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某天,两人正在用手机聊着天,宋意然忽然说:“喂,可颂,你的脚是多少码的?”
“三十五。你有意见?”
“当然有啊。你得在国内把鞋子买好,什么夏天穿的秋天穿的还有冬天穿的。不然等你到了那边,就只能买童鞋穿了。哈哈哈!”
“笑你个头啊。”
“诶,你要不要带电饭煲过去啊?好像很多出去留学的都带了电饭煲呢!”
“我又不是去留学的。而且我叔叔那里管吃管喝,要电饭煲做什么。”
“那我是去留学的,你说我要不要带电饭煲过去呢?”宋意然的声音听起来好像他真的关注这件事一样。
“那你带过去吧。”
她就不信他真的会带个电饭煲过去。
“诶,你要不要带辣椒酱过去?”宋意然一本正经地问。
林可颂扯起了唇角,知道这家伙耍她呢。要真在行李箱里放辣椒酱过海关的时候才是大麻烦。而且唐人街或者中国超市里不是都可以找到吗!
“哦,我东西太多放不下了,你就多带几瓶辣椒酱过去吧。正好放在你的电饭煲里托运,多节省空间啊!”林可颂也一本正经地回答他。
宋意然知道自己没有骗到林可颂,在电话那端笑得很荡漾。
三个月后签证下来了,机票也定好了,林可颂就这样告别了父母登上了前往纽约的飞机。
虽然林可颂和宋意然订的是同一架航班的机票,但他们的位置相隔甚远。
林可颂在经济舱,而宋意然却在头等舱。
就在宋意然舒适地躺在宽敞的座椅里时,林可颂却有一种要崩溃的感觉。
因为飞行时间太长,她个子又不是很高,两条腿吊在座椅上,膝盖的部分难过得要命。空间又窄,她想要伸一伸腿都没办法。
难过得根本睡不着啊!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空姐捧着一个枕头来到了林可颂的面前,低下头来很有礼貌地说:“请问是林小姐吗?”
“啊?我是。”
“这是头等舱的宋先生叫我带给你的。”
林可颂有点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
“给您垫脚的。”
周围几个乘客望了过来,还顺带斜着眼睛想要看清楚她的两条腿有多短似的。
“谢谢啊。”
林可颂心安理得地把枕头垫在了脚下,当做宋意然的脑袋用力往下踩。不是好兄弟的吗!你资助我一个枕头顶什么用!有本事资助我一张头等舱的机票啊!天天见你乱烧钱,这会儿怎么不在我身上烧一点!你个王八蛋!看我踩烂你的龟壳!
十几个小时根本没有真正睡着过,飞机落地的时候,林可颂只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她的两条腿几乎已经走不动了。到达肯尼迪机场之后,宋意然依旧气定神闲,穿着一件巴宝莉的风衣,揣着口袋,看着毫无精神的林可颂走出来。
“走啊,领行李去!”
林可颂不想说话,只想有张能让身体躺平的床让她睡觉。
以前总喜欢使唤她做这做那的宋意然竟然绅士了起来,不仅没有发少爷病,找来了推车,还把林可颂的行李也领出来了。
林可颂这才发现宋意然的行李真的不多,反倒是自己比他要夸张许多。电饭煲是肯定没带的,辣椒酱就更不用说了。
林可颂跟在宋意然的身后走。这家伙又高,两条腿又长,推着车的样子悠闲得跟拍电影似的。
而林可颂明显就是电影里的群众。
周围不同肤色的人路过,说着林可颂平时不常听到的语言,广阔明亮的机场大厅,此起彼伏的广播声,让林可颂真的感觉到自己去到了另一个完全不熟悉,曾经只属于想象的地方。
就在林可颂有些茫然的时候,走在前面的宋意然忽然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腾空的感觉让她发出惊呼声,宋意然将她放到了行李箱的最上面。
“走了!”
宋意然仰起脸,对她笑着。在明亮的灯光之下有一种动人的感觉。
林可颂忽然有一种想要扣住他的脸用力亲他的冲动。
“我以为这个是电视剧里女主角才有的待遇。”林可颂说。
“虽然你做不了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但是你是我宋意然生活里永远的男主角。”
“你觉得这说法很浪漫吗?”林可颂转过身去,盘着腿,撑着下巴。
这家伙就是在讽刺她像个女汉子呗!
“我觉得挺浪漫的啊。'永远'本身就是个浪漫的词啊。”
呸,如果我说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个脑残,你还觉得浪漫吗?
林可颂歪过脑袋不理对方。
宋意然将林可颂和行李推出了通道。
不少人带着花、宠物、甚至于气球等待着自己的亲友。
林可颂放眼望去,开始寻找自己熟悉的脸。
一个略胖的中年男人正举着块板子,一个一个地看着托着行李的旅客。
“可颂!可颂!这里!”
“叔叔!”林可颂见到了自己的叔叔,差点没从行李箱上栽下来。
还好宋意然一把将她捞了回来。
“小心一点。”宋意然低下身,侧目看向林可颂。他的手臂稳健而有力,她在他的怀抱里仿佛根本没有重量。
他的眉心难得蹙起,林可颂知道自己差点摔下去的时候,这家伙是真的担心了。
林可颂下意识别过脸去。
“我叔叔在那里呢!”
“看见了看见了!你们家的人眼睛眉毛都一个样子!看着你的叔叔,就知道等你中年发胖之后会是怎么个样子!”
