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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秦可卿原型大揭秘

    在对秦可卿真实身份的层层解读中,这一人物的原型已经浮出了水面。在上一讲的《秦可卿原型大揭秘》中,《红楼梦》里关于她的古怪文字,已逐步加以破解。但仍有一些疑问还没有完全解开,例如,如果秦可卿的原型真是一个公主级的人物,她是谁的女儿?在戒备森严的清宫大院,她如何能躲过搜查送出宫中而让人收养?为什么偏偏选择了曹家来收养这个女子?曹家为什么敢冒那么大的风险?在文字狱盛行的清朝,曹雪芹对政治避之不及,为何还要以这个女子为原型,塑造出秦可卿这样一个与政治有着重大干系的角色呢?在这一讲里,我要对这些疑问一一做出解答。

    《红楼梦》是一部被删改过的作品,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作者曹雪芹和他的合作者脂砚斋多次披露,在《红楼梦》的创作中,由于某种不能说得太清楚的原因,实际上也就是非艺术性的考虑,而删减了内容。在对《红楼梦》细细的解读中,一个明显被删减的痕迹,就出现在第十三回。脂砚斋明确指出,这一回删去了“四、五”之多,线装书的“一”,相当于现在书籍的两个页码,若以每个页码五百字计算,那被删去的就差不多有二千五百字左右。以曹雪芹的文笔,他用一千三百五十个字就能让妙玉的形象活跳出来,而且还把妙玉与贾母,与刘姥姥,特别是与宝玉、黛玉和宝钗这些不同的人物的互动关系,生动地表现了出来,因此也就可以估计出,第十三回所删去的文字里,该有多么丰富而生动的内容了。确实这一回也就显得比较短,跟其他各回相比,在篇幅上不够匀称。

    第十三回说的是秦可卿突然死亡,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丧事的故事。根据脂砚斋的批语,我们可以知道,这一回的回目原来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因为删去了关于天香楼的文字,所以后来把回目改成了“秦可卿死封龙禁尉”。这在字面上也是说不通的,前面已经分析过,这里不再重复。

    那么,第十三回里被删去的,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呢?一般人都猜测,一定写的是贾珍和秦可卿两个人的恋情,两人在天香楼上做爱,一定写这个。我也认为会有这个内容,但仅仅是这个内容吗?我觉得肯定不止这个内容,如果只是这个内容的话,曹雪芹不至于把它删掉,不至于脂砚斋给他一出主意,就把这个删了,不可能。因为在《红楼梦》里面,有时候根据情节的需要,根据塑造人物的需要,他也写一些情色场面,写得也挺露骨的,比如贾琏和多姑娘偷情,那段文字脂砚斋就没提议删去,他来回地整理书稿,都没有删。因此,可以判断删去的“四、五”当中,既有贾珍和秦可卿两个人的恋情,还有必须删掉的政治性内容。

