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想起来了吧?”邝说。
我被她丰满的面颊和小嘴上的皱痕惊呆了。我看着她,就像在看一幅综合衍射图:固定在下方光洁的表面上的是那个淹死的女孩的三维画像。
“没有。”我说。
这个叫邝的女人号称是我的姐姐——事实上,这可能只是一个疯子的妄想?邝是否真有着那个淹死的小姑娘的血肉?爸爸给我们看的照片上的那个瘦骨嶙峋的小女婴和我们在机场里接到的这个丰满的小姑娘实在是有着天壤之别。而且,邝和我父亲、哥哥及我的长相也毫无任何相似之处。
也许我小时候的愿望是真的:真正的邝已经死了,村民们送来的是另一个女孩,他们认为我们分不清真的鬼魂和假冒的鬼魂之间的区别。不过话说回来,邝为什么不是我的姐姐呢?小时候那场可怕的伤害使她坚信自己已转度到了另一架身躯之中,即使我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她难道就不是我姐姐了吗?当然,她仍然是。所以,我要知道的是她故事中哪些东西是真的。
邝冲我笑笑,握着我的手,她指了指天上的飞鸟,但愿她把它们说成是大象。那说明她的疯狂也是始终如一的。谁能告诉我真相呢?杜丽丽?她并不比邝更值得信赖。大妈又死了。村里恐怕没有其他人能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即使他们能说,我又如何去问呢?“嘿,告诉我,我姐姐真的是我亲姐姐吗?她是个鬼魂还是个疯子?”其实,我根本没有时间决定如何去做。邝和我正一起走进大妈的房间。
在屋子中央,西蒙正和杜丽丽热切地相互比划着。西蒙在空中划出一个汽车车窗,说:“我从窗口探出头去,叫道:‘嘿,把你的屁股挪开点!’”随后好像是靠在一个什么东西上,模仿一个拿冲锋枪的歹徒打爆了他的车胎。
杜丽丽用长鸣方言说了句话,意思大概是“没什么”。她拿出了一只旅行拖包,包很重,把她的手臂缠得像和好的面团。她问我们要不要看一下。突然,她眼光一扫,跨了一步,几乎踩到了西蒙的脚上,她甩起那只拖包呈“之”字晃动,就像一条蛇越过她的鼻尖窜入人群。也许她在表示这是一片树林,有些时候,树枝是这样呼呼作响地飞舞的。在她这场表演的末尾,她走到司机面前,在她的脸上吐了一口,作为道具的是西蒙脚边的一只桶。
邝尖叫着欢呼起来,我也附以掌声。西蒙像是在赛跑中屈居第二一样有些不服。他认为杜丽丽过于夸张,他认为汽车不可能像她甩动拖包那样快的速度,那是不可能的,而是应该慢得像一头母牛。“不!不!不!”她一边叫一边跺着脚、是啊,也许是因为她走路分神才导致了事故。“不!不!”她边说边推他的反背,西蒙终于不再坚持:“好吧,算你赢了,你的司机是错的!”
除了年龄上不太相称外,他们真像是一对一见钟情的初恋情人,相互不停地调笑、挑逗,寻找理由彼此触摸。我心里猛地一抽,当然这并非妒嫉,因为谁也无法把他们俩扯到一块儿——不过,不管邝关于杜丽丽和她女儿的故事是否真实,有一件事情可以确定:杜丽丽实在是太老了。
游戏至此算是结束了,她和邝回到院子里商量晚饭吃什么,她们刚一走远,我就把西蒙拉到了身边。
“你和杜丽丽干什么不行,怎么选择了坏司机这么个题目玩?”
“开始我不过想告诉她昨天洛基开车带我们的旅行和那场事故。”
原来是这样。我松了口气,把邝和我说的话告诉了他,“你对此怎么看?”
“嗯,首先,我不认为杜丽丽神志有问题,也包括邝。其次,他们都在你的生活中存在良久了。”
“可这次不同。你没发现吗?也许邝并不是我姐姐。”
他皱起眉头:“她怎么可能不是你姐姐呢?即使没有血缘关系她也还是你的姐姐。”
“是的,但这就意味着还有另一个女孩也是我的姐姐。”
“即使是的话,你又能怎样?不认邝了?”
“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我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耸了耸肩:“为什么?这有什么不同吗?我们看到什么说十么,对我来说,壮丽丽是个不错的妇人,邝还是邝。村子很好。我在这儿也很开心。”
“那你怎么看杜丽丽呢?她说她只有五十岁,你信吗?还是你相信邝说的……”
西蒙打断了我,说:“也许你根本没有弄懂杜丽丽的意思,你自己也说了,你的中文还没好到那种程度。”
我有点气恼:“我只是说我没有邝说得那么好。”
“也许杜丽丽用的是一种表达方式,比如——‘嫩如春雏’”,他的声音里带有一种男性理智的确信,“而你从字面上理解就以为她把自己比成小鸡了。”。
“她没有说过她是小鸡。”我头都气痛了。
“你看,你跟我也要咬文嚼字了。我只是打个比方。”
我感到泄气:“为什么你总要证明你是一贯正确呢?”
