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衫下地铁时,雨完全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雨珠子密密麻麻连成一气,被风卷着东摇西晃,形成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扭曲帘幕。屋顶上的积水汇聚,顺着排水管道倾注而下,像是一道道银白的小瀑布,重重砸在地上,形成嗒嗒嗒的连续撞击声,犹如鞭子狠狠地抽下来,听得人心烦意乱。
冷风挟着水汽扑面而来,拼命往衣缝里钻,恨不能吹得人汗毛都摇摆起来,那感觉相当之提神醒脑。蓝衫不自觉搓了搓手臂,她有点冷。
地铁的出口处已经挤了不少人,都是因为没带伞而滞留在这里。后面不断有人向外拥,乘务员只好一遍遍强调“不要堵住出口通道”。
蓝衫在一片嘈杂和拥挤之中思考拔足狂奔回去的可行性。
不过身为美女,被路人搭救的可能性相当之高,她才思考了不到一分钟,就有男士上前问她可否同行。
蓝衫正想答“是”,突然被一个人叫住:“蓝衫。”
声线温润,穿过雨帘撞上她的耳膜。
蓝衫循声望去,看到乔风撑着一把黑色的伞立在阶下。雨丝击打在伞面上,飞溅出无数细小水花,连成一片,像是在伞顶上罩了一层薄雾。
他举着伞立在雨中,一动不动,像是一棵坚定的蘑菇。
蓝衫本来还有气,见他这样,气竟然消了大半。
站在蓝衫身旁的那位男士看到乔风,心想:这哥们儿到底会不会泡妞,拿这么大一把伞出来接人?这伞下别说站两人了,站两头大象都够了吧……
乔风举着他那巨无霸的大黑伞,朝蓝衫招手:“蓝衫,快过来。”
蓝衫走过去,站在他的伞下,乔风主动接过她手里的包。
两人便一同往回走。蓝衫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没带伞?”
乔风答道:“我只是担心你没带伞。”所以过来看看,没想到这笨蛋真的没带。
蓝衫很感动,她都要把乔风原谅了。她也看出来了,这其实就是一个实心眼儿的傻孩子,虽然笨了点,但心地很好,她何必跟他置气呢?
然而接下来,乔风突然问道:“蓝衫,你今天中午为什么和宋子诚一起去酒店?”
蓝衫惊到了,她停住脚步,深深地看他一眼,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和他去酒店了?你跟踪我?”
乔风摇摇头:“没有。”
蓝衫逼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发生的事情她没有跟任何人说,也没有写在网上,他怎么可能知道?如果他什么都能知道,那太让人没安全感了。
“你微信的位置功能开着,我建几个虚拟位置,就可以轻松定位你的精确位置。”
虽然听不懂,但蓝衫知道他最后定位了她,这样一来他知道她在酒店就不稀奇了。
这和跟踪好像也没什么太大区别?蓝衫心中不爽,压下火气又问道:“就算你知道我在哪里,那你是怎么知道宋子诚也在的?”
乔风垂目看着地面,眼中情绪被浓密的睫毛掩着,他答道:“我进入了他们酒店的系统,看到了宋子诚的入住信息,但没看到你的。所以我猜测你们是一起去的,用宋子诚的身份证开的房间。”
蓝衫气结,她指着他,怒道:“乔风你是不是有病呀?成天窥探别人的隐私有意思吗?你有窥私癖吧?”
“我没有窥私癖。蓝衫,你们到底在酒店做了什么?”
蓝衫讥讽:“问我干吗?你不是能耐大吗?自己去查呗!”
乔风有点无奈:“今天他们酒店的监控系统坏了,摄像头没法用。”
“你……”蓝衫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抢过自己的包,转身快步走开,“神经病!”
乔风跟上去,小心帮她打着伞,他不依不饶地追问:“蓝衫,你们到底为什么去酒店?”
蓝衫赌气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开房还能做什么?”
乔风斩钉截铁地否定:“不可能。”
“切,”蓝衫嗤笑,“你又知道了?”
“蓝衫,你不是那样的人。”
蓝衫加快脚步:“走开,我就是那样的人!”
乔风紧追不舍:“我希望你不要接近宋子诚,他不像是什么好人。”
“比你好!”
乔风突然停住不动了。
蓝衫没注意到,以为头顶上的雨伞还在跟着她,她昂首阔步扎进雨中,突然被泼了一身雨点子,她一惊,本能地后撤。
乔风见她被雨淋到,赶忙上前一步帮她撑好伞。这样一退一进,两人又靠得极近。
蓝衫扭过头,她看到他在低头注视她,玄黑的眼中不复平日的神采,布满了失望和哀伤。她心头一凛,莫名地有些难过,但转念一想,明明气人的是他!
她低下头,重重哼了一声。
乔风挪动脚步,绕到她面前,他耐着心,小声问道:“蓝衫,你生气了?”
蓝衫这回学乖了,实话实说:“对呀,我生气了,我从昨天就开始气,一直气到现在!乔风你这笨蛋,笨死了!你——”
他突然张开双臂,将她拥入怀中。
蓝衫吓了一跳:“你你你,你干吗呀!放手!”一边说着,一边奋力挣扎。
乔风固执地抱着她,答道:“我记得你转过一条微博,说女孩子发脾气时,她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
蓝衫突然安静了。
乔风一手握着雨伞,把两人安安稳稳地罩住,另一手揽着她的腰,将她的身体紧了紧。他柔声说道:“蓝衫,别生气了。”
蓝衫没有回答。乔风感觉到怀中人的肩膀在微微抖动,他诧异地放开她,然后就看到她眼圈发红,泪水在疯狂地往外涌。
乔风慌乱地帮她擦眼泪:“对、对不起。”
蓝衫瘪瘪嘴巴,抬袖子豪放地往脸上蹭了蹭,她抽抽搭搭地说道:“已经好久没有人抱过我了……”刚一说话,眼泪又涌出来了。
“别、别哭了。”
“我想家了,我想我爸妈了!呜呜呜……”
乔风不知道蓝衫情绪变化的逻辑在哪里。一会儿好了,一会儿又生气了,一会儿又难过了……他不理解。
他只知道她现在伤心落泪了,他不想看到她这样。他为她的难过而感到难过。他拉着她的手,说道:“蓝衫,如果我能为你做什么,请你直接告诉我。”
蓝衫点点头,泪水哗啦啦地继续流。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突然就哭个没完没了,搞得好像天塌下来一样,其实根本没什么啊……
乔风把哭泣的蓝衫领回了家。蓝衫到他家时终于哭够了,他让她洗了把脸,然后他给她煮了姜糖水驱寒。
蓝衫捧着姜糖水,鼓着腮帮子吹散水面的热气。
乔风看着她红红的眼睛和鼻子,说道:“蓝衫,我想过了,对于你刚才情绪的爆发,只有一个原因可以科学地解释。”
“什么原因?”
