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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记忆 正文 第十章 保加利亚玫瑰

所属书籍: 独家记忆

    大四的时候,生平搭了个末班车,以替补的身份拿到一个最低级别的奖学金,学校发给我三百块钱。这是我完全想都没想到的事情。领到钱那天晚上,我兴奋到半夜都睡不着觉。

    白霖趴在上铺的栏杆上,翻个白眼说:“至于吗,三百块钱。人家不了解的,还以为你打鸡血了。”

    “什么鸡血?”我纳闷。

    “据说,”白霖从铺里坐起来解释,“人家用针管推了鸡血后,会浑身燥热,脸色红润,数月都不想睡觉。”

    于是我现在站在客房中央,已近凌晨,又有了一种被打鸡血的感觉,想跑到阳台上大声尖叫,既怕被隔壁的慕承和听到,又怕被酒店保安捉住。

    然后我跳到床上,脑袋埋在枕头底下,使劲地揪床单揉枕头。

    最终我还是无视作息时间给白霖打了电话,不然我不确定我如果不找个人发泄下,还能坚持到明天早上不发疯。

    半夜被吵醒的白霖,比我镇定多了,听完我的叙述,不禁意味深长地说:“小桐……”

    “干吗?”

    “你是不是给慕承和下什么药了?”

    “……没有。”我听到这个问题,很想扁她。

    “你灌他喝酒了?”

    “没有。”

    “他当时神志不清,脑壳抽筋?”

    “不可能。他头一分钟还和我说话来着。”

    “接下来呢?”

    “什么接下来?”

    “他吻了你之后,又怎么样了?”

    “我们就回酒店了。”

    “途中有没有牵你的手?”

    “没有。”

    “有没有说什么?”

    “好像就说了两句。”

    “什么什么?”白霖兴奋地追问。

    “一句是:太晚了,我们回去吧。”我满心羞涩地仔细回忆了下,“另外一句是:好辣。”

    “好辣?”

    “是啊,当时我满口烧烤的辣椒味,估计辣到他了。”

    “……”

    “你说,”过了会儿,我终于忍不住问,“他是喜欢我吗?”

    “我挺可怜慕承和的。”白霖没回答,反而幽幽地叹气。

    “为什么?”明明是我比较可怜。

    “要是他真是脑壳抽筋还好,如果真的喜欢上你,才真是不幸。”

    “怎么爱上我就不幸了?”

    “因为你迟钝。非要人家强吻了你,你才觉得人家好像是喜欢你。”

    “那你们以前也没觉得慕承和喜欢我啊?”我不服气了。

    “我们以前都是听你的一面之词,也没见过他究竟是如何对你,当然被你主导了。”

    我俩在电话里,沉默了一阵。

    “你觉得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白霖问。

    白霖的话让我开始在回忆中翻找关于慕承和的蛛丝马迹。

    首先,探讨下我是从哪一个瞬间开始的呢?

    期末作弊的时候,从他手中死里逃生。

    他来代课的时候,在办公室,托着我的下巴教我发音。

    我和白霖翻墙出去,夜不归宿,他深夜接到我电话,开车到派出所接我们。

    和彭羽去看航空展回来,他将围巾围在我的脖子上。

    除夕的夜里,他抱住我说:新年快乐。

    在长途车上,他突然犯病的时候说:薛桐,不用,然后将我的手紧紧地拽住。

    看到陈妍尸体的时候,他手足失措地哄着我,替我抹眼泪。

    慕承和的一点一滴就像润物的春雨一样,落在我的心间,细细一想,竟然不知道自己究竟自何时开始为他着魔的。

    原本我下定决心要戒掉对他的念想,到后来觉发现这是多么的徒劳。

    那么慕承和呢?他又是什么时候滋生了对我的异样情感?

    总是觉得,好像我进一尺,他便退一丈。

    后来等我心灰意冷,不再烦他,缩回自己的躯壳里,他却渐渐和我亲近了起来。

    “不过,我们也都被你的迟钝传染了。”白霖说。“现在想一想,真是恍然大悟。”

    “照你这么说,他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

    “你又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你喜欢他。”

    “那是因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啊。”

    “所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居。”白霖语重心长地说。

    “接下来怎么办?”我很担心这个问题。

    “这个事情不用你烦恼。”

    “为什么?”

    “是他强吻你,又不是你强吻他,有什么可担心的?今夜要为此纠结烦恼、辗转难眠的人,应该是慕承和。”

    “对哦。”

    可是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第二天回去的路上,我因为双目浮肿,无精打采。而慕承和,他的内心如何忐忑不安,我倒看不出来,至少脸色清凉淡定,和空中骄阳成了鲜明的对比。

    早上的天气还是很凉爽,所以他没有开空调,任由海风穿过车窗袭来。我偷偷地瞄了他一眼。阳光射进一个角,落在他掌着方向盘的手上,照着手背上的淡青色血管。

    那些带着咸味和气息的风,将他的头发吹乱了些。

    他的心情看起来不错,全然一副光明磊落的样子。

    这下,换成我的心七上八下了,让我不禁怀疑,昨晚是不是真的只是我在做梦。

    我这么一想,觉得自己应该好好冷静冷静,把兴奋和激动都给剔除出去,前后整理下思路,于是拿起他上车前买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地灌了好几口。

    “我发现你平时不爱喝水。”他说。

    “嗯。”我用手背蹭了下嘴,拧好瓶盖,“有点,我妈也这么说。”我就是有这毛病,不喜欢多喝水,一吃饭就口渴,然后猛喝汤或者汤泡饭。

    我以为他会教育我一顿,没想到仅仅笑着瞥了我一眼。

    须臾后,慕承和却又缓缓开口说:“我喜欢喝水。”

    “呃?”我愣了下,一时不知道怎么将这个对白接下去,只好说,“喝水好啊。每天八杯水,皮肤水嫩嫩。”

    他看着前方,没接我的话。

    所以,我觉得我这话没说到位,于是喋喋不休地将老妈小时候在我面前细数过的喝水对人体的好处,全部照搬在慕承和面前唠叨了一遍。

    最后,也许看我一个人自说自话了半天,很辛苦,而作为听众的他啥反应都没有,很不仁义,终于配合了下我,附和说:“原来如此啊。”

    我的嘴巴安静下来之后,又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难道,昨天是我魔障了?

