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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与全世界为敌 正文 第二十三封信 windup 毕业

所属书籍: 也曾与全世界为敌

    牛牛,十八岁,高三一年近视度数增加了两百

    [青春透明如醇酒,可饮可尽可别离]

    To十年后的自己,

    今天我毕业了。

    今天我十八岁了。

    虽然说也不是第一次毕业了,认真算起来,幼稚园毕业、小学毕业、初中毕业,之前已经有三次毕业的经验了,可是高考结束后的这次分别,让我好害怕。

    真的好害怕,害怕未来孤独,害怕青春老去,害怕时光飞逝。

    高一刚刚进入这个班里,一个认识的老同学都没有,我一点都不想主动去结识朋友,初中的好朋友们都去了其他学校,我曾经很想要转学去找她们。

    班主任个头很矮,自称“土豆”,在讲台上像个小孩子一样蹦蹦跳跳的,在第一堂课上小眯眯的说:“我们是高一一班,从此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第一次运动会,刚开始班上每个人都不太有干劲,没人写新闻稿,也就只有几个班干部陪着运动员。第一天结束体育老师做总结的时候,我们班排在了全年级最后,成绩差得惨不忍睹。

    第二天来到操场,发现一夜之间大家都变了样,变得特别团结,没项目的同学自觉成立了后勤部,口号也有了,往喝空了的饮料瓶里灌满沙子,一边喊加油一边敲打,震惊全校。

    我报名了八百米长跑,跑了倒数第二,冲过重点的时候,他们全部涌上来抱住我。

    三年三次运动会,我们班的总排名是第三,第二,第一。

    然后是冬天的时候,校领导抽风,要求全校集体六点起来晨跑。我们裹得像个粽子,各个东倒西歪没睡醒就开始跑步,跑到一半我们全班心照不宣地拐去了食堂。等值周干部来抓我们的时候,包子都吃完了。

    第一次下雪,“土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们去操场疯,打雪仗,追着跑几百米都不肯停下来。我躺在地上大声笑,朋友来拉都拉不起我。结果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感冒了,到了教室就安心了,因为全班倒下了三分之二。上课老师一开口,台下此起彼伏都是醒鼻子的声音。

    也不知道是谁带来的感冒药,全班传了个遍。

    还有一次停电,别的班都被赶回了寝室,就我们一班的人不肯回去。全班在没有灯,没有蜡烛的教室里玩击鼓传花,轮到谁就上讲台唱歌。我运气比较差,第一个中彩,我唱歌真的超级难听的,上讲台扭扭捏捏唱了一首《同桌的你》,讲台下那群人都笑疯了。

    还记得我们全班和隔壁班对骂的情景,两个班的人,卯足了劲,比较到底谁才是最好的。虽然年级第一在他们班,但是前十的名额是我们班比较多啊。

    虽然我和几个朋友都很讨厌我们班所谓的“班花”,觉得她又嗲又假又矫情,可是当隔壁班的人说她长得丑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在女厕所和她们吵得天翻地覆。

    丑什么丑,你怎么不说说你们班班花多丑!

    高二的元旦晚会,我们弹吉他表演《同桌的你》,其实那时候学业压力已经很大了。可是宁愿晚上少睡一个小时,也没有人想错过课后大家一起说说笑笑排练的时光。

    还有还有,演出前最后一次排练,黄昏的时候,突然下了一场雨,雨来得很急,等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全校都在尖叫,我坐在老旧的音乐教室里,抬起头,看到了一道彩虹。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傍晚,我们在彩虹下,弹着吉他,大声唱歌吹口哨,嘻嘻笑笑,时间就像定格了,一辈子都不会老。

    现在想起来,真是舍不得啊。

    舍不得那个每次考试前都熬夜复习,还要口口声声说自己一点都没有准备好的四眼田鸡;舍不得一到了扫除的时候就话多得让人想把抹布塞他嘴里的劳动委员;舍不得一到每周一返校就表情严肃地来收作业的各科课代表;舍不得“土豆”每次写板书都要踮起脚跳起来才能擦到黑板;舍不得英语老师那浓浓的Chglish……

    舍不得食堂打饭的大娘,虽然她总是比较偏心男生;舍不得天天踩着高跟鞋眼睛都长天上去了的教导主任;舍不得学生证上自己那张丑丑的照片,舍不得操场上锈迹斑斑的双杠……

    舍不得,和我一起朝夕相处的家人们。他们都是那么那么的温柔,那么那么的善良,那么那么的可爱。

    我们就要分开了。

    真希望这个夏天永远不结束,我们穿着校服打着哈欠,数学老师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三角函数,头顶风扇“咯吱咯吱”随时要掉下来,下课铃声一响,全班同学动作一致地趴在了桌子上睡觉。

