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来,我遇见了许多许多个别人,许多许多种可能,可是今生今世,只得他一人,能被我冠以美梦。
1.白昼日复一日彼此追逐
2002年的冬天,我去往伦敦求学。那时候英镑还很坚挺,和人民币的汇率高达15:1,我连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都舍不得买。
我的专业是奢侈品管理,听起来噱头十足,像是一直泡在钱罐子里,对着不懂行的外人足够吹嘘上一辈子。
可实际上,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研究客户需求,营销管理,和财务报表,那些隔着橱窗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美丽事物,于我们只是无比遥远的一个梦。
大一的冬天,在教授的推荐下,我成为一家老牌的珠宝公司的实习生。我第一次走进那里的时候,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楼梯前,紧张得全身发抖。我出生在祖国北边的城市,家中没什么大钱,但是衣食无忧,可是在绝对的金钱的帝国下,我只能感到害怕。
我的上司Linda是英法混血,可以在伦敦腔和纽约腔之间自然切换,我英文水平只能算上三流,有一次被她训斥,用的竟然是中文。
第一次遇到欧阳景,就是在这里。
他坐在轮椅上,微微垂下头,我正好从大厅经过,看到他,我微笑着走上前问:“我可以帮到你吗?”
最简单的一句话,被我说得结结巴巴。
他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这是第一次,有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冷静,无悲无喜,他的眼眸深邃,我动弹不得。
下一秒,我的手机响了,Linda问我去了哪里。
我匆忙地向他点点头,然后抱着一大叠文件夹,匆匆忙忙地跑去电梯口。
过了一会儿,处理完杂事,我去走道上,往楼下大厅望,已经看不到他了。
我忍不住对Linda:“我刚刚在大厅看到一个人,实在是太英俊了,从来没见过这样美的模特。”
Linda一愣,说:“公司没有招募模特,最近也没有发布会。”
我正疑惑着,Linda忽然转过头问我:“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黑发黑眼,坐在轮椅上?”
我点点头。
Linda苦笑:“他?他是最顶级的奢侈品。”
我那时候不懂,一个人,怎么会被比喻成一样奢侈品呢。
圣诞节假结束后,我又开始了忙碌的学习。有一天,我们的品牌文化课老师忽然告诉我们,他邀请到了一位大人物来为我上下一周的课程。我并不太有兴趣,毕竟对我来说,也就是只是换了一个很复杂的英文名的外国人而已,他们姓氏里镶嵌的贵族地位,我并不太懂得。
第二次见到欧阳景,他穿了一件简单的尼龙西服,给我们放了一部他投资拍摄的关于奢侈品的纪录片。
他坐在一旁的角落里,灯光落在他的脸上,忽暗忽明。那两个小时,屏幕上放的什么我一个画面也没有记住,一句旁白也没有听懂,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他。我坐在阶梯教室的后排,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
那天下课,他说了下课,却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静静地坐在讲台上。有好多女孩子忍不住跑上前与他说话,他只是微笑着摇摇头。等到最后,教室里的人走光了,我还磨磨蹭蹭舍不得离开,这时,他忽然抬起头,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鼓起勇气,紧张地走上去,冲他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嗨,真巧……我们,曾见过一面,你还记得吗?”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回答:“不巧。”
我的笑容尴尬的凝结。
“不巧,”他言简意赅地说,“我为你而来。”
我愣住,以为自己听错了,不,我一定是听错了。
他淡淡地笑:“简小姐,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他说,希望我能为他工作,我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只用每周去他那里,为他念一些书或者诗歌。
“我从来没有听过,还有这样的工作。”我目瞪口呆。
他没有回答我,他只是坐在轮椅上,双手交叉看着我。他有一双很漂亮的手,十指修长,骨骼分明。可是我注意到,他的手背上有一道疤痕,明明很狰狞,长在他的手上,竟然成了一种美。
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是我?”
