水井的时候,都会猜想里面是不是真的生活着面貌凶恶却好心的怪物。现在,我确认了这一点。
所以,我常常想,在我悲惨到不可思议的人生中,究竟会不会再发生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无论如何,我对未来都有好奇心,并且,或期待或无奈地等着它的到来。
他时常看着她凑在烛光下,握着笔在那个硬皮本子上写写画画,却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房间」里突然多了一个人,同时,也多了很多东西。比如,生锈的铁丝衣架、旧牙刷、塑料桶、漆面斑驳的搪瓷盆、缺口的玻璃杯、没有提把的铁皮水壶、一张露出弹簧的床垫——天知道他费了多大力气才把这玩意从下水井里塞进去!
但是,这些「没用」的东西让小蓝很开心。他还记得她站在垃圾箱旁边,举着那几个衣架向他兴奋地挥手的样子。所以,他没有去计算这轻飘飘的几根铁丝能值几毛钱,而任由她把它们拿回了下水道。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小蓝打乱了他的生活——如果那算得上生活的话。她需要去上面透透气,却不肯在白天出去。他只好跟着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爬出下水井。这让他很困扰,因为经过同行们一整天的扫荡之后,地面上残留的「猎物」已经所剩无几。这让他不得不花费比以往更多的精力去寻找那些可以换为食物和啤酒、香烟的东西。
小蓝倒是可以帮上一点忙。那样一个细皮嫩肉的女孩子,居然可以钻进垃圾箱里,耐心地翻翻找找。当然,她找到的多数是在他看来不值钱的玩意。不过,他还是愿意和她在一起。虽然收获很少,虽然夜晚的街道寂静无声,但是,即使是人潮汹涌、锣鼓喧天,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身边多了一个人,似乎就多了一个伙伴。哪怕他不得不时常减少抽烟和喝酒的次数,从而让食物多出一份;哪怕他要分出精力去寻找圆珠笔和铅笔头;哪怕他要忍受蜡烛的消耗量超过平时几倍。
她有些奇怪的需求,例如酒精、香皂和毛巾。
即使选择价格最便宜的,这些东西仍然花掉了他近两天的收入。当天色微明,小蓝催促他回到下水井里之后,她就会扑倒在那个旧床垫上呼呼大睡。他却在睡了两个小时之后,勉强拖着疲乏的身体重返地面。一来,他要把昨晚的收获出手,好换取一天的吃喝;二来,他还得在懒惰的同行们起床之前,再想法捡一点什么。因此,他不得不走到更远且不熟悉的地方,冒着和其他流浪汉发生争斗的风险,尽可能寻获到更多、更值钱的东西。
然而,当他把香皂和毛巾递给小蓝的时候,听到她欢喜的叫声,看到她把香皂凑到鼻子下面的迷醉表情,他顿时感到通体舒爽,好像就着肉包子喝掉半斤白酒一样。
到了晚上,他也知道那瓶酒精的用途了。
小蓝把一个啤酒罐截成两半,用钉子和砖头在罐体下半部分耐心地钻出一圈小孔。随即,她拿出一个捡来的大塑料桶和几个大水瓶,央求他去搞一些干净的水来。
于是,他跑到附近的工地上,把所有容器都装满了自来水,费力地背了回来。
小蓝表现得欢天喜地。她用一些水把那个铁皮水壶洗干净,又用一节铁丝拧在水壶上代替提梁。之后,她在截断的啤酒罐里倒入酒精,点燃,火苗蹿了出来。她又把铁皮水壶放在这个简陋的酒精炉上,满怀期待地看着它。
烛光和酒精炉的火光充满了整个「房间」,似乎让室内温度也有所提升了。他拿出包子递给小蓝,和她一起围坐在酒精炉旁边,慢慢地吃着。渐渐地,铁皮水壶内的水开始发出吱吱的声音,大团蒸汽也从壶口冒了出来。他的身体越来越暖和。这让他忍不住尽力伸展开四肢,好让那股热流蔓延到更多的地方。
真舒服啊,好像在墙边晒太阳一样。
小蓝始终守在酒精炉旁边。满是污垢的脸庞一片绯红,在脏乱的长发的遮挡下,她的眼睛闪闪发亮,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偶尔,她会把视线投向他,遇到他的目光的时候,会报以感激的微笑。他不知道她究竟想做什么。然而,她开心,他也会觉得莫名的高兴。
终于,铁皮水壶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蒸汽喷涌。小蓝找出旧搪瓷盆,把毛巾放进去,又小心地拆开香皂盒,再次凑到鼻子下嗅了一会儿。
「起来。」她的神情似乎迫不及待,「你先出去。」
他有些莫名其妙,还是乖乖地照做。小蓝把他推到圆形铁门旁边,指指门外。
「出去在外面等我。」她睁大眼睛,认认真真地对他说道,「我不开门,你就不许进来,听懂了吗?」
他不满地咕哝了两声,点点头。
随即,她就把他推出去,关上了铁门。
离开温暖的「房间」,雨水管道里的冷风让他打了个寒噤。他裹紧身上的衣服,背靠着管壁慢慢地蹲下来。
这里是一片漆黑。他过了好一阵才适应过来。除了隐约的流水声之外,四周皆是寂静。他开始觉得无聊,心想抓只老鼠玩玩也好。
小蓝在做什么呢?