“切!”
林可颂连行李都不管了,和叔叔抱了个满怀。
原本还有些不踏实的心,看见叔叔在人群中等待自己的样子,就完全安稳下来了。
林可颂与叔叔寒暄了两句,看向宋意然的方向。
“喂,要不要我叔叔送你一程?”林可颂知道宋意然来之前就已经租好了公寓。
“没关系,我在这里也是有朋友的。”
宋意然推着行李朝着相反的方向而去。
一个额高眼深的年轻人朝着宋意然跑来:“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他看起来像是混血儿,与宋意然十分热络地碰拳,看起来相识已久。
林可颂好奇地打量着对方,宋意然的朋友几乎没有几个,她都认识。但这一个,她从没有见过。
而林可颂身旁的叔叔也望了过去,露出了不解的表情:“那个……好像是……”
“好像什么?”林可颂狐疑地望向叔叔,“你认识宋意然?”
“啊……不,来接他的人……像是某个我认识的人。是我看走眼了吧!”
而宋意然也回头朝林可颂挥了挥手,做了一个“别忘记打电话”的动作,转身与朋友离开。
林可颂在心里笑了笑。这个家伙,无论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都能享受属于他自己的精彩。
叔叔开了一辆面包车来接她,车子里还有各种酱料以及食物的味道。
“丫头,别介意啊!这车子是又运吃的,又运人,味道有点重!”
“没关系!叔叔你来接我,我已经很开心了!而且我就喜欢重口味!”
林可颂趴在窗沿上,看着窗外与国内截然不同的街景与行人,充满了好奇。
“本来想带你四处逛逛,但餐厅实在太忙了!等到有空的时候,让你的堂妹克莱尔带你到处转转。什么自由女神像啊!什么华尔街!帝国大厦、中央公园、还有那个什么时代广场!”
“谢谢叔叔!”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她的堂妹林小雪了。克莱尔是她的英文名字。
叔叔的餐厅开在一片华人聚集地,随处可见写着中国字的招牌,来来往往的大多也是黄皮肤的国人,这里的车水马龙,以及混杂在一起的粤语和普通话,让林可颂有一种时空穿越,回到国内的感觉。
叔叔的小餐厅就在住的地方楼下。
他带着林可颂上了楼,找了几个人帮她把行李搬了上来,还打开了一间房门给她。
“这间房子小是小了点儿,但是干干净净的。你先住着,要是实在不喜欢,我们再说!”
“不不!我很喜欢!有床有书桌还有衣柜!窗子外面还有街景!我很喜欢了!”
“那好,你收拾着!”
“我什么时候开始学着做事?”林可颂没忘记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不着急,慢慢来。你刚下了飞机,好好休息,把时差倒好了再说!”
林可颂谢谢了叔叔之后,将行李整理起来。铺好了床,洗了个澡,美美地睡到了天黑。
晚饭的时候,她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堂妹林小雪。
她留着一头漂亮的大波浪,戴着时髦的耳环。晚饭只有她们两个一起吃,叔叔已经在餐厅里忙碌起来了。
菜是很丰富的,有一盘宫保鸡丁,一份小炒黄牛肉,鸡汤娃娃菜,看得让人胃口大开。
但是林小雪却对于许久未见的堂姐没有丝毫热情或者想要了解的意思,反而一直低头玩着手机。饭吃了没两口,她就回去自己的房间了。
林可颂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口对她说话。
林小雪进去屋子里没有多久,就忽然又快步走了出来,语气虽然谈不上没有礼貌,但是却很生冷。
“堂姐,以后你要是洗完了澡,记得把头发丝清理干净。我有点不大习惯别人的东西留在我们家的浴室里。”
也就是说,在她心里,没把她这个堂姐当做家里人。
林可颂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也许是白天睡得太多,到了晚上,林可颂睡意全无。
直到晚上十一点,叔叔才从餐厅忙完了回来。
而林小雪与叔叔谈话的声音虽然并不大,但林可颂却听得很清楚。
“爸,是不是她一定要住在我们家啊?我不习惯别人和我住在一起。”
“她是你堂姐,又不是别人。你白天上学,到了晚上你们姐妹俩都是各自待在各自屋子里,谁也碍不着谁不是?”
“我还得和她用一个洗手间呢!”
“这有什么的?你不还和老爸我用一个洗手间吗?”
“不跟你说了!”林小雪关上门。
听得出来她在生闷气。
林可颂叹了一口气。她也是女孩子,也理解那种原本属于自己的空间被别人侵入的感觉。
但是想这些也没有用。她半分钱没挣着,父母亲给的钱也不能乱花,对环境也不熟悉,只能暂时先住在这里。如果过一段时间自己适应了,而林小雪还是不习惯她这个堂姐的存在的话,她再搬也不迟。
这时候,林可颂的手机一颤,收到一条微信。宋意然坐在自己的公寓沙发上自拍了一张照片,窗外隐隐还能看见自由女神像。
这家伙又败家烧钱了。
林可颂也坐在床头,自拍了一张照片给他。
对方很快发来回信:你真是一只可爱的小鸽子。
林可颂上下左右都看了看,不明白自己哪里能让对方联想到鸽子。于是她回了一句:为什么是鸽子?
宋意然:因为你住在鸽子笼里。
林可颂又有了拍烂手机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