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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风来 正文 十六、羽蒙

所属书籍: 等风来

    傍晚时,KC把我们两个人接回来后,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来。我们各自在酒店里待了一会儿,KC过来敲门,说本来酒店给我们安排了河边的篝火晚会,现在也办不成了,但明天就要走,今天怎么也得意思一下,所以请我们两个一起去看酒馆里的当地舞蹈表演,然后喝两杯,不留遗憾地离开。

    我们举着伞,和KC一起穿过雨里雾蒙蒙的野地和村庄,到了小酒馆。小酒馆其实是半露天的,就是一个大草棚,建在一大片空地中央。草棚外是一团雨雾,大草棚里,挂着彩灯,点着蜡烛,尽最大可能地把这个孤零零地戳在草坪中央的酒馆,打扮得欢天喜地,灯火通明。

    游客们三三两两地坐好后,草棚里的人气变得很旺盛。因为下雨,很多活动都被迫取消,大概附近村子里的游客都集合到了这里。

    表演开始了,当地的男孩们光着脚,踩着鼓声,在小小的舞台上卖力地跳。群舞和单人舞跳完后,是人兽舞,男孩和孔雀一起跳的——孔雀当然是人扮的了。跳完舞之后,是喷火表演,喷火之后是舞棍。一个多小时的表演下来,男孩们的脸上已经全都是汗,但卖力度丝毫不减。男孩们跳得卖力,我们也不由得看得认真,边看边喝酒,喝彩声一阵高过一阵。到了最后,男孩们把游客一个一个抓上来,围成一个圆圈,开始跟着鼓声跳舞。我和王灿都被KC推了上去,我有点儿不好意思,但王灿很放得开,边跳边加入自己设计的动作,上下甩头浑身抖,看着像是被电击了。不过也没人笑话他,大家都努力跟着节奏,转着圆圈。

    舞台太小,草棚太矮,灯光太暗,跺脚时,地板上的灰一阵阵跟着升腾起来。就是这么一个舞台,但我跳着跳着,却越来越大声地,跟着这节奏和人群笑了出来。大家都在笑着,有人不小心踩到前面人的脚,有人一边抱着酒瓶子一边跳,上台的人越来越多,鼓声越来越快,转圈的时候,我看向草棚外,雨幕和夜色混合在一起,在这片荒草原上沉默地潜伏着,但草棚里的欢乐,马力很强地向外发射。

    我一直觉得“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是一句很扯的话。心越大,你允许登上的舞台,在你眼中就越小,小到容不下身,站不住脚。

    大概是喝了酒的关系,我开始乐观了一点。我对自己说,就算回到北京后,供我卖力的舞台还是那么大,还是没人喝彩,随时会被哄下台来,但我会想一想现在,想一想曾经在这么一个简陋的舞台上跳舞的我,笑得很开怀。我可以偶尔做做程天爽。

    整个表演结束后,大家回到台下,都跳得筋疲力尽,大口大口地灌着啤酒,我也不例外。王灿拎着啤酒,和那群跳舞的小男孩凑在一起,轮番敬酒,搭着肩膀,一副已经拜过把子的兄弟的感觉。我刚把气捋顺,KC走了过来,在我身边坐下,和我碰了碰杯。

    “程,”KC抬头,专注地看着我,表情深沉,眼神似水,“程,你明天就要走了。”

    我点点头:“对啊。”

    “你还会再来么?”KC像念诗一样,问出这句话。

    我一愣:“应该,应该不会再来了吧……”

    KC听完,脸上露出了特别心碎的表情,眼神瞬间写满悲伤。

    “程,那以后,我就见不到你了么?”

    我对此刻的状况有点儿理解不了,KC这是要跟我表白么?不应该啊,我长得没这么可人疼,而且这两天也没打下这种感情基础啊。

    但一想到尼泊尔男人的深情和浪漫,我很怕心脏上已经长了一层角质的我,粗枝大叶的回答伤害了他,于是小心翼翼地说:“客观来说,应该是吧。不过,我会记得你的……”

    KC暗淡地点点头:“明白了。我也会记得你。”

    一阵尴尬的沉默,我都想拔腿跑了的时候,KC一转身,坐到了隔壁桌,和隔壁桌一个**肥臀的金发妹子碰了碰杯:“Mary,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对么?”

    我眼睁睁地看着同样的心碎,同样的悲伤,KC在人家金发妹子那儿又演了一遍。原来最后的临别告白是KC喝酒以后,要表演的节目。

    我一边笑一边又多喝了两杯,渐渐地全身都放松了下来,周围的笑声吵闹声,也忽远忽近了起来。

    “程天爽!咱俩也碰一下吧!”