    删去的文字里有政治性内容,可以从两个丫头的离奇表现看出来。秦可卿在天香楼上吊死了,导致了两个丫头的古怪反应。一个就是瑞珠,秦可卿死了以后,她就触柱而亡,如果她只是看见了主子淫乱,她何至于触柱而亡啊。贵族府邸的那些老爷、少爷是满不在乎的,你是我的仆人,我当着你的面做这样的事,你能怎么着,你看惯了见怪不怪!大家记得尤二姐、尤三姐到了宁国府以后的那个情节吗?贾敬吞丹死了,当时贾珍和贾蓉不在家,尤氏来料理这个丧事,她把娘家的继母和两个妹子接到宁国府,帮助照应一下。后来贾珍和贾蓉骑着马赶回来了,贾蓉先回来,这时有很大一段文字描写,说他当着丫头婆子什么的就乱来。因为尤二姐、尤三姐虽然是他的姨母,但是他很不尊重,这两个人年龄也不是很大,又很漂亮,本身作风也不好,他就想,首先不说别的,想占便宜。你记得那一回里面写到,旁边丫头还有劝的,说她两个虽小,到底人家也是姨妈那一辈的,贾蓉说你说得对,咱俩先亲一个,馋她两个。我现在说的不是原文,是大致的情节,记不记得?搂过丫头来就亲嘴,有鬼个避忌!当时在封建大家庭里面,主子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尤其是男主人,他不避讳这些丫头的。如果是贾珍和秦可卿在天香楼上仅仅是乱性,被瑞珠撞见了,那虽然也对瑞珠不利,但瑞珠不至于事后便触柱而亡;瑞珠一定是听见了绝对不应该听见的话。那绝对不应该听见的话,就应该是秦可卿真实出身的泄露,就应该是政治性的信息,也就是义忠亲王老千岁那一派,“义”字派的绝密信息。所以瑞珠觉得我被发现听见了,我如果自己不死,主子把我治死就会更惨,我别活了,她就急茬,活不下去,触柱而亡了。另一个丫头显然也听见了什么,那就是宝珠,宝珠不愿意死,宝珠比瑞珠聪明,她采取了什么办法呢?一想秦可卿没有生育,没有子女,我就甘愿做她的义女,我来驾灵,我来摔盆,我来充她的子息,参与丧事活动;后来秦可卿的灵柩被送到了铁槛寺,她就在那儿待下来,表示我再也不回来了。当然这样令贾珍很放心,贾珍听说一个触柱而亡了,他知道这个人听见了政治性的机密信息了,你死了,死了好,你就泄露不了了;这一位也打算永远闭嘴,永远闭嘴也好,就接受她当义女。按说宝珠那么一个丫头是没那个资格的,贾珍将瑞珠以孙女的规格殓殡,又命令府里的仆人称宝珠为小姐,都是很滑稽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其实就是暗暗感谢她们不泄露政治性机密。可见曹雪芹所删去的“四、五”文字,里面会有关于秦可卿真实出身的泄露,会有关于秦可卿的这个家族处境如何困难的一些文字描写。

    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总动机,他确实还不是要写一部政治小说,再加上当时文字狱那么严酷,所以脂砚斋跟他说,说你删去算了,不要有这些内容。脂砚斋有关的批语是这样写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经过我前面那么多的分析,这条本来让我们觉得语意含混难解的批语,就比较好理解了。脂砚斋说曹雪芹写秦可卿用的是“史笔”,就是不顾情面,照实写来。这段批语的口气,完全是在说秦可卿的生活原型,脂砚斋的意思是,你如实地写本没有什么不对,这个人尽管她没能完成原来预定的使命,但是她临死前毕竟还是贡献出了很好的主意,这是那些只知道享福的人想不到说不出的,她的这个好的表现你没有遗漏掉,给她写出来了,光是她的这些言语和一片心意就让人感动佩服了,那么,就姑且赦免她的“擅风情,秉月貌”吧,所以我让你删去她在天香楼上淫乱的这些文字。曹雪芹听取了脂砚斋的建议,他可能后来也觉得自己虽然有真实的生活依据,但是那么样写出来,未免太残酷了,这个人物的原型本来就那么可怜,这些事帮她隐瞒算了,于是就动手把有关情节删除了。当然,无论是脂砚斋还是曹雪芹,删减第十三回的重要动机,应该还是避免文字狱。这可不像“藩郡馀祯”或者“臭男人”那样,仅仅是只言片语,这可是大段的情节,还是删掉算了,但这个根本的动机他们又不能留下文字的痕迹。

    我在最前面关于红学的简介中,提到红学的一个分支版本学,也就是说《红楼梦》是一部有多种版本留世的作品,早期的手抄本大都叫做《石头记》,各种版本在文字上都有若干差别,研究这些差别,可以探寻出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有的版本出现的异文可能是誊抄者的手误,有些却是人为的曲解,有的则是曹雪芹原笔原意的保留。仔细研究不同版本里的异文,对我们更准确地把握曹雪芹的创作意图,是一个重要的方法。那么,在《红楼梦》的各种版本里,有关秦可卿的文字,有没有特别值得注意的异文呢?在戚蓼生作序的《石头记》里,我就发现了一处在别的版本里被删掉的文字——回前诗。这首回前诗反映了曹雪芹真实的写作意图,作者对秦可卿这个人物的真实身份,在这首回前诗里是有所透露的。在蒙古王府本的《红楼梦》第十三回前面,也能找到这样一首回前诗,只有个别字跟戚序本不同。