    而黑板最下角的倒数计时,永远都到不了“零”。

    蝉鸣声依旧震耳欲聋,小卖部里有一整个冰柜的雪糕。

    写到这里,我还是忍不住哭了。

    可能是我太多愁善感了吧,今天高考结束了,大家就真的各奔东西。连再见都没有好好的说,已经有人开始计划着暑假的旅行,男生们都成群结队去网吧要大战三天三夜……我一个人回来了教室一趟,门已经上锁了,我是从窗户里爬进来的。

    东西早就在高考前搬回家了。桌椅是我们花了钱买的,“土豆”说想要的可以把它们搬走,但是我们谁都没有这样做。

    离开了学校,它们也就什么意义都没有了吧。

    刚刚考完最后一门考试,那一刻,所有的高三生一齐往外走,千军万马,人潮汹涌,可是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迷茫而麻木的。

    这就结束了?

    就这样?

    青春?

    那一刻,我夹杂在人群中,百感交集,但是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觉得有什么从心底长出来了,同时又有什么死掉了。

    我真是没出息,一边写一边哭。可恶,学校广播站居然在放歌,好死不死,偏偏是《同桌的你》。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会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

    真想把这首歌的歌词抄一百遍。

    一百遍以后,我们就不用告别了。

    高三一班,我爱你。

    Replyfrom十年后的自己,

    我拆开这封信的时候,正好是夏天。有人说,只有属于学生党的夏天才叫夏天,而对于我们这样的大人们,七八月只能叫做“那些很热的日子”。

    我在一个很热的日子,收到了来自夏天的你寄出的一封关于告别的信。

    前段时间端午节,放三天假,我回了家一趟。一家人一起吃了一顿饭,陪爸妈看了场电影,逛了一下午的街,晚上回到家,对着电脑发呆,找不到人约会,男女不限。

    旧时的好友们,基本上都出省读大学了,四年后,有出国的、有去北上广工作的的、最近的,也是去了省会城市,没有谁再愿意回到这个小地方。

    其实也不是不愿意,只是没有办法,身不由己的那种。

    我们也还保持联系,在彼此社交网络里留言评论,也常常将“下次有时间见面要请我吃饭啊”挂在嘴边。可是每天朝九晚五,日子一天天过去,真的就是找不到“有时间”的时候。

    刚刚离开高中那几年,班上同学放寒暑假回来,还会组织着一起去学校看老师。买点水果巧克力什么的,一个班虽然凑不齐,七八个人,也挺热闹。

    而曾经念念不忘,承载了我们整个青春的地方,提起来的时候,竟只能用“故乡”草草带过。可是当你形容一个地方为故乡的时候,多半就表示,你不会回去了。

    只有天真且年轻的少年们才相信重逢,等你活到我这样的年岁,你就会明白,生命中大多数的告别,是悄无声息,甚至连一句像样的再见都没有。

    越是重要的人,越是深刻的感情,失去的那一日,就越稀疏平常。

    那些大张旗鼓、轰轰烈烈、人尽皆知、恩断义绝的告别,反而常常被命运捉弄,冷不防的,又再一次相遇在人海。

    生命里不停有人来,不断有人走,数十年的迎来送往,我已经习惯。

    二十岁到三十岁这十年,勉强还能被称为后青春期,才是一个人最兵荒马乱的时间,最好的时间,最坏的时间。

    我们失去了许多庇荫,不会再有人原谅和包容我们的错误,可是我们又一无所有,面对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不断地迷失自己,然后摔倒在地上,觉得疼觉得痛,才想起来要把自己找回来。

    等重新奔跑起来,又再一次弄丢了自己。

    连自己都不一定能找回来,何况是途中走失的旁人呢。

    也不是不难过,只是失去的人事实在是太多,数都数不过来,昨日种种隔在大河两岸,没有办法迈过去。就算真的鼓起勇气淌过去了,又会发现,河那边的风景早就不是你熟悉的了,曾经和你并肩看风景的那个人,也已经陌生得无奈。

    没有办法啊,是真的无能为力。

    可是还是要感激,感激那些曾经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人,让我在四下无人时,在对酒当歌时,有一些值得反复咀嚼的回忆,感谢最终留下来的人,让我来人间一趟,回去的时候,不算两手空空。

    怕就对了,怕才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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