    我回头一看,王灿已经回到了我们桌前,但头上顶着孔雀的冠子,几支蓝绿色羽毛在他脑袋顶上左右晃着。

    我指指他头顶:“你先把这个摘下来,晃得我眼晕。”

    王灿摸摸头顶,一愣,显然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顶上这个东西的。

    王灿把孔雀毛摘下来后,往我身边凑了凑:“哎,程天爽,明天你坐我的车走吧?”

    我扫他一眼:“我有车,干吗坐你的?”

    “你也租车了?什么车?”

    “……也是敞篷车。”我想想我那辆“车”,还有坐在车顶上的心惊胆战,语气犹豫了起来。

    “你就跟我一起走吧,路上吃饭喝水,我全包了。怎么样?”

    我看王灿一眼,决定在摸清他的路数之前,先不发言。

    “你就跟我一起走吧,好歹也是个伴儿。来的路上,我那个翻译和司机,都不搭理我,我无聊得都开始数自己的腿毛了。而且我觉得那俩哥们儿老黑我钱,路上停车吃饭,一份炒面他们要了我十美元!你英语好,路上跟着我,还能省我点儿钱,你又能舒舒服服的,双赢!”

    我被说得有点儿动心:“也行,不过车费我跟你平摊,该给你多少给多少,不欠你的。”

    王灿大大咧咧地一拍我的肩膀:“就这么定了!什么钱不钱的,咱都是一起见过鳄鱼的人了,说这多伤感情。”

    王灿举杯,跟我碰了一下,喝下一大口。

    “再说,多个人一起上路,还能找点儿乐子嘛……”王灿冲着我挤挤眼。

    听完这话

    ,我刚卸下的防御网,“噌”地又张开了。

    “找,乐,子?找什么乐子?”我瞪着眼睛问王灿。

    王灿一乐,喝得红通通的脸一笑,龇出一排白牙:“你别想得那么脏!”

    我放松了一下,网收了回来。以王灿的智商,想找的大概不会是我理解的“乐子”。

    “但你……也别想得那么简单。”

    我转身盯着王灿:“你到底什么意思?”

    “你看,咱俩,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条路,存在各种可能嘛!反正你就跟着我走,咱开开心心地玩一玩儿,你回去也可以跟你朋友吹牛逼,说路上捞着一个快乐的小开,共谱了一曲人生的赞歌,多好!”

    王灿自己想象得尽情尽性,但他说的每句话,都像是打在了我脸上一样。

    “等咱们到了博卡拉,要是处得好,就一起再混一天。你跟着我,跟着我灿爷,我告诉你,保你天天乐得跟被喜鹊咬过似的。天爽,其实我这一路,发现你活得特累,特拧巴,什么什么都看不惯,天天自己跟自己吹牛逼。这样不好,你应该给自己的心灵洗个澡,我!就可以帮你洗这个澡……”

    我的愤怒已经冲到头顶了,但还是先拼命忍着,开口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咱俩可以发展一下艳遇?”

    “别说得这么俗!咱现在在尼泊尔,不是在工体三里屯儿!在这儿不叫艳遇,是精神上的交集。你看咱们还有两天就回国了,好歹也是缘分。你说呢?”

    我冷冷地盯着王灿,王灿还傻不愣登地乐着。

    “而且,我觉得我特适合你。你多跟我聊聊,我可以帮你纠正一下你吹的那些牛逼。你说的好多地儿,哥们儿我都去过,妹妹,真不是你说的那样儿。你在我这儿上一课,有助于你回去更好地吹牛逼。你说对吧?”

    “那我还得谢谢你了。”我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怒气已经足够把杯子里的酒精点着了。

    “嗨!”王灿大手一挥,“不客气!”

    愤怒指数爆棚,再忍肾该裂了,我抄起桌子边挂的大黑雨伞,迎头向王灿劈去,边劈边大喊:“谁!他!妈!跟!你!客!气!了!”

    伞就要落到王灿头上,王灿这次反应得居然很快,连人带椅子往后一蹭,右手抓住了伞尖,但他动作跟上了,脑子明显还没反应过来。

    “我操!是来了尼泊尔打人就不犯法了吗?都动手动上瘾啦!”

    雨伞被王灿紧紧抓着,我俩一人抓着伞的一端,僵持着。

    “你到底什么情况?”王灿拼命想把雨伞拽过去。

    我气得浑身发抖:“我真应该查查,在尼泊尔杀个人犯多大的法,就应该把你这种人留在这儿,北京就能少个祸害了。”

    “至于么至于么?也就是在尼泊尔,我好心想带着你玩儿,你当在北京我看得见你呢?也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吧!”