他转头看看铁门的方向,又侧过耳朵仔细倾听着。片刻之后,他摇摇头,继续老老实实地蹲好。刚才在温暖中积攒出的睡意渐渐袭来,他把头埋在两个膝盖中间,慢慢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的咣当一声惊醒了他。他下意识地转过头,睡眼蒙眬中,眼前是一片光晕。小蓝站在其中。烛光形成的剪影中,她的身上蒸汽袅袅,仿佛在散发着柔和的光。
他怔怔地看着她。直到她轻声说「进来吧」,他才反应过来。
「房间」内依旧温暖,空气中还弥漫着不可名状的香气。酒精炉上烧着另一壶热水,正发出欢叫声。
小蓝换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胸口的扣子缺了两颗。但是,罩在她瘦弱的身上,仍然显得肥大。
她的头发变得柔顺、干净,乌黑发亮,发梢还在滴着水,在白衬衫上洇出一块块湿迹。同时,她的脸蛋也洗得白净如初,脸颊上还有尚未褪去的红晕。
她把袖子高高地挽起,胳膊上的污垢已经消失不见,露出白皙的底色。白衬衫的下摆露出两条赤裸的长腿。赤足。如同她的面色一样,整个人都在发光。
和那个蓬头垢面的小蓝相比,眼前的女孩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她看上去心情不错,语调轻快地命令他在床垫上坐好。随即,她在搪瓷盆里倒上一些冷水,又把酒精炉上的热水兑进去,试试温度,把毛巾扔进去浸湿。
「不要动。」
小蓝跪在他面前,拨开挡住脸的乱发。他立刻闻到了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香气,下意识地向后躲了一下。
「不要动嘛。」小蓝嗔怪道。紧接着,她把湿漉漉的毛巾覆盖在他的脸上。
烫。柔软。湿润。沁人心脾的香味。
他不由得发出一声呻吟。
「太热了吗?」
他闭着眼睛,摇摇头,感到心满意足。
十几秒钟后,小蓝把毛巾从他脸上取下。他不情愿地睁开双眼,看到小蓝正撇着嘴,啧啧有声。
「哎呀,你这是有多久没有洗过脸了?」
她在搪瓷盆里重新浸湿毛巾,拧到半干,又凑到他面前,仔细地在他脸上擦蹭着。
毛巾上很快出现了一道道污渍。小蓝嘴里抱怨着,却一遍遍清洗毛巾,一遍遍在他脸上反复擦洗。
痒、痛、毛孔张开的舒爽感交替在脸上出现。他再次紧闭双眼,发出低声的呢喃,仰着脸,任由小蓝在他脸上忙活着。
搪瓷盆里的水已经变成浑浊的灰黑色。小蓝放下毛巾,双手分开他的乱发,捧住他的脸。
浓密蓬乱的胡须依旧,但是他的脸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皱纹沟壑中的陈年污垢被清理出去。一张面色偏黑,颧骨高耸,布满细密伤痕的脸出现在她面前。
他睁开眼睛,看到小蓝正温柔地端详着他。
他有些慌张,本能地想要抽身逃离。然而,那带着微微凉意的双手和定睛在他脸上的目光,却让他舍不得躲开。
「文森特。」
他瞪大眼睛,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文森特。」她轻声重复了一遍,「从今天开始,你叫文森特,记住了吗?」
他还是不明白,只是呆呆地看着她。
「跟着我读。」她指向自己,一字一顿地说道,「文——森——特。」
「喔……」他笨拙地开口,「……撒特。」
「不对。」她盯着他,「文。」
「喔……文。」
「森。」
「森。」
「特。」
「特。」
「连在一起读。」小蓝的眼睛闪闪发亮,「文森特。」
「文……」他勉强吐出几个字,「文森特。」
她笑起来:「你是文森特。」
他也笑,指指自己:「我是文森特。」
小蓝拍着手,在狭窄的「房间」里,她欢喜的声音很是响亮:「以后叫你文森特,你要答应。」
他也学着她的样子拍手:「文森特。」
小蓝笑够了,伸手摸摸他的头发和胡子:「找机会再给你打扮打扮。」
她随手指着某一个方向:「如果再看到剪刀,要留下,明白了吗?」
他的脸色却突然一变,倾身向前,飞快地抓住她的手。
「那里,永远,」他直勾勾地盯着被吓了一跳的小蓝,嘴里含混不清,「你一个人,不要去。」
