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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差大臣对新任的储知县十分满意,这自然首先因为储知县办事有效率,在短短的时间内,将教案的钦犯全部捉拿归案。以胡大少为首犯的八名暴徒,除阿贵畏罪自杀,其他虽然遇到不同的麻烦,毕竟统统都抓到了。继杨氏二雄和老二之后,又一个落入法网的是屠夫马家骥,接下来是胡大少的军师诸葛瑾和袁举人的公子袁春芳。晚清官场十分腐败,地方官常见的,都是一些混饭吃的无能之辈。钦差大臣唯恐地方官员胡乱捉人,屈打成招酿出什么冤案来,因此事必躬亲,亲自过堂讯问好几次。果然天衣无缝,口供笔供都千真万确,于是签字画押,打入死牢,只等到日子砍头示众。
钦差大臣觉得大功已经告成,一旦人头落地,就可以回朝廷交差。偏偏在等砍头的日子里生出了一些意外。沿长江开进来停泊在离梅城不远的大英帝国的军舰,歇了没多少天便离去了。像候鸟一样驶往天津口岸的列强军舰,在清政府签订了一张丧权屈辱的条约之后,又一次像候鸟来时一样,得了便宜见好就收一哄而散。梅城教案很快便有了些虎头蛇尾的趋势,朝廷也明白了洋人不过是欺软怕硬,借了教案多勒索一些银子。银子既然已经赔了出去,自然一肚子的委屈。最简单不过的办法,是杀几个惹事生非的暴民发泄发泄,然而大清的面子已经丢了,这口恶气不能不出,朝廷不是铁板一块,特别是各地的地方官员,也有那么几条不怕洋人的硬汉于,等洋人的军舰走了以后,朝廷上下都在议论着洋人的不是,几位巡抚大人站了出来,联名上诉,恳求朝廷不可灭自己之志气,长洋人之威风。
巡抚领头说了话,也有道台跟着起哄的。然而最激烈的莫过于某县的一位现任知县,这是个地道的书呆子,激愤于传教士的肆行无忌遇事生风,而自己又势迫万难无力回天,遂为“维持大局,故不借微躯敢以尸谏”,用一腔义愤写了一份代奏皇上的遗稿和四首绝命诗,找了根白绫缎,活生生地把自己勒死了。一时间,随着教民的气焰陡增,反洋教的呼声同样甚嚣尘上,人们奔走相告群情激昂,那民心和教案发生前又相仿佛,皇上和皇太后也和老百姓一样,憋着一肚子不痛快,打不过洋人,白花花的银子赔了,便在心里呕气。那钦差大臣是皇太后重用的人,人虽在梅城,京城内外发生的的那点事情,心里全有数,他知道皇太后如今喜欢听什么。
钦差大臣于是给皇太后写了一封密信,对如何处置教案中的暴民,提出自己的看法。他是读书人出生,满腹经纶,一肚子的鬼点子,他在密信中旁征博引,委婉地同时又是恰到好处地表达自己的见解。既然几个大胆刁民害得朝廷赔了那多的银子,这脑袋是一定要砍的。然而如何砍和什么时候砍,却由不得再让洋人做主,不能洋人威胁说什么时候杀人,就得乖乖地什么时候杀人。皇权受命于天,对于刑杀要“恭行天罚”,《左传》有“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之说,《明会典》也规定:“覆决重囚,须从秋后,无得非时,以伤生意。”古人立法设刑,除了“动缘民情”之外,还必须要“则天象地”,进而达到到处充满着生气,为了应顺天意,所以不宜执行属于杀戮的死刑。秋冬天气肃杀,万物收藏,阳生之气,敛而不发,自然界到处呈现一片阴冷的死寂,因此对于死刑的执行,也就莫佳于此时。
钦差大臣的一封密信,起到了让胡大少等七名囚徒多活几个月的作用。漫长的雨季说过去就过去,英国公使对处决凶犯迟迟不执行,提出了口头和书面的严重警告。由于这严重警告已是得到赔银之后的事,因此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警告警告做做样子而已,并不是太当真。再加上中国的传教士也出面斡旋,认为不可逼人太甚,免得再次引起激变。什么时候处决罪犯,本来是中国政府的权力,传教士在一个古老的东方国家传播上帝的福音,要想使美丽的长江黄河成为十字架使者们的康庄大道,就不能过分地使用西方帝国的强权。新来到梅城的浦鲁修教士,不仅表示了要对中国政府尊重,而且流露出对罪犯赦免的愿望。他通过哈莫斯,在《泰晤士报》公开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认为,既然基督教以仁为本,杀戮只能引起中国人对上帝的误会和愤怒。