他淡淡地说:“你的声音很好听,能够帮助我入睡。”
我傻傻地说:“你失眠么?我爷爷是中医,我可以帮你问问。”
他没说话,只看着我的眼睛,我想我一定是中了蛊,竟然鬼使神差地开口,应下来:“好。”
2.有时我在清晨苏醒我的灵魂甚至还是湿的
司机来接我那天,伦敦还在下雪。停在路边的黑色的劳斯莱斯,蒙上一层薄薄的雪,司机为我将车门打开,他并未坐在车中。
我有些失望,忍不住问司机:“请问,他叫什么名字?”
“少爷说你叫他欧阳景就行了,他有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
车行驶在泰晤士河畔,在这座历史悠久,曾经站在世界顶点的城市,这辆车也足以引起街边路人的频频回首。
我有些不安地问:“我们要去哪里?”
“Paradise。”司机回答。
我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我打开车门,才知道司机口中的“paradise”是什么意思。
我竟然站在一座山中,一侧是悬崖,山谷萦绕,而我的面前,伫立着一座城堡。
在望见城堡的这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贵族。
欧阳景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身边,他同我一样,望着远方群山,淡淡地说:“天地很大,是吗?”
我傻傻地点头。
他轻笑了一声,充满讽刺。我转过头看他,他却已经转过头,推着轮椅走了。
我第一次为他念书的时候,我同他一起坐在火炉边。
“我要为你念什么?”我不自然地转移话题,“我的英文并不是很好,请不要介意。”
“随便你,”他揉了揉眉心,“你可以在书架挑你喜欢的。”
那是个下着雪的黄昏,我挑了一本聂鲁达的诗集,随手翻开来,竟然就是我最爱的那一首《我在这里爱你》。
我紧张地将手指放在每一行诗下,试图流利地念出来:“我在这里爱你,纵使地平线徒劳的隐藏你。我在这些冰冷的事物中,仍然爱你。有时我的吻乘上沉重的航船,穿越海洋,它永不停歇……”
他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好像是睡着了。我不敢停下来,怕惊扰到他,只能不停地念下去。一直到我念完了整本书,我呆呆地看着空白的最后一页,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身后的火堆不断跳跃,突然发出“霹雳”一声。
管家悄无声息地走来,对我微微屈身:“小姐。”
“他睡着了。”我说。
“是的,”他微笑着,“辛苦您了。”
我将手中的书递给他,蹑手蹑脚地站起来,才发现已经坐得双腿发麻。我拖着脚走了两步,管家微笑着说:“少爷吩咐过了,您今晚住在这里就好。”
这天夜里,我住在欧阳景的城堡里。我以为我会失眠,可实际上,我在**躺下后很快就入睡了。只是我做了一夜的梦,一夜的噩梦。
我梦见城堡在一夜之间被熊熊大火包围,我站在外面,不停地喊欧阳景的名字,我知道他就在那里,我知道他听得到,可是我的脚像是被上了禁锢,一步也挪动不了。我口干舌燥,在深夜被渴醒,赤脚踩在地毯上去找水,拉开厚重的窗帘,看到一弯清冷的月挂在蓝紫色的夜空。
第二天起来,大雪初霁,阳光普照。我换好衣服走下楼,欧阳景已经醒来,坐在长桌边吃早饭。桌子就在窗边,一转头,就可以看到山顶上的皑皑白雪。
“早上好。”我有些尴尬地同他打招呼。
欧阳景没看我,只是点了点头。有人向我递来一张卡,告诉我以后我的工资都将打在卡上。
我觉得更加尴尬了,我连忙摇手,用结结巴巴地英文同欧阳景说:“你不必给我钱,我并没有做什么。”
“我不建议你拒绝,”他淡淡地说,“或者你希望我去找到你的校长,为你支付你全部的学费?”
“你脾气真怪,”我嘀咕,“我们做朋友不行吗?”