长条会议桌上的文件堆积如山。王宪江坐在其中一堆旁边,鼻子上架着老花镜,正在翻看手中的一份居民信息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个年轻警察抱着一摞厚厚的文件走进来,回身用脚带上房门。
王宪江摘下眼镜:「哪儿的?」
「小北中路派出所送来的。」年轻警察累得气喘吁吁,「放哪里?」
王宪江指指会议桌上的一块空地。年轻警察把文件放好,抬手擦着额头上的汗。
「你去找B2那堆信息表。」王宪江推过去一张打印纸,「按照上面的条件把人筛出来。」
年轻警察哦了一声,却站着不动。
王宪江继续埋头于手上的文件,过了一会儿,看他毫无动作,问道:「你想什么呢?」
「王大爷,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在这儿干到午休,然后……」年轻警察面露难色,「我队长安排我的活儿还没做呢。」
「嗯。」王宪江垂下眼皮,「你现在就走吧。」
「别,我还能帮你干一个多小时。」
年轻警察的脸红了。他抓抓头发,尴尬地站了几秒钟,看王宪江没有继续说话的意思,只能讪讪地拉开门出去了。
另一堆文件后传来一声叹息。随即,邰伟探出头来,慢慢地走到刚送来的那些文件旁边。
「小北中路派出所……」邰伟拿出一张白纸,拧开签字笔的笔帽,「师父,F几来着?」
王宪江想了想:「F3。」
邰伟应了一声,在白纸上写下「小北中路派出所」「F3」几个字。随后,他又来到那张巨大的市区地图前,选中一块画着红圈的地区,一边查看,一边念念有词。
「小北中路派出所、岷江街派出所、百花山派出所……」他抬手在红圈内打了一个对钩,「师父,F区的资料已经齐了。」
「还有哪些区的资料没送全?」「我看看啊。」邰伟又凑到地图前,「B区和E区还差几个。」
「嗯。」王宪江头也没抬,「继续筛人吧。」
「妈的。」邰伟撇撇嘴,「适龄男性、A型血的人还真不少。靠咱爷俩得筛到什么时候啊?」
「没办法。」王宪江幽幽地说道,「派出所能帮着筛出这些人就不错了。至于工作条件、居住情况、婚姻状态什么的还得咱俩自己分析。」
「我这哪是警察啊,简直就是统计员啊。」
「你以为呢?」王宪江笑笑,「你觉得警察就是开着车,拉着警笛,拿着枪去抓人啊?」
邰伟重新坐回到桌前,拿起一份居民信息表:「那多带劲。」
「少废话了你。」王宪江揉了一个纸团丢过去,「赶快干活儿!」
「先筛出离异或者单身的,是吧?」邰伟笑着躲避,「还有别的吗?」
「第一轮先筛出这些。」王宪江想了想,「过一遍之后,再筛在事业单位任职的和个体工商户。」
「什么时候去车管所?」
「筛两遍再说。」王宪江摸摸下巴,「咱们先摸摸情况。」
忽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放下手中的居民信息表,起身打开了墙边的文件柜,从一个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照片,端详一番之后放进了衣袋。随后,他拿起电话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
两个人分别坐在长条会议桌的两端,仔细筛选着来自各个重点区域的男性居民。两个小时的时间转眼即逝。王宪江站起身来,舒展了一下酸痛不已的腰背,又喝了一口凉透的茶水。
「这就中午了啊。」王宪江看看手表,「小子,饿不饿?」
「稍等啊。」邰伟的注意力还在手里的居民信息表上,浏览完毕之后,把它放在筛选出的那一摞上,「确实有点饿了。」
「走吧。」王宪江站起来,「出去搞点东西吃。」
午饭就安排在市局对面的一家开封灌汤包。两个人点了四笼灌汤包、两个小菜,埋头吃喝起来。
邰伟吃得满嘴流油,很快就消灭了一笼包子。王宪江倒是吃得很不专心,常常盯着眼前的桌面出神。
「师父,想什么呢?」邰伟夹了一块肉皮冻塞进嘴里,「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啊。」
王宪江用筷子敲了他的脑袋一下:「你筛出多少人?」
「六十多个吧。」
王宪江想了想:「咱们划定的重点区域估计要筛出四百人以上。」