    戚蓼生作序的古本《石头记》第十三回的四句回前诗,是这么写的:“生死穷通何处真?英明难遏是精神。微密久藏偏自露,幻中梦里语惊人。”这四句什么意思呢?“生死穷通”,生和死不用解释了,穷和通也是两个概念,跟生死是搭配的,穷就是完蛋了,到尽头了,通就是通达了,走通了。那么小说里面写的这些,尤其是秦可卿以及相关人物的生生死死,穷穷通通,哪些是真的呢?回前诗中先自问一下。“英明难遏是精神”,这文笔很英明,他不能都写出来,但是有一种精神,作者有一种精神上的倾向,他没有办法遏制;或者说是秦可卿这个人物有她的英明之处,就是她临死也还有股精神,她难以遏制这股精神,她要发泄,结果就“微密久藏偏自露”。“微密久藏偏自露”,这七个字太重要,也太露骨了,告诉我们,秦可卿她的真实身份长久都是很隐秘的,但是在这一回里面偏偏要有所暴露,有所显示,那就是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幻中梦里语惊人”。她显然是高于贾府的一个有广阔的政治眼光的人物,在梦里她指点贾府,今后你们应该怎么办,我已经不行了,我要走了,但是我实际上是一场政治交易的产物,我死了以后,你们家并不是马上也要遭灾,反而会有一桩喜事降临,会有“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好事出现,但是那也是瞬息的繁华,在那个好事之后跟着来的就是“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所以这个人很厉害,“幻中梦里语惊人”。秦可卿这个人物她的生活原型,其实在这首回前诗里,已经透露出来了。

    关于秦可卿,在第七回还有一个细节,您千万别忘,就是香菱被薛家强买以后,又被带到京城,住到贾家。当时周瑞家的看见了香菱,周瑞家的说她长得像谁啊?周瑞家的跟金钏说:“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咱们家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金钏就立即表示她也有同感。曹雪芹写这一笔是乱写的吗?随便写的吗?他都是有寓意的。香菱是个什么人呢?第一回你还记得吗?甄士隐正抱着香菱玩,来了一僧一道,这两人当时怎么说的?他们说,“施主,你把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怀内作甚?”秦可卿就是一个有命无运的累及爹娘的一个生命。她自己很清楚,她生在最不应该出生的时刻,给爹娘带来很大的麻烦。后来她虽然被隐秘地寄养在了宁国府,爹娘牵挂她,但她的被藏匿又随时可能给爹娘招惹麻烦;而她的生死存亡,完全取决于她的家族能否在政治权力的搏斗中获得胜利。她虽然是一个生命,却无法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所以后来她焦虑到极点,得了抑郁症。她自己说,任凭神仙也罢,治得病治不得命,她那有命无运的悲惨程度,甚至超过了香菱。

    在《红楼梦》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中,曹雪芹一连写了很多首册页诗,这些诗是金陵十二钗的判词;此外,又有《红楼梦》十二支曲;每一首诗每一支曲,都暗示着书中人物后来的命运。虽然《红楼梦》是部残缺不全的作品,但是通过这些词曲中的暗示,读者能了解到这些人物的命运轨迹和最终结局,也能了解到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和评价。在“金陵十二钗正册”最后一页的判词中,以及关于秦可卿的那支曲《好事终》中,曹雪芹概括了秦可卿的命运并对之有所评价。

