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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未完成(无所畏惧) Part2 人间烟火 04 碎落在身后的时光

    有太多的计划要完成,有太多的事情要应付,

    总是觉得等做好了手头的事情,陪父母也是来得及的。反正人生很长,时间很多。

    现在想想并不尽然,只有一天天地过,才是一年年,才是一辈子。

    无头绪地追逐与奔忙,一旦站定思考,发现半辈子已经过去,自己手里的成败并无多少意义。

    然后转身,才发现陪伴父母亲人的时间已然无多,发现最重要的幸福已然没有时间享用。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一个人的团圆

    新年的最后一个音符,元宵。

    生北为元宵,生南为汤圆,生得不南不北,便有个诨名叫作汤团。

    然而,不管如何称谓,在芸芸的国人心里,它始终是团圆的精魂。

    生北镇,养南城,幼年含元宵,少年食汤圆,大同的是寓意质地形状,小异的则是做法的细微,元宵是馅儿心与糯米粉依雪球原理摇制而成,汤圆的汤馅儿则需用面皮手工包合。

    人生行至今日至此地,大同小异也无处去论,无元宵无汤圆,唯一有的是窗外与北方家乡相似的苍茫白雪和房内习以为常的南方式样铺围摆设。他乡异客,自然顾不得许多中华南北异同。唯拣了可行性甚大的汤圆自娱自乐自做自食,试验之,其味难述。温热如团圆的感觉入口,黏稠甜腻,唇齿生香。入喉而含泪的原因,不仅是一个人团圆的孤单,更是灼烫的本能。

    去年秋天在卡尔·约翰大街上看到一件黑色兔皮大衣,及膝,系带,前襟若有若无地有些珠花做点缀,滑软顺手,价格不菲。摸了又摸,不忍放下。

    其实我并不喜欢皮草,在我看来皮草大衣是中年妇女的嗜好。大凡中老年妇女,有件像样的大衣行头貌似很重要。我还没有到那个年龄,所以并不懂为什么。

    我咬牙不肯退了冰天雪夜送周末晨报的工作,这件大衣是最终原因和动力。

    终于偿了夙愿,兴致勃勃地打电话告诉妈妈给她买了大衣做新年礼物。唾沫飞溅说了半天,本来以为妈妈会有两种态度:第一,嗔怪我乱花钱;第二表示高兴满足。前一种应该比后一种在态度和言语上强烈些。这是惯例。

    万万没有想到,妈妈意兴阑珊,只淡淡说了一句:不要乱花钱,我的衣服穿不完的。

    虽然隔了半个地球,仍然听得出她的心灰意冷、百无聊赖,自从姥爷姥姥双双去世,她的精神一天不如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语气隔着半个地球对我具有极大的震撼力,我原本高涨奋然满足的心情,随着她的情绪突然一落千丈。像站在冰天雪地里有人兜头泼了盆冷水,心里无限悲凉。

    耐着性子打起精神想说点什么让她振奋的话题,张家李家绕来绕去,我拼命找原本就不多的话题,而她似乎真的并不想多说。总是几个字轻描淡写掠过。最后我不知所措,草草推说忙,挂了电话。心里烦躁得很。

    2005年于妈妈而言,艰难苦冷。

    高龄双亲接连去世,似乎犹如秋日落叶般的自然规律。但是对情深爱重的个体而言,总是无比悲痛。坦率地说,年迈多病的父母对子女而言是一种负担,却也是一种温柔的负担和牵挂。孝顺的妈妈在姥爷姥姥在世的时候,整日忙里忙外甚至彻夜不眠,身体劳累不堪,心里却是温润充实。现在两个老人双双离开,她看似解了负累,内心却非常地迷失和苦痛。以往过年总是能回家忙忙碌碌置办什物哄着老人开心,现在可能空对着四壁潸然。那一直存在着的最重要的精神支柱瞬间在一年内倒塌,于她而言,怕是无人能理解的悲恸空落。

    2005年,妈妈五十岁,这意味着退休。离开让她风尘仆仆而灼灼闪光的工作岗位。她要学会居家,而她生来就不是个居家女人。如何过渡和再定位对她来说,仍然是个人生的新课题和新考验。忙的人一旦闲下来,听说很可怕,落寞得很。

    她的2005年和2006年何等地孤苦,而我,却不在她身边。

    电话里的她一天天心灰意冷,我知道那句“哀莫大于心死”,却不知道该怎么拯救哀伤中的妈妈。

    我知道我是她生命灵动的动力,如果我在,她便不会这样。可是,我却不在她身边。

    不敢想象现如今妈妈的生活,日复一日,离开她的岗位、她的事业、她的父母,没有奔忙的理由,没有谋断的机会,没有发挥的空间。如果我是她,或许我会比她更为哀漠。

    可是,我却不在她身边。万般无奈,眼睁睁看她消沉。

    也许如果我在,我可以逗她,拉着她参与些社交,陪着她学些爱好,哪怕是彻夜聊天,讲我遇到的见闻。至少她不会日复一日数日子,到现在可能连数日子的兴头都没有,人家过年一家老小其乐融融,她却是孤苦伶仃、形影相吊,家里冷清无比。她今天在电话里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忙年的心情,甚至看到卖春联的,眼皮也没有动一动。

    过年,过的其实是人气。可是我却没有回家。在她失去最亲的亲人的第一个春节,我这个血脉相连的人抛了她隔着半个地球。

    有时候常常会想到那句“父母在,不远游”,这句话充满着人生的真谛。父母都在,为什么要远游呢?

    有时候常常也会想到所谓的“孝”,不知道如何才是孝?在复旦读博士的时候,导师无限感慨地说过一句话,父母盼望孩子有出息,但是往往享受不到和所谓有出息的孩子享受天伦的乐趣。即便知道如此,父母仍然宁愿自己孤苦劳累,还是希望子女有能力远走高飞,有出息。

    我不知道是极力做到有出息让父母欣慰是孝顺,还是说,真的能照顾到父母才是孝顺。我并不是个有出息的孩子,却自十七岁离家一走再走,一飞再飞。口口声声想孝顺她,可是对家里的任何变故,我都无能为力,哪怕她口渴,我都不能倒一杯水。

    人,开心与否在于心态,即心情和状态,心境和姿态。我眼睁睁看着妈妈一天天无精打采、意兴全无,她的状态让我心碎,我却无可奈何,束手无策。

    有太多的计划要完成,有太多的事情要应付,总是觉得等做好了手头的事情,陪父母也是来得及的。反正人生很长,时间很多。现在想想并不尽然,只有一天天地过,才是一年年,才是一辈子。无头绪地追逐与奔忙,一旦站定思考,发现半辈子已经过去,自己手里的成败并无多少意义。然后转身,才发现陪伴父母亲人的时间已然无多,发现最重要的幸福已然没有时间享用。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社会学上说,子女离家对于家庭状态来说叫作空巢。妈妈守着空巢。无限悲凉的心境并不是一件皮草大衣可以温暖的。我却恍恍然不懂。

    今天打工,和一个去吃饭的朋友一家相遇。她和妈妈和丈夫和儿子,无限幸福。霎时间,我泪流满面。

    我想回家,我会尽量早早回家。妈妈。

    生死相隔的断想

    时至今日才敢允许自己回忆。

    姥爷,是我失去的第一个亲人,生死相隔地失去。

    姥爷的白事,姥姥力主不要告诉我,怕我伤心,耽误所谓的学业。我知情后打电话给她,老太太在电话那头仍是一口故作常态的平和,没有等我开口,竟然先行安慰起我来:“你姥爷去了,人老了都这样,你也不要太难过,该干啥干啥。乖,你看我都不难过,顺其自然吧。”