他看了我一眼:“我没有朋友。”
我欲言又止。
3.我在这里爱你而且地平线徒然的隐藏你
我同欧阳景,相处得不算糟糕。我其实是一个性格外向的人,喜欢滔滔不绝地说,但是欧阳景很安静,在他面前,我不会说太多的话。但是每次等他睡着以后,我就会小声地絮絮叨叨同他说很多话。
比如我小时候的事情,我的祖国,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或者和房东闹了什么不愉快。就是因为知道他不会听到,我才能肆无忌惮地说。
渐渐地,欧阳景也会带我出城堡走走。我跟着他去过一次他的射击场,他心情不错,亲自教我射箭。
他的书房里挂着一张他少年时代在射击场的照片,他穿着宽松的黑色衣服,将弓张成圆满的弧形,他的侧脸线条温和,眼神凛冽。
少年时代的欧阳景,比现在看起来生机勃勃太多,像是早上八九点的朝阳。他现在虽然也很年轻,皮肤白皙如瓷,可是整个人沉寂得如同一潭死水。
他现在很少再射箭,我问他为什么。
“对背脊压力太大。”他说。
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意识到,欧阳景并不是一件健康的人,任他如何强大,他也只能依靠轮椅行步。
我第一次射中红心那天,欧阳景对我露出了一个赞许的笑容,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欧阳景是会笑的。
或许是在射击场消耗太大,第二天早上,我吃早饭时没有见到欧阳景。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欧阳景睡懒觉,严谨,自律,在我看来,欧阳景像是没有任何缺点。
我在花园中剪下几朵玫瑰,上面还沾着清晨的露水,我偷偷将它们放在欧阳景的床头。走出房间,我问管家:“他的腿,究竟是怎么回事?”
管家看了我一眼:“小姑娘,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我脱口而出:“他还能站起来吗?”
安伯转过头,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说:“这很重要吗?”
“是的,”我低声说,“对我来说,他的一切,都很重要。”
“小姑娘,”管家叹了口气,摇摇头,“所谓的真相,就是不知道的人会比较幸福。”
这时,我才确定,欧阳景的腿伤,另有隐情。
我开始试图寻找欧阳景的资格,网络上只能搜到一些他的投资新闻,他来自一个庞大而古老的家族,许多信息都是保密。想了许久,我给Linda发了一封邮件,问她,欧阳景是一个怎样的人。
她隔了许久才回复我,只有一句话,千万不要爱上欧阳景。
我对着电脑屏幕苦笑,心中回答,已经晚了。
我早已爱上欧阳景,或许就是初次见面的时候,他坐在宏伟辉煌的大厅中,静静地抬头看了我一眼,比他身后华丽到奢侈的背景都要刺眼。
大概过了半年,我得到一个机会,去到欧阳景的房间,帮他拿一份文件资料。
他的书桌上,有一本厚厚的黑色羊皮本,用金边镶嵌着,十分漂亮。我有些好奇,伸手打开,第一页里,夹着一张照片,被人粗暴地撕掉了一半,留下的一半上,是个女孩子。她穿着英国高中校服,英伦风的大衣,站在路灯下,对着镜头微笑。我猜测她有中国血统,只是看起来五官更加深邃动人。
我用手去摸被撕掉的缺口,在心中猜测,那一半上的人是谁?为什么被人撕掉?这个女孩又是谁?她的照片为什么……会在欧阳景的书桌上。
“放下。”
忽然,欧阳景出现在书房门口,冷冷地对我说。
我被他吓了一跳,照片从我手中滑落下去。我赶忙蹲下身,想要将照片捡起来,却听见他说:“停下。”
我僵硬地愣住,看到他推着轮椅慢慢走到我的面前,然后,他弯下腰,捡起了那张照片,然后转过身,离开了书房。
从头到尾,他没有看我一眼。
我站在空旷的书房,觉得难受得无法喘过气来。
4.有时我的吻藉这些沉重的船只而行
那天以后,关于欧阳景,我再也没有进一步的了解。
第二年,我生日的时候,欧阳景忽然想起这件事,吃晚餐的时候,他问我:“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我凝视着面前的红酒,试探地问:“真的什么都可以吗?”
欧阳景淡淡一笑,像是在哄小孩:“我所有的全部。”
“那你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吗?”我鼓足勇气,“一年前,我在你的书房里看到的那张照片,那个女孩,是谁?”