    金陵十二钗正册最后一页上,画着高楼大厦,那应该画的是天香楼,画上有一美人在高楼里悬梁自尽。这画面很明确地告诉你,秦可卿不是病死在床上,她是上吊自尽的。配合这幅图画的判词一共四句:“情天情海幻情身”,意味着秦可卿的家族背景是天和海。“情既相逢必主淫”,这当然是说秦可卿跟贾珍相逢,双方都有情欲,你爱我我也爱你,必然就会有淫乱的事情发生。曹雪芹他是用“秦”来谐“情”的,吴音里qin和qing是不分的,“秦可卿”谐“情可轻”,意思就是这种感情本来是应该轻视的,不必那么看重的,但事实上却发生了——“秦可卿”又谐“情可倾”——过分倾注情感的事情。我以为,曹雪芹这样谐音,他的含义不是单一的,不光是说贾珍跟秦可卿的感情,他也是在说贾家和“义”字派的感情,和“双悬日月”的那个“月”的感情,太过深厚了,结果就做出了藏匿秦可卿的事情;如此看重政治结盟的感情,也是并不可取的,“情可轻不可倾”,这是事后悟出的,很沉痛的教训。下两句是“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这就说到秦可卿与贾府陨灭的因果关系了。如果秦可卿的问题只不过是跟贾珍有不正当的关系,没有别的因素在内,那么她的生死存亡,跟荣、宁二府的兴衰安危能有多大关系呢?这两句实际上就跟我们点明了,不要以为后来贾家断送了前辈创下的家业,问题都出在荣国府,那祸根,实实在在地是在宁国府这边;那滔天大罪,就是宁国府藏匿了秦可卿,又不是谨谨慎慎小心翼翼地藏匿,贾珍又跟秦可卿发生了恋情,把事情弄复杂了,因此,最后贾府的倾覆,首要的罪责,在宁国府。

    《红楼梦》十二支曲,实际上加上引子和收尾,一共是十四支,那第十二支,曲名叫《好事终》,说的是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这是对秦可卿在天香楼悬梁自尽的诗化描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是说秦可卿不安分,她不该在藏匿期间跟贾珍淫乱。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秉月貌”的措辞,月貌当然是花容月貌的意思,就是说秦可卿她非常之美丽,但是我上几讲已经告诉你了,在《红楼梦》的文本里,月喻太子,因此这样措辞,我以为也是在点明秦可卿跟“月亮”的亲缘关系。下面的句子,跟那判词一样,也说到秦可卿跟贾家败落的关系,“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家事消亡首罪宁”跟“造衅开端实在宁”意思一样,好懂。不好懂的是“箕裘颓堕皆从敬”,“箕裘”就是指家族的正经事,“箕裘颓堕”就是家族的正经事因为不去负责,都乱套了,颠倒了,但是这怎么能说是贾敬的问题呢?有的红迷朋友就跟我讨论,说贾敬跟秦可卿有什么关系呀,他根本就不在宁国府里待着,他跑到都城外的道观里跟道士胡羼,炼丹,打算升天当神仙,怎么这支说秦可卿的曲子里,竟会责备起他来了呢?应该说“箕裘颓堕皆从珍”才是啊。贾珍一味享乐,把宁国府都翻了过来,也没人敢管他;他又跟秦可卿乱来,他有责任嘛!怎么会这里不去说他,反倒去说贾敬呢?

    曹雪芹在关于秦可卿的这支曲里,他就是要透露这样的信息,就是要告诉我们,对宁国府藏匿秦可卿这桩关系到家族命运的大事,贾敬竟然采取了逃避的态度,他居然就不负责任;如果他负责的话,他留在府里,对贾珍起到抑制的作用,也许事情就不至于闹得那么乱乎,焦大也就不至于骂出那样一些丑事来;但是他逃避了,任凭箕裘颓堕,不闻不问,他连府里给他过生日,都坚决不回来,他对宁国府后来的倾覆,负有头等的罪责。这个贾敬应该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最初接收那个秦可卿原型的时候,他的父亲,也就是书里贾代化的原型还活着,跟贾代善、贾母的原型他们共同决策,决定由宁国府的原型来藏匿秦可卿的原型。做出这一决策的根本原因,“宿孽总因情”,就是他们跟现实生活中的废太子,关系实在太铁了,太有感情了,也就顾不得是否最后会导致“作孽”的后果,是否会葬送了百年望族的前程。当然,他们也是投机,这件事做稳妥了,一旦废太子,或者废太子死后,当着理亲王的弘皙,能够翻过身来,登上皇位,他们家族所能得到的好处,那就怎么往高了估计也不过分。在真实的生活里,贾敬的原型,那时候他就不同意藏匿秦可卿的原型,但长辈做了主,他也无法阻拦。后来贾代化、贾代善的原型相继死去后,他就公开撂挑子了,他就逃避了,他把爵位让给贾珍的原型袭了,把族长也让给贾珍的原型当了,他的态度就是,今后府里的事跟我都没关系了。从生活原型,原型人物、原型空间、原型事件,到小说里的人物、府第、故事,应该就是这样的一种对应关系。