    难道,他有间歇性失忆症?

    难道,真的是我给他下过迷药?

    到了加油站,我上厕所回来,发现油已经加好,慕承和在车里等我。

    他问:“中午有没有事?有事的话,我们就走高速回去。”

    “不着急,你慢慢开。”我知道,他很少上高速。

    他伸手去拿前面横放着的矿泉水。

    加油站的小伙子在车那头和他说了句话,他一边点头,一边拧开瓶盖子。

    我隐隐约约觉得有件事情,需要提醒他一下,可是又捕捉不到确切是什么。

    然后,见他将瓶口放在唇边,喝了一下,透明的塑料瓶内的水面,荡漾了几个来回,下去一点。他的喉结随后动了动。

    随即,又吞了一口。

    察觉我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慕承和狐疑地回望我,好像在揣摩我的表情。电光石火间,似乎意识到什么,垂头瞥了一下手里的塑料瓶后,脸色微微一变,故作镇定地将它放回原位。

    读书的时候,大家相互习惯了,只要是要好的室友,用一用对方的杯子,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我却不太喜欢这个行为,总觉得无论两个人多么亲密,沾着别人的唾液,是件不怎么舒服的事情。在家和老妈老爸,倒是没有分得这么清楚,但是仍然尽量各用各的东西。

    后来和慕承和住了段时间,我发现他和我一个德行。

    不要说茶水杯,漱口杯,就连碗也是长得不一样的。

    所以当他发现咽下的,其实是我喝过的东西时,也许被恶心到了,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瓶子放回原位。随之发动车,开出了加油站。

    我承认,我是随手放在那儿的,我有责任,可是我又怎么知道他那么粗心,也不能全怪我。况且,嘴巴都让他白亲了,还这么忌讳我的口水做什么。

    我在心里嘟囔了几句。

    瓶子在挨着前面的玻璃,随着车的颠簸,来回晃动,好像在努力地提醒我们俩,它真实地存在过。

    我靠上前,将它揽了回来,放在侧门。

    他不知道怎么想的,见我这个动作,就将自己那边没开封的水递给我。

    抱着那瓶水,我琢磨了下,他干吗给我一瓶新的呢,难道叫我把原来那瓶子扔了,毁尸灭迹?不至于吧,洁癖到这种境界了?

    想着想着,不禁又瞅他。

    匆匆一眼,只看到他的下半截脸。嘴唇还沾着刚才的水,靠近里面的部分带着湿润的光泽。

    我下意识抿了下自己的嘴。

    昨晚,就是这副双唇,夺去了我的心跳。那种柔软触觉现在想来,仿佛还残留着。我不禁抬手,用指背摩挲了下自己的嘴。

    慕承和并没有看我,但是我却觉得他的脸恍惚染了一层极淡的粉红。我有点纳闷了,难道昨天晒伤的还没褪?

    车拐了个弯。他打开收音机。音乐频道正在播最近的流行新曲。

    “你趁着现在闲着,应该去学学开车,以后要是我出差……”他顿了顿,迟疑了两三秒钟,自己继续接下去,“以后你自己也方便。”

    我说:“要等我挣到钱能买车,估计十年八年之后去了,所以学了也没啥用。”

    他眼波微动,没再说话。

    不晓得怎么的,虽然看他的面色没有什么异样,但是我隐约觉得他的情绪,好像突然低落了下去。然后,他关上所有车窗,隔离了外来的风和气味,打开空调,还将广播换了个频道。

    我眨巴眨巴眼睛,是不是刚才哪一句话说错了?

    慕承和原本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脾气异常地好,有时候狡黠刁滑,有时候又安静温顺。

    他假期没上课,没出差,于是就在研究所和家之间出没。我在他家蹭吃蹭喝,也不太好意思,于是尽量由我买菜回家。

    他偶尔自己也去超市买点食材。

    起先他给我做那个红酒鸡翅,我以为他是个美食能手。

    哪知,那绝对是个误会。

    例如他自己做饭,荤菜是白菜丝炒肉丝,素菜就是炝白菜,再加白菜汤。要是换换口味,那便是白菜炒肉片,糖醋白菜,不喝汤的话那就泡白菜好了。当然,倘若还想换点花样,以他的智商,完全能够把里面的白菜全部换成莴苣或者黄瓜,照做一遍。

    我刚搬来的头几天,连着这么吃了好几顿之后,突然发觉,原来我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有超越天才的地方,不禁觉得欣慰,开始自告奋勇地当起厨娘来。

    我做饭,他洗碗。

    我擦地板,他抹家具。

    衣服各自洗,床单被套交给洗衣机。

    本来是如此的和谐友好,却不想,从海边回来,就有点怪异了,我不知道这是在他亲了我之后,还是在车上他的情绪波动之后。总之,余下来的几天,这人极少在我的视野里出现。他开始起早贪黑,并且提前给我准备了一个又一个不回来吃晚饭的理由,个个都是冠冕堂皇。

    “我有种错觉。”白霖在电话里说。

    “什么错觉?”

    “好像你俩结婚了,这会儿他在外面搞外遇,你成了空闺怨妇。”

    “呸!”

    “等你发现什么脂粉味、香水味、口红印或者开房发票就算罪证确凿了。”

    “小白……你就别说风凉话了。”

    “说起来,”白霖换了个话题,“你是不是成替身了,所以他才亲你?”

    “我能当什么替身?”我刚问出口,就明白了,“你说那种电视里演的,小说里写的,就是女主角和男主角的前任恋人长得很像,所以他把我当成别人给亲了?”