    我说:“姥姥,您老人家千万保重。我实在回不去,不能尽孝,心里特别特别难受。”

    老太太安慰我:“乖,你平时孝敬的,也不在这一时。你放心,我一定熬到你回来再去找你姥爷,不让你心里有缺。”

    我是跟着老头老太太长大的。老太太一辈子也没有骗过我,我相信了她的话。姥姥姥爷九十在望,去留生死须臾之间的事情,却也不忌讳谈身后事。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在他们去的时候,能在身边。不敢说有久侍床边的福分,能在她去阴间的那刻,握着她的手,让她走得不孤独不害怕也是好的。因此,老太太那句话给我吃了定心丸,在我心里姥爷姥姥是一样的,送不了老头,能送到老太太也是好的。等我回国,老人再走。却不承想,她失信了。她唯一的一次说话不算数。

    我一直觉得老天对我很厚爱,但是不明白为什么它不肯给我和姥姥这个机会。她去世时,那个她最疼的孙辈,真真远在天涯。知道姥姥过世的消息后立即去查机票,居然发现,因为国庆出游的关系回国的航线紧张,回到她身边能赶上头七就不错了。

    来挪威使我人生收获甚丰,我从来都很庆幸。只是这次,我恨它离中国那么远,插翅也难飞过去啊。

    我不能也不敢想,上次离开,两个争着给我零花钱、从小到大拿我当心肝肉尖的老人,下次回去,再见到,只能是孤零零两座坟茔。

    姥姥中年后发福,我自小特喜欢依偎在她松软的怀里撒娇。一直到读博一、出国,依然每次回国回家立刻如六七岁顽童,进门扑到正厅八仙桌旁的姥姥怀里,腻着她又亲又抱。记得传统的姥姥开始非常不习惯这种露骨外向的表达方式,二十多年过去,我死缠烂打硬是如此,所以她也就慢慢从了。每次我撒娇,硬要姥姥亲亲,她就会笑着,无可奈何闭上眼睛,微微仰起下颌,做出让我亲的姿势。

    在她看来亲吻的主动和被动都是被动的。她的爱,从来不会用吻来表达。我是她的世界里,唯一可以当众肆意亲她抱她的人。表姐早年曾试图抢我的特权,无奈她不懂坚韧的道理,试了几次都被她一巴掌拦开,最后也只得放弃。姥姥身上有种好闻的体香,给我绵甜轻柔二十多年。她的皮肤很是细白滑嫩,头发六七十岁还是没见几根白发,我常自这想见姥姥当年的体韵,应该是何等的美人儿。初懂女儿爱美,我时常趴在老人怀里,一边摸着姥姥发肤一边叫苦连天,絮絮叨叨埋怨姥姥为什么不全盘遗传给我妈妈这么好的皮肤,我妈妈又何等吝啬不遗传给我。

    我真的真的不敢去想,下次回国回家,我永远看不到她笑呵呵的脸,更是不能抱她、亲她,轻蹭她微红的面颊,帮她理发丝,唠嗑说家常闲话。我能见到的只有一座坟,那里面的老人,曾踱着脚步在门口等我放学,曾坐在小板凳上几个小时,用镊子细细地给爱鱼鲜却恨鱼骨的孙儿拨鱼挑刺,惯得孙儿读博士了还不会自己吃鱼;她也曾几分几毛从小菜钱里抠着存私房钱,从我十五六岁开始替我攒嫁妆,丝毫没有任何经济意识,也绝没有料想到通货膨胀后的十几年,她辛苦攒了一辈子的孙儿的嫁妆钱,其实并无多大的经济价值。

    老人去世,我甚至没有见最后一面……

    想来,我是她老人家带大的,却从来也没有为她做过任何一件事,我吃了二十多年她做的饭,她没有吃过一口我亲手为她做的菜。去年圣诞节回国,特意回老家看她,她依然固执地不让我下厨房,死死拉住我的手,让我在厅里陪她说话,硬等阿姨烧饭。甚至厨房水壶响,她还舍不得放手,故意凶巴巴倚老卖老地说:“把壶提溜下来放地上,不用你灌暖壶。我可是有心脏病的,不能气我。”

    我当时二十六,她却依然当我六岁,怕我被开水烫了。

    记得刚刚参加工作时,帮她买过一副金耳坠。她原本是有一副,二舅妈二十多年前送她的生日礼物。可老人谨小慎微惯了,生怕接了这当时还算贵重的东西,惹得儿子媳妇之间不好相处,可又怕拂了子女好意,欢欢喜喜戴上的时候对二舅妈说:“等我死了,还是你的。”我当时记住了这句话,所以等工作后特意跑到老凤祥挑了一副足赤的给姥姥。我是她的骨血,她和我不必像跟儿媳那样见外。

    可惜,买耳环的时候我太贪,像买西瓜一样挑了最大的。姥姥高兴地换上,还趁纳凉的时候,特意换了件干净布衫和邻居老太太聊天去,唯恐别人不问她的新耳环,逮着机会细细告诉别家老太太,自己的外孙有出息,孝敬得很。

    第二天我再去,老太太谨小慎微试探着,怕委屈了我的好意,战战兢兢地说:“孙女啊,我和你商量个事……这副耳环中意得很,等我过世,我就戴这个到那边去……就是太大太沉了,我能不能过几天再戴啊?”

    我忙不迭再给她换了一副,心里疼疼地怨她:“你老人家糊涂了啊,戴着坠耳朵,早点摘了啊。我今天刚好顺路来了,我要是回上海了,你还天天戴着受罪不成?”老太太喃喃笑着:“你好心好意给我戴上的,我没有跟你商量就拿下来,别屈了你的孝心。”

    后来出国又帮她买过一副耳环,这次的不是很大,找人试过了,也不沉。没有想到,她出殡,我居然不能回去亲手给她换上。

    清明的风不止

    清晨居然飘雪,很大的雪。

    非要把那句“人间四月芳菲尽”接上“北欧春来乱雪扬”才应景。

    中午打电话回国,听妈妈说刚扫墓回来,心里涌起别番滋味。

    一直不敢想回国回家的事情,因为久在上海,号称忙事忙业,实际一事无成,少有回老家。父母可以来上海,那么唯一非要回家的挂念和理由便是姥爷姥姥。每逢年节扑回久违的姥姥怀里撒娇,重温儿时熟悉的体温是最大的享受。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往那老式青布大襟褂内袋里偷偷塞进换好的十块面值连号新钞票,有最大的成就感。边吃土豆炝青椒疙瘩汤,边听姥姥念叨家长里短是最大的幸福,强过巴黎大餐、西班牙红酒。每次我回家前,他们耍着孩童一般的伎俩,明明偏心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偏心,一味说自己今天想吃这个明天想吃那个的,总让大舅买鸡阿姨买鱼,直到可怜的小冰箱塞不下,如此这般准备好了就开始数手指头过日子。导致后来除非火车过了徐州,我都怕他们张罗而不敢告诉他们我要回家。每次我的生日,给他们打电话,姥爷总念叨,我今天让你姥姥给你下了豆芽面,我替你多吃了几口。

    老家有小孩子吃豆芽发芽长大,吃面则长寿的风俗,姥姥专门为我两愿合一发明了豆芽肉丝面。今日也算作我生日,中午兴味索然,跑到厨房给自己煮了碗面,愣是吃不下一口。想起那个号码早已无人接听,那个老房今日也不会有人生火做饭煮面条泡豆芽。这个世界,那两个无私爱我疼我念我却一丝索报的念头都没有的老人,我永世不能再见面了,自己独自煮的生日面如同钢丝,扎嘴刺心。