“嘿,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是在交谈,我并不想怎么样……”
这时,邝在院子里喊了起来。“利比—阿,西蒙!快来,我们开始烧菜了,你们要拍照,对吗?”
尽管还很恼火,我还是走进大妈的房间里去拿相机。屋里一切照旧,我提醒自己把刚才那事忘掉不想。我看看窗外,再看看表,已是黄昏时分,是拍照的最佳时间,我还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抖擞精神去开始工作。在中国,我感到一切都无法控制,任何事情都难以预料,整个是杂乱无序的。我拿起莱卡相机,又往摄影包中放进了十几卷快速胶卷。
在院子里,我装了几卷胶卷。雨后初霁,碧空如洗,散发着柔和的湛蓝色,峰峦间有淡淡的粉状的云雾。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满腔都是长鸣五十三户人家炊烟中松木的清香。而在这清香之下也夹杂着大粪的臭气。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的景致。砖砌的院墙可以作很好的背景。我喜欢这种橘红的色调和粗糙的肌理。院中间的树叶子比较稀疏——可以避开它。猪圈作为前景非常合适——它的位置刚好在院子右边的屋檐下。它属于一种质朴简捷——就像小孩子表演圣诞中的那只马槽。不过,取代耶稣、玛丽亚和约瑟夫的是三只闹哄哄的猪,此外还有五六只鸡,有的瘸腿,有的豁嘴。我前后调整了一下焦距,在镜头外,我看到一个盛满米粥的桶,边上尽是苍蝇,一个小坑里散发出可怕的恶臭。稍微细看一下,会发现那里蠕动着不少蛆虫。
长鸣的生活现在看来无所收益,我的预期和所见所闻过于一致,不过我脑子里尽是那些旅游杂志的热心读者所特别追求的第三世界国家的乡村田园图。我知道人们要看什么。这正是让我经常对工作感到不满的原因,一种事先定好的安全的乏味和平庸。这并非我所想拍的那种直言不讳的照片。但问题在哪呢?这种照片没有市场,即使有的话,这种过分的现实主义也会对人们形成误导,似乎整个中国就是如此:落后、肮脏、贫穷。我为自己过于美国化而作出的这个判断感到羞愧。为什么我总是在编辑着真实的世界,为了谁呢?
装上胶片盒,取景、测光、调焦,我要在一刹那捕捉到美妙的瞬间。这时,杜丽丽正好转过身去,蹲下来向一个盆里倒水,我对好镜头,调整好焦距,准备拍摄。但当她看到我的相机时,她却一下跳了起来,摆好姿势,还不停地拉着绿罩衫的衣角。她这样做好像都很自然。
“你不用站在那儿,”我对她说,“该干什么干什么,不要在意我。”
她点点头,在院子里绕了几圈,一脸是要忘掉照相机的刻意表情,她走到树下,凝神看起挂在树上的一只篮子,里面那把沾满泥上的斧子在她目光中如同奇迹,就像是她发现了价值连城的国宝一样。“一、二、三。”我用中文说道,接着给她拍了几张造作弄姿的照片。“很好,”我说,“非常感谢!”