他的笑容凝结。
“二十岁,”过了几秒,他忽然轻笑,“真是太年轻了。”
我觉得他其实是在嘲笑我的幼稚,我忍不住出声反驳:“我没有。”
“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混小子,”他半垂着头,左手轻轻搓动手中的香烟,淡淡地说,“我抽烟、飙车、和女人上床。”
我说:“现在好得到哪里去吗?”
欧阳景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他似笑非笑:“我现在只和漂亮女人上床。”
我顿了顿:“……她也是其中之一吗?”
“不,她是一个美好的女孩。”他说。
照片中的女孩叫爱丽丝,她离世至今,已有七年。
用中国话讲,她同欧阳景是青梅竹马,两个家族门当户对,他们从小就被家族里的人订下婚约。七八年前,欧阳景还是一个桀骜不拘的纨绔子弟,而爱丽丝,是个被宠坏的高傲的公主。两个人明明相互喜欢,却非要故意惹对方生气,互不理睬。好像一旦承认自己动了真情就代表输掉。
在七年前的冬天,欧阳景同别的女孩约会,被爱丽丝撞个正着,忍不住讽刺他几句,两个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欧阳景心中其实十分后悔,便打电话约她出来,想要与爱丽丝道歉。就是在这天,他们被一直等待机会的歹徒绑架,歹徒穷凶恶极,欧阳家中明明送来了对方要求的筹码,歹徒还是不愿意放人,认定了欧阳景是一棵摇钱树。那时候欧阳景脾气很冲,做事不计后果,他和爱丽丝找到机会偷偷跑走,被歹徒抓回,作为惩罚和警告,他们当着欧阳景的面,砍下了爱丽丝的双腿。
当援救的人赶到的时候,爱丽丝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那半张照片,被撕掉的人,正是欧阳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他同爱丽丝,却只有过那么一张合照。
“对不起,”我说,“很抱歉提到你的伤心事。”
“已经没有关系了,”他说,“这个世界上,每一样东西,都在提醒着我这件事。”
我问他:“……你找我为你念书,就是因为我和她的声音很相似,是吗?”
欧阳景没有否认,只是看着我。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他没有做错任何事,可是我还是感到难过,因为我对他动了真情。
“她以前经常这样吗?为你念诗?”
“不,”他说,“她喜欢弹钢琴,偶尔会唱歌,只是听到她的声音,我才会觉得安心。”
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只能转移话题:“我给你念书吧。”
“不必了,”他说,“你想要的生日礼物,只有这个吗?”
“本来还有别的,”我惨淡一笑,“已经无所谓了。”
在我生日以后,我发现我和欧阳景之间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或者说,他对我,比以前更加冷淡了。
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少,除了对他念书的时候,我几乎找不到在别的时间里无法再见到他。
我觉得很难过,毕业的时间越来越近,英国就业形势很糟糕,周围的留学生都着手回国的事情。也有一些中国的公司来学校招聘,我投了一些简历,但是心中还是很迷茫。
我其实想要留在英国,因为我知道,如果回国,那么我和欧阳景,就真的只是再无关系的陌生人。可是就算我留下来,又能为他做什么呢?
农历春节那天,正好是我要去欧阳景给他念书的时间。我去中国超市买好面粉和豆沙陷,自己做了汤圆,借用厨房煮了一锅。
端上饭桌,欧阳景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我忐忑不安,问他:“不好吃吗?”
“吃不习惯。”他淡淡地说。
我一颗汤圆含在嘴里,吞也不是,吐也不是,我顿时索然无味。
隔了一会儿,他忽然开口问我:“你想家吗?”
“想。”我低声说。
他没有再说话,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的回答。整个饭厅安静得只能听到我的勺子碰到碗沿清冷的叮叮声。我问欧阳景:“你……最近很忙吗?”
“怎么?”
“就是觉得,好像很难看到你,”我说,“我们很长时间没有一起吃饭了。”
“哦,”他言简意赅地打断我,“没有必要。”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横在心间,难受却又吐不出来。
那天傍晚,我同欧阳景念了《小王子》的故事。
“我不喜欢这个故事。”欧阳景对我说。
“因为小王子永远也得不到他的玫瑰,是么?”