    他们撒手人寰的时候我远在天涯极地,直至今日。自他们去世以来,我从没有回国,更没有回家。不敢想回去见人去楼空,回头见冢头西风。真的真的不敢,假使动念去想,再也再也见不到他们的笑脸,抱不到他们的身体,听不到他们的唠叨,立马便泪流满面,不能自已。每个人的感情敏感程度都不同。是,我承认自己感情丰富,在家人的感情方面,我甚至承认,我脆弱不堪。自他们去世以来,我一直自欺欺人地想,他们还在,像以前那样在挺远挺远的地方安详度日,盼我回来。

    有时候,夜深人静独自一人,或者于喧闹人群烦琐关系中,会不禁感到四周孤冷而顾自抱肩,往往情不自禁地想,这个世界,真正无私爱你疼你对你好的人,有几个?或者,这个要求太高,退一步说,这个世界,真正将心比心、平等相待,你对他好,他对你好,不以怨报德,自私自利的又有几个?好人纵有,却藏于茫茫伪君劣物里,需得大浪淘沙机缘竭尽。得此好人真友前又有多少明浪暗礁、吃亏上当、被骗被负,哪里有至亲家人来得容易,来得体己,来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心无二意?更因着这般,却娇宠着我们如此没心没肺地被爱被疼心安理得,等至明白,却,树欲静而风不止。

    其实姥爷和姥姥在我近几次回家的时候,曾不着痕迹地讲过类似遗言的话,当年听听很像家常,现在想想,却越发感觉他们用心良苦。

    他们大体上都在说,自己五个子女,最心疼担心的是我妈妈,可我妈就我一个女儿,居然还放风筝似的放那么远,现如今收是收不回来了,所以以后等他们闭眼了,我能把我妈带上就带上,以后就让妈妈跟我住,不要去信她说的那些自己要去敬老院享福的疯话。说笑的语气,犹如和我同仇敌忾在抱怨他们不听话的女儿,现在想来,确实顾虑悠长。似乎早在担心眼前这个不着家、属风筝的孙儿不能临终前赶回家听他们的临终遗言,所以早早先交代好了心头事,预备着。这样的话,他们从2002年开始说,我回家一次,他们交代一次,一直交代到最后一次。那时候姥爷已经神志不清了,身边服侍的子女已经认不出几个了,却唯独看我一眼就能叫出我的名字,哪怕一年多都没有见面。

    姥姥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跟着我来上海过日子,却怎么也不肯让我接她到上海小住。每次我百般央求,她就笑笑说:“好啊好啊,你带着我的相片去吧。我这把老骨头,说不定啥时候就到天命了,你刚好把我接到半路上,出了事,你几个舅舅不把你生吃了……”她嘴里那么说,其实是想来上海看看的,却唯恐自己出行给小辈们带来车马劳顿的不便。

    我一直觉得会有机会,等我以后熬出头,有私家车或者其他什么方便的方式,可以接她来我这里住,去看看我新买的房子,看看我读书的学校,所以一直没有把“你带着我的相片去”当回事。现在想想,痛彻心扉,我能带的,也真真只有她的相片了。

    细想之处,往往纤密冷汗不期满额。

    近来清明,如此含糊地说是因为我并不知道具体哪天。地球的另一端,有人可以清水洒阶快镰除草来做祭扫纪念,可是我依然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不能说。

    姥爷、姥姥,清明,安好。

    无处安放的枫斗

    早晨坐公交上班,路过童涵春堂,突然瞥见枫斗的广告,居然习惯性盘算起什么时间跑去买点。一转念,心底蓦然像被什么东西击到了,天旋地转之后,唯有泪流满面。

    这是姥爷姥姥去世后,我在国内的第一个冬天。

    习惯了冬天的时候,买些枫斗回去给他们。小时候出来读书,不知道过年回去应该给他们买些什么好。加之当时上学,也没能力尽孝,本科前三年买来买去总是些乱七八糟的盒装糕点,本就不是啥好东西,老人家又舍不得吃。通常每次回家,一边唠叨着到她橱柜里扔掉已经过期发霉长毛的点心,一边重新换上大同小异可能只是外包装不同的盒装糕点。我就知道,这些糕点会重新长毛,等我下次回来清理。

    本科毕业开始工作,偶然听人说枫斗好,开始买枫斗,加之钙镁片。那时候恨自己没用而且自私,过不多久转而读书。学生时期缺乏数月寄枫斗的经济实力,唯有过年回去带些给他们吃。姥姥总是笑着阻止,说这些又不是长生不老药,吃一口半口的怎么可能有用。我就答道,等我工作了,就接她来上海,天天买了给她吃。她自然哈哈大笑,说:“我这把老骨头,动不了了。”

    我执着地相信,我能带她来上海住,给她枫斗,给她钙镁片,给她大房子,给她曾外孙,给她所能想到的幸福。我执着地相信,我有能力把她变成个幸福的老太太。因为这个相信,我一直在努力。真的,有时候那么苦苦奋斗为了什么?一个人能享受多少呢?盖浇饭和鲍鱼都只能顶一个下午,就会饿的。我想要的争取的,无非是给家人一个安稳的欣慰而已。

    只是,她没有等到。最后一次见她,也是冬天。我重申着带她来上海住的美丽童话,她微笑着拍着我的手,精气神大不如前,已经少有力气争辩,究竟是带着她的照片还是带着她本人。

    这一生,我永远无法再帮她买枫斗、帮她戴耳环了。她为我做尽所有能做的事情,而我,一直只是说着那个旖旎的美梦,告诉她告诉自己会孝顺她,却终没有一日,是绕膝尽孝的。

    是她没有等到我终于有能力的那一日,还是我在她有生之年没有做到我应该做的?

    她没有等我回来,等我有能力去买一堆堆的枫斗和钙镁片。

    碎落在身后的时光

    (一)

    一行十年万里路,今日坐在桌边,整理东西的时候,看到异国的微风吹过窗台,扬起桌上散落的郁金香,在阳光里飞舞明灭,就像小时候家里隔年纱窗上掉落下来的灰尘。那个小小的我总是站在阳光里,慢慢弹指,振动更多的灰尘扬来。笑着听妈妈在窗外栀子花下一边洗衣服一边无可奈何地笑骂。

    开始想家了。

    京杭大运河旁的北方小城是我永远的故乡。其实以前从来不理解所谓“最美是故乡”,觉得那是古人的造作。现在闲时玩味这句话,慢慢品出些滋味。长大,慢慢把年少轻狂时否定不屑的东西重新捡起来审视玩味,然后心悦诚服,与万千年之前说出这短短数语的古人隔空莞尔共鸣。

    所有吟出这句话的人,都是把最明净最单纯的时光留在故乡。因为大多数人的童年都会在故乡无忧无虑地度过。与其说对故乡有感情,不如说是对自己逝去时光的缅怀。

    时间是个矢量,碎在身后便永无更改。你只能听任一地琉璃倾泻,却回不得头、伸不得手去挽回些什么。莫如坐下,静静听它落入心底。

    长自草根,出身蒲柳,于是童年更加透明简单。运河贯穿市中心。傍水有条叫作“竹竿巷”的青石巷子。那里是阿姨的家,我幸福童年的小窝。竹竿巷长且直,盛产竹器制品。青石铺地,白墙青瓦鳞次栉比。巷头清真寺,巷尾贞节牌坊。贞节牌坊因谁而立并不重要。

    其实我想说,阿姨是竹竿巷的活牌坊。

    因为姨父去世得早,阿姨三十五岁开始守寡,和我家特别亲近。感觉妈妈像男人一样为阿姨在外打拼,阿姨像女人一样代替妈妈照顾家里老小。于是幼年里记得的几乎所有快乐,都是和表哥表姐在那条竹竿巷里野猴子一样蹿来蹿去。