她似乎一脸茫然,“我哪儿做得不对?”她的声音像个小孩子。噢,原来她是在等待闪光灯和快门的咔嚓声,她并不明白莱卡相机是怎么工作的。想到这儿,我决定撒个小谎。
“我并没有真的拍照,”我说,“我只是试着看看效果。”
她似乎放心地对我一笑,又走回猪圈。在她开门时,几只猪哼哼唧唧地向她拱来,嚼着嘴嗷嗷要食。几只鸡也围在她身边。我像个小偷一样悄悄绕过院子准备继续偷拍,在我寻找光线、背景和构图的最佳组合时,太阳又落低了,光线贴着房檐,在杜丽丽精致的面孔上留下一束温柔的暖光。由于这个奇异的变化,我又改变了初衷。我开始拍照,和其他照相机在按动快门时镜头会被瞬间遮住不同,莱卡相机拍摄的刹那都可以在取景器里看到。我拍下了杜丽丽抓鸡、喂猪的几个镜头,也拍了几张西蒙的照片。他正在为照片写说明。这让我想起了过去的日子,我们总是在一种彼此认同的节奏下工作。只是现在他已经不在他熟悉的工作状态下了,他的眼光里有一种好奇的紧张,瞥了我一眼,他笑了。
我把镜头拉回到杜丽丽身上,她正朝抽水泵走去,手里的鸡鸣叫不停。她拿出一只搪瓷碗放在小凳上,左手捏住鸡的脖子,右手已凭空多出一把刀来。一场什么样的灾难会降临在这可怜的鸡的头上呢?通过取景器,我看到她把刀锋压在鸡的脖子上,她慢慢用力,一股细细的血柱奔涌而出,我也仿佛挨了刀似地一抖。接着她把鸡腿向上一提,血从脖子里流进了搪瓷碗中。
我可以听到后面的猪在尖叫,那是真正的尖叫,就像人在恐怖之中一样。有人曾对我说,猪在被送进屠宰场之前会发高烧,它们似乎知道什么在等着它们。此时我在想它们是否对垂死的鸡们也有同情之心。这是否就是智慧与灵性的证据呢?尽管我曾拍摄过开胸和换肾手术,但我还是感到晕眩。我坚持继续拍照,但我注意到西蒙已经不再记录了。
当小碗里的血大约一半时,杜丽丽把鸡扔到了地上。大约有几分钟,我们看着它在无助地挣扎,最终翻起白眼,停止了搐动。如果杜丽丽认定自己是小包子的话,她肯定忘记了她对鸟类的同情心。
西蒙向我走来,“这简直太野蛮了,你怎么还能拍得下去?”
他的话刺伤了我,“少装仁慈!你以为在美国杀鸡就更人道吗?她这样做也许是为了去掉肉中的毒素,也许这只是一种传统,宗教方式或别的什么。”
“狗屁的宗教方式,宗教是要快速杀死动物以减少其痛苦,可这却是让动物流尽最后一滴血,然后再扔到地上。”
“但我仍然认为她这样做是出于健康方面的考虑,”我随即就问了杜丽丽。
“不,不,”她边摇头边说,“通常血流完后我会把鸡头割掉,但今天我让它多动了几下。”
“为什么?”
“为了你呀,”她兴奋地说,“为你拍照。这样更刺激,你说对吗?”她扬了扬眉毛期待我的同意。我向她笑了笑。
“怎么说?”西蒙问我。
“嗯……你说得对,这和宗教无关,”我不知接下去该说什么,看到他脸上的得意之色,我又说,“确实和宗教无关。这更多的是一种古老的中国风俗,一种灵魂净化之类的东西……为了鸡。”我又把目光投向到取景器上。
杜丽丽把那只鸡放进一只盛满开水的盆里。然后用手像洗毛巾一样给鸡去毛。她的手上布满了骨痴;好像一棱一棱的石棉。开始我们还以为她要把这只死去的鸡抚慰一下,可随着她双手熟练地运动,鸡毛一会就拔光了,那只鸡像是刚刚洗完了一个蒸汽浴,焕发着粉色的光泽。
杜丽丽拿着鸡穿过院子走向厨房,我和西蒙跟在后面。房顶很低,我们要躬着身子以免碰到顶棚。邝从角落里搬出一捆柴火,把它们塞进一个土制的炉灶里,灶台上有一只足以放下一头猪的大锅。她冲我一挤眼,说:“是张好照片吧?”
我怎么会怀疑邝不是我的姐姐呢?那些不过是传说,我对自己说,她只是产生了一些古怪的幻象。
邝取出鸡的内脏,再把鸡切成块,再把切碎的鸡块放进锅里,然后,邝又往锅里放了很多佐料和绿色的蔬菜,“这样鲜,”她用英语向西蒙解释道,“一切都是新鲜的。”
“你今天去过市场吗?”
