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月,泰国正值雨季。
卡塔海岸的沙滩上,一群当地的小男孩穿着裤衩在树下堆沙子玩。
任图之堆了一架坦克,回头一看,其他小孩子堆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那个说要堆城堡的,你是堆了个陕西城堡——土窑洞?
还要那个说堆一座喜马拉雅山脉的,这个馒头一样的东西是什么鬼?
任图之抄着手,得意洋洋地看着他们。
只有他,用沙子,堆了一把□□。
跟他一起的有一个小孩叫奥克斯,他擡头看到任图之的成品,再看看自己那土坳,气得一脚踢翻了任图之的作品。
“干恩!干恩!”
干恩,在泰语里是傻大个的意思。
任图之是这群孩子里各自最高的,手长腿长,长得好看,格外出挑。
但同样有好胜心的奥克斯却不太喜欢他,因为任图之凡事都要挣个第一,偏偏每次还都被他争得到。
丛林里的绳索,他滑得最快;海上摩托艇,他能造起两三米高的浪。
性格又野,常常跟这些小毛孩子打起来。
眼看着,又要迎来一场大战了。
任图之也一脚踢翻奥克斯的作品,两人立马就扭打在一起。
只是还没打畅快,任图之就被一直强壮的手臂给拎了起来。
任清野拉开两个孩子,对着任图之说:“又打架?上回罚站还不够?”
任图之还使劲挥打着手臂,小小的脸上努力露出狰狞地表情恐吓对方,可惜在任清野看来,这模样就像小野猫在发狠。
他干脆把任图之扛肩上,大步迈了出去。
“回家,爸爸带你去看泰拳。”
父子俩刚走出去两步,不服输的奥克斯扯着嗓子喊:“昆胡鲁阿!昆胡鲁阿!”
昆胡鲁阿——聋子。
任图之是个一点即燃的性格,特别是听不得别人说他爸爸,于是他用了全力挣脱任清野的手臂,摔到地上,站都还没站稳就扑过去和奥克斯扭打在一起。
任清野无奈地叹气,再次走过去把任图之拎走。
上了岸,任清野那矿泉水把任图之脚上的沙子冲洗干净,然后把他拎上车,给他系好安全带。
这时候,任图之一双大眼睛里已经憋满了泪水。
“哭什么哭?”任清野捏着他下巴,“男儿有泪不轻弹,你知道吗?”
任图之猛地转开,用手背狠狠地抹了一把眼泪。
任清野轻笑,开车回家。
沿着盘山公路开了一阵,进入普吉岛市区。
穿过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街道,任清野把车停到了一栋小区楼下,然后带着任图之走到街道上。
这里三步一家按摩店,五步一家纹身店,池中月的纹身店,就在这条街的中间位置,不算好也不算坏。
任清野和任图之脱了鞋走进去的时候,池中月正在和一个客人选图纸。
她回头看了两人一眼,什么都没说,又转过去和客人继续交流。
她的店里,挂满了纹身图纸,大的小的,黑白的彩色的,满目琳琅。可她这个老板娘身上,却干干净净,没有一处纹身。
客人选了半天,还是没拿定主意,说下次交朋友来一起选。
池中月送走了客人,才回来搭理坐在沙发上的父子俩。
“哭过?”池中月蹲下来,看着任图之的脸,不仅眼眶是红的,脸颊也有抓痕,“和人打架了?还被打哭了?”
池中月瞪了任清野一眼,“你就这么看着你儿子被打哭?”
任清野一脸无辜,“关我什么事?”
池中月气不打一处来,给了他一个眼刀,然后问任图之:“谁打的?”
任图之说:“我不是被打哭的!”
池中月问:“那你哭什么?”
任图之:“他说爸爸是聋子!”
池中月一窒。
愣了片刻,说:“你就为这个哭?”
不提还好,一提起来,任图之又满肚子委屈,眼眶一下子又红了。
“妈妈,爸爸为什么听不见?”
池中月摸了一下任图之的后脑勺,说:“你爸爸是英雄。”
“为什么英雄会听不见?”
“因为成为英雄,总要用某些东西去交换的。”
池中月不想,也不打算在这个时候告诉任图之他们的过往。
那段过往,是荣耀,可对于池中月来说,也是一端不愿意提起的往事。
“好了。”池中月说,“不要哭了,先吃饭。”
任图之背转过身,小肩膀气得发抖。
池中月叹了口气,说:“要是气不过,下次让你爸别拦着你,打到他服气。”
任图之就是在等这句话,他立马换了副表情,转过去,对着任清野说:“爸,听到了吗?”
任清野耸肩,“随你。”
你要是跑得出我的手掌心,算我输。
任图之这小皇帝的情绪终于好转,蹦跶着出门去迎接阮玲香。
“外婆!你今天做了什么菜啊?”阮玲香还没进门,就被小土匪给截住了,“有没有排骨啊?”