    “对啊,对啊。”白霖激动地说,“小桐,你不愧是我的知音,太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没有继续和她搭腔,沉默些许后缓缓说:“小白,我不想住这儿了。”

    白霖这下也严肃起来,思索后说:“我觉得,也行。”

    本来我还没有想到这一步,只是随口问下她的意见,可是在得到她的赞同之后,我倒是真的萌生去意。

    那句话叫什么来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要是往文雅了说就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慕承和,咱们后会有期。

    晚上他到家已经十多点了,我正在看电视。

    “我有话跟你说。”我调小节目的音量。

    “什么?”他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我找到工作了。”

    “在哪儿?”

    “师大的二级学院。”

    “老师?”

    “嗯,不是正式的编制,他们正好缺辅导员。我想试试看。”

    “会上课吗?”

    “会给大一、大二上公共英语。”

    “那就好,自己学了四年的专业不要丢了。”

    我心中有了丝苦涩。这样的对白,好像让我们又回到了原点,他是老师,我是学生。

    于是,我说:“慕老师……”

    听见这个称呼,他那双像湖水一般的眸子闪了一下。

    我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叫过他了,刻意地回避着,可是也不知道改什么好。当然,“慕承和”这三个字,我当着他的面是不敢直呼的,所以只好开口闭口都是你啊你的,开始觉得别扭,后来也习惯了。

    此刻,他的眼神轻轻地触到我的某根心弦,使得刚才和白霖合计好的说辞,变艰涩起来。

    他看着我,等着我的下文。

    “他们校区离这里比较远,人事处的老师说这几天可以在单身宿舍楼给我先挪一个床出来,我也不能长期麻烦你,所以……”

    他的眼睛盯着我,夹杂着一种让人无法捕捉的东西。我不敢再直视他,将目光转到地上,把最艰难的一句话挤了出来。

    我说:“所以,我想这几天搬出去。”

    不知道他此刻怎么想,也看不到他的表情,他的沉默甚至让我开始反思,是不是我说的太小声了,他没听见。

    电视机还在工作,播完新闻,又开始天气预报。主持人说:“受高原波动和台风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从明天夜间开始,我市将多雷雨或阵雨,且降雨分布不均,局部地方雨势较大,有大雨到暴雨。”

    因为他的沉默,导致电视的弱小声音在这屋里显得非常突兀

    忽而,他动了一动,身体换了个姿势,随即问:“住不惯吗?”

    “还好,就是觉得挺麻烦你的。”

    “不麻烦。”

    本来我后来还准备了一大堆理由,没想到他直截了当的三个字就把我的话堵了回来。他以前从没用过这样的方式和我讲过话,甚至像个孩子在发脾气。于是,我一下子失语了,再也说不出来什么。

    眼看这屋子又要寂静下去,哪知他突然站起来说:“我明后天忙完手头上的东西,就送你过去,你一个人不好搬东西。”语罢,径直回到自己的房间,留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客厅里。

    他可比我预想中还要干脆,基本上可以让人理解成,我可以立刻消失了……

    第二天,我一早起来收拾东西。我一直算个比较利落的人,没有多少小玩意,两下三下就搞定。本来可以就此走了了事,但是他既然说了要送我,我只好等他回来。

    天气极度闷热,我也不想出门,就上网看电视打发时间。

    哪知,到了下午,也没见人影。

    我就想,他昨天说的是“明后天”,也许意思并不是指今天。

    客随主便,我想了想,将睡衣牙刷又拿了出来,等着明天的到来。

    快到晚饭的时候,他来电话说约了个人见面,不回家吃饭。本以为他会挂电话,没想到他又说:“我这边有点事,回去得晚,待会儿要下雨,明天送你吧。”

    我说:“嗯。没关系。”

    我一个人下了点面条做晚饭,然后物业的保安就挨家挨户地敲门,通知大家晚上有暴雨,要把窗台和阳台上的花盆杂物收拾好,免得吹下去砸到人。

    阳台地上有两株君子兰,它本来是一株,后来发了新芽又分栽成两盆。这东西一直是慕承和的宝贝。天色暗下来之后,果真开始刮风。在急促地寻找门窗之间的缝隙,往屋子里灌,吹得外面那两盆君子兰东摇西晃,客厅里的吊灯也哗哗地响。

    我坐在玻璃前,看着外面的合欢树摇摇晃晃,尘土沙粒树叶都被卷起来。顿时天空也被染成了暗灰色。以前遇见这种天气,宋琪琪偶尔会在寝室里念那句诗,听起来显得她特别有文化,咯吱一下,和我一比,就是不同层次的人了。

    我撑着下巴,绞尽了脑汁,才回忆起好像是: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闪电滚雷之后,倾盆大雨接踵而至。

    从小被灌输的思想,害得我不敢开电视,也不敢上网,怕这些电器被雷劈坏了。一个人闲得慌,歪在沙发上看书。突然一个响雷,轰隆一响,让我惊了下。然后接二连三的雷电,一个比一个强大。

    我挪了下屁股,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决定离门窗远一点,免得被伤及无辜。然后,继续看书。

    过了不久,慕承和回来了。

    我看到他出现的时候,比较吃惊。其一,他比平时归家的时间早了很多。其二,难得有人在这样的雷暴雨天气下,还能淡定的冒着与大自然抗衡的危险,开车回家。其三,他现在的样子确实有点,呃……狼狈。

    他拿着伞,鼻子里喘着粗气,可见是跑着回家的。全身上下除了头发稍微干一点以外,衣服鞋子已经湿了个透。无论他往哪儿一站,哪儿就是一滩水。

    “你也太勇敢了。”我说,“这么大的雨,还敢在街上晃悠。”

    “和人见完就赶着回来了。”他淡淡地说。

    “你该在哪儿先躲一躲。”

    他接过我递过去的毛巾,亲和地说:“没事。”

    “你赶紧换衣服吧。”

    “我先去洗澡。”他说。

    “洗澡啊?洗澡也会被雷劈的。我小时候看新闻,有个女孩儿就是洗澡时候被雷击了。好像电话也不能打。”