“什么市场?这哪有市场。自己走到后院里摘就是了。”西蒙把这些记了下来。
杜丽丽把鸡血倒进锅里,它们马上凝结变色成草莓红似的明胶状,她把它们切成小块和鸡块一起炖。看着红色的漩涡,我想到了《麦克佩斯》中的女巫,她们的脸被火光照亮,大锅里蒸发着热气,命运将会如何呢?“太恐怖了,”我说,“就像地狱里煮肉汤的锅。”
西蒙抬起头。“我也这么想,”他探出头去闻了闻说,“锅里都是好东西。”
炉火熄灭后,我需要的光线也没了,我把相机放进包内。老天,我突然感到很饿。如果我不吃这只鸡和它的血汤的话,又能选择什么呢?这里没有放在冰箱里的火腿和奶酪,——因为这儿根本没有冰箱。如果要想吃火腿,我先得杀掉那只乱叫的猪,可现在已经想不了这么多了。邝已经俯下身去,抓住大锅的把手,拼力抬了起来。“开始吃了。”她宣布道。
院子中央杜丽丽用一个铁圈生了一盆火,邝把大锅放在铁圈上,杜丽丽又放上了碗、筷和茶水。在她的指挥下,我们围坐在晚餐的周围。“吃吧,吃吧,”她用筷子向西蒙和我示意道。我看着锅里,希望能找到我在超级市场看到的那种小包装的肉块。可还没等我找到,杜丽丽夹起一块鸡肉放进了我的碗里。
“不用,你吃你的,”我用中文说,“我自己会吃的。”
“别客气,”她说,“要趁热吃。”
西蒙傻笑起来,我把鸡爪夹到他的碗里,“吃,吃,”我边说边冲他笑,然后自己开始吃鸡腿。西蒙愁眉不展地看着那只鸡爪,然后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若有所思地咀嚼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冲着杜丽丽礼貌地点点头,说:“嗯,很好,非常香!”看她笑的样子,就像是刚赢得了烹调大奖。
“谢谢你的夸奖。”
“确实好吃,我可不是在假客套。”
我咬了一小块鸡腿在嘴里慢慢嚼,没有血腥气,鸡肉细腻滑润,我放开吃起来,一直啃到骨头。我喝了口汤,味道非常鲜美,我又从盘子里夹了只翅膀,边吃边承认中国这种家养的土鸡味道要胜过美国的洋鸡,到底是口味本身的差异,还是在汤中放了鸡血的缘故呢?
“你拍了几卷胶卷?”西蒙问我。
“六卷。”
“那我们就称之为六卷童子鸡吧!”
“可现在是秋天啊!”①
“我这样取名是为了赞美杜丽丽,她并不像你说的那样,她不是年轻幼稚的女人。”西蒙微微颤抖地乞求道,那样子仿佛在作复活节的祈祷:“求求你,夫人,别跟我对着干。”
我用手在他头上划了个十字架,“好吧,你是外国人,可以干蠢事。”
杜丽丽端起了一杯无色的液体,“当‘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买了这瓶酒,”她说,“可是二十年来我一直没有庆贺的机会,今晚你们给了我机会。”她开始给我们倒酒,三人的酒杯都倒满后,她举起杯子说“干杯”,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你们看到了吗?”邝用英语说,“必须把杯子抬起来,直到酒喝光为止。”她作了个示范,杜丽丽马上又把她和邝的杯子斟满了。
邝是个戒酒主义者,如果她能喝下去,这酒不会大凶。西蒙和我端起杯子,各自稍稍喝了一点,就像衣冠楚楚的伪君子在牛仔酒吧中那样。邝和杜丽丽马上拍案大叫,因为我们都剩了大半杯酒。
“这是什么?”西蒙大喘着气,“我的扁桃体都被它移位了。”
“很不错,对吗?”邝没等他推拒就把杯子又斟满了。
“它喝起来一股臭袜子味。”西蒙说。
“甜酒味?”②邝又啜饮了一口,点头表示同意。
酒过三轮,大约二十分钟后,我的头脑还清醒,可腿却有点麻了,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似乎有点刺痛,西蒙也这样做了。
“这有一股骚气,”西蒙伸着懒腰说,“不过我觉得还算不错。”
邝对杜丽丽说:“他说这酒不赖。”
“这酒怎么称呼?”西蒙问,“也许走时我们可带一点回美国。”
①童子鸡的英文原文为:springchicken。在埋语中有年轻幼稚的女人的含义,在翻译上难以准确体现其含义。
②西蒙说酒的味道像sweatsocks,是汗袜子,而邝听成了sweetsuck,是甜酒,语音非常接近。
邝看了看酒杯。得意地说:“这种酒我们叫腌鼠酒,在桂林一带很有名,味道好,而且有益于健康。泡制的时间很长,一般要十到二十年。”她示意杜丽丽给我们看看瓶子,杜丽丽拿起酒瓶指了指红白相间的标签。然后递给了我们。酒瓶里已经快空了。
“瓶底是什么东西?”西蒙问。
“老鼠啊,”邝说,“所以才叫腌鼠酒。”
“你说什么?”
“你看呀,”邝指着瓶底,“老鼠。”
我们看到一个灰灰的东西,长着尾巴。我本能地想到呕吐,但相反,我和西蒙面面相觑,竟彼此大笑起来,甚至不能自禁,直到两人捧着肚子笑不出声为止。
“我们为什么要笑?”西蒙问。
“我们一定是喝醉了。”
“你知道我并无醉意,我感觉很好,一切正常。”
“我也一样,你看那些星星,是不是比平常显得大些?不是亮,而是大些。我觉得自己在收缩而其他一切都在变大。”
“你看上去就像只小老鼠。”邝说。
西蒙指了指倒映在院墙上的山影说:“这些山峰看上去也很巨大。”
我们默默地看着大山,邝用肘轻轻推了我一下,“也许你现在看到龙了,是双面龙,对吗?”