    每次暑假住在阿姨家通常是早起吃早饭,做作业,然后加入糊纸盒扎纸花的行列补贴家用,然后吃饭,然后睡午觉,然后跟着表哥踢球爬树掏鸟窝,但是无论怎么疯怎么玩,一定要赶在阿姨下班之前赶回家,洗干净手脸,坐在书桌前做写作业状。晚饭后,竹竿巷里蜻蜓很多,我们就巷头巷尾跑来跑去抓蜻蜓,抓回来放在蚊帐里权且做蚊香灭蚊。一般情况下,非但灭不了蚊子,早起总枕一堆小蜻蜓的尸体。现在想想真是罪过。

    别人家里小孩子用很大的竹扫把扑蜻蜓,我们家里穷,没有很大的扫把,表哥总是借人家的用。犹如米芾练字一样,因为资源稀缺难得,每次不由得屏气凝神,由此练就绝世武功,成为享誉一巷的扑蜻蜓大王。我则更为神奇,因为惨到没有人肯借我这个小不点扫帚,只能从“静如处子,动如脱兔”里悟出功夫,举着一根家里抬水用的竹竿伫立不动,但是挥舞竹竿之处,必有蜻蜓戛然落地,颇有些少林小子用筷子夹苍蝇的架势。一晚上猎杀10~20只蜻蜓绝不在话下。而且后来更神奇的是我居然还能控力自如,只是将蜻蜓击落,并不使其重伤致死。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可惜那帮小厮不识金镶玉,宁可拥戴扑杀量高的表哥为王。

    翻折纸花是阿姨家孤儿寡母补贴家用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丧事花圈是白纸花做的。阿姨从殡丧铺子里揽了活计,回来扎做。半成品是一个个扁平的条子,需要我们折翻拉开成立体的花。貌似十朵花是五毛钱。我们几个小家伙翻啊翻啊翻,一早晨可以翻一床白色花圈上的纸花,赚几十块钱。这个活计虽然简单,却是十指吃力,翻到最后指节会疼得不行。表哥调皮,居然学会了用脚趾翻花。这样可以在累的时候让手指休息下。可惜这厮没有郭靖左手画方右手画圆的本事,练不得空明拳,不能手脚并用。

    拉纸花虽然累,但是比起糊纸盒就是小儿科了。

    拿糊纸盒作为一项赚钱的工作,其实并不是很容易。尤其对我这种以“心灵手不巧”而著称于竹竿巷的“帮倒忙”儿童。我自小非常喜欢挑战高难度技术性的事情,看表姐表哥十指翻飞总是羡慕得不行,急吼吼冲过去“帮忙”。自己动手往往涂糨糊涂了多余的在桌上,翻纸盒折边总是翻得不到位,每每要被姐姐推搡到一边帮忙数纸盒或者翻纸花。

    因为素来懒惰,不喜找来纸笔记纸盒捆数,竟然莫名学会了心算。由此进了小学后莫名其妙进了心算班。混淆了老师视听,错以为我有算术天赋,开始了我痛苦的求学经历。表姐更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很小很小就开始算多少纸花赚多少钱,索性长大后读了会计专业,做招标投标之类的事。表哥当年就喜欢用糊好的纸盒搭建小房子,因而读了建筑系,由此一手搭建了该市最大的建筑监理公司。大表哥和我们年龄相差太多。他从不参与我们的暑期劳动,每次来总是美其名曰“监督”,后来成了那种“游手好闲”的社会监督者:记者。

    有时候看武侠小说,说某个和尚如何从挑水劈柴火里练了基本功,从而如何前程似锦,不由得就会想到那山一样的纸盒子和海一样的花圈纸花。想到表哥表姐和我贫穷而快乐的童年。

    现在回想,不由得唏嘘,时光荏苒,那些和我们一道在狭窄巷道里糊纸盒的伙伴,不知去向何处了。表哥表姐各有事业家庭,我毫不意外地成了家里几乎唯一漫天飞的风筝。被一根长长的电话线扯着,应着姥爷那两句“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日日远离竹竿巷,远离纸盒纸花竹竿蜻蜓。唯一欣慰的是,亲情并未远离。表姐依然会忙里忙外像小大人、小家长一样,对我嘘寒问暖。表哥越发忙,每次回家却一定见得到面,当着嫂子也不敢像幼年那样扑追过去拥抱,但是相视一笑的眸子里,依然可以看得到旧日里脉脉的蜻蜓满天。

    (二)

    童年里很多快乐时光是和表哥表姐打闹。

    大表哥大我九岁,二表哥大我七岁,表姐大我五岁。大表哥丧父后大多时间在奶奶那里,和我们交往很少。二表哥晚熟,一直被认为心智和我差不多大,整天带着我这个小不点瞎闹。表姐懂事很早,很小就开始帮着阿姨持家。

    现在想想二表哥,也就是我每次提到的表哥,他的确心智成熟很晚,快高考的时候还会和我这个小学还没有毕业的小丫头追前跑后打“西瓜皮仗”,那是我们自己发明的游戏。如果表姐、阿姨和我妈妈不在家,我们两个笨蛋暑假的午饭就会以西瓜代替。两个人谁也不下厨,尽管那时候我们两个都会做饭。只是此等一经展示就要从此烟熏火燎的功夫,不可轻易示人。因为这个,我妈妈每当入夏就会买一床底的西瓜做后备。

    饿了渴了,我和表哥就会爬到床下挑选待宰的西瓜。吃完最后一块西瓜就用西瓜皮掷对方,一时间瓜皮横飞,汁水尽溅,瓜籽当空,狼藉满地。我现在实在想象不出一个小学女生和一个高中男生怎么还能玩这等实力悬殊的游戏,而且不亦乐乎。这种游戏其实危险并不来自对手,而来自外部不可控因素。我妈妈会不放心家里,偶尔上班溜回来。这导致门口墙根要贴一大一小两个人,面壁思过。

    这种游戏要即时清理战场。一定要赶在我妈下班回来之前,或者在听到我妈妈上楼后,赶在她进门之前清理战场。最好还要洗澡换衣。因为两个人,其实主要是我,脸上衣服上到处都是西瓜汁西瓜籽。在一定时间内清理干净家里随处可见的瓜皮,是很紧张而刺激的限时寻宝活动。自从有一次都要睡觉了,我还被我妈从被窝里拉耳朵起来面壁思过(因为她老人家睡觉的时候发现被子里有块瓜皮)以后,我和表哥于每次瓜皮仗开战之前,都要很小心地数清楚到底有多少瓜皮,以备战后清点。如有漏网,立刻寻宝。

    除了打瓜皮仗的时候快狠准地砸我,其他时间表哥向来很疼我,带着我踢球打球爬树打架。记得一次踢球,由于场地有限,派我做门柱,某人一脚远射,我应声倒地。表哥急急跑去,看到小小的我的脑袋肿成一个足球大小,于是立马转身甩手给肇事者一个巴掌。我还晕乎乎不知怎么回事,表哥和肇事者已然双双撂躺下厮打,后来,表哥面部比我更惨烈。表哥为此事耿耿于怀,生怕因此踢傻了我。我也每每以此事要挟,每次他大学暑假回来都让他帮我做物理暑假作业。稍有不从,我就摆事实讲道理,说明那次足球事故踢傻了我。

    再后来因为总是带着我,表哥从踢足球改为打篮球,估计是认为篮球不会像足球那般有杀伤力。我记得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在少体校老师的指导下学投篮,端脸盆的丑陋姿势犹如降龙十八掌一般,虽然拙笨,但是威力还是很大的。所以慢慢得到认可,与他们一起上蹿下跳。只是命中犯克,那个踢晕我的男生,又在传球的时候把我砸倒在地。表哥再次兴兵,不过那小子自多年前足球一战后萎靡了很多,对我们兄妹甚是敬畏,认打认骂,避免了一场恶战。

    在我成年后,当年那个肇事者成为我所收到的第一封情书的撰写者。此事一发,我笑着跑去告诉表哥,表哥认为那小子毒害祖国花朵,再次兴师问罪,又去跟他打架。和当年那次足球场事件一样,鼻青脸肿回来。我怒,跑过去找到那小子,见面就像斗牛一样冲过去把那厮推倒在地,一脚踢过去。好在山东男人从来不稀罕在外面和女流动手,我爽快报仇后凯旋。自此名声大振,此圈再无人胆敢窥视“小土匪”。嗯,不错,关帝庙街一战,我从此被那堆孩子封号。只是“小土匪”远远不如“美猴王”之类好听。这名声传到阿姨耳朵里,平添她和我妈的忧虑:如此一个顽劣不堪、整日与男生厮混打架好斗能战的女孩子,可怎么嫁得出去?