    说着,天公爷爷还很配合地咔嚓一下,又劈了个惊雷。

    他不禁笑了:“你怕打雷。”用的是陈述语气。

    “不……啊。”我理不直气不壮地否定,“我不怕。”

    “你上次说的,你说你有个亲戚……”为了证明我死鸭子嘴硬,他大概是准备将那件事复述一遍。

    “好吧,好吧。我承认。”即刻投降。

    故事是这样的,那个人也算是我亲戚。乡下嘛,基本上算起来一个村的人都能当亲戚。那个时候,我念小学一年级,暑假没人看管,就被送到农村外婆家。当天正好赶集,回来的路上遇到雷阵雨,外婆领着我在一个熟人的商店里躲了会儿。夏天的雨来得快,去得快。放晴的时候,就听见说前面有人被雷劈死了。我们在回家的必经路上,看到了现场。那地方整好是一个山坳口。因为离集市远,只有附近几家人围着,尸体还摆在那儿,衣服已经化成灰了。大热天,也没人带了多余的衣物替她盖着。外婆于心不忍,就把我的小花伞撑在尸体旁边,给她遮了遮。

    这一幕,在我脑子里特别深刻。

    上次在车上,我没话找话说地跟慕承和含含糊糊地讲了这个故事。他当时也没搭腔。我还以为他根本就没听。

    这时慕承和的手机响了。

    “嗯。”他接起来说,“我见你在忙就先走了。到家了,没事。”

    “我上次去B市是半夜到的,一早就走了,所以没有去看姥爷。”

    “我有分寸。”

    他挂了电话,看了我一眼。

    不是我要偷听他电话,是隔得这么近,不听也没办法。

    “是我妈。”他说,“晚上我去见她了。”

    “哦。”我本来是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之后倏地意识到这个称呼的重量,顿时后悔我下午怎么没及时偷着溜走。这下他妈妈来了,突然见她宝贝儿子和人“同居”着,也不知道会不会很惊悚。

    “她是来视察工作,只待两天。她从来都不会来我这里。”慕承和解释。

    他不解释还好,一这么说使我更加觉得,我俩真的在偷偷摸摸地同居了一样。我觉得尴尬,找了个借口去厨房倒水喝。

    他洗了澡之后,我的身上也实在黏糊地难受,也找了衣服去洗澡。却不想,洗到一半,停电了。

    我一下子陷入黑暗之中,窗外的雨哗哗地下,蓬蓬头的水也哗哗地流。

    “薛桐?”慕承和敲了下厕所门。

    “哎。”

    “整个院子都停电了。也许等会儿就来了。”

    “哦。”我急忙冲掉身上的泡泡。

    “你别慌,慢慢洗,一时半会儿不会停水的。”他停了停,又说,“不害怕吧,我在这儿守着,有事情就叫我。”

    “嗯。”

    最后那句话,将我的心泡在了一盆甜腻的蜜水中,缓缓舒展开。

    其实我不太怕黑,也不怎么怕打雷。即使是怕,也要强装着藐视的样子。但是当有一个值得依靠的人在此静静地呵护自己的时候,却觉得,孱弱胆小居然是一件如此惬意的事情。

    心,又开始贪婪了。

    “你……”我犹豫着说,“你不要走开啊。”

    “好,我不走。”似乎话语里都含着笑。

    夜里,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听他讲了很多故事,甚至还有父母的一些经历。他父亲当时是从美国留学回国,在A大教书,其间遇上了她母亲。

    “他们怎么认识的?”我问。

    他似乎有点后悔说到这个话题,但是经不住我的好奇,只得缓缓答道:“我母亲当时是他的学生。”

    霎时间,我愣了。

    他又说:“我母亲年轻的时候据说大胆泼辣,父亲虽然留过洋却比较守旧,所以最后拖了很多年,两个人才结婚。”

    他用了简单的两句话将这段故事带了过去,具体慕妈妈如何大胆,慕爸爸如何传统,两个人又如何终成眷属,却不再提及。

    “后来呢?”

    “后来,他们离婚了。”他平静地说。

    我听闻之后,张了张嘴,也没挤出一句话来。我一直以为是因为慕爸爸的去世,才导致了慕承和的单亲状况,没想到在那之前这段爱情就有了结局。

    “结婚之后,我母亲开始从政,我父亲继续在研究所里做他的学究,基本上和这个世界隔绝了。开始是吵架分居,接着就离婚了。”

    “为什么?”

    “我想也许有很多方面,社会关系,性格特点,生活目标,家庭背景都不一样,所有的东西交集在一起就有了这么个结果。”

    须臾之后,他说:“还有,也可能是因为我。”隐约透着自责。

    “和你能有什么关系?”我气结。

    “我五岁的时候就有了那个病,大人带我四处求医。一般孩子得这病是很罕见的,医生就说有可能是隔代遗传。因为爷爷也是壮年失聪,所以母亲就埋怨是爷爷遗传给我的。”

    “我父亲当时就来气了,说是母亲的娘家一直瞧不起他,孩子跟着她姓慕不说,现在有了毛病还又推脱到他身上。”

    “以此为导火线让他们分了居,母亲忙不过来,我就跟着父亲住。”

    “有一次我在学校图书馆那个池子边玩儿,一时犯病就栽进水里,差点被淹死。”

    “不久他们就离了。”

    他的语气极淡,恍然一听,还以为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那个时候你多大?”我问。

    “十岁。”

    黑暗中借着夜色,我看到慕承和有意无意地瞄了一眼屋子的大门方向,脸上似乎罩着一层淡如薄雾的忧伤,几近透明。

    这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这个故事的后面,还有一段让慕承和终身不敢直视的苦难。

    即使胸中疑惑万千,我也不想再问了。没想到临近而立之年,这些往事仍然让他心有芥蒂。

    那他现在又是什么立场呢?住在父亲留下的房子里,和母亲保持着距离,无论在什么地方提到他的时候,都只是慕承和,而不是他母亲的儿子。

    临睡前,终于来电了。突如其来的光明,一下子将我们拉回了现实世界。我有些难受地眯起眼睛。

    慕承和回房前,忽然说:“薛桐,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其实还有个妹妹?”