    愤怒得难以控制时,我摸到了雨伞上的开关按钮,想都没想,就用力按了下去。

    老式的黑色大雨伞“砰”地用力张开,撞向了王灿的脸,王灿被雨伞一推,连人带椅子摔在了地上。

    桌上的杯子稀里哗啦地被扫了下去,周围的客人纷纷看向我们,但四周也就只静止了一秒,大家习以为常地接着聊起天来。

    王灿在地上躺着发愣,我站起来,蹲在他头顶上方,踩着椅背,看着他的脸。

    “咱俩是谁太把自己当回事儿?是你吧?你凭什么,觉得我就可以陪你找乐子?我脸上写着‘好勾搭’三个字?我看着像是卖笑蹭饭吃的那种人?是,我是穷,我是贱民,我一年挣的没你一天花的多,我出来玩儿都被人瞧不起!我们挤大公共的时候,你们正开着跑车到处撞;我们攒首付的时候,你们用麻袋装着钱在网上炫富;我们为了一个小职位忍气吞声笑脸迎人,你们到处拜佛捐庙,要找人生的意义,还他妈要听内心的声音。你是不是看我特假?你看我后背是不是弯的?那是因为直起腰来,就得撞着天花板!我们的天花板为什么这么矮?因为没钱,没钱把它堆高一点儿,那我的钱去哪儿了?把腰挺直的机会又去哪儿了?都他妈的被你们这种人给抢走了!抢走了你们变着法儿地嘚瑟。现在,还要从我身上找乐子?是,这个社会,谁有钱谁就有资格耍浑蛋,一条狗混到首富的位置上,都能叫人四条腿着地,趴着走。但是,王灿,你丫也该醒醒了,你吃穿不愁,活得青天白日,想过钱哪来的么?是我们这种人被迫捐给你的!说句不好听的,你们丫这种人,得管我们叫妈!我们一直供着你,让你丫断不了奶呢!你还想在我身上找乐子么?”

    王灿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虽然处在暴怒中,但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一长串话,不打磕绊地发泄完了。

    王灿脸色僵硬地把我指着他的手推开,从地上狼狈地爬起来,起身想走,但走了两步,转身又回来了。

    “程天爽,你真想多了,在我眼里,你就是个女的。我没想过你穷不穷,是干什么的,只是觉得你这人挺有意思,想跟你多聊聊。我不知道我是哪种人,我没那个闲工夫往自己身上贴金。我也没想到咱俩都是人,但你身后能站着一个队伍,卷着阶级矛盾来跟我单挑。那咱俩就这样吧,接着装不认识,行么?你就当我刚刚放了个屁,行么?痛快么?阶级矛盾我惹不起,你自尊自爱,就是社会对不起你,社会一直侮辱你,您这气节我比不起,我走,行么?”

    王灿又走了两步,但气还是没忍住,转身回来:“我们这种人?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么?一棍子抡死一片……我们来钱就特容易是吧?也得拿命挣!我爸年前,陪当官的喝酒,回了家先吐绿的,再吐红的,绿的是胆汁,红的是血,洗胃洗了三天……”

    “还不是为了钱么?不就为了多挣几百万,命都不要了么?你们这种人,活着不就是奔着钱去的么?”

    王灿一噎,吐出一口气:

    “行,我们这种人,要钱不要命,只要钱攥手里,心跳就不会停。行了么?但我就想不明白了,你又瞧不起钱,也瞧不起我们这种人,那你现在活得这么拧巴,又是图什么呢?你连爹妈给的名儿都换了,你自己给自己愣编出来一个假人,什么去托斯卡纳摘松露,什么小岛上晒太阳,你不也装得自己吃喝不愁么,那你又是演谁呢?还不是在演我这种人?”

    王灿冷眼看着我,酒意渐渐散掉了,四周的世界在我耳边安静了几秒,我只能看到喝得醉醺醺的游客们,在草棚里相互拥抱、劝酒,每个人都是一脸的推心置腹。就算世界为我静止了片刻,让我用最恶毒的语言说出那些话,但我攻击的却不是王灿一个人,而是站在他身后的,一大群面目模糊的假想敌。我恨他们恨了很久,久到忘了自己最初的恨意起源于哪里。

    在我和王灿相互仇视的世界外,草棚里依然是彩灯旋转,欢歌笑语,马照跑,舞照跳。

    “我改名字,是我做不了程天爽。我爸妈一开始想给我起名叫天骄,但怕这名儿给我压力太大。但后来我才发现,我连天爽这么简单的愿望,都替我爸妈实现不了。你可能不知道羽蒙是什么意思,这两个字,就是现在的我,我一直清楚我自己是什么。”

