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剧情更加惊险刺激,左镇清理出尸体,发现四具还算完整,一具四肢被截了下来,胳膊已经就剩下骨头,大腿上还剩点儿余肉,留着牙齿咬过的痕迹。
他掰开另四具尸体的牙齿看了看,确定是这四个人咬的。
所以这井下的五个人,眼见着实在出不去,活活吃掉了其中的一个。
尸体抬上去,一个亲友哭倒在白骨旁,自称是死者的弟弟。
他哥哥李大在附近镇上的一个酒馆做二掌柜,七天前跟他说接了个活儿,回来能赚个二十两银子,好给他娶媳妇。
其他的四个人五官也烂得差不多了,几个亲友也是从衣饰上才辨认出来,一个是镇里的员外乔仲才,一个镖局走镖的范九,一个是县衙的师爷梁博贤,一个是马帮的马贼刀疤脸。
这五个人可以说互不相识,怎么会一起死到井下呢?
随即,左镇又听说外出打短工的刘二孩已经失踪多日,家里人四处都打听过,有人说往西边去了。
这镇子唯一和左镇的朋友有关联的地方,就是十三年前,湖广大灾,朝廷紧急调拨了二十万两银子,曾在这镇子中转,谁承想一夜之间,二十万库银变成砖头,左镇的朋友当时正是锦衣卫的都指挥使,亲自参与了调查。
但案子最终不了了之,左镇的朋友也因此被免了职。
程了正看得津津有味,手机却在包内响了起来,她摸出来一看,是言晓。
她赶紧悄悄挪到门口接了起来。
言晓的声音很急:“你快过来吧,公司的服务器遭到了攻击,网站现在瘫痪了。”
回到座位上,程了低声跟盛景初道歉:“公司有事,我得先走了。”
盛景初随她一起离开:“我开车送你,应该能快一点儿。”
盛景初开的是他那辆现代,上次的法拉利跑车只有两个门,程了自然而然地坐在了副驾驶,现代是前后座,程了去拉驾驶位后面的车门。
盛景初示意她坐到副驾驶:“你可以坐在这里。”
程了有些不明白:“你不是说这个位置最安全吗?”
“那是因为开车的不是我。”
见程了还是有些糊涂,他接着解释了一句:“人在遇到危机的时候会本能地趋利避害,但我会尽量保证你的安全。”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并没有多少温情,好像不过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而且用词也很慎重,“尽量”而不是“肯定”。
但程了知道,哪怕在电光石火的一瞬,本能战胜情感的一刹那,他也会记着这个约定,尽最大的可能确保她的安全。
她抽抽鼻子:“你对别人也这么好吗?”
他摇头:“不是。”
程了的心跳加速,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他这样解释:“因为我们是朋友。”
程了舒了口气,又觉得自己刚刚实在有些自作多情。
她掩饰着念叨了一句:“系统瘫痪了叫我们过去也没用啊,这不应该由程序员来吗?”她的脑袋里还想着电影的情节,心里痒得难受,“不知道谁是凶手。”
“井下死的五个人里,有一个是后丢到井里的。这几个人看似毫无关联,其实和十三年前的赈灾银失窃案有关,凶手先威胁住了员外乔仲才,使乔仲才诱使那四个人下井,并将这四个人活活饿死。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乔仲才杀死了刘二孩,把刘二孩换了自己的装束丢到了井下。
“左镇的朋友在当年调查赈灾银案时做了亏心事,里面或许牵扯了什么人,被他瞒了下来。至于凶手,义庄的更夫算一个,与左镇暧昧的酒馆老板娘算一个,县衙的捕快算一个,或许还有在酒馆说书的盲先生。”
程了呆滞了半秒:“你看过?”