“你的生理周期快到了。”
蓝衫刚喝了一小口姜糖水,被他这句话惊得连番咳嗽,差点噎死。她瞪他一眼:“瞎说什么呢!”
“我只是在和你探讨科学。”
“闭嘴!”
乔风只好闭嘴。过了一会儿,他又换了个话题:“那么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生气吗?”
蓝衫答道:“第一,你昨天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我难堪,让我下不来台。”
乔风想了一下,诚恳地看着她:“抱歉,我总是不能准确理解普通人的情绪。如果你觉得那个方式不好,那么我以后不会用,但前提是你不能再上课睡觉了。”
“行了行了,”这个问题简直无解,蓝衫都不知道这小天才到底在坚持什么,她摆摆手,说道,“本来昨天的气我都快消了,但是你今天为什么要窥探我隐私呢?你知不知道这很让人反感!”
乔风摇头了:“这一点我不能接受。你手机软件的位置功能开着,任何人都可以据此探究你的位置。我这不算窥私。”
“那入侵人家系统是怎么回事?”
“我也只是看到了宋子诚的信息,并且通过逻辑推导……”乔风说得头头是道,一抬头看到蓝衫目光幽幽地盯着他,他怕她又闹一场,只好承认道,“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有不当之举,但请你放心,我并非有窥探他人隐私的癖好。比如你的个人电脑里有那么多漏洞,我就从来没有入侵过。”
这有什么好得意的……蓝衫囧了囧,问道:“那你今天到底发的什么疯?”
“我……”乔风低下头,“你今天上午不理我,我不知道是为什么。”
“就为这?当然是因为我还在生你的气!”蓝衫说着,转念一想,好吧,今天上午他还不知道她在生气,艾玛好混乱。她摆摆手:“行了行了,我今天去酒店呢,是因为有个冒失鬼泼我一身菜汤,宋子诚帮忙送我去酒店洗澡换衣服。这件事情到此打住,我们吃饭吧。”
乔风却叫住她:“蓝衫。”
“又怎么了?”
“我今天也不高兴。”
蓝衫挺稀奇:“嘿呦喂,你怎么了?难道你也要来大姨妈了?”
乔风愣住,随即别扭地摇摇头,郁闷地看着她:“你说宋子诚比我好。”
“我那是说气话呢你也信?这天底下哪个男人比你好呀?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任劳任怨任打任骂,比牛都老实比狗都忠诚比兔子还乖巧比猫还会卖萌……”做惯了销售,夸人的话都是顺嘴秃噜,不怎么走心。但是蓝衫说完这些奉承话,突然发现这些话用来形容乔风竟然都挺贴切的。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极品男人啊……
当晚,蓝衫回到家,很不幸地发现她的例假真的来了……囧死了,这种事情被一个男人猜到,感觉真的好诡异啊……
她心想,难道果然如乔风所说,她发脾气的真正原因是这位亲戚的造访?看来科学这个玩意儿比魔法还要神奇。
第二天,蓝衫和乔风一起吃饭时,饭桌上出现了补血的红枣花生粥。
蓝衫当然不可能把女性的私事拿出来跟男人分享,之所以乔风会做这些,完全是因为他相信并坚持自己的判断。蓝衫发现乔风看起来挺好说话,但其实对于某些事情有着异乎寻常的执拗,只要是他坚持的,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你胆敢阻挠,他就会不停地在你耳边碎碎念、碎碎念、碎碎念……直到把你烦死。
所以现在蓝衫也没打算跟他辩论什么。她坐下来,安心地享受红枣花生粥。
“怎么样?”乔风有点期待地看着她,“我第一次煮这个。”
蓝衫重重点头:“好吃!”香,甜,软,糯,烂,温度也刚刚好,顺着食管滑进胃里,把整个腹部烘得暖融融的,特别舒服。第一次做就做得这么棒,不愧是个小天才。蓝衫连吃了几口,忍不住伸出舌尖,飞快地舔了一下上嘴唇。抬头的时候,她发现乔风一直在看着他,眼睛明亮。
蓝衫指指乔风的餐盘:“吃呀,傻了你?”
“哦。”乔风回过神来,低头开始吃东西。
蓝衫又想逗他了,于是问道:“喂,你说我这样的,算不算秀色可餐呀?”
乔风埋头吃东西,没有回答。
蓝衫觉得无趣,正想吃饭,一低头发现餐厅里闯入一个不明物体。那东西黑白相间,长着个白色的尾巴,移动速度很快,眼看着就要到了蓝衫的脚下。
蓝衫吓得抬起脚:“啊啊啊,这什么东西啊!”
乔风淡定地安慰她:“不要怕,那是薛定谔。”
薛定谔什么时候长这样了?蓝衫奇怪地定睛看去,恰好薛定谔也抬头看她。然后她就看到一张熊猫脸……
原来薛定谔穿了熊猫套装,此刻大胖脸的一多半都被熊猫造型的帽子罩住。它仰头时,眼睛被帽檐儿挡住,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于是它又低下头,不满地叫了一声。
蓝衫有点无语:“你为什么要把一只猫打扮成熊猫?”
“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蓝衫好像能理解乔风的想法了。他应该是担心她心情依然欠佳,所以用这种隐晦的方式哄她开心。
得闺蜜如此,夫复何求啊!蓝衫吃着红枣粥,看着小熊猫,满心都是感动。她对乔风说道:“小风风啊,我觉得,不久的将来你就能赶超小油菜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了。”
乔风默默地在心中给蓝衫下了一个评价:重色轻友。
说到这里,蓝衫突然想到一个许久以来的疑惑,她试探着问道:“乔风,你跟你哥感情不错吧?”
“嗯,挺好的。”
“那他怎么都不来找你……玩儿呢?”
乔风抬头扫了她一眼,好像是觉得她问这个问题莫名其妙,不过他还是回答了:“他每周都来的,只不过刚好你都不在。”
原来是这样,懂了。虽然这一回答使蓝衫产生了新的疑惑,但这些疑惑都不适合拿出来问了,至少目前不适合。
为了表达谢意,蓝衫给宋子诚买了个高大上的烟灰缸,黑色合金材质,边缘镶了好几圈钻石——当然是假钻石啦。整个烟灰缸像个璀璨的小盘子,蓝衫猥琐地想,就算不抽烟,拿来种蒜那也是相当不错的。
因为这几天宋子诚没有去4S店,蓝衫只好把他约出来吃了顿饭,然后她把烟灰缸拿给了他。
宋子诚很高兴,这是蓝衫第一次送他东西。送什么不重要,他都喜欢。
吃过饭,两人一同走出餐厅。外面华灯璀璨,街上人车如流,蓝衫摸着肚皮望望天空。不管市区的天气多晴朗,人和天空也总像是隔着一层浓雾,你在市区永远看不到繁星如斗的天空,最多是小猫三两只。
这个季节,在她家乡的晚上,已经能看到灿烂的星河了。那里苍穹如顶,罩着大地,满天的繁星像是沉入深海的钻石,明亮又璀璨。人若是有烦心事,躺在大地上望望天空,所有的忧愁都会被那浩渺的宇宙吸走。
蓝衫有点惆怅,也不知是想念星星了,还是想念家乡了。
宋子诚突然问道:“想看星星了?”