“不,”欧阳景说,“你相信爱情吗?”
我呆呆地点头回答:“相信。”
他又露出那种嘲讽的笑容,他继续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是爱?”
什么是爱?我愣住,木讷地张开嘴,却回答不出来。
欧阳景笑了笑,没有再同我讨论这个话题。那天他似乎很疲惫,没过多久,竟然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管家拿上毛毯,怕他受凉,披在他的腿上。
“他的腿,其实并没有受伤,对吗?”我忽然开口问管家。
他有些惊讶:“小姐你为什么这样说?”
“他亲口告诉我的,他并没有提到自己的腿,所以我猜测……他其实并没有受伤。”
“是的,”管家说,“因为爱丽丝小姐失去了双腿,所以少爷,再也不愿意直立行走。”
他在用自己的方法惩罚着自己,惩罚着,这还活在人间的自己。
我转过头去,绝望地看着欧阳景。
火炉中火苗燃烧,不时地跳动,变换成张牙舞爪的模样。而坐在沙发中的他已经沉沉睡去,平日凛冽的五官终于平和下来,又长又卷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是迷了路的天使。
此时,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大概只有十米,而这十米,却遥远得如同天堑,我有一种预感,我这一生,都无法迈过了。
我听到火炉里小声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我知道此时窗外的伦敦正飞着鹅毛大雪,我沉默地走上前,捡起滑落在地上的毛毯,轻轻盖上他的腿。
看着他薄薄的双唇,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克制自己想要吻他的冲动。
我只能在虚无的空气中,一遍一遍临摹他的模样。
每一次的爱不得,无非是在提醒,我有多爱他。
5.在这些冰冷的事物中我仍然爱你
没有想到,我才同欧阳景聊到回家的话题,一个月后,我就收到母亲生病住院的消息。正好遇上圣诞节,我向欧阳景请假,马不停蹄地回国。
其实那个时候,母亲的手术已经结束,她害怕耽误我的学业,病情稳定下来她才告诉了我这件事。我没有什么可以为父母做的,只能每天潜心专研厨艺,想着法子做菜讨他们欢心。
一周以后,我刷新邮箱,竟然收到一家奢侈品公司在中国分部的面试,几轮筛选以后,对方给我发来offer。
我向父母商量,他们回答说:“你只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了。”
我喜欢的事情是什么?我只想要陪在欧阳景的身边。
我心中犹豫,鼓起勇气给欧阳景打了一通电话,却被他直接挂掉。
这一个多月,我竟然不习惯中国的气候,得了一场重感冒。咳嗽了很长时间,原本对我而言这不过是一场小病,可是我的声音却因此受损,变得有些沙哑。
我原本不觉得这有太大的问题,在回伦敦的航班上,我还在在想,欧阳景总不能因为这样,就把我开除。
我在第二天去见欧阳景,他面色苍白,我问他:“你最近没有睡好吗?”
他没有回答我,反而蹙眉:“你的声音怎么了?”
“被你听出来了。”我吐吐舌头,犹豫着,把自己收到工作录用的事情告诉他,我期待地问他,“你说,我应该去吗?”
“随便你。”他一针见血地说,“我建议你回去,因为你继续呆在英国,也没有办法找到工作。”
他的语气冰冰冷冷,好似只是一个无关的路人。我在心底自嘲地想,我还能期待欧阳景说什么?难道他还会挽留我留下?
那天,我才拿起书,给欧阳景念了一句话,他就打断了我。
“你走吧。”他说。
“什么?”我举着书,愣住。
有人走到我面前,为我递过一叠厚厚的信封。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你的声音,我不喜欢。”他淡淡地说。
我怔怔地看着他。
我一直都知道,我同欧阳景,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和他竟然连好好说再见的情谊也没有,他只是站在云端,俯身冷冷地看我。
我付出了我全部的感情,于他而言,只是一个饭后笑谈。
我颤抖地问:“只是因为这样?”