“没看过。”
赶上一个红灯,盛景初停下车。
“如果编剧没有刻意反转,应该就是这么个情节。你注没注意到,28分32秒,左镇去见乔夫人的时候,曾经给过乔夫人一个挑选首饰的特写,丈夫离家失踪七天有余,妻子还有兴致挑选首饰,不是知道内情,就是在外有了奸情。奸情杀夫就落了俗套,也不符合这个剧的大背景。”
好像是有这么个特写……
程意上周就看过了这部电影,程了有心想问问程意,因为实在太清楚她的为人,故意给她发微信:
“我晚上要和朋友看《杀局》,你帮我跟奶奶说一声,不用给我留饭了。”
程意的回复很迅速:
“凶手是酒馆老板娘、义庄的打更老头、县衙的捕快,还有酒馆那个瞎眼的说书先生。别谢我,因为我叫雷锋。”
程了看了看身侧的盛景初:“我现在特别想夸你一句。”
盛景初失笑:“还是笑起来很好看?”
“这回绝不像上次那么肤浅,”程了想了想,一时间又找不到适当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的膜拜之情,只好咂咂嘴,“你妈妈怀你的时候,是不是吃了特别多的核桃?”
不都说核桃补脑吗,要不他怎么这么聪明。
言晓又打了电话过来。
“你在哪儿呢?快点儿过来吧,组长发了好大的脾气。”
组长发脾气?这事儿和自己有关?程了摸了摸脑门儿,感觉自己好像要倒霉了。
上了16楼,程了才从言晓嘴里知道是怎么回事。
程了制作的曹熹和特辑,被曹熹和的粉丝看到并转发了,点击量瞬间飙升。曹熹和与日本顶级棋手加藤清正的关系不太好,有个加藤清正的粉丝正好在中国留学,他在网上看到了这个视频,一个不高兴,就顺道把播视频的网站给黑了。
被黑的这个时段,秀时代正在独家直播戛纳电影节的红毯环节。
虽然技术部已经紧急修复成功,但是损失已经造成了,秀时代花了几百万买下的独家转播权,这一次网站事故,钱全部打了水漂,还要赔偿广告商的损失。
程了的责任就是“私自”上传了曹熹和的特辑。
当天程了曾经向组长汇报过,组长虽然没答应给宣传,但默认了可以上传。
这件事情现在已经说不清楚了,组长矢口否认,出门的时候还阴森森地瞪了程了一眼,威胁她:“你最好不要瞎说话,懂吗?”
按照公司的流程,请示汇报都要发邮件,并且抄送部门负责人,但是小组内的事情大家默认了口头汇报即可,毕竟一天的工作那么多,一项一项都发邮件过去,不定什么时候能收到回复。
先不说这个视频本身没有问题,谁又能想到视频会引发日本棋迷的不满,网站被黑,程了也没办法控制。
她一个小小的实习员工,论资历没有,论人脉为零,公司的处理意见没下来,但大家都很同情地看着程了,一致认定这个锅,她背定了。
程了的心情简直糟透了。
她早就察觉出组长不太喜欢自己,但没想到在关键的时候还下手坑了她一把。
真是在天愿作比翼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程了一路头重脚轻地出了公司的大门。
因为是周末,商务楼下面没什么人,阳光白惨惨地落在地面上,热浪一阵又一阵拍在她的脸上。她抬起手揉了揉眼睛,忽然发现盛景初的车还停在外面。
她走过去,敲了敲车窗。
“你还没走吗?”