蓝衫讶异:“你怎么知道?”
他怎么知道?女孩子抬头看天,多半是想看星星,难不成想看飞机吗?宋子诚勾了勾嘴角,夜光下的眸中柔光点点,退去了平时的冷峻。
蓝衫看着他的眼睛,心想,这双眼睛倒是挺像星星的。
宋子诚说道:“在这里看不到星星的,如果想看,我们可以去密云。”
蓝衫点点头,心想,以后可以把小风风骗去密云看星星了。
第二天蓝衫在乔风家玩耍时,接到了一张请帖,一张……她很不喜欢的请帖。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作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0.7的签字笔,钩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起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哪?”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呃……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得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作‘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衫惭愧得想捂脸:“别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干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冲动。当时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呗。谁能想到最后会那样收场呢……幸好她及时想清了,人立于天地之间,不该想东想西,最可靠的永远是自己。
乔风神情怅惘:“那你爱他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蓝衫就有点迷茫,她靠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答道:“说实话,我虽然谈过恋爱,但是吧,我还真没对谁要死要活非君不可过……所以我应该是不爱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样的睫毛尽数掩去:“所以这个喜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他大爷!”蓝衫说着,拿过那请帖来要把它撕掉,刚一使劲,她突然停住,问乔风,“你说,杨小秀给我发请帖,是对我旧情难忘呢,还是想跟我耀武扬威呢?”
乔风摇头:“我怎么知道!”
蓝衫突然在沙发上蹭了蹭,蹭到他身边,笑嘻嘻地看他。乔风腰杆挺直,斜着眼睛扫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么?”
蓝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风风,陪我去喜宴吧?”
乔风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她贴得太近,胸部线条若有若无地擦着他的手臂,使他登时紧张得一动不敢动。
蓝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干别的,往那儿一站当个花瓶就行,让杨小秀他妈妈看看,老娘现在的男朋友,甩他儿子十条街!哼哼哼哼……”
乔风低着头,小声说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帮个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乔风侧脸看她。她正侧对着他,一只手扶着他的肩头,下巴垫在手背上。她眉目精致,眼睛乌亮,此刻笑吟吟的。她一笑,那美眸中就像是要滴出水来一般;她展颜,就仿似三千里桃花盛开。
蓝衫见他发呆,又推了他一下:“喂,行不行呀?”
乔风点了一下头:“可以。”
蓝衫很高兴:“还是我们家小风风最好了。”
“不过。”乔风抿了抿嘴,提出了他的一点疑惑,“他们要是让我亲你怎么办呢?”
“他们神经病啊,你又不是新郎。”
“哦。”
吃过晚饭,蓝衫给小油菜打了个电话,跟小油菜说了杨小秀的事儿,顺便表达了自己的一点疑惑:杨小秀怎么知道她新的住址呢?
小油菜坦然承认:“是我告诉他的,姐们儿,你现在今时不同往日,到时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他婚礼,就是要让他知道,没有他,你过得更好,更有女人味儿了,悔死他!啊对了,你还可以把乔大神叫上撑场子。”
要不怎么说是闺蜜呢,这脑回路简直神同步。蓝衫按下此事不提,又问道:“你现在干吗呢?”
“吃饭哪,别提了。今儿公司行政部聚餐,我们总裁办的人也去了,谁知道在饭店遇上吴总了。现在吴总在包间里和行政部的美女们把酒言欢呢!你说他脸皮怎么那么厚呀,别人就是客气一下,他也真好意思坐下。还让我给他挡酒,不要脸!”
“你给他挡了?”
“能不挡吗?我不喝谁的酒也得喝他的呀。”
又和蓝衫聊了一会儿,小油菜挂了电话回到包厢。虽然背地里说吴文不要脸,但是当着他的面,她依然是极尽谄媚之能事,完全是不要脸的典范。
其实她也没帮吴文挡多少酒,在座的人有好几桌,没人有资格灌吴文酒。小油菜坐在大BOSS身边,拿一双干净的筷子偶尔给他夹点菜,然后扭过头跟身边一个实习生聊天。实习生把小油菜当前辈,说话特别客气,导致小油菜自我感觉良好,当然了,顺便吹一吹牛是在所难免的,这是她的老毛病了。
吴文一边跟别人说着话,一边竖起耳朵听小油菜胡说八道。这姑娘一朝开了窍,嘴皮子特别利索,噼里啪啦的,小鞭炮一样。但是她说话不着调,总是把人逗笑,简直天生自带了说相声的技能。
吴文特别想把她捆起来送给德云社。
吃完了饭,小油菜跟随众人走到外面,在“坐地铁”和“打车”之间纠结了一会儿。总裁办主任走过来,晃着车钥匙对她笑道:“采薇,我送你回去吧?”
小油菜眼睛一亮,刚要答话,吴文在不远处喊了一声:“肖采薇,你跟我走。”
一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小油菜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边,吴文带着她去了停车场。都走出去挺远了,小油菜回过头,看到她的同事们还在遥望她。
直到坐上吴总的车,小油菜还觉得像是在做梦,她神情恍惚,问道:“吴总啊,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吴文挺无语的,这姑娘怎么一点也不矜持呢!他打开顶灯,看着小油菜,说道:“你想多了。”
“还好还好,吓死我了。”小油菜拍拍胸口,差一点以为要和乔大神争风吃醋了,艾玛太可怕了。
她的反应让吴文有那么一点点不适应。他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吧?为什么会让她怕成这样?
小油菜问道:“那么吴总,您现在是要送我回家吗?”
吴文不答反问:“听说你很会唱歌?”
“呃……没有!”
“从小就是歌唱团的主力?梦想是当歌唱家?”吴文把刚才从小油菜那里听到的话都翻出来了。
小油菜囧了囧,这人怎么这么不上道呢……
吴文继续说道:“还会唱很多很多英文歌?”
“咳。”小油菜不自在地掩嘴,“这些话您就当笑话听吧……”
吴文却不依不饶:“来吧,唱一首!”