“我雇佣你,只是因为你的声音和她相似,”他毫无留情地说,“你的声线受损,于我而言,便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
我惨淡一笑:“是的,你同我说过的,要保护好自己的嗓子,不要让它受损,不要教你失望。”
“可是你还是让我失望了。”
我用牙齿死死咬住嘴唇。
“请便。”
说完,他转过身,离开了大厅。
在欧阳景对我下逐客令的第十四天,我实在忍不住,给管家打电话,请求见他一面。
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病,发烧三十八度半,我将自己的病情如实告诉管家,希望能借此打动他。
实际上,我卑鄙的手段确实奏效,管家派司机接我上山,但是对我千叮万嘱:“这不是少爷的意思,所以究竟能不能见到他,我也不能向你保证。”
我在门外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收到欧阳景的答复,连我自己都感觉绝望,他的回答却是,既然来了,就留下一起进餐。
我在长桌前坐下来,在暖橘色的灯光下,他的脸显得越发的白,我曾经开玩笑,说他是一只住在古堡的吸血鬼。
“谢谢你肯见我。”我说。
他有些不悦地蹙眉:“我这里不是医院。”
“英国的药物对我来说药效太弱,”我说,“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要回国了。”
欧阳景并没有露出太惊讶的表情,对我来说天大的事,也同他没有干系。
“遇见你的这三年,快乐是真的,痛苦也是真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再过得那样孤单了。你可以试着站起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你可以重新开始。”
他挑挑眉:“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小姑娘同我说教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轻声笑,看着杯中的红酒,一字一顿地说:“IfIshouldseeyou,afterlongyear.HowshouldIgreet,withtears,withsilence(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我将以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他冷淡地说:“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这就是我深爱的人,因为太爱,所以连恨,我都舍不得。
在我离开伦敦前,我去刻录了一张磁带。录音机开始转动,我轻声清了清嗓子,我说:“你在听吗?”
“我知道,你其实已经不愿意再听到我的声音了,可是,”我努力扯出一个笑容,“就当做是告别吧。”
我随手将诗集翻开,竟然又是那首《我在这里爱你》,这就像是一个极具讽刺一味的笑话。
“……我的生命日渐疲惫,它向往无矢之舟。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我的倦意和缓慢的黄昏对峙。直到黑夜来临,我开始歌唱。”
念到最后,我泣不成声,我捂住脸,诗集从我的怀中滑落在地上。
录音机发出嘈杂的“吱吱”声,我伸出手,按下了中止键。房间一下子变得寂静无声,我的手还搭在录音机上,我用中文,对着一室飞舞的尘埃,哽咽地说:“我爱你,欧阳景。”
最初和最终的这一首诗。
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
我在这里爱你,欧阳景。
再见。
6.我爱我所没有的你如此的遥远
回到中国以后,我开始过着和大部分人无异的生活,上班回家,两点一线。过了两年,父母开始着急,想法设法为我相亲,可是见过了欧阳景,在我看来,别的男生实在是太差劲。试着相处过,每一次都无疾而终。
我开始渐渐习惯单身的日子,有一次,母亲忍不住问我:“你在英国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我麻木地回答,“我爱了一个人,可是,他永远也不会爱我。”
又过了几年,有天下雨,我在路边捡到一只躲在垃圾桶旁被淋得浑身湿透的牧羊犬。鬼使神差的,我走上前为它撑伞,站在雨中同它在雨中一起等待它的主人。等了许久,便利店的老板才无可奈何地告诉我,这只狗已经被人遗弃许久。
我收留了它,给它取名叫Lucky,因为欧阳景曾经无不嘲讽地说过,英国人的狗,不是叫Lucky就是Happy。有了Lucky之后,我的日子变得轻松许多,每次想起欧阳景的时候,我就带着Lucky去散步,我们在滨江大道走了一遍又一遍,假装是在泰晤士河畔。
离开英国的第十年,Lucky也离我而去。我捡到它时它已经有两三岁,活到这个年纪,它在我怀中自然而然地死去,我也没有别的遗憾了。
送走Lucky那天,我一个人在窗台边坐了许久,就在那一天,我忽然下定决心,要再见上欧阳景一面。
年轻的时候,我总是很纠结许多东西,我纠结欧阳景的过去,我纠结他不爱我,我纠结自己同他之间悬殊的地位,可是过了十年,我忽然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我只是想见他一面,将十年前未能传递的心情告诉,我才能支撑过下一个十年。
我凭着十年前的记忆,去到英国,来迎接我的已经不是原来那名管家,新的管家年轻得不像话。
他毕恭毕敬地问我:“小姐,请问您找谁?”