    关于秦可卿的这支曲,曲名叫《好事终》,现在那含义很清楚了:本来藏匿秦可卿,是一桩好事——对于秦可卿本人来说,她可以不必跟父母及其他家人过被圈禁的生活,而且一旦她的家族在权力斗争中获胜,她就可以亮出真实的公主身份;而藏匿她的贾家,如果她的背景家族,也就是月亮,“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终于成事了,那么就相当于立了大功,荣华富贵就一定会升级,这当然是大大的好事。但是最终却是“月”派的失败,而且还没等到最后失败,就先要让秦可卿牺牲,好事没成,好事终结了,所以关于秦可卿的曲子叫《好事终》。

    高鹗续书,在前面他也保留了关于秦可卿的判词和《好事终》曲,那里明白地写着“首罪宁”,他往下续书,到最后当然也只好把宁国府的罪写得好像是比较大。根据他的写法,皇帝整治宁国府比较彻底,贾家延世泽,只宽恕了荣国府,但是高鹗最后给宁国府归纳的罪状是什么呢?你现在看看去,很滑稽的,大体上一个就是逼娶良家妇女,就是说尤二姐的事。但这个尤二姐是谁娶了她啊?是贾珍吗?就算贾珍在当中起了不好的作用,罪名首先也应该是贾琏啊。贾琏他国丧、家丧都不顾,违反封建礼法娶了尤二姐,而且还造成尤二姐跟她原来订婚的丈夫的分开,造成了一些其他的后果。这是荣国府的事呀,高鹗他却为了把宁国府写得罪大恶极,就列出这么一条罪状。还有一条更可笑,有关尤三姐。高鹗的文字大体就是说,这个人死了以后宁国府没有报官,私自掩埋了。可这才算多大的罪啊,在封建社会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罪。然后他就把贾珍写得最后被治得很惨。他想不出别的办法,因为什么?也许是他没有搞清楚前面关于秦可卿的描写是怎么回事?其实也许是他太清楚了,他要回避,他要掩盖,所以他这么写。实际上在八十回以后,根据曹雪芹本人的构思,贾府的陨灭,“造衅开端实在宁”,“家事消亡首罪宁”,应该主要是宁国府惹出大祸,那“造衅、首罪”是什么?应该就是后来“当今”重提宁国府居然收养了皇族罪家女儿的事情。本来这件事已经通过秦可卿自尽,体面地解决了,但“三春去后”,“当今”改变了态度,新账旧账一起算,那么藏匿秦可卿这件事,当然就是弥天大罪,贾家就没有活头了。这时不但宁国府罪不可赦,荣国府也脱不了干系,于是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家亡人散各奔腾。

    那么我说到这儿,先做一个结论,再针对可能对我提出的质问,做出一点解答。我的结论就是:曹雪芹所写的秦可卿这个角色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角色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两立两废的太子他所生下的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应该是在他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落生的,所以在那个时候,为了避免这个女儿也跟他一起被圈禁起来,就偷运出宫,托曹家照应。而现实生活当中的曹家,当时就收留了这个女儿,把她隐藏起来,一直养大到可以对外说是家里的一个媳妇。在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这个生活原型使他不能够回避,他觉得应该写下来,于是就塑造了一个秦可卿的形象。概而言之,秦可卿的原型就是废太子胤的女儿,废太子的长子弘皙的妹妹。如果废太子能摆脱厄运,当上皇帝,她就是一个公主;如果弘皙登上皇位,弘皙就会把已故的父亲尊为先皇,那样算来,秦可卿原型的身份依然可以说是一个公主。

    秦可卿原型的公主级身份,是许多《红楼梦》的读者没有想到的。我这个结论出来以后,一定会有人提出质疑,头一个问题就是,在康熙时期,太子胤被废圈禁后,受到严格的看管,在那样的情况下,把一个婴儿偷运出宫,难道是可能的吗?历史上难道存在过类似的事实吗?