盛景初收起手上的书:“在等你。”
她开车门坐上去,冷气很足,让她稍稍冷静了一些。
盛景初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遇到了麻烦,但没有追问。人的心情极度不好的时候,恐怕连倾诉的欲望都没有,他应该给她一个安静的空间。
坐了好一会儿,程了才长长叹了口气。
“公司给我的锅,估计已经在路上了,我现在得老老实实地趴着,好让锅能严严实实地扣上。”
这句话说完,她又狠狠发了一顿牢骚。
末了,她叹了口气:“说到底,我也有错,如果这件事有邮件存证就好办了。”
她刚出社会,还没感受到职场拼杀带来的荣耀与快感,就被复杂的人际关系搞得头破血流。
越想越沮丧,她问盛景初:“你看我适不适合做家庭主妇?我要不赶紧结婚算了,结婚之后做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每天买买菜,做做饭,等老公要下班了,守在门口等着他回来,然后跟他一起吃晚饭,再撒撒娇。”
这是盛景初从来没有想过的生活,他习惯了一个人,即使助理小齐在的时候,也尽可能地保持安静。
他讨厌嘈杂、混乱,所以很少去人多的场合,曹熹和说他有很多病态的习惯,不是什么人都能忍受得了,他想也是,所以尽量把别人排除在自己的生活之外。
然而此刻,他忽然想,原来普通人的生活是这样,下班回来和妻子一起吃晚饭,两人出门散步,聊一聊这一天工作时发生的趣事,规划一下未来,看着时间就这么一点儿一点儿过去,相濡以沫,携手到老。
其实这样,也挺好。
程了不过一说,很快推翻了自己的想法:“不行,不行,我还想获普利策新闻奖呢。人生不能这样耽于安逸没有追求。”
她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好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咱俩吃饭去吧!”
她其实早计划了要请盛景初吃饭,他请她看电影,她理应请吃饭的。
她扭头问他:“你想吃什么吗?”
他答:“宋嫂鱼羹。”
宋嫂鱼羹是杭州菜,江城很难有做得地道的饭馆。
程了有点儿为难:“这边做的恐怕不太好吃。”
盛景初看向她:“我记得你答应过我,要做给我吃的。”
程了之前确实做过,但做好后没拿给他吃。
她看了下时间,有点儿为难:“可是这个时候我家老爹的饭馆正忙,没有地方做啊。”
盛景初告诉她:“我家。”
盛景初住在城外,开发商最早想做一个文创园,建到一半资金链断了,另一个开发商接手,就做成了一个私家住宅区。
建筑中还留有当初设计的痕迹,墙上布满了彩绘,有些超现实主义的美感,房子与房子隔得比较远,每一块区域都由房主自己规划,文雅的种了花草,务实的种了蔬菜。
只有盛景初家的花园比较特殊,空空荡荡,寸草不生。
程了看着可惜,帮他设计。
“这里开一片菜地,种西红柿、豆角、茄子、辣椒、南瓜。外围可以种一圈向日葵,这样秋天就可以炒瓜子吃了。
“这一片种些月季玫瑰,保证房间内每天都有鲜花可以换,还可以种一些茶树与梅树,冬天也有花可赏。
“这一片就种苏子,拿酱油拌着吃可香了。这里种地环,用糖和醋腌着吃。这里种土豆,土豆花其实也蛮漂亮。窗下种一些艾蒿,不招蚊子。”
不过几分钟,她就给盛景初勾画了一个蓝图。
她的脑子里总有些稀奇古怪又充满了诱惑力的东西,兴致勃勃地转了一圈儿,眼睛亮晶晶的:“我帮你种地吧!”
盛景初告诉她:“我本来想铺上地砖的。”
程了有些迷糊:“铺地砖干什么?要建什么吗?”
“不是为了建什么,就是……”顿了顿,他继续说道,“一下雨,花园里就会出现很多蚯蚓。天热起来,蚯蚓就被晒死了,看着有些可怜。”
程了“噗”的一声笑出来:“你铺了地砖,它也会从别的地方钻出来,然后在别的地方晒死的。”
“我知道,但是至少没死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程了眨眨眼睛,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进了房间,程了吸了口气:“你家干净得像样板间一样。”
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是卧室、书房。
装修以黑白色调为主,看起来没有一丝烟火气,窗明几净,连角落里都找不到一丝灰尘。
一坐下,程了才想起来:“你家有鱼吗?”