哈莫斯第二次来到梅城的时候,正是炎热的夏季,离教案发生的日期大约几个月。新的教堂已经接近竣工,在大火中没有被焚烧坏的那只钟,又一次被挂在了哥特式建筑的顶端。哈莫斯这次来访有两个重大收获。第一,他见到了七名蓬头垢面待决的囚徒,亲眼目睹了中国官吏如何使用酷刑。第二,刚刚从省城的火炉里逃出来,他无意中找到了一个理想的每年都可以来此一游的避暑胜地。除此之外,年轻的哈莫斯和已步入中年的浦鲁修教士,开始了在中国的漫长友谊。作为一名容易接近的洋人,哈莫斯受到了储知县敬为贵宾的热情款待。虽然由于语言的原因,哈莫斯只能靠打手势表达他的意思,然而储知县有求必应,派去伺候他的仆人看人脸色看惯的,反正是奴才伺候主子,很快就能揣摩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因此在梅城的日子里,哈莫斯的饮食起居,反而比省城优越得多。
哈莫斯也许是第一位亲眼目睹中国监狱制度的外国记者。最初给哈莫斯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对屠夫马家骥的一次用刑。也许储知县想在洋人面前显示自己的权威,寻回早已丢失的面子,也许他误会了洋人的意思,以为只有用刑狠毒一些,才能让哈莫斯心满意足。随着一声惊堂木的爆炸,几位如狼似虎的衙役一拥而上,将马家骥按倒在地,开始一根接一根,然后一缕接一缕地拔他的胡子,不一会,马家骥便血流满面,没了人样。文弱的东方人的残忍,这一次终于有机会让哈莫斯大开眼界,他一次次吃惊和闭上眼睛,第一次明白了中国人为什么不肯相信上帝。哈莫斯并没有因为储知县的厚待,而在自己的报道中手下留情。“什么叫作活的地狱,我在有幸见到中国的用刑残酷以后,首次有了真正的认识。”哈莫斯在他的报道中感慨万分,“我见到了中国的地方官员如何审讯他们的罪犯,他们想出了种种意想不到的怪刑法,譬如用竹板敲击罪犯的屁股,直到把罪犯打得不省人事。竹板是一种具有弹性,同时也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刑具,把犯人的裤子剥下来以后,只要打上几板,皮肉顿时开花,几十板子打过以后,大腿上的肉就会一片片飞起来,连血带肉溅得到处都是。如此继续打下去。到后来,大腿上就只能剩下骨头了。”
哈莫斯始终不太明白的事情,在于既然已经判了罪犯的死刑,既然对罪犯的口供已经毫无兴趣,为什么还要在大堂上如此滥用酷刑。他始终不太明白,罪犯如何才能免于挨打,事实上,无论罪犯回答是或不是,结局都一定是储知县大怒,用力拍打一下惊堂木,然后衙役们大打出手充分施虐。挨打是罪犯的唯一选择,就像用刑是储知县和衙役们的唯一选择一样,哈莫斯由此不得不怀疑酷刑之下,屈打成招的可能性,他不得不怀疑大牢里押着的以胡大少为首的七名罪犯,并不是教案真正的主谋和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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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莫斯得到允许,在狱卒的陪同下,去大牢看望七名被判死刑的囚徒。接见时,隔着一扇巨大的铁栅栏,除了为首的胡大少,其他几名囚徒已经被酷刑整治得惊恐万状,听到狱卒的吼声,一个个都乖得像训练过的小狗一样,都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在描述了大牢的恶劣环境之后,哈莫斯在他的报道中写道:“狱卒蛮不讲理地吼叫着,囚徒们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有那名叫做胡俊瑞的首领,人们又叫他胡大少,表现出了不多的英雄气来,当其他囚徒都垂下眼帘不敢看我的时候,胡俊瑞是唯一对我瞪眼睛的人。他的大而无神的眼睛里,依然流露出一个中国人对他们视之为邪教的洋人的忿恨。显然这是一群知道自己即将被处死的人,末日的阴影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放光。”