    我怔忪:“……还没有。”

    “我母亲后来再婚了,她是我继父的女儿,比你还小一些。”

    清晨,暴风雨后的天空一碧如洗。

    今天是和慕承和约定的最后一天,走还是不走?

    “本来你挺坚决的,怎么今天就打退堂鼓了。昨天晚上,他是不是对你那个啥了?”白霖暧昧地问。

    “你个女色魔。”我说。

    “我怎么女色魔了,你俩都接吻了,发展点什么多正常啊,孤男寡女的。有没有?到底有没有啊?”

    “没有!”我申辩。

    “唉……”白霖失落地叹了口气,“他昨天叫你不走了吗?”

    “……没有。”

    “那你还犹豫个啥,赶紧走了得了。要是他不喜欢你,就此趁早找个台阶下。要是他喜欢你,”白霖邪恶地笑了下,“那你故意走了,正好气死他!”

    我思前想后,觉得白霖这人虽然和我一样没心没肺的,但是说得还挺对。我趁早给自己留点后路吧。

    在家里捣鼓了一阵,还顺便替他收拾下客厅。

    前几天不知道他从哪儿带回来一瓶红酒,他就随手就放在玄关的鞋柜上。我对酒不在行,不知道应该怎么放。只记得餐桌边有个齐腰的柜子,似乎酒都放在里面。

    打开柜门之后,在好几瓶伏特加瓶子旁边,我看到一个不大的长方形的纸盒子。切面是菱形,灰白盒子的腰上绕着一圈深紫色。恍然一看,朴素却精致。

    我以为是个什么小容量的洋酒盒,所以好奇地拿出来看了看。这下才发现,它根本不是酒,而是一瓶香水。

    得到这个结论后,我的心倏地凉了。

    它是我第一次在他家发现的,女性用的东西。

    我从没买过这类玩意儿。一来完全没那个兴趣,二来也没有那个能力,小小的一瓶可以花掉我一两个月的生活费。倒是赵晓棠以前经常用。她从不自己买,都是这个哥哥那个哥哥送的。

    用赵晓棠的话说:当男人不知道给女人准备什么礼物的时候,送钻石或者送香水准没错。前者消费门槛较高,后者要大众化些。

    当时白霖还不屑地白了她一眼:我看你要么做情圣,要么就得去做尼姑,算是彻底顿悟了。无论什么浪漫动人的事情,只要经由你的嘴一说,都俗不可耐。

    盒子未曾开封,从它刚才呆的角落来看来,应该放了些日子了。他想送的是个什么样的异性呢?他为什么买了又搁在这里?是一直没有机会,还是最近因为我杵在这里,让他根本就没有接触那个人?

    我想起白霖说,他是不是当你是什么替身了。慕承和说:我有个妹妹,和你一样的年纪。两句话一直翻来覆去地在我脑子里绕成一团。我知道我电视剧看多了,想象力被成功激发,并且全是狗血又雷人的剧情。

    可是,自己越想下去,越是感到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情绪郁结于胸。

    小心翼翼地将香水放回去之后,我回房继续收拾行李。

    不到中午他就回来了,带着食材,还破天荒地对我说:“我做鱼给你吃。”言罢,兴致勃勃地去翻书柜里的食谱,一面看,一面做。

    过了会儿,香味从厨房飘出来。

    “薛桐,吃饭。”他说着,端了两盘菜放餐桌上,正好看到我将盥洗间的牙刷和日用品收回自己的行李袋。

    他的睫毛颤动了下,又重复了一声:“吃饭了。”

    我不挑食,别人做什么就吃什么,但是依旧无法否认,那盘鱼还蛮好吃的,有点甜有点酸,就是我平时嗜好的那个味道。

    “那边宿舍联系好了?”他问。

    “嗯。我和另外一个新来的女老师住一起,正好下周一起培训。”我埋头吃饭。

    “缺不缺什么?”

    “不缺了,要什么从家里带过去就行。”

    “准备什么时候走?”他又问。

    我听见这话,有点不是滋味,米饭堵在嘴巴里,嚼了几口,赌气说:“吃了饭就走。”

    “我送你。”

    “不用了。”我也拗上了。

    吃过之后,我抢着捡碗筷,两下三下洗干净,就收拾自己剩下的行李。

    气氛凝重。

    所有东西被我整理成两个大包放在玄关,然后开始换鞋。

    慕承和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忙来忙去,最后走过来,弯腰替我提起东西。

    我想从他手上将包夺回来。

    但是,他没松手。

    在我固执地使了点劲后,他妥协了。

    我告别道:“慕老师,再见。”说完,就去拉门。

    在锁被拉开,门隙出缝的那一瞬间,他的手倏地伸过来,将门大力地拉了回来,只听砰的一声,锁了个结实。

    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我有点错愕。

    他的眼中带着薄薄的怒意,嘴唇紧紧地抿着,耳根都是红的。生平第一次撞到他生气的模样,没想到发怒的对象居然是我。

    我说:“我马上就消失,再也烦不了你了。”

    他却突然问我:“薛桐,你到底要我怎么样?”

    我错愕了。

    就算他在生气,但也不能蛮不讲理是不是,我据理反驳他:“什么要怎么样?要我走的是你。先亲了我,然后又不理我,整天躲着我的还是你。好像多看我一秒钟都要长针眼的那个人,仍然是你。”

    我越说越觉得愤恨不平,最后不禁连名带姓地叫他:“慕承和,我还想问,你究竟要怎么样?”