她想肯定没有,而且要鲜鱼煮出来的才好吃。
果然盛景初这才想起来,家里没有食材。
好在附近有家便民超市,两人一进去,老板娘就热情地跟盛景初打招呼:“你要的那个糖我找到了。”她从柜台底下抽出一包糖,放在柜台上,正是程了吃过的那种。
程了拿起来瞅了瞅,问他:“你爱吃糖吗?男人都不太喜欢吃甜食的。”
“不爱吃,”他说,“买给你的。”
他最初买糖是为了哄棋院里学棋的孩子,最小的孩子才五岁,坐也坐不住,他只好拿糖来哄。
超市里有个小小的生鲜区,可惜鱼已经死了。
程了戳了戳鱼肚皮,压低了声音跟盛景初说:“老板娘肯定说刚死的。”
正说着呢,老板娘高声在后头介绍:“刚死的,新鲜着呢。”
程了有些得意地问他:“怎么样?”
盛景初笑着摇头:“嗯,很厉害。”
盛景初家里的厨房,几乎没有用过的痕迹,锅碗瓢盆亮得能反出光来。
看得程了直咂舌:“你从来不做饭吧?”
“最多只烧个水,小齐通常在这附近的一家饭店订餐。”
程了挽起袖子,洗净了手,问清楚盛景初米在哪里,淘好米,才发现不会用电饭煲。
这个电饭煲是小齐在国外买的,一次都没用过。
程了摸索了半天差点儿把锅拆了,盛景初叹了口气:“要不我再去买一个?”
程了一挥手:“不用!”
她拿了个小铝盆,放进米,加了水,在蒸锅里隔水加了个帘,把盆子放入锅内,盖上锅盖,打火,齐活。
做完拍拍手,她问盛景初:“神奇吧?”
她转身又去收拾鱼,先将鱼洗净,剁去鱼头,将鱼切成两片。
她见盛景初在旁边站着,有些不自在:“要不你去歇一会儿?”
盛景初往门口让了让:“我学习一下。”
她絮絮地说着:“我小时候跟我爸回到我奶奶这儿,我奶奶做的菜吧……这么说有点儿不孝顺,但是真的能活下来都靠命大。我爸工作又忙,哪有时间天天做,好在我鼻子好使,在饭店里吃着什么好吃的了,闻一遍就知道都有什么,我就悄悄尝试着自己做。开始我自己偷偷做,偷偷吃,后来我堂弟程诺跟我一起吃,再后来,大家都揭竿起义,剥夺了我奶奶做菜的权利。我奶奶知耻后勇,现在做得也不错了。”
说完,她又长长地叹了口气:“其实呢,要不是因为老喜欢研究做菜,我没准儿当年能考上复旦呢。”
将鱼加葱段、姜块、料酒,忽然,她又一拍脑门儿:“你不吃葱和姜的。”
准备挑出来时,盛景初说:“放着吧。”
加盐渍过后,程了又一拍脑门儿:“完了,蒸锅已经用上了。”
她拍得太重,额头都拍出了一块红印,她龇着牙觉得疼,有点儿不好意思。
“你在这儿看着,我紧张。”
手上将菜花揪散,她又将包菜一片片撕开,用水洗净了。
饭蒸熟,程了把鱼蒸熟,剃掉骨头,煮好了汤。
她拿着汤匙,尝了尝味道,又舀了一勺递到盛景初嘴里。
“怎么样?”
盛景初就着勺子尝了一口:“不错。”
她有些期待:“是你妈妈煮出来的味道吗?”
盛景初想了想,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是。”
她呼哨一声,拿回勺子,忽然想起这勺子是她用过的。
脸腾地烧起来,她呻吟一声,低声解释了一句:“我身体挺健康的。”
盛景初没听清,确定性地问了一声:“嗯?”
“没什么,”她又回味了一下,“似乎有点儿淡。”
她舀了一小勺盐,正准备放进去,手机在客厅响了起来。
她把勺子塞到盛景初手里:“你放吧。”
跑去客厅接了电话回来,她发现盛景初正拿着小勺刮什么。
她凑过去一瞅,发现盛景初正在刮锅壁的盐。
他有些尴尬:“没放好,有的没撒进去。”
“我给你变个魔术啊?”