    有的人不清楚清朝那时候的情况,以为太子被废被圈禁,只是把他一个人带到一处地方关起来,不是那样的;废太子被圈禁,是整窝地被圈禁。他当太子的时候,住在毓庆宫,被废被圈禁后,有个移宫的过程,移往紫禁城一角的咸安宫去,而且也不是光转移他一个人。他除了正妻以外,还有许多小老婆,有大大小小一群儿女,还有伺候他和他妻妾儿女的一大堆男女仆人,因此,那转移是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就算康熙动了气,下了很严厉的命令,要求转移的过程中不许有疏漏,那也难免出现一些混乱,一些漏洞。何况太子一废以后,没多久康熙又后悔了,太子又复位了,那么一废的时候对太子不好的人,在太子复位后肯定会被打击报复,因此,二废的诏令下来时,执行移宫的人员里,就一定会有人觉得不能太生硬,谁知道康熙他过些时候会不会又平了气,再让太子复位呢?在那样的过程里,发生一些逃逸的事情,看守者执法不严的事情,都是可能的。更何况,贪图钱财,贿赂到手,管你什么王法不王法,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自古有之。人性的黑暗面,加上还可能有的人性中的同情心、怜悯心、不忍之心,在那种复杂的世态中,有人以复杂的心态,做出越轨的事,实在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就是把废太子一家都转移完了,太子一家全都被安顿到咸安宫里软禁起来了,看守的制度也完善了,那也依然难保没有空子可钻。因为康熙有指示,对废太子,以及他那一大家子,生活待遇上还要保持原来的水平,叫做“丰其衣食”,那么天天往里头送生活用品,往外运废物垃圾,应该还是川流不息的状态。清朝史料里还有夏天往咸安宫里运送冰块,给太子他们消暑的记载。废太子和他的家人,刚迁到咸安宫里,气焰不会太高,却也难免还会习惯性地颐指气使,还有一些余威;看守他们的人员,有的一开始也肯定让他们三分。因为那时候谁也说不清楚,以后究竟会怎么样,既然一废不久康熙就后悔过,焉知二废后会不会三立呢?当时的情况,可以说是很怪异、很微妙的。

    根据史料,太子被二废后,他是一直不死心的。他曾利用太医院太医去给他的福晋——就是大老婆——看病的机会,买通那个太医,让他带出一封密信去。密信是用矾水写的,表面上,是张白纸,但是拿到火上去一烘焙,字就现出来了。太医把密信递到了废太子指定的人手里,那人也没拒绝接收。这封密信的内容,是废太子指示那个接收密信的大官,设法在见到康熙皇帝的时候,为他说好话。当时西北又有部族叛乱,废太子让帮他说话的人向康熙保举他担任征西大将军,以戴罪立功,实际上也就是图谋重新回到太子的位置上去。没想到矾水写密信、私递出咸安宫的事,很快被人告发了,康熙严厉地处置了相关的人,对废太子倒没再怎么样,只不过不去理他就是了。这个例子也充分说明,废太子他不甘心,他也还是有余威的,有的人就帮他传递密信,有的人就帮他说话。

    根据查出的这些史料,我形成了一个思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废太子身边的一个女人,如果恰恰在他被二废的关键时刻,产下了一个婴儿,他们不愿意让这个可怜的孩子,一落生就陷于被圈禁的处境,于是趁着混乱,买通看守,将其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这种事情是有可能的。