    他被我说得怔了下,脸上的怒意被另一种表情取而代之:“我……”依旧没了下文。

    我摆摆手,掀开他的胳膊说:“我走了。”随即又去开门。

    这一回,他比之前还要快,制住我的动作,然后用身体将我抵住,猛然吻了下来,他的牙齿磕在我的唇上,生生地疼。我想扭头躲开,却被他钳住下巴,丝毫动弹不得。越是用力挣扎,他贴得越紧。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一个男人的力气可以比女人大那么多。

    他的气息透过他的吻,铺天盖地地袭来,激烈凌厉。和第一次的吻截然不同,甚至和平时的他都不一样,盛气凌人地几乎让我晕眩。

    时间似乎停止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放开我,却依旧脸对着脸,鼻尖挨着鼻尖。

    我顶着略微充血的嘴唇,面无表情地直视着他。

    他亦然。

    就这样,我们相互盯了很久,直到彼此的呼吸渐渐平稳,我终于没憋住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慕承和却没笑。

    他神色缓和了许多,耳根的红渐渐褪去,皮肤比我们去海边之前黑了些,但是丝毫也没有掩盖住那份隽秀和灵气。

    他拉我入怀说:“不要走。你走了,我肯定没有勇气一个人继续在这里住下去。”

    一句极度朴素话,像是种花蜜般的芬芳,在空气中逐渐蔓延,使我的整个身心都妥协了。

    我缓缓地应了他。

    那日午后,慕承和像个孩子似的,看着我把那两个包掏空,然后将所有东西又一一放回原位。

    智商高的人不一定情商就会高,看来心理学家们果然说的是真理。

    假期里,单位给新老师岗前培训。所谓的培训就是开会,学校人事处的老师一人一个主题,每个主题一到两天,就给讲学校的规章制度,让我们记笔记。

    因为是学校的二级学院,既不在师大西区,也不在校本部,而是在城市另一头的一个大专学校旧址里。怪我一时被慕承和迷惑,答应他留下来,害得我每天要提前一个小时出门,幸亏附近有条地铁线,不然这种酷暑的天气,我觉得我会死在路上。而那间单身宿舍,被我用作午间休闲地。

    室友也是今年的新老师,叫张丽丽,她毕业前就签约了,所以比我对这里熟。

    她说:“这些老师都挺爱护我的,所以工作起来挺好。”

    “这么早就混熟了?”

    “我没给你说吗?我就是这里毕业的,虽说是个二级学院,不过好歹挂的是A大的牌子是不是。”

    “哦。”

    “薛老师,你哪儿毕业的啊?”

    “A大。”

    “本部?”

    “本部。”我一边抄笔记,一边回答。

    张丽丽的脸色变了下,随即又笑说:“所以说现在工作不好找,无论是什么学校的,考上名牌大学的时候有多风光,毕业出来大家都是一样。”

    我知道,她暗示我和她殊途同归来着。

    第二天开会,她又挨着我坐。当日的培训内容是“如何正确处理师生关系”。会议室那头负责主讲的魏老师问:“老师们认为应该如何处理师生关系?”

    张丽丽小声说:“薛桐,这个李老师长得帅吧。”

    “嗯,还行。”

    “他以前教过我们的教育心理学。对我挺爱护的。旁边那个比他稍微年轻点的是魏老师,对我特好,以前读书时……”她又开始噼里啪啦地炫耀个没完,不禁让我想到念书时,女生楼那个被我的“亚美爹”气走了,再也不来我们宿舍的“小日语”。

    她不过就是想让我羡慕羡慕她嘛。

    可惜我实在不稀罕,要是换两年前,我还得告诉她:“其实没啥,A大传说中那个惊才绝艳玉树临风,人家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的老师也挺爱护我的,爱护我到都强吻我两回了,还死乞白赖让我和他住一块儿来着。”

    可是前几天,慕承和教育过我,要我好好和同事相处,别一天到晚和念书时一样就知道贫嘴。所以我谨遵师尊教诲,笑了笑对张丽丽说:“是吗?那你真走运。”

    晚上在家,慕承和心情极度愉悦。他白天去赛道飙车了,说是某顶级跑车组织什么全球文化之旅,在A城也做了一系列活动邀请了一些人试驾,慕承和的一位朋友知道他喜欢车,就叫了他。

    他一边替我洗菜,一边兴致勃勃地给我讲白天的经历,像个去游乐园回来向家长汇报奇遇的孩子。

    “自己开?”我问。

    “先有意大利和德国那边来的专业车手做示范,然后就可以自己开。”他说,“薛桐,你知道吗?它百米加速只要三秒钟。”

    我瞧着他的兴奋劲不禁好笑:“那你等着,以后我挣了钱给你买一辆。”

    “好。”他也笑了。

    土豆丝倒进油锅里,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

    饭菜端上去,我坐在他对面,继续刚才的话题:“慕承和先生,总结一下,您试驾是什么感觉?”

    他眼睛闭起来似乎在独自回味,须臾笑意流淌,薄唇轻扬说:“好像在贴地飞行。”

    “飞行啊?我都没坐过飞机。”

    “那有机会我们去订航班,哪儿也不去玩,就在各大洲机场蹲点,一趟接一趟围着地球绕圈,让你一次性过瘾。”

    我咯咯咯地乐了:“当我是人造卫星呢。”

    好不容易挨到天气凉快点,慕承和居然出差去了。

    他说:“我不在,你也不要住这里,这几天暂时和你那个同事一起住宿舍吧。”

    “为什么?我挺好。”

    “一个人不要住这里。”他没有回答,只是淡淡地重复了一次,却不容置疑。

    “哦。”送走他,收拾了点东西,我就往学校里去。

    张丽丽问:“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了?”

    “没有。他出差。”不可否认,我听见男朋友三个字的时候,心里无比舒坦。

    “他干吗的?”

    “老师。”

    “你俩同行啊。”

    “嗯。”

    “同行好,也不好。”

    “为什么?”