程了示意他让开,两手端着锅耳一晃,汤汁漫过,将盐涮了进去。
他沉默了片刻:“我还是出去吧。”
盛景初去摆了碗筷。
程了煮了一道鱼羹,炒了一个菜花,一个包菜。
蒸好的米饭,饭粒饱满晶莹,程了深深嗅了一下:“响水大米!”
他觉得神奇,他只能分辨出是米饭还是面条,至于是什么米,产地在哪里,他吃了二十几年,还是一团茫然。
她有些怀才不遇:“就没有饭店雇我吗?想知道竞争对手的招牌菜用了什么材料,派我吃吃就行了。”
她越想越觉得美:“那我不是天天都有好吃的了!”
她给盛景初盛了一碗鱼羹:“熊猫,喝吧。”
母亲做的宋嫂鱼羹,盛景初已经不太记得究竟是什么味道了,汤汁触在味蕾上,也唤不起他儿时的记忆。
这二十年来,每次尝到这道鱼羹的时候,总觉得缺了点儿什么。
他想,这应该就是他母亲做出的味道,因为此刻,他的心是满的。
这个饭厅,在他的记忆里,很少使用。
小齐也曾经建议过他,干脆请个家政阿姨来,家常口味,少油少盐,也比较健康。
他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不喜欢人声。
但其实不对,他不喜欢太家常的饮食,因为菜里饭里,会带着做饭人的味道,他是一个很容易依赖的人,习惯了一种味道,就很难改变。
除非家政阿姨可以在他家做一辈子,换了一个阿姨,他又要重新适应。
他讨厌适应,所以绝不改变。
然而此刻,他开始留恋这种温暖,尽管程了走后,很快会散尽人气,不再是家,仅仅是一个休息的地方。
他希望这一刻慢一点儿,再慢一点儿,慢到可以永远定格在这里。
程了说得热闹,他看着她,其实并没有听清她说的什么。
她忽然安静下来,饭厅里只能听到杯盘相撞的声响。
他有些不安,朝程了看过去。
“天使来过了。”程了笑起来,“有这么一个说法,热闹的餐桌忽然静下来,一定是有天使经过了。”
他说:“嗯。”
程了有些丧气:“唉,你这么沉默,把我显得多闹腾啊。”
“我不太会说话,”他有些歉意,然后放下手中的筷子,“我给你表演个节目吧。”
程了用手拄着下巴,猜测着:“变魔术吗?”
他没说话,维持着一个姿势,连呼吸都慢下来,像一尊雕塑。
程了等了好一会儿,凑近他仔细瞅了瞅:“你这个节目难道叫‘被点穴以后’?”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重新拿起筷子:“是《4分33秒》。”
《4分33秒》是约翰·凯奇的名曲,他在钢琴前静坐了4分33秒,然后跟观众说表演完毕。
程了笑起来,尖尖的小虎牙啃着勺子:“你这个笑话真的冷死了。”吃完饭,盛景初去洗碗,程了扒着门框监工。
他有些不自然:“你要不去休息一会儿?”
程了笑眯眯地盯着他:“我也学习学习。”
他想不出这有什么可学,不过是扎个围裙,在碗池里冲洗干净。
围裙是程了做饭时戴的那条,红色的底子,缀了黄色的小碎花。
他洗盘子的样子一丝不苟,好像对待的不是盘子,而是什么千古名局,每个步骤都要斟酌一番,连冲洗都要找到最合适的角度。
洗完,他将盘子沥干水分,原封不动地放在了原来的位置。
厨房里又恢复了程了刚进来的样子,连锅耳的朝向都和原来一模一样。
他转过身,发现程了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有点儿尴尬。
“有什么不对吗?”
