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我自然义无反顾地北上,去往林知逸工作的城市——北京。
我们为期两年的异地恋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和林知逸起初一人租了一间房,过着分居生活,但北京城实在太大,房租也实在太贵,最终我们打着“节约房租”的名义同居了。
从大学步入社会,找工作是第一要务。我想找图书编辑相关工作,但又不是名牌大学毕业,也不是科班出身,还是职场经验为零的新人,找工作时难免碰壁。
找了三个月,终于有家图书公司愿意收留我,不过是一份营销助理的工作。
我征求林知逸的意见,“不是图书编辑的职位,还要去吗?”
“当然要去!你不是说只要能当图书编辑,哪怕不给工资都去吗?营销助理也能曲线救国。”
于是我就去了,哪怕那家单位离我们租住的房子挺远的,工资也不高。
有时候,一句话的力量也是非常强大的,只要它出自喜欢的人口中。
工作后,最头疼的是上下班时挤公交车。单位在三环边上,只要坐三环主路的车就可以。而三环主路最多的班车就是300路,上下班高峰300路的人多得出奇,足以把人挤成肉饼。
为了能舒服点,我后来上下班时再也不坐300路了,改坐830路空调车。虽然每天的开支多了两块钱,但总比身体受到压迫好。
为了纪念那些坐300路的日子,我把QQ上的签名改成了“我始终无法得到你温情的拥抱——300路公交车”。
林知逸看到这个签名后,马上发过来一句话:“看你可怜兮兮的,晚上回家我给你一个温情的拥抱好吗?”
……拜托你看完再发言好吗?
一个人住的时候,我对饮食十分不讲究,不是煮方便面就是到附近的小饭馆随便吃点快餐,能填饱肚子就成。
和林知逸住在一起后,我能够享受到的最大福利就是他亲手做的美食。他每天下班回家,都会钻进厨房忙碌。
不多时,厨房里会飘来诱人的香味,我禁不住诱惑,从卧室走出去看,“做什么好吃的了,这么香?”
他谦虚地说:“都是家常菜,你快去洗手,准备吃饭。”
我洗完手,把他炒好的几盘菜端到餐桌上,青椒炒肉丝、回锅肉、花菜炒肉片、西红柿鸡蛋汤,三菜一汤,看起来色、香、味俱全。
我夹了块回锅肉塞嘴里,味道简直绝了,都可以媲美餐厅厨师的水平了。
林知逸盛了两碗米饭,走过来,问我:“怎么样?”
“很难吃啊!”我故意皱眉道。
“是吗?”他有些疑惑地说,同时也夹了一块回锅肉尝尝,“我觉得味道还好啊!”
我笑了,“逗你玩儿呢!说实话,你的厨艺挺让我对你刮目相看的。”
他也笑了,“那你有没有后悔没有早一点搬过来和我一起住?”
我点头,“是有那么一点后悔,我应该早一点享受高级‘男佣’的待遇。给我做饭,还负责洗碗,早上叫我起床,晚上暖被窝,简直是五星级服务。”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今天的碗,你负责洗。”
我不解,“为什么?”刚才我夸他难道夸得不到位吗?
“为了体现民主,男女平等,也让我体验一回有‘女佣’的感觉。”
我:“……”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惯了林知逸做的饭,公司楼下餐厅的快餐就吃不惯了。
于是,林知逸每晚做饭时会多做一点,第二天一早装到饭盒里,我带到公司。
午饭时,有不少同事带了便当。微波炉前,盒饭们排队等候。
我的盒饭经常被眼尖的同事发现,“哇!这是谁带的饭菜,这么丰盛!”
我非常骄傲自豪地说:“是我带的。”
同事用羡慕的口吻说:“没想到你做饭的手艺这么好,真是贤妻良母。”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是我做的,是我男朋友做的。”
同事用更加羡慕的口吻说:“哇!原来是爱心便当!”
很快,职场新人丁柠因“带好吃爱心便当”而闻名全公司。
然后,同事们纷纷向我讨教林大厨私房菜做法,我索性在博客上开了一个栏目叫“林大厨私房菜”,谁知道,这个栏目比我写的文章还受欢迎。
从此,林某人在我博客上的人气迅速赶超我,被读者和朋友誉为“21世纪的新好男人”。
他因此煞是得意,“我都不用费力写字,就赢得了超高人气。”
我“呵呵”两声,“那还不是因为我把你形象塑造得好。”
某人大言不惭道:“那是因为我原本形象就好,不然你怎么塑造?”
有天晚上同事们聚餐,饭局到尾声时,我给林知逸发短信:“饭局结束,我马上回去。”
他回道:“回来给我带包方便面吧!”
我倍感疑惑,“这么晚还没吃饭吗?”