“唱什么呀……”
“唱首英文歌,除了生日歌和字母歌,其他的随便来。”
我哪会唱英文歌啊!小油菜有点羞愤,还不敢反抗,她别过脸去不看他。
吴文发现,虽然他老说他弟闲得慌,但其实他才是闲得有病的那一个。平白无故地老跟一个小姑娘过不去,非要看人家难堪,他才心里舒坦。不就是差一点被她强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不停地在心里反思自己的罪恶,但是他嘴上依旧很邪恶:“快唱,不唱不让下车。”
小油菜无奈,搜肠刮肚,终于找到一首勉强能和英文搭上界的,于是打着拍子唱起来:“大河向东流呀,potato呀tomato呀……
肚子饿了一声吼呀,一人一个potato呀……”
……
一曲完毕,她被吴文赶下了车。
魔声入耳,余音绕梁。虽然人被他扔了,但这首神曲在吴文的脑中挥之不去,第二天他去找乔风吃饭,在乔风的厨房里看到洗干净的土豆时,他拿着一颗土豆想也不想就开唱:“一人一个potato呀……”
乔风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哥。
吴文脸一黑,捧着potato仰天长叹:“我好像被洗脑了!”
乔风把土豆抢过来,又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他觉得他哥很碍眼,所以客气地请他离开。
吴文却死赖着不走。
他靠在一旁,对乔风说:“我今天来是要问你一件事。”
乔风低着头,用菜刀在土豆上比画,头也不抬地问道:“什么事?”
吴文一脸的八卦之光,问道:“你跟蓝衫,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
“她在追求我。”
虽然早就知道自家弟弟跟蓝衫之间有猫腻,但是听到乔风亲口承认,吴文还是有些惊讶。惊讶过后他又觉得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弟本来就是一朵奇葩。这世界上很少有男人仅凭一张脸就能吸引姑娘们排着队追求,乔风做到了。所以蓝衫喜欢乔风,这再正常不过了吧?
那么乔风呢?
吴文看到乔风神色淡定,感觉情况不太乐观,他问道:“那你答应她了吗?”
乔风摇摇头:“没有。”
吴文有点遗憾:“拒绝了吗?”
“拒绝过一次,不过她还在努力尝试。”
好吧,这至少算个好消息。吴文忍不住搓了一把下巴:“我求求你了,你就谈一场恋爱吧,整天这么宅下去,别再憋出病来。”
乔风低头没说话。
吴文又道:“要是觉得女人不合适,你找男人也不是不可以。我已经问过咱爸跟咱妈的意思了,他们都表示绝对尊重你——”
乔风眉头微皱,手中的菜刀狠狠往木质案板上一剁。刀尖儿斜钉入案板,宽大的刀身以刀尖为支点,颤巍巍立于案板之上。刀背黑如墨,刀刃白如雪,寒光潋滟,闪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乔风抬起头,斜斜地扫了吴文一眼。
吴文摆摆手:“行了行了,我才懒得管你那些破事,你爱喜欢谁喜欢谁。”说着赶紧撤出厨房。
回到客厅,吴文仔细回味刚才和乔风的谈话,突然像是抓到了什么。他眼睛一亮,掏出手机给远在岛国的父亲发信息:老吴,我觉得这次有门!
蓝衫要给乔风进行一个装×急训。她觉得吧,乔风这个人当花瓶还可以,但是张嘴很可能露馅儿,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这小天才的脑回路。
“你要扮演的是一个帅气多金又深情的男朋友,有了这三点,绝对秒杀杨小秀。”
乔风坐在沙发上,像是听课的乖宝宝一样,还开着一台手写笔记本电脑,他认真地在电子笔记上记下来:“帅气,多金,深情。”
蓝衫点头:“帅气这一点你不用操心。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怎样装成一个有钱人。”
乔风纠正她:“我本来就是有钱人。”
“啊?抱歉抱歉,我忘了。”
这不能怪她。作为一个有钱人,乔风活得实在是太节能减排了,一点也不像个大款,跟他待久了,很难去特意关注他的身家问题。
怎样打造此人身上的土豪气质,与此同时又不能壕成暴发户,这是一个问题。蓝衫问道:“你有手表吗?”
乔风晃了一下手腕:“有。”
蓝衫很是嫌弃:“不要这种,像初中生戴的。”
乔风有点郁闷:“这是光动能电波表。”
除了最后一个字儿,前面的全没听懂,这坚定了蓝衫对它的否定。她问道:“有别的吗?”
“有。”乔风从抽屉里取出好多盒子来,在蓝衫面前一个一个打开,给她过目。
蓝衫看得两眼发直:“大哥,你有劳力士有江诗丹顿有这么多好东西……可是你手上戴的那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光动能电波表。”
懒得理他。蓝衫心情激动地把一块块名表拿出来,她拿得小心翼翼,生怕玷污它们似的,她疑惑地问道:“你既然不戴,买它们干吗?”
“有些是我妈买的,有些是我哥买的。”
“唉,真是一群可怜的小家伙。”不能见天日也就算了,抽屉连个锁都不给上一下,太不尊重咱们奢侈品了。
蓝衫感叹着,拿起一块,戴在手腕上。男款的手表戴在她的腕上显得又大又笨,还松松垮垮的,但是蓝衫依然很高兴,她觉得自己的整个手腕都跟着升值了。
她又接连戴了两块,戴完之后自我感觉非常棒,她举着手臂在乔风面前晃悠:“现在我这条膀子值好几十万了。”
乔风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他,目光温暖:“你喜欢的话,可以拿去玩儿。”
“不要,都是男式的。而且这么贵的东西,万一弄丢了,我只能卖身偿债了。”
乔风的眉角微不可察地跳了一下。
蓝衫突然想起一事:“那什么,我能把你窗前那块波斯地毯拿回去玩儿几天吗?”
“不能。”
切,小气!
蓝衫从那一堆可怜的小家伙里面挑出一块最土豪的劳力士:“到时候你就戴这一块,我根据这块表给你搭衣服。”
乔风不肯接:“我还是喜欢我的光波表。”
蓝衫一瞪眼:“不许戴。”
“哦。”
她又说道:“除了穿着,还有言谈。你跟人谈话的时候不要开口量子闭口计算机的,可以聊聊投资啊,聊聊高尔夫啊,马术啊,这些有钱人的基本话题。”
“这些我都不懂。”
“没事儿,反正你又不用长谈,一会儿我教你几句,够应付的了。”
接下来蓝衫向乔风传授了一些基本的装×技巧,乔风一直在看着她。蓝衫说完之后,迎着他淡如水的目光,她有点不好意思,问道:“我是不是挺虚荣的呀?”
“不是。”
她低头说道:“你不觉得我很物质吗?特别看重钱。”
“女人都喜欢钱。”
这话怎么听着那么不对劲呢?蓝衫奇怪地看他:“你好像有点愤世嫉俗哟?”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摇头,组织了一下语言,和她解释道,“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雄性动物一生都致力于对异**配权的争斗之中。雌性动物会根据雄性动物的竞争力来进行遴选,这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和繁衍后代。无论是雄性的竞争,还是雌性的挑选,都符合自然法则。”
蓝衫听得头大:“你要跟我讲动物世界吗?”