    表姐很有大人做派,向来就像阿姨一样照顾我吃穿住行,很少跟我和表哥打闹。所以虽然感情深厚,但是并不记得太多和她一起的有趣往事。唯独记得的一次是表哥骑自行车,前面横梁带着我,后面带着表姐,赶路去姥姥家里。我吃花生米,表姐吃小肉包。表哥嘴巴馋,急吼吼让我们喂他。他叫“花生米”或者“肉包”,然后叫左右上下,指挥方向。我和姐姐抬手喂他,并不看他。忘记了是我姐姐还是我,举着吃的一并塞,却塞到他鼻子里,顶得那厮一直被迫抬头,言语不清一直喊叫“高了高了”,没有等我和我姐姐明白是咋回事,三人就昏天黑地倒在马路上。从此表哥那个暑假在家再不能抬头,两个妹妹都被他摔破了相,紫药水红药水两个大花脸。姐姐愁眉苦脸,生怕落了疤日后嫁不出去,我却年幼憨傻,只是觉得那个时期表哥任由我使唤的感觉非常之好。如果每年都被他摔那么一下,然后我整个暑假都可以作威作福就好了。

    (三)

    由于诸多原因,我在姥姥家里长大。姥爷是个传奇人物,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个身形颀长、健硕、谨言慎行的老头,在该市最繁华的地段南门口,摆个不大不小的门面,卖诸如烟酒糖茶的杂货。他沉默得很,多数时间戴个宽框黑边老花镜看有字的东西,安分守己得有点胆小怕事。

    这个老人,和别人议论里那个新中国成立前呼风唤雨的该市商会会长,和抗日时叱咤风云的国民党军官,三者我从来联系不起来。记得突然有一夏日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姥爷赤膊,胸前有如前臂般长的那么一条很长很粗的刀疤,于是发问。姥爷也只是淡笑地说,当年和鬼子肉搏,刺刀扎的,肚子里三分之二个胃都切没了。

    我并不熟知姥爷的故事。他绝少提及,甚至对我这个最为亲近的孙辈。这也难怪,过去越是显赫,“文革”的苦痛就越入骨,言行就越谨慎,日日如履薄冰,心胆永如惊弓之鸟,恨不得隐姓埋名,谁也不知道。

    姥爷叫我小迷糊。

    现在想想,姥爷给了小迷糊很好的童年启蒙。三岁前没有见过姥爷姥姥,相认后视若掌上明珠。老头以教坐在膝上的小迷糊识字背书为乐。小迷糊尽管迷糊,依然能记得他写在“大前门”“奔马”烟纸背面教我认的字。

    其实家里有人如私塾老师般启蒙教导,对幼儿是很好的事,可是小迷糊的爸爸却如临大敌。据说有次爸爸接小家伙回家,坐在自行车前梁上的小迷糊咿咿呀呀唱歌一样背书,比女儿多吃二十五年白饭的爹爹,居然听不懂三岁半的小迷糊说的到底是什么。于是第二日送女儿去岳父家的时候问老丈人:“泰山,丫头背的是啥?”

    姥爷淡然道,昨天背的是《列女传》第四卷《贞顺传》。

    知道这个典故,是因为小迷糊的爸爸以死相护,再也不肯让女儿接受“封建文化糟粕”,几经拉锯战,姥爷终于妥协,换成了《三字经》。于是我只学了《列女传》前四卷,隔日久远,现在回忆居然能残存印象。开头是“伯姬者,鲁宣公之女”,中间的记不得了,说的是一个脑子短路的做了寡妇的少妇,夜里家中失火,不肯独逃,“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现在想来,那伯姬还真是封建糟粕。

    不知道是不是三岁那年姥爷教的《列女传》根深蒂固,小迷糊脑子自此傻愣不会转弯,俺还是认了死理,但凡“执子之手”,就任它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死缠烂打要“与子偕老”。

    谢天谢地,老爸在悬崖勒住马,否则不知道怎样铸就小迷糊此生不合时代潮流的性格惨剧。

    小迷糊自上了学前班后,路途遥远无人送迎,于是只能做钥匙儿童。小迷糊识字早,作业从来很早就画完了事,苦于家规不许出门,家徒四壁又没有电视,于是只能憋在家自娱自乐看《中国烹饪》《大众食谱》。这里不得不解释一下。小迷糊的爹爹是鲁菜特级名厨。当年家里精神食粮极为匮乏,有字能看的东西就是烹饪专著或期刊。

    20世纪80年代初杂志广告很少,封二封三封四都是插图,经常是经典菜肴的典故来由,俺从此入手继而通篇阅来。小孩子似乎都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有次大人说话小孩插嘴,出口成章顺便指点了隔壁毛阿姨怎么腌咸鸭蛋才能有红蛋油,被当成怪物一样在筒子楼被无数阿姨挑逗或者围攻问话,问题在小迷糊看来多为烹饪常识。自此邻居捧场,“宾客其父”,以为小迷糊神童才女,必成新一代名厨大师。

    学前班能看《中国烹饪》,名菜“百鸟朝凤”三十多个制作步骤的过程,也差不多能囫囵说个大概,足以震惊那帮只知道豆角炒肉片、甏肉配干饭的老大妈。

    历史惊人地相似,现代版《伤仲永》毫无意外发生了。阅经无数的小迷糊长大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泡方便面外从不下厨,出国前连煮馄饨要不要加点水都要打求援电话。

    不过,能当烹饪界赵括也是不错的。成年后有师兄下海创业,每次应酬贵宾前总是带我去试菜。小迷糊虽然窝头当粮好养活,但是若当真品论美食贪吃好吃却也是打遍交大无敌手的。那厮请我吃饭其实是把我当实验室小白鼠,该店水晶肘子是否到位,那招牌菜金钱凤翼到底啥典故,我的嘴巴一般来说投入当即有产出,他屁颠颠全力记下,待到宴请贵宾时假装随意谈笑风生照本宣科,以示博学多才。

    唉,弱国无外交,我从不敢提知识产权,吃人家的嘴短啊……

    (四)

    她是个私生子。父亲是德国名门贵族,与一贫贱民妇逢场作戏一夜风流,不想那民妇暗结珠胎。生而有了她。出身蒲柳应该有着草根精神,可是她却始终坚守着那一点子贵族的血脉,天生就食不可无肉。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北方小镇哪里那么多肉炙奉食,于是家人自忖养不起,便打算抛将出来。小迷糊的爹爹那日去那户人家府上做客,因着职务便利有条件伺候这富贵毛病身,阴差阳错又和她惺惺相惜,于是携而同归至小迷糊家。