我使劲眯了下眼睛。邝搂着我的肩膀给我指点。“闭上眼睛,抛开心中那些美国的念头,用中文思考,让你的思绪像做梦一样,有两条龙,一条公的,一条母的。”
我睁开眼,面前的一切似乎都已时空置换:“山峰在上下浮动,”我喘着气说,“那是它们的两条脊骨,对吗?山峰的前面隐入了土丘,那是两个头,一条山谷从两只嘴中间穿过。”
邝拍了拍我的肩,似乎我是在她的地理课上背诵课文的学生。“有的人说,村子就在龙嘴上,这是坏风水,不协调。但在我看来,主要看龙是哪一类的。这两条龙很忠诚。”
邝把我们的话翻译给壮丽丽。
杜丽丽大笑起来,用长鸣方言说了些什么,然后开始哼唱起来:“达,滴答答。”
邝也应声哼了几句,然后对我们说:“好了,西蒙、利比—阿,坐回去吧,杜丽丽说我该给你们讲讲龙的爱情故事。”我们围着火盆坐下来。杜丽丽甚至倾着身子在听。
“这只是个故事。”邝一开口,杜丽丽就笑了,似乎她也能听得懂英语,“很久以前,有两条黑龙,是一对夫妻,住在长鸣的地下。每到春天,他们会醒来,从山下走出来,在外面,这两条龙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只是皮肤黑一些,而且十分强壮。有一天,两条龙沿着村子在挖渠,山水下来后就灌在渠里,这样一来,即使不下雨也没关系了,渠水种庄稼足够了。利比—阿,这种水该怎么称呼,天流?”
“这叫灌溉。”
“对对,这叫灌溉,他们为全村人做了好事,所以全村人都喜欢这两条黑龙人。每年他们都举行盛大的宴会为他们庆贺。但是有二天,一个地位很低的水神不高兴了,怎么有人没经过我允许就从河里用水呢?”
“嗯,”西蒙搓了搓手指,“这是水权。用水的权利。”
“对,这就引发了战斗。后来水神煽动了其他部落的一些野人都是很远地方的,也许是夏威夷的,”邝向西蒙眨眨眼睛,“当然是开玩笑。夏威夷是不可能的,但很远,我也不知道是从哪来的。野人用弓箭射死了黑龙人,他俩身上都布满了箭孔。死前他们缩回了泥土里,又变成了两条龙。你看!他们的脊背就是这六座山峰。那些箭射中的地方就是上千个洞穴,它们最终都汇聚在一起,通向心脏。现在一下雨,水就穿过山体,穿过洞穴,就像是眼泪一样,不能不流下来。而到了山下,就成了洪水,每年如此。”
西蒙皱起了眉头,“这我就不懂了,既然每年发洪水,为什么还说龙好呢?”
“唉!这洪水非那洪水,只是小洪水,仅仅把地面冲冲干净而已。我一生中只遇到一次大洪水,一次大旱。应该说很运气。”
我记得邝在去美国之前在长鸣住了十八年,但我不想打断她的故事和此刻的轻松气氛。“水神是怎么回事?”我问。
“就是那条河——不长,洪水把他给冲走了。”
西蒙一边拍手一边吹口哨,把杜丽丽从瞌睡中吵醒了,“愉快的结局,皆大欢喜。”杜丽丽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随后开始收拾饭桌,我起身想帮忙,又被她推坐下来。
“这故事谁讲给你的?”我问邝。
她在火盆上加了几把柴草,“长鸣人都知道,总有五千年了吧,每个母亲都给小孩子唱这个儿歌,歌名就叫‘双龙’。”
“五千年?你怎么知道的?那时的事情根本没有记载。”
“我就是知道,因为——这样吧,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在这两条龙之间,就是这条小溪的尽头,有一个小洞穴,从这儿进去通到一个大洞,大得你都不敢相信,大洞里有一个湖,湖面上可以划船,湖水美丽绝伦,清澈见底又波光粼粼,水很深,泛着光芒,即使没有火把,你也能够看见湖边上那个古老的村落……”
“村落?”西蒙好奇了,“你是说真的村子?”
我想告诉西蒙这是邝的另一个故事,可是他头也不回。
邝被西蒙的好奇感动了,“是啊,一个古老的村子,有多老也说不确切。但那些石屋还在,没有屋顶,但墙、门廊、围栏等都有,而且里面还有……”
“等等,”西蒙插话道,“你曾进过那个洞,亲眼看见那个村子吗?”
邝十分骄傲地说:“当然。石屋里东西很多,石椅、石桌、带把手的石桶,上面刻着两条龙,知道吗——两条龙!这故事至少和这村庄一样久远。也许它更早,五千年也不止,可能上万年,谁知道呢。”
一种被愚弄的感觉袭上我的心头,或许是她在谈另外的洞,我问:“有多少人去过那个村子?”