“你不在,吃什么都没有胃口。”
我狂乐,我不在的时候,才意识到我的重要性吧?
“为所爱的人做饭是一种幸福,有一个愿意吃自己做的饭的爱人,那更是举世无双的幸福。你是个幸福的人,明天继续为我做饭,延续这种幸福吧。”写下这段话,我发了过去。
他:“……”
回到家时,他正戴着耳机坐在电脑前,我蹑手蹑脚走过去,重重拍了下他的肩膀,“一个人在看什么呢?这么专心。”
他似乎吓了一跳,拿掉耳机,“回来时怎么也不敲门?”
“是在看什么见不得人的片子吗?你这么紧张。”我扫过他的电脑屏幕,发现停留的页面是我的博客。
我霎时觉得太阳像是从西边出来了,他居然会悄悄看我的博客!
我把博客当日记本,有在上面记录生活的习惯,他有时会对此吐槽:“写博客又没有工资拿,你还不如多写点短篇小说,给杂志投稿赚点稿费呢!”
我笑了,“你怎么无聊到看我的博客?”
“我是怕你趁我不注意,在博客上说我坏话。”他关掉博客页面,转移话题,“方便面带回来了吧?饿死我了。”
我扬一扬手上的方便面,“在这里。”
他接过方便面,跑到厨房去煮。
我坐到电脑前,打开博客,登录进去,打算写点什么,发现系统有新评论提示。
“大柠,我会陪着你把一个个梦想都变成现实。一步一步地实现我们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最温暖的爱情誓言还是那八个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林知逸的评论,这是他在我博客上留下的唯一痕迹,但我知道,我写下的每一个字,他都看在眼里,记在了心里。
转眼,我上班整两个月了,上司让我写个转正申请。
我写过很多短篇小说,但还是第一次写转正申请,不知从何入手,就向林知逸请教。
他说:“让你写转正申请就是说明你这两个月表现不错,可以转正了。写转正申请只是走个流程而已,你随意发挥就成。写写这两个月的工作总结,以及对自己职业的未来展望。”
我心中雀跃,我终于要转正了啊!我也是有正式工作的人了啊!
我洋洋洒洒写了两千字转正申请交给上司,以为会得到一番表扬,孰料上司对我说:“你打字快,这是你的优点。但是你写的东西只让我看到水下一厘米,太过简略了一些,希望你仔细回顾、仔细思考后再写给我。”
我瞬间头大了。不是走个流程而已吗?我写得那么认真,还太过简略?
回到家,我把上司对我说的话告诉林知逸,他马上说:“哇靠!水下一厘米已经够冷的了,难不成让你写到水下十厘米才罢休?现在可是零下八度啊!”
话虽这样说,当天晚上,他还是陪我研究了我的工作性质,分析了我在工作中的不足,指导我重新写了一份转正申请。
第二天,我把申请提交给上司时,上司笑道:“经过我的指导就是不一样啊!这次总算写到水下三厘米了。”
这阵子工作忙且累,租的房子也快到期了,因为房东不再续租,我和林知逸只得重新找房子。
屋漏偏逢连夜雨,出版社和杂志社拖欠稿费,我去索要却无果,眼看马上要重新租房子,一下子要交三个月的房租,还是有些心焦的。
心情不好,因此博客也停更了一段时间。我当初写博客的目的就是“记录快乐,典藏幸福”,能给读者带来快乐的同时,日后回味起现在的生活也能会心一笑。
有读者留言:“大柠,好久都没看你写心情文字了,还蛮想念的,能否抽空更新下呢?”
于是,我发了一篇简短的博文说了下近况,最后一句话是:“爱情已经有了,面包也会有的。虽然我没有钱,但我还是努力微笑着面对每一天,不畏困难,勇往直前。”
余乔看到这篇文章,给我留言:“钱,很快就会有了。没有什么比幸福的爱情,更值钱。”
这家伙一向以损我为乐,难得这么一本正经对我说这么温柔体贴的话。
我盯着这句话看了良久——“没有什么比幸福的爱情,更值钱。”
有天早上一出门,便感觉到寒风扑面,有一股与平常不一样的冷气。
没走几步,有凉凉的东西钻到脖子里。抬头看,天空中有非常微小的雪花。
到了单位,外面的雪已经变得大起来,开始如鹅毛般纷纷扬扬飘落大地。很快外面变成了白花花的世界。
我发短信给林知逸:“亲爱的,拉开窗帘看看。有惊喜哦!”
这样的一个雪天,可惜我还要加班。否则,我会和林知逸去公园看看雪景,拍拍照,或者就窝在家里不出门,外面白雪纷飞,我们就依偎着看经典电影,也十分美好啊!