    其实小迷糊那时太小,并不记得她入门始末的故事。

    她其实是“四眼”,她其实是“它”。她其实无非就是只爱吃肉骨头的小小狗。

    其实四眼在我家居日无多,并没有伴随我整个童年,却因着其个人(个狗)魅力在我幼小的生命里强烈占据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如今回忆童年,整个时光里都是关于它的点滴快乐。

    我年幼时,木讷而反应迟钝,笨手笨脚,笨嘴笨舌,一着急只会“你你你你你”,半天涨红了脸蛋说不出“你”后面的话。又因着是个女娃娃,在孔老二的故乡颇受歧视。生存环境险恶得紧,外界环境影响内在心理,颇为自卑。四眼的到来完全改变了我幼年的境遇,于是开始开心地笑,开始敢说话,开始敢调皮,开始触发那点天生的内心的灵动,无人理会的整个世界,开始有生机。开始做一个真正的正常小孩子,继而变成了一个比正常小孩子还要调皮的皮猴子。

    四眼刚进我家耷拉脑袋皮包骨头,因着爹爹在饭店工作,每晚顺便带些餐桌上的残羹冷炙便足够做四眼一天的美食。不出数月,四眼出落得颇有派头,丰腴颀长,毛色乌光锃亮,耳朵也似雷达一样竖挺起来。做厨师家的狗的确幸福,可是偶也有代价。某日迷糊妈妈百年难遇地顺访爸爸单位,临走看到服务员新从餐桌上撤下只几乎没有动过筷子的鸭子,于是喜洋洋像占了莫大便宜一样,顺水牵鸭带给四眼吃。没有想到刚过半岁的四眼狼吞虎咽饱餐之后变得不正常,上蹿下跳狂发飙,疯吠暴叫不停休,咬着沙发套和妈妈拔河,对着小迷糊也在喉咙里低吼呜咽起来。迷糊妈妈吓坏了,以为这小子得了狂犬病,忙把小迷糊我抱到八仙桌上蹲着,自己门都不关就跑去公用电话亭急召爸爸回来以暴制暴。爹爹初进家门瞥了眼四眼,第一句话问:“你给它吃啥了?”迷糊妈妈疑惑,爹爹看了看狗盆,摇着头大笑:“你没事给个小狗吃整只啤酒鸭,它能不发酒疯吗?”

    其实四眼如果不喝醉是从来不对着我发飙的。我们是绝好的搭档,在大院里狗仗人势和人仗狗势相结合。记忆里四眼很高大,我可以拿它当马骑着冲锋陷阵,在一堆小伙伴里颇为威风。不过威风过头就是为虎作伥了。有次和一个小伙伴互换玩具,末了我没有玩够他就要换回去,我不太肯,他貌似想威胁我,我一怒之下情急之中叫了声“四眼”,四眼像条狼一样呼啸而过蹿至那孩子肩头,吓得他屁滚尿流抱头就跑。由此,我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认识到四眼的震慑力。

    发现四眼的“保镖”效用之后,我就经常抱着一堆堆作为战利品的玩具回家。这些玩具其实非常具有不安全因素,因为带回玩具的当天或者第二天,我就要被俺妈妈揪着耳朵挨家挨户赔礼道歉,尽数归还。我被罚面壁跪搓板,四眼被罚关进洗手间,还不给饭吃。

    四眼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就和四眼一起被送到奶奶姥姥家,因为他们都有个四合院。据说大院里的大人孩子看到四眼都很怕,它已经出落成一条壮年狼狗了。

    有时候我非常能够理解“赢了你失去世界又如何”的恋人心态,因为那时我便如此,整日陶醉在和四眼一起玩乐的世界里,全然不管周围有没有小朋友。记忆里每日和四眼比试,我企图拿它当马骑,但是它不让。心情好的时候它会让我死乞白赖爬到背上,哄孩子一样跑两步。不高兴的时候,我爬啊爬啊,它轻轻一抖,我就四脚朝天躺在地上了。摔过几次,我会佯作生气,自顾自蹲在地上搭积木房子,再不理它,它意兴阑珊,会蹭过来贴我。我还是不理,它就会欺负我,突然从背后把两个爪子搭在我肩膀上,小小的我哪里经得起它那么轻轻一扑,指定狗啃地前扑在积木上,照样招出一顿狂哭,奋起直追要打断它的狗腿。小孩子没有狼狗跑得快,但是狼狗却有意逗小孩,偌大的四合院跑马一样鸡犬不宁沸沸扬扬全是尘土。小孩子跑不快,狼狗会停下来摇着尾巴挑衅一样叫两声,算等我,再不行,走走回头路,调戏一样回去拽拽我的衣角,待我挥舞拳头,赶紧再掉头跑。

    不多时,狼狗和小孩子后面会跟着个裹脚老太太,攥着个笤帚疙瘩疾步撵着恶狠狠说要教训两个狗崽子……

    和四眼分开是此生最为心疼的离别之一。城市要打狗,总之在城市内不许养狗,四眼被家人安排要送到乡下远房亲戚那里。临行时四眼疯了一样死活不肯进麻袋,龇牙咧嘴,凶相毕露,我被爸爸举在天上不许参与人狗大战,哭着做啦啦队,狂叫:“四眼,谁抓你就咬谁。”四眼是狼狗血统,虽家养却有野性,硬碰硬,以暴制暴,三叔四叔五叔三个青壮大汉拿着笤帚铁锨忙半天,精疲力尽也对付不来。

    还是我终于明白了,胳膊拧不过大腿,明白打狗队见了四眼,会用气枪打死它。那感觉就像民族起义最终会被鬼子洋枪队镇压一样。最终是我发话,拖着麻袋撑开口,劝此前还在呜咽发威拼死抵抗的四眼:“乖,钻进去。”

    它从了。

    我失去了它。

    事隔五年之后,我随爸爸去乡下亲戚家参加喜宴。乡下当年仍然流行流水宴,爸爸是特聘师傅,张罗喜事。在村头刚刚下长途汽车,离着村子还有很远很远的路,突然之间从村子里烟尘四起地奔出一条野狗,呼啸而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独独袭击了我,把我扑倒在地上,血盆大嘴对着我,一条舌头拉得长,狗嘴里的异味腥得可怕,我第一时间哇哇狂叫。爸爸抡起手里的包刚要砸,突然大笑:“宝贝,别怕,是四眼!!”

    我愕然之间,那该死的崽子已经用舌头盖得我满头满脸的狗唾沫。

    狂喜地抱着它,终于明白狗狗为什么激动的时候喜欢舔人,因为那刻的开心让我恨不得跟着回舔。

    此后的两天是我和四眼最为开心的日子。那次吃喜酒连谁娶了谁都不知道,整天混日和四眼腻在一起,借口探父进出厨房,顺夹出五花粉蒸肉狂喂四眼,那个时候粉蒸肉在乡下可是大好的东西,爹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小女儿折腾。只是回到家中,迷糊妈妈疑惑地质问爹爹:“你怎么看的孩子?到乡下野到哪里去了,怎么会弄得棉毛衣上全是猪油?”