    但是抽象推论,是不能说服人的。那么我不跟你进行抽象的推论了,我要告诉你,从清朝所留下的档案里面,可以找到根据,证明在那样的情况下,是有人曾经逃逸出来的。这些材料,甚至在雍正朝和乾隆朝他们反复清理遗留档案的时候,都没有被删去。例如,根据《清圣主实录》第二百六十八卷的记载,在太子第二次被废的前后,从太子被圈禁的咸安宫里面就逃出过一个人,不过不是一个幼儿,是一个成人。这个人有名有姓,当然是满族人,叫得麟。这个人他没想到自己的主子又被废了,又要从毓庆宫移到咸安宫,而且移到咸安宫以后,就要跟主子一起被圈禁,这一圈禁,就不知道哪一天才能获得自由了,他就决定逃走。他采取了一个什么办法呢?诈死。他装死,想办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说死人了,要运死尸,所以就把他当做死尸抬出去了。这可不是假设,不是推理,这是生活中真实存在过的事情。这个得麟诈死逃出以后,还有人收留他。你不要总是问,逃出皇帝下命令的圈禁,已经是死罪,难道会有人敢于收留他吗?那不也是死罪吗?依我看,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下,总会有人冒死做一些违法的事。那个收留得麟的是一个大学士,叫嵩祝,他就收留了得麟。后来康熙亲自处理这个案子,得麟被处死,嵩祝也被整治;康熙就指出,虽然太子被废了,但是像嵩祝这种人,还是要做讨好废太子的事,就是总怕废太子再成为太子,最后还要登基成为皇帝。现在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子的女儿偷运出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我们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性,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和被收留藏匿。得麟是一个成人,诈死以后装作死尸也很大,尚且都可以偷运出来,何况刚刚诞生的婴儿。得麟不过是废太子身边的仆役,尚且有大学士嵩祝觉得“奇货可居”,可以作为将来向“正位”的胤邀功的本钱,愿意将其收留藏匿,那么,收留藏匿胤的一个女儿,对于曹家来说,难道不是能获取更大利益的政治投资吗?何况“宿孽总因情”,他们之间不光有共同的政治利益,交往久了,也确实有了感情。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说,我还是有点不服气,我知道清朝当时有宗人府啊。什么叫宗人府?就是皇室的每一个成员,每一个皇族血脉的孩子,从婴儿就要开始登记的。宗人府是管这个的,这些是要严格登记的,不能说你生一个孩子就让人家抱养了,隐瞒起来,这查出来以后可是死罪。但还是上面那句话,在任何时代,都会有个别人,冒死去做一些违禁的事。我现在就举实例告诉你,也在康熙朝,康熙自己就曾经处理过相关的一个案子。就是宗室原来的内大臣觉罗他达,因为孩子太多,他小老婆又生了一个孩子,他就不想要了。尽管宗人府定例森严,他就是不报,不报这个孩子又不能把他弄死,怎么办呢?就有包衣佐领——这个人还有名字,康熙还点了名,名字叫郑特,他就把觉罗他达不要的这个孩子,领到自己家养起来了。现实生活当中的曹家,就是满族的包衣,就是统治集团的一个奴才班子里面的成员,跟这个郑特的身份,是一样的。作为包衣,郑特居然就敢于背着宗人府,收养皇族血统的后代,这可不是什么小说里面的情节,这是历史上的真事,因此你就不要再那么问了:皇家有规定,皇族血统的孩子必须一落生就到宗人府登记的,难道会有人敢于不登记吗?私自收养皇家血统的孩子,是违法的,尤其是奴才身份的人,更不允许把皇族的后裔私自抱去养起来,难道会有包衣,把皇族没在宗人府登记的孩子,私自抱去养起来吗?可能吗?不存在可能不可能的问题,康熙亲自处理过这样的事,有史料可查;而且康熙处理时还提出这样一条,说这一家血脉因此就不清楚了,所以今后在选秀女的时候,这一家的女孩子就不可以混入选秀女的名单里面了。康熙很严厉地指示,有类似情况要严格查明。虽然皇帝很严厉,但是,你看有例子是不是?有人就从被圈禁的宫里面逃逸;有人就收留逃逸的人;有的皇族生了孩子就瞒着宗人府,违禁地送给别人;而包衣奴才身份的人,他就敢私自把皇族血统的孩子抱到自己家养起来……包衣郑特的身份跟曹家差不多。曹家就是包衣世家,按说不可以随便把皇族的血脉拿到自己家里养,何况是被废掉的,坏了事的。但是康熙朝就发生过类似事件。因此,我们所面对的就不是一个可能不可能的问题,依我说,这是完全可能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

    那么在这一讲的最后,我重申我研究得出的结论,就是《红楼梦》里面所写的秦可卿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原型人物就是现实生活当中废太子家的一个小女儿,她应该是在废太子第二次被废掉的关键时刻被偷偷地送到曹家养起来的。曹雪芹在写作一部带有自叙性的作品的时候,就把这个生活原型化为了小说当中的秦可卿。

    但是关于秦可卿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因为秦可卿在临死前给凤姐托梦的时候她有明确暗示,就是她的死亡和另外一个人的升腾是互为表里的,她是被人出卖的,她是被人告密的。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和在小说当中,向皇帝告密造成秦可卿死亡的那个人是谁呢?我将在下面几讲里,逐步地揭示这个人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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