“人和动物是一样的,女人爱钱,既是自然法则,也是社会法则。因为从总体上来看,有钱的男人往往比没钱的男人更具有竞争力,或者也可以这样说,有竞争力的男人往往能获得更多的金钱。雌性动物肩负生育和抚养后代的任务,它们本能地需要更充足的物质条件来获得安全感,这是对后代健康成长的保障。所以女人爱钱,天经地义。”
蓝衫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再次被神奇的科学刷新了,她问道:“那你的意思,人和动物没区别了?”
“有区别,”他静静地看着她的眼睛,眸光温润,“人类有爱情。”
杨小秀的婚礼布置得别具一格,仪式现场在室外一个大泳池的边儿上。新人们在台上举行仪式,宾客席在泳池对面。现场的装点以纯洁的白色和活力的浅绿色为主,间有红色和粉色的点缀,很漂亮也很浪漫。
用餐的方式是自助,现在还没开餐,所以桌上只摆着些酒水和喜糖。乔风从喜糖盘子里翻腾了一会儿,挑了两颗,旁若无人地要剥开来吃。
蓝衫及时制止了他:“帅哥,要记住你现在是高帅富!不要吃糖了。”
“我没吃过这种。”
蓝衫把他手中的糖果拿过来装进包里:“回家再吃。”
“好。”离开了糖,乔风很快变回了酷酷的模样。
这样一个酷帅又多金的小哥,很快吸引了一大票人的注意。
两人差不多是踩着点来的,这会儿仪式马上要开始了。他们俩落了座,隔着一个游泳池往台上看。蓝衫碰了碰乔风的肩膀,问:“感觉新娘怎么样,漂亮吗?”
乔风认真看过之后,特别真诚地回答:“比你差远了。”
蓝衫乐了:“这小嘴,越来越甜,来,奖励一颗糖。”说着,从包里摸出刚才收缴的糖,自己亲手剥了送到他嘴边。
乔风一直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她把糖块抵到他唇上时,他张嘴含住,晶亮温润的眸子浮起点点笑意,宛如一池春水映照梨花。
“好吃吗?”
“甜。”
仪式结束之后,蓝衫和乔风随意溜达着。
现场的自助餐基本都是冷餐,没什么热菜。蓝衫的胃口被乔风养刁了,对这些东西吃不习惯,也就没吃多少。酒水倒是不错。她端了一杯鸡尾酒,乔风拿了一杯带小雨伞的橙汁,两人喝得有滋有味。
蓝衫好奇地问乔风:“你为什么从来不喝酒?是因为对酒精过敏吗?”
“不是,我喝过酒之后脾气会变差。”
“撒酒疯?”
“不,神志很清醒,但脾气很暴躁,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很难想象这个温和的小白兔暴躁起来会是个什么样子,以蓝衫强大的脑补能力,竟然也补不出来。她越来越好奇了。
乔风补充道:“总之很可怕,你绝对不想看到。”
可是我真的好想看到啊……
不过现在这个场合不合适。蓝衫心想,等回头找个机会把他关在家里,灌醉了好好欣赏,想一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新娘换了礼服,同新郎相携出来向宾客问好。因为是自助餐会,相对比较自由,没那么多流程要遵守。伴娘和伴郎们都不知道跑哪里去玩儿了;宾客们也相对分散,有坐在餐桌旁的,有端着酒水立在树荫下的,还有在泳池旁边说笑的。
蓝衫站在草坪边上,喝着小酒,看着那边的杨小秀。杨小秀身高只有一米七五,新娘穿高跟鞋站在他旁边,比他还高大威猛,他又穿着黑西装,本来就瘦的身材更显瘦了,这会儿很有几分小鸟依人楚楚可怜的味道。
蓝衫定定地看着他,心想,老娘当初到底瞎成什么德行才会看上这货!
杨小秀猛然转身,看到蓝衫。发现蓝衫也在看他,他有点激动,又不敢表现出来,于是领着盛宇走向蓝衫。
与此同时,从另一个方向,走来另一个人。蓝衫看着那人的身影,对乔风说:“目标已出现,目标已出现!”
目标就是杨小秀的妈妈。
蓝衫这个人吧,心眼小还好面子。对于曾经鄙视过她的人,如果有机会,她一定想方设法鄙视回去。杨小秀不算什么,重点是曾经羞辱过她的那个女人。
对蓝衫来说,在她一无所有走在人生低谷之时,有人跑到她屁股后面狠狠踹上一脚,这样的经历是前所未有且刻骨铭心的。
三路人马五个人,很快在草坪上胜利会师了。
杨小秀简单做了介绍,没提太多过去,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
盛宇有些别扭,她本打算自信满满地以胜利者的姿态面对蓝衫的——作为杨小秀的新婚妻子,她也确实有资格鄙视他的前任。
但是看到站在蓝衫身边的乔风时,盛宇的底气一下就泄光了。
两个男人,一个高一个矮;一个身材匀称挺拔,一个身材细瘦;一个面目俊美,一个长得也不错但是被人家对比成了路人……
如此,猪也能看出哪个好哪个孬。
大家表面上客客气气的,乔风还跟杨小秀握了手。
不过杨小秀的目光总是若有若无地掠过蓝衫的脸,莫名地,乔风看着有些碍眼,他微微拧了一下眉头。
四个人各怀心思时,杨母突然说话了:“蓝衫,好几年没见了吧?”
蓝衫皮笑肉不笑:“是啊。”说着看了一眼乔风:鄙视她!给我狠狠地鄙视她!
杨母又问了:“你还在卖车呢?”
“是啊……”蓝衫咬着牙回答,然后又给乔风使眼色,然而乔风却一直盯着杨小秀看……看他干吗呀!
盛宇听到“卖车”两个字,微微笑了一下。一切尽在不言中。
好像又被鄙视了!蓝衫有时候很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某些人眼里,卖车的就不如坐办公室的高级?她一个月靠卖车能挣到两万多,有多少白领的月薪能拿到这个数?凭什么瞧不起人呀!
杨母也轻笑,又说道:“多累呀!名声也不好,钱也不好挣吧?你一个姑娘,也老大不小了,该给自己攒点嫁妆了。我们家小宇的嫁妆是一辆宝马车,外加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唉,你说你要卖多少辆车,才能攒下这么多嫁妆呀……”
蓝衫听得脸都绿了。她知道她不该跟这种人计较,可她就是不爽!
盛宇有些得意。虽然她婆婆到处炫耀儿媳妇的嫁妆这件事本身够极品的,但是看到自己老公的漂亮前女友吃瘪,盛宇当然会心情愉悦。
杨小秀说道:“妈,说这些做什么!”
杨母笑道:“当然是提醒你小宇对你有多好。一车一房加起来值四百多万了,你——”
突然,一个温润的声音打断她:“四百万?”