说着,他就去扒开阮玲香手里的袋子,里面放了几个饭盒。
“别急别急,今天有糖醋排骨和干煸排骨,你吃个够。”阮玲香手臂上挂着饭盒,饭盒上挂着任图之,祖孙俩就这么走了进来。
任清野已经把桌子摆开,阮玲香把菜摆上去,说:“今天早上卡尔那里的虾都被抢完了,其他的卖相不好,我就没买,明天早上我再早点儿起来去抢。”
任清野叼了块儿排骨,叽里咕噜说了句什么,阮玲香没听清,说:“你说什么?”
池中月盛好饭,走过来说:“管他说什么,妈你别惯他,看他现在跟个皇帝老子似的。”
阮玲香坐下来,分出四个碗,盛汤,“我就是想给你们做最好的。”
“不用麻烦。”任清野说,“我觉得阿戴珊的螃蟹也不错。”
阮玲香立马点头,“那我明天去买螃蟹。”
池中月气得翻了个白眼,任清野哈哈笑了出来,搂住她脖子,说:“你不是最喜欢吃螃蟹吗?”
池中月说:“我就是见不得我妈把你惯得……死样子。”
“没关系的。”阮玲香说,“反正我每天闲着没事。”
池中月:“……”
妈,我求求你别惯他了。
午后,任清野带着任图之去街上闲逛。
每天吃完饭任图之都要去小摊处打枪,一百泰铢五颗子弹,打下来的玩偶已经堆满了整个房间。
所以摊主不是很乐意看到这父子俩。
今天,任图之又收获一只灰色布偶熊。
他抱着熊,正准备走的时候,老板叫住了这父子俩。
“嘿!”老板是个泰欧混血儿,长得很好看,但常年穿着一身发黄的衬衫,大大拉低了他的颜值,“你们为什么这么厉害?”
任图之骄傲地扬起下巴,说:“因为我爸爸以前是警察!拿枪的那种!”
那老板立刻对任清野肃然起敬,“警察?真的吗?”
任清野笑着点了点头,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说。
但老板突然来了兴趣,“那么你为什么来了泰国?”
任图之一怔。
对诶,他居然从来没有问过,为什么爸爸才三十几岁就不当警察了,居家搬迁到泰国。
任图之问:“爸爸,为什么啊?”
任清野抱起任图之,一面给老板挥手道别,一面说:“爸爸当不了警察了。”
“为什么……”
问完这个,任图之就后悔了。
爸爸耳朵听不见,靠助听器也仅仅只能听到一点声音,要是说话小声了,他就听不到了。
那爸爸肯定是因为这个才不当警察的。
“爸爸,因为耳朵吗?”任图之问。
“嗯。”
任图之沉默很久,被任清野抱着走过了两条街后,才说:“爸爸,那以后我当你的耳朵,你到哪儿我都跟着你。”
任清野笑着说:“这句话,你妈妈以前说过。”
“那我以后挣钱,给你找医生。”
“好。”
闷热的天气,突然下起了小雨,父子俩一点儿没在意,就淋着雨当散凉。
突然,任清野怀中的任图之挣开他的手臂,跳到地上,往前面跑去。
“妈妈!”
池中月冷着脸,左手拿着两把伞,一大一小,右手撑着伞。
“明知道今天要下雨,都不知道带伞出门?”
任图之立马薅了一把自己的头发。
“爸爸说了,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我有大头!”
池中月:“……”
“任清野你过来!”
任清野抄着手,一动不动。
池中月说:“你再说我儿子头大,我宰了你!”
任清野:“你试试看,我让你一只手。”
任图之:“……”
又来了,爸爸妈妈又要吵起来了。
但是他已经习惯了。
妈妈脾气不好,爸爸脾气也不好,两人经常吵架,但吵着吵着就吵到房间里,没了动静。
第二天又总能和好如初。
任图之叹了口气,抱着自己的熊往家里走。
蒙蒙细雨中,小男孩昂首阔步。
他想,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什么时候才能像爸爸那样什么都会?
想到这里,他干脆拔腿开跑,回家推开爸爸房间的门,把那套挂在衣柜里的警服和抽屉里的勋章拿了出来。
花了好长时间,任图之才穿上。
又宽又大的警服穿在他身上像个麻袋似的。
任图之小心翼翼地把勋章带上,然后再盖上帽子。
他拖着裤腿走到镜子前,煞有其事地将右手握拳举在太阳穴边,念起了那段爸爸只说过一次他就记住的誓言:“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每当他偷穿爸爸的制服,对着镜子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总感觉自己真的是一名小警察,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荣誉感。
每当看到电视里的警察出现时,他也会立马站起来敬礼。
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做警察的时候是什么样,但他总觉得,一定很帅,就像他现在一样。
至于这段誓言到底代表什么,爸爸到底为这段誓言付出了什么,他从来没有想过。
因为爸爸说,天堂还有一位叔叔,用生命捍卫着誓言。
能让人用生命捍卫的东西,一定比超人还厉害。
任图之想,他早晚也能成为穿着警服的超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每当大家有危险的时候,他就从天而降,和怪兽大战三百回合,拯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