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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偷看了,我也喜欢你 正文 Chapter.7

    19.

    年少气盛的我们还特别喜欢打赌,什么都要比个输赢。

    在回家那条长长的沿江小道上,我们最喜欢比的是冷笑话大赛。

    类似于“一颗软糖走着走着腿就软了。”

    “火柴棒撞到头以后,去医院包扎就变成了棉花棒。”

    这种段子我可以张口就来,说十个不带重样的。

    那段日子我积攒了大量冷笑话段子,为之后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素材。有些时候,当下做的某些事看起来毫无意义,但经年之后,你总会突然发现它对你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徒劳无功的事情吧。或迟或早都会显现出来。

    比如说,我们那时候一起吃饭还喜欢比谁吃得快。

    在北方小吃城里,我吃小笼包,他吃馄饨。不记得谁说了一句:“吃得快的人就赢了!”

    我们对视一眼,没人喊开始双方突然默契地埋头疯狂开始吃。

    我率先把剩下最后四个小笼包一起塞进嘴里,两颊鼓得像只松鼠,口齿不清地说。“窝,池,完,啦!”(我吃完了)。

    “没吞下去就不算结束。”他的馄饨很烫,还硬着头皮一边哈气一边生吞烫馄饨。

    年轻的好胜心真是用在了奇怪的地方。

    我不记得那场比赛我们的赌注是什么了。

    估计就是谁输了谁是猪,或者谁背谁走十步之类的赌注。

    但青春中总有些画面,永不褪色,泛着温暖的黄色光线,停留在我的记忆里。

    就像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坐在北方小吃城里比看谁吃包子快。

    这种事情光是想想都让我不自觉牵动嘴角。

    20.

    数学一直是我一块心病。

    上天是公平的,可能语文好的同学,算数都很难有建树。

    我以前觉得只要会加减乘除就好啦。数学学那么艰深有什么用。

    直到我出国旅行和别人兑换外币,被银行门口的“外汇黑户”忽悠了一把。同样的一百块钱,只换到同行朋友四分之三的钱。

    直到五一长假改成三天,连着周末还得补一天班,我掐着指头算,和别人争执这不就跟没有放假一样吗。

    直到我出国买东西用现金结账,找零算的比不会九九乘法表的外国人还慢时。

    我终于愿意承认,数学的作用超乎想象的大。

    但这依旧改变不了我数学一百分满分的时候只有六十几,一百五十满分的时候只有九十几的事实。虽然本质差不多,我还是喜欢九十分,看起来面子上比较过得去。

    在初三升学压力下,我一写起数学题目来就抓耳挠腮。而且有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臭毛病就是边想边拔眉毛,越做不出越要拔。

    拔一两根的时候还觉得痛,一把一把的拔就只觉得爽了。

    终于,犯二的我一个礼拜内把两条眉毛都拔光了……拔光了……拔……光……了。

    不要问我为什么在一条眉毛被拔光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把另一条拔掉了?我也不知道。

    大概是觉得要对称美。

    其他同学都不敢相信,还以为我是臭美,修眉毛不小心刮光的。

    天可怜见,除了我那天天忐忑地看着我拔眉毛的同桌。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确实是个脑残。

    眉毛这种东西就是,你有的时候并不觉得珍惜。没有了,才发现它是多么重要。

    失去眉毛的人就像外星人。你不信可以去试试。

    反正每个人看到我都哈哈大笑,不可抑制。

    所以那段时间在学校,我天天躲着Z先生走。看到他三米开外就掉头。

    可每周五Z先生要送我回家呀。多亏那时候我有个厚重的直刘海。我一直小心翼翼用刘海遮住眉毛部分。

    在那个周五先生送我回家的路上,我很忐忑地一直在按着刘海闪躲他的视线。

    经过河边的铁轨大桥时,他终于忍不住问我。

    “我怎么觉得你今天哪里怪怪的?”

    “没有啊!哪有?你看,火机!”

    “……你是想说火车还是飞机?”他又露出那副看傻子的无奈笑容。

    “呃呵呵。”我指着天上的手不好意思的放了下来。

    就在我傻笑的同时,沿江的一阵大风刮来……

    我看见Z先生愣了一下,然后眉毛跳了两跳。

    当时我就知道,事情败露了。

    我一下子就泄了气,有点委屈地揉了揉眼睛。差点要哭了。

    我辛苦维持的小仙女形象一瞬间跌成E.T。

    他却突然很舒畅的笑了,手指轻轻的梳理好我乱了的刘海。

    “真是个笨蛋呐。”

    带着温柔笑意的尾音在江风中,那么好听……

    当然这个画面是经年累月后经过我记忆美化的,真实的台词,他可能说的是:

    你真是个傻子,白痴,二百五诸如此类,已不可考。

    21.

    初中时,Z先生“买通”了我最好的朋友南瓜给他做间谍,所以才对我的动态了如指掌。

    我有任何小心思都和南瓜说,我和Z先生晚饭后在学校小树林里散步的时候,南瓜就抱着四块钱一碗的蛋炒饭坐在树林外的石头上边吃边等我。

    她是我们感情一路以来距离最近的见证者,甚至可以说是参与者。

    结果有一天我的室友跟我说,南瓜也喜欢Z先生。还给我好一通分析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说得头头是道。

    我越想越觉得煞有其事,憋了半个月后,有一天饭后我和南瓜在操场散步。

    我终于忍不住问她:“你是不是喜欢Z?”

    “哈?”南瓜一脸诧异,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见我深吸一口气一副破釜沉舟的表情。“如果你喜欢他,就让给你!我不会和你争的。我们才是最好的朋友。”

    “我怎么可能喜欢他!我又不瞎。诶……我不是那个意思。总之我就不可能喜欢Z啦!哪个智障和你说的。我去骂她。”南瓜气愤得要命。

    时隔十年,今年南瓜从珠海回来给我当伴娘,提前半年就和老板请好假。一副打雷下雨下冰雹都要来的架势。

    她和我提起当年这件糗事。“你那时候说让给我的时候,下了多大决心啊!我都感动死了。”

    其实我一点也不记得这事儿了,我怎么可能做出这么白莲花的事呢。所以我跟南瓜说:“你别当真。其实我当时嘴里说的是‘让给你吧’,心里想的是‘如果你敢要老娘就打死你’。哈哈哈哈。”

    塑料姐妹情,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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