程了笑起来:“怎么办,我又想夸你了。”
“是洗碗吗?”他没觉得自己做得有多好,“恐怕不比别人洗得干净。”
程了摇头:“我是想说,你以后一定会是个好丈夫。”
他解围裙的手一顿,觉得这不是夸赞而是谬赞了,然而又有点儿雀跃,像一缕春风缠绕在心上,越绕越紧,最终牢牢地箍住,成了一个茧,然后有什么东西破茧而出。
他也笑起来,狭长而水润的眼睛里有一抹奇异的光亮。
程了听到他说:“我也这么觉得。”
送程了回去的时候,盛景初问她:“我有个熟人在《江城日报》做主编,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把你介绍给他。”
程了的心中一暖,嘴上照旧开着玩笑:“我以为你会用霸总范儿跟我说,明天我就把你们公司买下来,让你们老板和组长都失业呢。”
盛景初问她:“霸总范儿是什么意思?”他的儿化音还是说不好,范和儿分了家。
程了给他解释:“就是霸道总裁范儿的简称。”
他接着摇了摇头:“你们公司我暂时买不起。”
他又补充了一下:“用‘暂时’这个词也不太确切,你们老板手里的股份市值三十亿,除非遇到大的股灾,否则他的资本只能越积累越多。”
程了攥紧拳头,挥了挥:“回家我就买彩票去。”
他安慰她:“收购你们公司是不可能了,其他的愿望我倒可以做一点儿努力。”
他想了想:“你喜欢我的跑车吗?”
“拉我兜风吗?我要时速一百八十迈!”
这个愿望太微不足道了,他想说的不是这个。
“我把它送给你好了。”
程了吓得半晌没说话,用力掏了掏耳朵,觉得自己应该没有幻听。
她忙不迭地摆手:“我上一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吗?”
他听出了她的意思,不过是因为无功不受禄。
于是,他说:“你做了饭给我吃。”
在杭州,在程叔小馆,在他家。
程了摸出那包柚子糖摇了摇:“这个就够了啊。”
目光一转,她笑起来:“跟我说实话,你逗我呢是不是?”
他想说不是,然而终究没继续坚持。
她比了个点“赞”的手势:“哎哟不错啊,会开玩笑了呢。”
送完程了回家,盛景初发现曹熹和来了,他有盛景初家门的密码,不管盛景初在还是不在,他想赖多久就赖多久。
曹熹和的脚丫子搭在沙发扶手上,一手摸着袋子里的鱿鱼条吃。
他来是说丰田杯的事,时间早就定下来,8月初,中方派了盛景初领队,韩方这回肯定要派赵延勋过去。
曹熹和已经接连三次败在了赵延勋手下,心里对他恨得厉害,巴不得首轮抽签就碰到赵延勋。
见盛景初进来,曹熹和从沙发上坐起来,还是一副浑身没骨头的样子。
他说着丁岚的事:“因为你胜了老师,她现在还恨着你呢,你就不能跟她服个软吗?”
丁岚拜入解寒洲门下的时候,盛景初已经是享誉棋坛的天才少年,比赛多,各种活动也多,跟丁岚的接触并不多。反倒是曹熹和经常带着丁岚玩,可以说是一手把她带起来的。
盛景初不想提丁岚的事,问曹熹和:“忽然送人一份比较贵重的礼物,是不是一件很唐突的事情?”
曹熹和一撩上眼皮:“稀罕啊,你想把那枚田黄石印章送我了?”
他也知道盛景初说的不是这个,接着说下去:“这个嘛,看是什么目的了。这么说吧,如果一个男的想要送一个女的贵重礼物的话,一定别有所图,简而言之就是想泡她,女的不接受的话,那就是不想被他泡,就这么简单!”
盛景初皱了皱眉:“如果男的并没有这个……”
他实在复述不出曹熹和嘴里的那个词,换了个含蓄的说法:“非分之想呢?”