    “作息时间同步,还有共同话题,但是都当老师多没意思,两个人收入也不高,一棵树上栓死了。”

    “那你准备找个什么样的?”我问。

    “不知道,反正得比我挣得多。”张丽丽答

    “哦。”

    “你别告诉我,你没想过这些。现在谈恋爱哪儿像大学的时候,谁热情,谁长得帅,谁学习好就喜欢谁,不合适还能换一个再试试。现在工作了,只能发展抱着以结婚为目的男女朋友关系。”

    按照张丽丽的标准来说的话,她是肯定不会再找一个老师了吧。

    那为什么,慕承和这么喜欢我当老师。

    现在我的这个工作,虽然他嘴上没说,心里多半在撒欢。

    “不过,”张丽丽还补充教育我说,“还有一种男人,别看他资历平平,都比不上我们,但是他有一双好爹妈,这种人也是稀缺资源。”

    下午,张丽丽回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从学校收发室取回来的包裹。我嗅到空气中有个奇怪的味道。

    她背着我在厕所里接了个电话,烦躁地说:“你都叫你别寄,同事看到我家里给我捎的全是这些乡下东西,多丢人。”

    我转过身去接着看书,听见她从厕所里出来,将包裹整个一起扔到垃圾筐里。

    后来,好些个同楼的新老师一起出去吃饭,也叫上了我。大热天,喝着冰镇啤酒,吃火锅大快朵颐。在那么吵杂人声中,我突然思念起慕承和来,就在和他分开不到十二个小时的时候。

    张丽丽和一群男老师打成一遍,虽说她的目标不在这些人中,但丝毫不影响她对异性的热情。我不喜欢那些动不动就爱和异性搞暧昧的女孩,也不喜欢处处炫耀自己的人,更加不喜欢嫌弃自己出生甚至父母的儿女。

    所以我不喜欢张丽丽,张扬、虚伪、势利。

    回到宿舍,洗了个澡出来,我发现垃圾筐里的包裹被人捡了起来,放在外面的窗台上。此后几天,房间里都飘着那个味。

    周末约白霖和赵晓棠一起逛街,我对她们说这些。

    白霖说:“要论张扬势利眼拜金,谁比得上我们的赵晓棠啊,怎么没见你烦她。”

    我说:“那不一样。”

    赵晓棠自己问:“怎么不一样了?”

    白霖接嘴:“是你自己小心眼。”

    路过一家香薰店,白霖问:“你家那瓶香水最后咋办了?还在那儿?”

    “嗯。”

    “什么牌子的?”

    “不知道,我也不懂,反正以前没见你们用过。”

    “不如,你也买点回去,熏熏你家慕老师?”白霖笑。

    最后,我在那里买了一堆香薰和精油,老板还赠送了我一个香薰灯。

    回到宿舍,我好奇地把香薰灯用蜡烛点起来,装了些水,滴上精油。片刻之后,整个房间都飘着一个薰衣草的味道,顿时好心情地去叠衣服。

    张丽丽推门而入,手上端着从隔壁借来泡方便面的大半饭盒开水。

    她闻到香味,愣了下,脸色随之垮下来:“你嫌我臭你明说啊。”语罢之后,她狠狠地将饭盒放在桌子上,几步走去将窗台上盒子里装的豆干咸菜臭鸭蛋全部给倒在垃圾筐里,然后再将垃圾袋拢起来准备扔出去。

    “张丽丽,”我急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她冷眼瞅我,将垃圾袋提起来。

    我急忙去弯腰拦她,一不小心打翻了香薰灯,里面香薰油溅过来烫到我。我惊得跳了起来,慌忙中手一甩却打翻旁边的饭盒,开水泼出来,半数洒到我的手肘上,过了两秒钟才觉得火火辣辣的,疼得我龇牙咧嘴地跑去自来水管去冲凉水,渐渐地看到皮肤上起了几个水泡。

    所以,慕承和第二天回来的时候,我左胳膊正上着烫伤药。

    他皱着眉:“怎么弄的?”

    我带着委屈向他告状。

    他观察了下:“这可不能沾水,夏天感染了可不得了。”

    洗澡的时候,慕承和替我仔仔细细地包起来,让整只手臂沾不到水。然后在这种状态下,我独臂完成洗澡穿衣工作。

    “可是,我还想洗头。”我挠了挠出油的头皮。

    “明天洗吧。”他说。

    “不行,会熏死人的。现在几点,我去洗发店好了。”

    他看了下表,想了想说:“我帮你洗吧。”

    慕承和去搬来电脑桌前的椅子,将靠背放低,恰好抵在盥洗台上高度一致,放了个靠垫在座位上,试好水温,然后就示意我躺上去。

    我照着他说的仰躺,脖子垫了一层毛巾,头发正好放在盥洗盆里。

    他俯下身来,弯着腰,手指伸进我的发丝。伴着流泻而出温水,我顿时觉得惬意极了。

    “这个你也会?”

    “我爸爸生病的时候,我照顾了他好一阵。也是这么给他洗头的。”他说。

    热水随着他的手,漫到我的耳际,舒服得要命,使得我想闭上眼睛慢慢享受。可是,又舍不得不看他。

    一张清秀韵致的脸如今悬在我的上面,眉心轻轻拢着,在认真地挤洗发水。

    我瞅着他,一秒两秒三秒……

    他瞥了我一下,然后将一张毛巾搭在我脸上,遮住我的视线,说:“这样不会溅到眼睛里。”

    “你肯定是不想我看你。”我嘟嘴。

    他笑了下,没狡辩。

    “我头发太长不好洗。”

    “嗯,是够长的。”

    “小时候,我妈怕麻烦,就一直给我留短发。你都不知道,我多羡慕那些女孩儿,时而梳着可爱的小辫子,时而长发飘飘的。我就琢磨啊,等我长大了,有人权了,一定要把头发留很长很长。”

    他不急不缓地揉着我头皮。

    “可是后来,白霖说我个子小,留长头发显得更矮,所以我就全都扎起来。赵晓棠也说,要是我剪个短发,会俏皮一点。“

    说到这里,慕承和没有继续沉默,缓缓开口说:“我觉得长头发也行。眼睛大大的,留着齐刘海,头发又黑又亮,看着很舒服。”

    我闻言,嘴角翘起老高:“你这是在夸我漂亮可爱吗?”