「没事。」邰伟倒是满不在乎,「去车管所还能筛下来不少——有车的没几个人。」
「那也够我们一呛。」王宪江摇摇头,「就像乔老师说的,咱们现在要争分夺秒。」
「没办法。」邰伟哼了一声,「愿意在大海里捞针的就咱爷俩。」
「所以还得另辟蹊径。」
邰伟不解:「什么另辟蹊径?」
「那三具女尸都是一丝不挂。」王宪江拨动着盘子里的油炸花生米,「她们的衣服、随身物品什么的哪儿去了?」
邰伟眨眨眼睛:「烧了、埋了或者扔了。」
「嗯,小物件都好处理。」王宪江点点头,「大家伙呢?」
「孙慧的自行车。」邰伟立刻反应过来,「可是,我们在本市内的几个二手自行车市场都找过了,没发现啊。」
「流入市面了也说不定。」
「那可有得找了。」邰伟有些泄气,「本市骑自行车上路的得有上百万人。」
「是啊。」王宪江慢条斯理地说道,「所以咱们需要多几双眼睛。」
邰伟更糊涂了:「什么意思?」
这时,店门被推开了,挂在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
王宪江抬起头:「这不,眼睛来了。」
邰伟转过身,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走进来,四处张望一下,就直奔他们而来。
男子一屁股坐在王宪江身边,毫不客气地拿起桌上的烟盒,抽出一支香烟点燃。
「王大爷,算我求你了,下次能不能别让片警直接去我家薅人?」男子打着哈欠,懒洋洋地抽着烟,「把我的妞都吓跑了。」
「刘胜利,你叫他胜利就行。」王宪江向他努努嘴,又指指邰伟,「我徒弟,叫邰哥。」
刘胜利打量着比他小很多的邰伟,点点头:「邰哥。」
「邰哥」已经猜到了他的身份,不动声色。
刘胜利伸手去拿小笼包,被王宪江打掉:「去洗洗你的爪子,再去拿一套餐具。」
趁他离开,邰伟小声问道:「你的壳子?」
「老壳子了。骑马的(意为盗窃自行车和摩托车的)。」王宪江笑笑,「小北街那一片的贼头儿,和本市的几个盗窃团伙都能搭上线。」
「明白了,让他去找车?」
「没错。咱俩继续筛人,扫街的活儿让他们去做。」
刘胜利端着一套餐具回来,又点了两笼灌汤包和一盘肘花、一瓶啤酒。
他用牙咬开瓶盖,吐到地上,仰面喝了一口:「什么事找我啊?」
王宪江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是孙慧推着自行车,在自家楼下和母亲的合影。
「侄媳妇的自行车丢了,帮我找回来。」
刘胜利扫了一眼照片:「飞鸽啊。不好找,一模一样的车太多了。」
「红色,没有前瓦盖,车筐瘪了一块。」王宪江指着照片上的自行车,「右边握把是裂开的,后瓦盖反光尾罩也没了。」
「这破车,还要它干吗啊。」刘胜利撇撇嘴,「我们都看不上眼,有那工夫再买一辆了。」
「结婚时买的,有纪念意义。」王宪江把照片放在桌子上,「把车找到之后,别惊着对方,摸清住址,马上联系我。」
「怎么?」刘胜利「嘿嘿」地笑起来,「一辆破车,不至于把人家送进去吧?」
「你少管,照做就得了。」王宪江冷着脸,「这事很急,把你认识的人都发动起来。」
「行。」刘胜利把照片揣进衣袋里,又冲他伸出手,「三百。」
王宪江盯着他看了几秒钟:「刘胜利,我给你脸了是不是?」
「找人帮忙不需要花钱啊?」刘胜利一脸委屈,「你老先生还说是急活儿,我还得求老四、文官儿他们。」
「二百。」
「那不行。」刘胜利夹起肉片往嘴里送,「我还得倒搭钱。」
「好。」王宪江眯起眼睛,「那咱就看看,以后你这马还有没有得骑。」
「王大爷,咱们是老朋友了,不用这样吧?」刘胜利看上去很无奈,「行吧,就算我孝敬你了。」
王宪江掏出钱包,拿出两张五十元的钞票:「剩下一百元见车拿钱,一个礼拜内给我消息。」
「你等我电话吧。」刘胜利把钱捏进手里,嘴里还在嘟嘟囔囔,「真够抠门的。」
「麻利点,别等我找你。」说罢,王宪江站起身,示意邰伟跟他出去。
「哎!」刘胜利急了,「你把账结了啊。」
王宪江没理他,和邰伟一前一后扬长而去,留下刘胜利看着吃了一半的肘花小声咒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