    我先离开了那个草棚,雨还在蒙蒙地下着,衣服不会被湿透,只是一点点地变潮。身后那片灯光离我越来越远,在那灯光里,程天爽曾经短暂登场过,但很快地,就被现实的雨滴打得发潮,那影子逐渐发黄,变脆,然后碎掉。

    独自穿过草坪时,雨渐渐停了,但不知道是雾水还是眼泪,我的脸上却依然湿漉漉的。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KC追了上来。

    “我送你回去。”

    我和KC沉默地并肩走着,KC也不出声,只是拿着手电,帮我照着脚下的小路。我们穿过草坪,沿着河堤走向酒店,四周一片寂静。

    河面上,不时有动物的叫声传来,我忍不住问KC,是什么动物在叫。

    KC走到河边,用手电筒照向远处,光束笔直地穿过雾气,打亮一小片河面。河面上,一群鸭子叫着,缓缓地顺水游过。

    身上所有的能量,好像都在刚刚的小酒馆里消耗掉了,我疲惫地在河堤上蹲下来,默默地看着鸭子消失在视线中。

    “Whytheducksgohomesolate(为什么鸭子这么晚回家)?”我随口问KC。

    KC想了想,也在我身边蹲了下来。

    “Forthefood(为了食物)?”他说。

    Forthefood?

    因为KC的这个答案,我把眼睛里的雾气擦干,重新站了起来。

    我把名字改成“程羽蒙”,是在两年前。其实在那时候,“程天爽”已经是苟延残喘了。那时候的我在一家小公司里做广告文案,公司派我给一家准备开业的餐厅做创意策划。

    那家餐厅的老板一上来就告诉我:“我们的餐厅,要打文化牌,从logo到装潢,包间名字,菜品介绍,都需要有历史沉淀感。我现在有个想法,我想把中国的名著《山海经》用上来,你看过《山海经》么?”

    我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

    “哎呀你们这代人,没有底蕴,不行的。你回去把《山海经》好好看看,然后我们再来谈。”

    我回去抱着《山海经》死磕了一个月,终于琢磨得差不多了,再和这老板聊的时候,我发现他可能也没读过,只是大概翻了翻。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出创意,出了四个版本的方案,再小的细节,我都不放过,那段时间,做噩梦梦到的都是蠃鱼穷奇,《山海经》里的各种异兽。这老板听我聊了两次,开始还很满意,让我放手去做,但后来他忙了起来,就把这事儿交给他女儿管了。

    他女儿年纪和我差不多大,第一次给她看构思,是在一家宠物美容店里,她一边看着自己的泰迪狗修毛,一边听我给她讲方案。

    “《山海经》,那么老土,谁会喜欢啊?”

    “您父亲想用这个创意点……”

    “我觉得不行,应该用有意思一点儿的,你再好好想想吧……哎,你觉得我要给我们家coco身上的毛染个色的话,染什么颜色的好?淡蓝还是粉黄?”

    “淡蓝吧?”

    他女儿点点头:“行,那我选粉黄了。”

    我和他女儿僵持了很久,直到老板出差回来。最后一次开会,老板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我做的第六版方案,我心里已经开始觉得不妙,果然,老板抬头笑了笑,开口说:“我最近想了想,《山海经》做主题,恐怕不合适……你看过穿越小说没有?”

    我再次老老实实地摇摇头。

    “这个我也没看过,不过女儿给我提了个好建议,说这个主题搞成穿越风格,应该不错,比如大厅是现代的,走廊是穿梭机,哎一进包间,回唐朝了!应该有意思。你回去好好找几本穿越小说看。看完我们再谈。”

    后来,这个餐厅的案子我没有再跟下去,公司觉得我能力不够,派了别的同事去。我颓了很久,整理厚厚的《山海经》资料时,我发现了“羽蒙”这两个字。

    羽蒙,是《山海经》里的一种怪物,长着人形,却又生着一对很短的翅膀。能飞,却飞不远。羽蒙住在羽民国,靠近高山,它们终日站在山边,试着用翅膀飞远一点,再飞远一点,但总是摔下来,总是惨败。

    这不正是我。

    回到酒店后,我穿着潮乎乎的衣服,一动不动地坐在床边,看着对面镜子里,作为程羽蒙的我。我知道这个名字的矫情和做作,但我却对它一见钟情。这么多年里,当我离开了规划路线,当我一次次地调低底线,当我装模作样只为了让别人高看我一眼,当我成为了自己年轻时瞧不起的那种人时,我需要有人喊我一声:哎,程羽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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