我轻声说:“欧阳景。”
他愣住,抬起头看我。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我颤抖地问:“他怎么了?”
“没事,先生身体很好,”他神色复杂地看着我,“只是……终于等到了您,请您稍等。”
等了一会儿,我看到了当年的那位管家。他穿戴得一丝不苟,身材相貌竟同十年前并无多大变化。
他一瞬间热泪盈眶,他说:“小姐,少爷,少爷他,一直在等您。”
我淡淡地笑:“他等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我。”
“那一年,您回到中国,他在伦敦遭到竞争对手的恶意报复,左肩中弹。”
我猛然抬起头,不敢相信地问:“他受了枪伤?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身体一直算不上好,若非抢救及时,恐怕连再见您一面都不能实现。他躺在医院的时候,收到下面的人寄来的您的照片,您和家人在一起逛街,混在人群里,再普通不过,无忧无虑,什么也不知道。就是在那个时候,少爷告诉我,想要让你走。”
“小姐,请您原谅他,少爷十几岁的时候,发生的那件事对他影响太大。人人都羡慕少爷,生来就被命运眷顾,可是对少爷来说,最大的心愿,恐怕只是抛弃这个家族,像普通人一样,简简单单地活着,可是他不能,所以他希望,至少小姐您可以。”
我怔怔地说:“您说的,都是真的吗?”
“为什么您就不能明白呢,”老管家重重叹了一口气,“除了您,他再也为谁站起来过。”
他身陷地狱深渊,他不愿拉我入这魔障。
他自以为是的认为,他唯一能为我做的一件事,就是放手让我走。
我站在铁门之前,伸手去碰触,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可是又猛然收回了手。
这紧闭的大门后,是英国残存不多的私人城堡,坐落在山顶,孤立于世,与之为伴的,只有天地间的日出和日落。
这里,住在我深爱的人。
可是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我已然不是当初那个懵懂无畏,独自去往异国求学的女孩了。
有时候,相见不如怀念。
在这个时候,我听到脚步声,下一秒,大门被人从里面打开来。他穿着竖领的格子大衣,脖子上系的,竟然是十年前我为他织的那条黑色围巾,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正双脚直立。
管家说,我离开以后,欧阳景开始试着站立,他肌肉萎缩得厉害,最初的时候,每天要花上三个小时以上的时间锻炼和康复,大概用了四个月到半年的时间,他才恢复,同正常人无异。
而此时,欧阳景的手从门锁上放下来,他蹙着眉头看着我。
我捂住嘴巴,忍不住想要尖叫。
我想我现在模样一定丑死了,我风尘仆仆,连夜奔波,甚至忘了补一补口红。
我浑身颤抖,我多么害怕,我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已经不能认出我是谁。
他静静地看着我,一动也不动地看着我,过了好久,才终于开口,问:“你怎么来了?”
时隔十年,我终于再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我热泪滚滚,几乎无法站立。
“因为我爱你,”我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我以我全部生命,爱着你。”
身后,伦敦漫天飘雪。
岁月迢迢,宁静致远。
后记: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在一家著名的游戏公司实习,非常忙,每天几乎没有睡觉时间。
那时候《岁月忽已暮》即将上市,我因为求学和工作,很长时间没有写过文。于是只好利用中午大家吃饭的时间,饿着肚子拿出笔记本偷偷写小说,用了三个中午,写完这篇《伦敦旧梦》,遗憾的是没有瘦下半斤。
一个非常言情的故事,里面写满了我对英国的憧憬,旧城堡、鹅毛大雪以及有过去和回忆的英俊男人。
另外,我最喜欢的英国作家是简奥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