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不会飞翔
所以幸福航程漫长
难免有风暴埋伏在前方
等我们越过爱情的海洋
会庆幸终究没放弃退让
在繁华的岸上把沿途的泪光
都埋成了宝藏……——
SHE《爱情的海洋》
闲得发闷的日子,我的小说,终于写完了。
凌夏答应我,他一定会好好地读。
我们约在秀水吧。
那是午后,整条街都在午睡。酒吧要到三点才会营业。我告诉服务生我约了凌夏,他很热情地招呼我进去坐,还替我倒了一杯茶。
我等了凌夏好一会儿,才看到他匆匆从门外走进来,戴了低檐的帽子,不知不觉中流露出歌星的派头,在我对面坐下,他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迟到五分钟。”
“没关系,你们的歌排得怎么样了?”我问。
“演出就在明晚。对了,有还件事要告诉你,我辞职了。”他说,“和唱片公司已经正式签约,就在昨天。”
我没想到会这么快,真替他高兴:“这么说你真的快要做歌星了?”
“呵呵。”凌夏说,“我不想放过这个机会。”
我从包里拿出软盘来递给他说:“我的小说全在这里了,希望你会喜欢这个结局。”
“什么样的,”凌夏说,“可否先透露一点?”
“自己看吧。”我笑笑地喝下一大口茶。
“看你胸有成竹的样子。”凌夏说,“一定错不了。”
“收下你的奉承。只是,那首叫《若即若离》的歌什么时候唱给我听?”
“只要不忙,什么时候都行。”他说。
我想了想说:“现在?”
“现在?”凌夏朝台上看了看说,“可不是演出的时间啊?”
“为我破例一次也不行?”
“行。”他爽快地说。然后就去跟老板借吉它。很合我心意,借出来的是一把木吉它。凌夏抱着它坐到台上,我环顾四周,除了老板和一两个服务生,酒吧里一个客人也没有。凌夏朝我微微颔首,手指一动,琴声已悠然响起:今天这世界它变幻不停/今天相守明天却已分离/这感情它若即若离/看似遥远却又萍水相依只有我心只有我心明白我一生都不会放弃……
凌夏是个天才,一首歌写得无懈可击,直唱得我的心百转千回。等他唱完,竟忘了鼓掌。直到他走下台来,俯身问我:“可喜欢?”
我掩嘴笑,模样一定傻得可以。
他不放过我,继续问:“可喜欢?”
而我的泪就在那一瞬间掉了下来。
“傻瓜。”他握住我放在桌面上的手:“大喜大悲的要吓死我?”
我被他握得不能动弹,好半天才想起来将手抽出。然后听到他叹息:“天意,我该拿你怎么办?”
“我不是孩子了。”我抬起头来勇敢地看着他。
“对我而言,你永远是。”他说。
“七岁根本就不是问题。”我索性更加大胆。
“对我而言,它会一直是。”
“你在伤害我。”我委屈地说。
“对我而言,最怕的是会一直伤害下去。”他真是铁石心肠,给了我向前的希望,却又一直带着我绕迷宫,让我无法找到出口。
于是我只好心肠更硬地对他说:“我不怕。”
“天意,你让我想想?”他的口气里有让步的成份。
于是我乘胜追击:“好,三天时间。你可以选择做我的男朋友,也可以选择永远地离开我。”
“你的小说也是这样的断然的结局吗?”他笑起来,“其实还有第三种方式,你有没有想过?”
