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明宪那颗愤怒的子弹最终不过乖乖待在弹夹里,没胆出鞘。但这一回抓去警局,不再玩“吹大风”游戏,改用电话机小幅电流夹住一点点皮肉,问一句,不回答立刻按开关,滋滋滋全身过电,幸亏关师爷动作快,不然再多玩两次,他必然要去上帝面前飙脏话。
关师爷签过字推问询室深蓝色半旧的门,陆显正慢吞吞套上套上皮夹克,一张脸木然,表情全无,又莫名让人恐惧,似乎他是刚从精神科脱跑的重症病人,随时随地要发疯。
关师爷酝酿十分钟才敢开口发声,“d哥,可以走了。”
“嗯。”他抖一抖衣领,点点头。略显苍白的脸上看不出情绪的好与坏,不知他回过神,是不是要抱着炸药同阿嫂同归于尽,或是一闭眼斩草除根,一颗子弹解决问题。
回到“爱巢”,没悬念,人去楼空,她将证件护照现金都带走,一张小额存折取清,温小姐秉持实用主义,没那份闲情逸致赌气,高风亮节视金钱如粪土。拜托,记不记得这是哪里?在紅港,见面不问吃没吃、好不好,只谈恒指期货基金,我们一生以金钱为信仰,不论是港币或美刀(今夜离港6章)。
可笑的是她留下那只硕大钻戒,横在茶几上,演一出默剧,不出声,单单咧着嘴嘲笑他的愚蠢。
还有什么好说,还有什么留下?
一幢空****豪宅,或是一颗无法跳动的心。
陆显冷静异常,吩咐关师爷,“去找汕尾仔来。”
见到瘦猴精一样的汕尾仔,即刻问:“人呢?”
汕尾仔想一想,才犹犹豫豫上报,“当天晚上阿嫂就收拾东西走了,我跟着,她无所谓,还叫我问d哥好,说…………说她等着d哥去警察局高发她。”
“贱人!”他大怒,钻戒重重砸在黄玉石茶几上,再弹开落进长绒地毯,没有了后续。
门外艳阳天,日光中的维港艳光四射,踩着细高跟的时髦女郎撑起阳伞,抱怨太晒,黑色素无孔不入,八十岁老婆婆推个购物车装慢慢睡过蔬菜回家喂子子孙孙,等公交的上班族不停看手表,后悔不该跑五六站吃午餐。
你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这座城从不为任何人改变。
自以为是的伟大,是最虚妄的渺小。
其实一切情情爱爱都可用一句idon’tcare.解决,可惜的是你没这个胆。
他在城中一流酒店找到她,这里风景独佳,二十九楼,足够俯瞰维港。
很好,她花他的钱,没有任何负罪,心安理得,放肆随意。
她微笑着开门,对住他就像欢迎一位多年不见的老友,亲和又礼貌。反倒衬得满脸怒容的陆显同走错片场的傻瓜一样,滑稽可笑。
“喝茶还是咖啡?”她侧过身问。巨大落地窗将一汪蔚蓝海水铺陈在她身后,但她今次与阳光起冲突,褪掉颜色,穿一身浓重的黑,墨色小洋装紧紧缠出饱满的胸乳与曼妙腰肢,透薄的纱隐隐透着手臂的纤细,她仿佛是从三十年代旧电影中摘下的影,腼腆地笑,要与你手牵手共度罗马假日。
长长的发变得黑亮,头顶蝴蝶结发箍带走刘海,露出完完全全一张光洁小脸,皮肤晶莹透亮,埋在这样沉郁的颜色里也一样青春逼人。
她染了头发,换了装扮,要一心一意迎接新生活?一股气从肾脏钻到肺叶,他快要气炸。哪还有时间管喝茶还是喝咖啡?手握成拳,落地窗前与她对峙。
“为什么?”
他问得沉重,她却笑得轻松,轻哼着重复,“为什么…………”
这场景太熟悉,只不过曾经那个尽在掌控的人是他,而被玩弄的猫猫狗狗早横尸街头,但谁能比他心痛?她再多笑一分,他的血压就要挤爆颈动脉。
她安然望向海面,轻声说:“两个原因,一个真一个假,陆生你要听哪一个?”
陆显握紧拳,漆黑眼珠跟随她每一个细微表情,“我要听你讲真话。”
自嘲式的口吻,温玉道:“你记不得那天我为你美好纯洁初恋情人与新鲜火辣的小情人同你吵架,你说过什么?陆生,你每一句都对,我就是替身,是泄欲对象,男人摸一把就张开腿任人搞的贱女人。所以……贱女人做事那需要理由?都是因为我生来下贱,自甘堕落。”
“你!”他胸膛起伏,却错开她目光,“或许我有不好…………”
“不想听另一个?”她打断他艰难的自省,笑得没心没肺,“不想听我也讲给你听。陆生,好可惜,我还要一点点自尊。过去一二三四五我都懒得再讲一遍,大概你也听不进。不如就此结束,你来,要杀还是要抓,想清楚没有?”