    他貌似整个人顿了一下,喉咙里挤出一个:“嗯。”

    因为脸上盖着毛巾,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他说这个“嗯”的时候究竟是种什么模样,一直不得而知。

    泡沫沾到我额头上,他替我抹去。

    “我要仔细想一下,我什么时候开始剪齐刘海的。”

    “我教你的时候还没,后来春节看到你,就剪了,那天你穿了件红色衣服。”他说。

    “红色的大衣?”

    “不是,是短款的羽绒服。”

    “哦,我居然是穿的那件旧衣服。”

    “我记得衣服后面有个帽子,扣子是木制的。敲钟的时候,你还想抱我,结果活生生地忍住了。”他忍俊不禁。

    “我,我记不起来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当时,我过生日。”他说。

    “正好农历大年三十?”

    “恩,除夕的夜里出生的,因为好记,所以一直都过农历生日。”

    “真的啊?生得这么好。”我挺吃惊的,“真可惜,你该早告诉我的。害得你送我喝伏特加当新年贺礼,我却没给你准备生日礼物。”

    “薛桐。”

    他冲掉泡沫给我洗第二遍,忽而轻轻地叫了一声我的名字。

    “什么?”我问。

    “第二年春节你在哪儿?”

    如果他把那一次叫第一年的话,那么第二年应该就是指今年,我想了想回答说:“去找我妈了。”

    “你没有给我打电话,连短信也没有。”他淡淡说。

    听到他的话,我的心骤然一紧。

    随后,我慢慢地伸手拉开遮住视线的毛巾,重新看到他的脸。

    我盯着他,他盯着我,两个人都半晌没吭声。

    他肯定一直从未意识到自己长得有多么的漂亮。睫毛不长,但是在眼角最末的那个地方恰好卷翘起来,让双眼顿时显得灵动晶莹。难怪那些小时候的照片,到了四五岁都看不出来究竟是男孩还是女孩。

    就是这么一张面容,此刻却挂着一点失落的情绪。

    我本可以说,这不能全怪我,你也有责任,全是怪你回避我,所以我才故意这么做的。

    可是,我什么也不想再说,只是用右手撑住身下的椅子,把身体支起来,带着满是洗发水泡泡的脑袋,仰着脸,恶作剧似的咬了口他的下巴。

    冲洗赶紧后,他拿干毛巾给我攒干头发。

    我突然觉得应该感谢张丽丽,不然哪儿有这待遇。

    慕承和说:“其实,你那个同事可能有点自卑吧。”

    “我想了想也是,她也许特怕别人看不起她。”

    “你能懂就好。”

    他去拿吹风,给我吹。因为电吹风的声音太大,这期间我们没有再继续说话,直到头发干了大半,我开始自己梳。

    他说:“你知不知道有时候你也会让我自卑?”

    “为什么?”我诧异了,“我俩一比谁更好,这不是一目了然的吗?”我思来想去除了我是女人这个事实外,完全没找到我身上究竟有哪里值得他自卑。

    “其实,我买了个东西本来想除夕送给你。”他说。

    “啊?是什么?”

    “香水。”

    “香水?”我的心猛然跳了下,眼睛往酒柜那里瞄了瞄。难道说那香水真是送给我?

    “结果你没联系我,后来,我又觉得不太妥当。”说着,他真的去取那个盒子。

    我接过来,欣喜地打开。里面是一个像墨水瓶一样的玻璃瓶子,上半截紫色,下半截是透明。我喷出一点,嗅了嗅:“好香。”

    “我觉得你平时肯定不用这东西。”

    “为什么?”

    “就像个男孩儿。”

    香味散开后,我又使劲闻了下:“有个花香味,是什么香水?”

    “Stella。”

    “为什么当时突然想要送我这个?”

    他避而不答,反而问:“你觉得是什么花香?”

    “玫瑰?”

    他露齿笑了:“嗯,是保加利亚玫瑰。很特别,不是大红,而是粉色的,花瓣很小巧,开在保加利亚山谷的大马士革玫瑰。有一年我去保加利亚开会,中间有好几天的休息时间,就待在索菲亚南边,那里有些小村庄里整个山谷都是这种玫瑰,铺天盖地的粉红色,很美。”

    “不是说英国玫瑰吗?我一直以为玫瑰是英国的最有名。”

    “保加利亚有一个别称叫玫瑰王国。”

    “保加利亚在哪儿?”我承认我对地理比较白痴,完全不了解这个国度在欧洲什么地方。

    “希腊旁边,说俄语他们也能听懂个大概。”

    我拿着盒子仔仔细细地研究上面的英文。

    他挨着我坐下来,手指将我垂在他手边的发尾绕来绕去地玩。

    “薛桐。”他叫我。

    “嗯?”

    “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Роза?”

    呃……

    难道他当时给我取这个俄文名字不是为了整我?我的视线从手上抬起来,狐疑地问:“玫瑰?”

    慕承和眉目舒展:“保加利亚的玫瑰啊。”

    电脑打开后,他找出他在当地照的照片给我看,都是些浅粉色的玫瑰,短小的花瓣层层叠叠紧缩在一起。另外一张是刚采下的花骨朵儿,带着露珠,含苞待放,很像等待着亲吻的鲜嫩嘴唇。

    还有一张。

    可能是在他毫无知觉间,别人替他捕捉的。

    照片上的慕承和站在阳光下,似乎被玫瑰的刺给扎着手指了,拧着眉头低头看手,还刻意避开那要使他连续打喷嚏的骄阳,旁边的保加利亚女孩儿正准备将剪下的花递给他。在他身后是玫瑰谷的灌木,晴空湛蓝。

    说实话,它们并不如我预想中那么千娇百媚。小小的玫瑰灌木丛,叉枝丛生,颜色浅浅,枝条上布满了尖锐的刺,在慕承和的认知中,却觉得它和我很相似。

    “为什么啊?”我问。

    “不知道,直觉。”

    “你可是理工的高材生,你们不是凡事都讲逻辑的吗?”我不依不饶。

    “是啊,你说这是为什么呢?”他一边含着笑与我打太极,一边掏出打火机去阳台抽烟。

    后来,我无意间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粉玫瑰的花语——初恋。

    喜欢你那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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