“没有。”我断然地说,“也不会去想。”
“说你是孩子你就是孩子。”他无奈。
那天他一直送我回家,我们在快要靠近小区的地方分手,他要急着赶回去彩排,一场盛大的演出正在等着他。告别的时候我问他:“你是不是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
他看着我半天,然后回答我:“是。”
“我会一直,温柔地对你。”我说,“不管你给我什么样的结局。”
他伸出手来,还是那个习惯性的动作,飞速地揉了一下我的头发。然后,然后在我毫无预料的情况下,他拥抱了我。一个轻得不能再轻的拥抱。我闻上他衣服上淡淡的气息,于是这个夜晚和那个下了夜自习后的夜晚奇妙的重合,我已经不能呼吸。
直到他放开我。转身大步地离去。
他没有回头看。
所以他不知道,我跟踪了他。
我跟着他转了两部公车,到了他彩排的地方。那是市里有名的演出中心,门口有很多的人来来往往,我没有工作证,守门的硬是不让我进。我灵机一动说:“我找我爸我急事,马上就出来。”
“你爸是谁?”他板起脸来问我。
“马导。”我胡诌一个名字。谁知道他一听手一挥说:“那进去吧,快去快回。”
我差不多心花怒放。悄悄地溜了进去。虽说是彩排,看台上也有不少的人,我悄悄地找了个角落坐下,尽量不让凌夏看到我。前面的节目老是NG,我等了好半天才等到他唱,他唱的那首歌有我不喜欢的名字,竟叫《告别》:
我醉了我的爱人
在这灯火辉煌的夜里
多想啊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泪流到梦里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
你的归你我的归我
请听我说请靠着我
请不要畏惧此刻的沉默
再看一眼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一笑就要走了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
各自曲折各自寂寞
原来归的原来往后的归往后
在他的歌声里,夜变得奇异的灯火辉煌。我没告诉他我听了他的歌,我在独自回家的路上脚步欢快,嘴角盈满了笑意。我毫不怀疑凌夏三天后会给我的答案,我甚至充满阴谋地想:他深情的心如何敌得过我年轻而美丽的执着呢,呵呵。只是当时的我根本弄不明白,十七岁的我又如何敌得过命运的捉弄?
更不曾想到的是,从那夜以后,就如他的歌中所唱,我们就真的各自曲折,各自寂寞了。
原来的归了原来,往后的归了往后。
第二天清晨。
我还在梦中的时候,罗琳的电话把我惊醒。她在电话那头欢欣地说:“小懒猫,还没起床?今晚请你看演出!”
“什么演出?”我心一动。
“中国原创音乐晚会。”罗琳说,“我们公司赞助的。你叔叔特别要我给你留一张贵宾票,他说你喜欢听其中的一支乐队唱歌。”
“你们公司赞助的?”我不信。
“看看报纸吧,‘天通之夜’原创音乐晚会!”罗琳说,“小笨瓜!”
“怎么我叔叔没跟我提起过?”我讷闷。
罗琳笑得什么似的:“太搞笑了吧,你是老总还是他是老总!”
“赞助一场要花不少钱吧?”我问。
“可不?”罗琳说,“白花花的银子都是从我手里亲自流出去。哎,其实中国的原创音乐没戏,我看好了,夏总是把钱往水里扔哦。”
“他也许是无奈吧。”我说,“到处都在跟他要钱!”
“可不是,那几天啊,那些人就坐在他办公室不走。对了,夏总叫我进去的时候我还听他们提起你呢,说是其中一个还是你的邻居。”
“凌夏?”我说。
“对。应该是这个名字。”罗琳说,“好啦,我没空跟你说啦,晚上七点工体见,不见不散哦。”
“嗯。”我说。
但是我失约了。我没有去。我用了一个白天的时间来思考,总算得出了一个清晰的不用怀疑的结论,凌夏利用了我,他利用了我,所以才会得到叔叔的赞助。得到叔叔的赞助,也许才可以和唱片公司签约。如果他从不曾心怀鬼胎,又怎么可能会瞒着我这一切?
他用他对我的“若即若离”利用了我。
一场骗局。
可怜我伤痕累累却无处倾诉。
晚上的时候叔叔打来电话,问我为何没去。我推搪着说不舒服不去了。挂了电话妈妈问我是谁,我说是叔叔。爸爸在一边插嘴说你知道吗你们丁老师竟提出要让你叔叔把他儿子从保安部调到财务部,呵,真是人心不足啊。
我一惊:“叔叔答应了?”
“哎,你说他能不考虑么?”爸爸说完,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明天就回学校去上课。”我说,“我会考上比师大更好的学校。”
妈妈以为我疯了,和我冷战了两天后,无奈地接受了我取消保送的决定。好几天晚上,我都听到阳台上传来的吉它声,可是我没有出去。我用棉花把耳朵堵起来,念书念到半夜两点也丝毫不觉得累。
叶细细也说,我疯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原因。我发誓再也不被任何人利用。
再也不!
高考结束后我收到了凌夏从网上发给我的一封信,那封信不算长,是这么写的:
天意,你好: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从你隔壁搬走了。
我一直在猜,你躲着我的原因。一直猜不到,所以,就不猜了。呵呵。
但是,我会尊重你所有的决定,会记得,有个可爱的女孩子,曾经那样用心地听过我的歌,给过我很多的鼓励。
或许一切都是天意。
但无论我们在哪里,愿音乐,爱,思念和希望同在。
祝福你。
你的朋友:凌夏。
我狠下心删掉了它。不允许自己掉一滴泪。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上海一家著名学府中文系的入学通知书。于枫和我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学计算机。叶细细却阴差阳错地考到了广州。她走的时候我和于枫都去送她,火车快要启动的时候叶细细从窗口探出头来对我说其实也是对于枫说:“缘份真是很无奈的东西,你们说是不是?”