杨母发现刚才一直静立不动的乔风正在打量她,刚才那句话就是他问出来的。
“是啊。”她点了点头,很得意。长得帅有什么用,能像他们家小秀一样吸引来四百多万的陪嫁?
乔风唏嘘不已,侧脸对蓝衫说道:“看吧,这就是穷人的爱情,真让人感动。”
声音刻意压低,但还是被其他人听到了。
蓝衫还没反应呢,这一句话把另外一家三人说愣了。四百多万的嫁妆……怎么着也跟穷沾不上边吧?
乔风尴尬地咳了一声,对杨母说道:“抱歉,我并无恶意。我是真的被令郎和令媳的爱情感动了。你们有宝马就能开心,我给她……”说着看了一眼蓝衫,目光哀怨,“我给衫衫买兰博基尼她还跟我怄气;你们有一套房子就可以做嫁妆,我拿一个车行求婚还被拒绝,她说我不够浪漫,我——”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蓝衫森森地震惊了。她发誓她没教过乔风这些,妈蛋这小天才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其他三人也听得目瞪口呆。这个男人举止有度,彬彬有礼,怎么看都不像骗子,难道他说的是真的?
乔风平复了一下情绪,又说道:“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爱她。唉。”
盛宇狐疑地看着他:“乔先生,请问您在哪里高就?”
“高就?我不给别人打工。这是我的名片。”乔风说着,掏出一张名片递过去。
盛宇接名片时,看到了乔风腕上的劳力士。如果这块表不是高仿的,那么此人确实有点本钱。
但她还是不相信——或者不愿相信。她拿着名片,和老公、婆婆一同看起来。
名片上写着,此人是文风集团董事、嘉实投资公司董事长、某大学物理系副教授。
文风集团!嘉实投资公司!
前一个大名鼎鼎,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果真是这个集团的董事,确实可以身价不菲。后一个公司在业界小有名气,最重要的,它是杨小秀工作的公司!
盛宇终于抓到了乔风的把柄,假的,一定是假的!杨小秀从来没说过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叫乔风!
她看向杨小秀,等待他站出来揭穿乔风。她暗暗有些得意,觉得蓝衫肯定是被骗了。哼哼哼,以为自己长得有几分姿色就能钓到凯子?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人傻钱多的富二代!
杨小秀一拍后脑勺:“我想起来了,总经理确实说过我们董事长姓乔,但是为人低调,除了总经理,没人知道他的真名……”说到这里,他看向乔风,态度变得恭敬起来,“乔总好!”
盛宇一口血卡在喉咙口,差一点倒地不起。
杨母的反应就直接多了,她脸上堆起笑容:“原来是乔总!失敬失敬,我们家小秀承蒙您的照顾,今天您还亲自过来,真是太客气了,是我们招待不周了。”她说着,拿过儿媳手中的名片,小心翼翼地想要收好。
一只白皙的手突然伸过来,将那薄薄的小纸片抽走。
乔风捏着名片,向还在发愣的杨母礼貌地笑了一下:“抱歉,不是什么人都能拿到我的名片。”
蓝衫呆呆地看着乔风,她感觉她好像不认识他了。
杨母果然无愧于其极品的威名,被乔风刺了一句之后,只尴尬了一下,又脸上堆起笑来,不只对乔风有些谄意,连看向蓝衫的目光也多了几分震惊和不得已而为之的讨好。
蓝衫得意地扬了起下巴。就是这个feel,倍儿爽!
反倒是盛宇,气得脸庞隐隐罩上一层黑气。
乔风朝一脸纠结的盛宇点了一下头,然后拉起蓝衫的手,走了。
走远之后,蓝衫想要抽回手,乔风却攥着不放,提醒她:“你忘了我们现在是男女朋友了?拜托你敬业一点。”
蓝衫只好反握住他的手。两人掌心相贴,他的掌心很热,蓝衫有一种“乔风在源源不断地把内力传给她”的错觉。
她稍微旋了一下手,改为抓握着他的手指。
他的手指修长,骨肉匀称,握在手中,似乎闭眼就能描绘出它们的白皙优雅。
为什么感觉自己好像在轻薄他呀……蓝衫别别扭扭,又动了动,指尖不小心钩了一下他的掌心。
乔风挑眉看她。这个女人,竟然如此迫不及待地要挑逗他吗?
蓝衫终于还是松开了他。她挠了一下后脑勺,问道:“你刚才……”
“我刚才演得怎么样?”
蓝衫朝他竖起大拇指,心悦诚服:“绝了!”
得到表扬的乔风很高兴。
蓝衫却是满心疑惑:“可是我不太明白,你怎么突然就摇身一变成影帝了呢?还兰博基尼,你见过兰博基尼吗?”
“我之前看过一个电视剧炫富情节的剪辑。”
蓝衫恍然大悟。难怪他演技虽好,台词却有那么点浮夸,原来是跟电视剧学的。她问道:“可你之前怎么没说过呢?”
“当然是要给你一个惊喜。”
好吧,确实很惊喜。但蓝衫依然觉得怪怪的:“为什么杨小秀会那么配合你?这说不通啊……”
“名片是真的。”
纳纳纳纳纳尼?
蓝衫又被惊到了,她朝乔风一伸手:“拿来我再看看。”
乔风依言给她。
蓝衫举着名片,手指因情绪激动而不停地抖动:“你是文风集团的董事?我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文风集团啊!董事!
“笨。我和我哥一同创办的文风集团,我是第二大股东有什么好奇怪的?”
蓝衫恍然大悟。文风文风,不就是吴文和乔风吗?她摸了摸鼻子:“我之前没往那方面想……”只是单纯地以为乔风凭借着钻石级的大脑揽点活儿赚钱,谁知道这两人会好到那个地步啊!
她又指了指第二个名头:“那这个嘉实投资公司又是怎么回事?你?董事长?不行,你让我先冷静一下……”
“这个公司是我的理财顾问开的,他的钱不够,我投资一下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反正我又不用管事务,只拿分红就好。”
原来是这样。一切都十分符合逻辑,可她还是觉得事情好玄幻。蓝衫捏着名片,喃喃自语道:“乔风啊,我真的好想跪下来亲吻你的脚呀!”
“你口味真重。”
蓝衫用了好一会儿才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她一遍遍地回想刚才乔风的霸气,然后又问他:“除了炫富,你还学了什么?”
