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暖暖》里面,我描写过一个银戒指。是城在百盛买的送给暖暖的礼物。那是他们在上海见的最后一面,暖暖离去以后一直用一根红丝线挂着它。
因为这是用来温暖回忆的信物,即使已经和最爱的人告别。
我觉得戒指是一种特殊的首饰。它所承担的寓意太沉重,所以并不是能随便用来装饰的首饰。所有的钻石广告总是充满了爱和诺言的光泽。而有时候,一枚普通的戒指,会因为时间的抚摸和往事的浸泡,而变得贵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时候,她会感激生命中曾经拥有的这枚戒指。是和最爱的人见的最后一面。那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得及淡却,而心已经苍老……
我有这样的一枚银戒指。同样是在上海的百盛买的。它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放在我手里的时候,它被装在一个浅灰色的丝绒小袋子里。我把它拿出来,它很明亮。很简单。戴在无名指上刚好,戴在中指上会有点紧。但是看上去非常的干净和雅致。
有时候我会把它拿出来,放在手指上。很长时间了,它有些发暗。但是摸在手里依然清凉光润。这是一个人送我的。然后我们分别了。再也没有见到。
母亲曾经送给我两个戒指。一个是她戴了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红宝石戒指戴在一起。那枚戒指是黄金做的,暗得发亮,是被岁月沉淀以后的郁重。上面有两颗小粒的紫水晶。俗气而温情。
我常常会这样想,如果某天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衣食无靠的时候,我会不会拿这枚戒指去当。一层层地打开包裹着它的棉布,把它拿出来擦亮,然后递给当铺里的老板……好像一个久远年代里才会发生的故事。而母亲送的戒指,就是这样寄托着深切的关注和担忧在里面吧。可以放在身边,一直保护着漂泊路途上的心。
16岁的时候,母亲觉得我长大了,就带我去珠宝店里,让我挑一个自己喜欢的戒指。我挑的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纹。那时候学校里也有时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欢戴,一直把它放在一个紫红金花的丝绸盒子里,藏在抽屉里。
这个戒指在那时候算是比较值钱的,所以也就把它当做了自己的一笔小财富。后来,过了挺多年的,一个朋友过生日,刚好自己处于最落魄的时候,手里没有闲钱给好的朋友送礼物。想了半天,就从首饰盒里拿出这枚惟一值钱的戒指,给他寄了过去。
那时候看电影《滚滚红尘》,在家里隐居写书的韶华,收到能才托人送过来的信,顺手就从枕头里掏出一枚金戒指给送信的人付了小费。能才后来见到韶华,把戒指还给了她。他说,以后不要把贵重东西胡乱送人。语气很认真,眼神却很怜惜。
也许韶华是这样一个率性的需要照顾的女子,所以最终他爱上了她。
有些人的灵魂会比他的物质要富足得多。因为自由。
过了不久,又是这个朋友,从远方的城市寄了一枚戒指给我,也算是礼物。一样的白金戒指,只是看上去幼细了一些。但是我却不喜欢。我想我16岁时候的眼光已经和现在不同。就像喜欢的人,曾经喜欢过,可是最后却发现自己的心变得这样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过了。
自己也买过戒指的。是一枚银戒指。在路上经过金铺的时候,看到摆在柜台里的一排戒指里面,有一只小蝴蝶花纹的。戴在手指上的时候,那只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种灵性的气息。
我买下来的时候非常便宜。我想也许只有我才觉得它是这样的美。否则,空守在时间的等候里,它会很寂寞。因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时候会在情绪好的时候戴着它玩。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衬衣或者黑色吊带裙,把头发扎起来,稍微涂一些银色唇膏,然后戴上发暗的线条疏放的银戒指,它的灵性就被衬托出来。
那时候很喜欢在电视上看一个钻戒广告。两小无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上,男孩用紫色的小雏菊编了一只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绽开。然后他们长大了,女孩披着纯洁的白纱,看着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上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闪亮的钻戒。
幸福,诺言,真爱。钻戒广告里重复的美丽辞藻,总是这样的让人心动。
亦舒的小说《喜宝》里有一段描写,喜宝决定做富商的情妇,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是让他开张支票买钻戒。喜宝挑了珠宝店里最大颗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因为太重会歪在一边。可是她戴着它,在寂寞的时候转动它。
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喜宝也许感觉自己受到了安慰。这一刻她这样富有,可是又这样的贫乏。因为这是一个自己买给自己的钻戒。
所以,看到珠宝店里的戒指,会想只有钻石是不能随便买给自己的。不仅仅因为它的昂贵,还因为它所需要的漫长等待。等待生命中一个人的出现。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实践的诺言。