“一路顺风。”我依依地握她的手,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
大学的生活远没有我想像中的美好。新鲜感过后就是对付枯燥的功课,日复一日,乏善可陈。我并没有朋友,偶尔于枫来,陪我吃顿饭。有空的时候和叶细细还有罗琳在QQ上聊天,听她们担心地对我说:“天意你真是一日老似一日,往日的活力呢?”
对啊,往日的活力呢?
我自我解嘲地说:我已经快要十八岁了,老了。
生日的前一天,也是圣诞节的前一天,叔叔刚好来上海出差,给我带了一大包的好吃的东西。我跟他来到他住的五星级的宾馆。站在十几层的窗口往下看,夜上海灯火辉煌。叔叔说:“天意,叔叔一直想问你,你到底有什么心事?”
“没。”我说。
他并不逼我,喝起茶来。
“叔叔。”我说,“你觉得自己成功吗?”
他笑:“还行。“
“为了成功是不是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成功的定义是什么?”叔叔说,“这可是个高深的问题啊。比如说你父亲,你是不是觉得他挺失败的?”
我不言语。
“可是在我心中,他却是我一直最尊重的大哥。”叔叔说,“小时候他天天带我上学,从不让别人欺负我。当年我下海做生意,也只有他一个人支持我。如果不是时运不济,他其实可以做得比我更出色。天意,等你更成熟一些,你就会学会不单纯地用名利来衡量一个人的成功。”
叔叔说得极为真诚,我被打动,久久不能言语。
“说点你喜欢的话题吧。”叔叔打破沉默说:“你还记得那个叫凌夏的男孩吗?他的第一张专辑已经发行了,据说卖得不错。他送了我一张,可我走得匆忙,光顾着给你带吃的,把唱片给忘了。”
“哦。”我轻描淡写地说,“他是要好好感谢你。”
“此话怎讲?”叔叔不明白。
“要不是你,他会有今天吗?”我说,“我指你赞助的那场演唱会。”
“哈哈哈。”叔叔大笑,“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场演唱会我可是大赢家。也多亏凌夏替我出主意,他可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不过是付出合理的广告费,而公司的知名度却因此而增大了好多倍。你不懂的啦,天意。不过说来我还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我怎么会认得凌夏,对不对?”
我差不多忘了,凌夏告诉过我,他的专业是国际贸易与金融。
“那小伙子是个人才啊。”叔叔说,“可惜他一门心思在唱歌上面,我多少次试图挖角都没挖得成!”
“可是……”我还是觉得奇怪,“你们怎么会熟起来?”
“你忘性比我还要大!”叔叔责备我说,“有一次你让我去秀水街接你,可是你没去,害我白跑一趟,那天我和凌夏聊了好久。”
原来是这样。
原来,我所想像的那些尖锐而世俗的事实完全就是一个假像。而我为了一个我臆想出来的假相,竟可耻地沉沦到今天。
“我送你回学校吧。”叔叔并没有查觉出我的异样,而是高兴地说说,“明天过生日,我来学校接你,请你吃饭。十八岁,成人啦,可喜可贺啊。”
对啊,明天,我就十八岁了。
我轻轻地抱了抱叔叔,跟他说再见。
上海的圣诞节没有雪。
我穿着厚厚的棉袄,走进学校附近的一家音像店。我其实一进去就看到那张招贴画了,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就是他,雪白的毛衣,明朗得让人心醉的笑容。我对老板说我买一张秀水街乐队的专辑。老板是个很可爱的年轻人,他把专辑从架子上取下来递给我说:“支持中国原创音乐啊,给你打个八折!”
“不用了。”我接下,低头把钱悉数数给他。
“你这姑娘真有意思。还有不让打折的?”他奇怪极了。
我扬扬手中的专辑问他:“听过吗,他们的歌?”
“还行。”他耸耸肩,问我,“看来你很喜欢?”
我笑笑走了出去。是的,我很喜欢。对凌夏的音乐,我一直都是那么的有信心。更何况这张专辑的名称,叫做《天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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