“多少人?总数我也说不准,那屋子很小,不可能同时住很多人。”
“不,我的意思是现在有多少人去那儿?”
“现在?千万别这么想,很恐怖的。”
“为什么?”
“噢,你还是别问了。”
“帮帮忙,邝,告诉我们。”
“好吧,好吧,不过把你吓坏了可别怪我。”
西蒙倚在压水机上,说:“快讲吧。”
邝深吸了一口气说:“有人讲,走进这山谷里的任何洞穴,都是有去无回。”她停顿了一下,“只有鬼除外。”她看了看我们的反应,我在笑,西蒙却在发呆。
“噢,我明白了”,我又一次想引起酉蒙的注意,“这是长鸣方言中骂人的话,昨天我听到人说过。”
西蒙好像反应过来了,“上帝,这都是真的的话……”
邝笑了,“你信吗,我是不是鬼?”
“鬼?”西蒙笑道,“不,我不是说你,我是说那个洞,如果是真的的话。”
“当然是真的,我已经说过了,我是亲眼见过的。”
“我好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报道,在哪来着……我现在还记得是在一本导游手册上,一个洞穴中有石器时代的遗物。奥利维亚你看到过吗?”
我摇摇头。突然觉得对于邝讲的女怒目和一半的故事,我的怀疑也许过分了。“你认为那上面说的就是这个洞吗?”
“不,那是桂林旁边一个很大的旅游景点。但书上说这里的地貌中有上干个相似的洞穴,不少洞大概从未有人进去过。”
“邝说的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可还是难以置信”,西蒙对邝说,“你认为以前没有其他人到过那儿?”
邝皱皱眉,说:“不,我没说过。很多人去过那儿。”
西蒙的眼睛打起了转。
“不过现在都不在了。”邝说。
“噢,”西蒙开始打起了手势,“让我们看看能不能把话说得直截了当一点。刚才你说,没有一个活着的人知道这个洞,除了你,是吗?”他等着邝肯定这个问题。
“不,长鸣人是知道这个洞的,只是不知道确切的位置。”
西蒙站起来边走边说:“没人知道洞的位置,但知道有这个洞。”
“对。很多长鸣的故事都与此洞有关。很多。”
“比如说呢,”西蒙大概是指邝说的洪水。
邝眨眨眼,擤擤鼻,像是在从她那些鬼怪故事里搜寻些什么,其中有些秘密是我们发誓永不泄露的,“最有名的例子是和外国人有关的,他们的死带来了不少麻烦。”
西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事情是这样的,时间大概是在一百年前,我并未亲眼看到,只是听长鸣人说的。四个从英国来的传教士,坐了一辆小马车,车上有一个大篷伞,两匹骡子拉着一群胖子。天气很热,车上先下来了两个修女,一个年轻而拘谨,一个年老而霸气,然后下来两个男人,一个没有胡子,另一个胖得令人难以置信。这些人都穿着中国服装,可看上去还是怪怪的。那个胖男人会说一点中文,但很难听懂。他问道:‘我们能在这儿吃点东西吗?’大家都说,‘好的,好的。’于是他们就吃啊、吃啊,吃了很多东西。”
我打断了邝,“你是不是在说阿门牧师?”
“不,完全是两回事。我已经说过了,这不是我看到的,只是听说的,他们吃完饭后,胖子说‘嘿,听说你们这儿有个著名的洞,里面有座古城。能带我们去看看吗?’大家都道歉,说:‘太远了,太忙了,没什么看的。’那个老修女拿出一枝铅笔说,‘谁要这个,只要带我们去山洞,就可以得到它!’那时候这里的人根本没见过铅笔,毛笔当然是见过的,可铅笔真没见过。也许铅笔也是中国人发明的,我们真的发明了很多东西——比如火药,还有面条。意大利人说面条是他们发明的,其实不然,那是马可·波罗从中国学去的。另外,中国人还发明了数字:零。没有零的时候,人们不知道怎样表达没有的概念。现在人人都知道零了。”邝说着为自己的玩笑笑了起来……“我刚才说到哪了?”
“你说老修女拿了一枝铅笔。”
“噢,在我们这个穷村子,没人见过铅笔,修女展示铅笔不用墨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姓黄的男人拿过了铅笔,他总是认为自己比别人强,他的家族现在还在,在家族的祭坛上仍放着这枝夺去他性命的铅笔。”邝抱起手臂,似乎感受到一股悲凉。
西蒙拿起一根木柴,“等等,好像有些事还没交待,那些传教士怎么样了?”
“都没有回来。”
“也许他们回家了,”我说,“没人看到他们离开?”