似乎是自语,他说:“我分不清你哪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
温玉说:“不用分,女人最可恶,这一秒是真,下一秒就否认,我们擅长翻脸无情。”
“所以说,之前的一切,都是你在做戏,是假的?我对你不够好吗?你居然敢出卖我!”
“陆生,假如秦四爷把你关起来,天天搞你,羞辱你,你会不会爱上他?”
“放屁!”他惊怒,一把抓过她,禁锢在胸前,她的身体这样娇弱,在他怀中颤抖,仿佛一捏就碎,但她却有无人可敌的生命力以及一颗石头似的心。她不爱他,根本不爱,这意识成利剑,穿过他的心,剜去一块鲜活的肉,痛不欲生。
她眼前,他是一只盛怒的雄狮,而她是慷慨赴死的勇士,这一刻,她未能多想。“陆生又忘记,你说你不爱任何人,好笑……一个自私到底的人,又怎么能奢望我爱你?上帝爱世人,也一样抛弃你!”
“所以你去找邓明宪?”
温玉看着他的眼睛,残忍而决绝,“没错!我要有我自己的人生,陆生,我不会永远做你的奴隶,走不了,我宁愿死!”
“贱人…………贱人!”他抬手用十分力,给她一记响亮耳光,打得她仰倒,头磕在床沿上,伤口从眉骨到眼角,红色的血模糊了视野,她渐渐看不清他。只听见他口中不断地咒骂,愤怒吞噬理智,他依然无法自控。
她等他来,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如此,她与他之间只缺一个了结。
一场豪赌,或各走各路,或同归于尽,没什么可怕。
他气得浑身发抖,口中说:“居然敢出卖我…………我对你那样好…………我对你那样好…………”
到最后恨不得把心剖出来给她,而她却已不屑一顾。
他的真心是秋天的扇,隆冬的夏衣,早不合时宜。
愤怒之后是决绝,“没有人可以出卖我,没有人能害我!我已经是龙兴话事人,我是紅港第一!没有人敢,没有人可以!”他还有自负,男人的倨傲冲顶,催使他,逼迫他,举枪对准她。
“阿玉,说你爱我,说——”
她不说话,只是抹去眼角的血,静静看着他。
“你说,你说了,我们还和以前一样。”
温玉笑,殷红的唇似一滴血,落在漆黑底稿上,美得刺目。
他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人。
枪响,命运随子弹穿过心脏,零点一秒的距离,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今夜静得可怕。
他的胸腔空无一物,手臂上神经跳动,窗外明明无风无雨,却像是狂风骤雨的夜,破旧的小船擅自离港,天空一盏残月,海边一座孤城,翻腾的浪涛中迷失方向,倾覆、泯灭不过在刹那。
他已废弃的右手背海浪拧转撕裂,痛夺走呼吸,仿佛在这一刻,冰冷的旧房间,他死去,在水中,在火里,无法叫喊,无法挣扎。
不,不,他是谁?他是这座城的主宰,无所不能风光无限的龙兴话事人,他有一身铜皮铁骨金刚身,没人能令他流血受伤。
可是当他终于挣脱梦魇,大喝一声弹坐而起,喊出的却依然是,“阿玉——”
汗浸湿了后背,平实的胸膛月光下喘息,他打开灯,睁大眼四顾——落地灯纤细窈窕,深灰色羊毛地毯横躺屋中,床头一部夹着枫叶书签的小说。
翻开来,她正看到二百三十页,竖体字,讲一位王先生与顾小姐的出轨爱情。
周围每一处都残留着她曾来过的痕迹,那样浓郁,丝丝入扣,时时刻刻提醒他,他曾经拥有过的,不,是他自以为拥有过的温玉,温柔的温玉、娇媚的温玉、微笑的、哭泣的、坚强的。、脆弱的…………每一个影子都是她,却又不全是她。
胸腔长出蚕虫,啮齿咀嚼他的心,一点一点,一分一秒,不肯发善心赐他一把好刀,一横一竖了解这痛苦。
这大概就是思念,入骨的痛,喝多少酒,醉多少回,统统于事无补。
在他瘾入膏肓的时刻,失去他专属的海洛因。
夜深发作,失水、抽搐、绝望,比戒毒可怕千万倍。
他关了灯,黑暗中抚摸着灼痛的右手,低声呢喃,“阿玉,我手很痛…………”
没有人应。
“阿玉…………”他不死心。
阿玉,阿玉,可惜这一次再没有于身旁拥抱他的阿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