乔风骄傲地一抬下巴:“我还学会了秀恩爱。”
蓝衫没办法想象乔风秀恩爱会是个什么鬼样子。她笑嘻嘻地捅了一下他的胳膊:“来,秀一个给姐看看。”
乔风便停下脚步。
此时两人恰好站在一个花坛旁,花坛中摆了许多盛开的香水百合。淡淡的花香萦绕鼻端,空气中满是温馨甜蜜的味道。这香气让蓝衫有些微的晃神,等她定下心神,便看到乔风与她面对面站着。
他今天依然穿了酷酷的黑衬衫,只不过这次的材质是蚕丝。清凉又透气,柔软又修身。蓝衫一开始还担心那种滑亮的面料穿在他身上会显得娘兮兮的,但他挺拔如松的好身材再一次拯救了他的气质。衬衫上的扣子都是金的,简约又奢华。他刚才穿着这样的衣服走在路上,神态有几分漫不经心,像是慵懒的贵族少年。
而现在,漫不经心变成了一本正经,甚至正经得有些过分。他直勾勾地看着她,深深地看进她的眼睛里,他的目光不似平时湖水样的温和,而是染上了丝丝波澜。
阳光洒下来,从侧面打在他身上。夏日的阳光明朗热烈,像是舞台上炽白的光柱,锁定住他的身体。他俊美的面庞一半沐在阳光之下,一半铺洒上片片阴影。蚕丝的衣料反射了部分阳光,金色的纽扣闪着晃眼的光泽,这使他整个人仿佛静静散发着微光。
——像是行走在人界的光明骑士。
蓝衫呆呆地看着他。
他又走近了一些,眸中的波澜变得更加汹涌,仿佛汪洋一片。
那一瞬间,蓝衫产生了一种错觉:这个男人很爱她,爱到无法自拔。
乔风扶着她的肩膀,他盯着她的眼睛,低声问她:“我可以吻你吗?”温和如甘泉的声音,偏偏充满了蛊惑,使人毫无防备。
蓝衫脑子一片空白。她现在腾不出半粒脑细胞来思考他的问题。
得到她的默许,乔风闭上眼睛,缓缓低头。
蓝衫眼睛瞪得溜圆,傻乎乎地看着他的脸离得越来越近。眼看着两人将要亲上,突然,一个人影从花坛另一边走出来,不小心撞了他们一下。
蓝衫被撞得退了一步,差一点跌到花坛上,还好乔风及时拉了她一把。
站稳时,她已经回过神来,想想刚才的乌龙,她很不好意思,摸着嘴巴说道:“差一点亲上!”还好没有,要不然多尴尬呀!
最重要的是她竟然无知无觉,感觉像是被美人**了,好丢脸!
乔风扫了一眼肇事者:“你是怎么走路的?”
“对不起,先生,对不起,女士!”那是一个侍者,端着个托盘,还好托盘里的酒杯是空的。
蓝衫挥挥手让侍者离开了。她低着头走在乔风身边,脸颊不受控制地微微发热。
怎么回事?姐可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不过是差一点被这小面瓜亲到,咱竟然就害羞了?!
她心里头那个囧啊,更不好意思抬头了。
两人都不想再在此地逗留,赶紧回家了。
回去后,蓝衫摸进了乔风家的厨房。天气太热,她要吃个冰镇西瓜降降温。
她从冰箱里取出一个西瓜,举着水果刀一切两半,自己拿了一半,用小勺挖着吃,另一半给乔风。
乔风不太喜欢这种粗犷的食用方式。他要先把西瓜切成一条一条的。
薛定谔走进来,看也不看他们两个一眼,旁若无人地跳上洗菜池,它要喝水。
薛定谔是一个很聪明的小太监,它自己会开水龙头。蓝衫看到它坐在不锈钢的洗菜池边,轻车熟路地用胖乎乎的小爪子拨开水龙头。看到水柱笔直地流下来,薛定谔便凑上前去,尽力地仰起脖子,想要把水流接进嘴里。
它的身体不够长,脖子太粗,想要拗出个理想的造型不太容易。好不容易接近水流了,又因为脸太胖,脑袋一伸过去就把水柱挤开了……
如是者三。
“哈哈哈哈哈!”蓝衫不厚道地笑。
乔风头也不抬,解释道:“猫正常喝水的方式是低头舔食,像狗一样。但这需要通过后天的学习。如果一只猫小时候没有母猫的正确教导,它就不懂怎么喝水。薛定谔从小就是个孤儿。”
“……”蓝衫笑不出来了,她放下西瓜,抱起薛定谔,用脸蛋蹭它湿乎乎的脑袋,“好可怜!”
薛定谔多少有点嫌弃她。它向后仰头躲她,不满地叫了一嗓子。
——本喵正在喝水你这个女人不要骚扰我!
乔风分给薛定谔一块西瓜,以示安慰。抬头时,他不小心撇到薛定谔正把爪子往蓝衫的胸口上按,看起来弹性很好的样子……他赶紧又低下头,不自在地咳了一声。
这时,客厅里蓝衫的手机响了。她放下薛定谔,跑去客厅接电话。
“喂,老板你找我?”
乔风正在切西瓜,听到客厅里传来这句话。他轻轻放下水果刀,竖起了耳朵。
宋子诚听到蓝衫接电话,没急着说明来意,而是先说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
“嗯,是不错,今天看到一神经病吃瘪了,哈哈哈哈哈!”
听到她的笑声,宋子诚的心情也好了一些,语气变得轻快:“你该尊重神经病患者。”
蓝衫被他逗得又笑,她问道:“老板,你找我有事?”
宋子诚反问:“没事就不能找你?”
“呃……呵呵……”她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只好傻笑。
宋子诚说道:“是这样,一个朋友送了我许多巧克力,我吃不完也送不完,现在开车正好路过你家,你下来拿一些吧。”
巧克力?蓝衫舔了一下嘴角,紧接着又摇头:“不行不行,那怎么好意思呢……要不你送给别人吧。”
宋子诚像是有些不耐:“说过了送不完,反正顺路,你不拿我只好扔了。”
“别别别。”蓝衫知道这些有钱人不把东西当回事,反正老板都下令了,人家肯定也不认为这算什么人情,只是顺手的事……想到这里,她点头道,“好哦,老板你现在到哪里了?”
“快到你们小区门口了。”
“啊,那我马上下去!”
挂断电话之后,蓝衫拿着手机去玄关换鞋。乔风提着水果刀从厨房跑出来,问道:“你要做什么?”
蓝衫一边换鞋一边解释道:“我们老板带了好多巧克力,要分我一些,现在人就在小区门口呢。”
乔风脱口而出道:“不要去。”
“没事儿。”蓝衫安慰他,“放心吧他送不完才给我的,我不拿就浪费了。是他上赶着送的,几块巧克力而已,不算什么人情债。”
换好了鞋,她拉开门走出去了。
乔风目光一闪,有些不悦:“是不是谁给你吃的你就跟谁走啊?”
砰!回应他的是匆忙的关门声。
蓝衫到小区门口时,看到宋子诚的车已经停在那里。她挺不好意思,拿人家东西还让人家等,关键这个人还是她的BOSS。她走过去时,宋子诚下车,打开了后备厢。
蓝衫一看,有点傻眼,后备厢里塞满了铁盒巧克力,五花八门五颜六色,这也太多了吧?难怪老板非要她拿走一些。
她叹道:“老板,你朋友是批发巧克力的吗?”