“可那个年轻人也没回来。”
“也许他信了基督教也去作了传教士。”
邝疑惑地看了看我。“为什么要去做?即使如此,传教士为什么不回来拿他们的马车,骡子?不久之后,教堂为什么要派出所有的士兵去找他们?多少灾难因此而生啊,他们敲这家门,敲那家门——‘出了什么事?不说就统统烧光。’很快,大家都达成了共识,这些人简直就是土匪。直到现在,人们都还记得这件事,如果有谁争强逞能,就会说,‘嘿,等着瞧吧,要不了多久你就成铅笔人了。’”
“你听懂了吗?”我问西蒙。
邝侧了侧身,把耳朵冲着山的方向,“唉,你们听。”
“什么?”我和西蒙异口同声道。
“歌声。阴人在唱歌。”
我们都静了下来。几分钟后,细如游丝的声音在我耳边隐隐响起,“听起来就像是风声。”
“是的,对大多数人而言像是风声——呜,呜,穿过山洞。但当你经过了大的哀痛之后,就会听到阴人的呼唤,‘来吧!来吧!’你越发感到悲伤,他们的歌声也就越响亮,‘快一点儿,快一点儿!’你走过去看个究竟,发现他们快乐无比。你走进他们当中,取代谁的位置,谁就会消失。飞回阴间,一切归于沉寂。”
“就是你曾去过的那种地方?”西蒙问。
我本想笑的,但又顿住了。邝怎么有这么多阴阳界中和死人有关的故事。
邝冲我说:“现在你该明白这个村名的确切含义了吧,长应该是‘唱’,鸣应该是‘绵’,像丝一样柔软而又绵长。柔软的歌,声声不息,永无止境。可有的人说这两个字时发音发成了另外的意思。‘唱’是‘长’,‘绵’是‘眠’,长眠你懂吗?”
“你是说用唱歌催人入睡?”西蒙问。
“不不不,长眠是死亡的委婉说法。所以人们才说,‘长眠洞,去不得,进去就到鬼世界。’”
我的头猛地一痛,“你相信吗?”
“相信?我已经去都去过了。那有很多阴人,等啊等,像在固守着什么。”
“可你怎么能够回来呢?”没等她回答,我又接着说,“我知道,你不必非要告诉我。”我实在不想让邝再讲小包子或曾的故事,已经很晚了,我想去睡觉,而我也不想睡在一个占据了死去姑娘躯壳的人旁边。
西蒙走到我旁边说:“我想我们该去看看那个洞。”
“你想上当?”
“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你是傻瓜啊,人到那儿会死的。”
“你真相信这些鬼故事?”
“当然不,但那儿肯定有什么不祥的东西,毒气,陷阱,谁知道呢。”
“是淹死的,”邝插话道,“大多数人是自己掉到洞底淹死的,里面很深很深。”
“听到了吗,西蒙,掉下去很深很深,然后淹死。”
“奥利维亚,你难道不明白?这可能会是一次伟大的发现。一个史前的洞穴,石器时代的房子,陶器……”
“还有白骨,”邝又加了一句,看上去她很兴奋。
“白骨?”西蒙说,“什么白骨?”
“大部分是外国人的。他们迷了路。接着就失魂落魄了,但他们不想死,所以他们都躺在湖边上,守了很久很久,他们就都变成了白骨。”
西蒙站起身凝望着群峰。
我对他说:“人们在这儿迷失了心智,最终变成了化石。”
但西蒙并没有听我说,我知道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进入山洞而带来的名誉和财富之中。“你能想象那些杂志编辑们听到我们的故事后会说什么吗?从鸡汤引出的伟大的考古发现!也许我们可以给《国家地理》杂志打个电话,我是说,如果《未知世界》认为我们没有这个故事的版权,我们可以带些陶器回去作证,对吗?”
“我不会去那儿的。”我肯定地说。
“那好,我自己去。”
我想叫喊,禁止他去。但我行吗?我对他的身体、心灵和意志并没有任何权利。邝看着我,我也想冲她大喊:这都是你的错!你和你那可恶的故事!她像姐姐那样看着我,拍着我肩膀想让我安静下来,被我挣开了。
她对西蒙说:“不,西蒙,你不能自己去!”
西蒙转过身,问:“为什么?”