不一会儿,林知逸的短信回过来:“下班后,我们去吃火锅吧。”
下雪天吃火锅,想起来就温暖。
我问他:“为什么要请我吃火锅?庆祝我来北京下的第一场雪吗?”
他说:“你的稿费单到了,也要庆祝下你拿到稿费的日子。”
“……”他这是用我的稿费请我吃火锅?
下班时,我刚走出办公室,就看到林知逸背着个包站在门口,我疑惑,“你不是刚出门吗?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今天天冷,怕你着急,我打车来的。”
他云淡风轻一句话,却让我的鼻子微微一酸。
我们是北漂族,房租高,工资少,因此平时舍不得花钱,出门一般都是坐公交车。
我发现,林知逸总是把打车的机会留给和我约会的时候,平时他从来不打车。
他几乎没有对我说过“我爱你”,可是他对我的爱常常蕴藏在细小的点滴中:比如只有和我约会时才打车,只是担心急性子的我等得着急;比如每天早上都会为我准备一杯蜂蜜水,每天我洗澡后他会准备一杯温开水;比如我把梳子落在卫生间想去拿,他怕刚洗澡只穿睡衣的我着凉,就自己跑去拿;比如我洗完头,他会拿吹风机帮我吹干头发……
这些细节或许微不足道,可是每次想起来总觉得温暖。
虽然他从来都不说“我爱你”,但是他对我做的这些事情,让我明白,他是爱我的。
爱不只是用言语才能表达,爱更是用行动去落实。
和他在一起后,浪漫的爱情逐渐过渡到柴米油盐的琐碎,可正因如此,爱情才变得更加脚踏实地,让人更加心安。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吧?
林知逸这两天喉咙疼,说就像喉咙口卡着鱼刺一样难受。爱吃鱼的我没少被鱼刺卡过,知道那种滋味不好受。
他说可能受了凉,吃点消炎药就好了。孰料,吃了两天消炎药,仍然不见好转。
他每天早上都会和我一起起床,我去刷牙洗脸,他倒蜂蜜水给我喝,帮我准备中午吃的便当。他离单位近,原本不需要那么早起床,可以赖在暖和的被窝里多睡会儿。
我对他说:“今天的蜂蜜水我自己准备,你多睡一会儿。”
他像一个小孩子一样蜷在被窝里,很乖地点头。
听他说喉咙越来越痛的时候,我恨不能把他的痛转移到我身上,让他不那么痛苦。
昨天我就劝他去医院,但是他不听,怕到医院医生会乱开药花冤枉钱。
我狠狠对他说:“今天你的任务就是把喉咙治好,否则晚上就不许睡觉!”
他像个小孩似的嘟着嘴,摆着脑袋说:“怕怕呢。”
他难得露出这副可爱的表情,我觉得好笑的同时,又有些心疼。
走出家门时,我忍不住回头,来到床前吻了这个小男孩光滑的脸颊。
林知逸比我大,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为我挡风遮雨,对我宠爱有加,日复一日,把我宠得像个孩子。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会露出脆弱,就像个孩子,属于我的孩子。
我们是这座大大的城市里互相依靠、彼此最爱的孩子。
由于担心林知逸的身体,我上班时都提心吊胆,如坐针毡。
终于挨到下班时间,坐上公交车,然后一路小跑赶回家。直到他告诉我医生说并无大碍,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才终于落了下来。
无辣不欢的他本来又想吃辣椒酱,被我拦住了,让他不要顶风作案,要谨遵医嘱,吃点清淡的。
“病人该吃什么清淡的,我不知道啊。”他可怜兮兮地说。
“您这位病人今天就好生歇着,我这就给您去熬粥。”明知他有装可怜的成分,我依然如他所愿。
我不善家务,做饭的天赋也不如林知逸,平时都是他洗手做羹汤,这还是我第一次为他熬粥。
当天晚上,他吃完粥,意犹未尽地说:“看来还是生病好啊,这样才有机会尝到某人的手艺。”
我瞥他一眼,“胡说什么?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那天晚上,外面风声大作,气温达到零下七度。
我和林知逸在暖和的被窝里相拥而眠。
听着外面风“呼呼”吹的声音,感受着爱人的温度,这未尝不是人世间的一大幸福。
原本我的心愿是希望将来我和他能结婚生个像他的可爱宝宝,如果他出差不在家,只要看着宝宝,就仿佛他陪在我身边。
现在,我的心愿多了一个——希望我和林知逸能健康快乐地活着。只要我们健康快乐,其他什么都无所谓。
有人说:“输了你,赢了世界又如何?”
我刚到北京闯荡,林知逸是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唯一熟悉的人、唯一的依靠。
那时,对我来说,林知逸就是我的全世界。有了他,我才能自由呼吸;没有他,世界再美,也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