“不是。”
她又叹:“好想要一个这样的朋友啊……”
宋子诚有些好笑,他指指那堆巧克力:“你可以都拿走。”
怎么可能,那样也太贪心了。她站在后备厢前看了看,发现包装盒上都是英文字母,连起来也不太像英文,总之看不懂。她凭借着包装盒上的图画,选了一盒看起来像是黑巧克力的。
选完之后朝宋子诚扬了扬:“一盒就够啦,谢谢老板!”
宋子诚又随便捡了几盒塞到她手里,最后把一个主体为粉红色的心形铁盒子摞上:“如果你不想我把它们都扔掉,就多拿些。”
蓝衫哭笑不得:“够了够了,老板我快拿不动了!”
宋子诚便作罢,他拍了拍手,关上后备厢,叮嘱她道:“多吃点甜食没关系,不过要注意牙齿的保养。”
“吃这么多巧克力,我会胖死的!”
“胖点才可爱。”
蓝衫眉角一挑,仔细看宋子诚,发现他刚刚拉开车门,并没有看她,神态有些漫不经心。
嗯,应该是她太敏感了。
“我先走了。”宋子诚和她告别。
蓝衫笑道:“老板,要不要上去坐一坐,喝杯茶?”
宋子诚扶着车门,看了她一眼,他眉宇间又多了那么一丝不耐:“不了,还有事。”
蓝衫悄悄松了一口气,接着又有些惭愧,真是想多了,BOSS怎么可能对她有企图嘛。
她抱着巧克力,笑着和宋子诚告别。宋子诚坐在车里,一踩油门,走了。
把蓝衫的身影甩掉之后,宋子诚扶着方向盘,突然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跟这个女人过招,分寸必须拿捏好,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说实话,他追苏落的时候都没费过这么大劲儿。俩姑娘从表面上看,一个清高,一个亲和,其实不然。苏落就算再清高,好歹有突破口,反观这位……简直可以用“油盐不进”来形容。
蓝衫自从和杨小秀分手之后,这几年一直没男朋友。长这么漂亮不可能没人追,唯一的解释就是人家看不上。宋子诚还旁敲侧击地问过她的领导,得知这位姑娘这几年接待过不少有钱的客户,但人家就是从来不跟客户暧昧,压根儿不往那方面考虑,也从来不给人希望。
不会是个弯的吧……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宋子诚脸黑了。胡思乱想什么呢!
这一头,蓝衫抱着许多巧克力美滋滋地上楼,去敲乔风家的门。
乔风给她开了门,没理她。
蓝衫把巧克力都堆在客厅里的茶几上,招呼乔风:“乔风,过来吃巧克力呀!”
乔风淡淡答道:“我不吃。”
“好吧。”蓝衫嘟囔着,“我还以为只要是甜食你都喜欢呢。”
“我没那么幼稚。”
“好了好了,你特别成熟特别man。”嘴上这样说,心中呵呵呵。吃棉花糖,玩儿变形金刚,这是成熟男人干的事儿?
她自己拆开一个包装盒,捡了颗巧克力剥开吃。
薛定谔看到有吃的,跳过来左闻闻右闻闻,想要分享一点。
乔风走过去把它抱走:“猫不能吃巧克力。”
蓝衫默默地一个人享受美食,有点无聊了,她推了一下盒子:“你尝一颗嘛。”
“巧克力的热量是米饭的四倍多,你吃两颗巧克力,就相当于吃一碗米饭了。加油,争取这个月体重再增加两公斤。”
蓝衫现学现卖:“胖点才可爱嘛。”
乔风轻飘飘一笑:“别天真了,肥胖是美丽的杀手。”
“你……”蓝衫只好把盒子关上,“好了好了,我一天只吃一颗,先放在你这里。”
“拿走,我不想看到这些,也不想给薛定谔看到。”
“好好好,我拿走……真是的,你又抽什么风!”蓝衫发觉她总是不能理解乔风的脑回路,这小天才的情绪就跟那个什么……啊对,就跟那个布朗运动似的,无迹可寻,你不知道它下一步会跳到什么位置上去。
乔风点头:“嗯,你可以先漱漱口,把刚才没吃完的西瓜吃掉。”
他才不会告诉她,吃半个小西瓜也相当于吃掉了一碗米饭。
第二天上班时,蓝衫在员工食堂又遇到了宋子诚。她和他也算有点熟了,这会儿坐在他对面吃饭便觉很自然,她还给他买了份儿汤,以报答他昨天的美意。
宋子诚并不拒绝,淡淡地道了谢。
他的话向来不多,但并不会使对方局促。蓝衫跟他闲谈了几句,他都能自然地接上,只不过吐字简单有力,一点不拖泥带水。
快吃完饭时,宋子诚看了一下手机,对蓝衫说道:“本月月底是牧夫座流星雨的活跃时期,我所在的天文协会组织了人去密云看流星雨,你要不要来?”
蓝衫眼睛一亮:“流星雨?能看到吗?”
“不确定。不过水库那边的星空很漂亮,就算看不到流星雨,看看星星也不错。”宋子诚说着,勾了勾唇角。他看着她,又问了一遍:“你要不要来?”
蓝衫有点犹豫。跟着一帮陌生人去看星星?好吧,至少老板是认识的,不过她跟老板也不是很熟嘛……她宁愿跟乔风一起去看。
宋子诚又道:“到时候还有天文学家给我们讲解,嗯,我自己也懂一些。”
这句话彻底打消了蓝衫的犹豫,她决定不去了。开玩笑嘛,作为一位优秀的科学家,乔风那小子什么不知道?她只要把他带在身边就好,根本不用去听天文学家讲解。
再说了,天文协会组织的活动,多半是在周末,她可没那个美国时间。乔风就好多了,他闲得很!
想到这里,蓝衫摇摇头:“我月底还有别的安排,就先不去了,老板你们好好玩儿,看到流星记得拍照给我们看,我要给你点赞,嘿嘿。”
宋子诚点头,敛了目光。他根本没机会把精心安排的时间说出口。
晚上回到家,蓝衫把这事儿拿出来跟乔风嘚瑟:“乔风乔风,你知道吗,这个月月底是牧羊座流星雨的高峰期……”
“牧夫座。”
“啊?”
“你说的是牧羊座流星雨。”乔风纠正道,“我希望你能正视自己的智商,以后不要在我面前卖弄这些。”
“切切切。”蓝衫被鄙视了,也不以为意,她问道,“那我们去看好不好?”
乔风抿了抿嘴,疑惑地看她:“你确定?牧夫座流星雨的活跃度很不稳定,它的ZHR值在零到一百之间波动,爆发的时候很少。如果你想看流星雨,我不认为牧夫座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蓝衫听得头大,她重重一拍桌子,瞪眼:“你到底去不去?!”
“……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