“你不知道那洞的位置。”
“对,但你可以告诉我,”他一本正经地说。
“不,利比—阿是对的,太危险了。”
西蒙伸了伸手臂,我想他是要向我们好好发泄一下,哪知他耸了一下肩,“好吧,也许是的。我们还是先睡觉吧。”
我躺在那张拥挤的婚床中间,僵直得就像大妈躺在棺材里一样。我侧着身子尽量不碰到西蒙。十个月来这是我们第一次同床而眠。他穿了一套丝织的睡袍,他不时地将膝盖或别的部位碰到我的大腿,我总是小心翼翼地挪开。但在另一边我还要防着邝的膝盖碰我脚趾,我甚至怀疑她在故意把我推向西蒙身边。
外面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这是什么?”我轻声道。
“我什么也没听到。”西蒙说,看来他也醒着。
邝翻了个身,说:“山洞里的歌声,我不是说过了吗。”
“听起来不一样,像是在抱怨什么。”
邝又翻过身去,几分钟后,她发出了鼾声,再过一会儿,西蒙的呼吸也变得深沉了。这样一来,就剩下我一个人夹在两个睡着的人之间,孤独而又清醒,我凝视着黑暗,脑海里流动着二十四个小时来发生的一切:冷冻车与大妈的滑雪大衣,躺在棺材里的小包子和邝。那只可怜的鸡和它死前的挣扎。酒里的死老鼠,山洞中死去的传教士。还有西蒙的脸,当我们看到龙峰时他那兴奋的表情,看上去精美而奇特。这是否是我们似曾相识的旧情重现?也许我们还会成为朋友,当然,也许它什么也不是,仅仅是一瓶老鼠泡的酒。
我翻了个身,西蒙也跟着翻了过来,我只好把自己弄得像根筷子似的以免碰到他。然而,身体在死亡之外并非想僵直就僵直的。我渴望自己的身体蜷入他的怀中,让我享受一下舒服的感觉。但如果我这么做,会使他胡思乱想,以为我已经宽恕他了。或者承认我是需要他的。他不时抽抽嘴唇和鼻子,发出他进入梦乡时常有的声音。很快我就可以感到他呼出的气浪在我的脖颈上此起彼伏。
我一直对他睡得如此深沉感到妒忌,汽车喇叭甚至地震都不能弄醒他。此时,这固执的鼾声又响了起来,而且像是从床下发出的。细听有些拉锯似的声音,是的,是锯齿磨擦的声音,或是老鼠在磨牙,它们咬着床柱,以便在磨利牙齿之后爬上床来。“西蒙”,我轻声道,“你听到了吗?西蒙!”像往日一样,他的一只手臂移到了我的屁股上,头拱在我的肩上。我猛地一悸,怀疑他是否真的睡着了,或者这只是他本能的反应?我慢慢把屁股挪开,看他的手臂是否会随之移动。他呼了一声,也许他也在考验我。
我把他的手从我身上移开,他动了动,哼哼唧唧地说:“呣,对不起。”然后又发出鼾声,转到一边去了。如此看来,他的亲昵之举只是梦中的行为,并非有意为之。我的喉咙一紧,胸口隐隐作痛。
以往每次吵过架,他总是要和我相拥而睡并做爱,似乎身体的这种接触会弥合我们曾有的裂痕。我对这一套怨恨已久。但每当他抬起我的下巴时,我都只是稍稍抵抗一下而已,当他吻我的嘴唇、鼻子和眉毛时,我只好压住火气,憋住呼吸。因为我越是厌烦,他吻的地方就越多:脖子、乳头、膝盖。我容忍他这样做,并非因为我屈服或者是性欲,而是因为这一切都是恶意的,它不能修复什么,也无法带给我什么希望。
我原想晚些时候和他谈谈这些问题,为什么他视回避为正常,而我却认为是个警告,为什么我们彼此不知道如何多一些交流,怎样在共同的空间里各自保留自己的一份领地。在一切还不算太晚的时候,我要知道把我们聚到一起的爱情为何减弱了,该如何修复。很多次我担心我们的爱情不够丰富,它只可以维持几年,却无法维系终身。我们错把一份小吃当作了圣诞大餐。我们像两个饥渴的人想得到丰饶的爱,却疲倦得无法说出,直至时光流逝,我们只剩下了毫无诗意的朦胧渴望。
每次他把我的衣服脱光时,我都会想到这些事情,他在亲昵中注视我的裸体让我感到怨恨。我让他抚摩我的身体,这是他十分熟悉的身体,可他却感觉不到我的心。他想找到我的节奏,不停地说,“放松些,放松些。”我慢慢滑倒,任其自然也许是错的。我最终屈服于自己的节奏,他的节奏,我们共同的节奏,爱就是一堆动作,例行公事和条件反射。
以前刚做完爱,我会有短暂的快感,但不久就被厌恶所取代,我要重新去追忆起那些担忧——关于收获与丰饶,没有结果的爱情和绝望的死亡——它们不再是情感,而是变成了概念,愚蠢,甚至可笑。
现在我们的婚姻已经结束了,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它是大脑里的一个诡计,肾上腺的一些分泌,它让体内充满了担忧与美妙的感觉,又把它们淹没在生物化的狂喜之中,你可以了解爱中的一切,但它仍然是不可抗拒的。就像那只在长眠中浮动的手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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