这是惟一需要用灵魂交换的戒指。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戴戒指的人。也许我会把戒指串一条丝线戴在脖子上,却无法忍受它对手指长久的束缚。戴着戴着,我就喜欢把它摘下来。我发现我的手指原来是这样的酷爱自由。所以我想我肯定也是一个不喜欢戴婚戒的女子。但是我会希望爱我的人送我一颗明亮的小钻石。
明亮坚硬的小石头,等到老去的时候用来温暖自己的心。虽然诺言和爱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可是依然能带来安慰。
南方八月
到达另一个城市的时候是黎明。南方潮湿温暖的夏天早晨,天空是迷离而寂寥的蓝。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清新得透明。
背上的NIKKO还是很沉。矿泉水和药片都在。买的那件棉织的开襟上衣,旧旧的玫瑰红。是自己喜欢的。想着可以配一条小碎花的棉布裙子穿。麻编的球鞋。涂一点点淡粉色的胭脂。在火车的卧铺上,把它整夜地盖在腿上。还能闻到棉的淡然清香。
想着我还能为你流浪多久。为你美丽多久。
在阳台上看到的白色茉莉。小小的柔软花朵。在暮色中有了褐色的枯萎痕迹。就好像时光在心底留下的纹路。黯然的。
这个古朴沉郁的城市。是我宿命中飘忽的线索。空旷的街道。还有两旁高大的法国梧桐。喜欢它带一点点的荒凉。一点点的慵懒。似乎恍然。历史沉淀。悄然无声。它负载太多的前世和今生。
好大的雨。在豆浆店里,看着玻璃门外暗淡陈旧的砖墙。那一刻,怀念我的《IrishMusic》。渐渐相信,它们是灵魂深处的一些声音。
在这样的午后。是离你这样遥远的一个女孩。平淡的时光。
告诉过你,也许会写一段新的文字。我的南方八月。
在百货公司看到的那瓶香水,是西班牙的。海玫瑰。很诡异的名字。拿过来闻,是淡淡的气息。有些忧伤。
还是午后突如其来的大雨。南方的夏天弥漫水雾。从街对面跑到百货公司的那一段路程。听到自己畅快的心跳。在宽阔的大街上跑过去。成排的汽车停止在红灯后面。突然感觉像一只鸟。裙子湿湿地裹在身上。店里的冷气扑面而来的时候。冻得笑了。
二楼有个咖啡走廊。到处弥漫着咖啡浓郁的芳香。放着音乐。是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在那里低声地唱,谢谢你曾经爱过我。重复的。
在试衣镜里看到自己寂静的眼睛。
去牙科看那颗刚开始长出来的牙齿。
它是这样的疼痛。是还没有完全长大吗。它长得如此艰难。麻醉的时候,想起李碧华的文章。有些感情是指甲,剪掉了还会重生,无关痛痒。而有些是牙齿。失去后永远有个疼痛的伤口。无法弥补。血肉模糊的。绝然割舍。
医生艰难地拔这颗长了一半的牙齿。在心里对它说,你走吧。我不要你了。然后它走了。留给我一道缝着线的创痕。在疼痛中缓慢愈合。
无论如何。我想我已经可以忍受。一言不发。像个沉默的男人。
深夜的时候想起来喝水。
看到窗外的高层公寓,似乎可以触及漂浮白色云朵的夜空。想着心里如果有个爱过的人。又暖又美的往事。心里即使有些惆怅。
时光苍凉。然后感觉眼泪依然清澈。
不是爱的人就可以和他在一起。宿命给我们的结局,只是叫我们摊开手心。里面是空洞的。没有诺言。也没有永恒。
少年往事。爱恨纠缠。放弃以后才获得自由。只有彼此能平淡相处的人,才能长久。
然后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迷路了。公车把我带向郊外。我知道我的方向搞错。可是我安然地坐在阳光下,看着窗外的夏日风景如风掠过。
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没有方向的人。走到哪里就算哪里。
没有家的人,就可以把任何一个地方都当做家。我知道。我是知道的。
不会爱的人,也可以爱上任何一个陌生的人。我也知道。
然后眼泪就轻轻地掉下来。
送给你的戒指你很喜欢。戴在手指上直到它磨出戒痕。
可是我最不喜欢的首饰是戒指。因为不喜欢束缚。自由惯了。
收藏一个细细的银戒指。想等它很久的时候,再看看爱情是不是苍老得面目全非。所以我不喜欢你送我戒指。
有时候,我想你只是在身边,看着我。安静的。平淡的。
也许我也已经苍老。
在火车的暗淡灯光下,拿出杜拉斯的《物质生活》,进行漫长的阅读。
杜拉斯写夜里的最后一个顾客。她写着:我们哭。要说的话都没有说。我们后悔彼此并不相爱。我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而他这个人,和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就像是夜里遇到的最后一个顾客。
一个15岁就陷入无望爱情的女孩。从此残废。在孤独和酗酒中打发一生。只有写作是惟一的安慰。杜拉斯。她的眼睛如此美丽。因为美丽而过早地凋谢。
想起《情人》那部电影里的旁白。女人的声音平静地叙述。叙述她生命中最初的一条河流。没有任何伤痛。只有回忆。所有的情缘都被岁月沉淀。
不知道在邮船渐渐离开码头的时候,伏在栏杆上的女孩,看着岸上永远不会再见的男人。她内心的感觉。可是电影镜头上,只有她淡漠的眼神。
她只是看着他。什么也不说。
火车在夜色中穿行辽阔空旷的田野。漆黑的窗外偶尔有疾驶而过的火车,在交会时发出刺耳的呼啸。好像闪电一样明亮。有时火车停在那里。看到对面的轨道上也有一列。缓缓地开动了。陌生的人群坐在那里。一张张也许不会再见的面容。偶然地邂逅。
一些人在生命里出现过。然后消失了。还有一些人。停留了很久。然后也消失了。
喜欢那些沉寂的绿色山脉。神秘的。无法捉摸。还有小小村落的灯火。在拂晓的薄雾中,隐约闪烁。裹着毯子,把脸靠在玻璃上,凝望着田野无法言语。深夜的时候,不断地惊醒。火车停靠过一个个站台。继续前行。
我知道它带我去很远的地方。
我知道我漂泊太久。已经疲倦。
八月南方。阳光充沛。雨水清凉。空气中有茉莉和木槿的清香。
黄昏散步的时候,看到安静的鸟群。它们一圈圈地盘旋在城市的上空,不断地变换各种队形。看起来似乎是快乐的。
秋天快来了吗?
天蓝蓝的日子。我为你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