曹熹和将嘴里的鱿鱼干吐掉:“我去,谁啊这是,有病?”
盛景初觉得自己跟曹熹和谈论这个话题就是错误。他换了个话题:“听说你最近很受欢迎。”
自打程了给曹熹和做的采访专辑出来,就有大批粉丝转发,今天日本粉丝攻击秀时代网站的事,简直让中国粉丝炸了,不管是不是曹熹和的粉丝,全部团结起来声援曹熹和。还有的粉丝把专辑里曹熹和的表情截下来做成了表情包。
曹熹和的微博粉丝数噌噌上涨,私信多得把微博客户端都卡死了。
说起这个,曹熹和很兴奋:“加藤清正那小子如果想到是这个结果,鼻子不得气歪了。”
盛景初接着说:“那你是不是应该感谢程了?”
曹熹和点点头:“也是,可是怎么感谢好呢?”
程了的处罚结果出来了,全公司通报批评,试用期顺延。
尽管组长不承认程了向自己汇报过,但还是负了连带责任,扣掉本月绩效工资。
对程了来说,通报批评这事无所谓,反正大家早就知道了。至于试用期,人事告诉她,她已经正式由实习期转成试用期,试用期也是三个月。
三个月之后又三个月,现在还出现了一个“顺延”,好在她已经习惯了,所以整个处罚对她来说,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组长对这个处罚怨气很重,每次看到程了的时候眼睛都能冒出火来。
言晓偷偷指着组长的位置跟程了窃窃私语:“看,喷火龙!”
程了心情好得很,因为曹熹和的采访专辑的事情,秀时代大大火了一把,微博上甚至刷起了“爱国就看秀时代”的话题。
所以公司虽然对程了进行了处分,8月初的日本丰田杯围棋赛还是派了程了去做采访记者,这次还有上镜的机会。
否极泰来,因祸得福。
几天后,曹熹和给程了打电话的时候,她还有点儿小小的惊讶。因为8月的赛事,盛景初已经闭关调整,有几天没和她联系,难道曹熹和不需要闭关?
曹熹和约程了K歌。
“军功章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曹熹和游说她,“来吧,晚上七点啊。”
她马上问还有谁。
“我、我师哥、我师妹、你,就四个,你有朋友也可以带过来。”
曹熹和和丁岚坚定地站在一个战壕里,程了自己势单力薄,赶紧找了外援,她堂姐。
程意刚刚失恋,她早上去个女同事家,好巧不巧,看到她男友开车送她同事回来。
程了安慰她:“别想那么多,万一两人一起去看了日出呢?”
女性在这方面还是相当敏感的,程意知道程了这纯属扯淡,心里烦得很,陪着程了来K歌,马上就和丁岚对上了。
两人明里暗里交锋了几个回合,都跟乌眼鸡一样。
丁岚唱《你快回来》,程意就唱《后会无期》。
丁岚唱《分手快乐》,程意就唱《死了都要爱》。
丁岚唱《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程意就唱《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曹熹和看得眼花缭乱,程了根本抢不上麦,盛景初则是连抢的欲望都没有。
闲极无聊,盛景初拿着手帕叠耗子,程序并不复杂,一叠一卷,最后两侧一拉,在其中的一侧打个小结,看起来像耗子脑袋一样。
程了看着好玩,凑到盛景初身边说:“这个我以前也会。”
她记得小时候大家都会叠这个,还有跳皮筋、翻绳,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在手指上套了橡皮筋,拨来拨去的,装弹琴。
他叠完,把小耗子放在程了的手上:“这是一个女孩儿教我的。”
他的嘴角带着轻快的笑意,眼睛里少了淡漠,添了温情,退去了平日的光环,就像一个普通又普通的男人。
但无疑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动人。
直把程了看愣了,她笑起来:“这不会是你的初恋吧?”