    那是和四眼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面。

    人间烟火

    想当年,父母的结合是具有戏剧性的。老爸精通柴米油盐,鲁粤川淮扬菜菜菜精通,烹炸炒熘炖煮蒸样样拿手,三十多岁就是国家特一级厨师,他在行当里也算得出类拔萃,只是他唯独却对那沾染了文化一词的东西不感冒,琴棋诗书画一窍不通,唱歌唱个《东方红》都跑调。老妈虽不是琴棋诗书画样样拿手的才女,却也玩古筝、二胡、扬琴、笛子如同一盘小菜,家里挂的国画都是她自己的涂鸦,三十八岁那年考上经济学硕士,像我妈这样的媳妇上厅堂再争面子没有,却唯独不能下厨房,至今会做的菜式也就方便面煮鸡蛋,难不保还能吃出鸡蛋皮。这样,如此极端的他们优势互补共同生活了一辈子,他们二人也由衷幸福和深爱着彼此,却从来没有考虑过找一个差异太大的配偶结合对自己下一代的影响:自己的女儿“琴棋书画懂也不懂,柴米油盐似懂非懂”。

    在父母身边从来不“以食为天”,饭来张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因为有个特一级厨师的爸爸,可能更有殊遇。当年高考,每夜自修后最喜欢做的就是爬到爸爸书柜里翻看菜谱,东西南北酸甜麻辣,要吃什么爸爸就给做什么。即便早晨那顿最不起眼的早饭,居然四五十天也没有让我吃过重复的汤粥,连油条馅儿饼灌汤包千层饼都是老爸在家亲手做,因为街上买的味道不纯正。日日蜜罐生活不会觉得甜,我这样日日吃着老爸的精工细作如同茉莉花喂牛,也并不觉得何等特殊,直到离开父母,异地求学。上海那牛校的伙食真是喂牲口的,第一顿食堂青菜加大排,青菜就颜色而论可以叫黄菜了,而且虫眼巨多,大排不够入味,肉质也是极其劣质的。那顿饭吃得我是两眼噙泪,后悔前一天在家怎么没有多吃点老爸做的蒜香肉丁、脆皮沙拉、山药煲排骨什么的。

    大学的食堂是最为倒霉的,无论老生新生总是要骂上数千遍也不厌倦。虽然我有个名厨老爸,但是带着老爸读书也不太实际,更何况离开了老爸,老妈一日只会吃两顿饭,一顿是方便面,另外一顿是用剩下来的方便面汤煮方便面。我只好就这么一边白天含泪去食堂,一边晚上抱着电话向老爸控诉食堂,一边咬牙切齿发誓毕业后在学校开个餐馆,度过了难熬的大学四年。本科生活的食堂生涯我也受益,因为食堂练就了我隐忍大度的风范、宠辱不惊的气质、临危不惧的胆识。大一时吃到饭菜里的虫子,是吓得大吼大叫气冲冲找厨房师傅理论的;大二时是看到虫子不声不响到厨房要求换份新菜的;大三时把虫子挑出来,接着吃饭,因为想到即便换一份饭菜也不一定就比这盘好,所以还是算了吧;大四有些男生就能谈笑风生把虫子吃下去,笑着说补充蛋白质。看见石头、玻璃、钢丝、头发、指甲、烟蒂、虫子、苍蝇出现在自己或者同伴的饭菜里慢慢也就习以为常。博士一年级很是幸运,吃到那条比圆珠笔还粗的蚯蚓,人生也算是完整了。寒暑假回家老爸眉开眼笑,逢人就说我被大学改造得像当年东北插队的知识青年,看见什么吃什么,而且再也不挑食厌食,不埋怨他这个糕蒸得不够火候,那个蛋炖得不够鲜嫩了。

    读研究生的时候已在上海站稳脚跟,朋友们各自有了温馨小家,自己也开始忙着谈情说爱谈婚论嫁。物以类聚的原理,和我来往的通通都是些饮食男女,隔三岔五大家喜欢倒腾个什么东西吃吃尝尝,一帮复旦伪小资出入饮食挑剔仔细,整日里省的化妆品服装费资料金通通给了天天海鲜馆、绿石潮州菜、杭州红泥、日本大渔,却少有自己在家扎围裙卷袖子亲自下厨做饭的。如果不是非典,恐怕这一辈子也识不破身边藏龙卧虎的烹饪能工巧匠。

    非典时期是段令人难忘的日子。嘴巴再馋的人也不敢冒着生命危险去美食店。几个住在同一小区的兄弟姐妹周末聚在一起,没有吃的项目觉得很是无聊,于是外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男生去菜场买菜,几双平素只是敲键盘拿眉笔翻杂志的纤纤玉手决定亲自下厨一人做一个菜来尝尝。当然这些玉手里不包括我那双,因为我受老妈遗传,甚至醋和酱油都分不清楚,更不要说下厨了。于是那帮饮食男女在厨房乒乒乓乓烹炸炒煮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仍然在电脑上灌水挖坑忙得不可开交。因为我曾经有过洗碗打碎四个碟子、倒醋倒成了料酒的罪恶记录,因此为了避免给人家添麻烦,被迫成了远离庖厨的“君子”。

    只是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上桌,大家摩拳擦掌,而我侧身一看,大惊失色,忙叫:“不要吃了!”大家一脸诧异,我只能跳起来解释:“牛肉栗子同食会呕吐,鸡肉芹菜一起吃伤元气,黄鳝皮蛋不同桌,而萝卜木耳一起要得皮炎的。现在桌上的牛肉芹菜、栗子炖鸡、黄鳝、萝卜、木耳和皮蛋都到齐了,吃下去估计大家拉肚子的拉肚子,皮炎的皮炎,有脚气的估计还得去看脚气了。”看着大家狐疑的样子,我只得解释:“我老爸是厨师,小时候家里穷,没有连环画看,于是我没事就看他的专业菜谱烹饪杂志,因为那上面的图片好看,所以这个东西懂一点。”

    “这个倒是可能,那现在怎么办?”“只好分开吃啊,大家分成两个帮派,不吃皮蛋就可以吃木耳做的东西,吃栗子炖鸡的不要吃牛肉炒芹菜。”我开始对一堆律师、证券分析师、主持人指手画脚,嘲笑他们读了无数年的书本,居然被我这个分不清味精咸盐的“远庖厨”小女子指点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正在得意中,一个精灵MM笑着说:“如果你看很多烹饪书,你该是知道满汉全席的。”“是啊,我是知道的,”我毫无意识地卖弄,“满汉全席一些菜式我是知道的:抓炒鱼片,芝麻卷,炸鸡葫芦,御膳豆黄,燕窝四字菜……”我说相声一样开始回忆小学暑假里闲时翻过的老爸的菜谱,居然发现自己还能记得住那些图片的名字。可是俺在背诵菜式的时候却万万不曾想过,卖弄是需要资本的,而我的确是个不懂武功还满口降龙十八掌、乾坤大挪移的江湖骗子,什么功夫高说什么,可是要我使出一两招花拳绣腿,我也是真真切切万万不会的啊。当被赶鸭子上架,抬到炉灶热油硬塞了铲勺在手里时,我是号啕大哭啊。

    我出国后发现一件非常奇异的事情,那就是只要一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我就神奇般地能够颠勺做饭做菜。

    生病

    自恃体质很好,隔了半个地球安排了过年时间,风风火火赶回来,居然一进家门,病了。

    发烧是很久违的感觉。那日中午吃过午饭,觉得头痛视网膜痛,转转眼珠都扯筋似的。怀疑最近自己模型看得太多,用电脑工作的时间过度了,于是非常自觉地爬回自己真正意义上的闺房绣床上去午睡。

    老迷糊非常奇怪小迷糊的反常,一天到晚踩着风火轮的主儿,小时午睡,把刀架在脖子上都不可能老实上床。于是跑过去习惯性把手放到额头,瞬时又被反弹回来:怎么那么热?