他想了一下,也在笑:“好像是。”
两人坐着看了一会儿,发现战火已经越烧越烈。
丁岚唱《ParaPara樱之花》,程意就唱《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盛景初问程了:“你知道这次丰田杯加藤清正也会参加吧。”
加藤清正是上一届的四强之一,程了当然知道他会参加。
“然后呢?”
“其实赛后就是加藤清正的婚礼。”
程了惊叫起来:“真的吗?我怎么一点儿消息都没听到?之前也没听说他谈恋爱了啊,怎么忽然就结婚了呢?”
盛景初和加藤清正的私交不错,所以这次婚礼加藤清正请了盛景初。
“新娘是相亲认识的,两个人属于闪婚。”他沉吟了一下,“加藤清正邀请我在他的婚礼上唱歌,但我实在不擅长这个。”
程了给他出主意:“要不你让曹熹和辅导辅导你?”
她刚才听了曹熹和唱歌,唱得还很不错。
盛景初有些为难:“加藤清正的婚礼,并没有邀请曹熹和。”
程了顿时悟了:“我傻了不是,曹熹和和加藤清正是死对头。”
他俩之间的问题,还不单单是加藤清正输给曹熹和那么简单。
其实加藤清正和曹熹和之前关系还好,三星杯比赛之前还一起约出去喝酒,结果那次加藤清正喝得大醉。
第二天上场,加藤清正一直打着酒嗝,差点儿没在赛场上吐出来,第一局就输了。
这之后加藤清正就觉得曹熹和不够朋友,他的日本粉丝就认定曹熹和小人心理,为了让加藤清正输棋,故意灌醉他。
曹熹和中国的粉丝可不这么认为,而且坚定地表明,就算是,那也是加藤清正脑子不好使。
这两人的矛盾因此越结越深,已经王不见王了。
程了替盛景初发愁:“那怎么办?”
盛景初看着她:“要不你辅导我吧。”
程了连连摆手:“我可不行,我天生的五音不全,我一开嗓子,那简直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你监督我。”盛景初坚持,“棋院最近在研究战术,我怕忙起来就忘了练习的事。”
程了这才点点头:“嗯,我监督你。”
她戳了戳掌心的手帕小耗子:“你也要记得监督你家主人啊。”
程意和丁岚两人简直唱红了眼,曹熹和去吧台续了一个又一个小时,最后他与程了实在看不下去,死拖活拽地,把两人拉出了门。
两人谁也不服谁,约好了下次再比。
临走时,程了去了趟卫生间。
KTV已经进入了夜间场,昏黄的灯光给人打出一道模糊的影子,程了困得要死,临出门时洗了把脸,她掸了掸脸上的水珠。
盛景初就站在走廊里,他今天罕见地穿了件粉色的衬衫。这种颜色一般人压不住,男人穿着总会让人感到轻浮,但他穿起来恰到好处。他本身就有些老成,黑、白、灰这三种颜色虽然穿起来不会出错,可是太过正式,总有几分暮气沉沉。
在包厢里,他一直穿着外套,程了也没注意到衬衫的颜色,忽然看到了,顿时觉得眼前一亮。
她向他打了个招呼:“你也要上卫生间吗?”
他说:“我等你。”
然后他走过来,停在离她不到一步远的距离,身上有一种柠檬草的味道。程了知道他没有喷香水的癖好,大概是沐浴露。
他抬手看了下腕表:“现在已经是7月22日凌晨。”
他从衣兜里取出一个挂件,给她戴在脖子上,整个过程很小心,甚至手指都没有碰到她的耳朵,但她平白感到了一种热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她低头看了看,是一只木头雕的知了。
仔细一嗅还有股香味。
他说:“生日快乐,了了。”
7月22日,程了的生日。
她很少过生日,家里的规矩是小孩子不过生日,只有奶奶做整寿。
她摩挲着挂坠,有些茫然,也许是太晚了,也许是她太困了,她觉得脑子里钝钝的,心里也钝钝的,有股酸涩返上来,从喉咙,再到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