    体温计拿来,居然快40摄氏度了。

    发烧也不是什么大事,可奇怪的是,没有任何其他迹象地发高烧,其实难受也不是那种非常意义的不舒服。可能忘记了发烧的感觉吧。只是老迷糊两口儿这下有的忙了,呵呵。一家三口集体出动,前拿毛巾后提衣服带水杯帽子,重温了儿时生病去医院的情景。唯一可惜的是,老迷糊几度还想揽在怀里抱着宝宝,可惜,这宝宝也忒大了点。

    躺在医院白色病床上挂点滴笑得肚子疼,这一点点小病搞得如此大动静。老太太精神抖擞踩着风火轮到处跑来跑去,削梨倒水一刻不安生,自己忙不说,还把老头使唤得不知道先忙这还是先忙那,挓挲着两手转来转去。这若是在挪威,不过是找大伙儿要个没有过期的药片,填肚子里喝水睡觉而已。

    早晨没有醒,老迷糊就探头探脑过来说:“想吃啥?让你爸爸买菜去?”这个时候千万不能说不想吃,或者随便,否则老头会很倒霉地买一堆回来。设若真的吃不下,还要被老太太数落。

    中午吃过饭不久,就会有无数的菠萝苹果荸荠塞到手里,被严刑拷打逼着吃下去,晚上吃饭之前如数还有一堆水果。早知道不让老迷糊去挪威了,搞得她深知国际物价,动辄开始说:“这个东西在那边那么贵,现在给你白吃你都不吃……”

    晚上之前最好,因为我钦点糖葫芦,老头会蹲点一样到家门口逮那个定点从门口路过的糖葫芦老头,逮着糖葫芦就乐呵呵献宝一样捧了给宝贝女儿吃。可惜老太太不干,非说人家的糖葫芦脏,又说山楂上火、太酸,不肯让小迷糊多吃。老头说女儿一直在外面,根本没有多少机会吃,她生病了,想吃就给她吃啊。老头老太太因为给女儿吃不吃、吃多少糖葫芦,开始啰唆唱歌吵架打趣。

    两个人同仇敌忾的时候也是有的,不知道为什么,外表看似壮硕的我血管特别细,打点滴吊瓶的时候,护士总找不到血管。于是打一次要被扎两三次空针。每次护士捧了针头,老头老太太就开始交代人家闺女,拜托人家好好扎,认真扎。但凡失手,老头就开始着急上火,问人家什么时间才毕业的,学校里有没有学扎针……后来所有小护士都不敢过来给我打针,只能请了医院里最有名的,号称“王一针”的护士。

    真真切切感觉,又回到了父母身边。童年的感觉。

    回山东生病后开始被老迷糊剥夺了穿衣选择权,觉得我的衣服有风度没有温度,因此全天只能穿她的红色大棉衣。蓬头垢面的病人穿着如此的乡下老太太的衣服,搞得病友猜不出我的年龄。后来看到我撒娇向爸妈要糖葫芦,于是终于下结论说:“你们家孩子上学啊?”得到肯定回答又接着探口风:“什么时间考大学啊?”

    有爸妈的孩子是个宝啊。

    病,且享受着。

    故里

    因为课题关系,在家蛰伏数十日。

    自2000年以来,从来没有在家待过那么久。之前每次回家总是在春节前后,也就那么蜻蜓点水地住上三五天,走马灯一样四处奔波于几个联系紧凑的亲友家,昏天暗地忙着谈笑酒肉。从来没有说,有时间真正地去看看那个生活过十七年的城市,去看看曾经熟悉的一草一木,去听听老头老太太鸡毛蒜皮的唠叨。

    蓦然发现,这个城市我已经不再熟悉。

    路还是那么几条路,只不过我熟悉的也就那么一小片市中心。我熟悉的建筑早已湮没在林立的高楼中,它们也不再是我想的模样,图书馆已经变成了某私人的什么中心,科技馆成了戏院,师专的前门庭也重新装修了。深秋处,尘归尘,土归土。

    我没有什么“什么什么的经济发展了,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想法,我眼里,尽是物非人也非的惨淡。

    沿着街区河流慢慢走,自也有番滋味,尘满面,鬓尚未如霜。熟悉而陌生的感觉犹如秋风,让人不禁抱肩凝神。说实话,我不知道我更熟悉上海、Oslo(奥斯陆),还是这里。

    城市变化很大,那个最熟悉的核桃园却非常具有讽刺意义地丝毫未变,只是它不再是我魂魄所归的地方。在这里绕来绕去很久,不知道去敲哪扇门。

    蓦然发现自己守着姥姥原来的家门,当发现再也不能叫“姥姥我回来了”的那刻,不禁放声大哭。数年来一直刀横心口,忍着泪。

    那户新来住的人家也慈悲,非但不觉得触霉头,还全然能体谅。只是伤悲这东西,不劝倒也算了,别人来拦只会愈演愈烈。

    不记得怎么收场的。

    故里,多少值得回味与回首呢?!

    再回首,远走的,到底是什么。

    已然选择出行,那么索性不如无奈策马扬鞭。

    离家

    世交有独子,和我同年同月仅大我一天,所遇人生十八年前完全一样,因着上学毕业总是同年,所以两家父母总是开会一样拿主意。

    两家摆宴一品香,饭桌上谈及子女去向,阿姨伯父毫无商量余地,执意让儿子回到身边,备着含饴弄孙颐养天年,而我爸妈似有意回避这个话题。

    子女对望,我心有戚戚然。

    回家路上,妈说:“儿啊,能飞多远飞多远,人生重在体验。”

    从此,似乎我就开始离家,千里万霭重山,而且,渐行渐远。外面的世界精彩,千忙万忙,前途苍茫。

    《常回家看看》红遍大江南北。那一年,刚巧过年回家,爸爸乐呵呵地在厨房里忙来忙去,嘴里哼着走调的《常回家看看》。团圆饭,席间我笑着问爸爸:“你唱这个是不是暗示我要常回来啊?”老头子憨然笑着,低头轻声说:“我知道,你们忙。”当年太年轻,全然听不出慈父浅浅一句话里的爱和无奈。

    十年茫茫,弹指一挥间。旧时挚友传给我一首《牡丹江》,听着居然泪流满面,信口民谣一样让人想家的吟唱,歌里说: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非常非常想那条叫作竹竿巷的青石板路,和表哥赤脚拿着大扫把追逐蜻蜓的童年;想老运河边晒太阳下象棋的姥爷,开着嗓子扯着我耳朵让我回家吃饭的阿姨;想傍晚校园池塘里半开半闭的睡莲,和池边同样羞涩矜持的少女时代;想紫藤花棚下的那年夏天,满心想着那个男生,却死也不说喜欢。

    歌里说:到不了的,都叫作远方。可是谁又知道,到了梦里的远方,心里最牵扯放不下的却是那个以前总也不想留下的家乡。想家,却不敢想家。

    去年今日,回国探家,临行前让送行的人大为耻笑。一个二十六岁读至博士的人,告别的时候,居然犹如三个月大的从没有离开过家的猫咪,数小时哭哭笑笑吵吵闹闹,在姥爷怀里腻来腻去,在姥姥脸上亲了又亲。如果我说我知道那是永世的别离,我不会走,你信吗?视我如掌珠的亲人选在自己离家千万里的时候双双撒手人寰,是我一辈子滴血的千古愧憾。我不敢想,回家,看人去楼空生死两隔。虽然早知道,万事早随了他们去,黄土无情掩。我想家,想家里看电视时我专属的贵妃榻,想小时候和爸妈争抢遥控器,我把那个叫“权”。真的,十年没有抢过“权”了,没有机会,回家能看电视的时候,爸爸妈妈主动递“权”:“你平时忙,放松的时候随你看,我们有的是时间。”

    突然想到《红楼梦》里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尚无子女,可能未能体会其深意。我走后的无数年,妈妈不准任何人动我闺房一丝一点,听说想我的时候就去坐上半天,任由思念满屋子弥漫。篡改沈从文家书里的一句话:我走过很多个城市,看过很多地方的云起,品过很多种酒,尝过很多种茶,却只有一对血肉相连的父母,有一个只要想起来便会微笑、心花开足开满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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