由于天热和密不透风,大牢里洋溢着一股恶臭,即使是猪圈也不过如此。哈莫斯屏住呼吸,打着手势,试图和胡大少说上几句,然而他的尝试很快被证明是种冒险。在哈莫斯的报道中,他只写到了胡大少的态度极不友好,而故意省略了他向自己脸上啐了一口浓痰的事实,虽然死到临头,大牢中的囚徒并不像哈莫斯描写的那么窝囊。事实上,囚徒感到害怕的对象只是好些管理他们的狱卒,一旦意识到自己像胡大少一样做出些激烈的举动,不但不会引起狱卒的喝斥,反而正得到暗暗鼓励以后,他们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他们毫不含糊地用粗话谩骂哈莫斯,对着眼前这位金发碧眼的洋人大做猥亵动作。他们在胡大少的带领下,隔着铁栅栏,解开裤子,掏出尿尿的玩意,一泡泡骚尿向哈莫斯直射过去。在哈莫斯感到哭笑不得的时候,胡大少又喊着老二和杨德兴,把一个木制的粪桶抬到哈莫斯的面前,扑头盖脸地向哈莫斯浇去。
哈莫斯仓皇而去,赶紧回到住所换衣服。几天以后,哈莫斯打算离开梅城的时候,储知县准备了盛宴为哈莫斯送行。在酒席上,哈莫斯就大牢里押着的死囚,又一次向储知县提出疑问。几杯酒下肚,哈莫斯面红耳赤,也不管对方能不能听懂他的话,喋喋不休大放厥词。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非要在秋后才能执行死刑,他想知道,作为地方官员,储知县是否有意拖延时间,以便等待来自上峰的特赦命令。哈莫斯一再向储知县说明自己的身份,他一再强调自己只不过是个刚开始工作的年轻记者,他从来不是想要求中国的地方官员做什么,而只是确确实实地想知道储知县究竟打算怎么做。哈莫斯承认他完全能够理解中国人对洋人的仇恨和误解,他相信中国的官方只是迫于西方的压力,才不得不杀几个人做做样子。如果不是因为西方帝国的强大,他哈莫斯也不可能在中国通行无阻,更不能和作为地方官的储知县坐在一起喝酒。他说他感觉得到,在储知县热情的招待和奉承中,其实蕴藏着和大牢里的死囚一样的敌意。
储知县始终不曾明白哈莫斯的话是什么意思。他频频向哈莫斯举杯致意,一个劲地劝他喝酒。对于将死刑延迟到秋后执行,储知县不但没有一点意见,而且举双手表示赞同。死刑的延期为储知县带来了预想不到的好处。他的办事有成效已经得到了上司的首肯。由于做候补知县许多年,储知县深知自己进一步提升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因此一旦在知县的位置上坐稳了,最现实的办法,就是好好地捞他一笔。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谁当官都这样,储知县明白机会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死刑在延缓执行,正好为他提供了大把捞钱的机会。哈莫斯在大牢里看到的唯一一位穿长衫的死囚,便是本城举人老爷的公子袁春芳。几乎所有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位穿长衫的死囚,显然是读书人的后代,如何也会和贩夫走卒混在一起。就像储知县永远不明白记者这职业意味什么一样,哈莫斯也永远不会明白,储知县这种貌似清廉的地方官员,竟然可以在袁春芳的身上大发横财。中国官场的黑暗远不是一个外国记者就能想象得到,事实上,除了酷刑让人心惊肉跳之外,中国地方官员接受贿赂的巧妙和贪得无厌,同样可以让人瞠目结舌拍手叫绝。
在储知县为哈莫斯举办的告别宴上,哈莫斯有幸见到了储知县上任后,在梅城新娶的姨太太。和已露出老态的储知县相比,姨太太的年龄,看上去就像是他的小女儿。晚清官场上的风气正在逐渐变化,内眷不见客的陈规实际上已经没什么人乐意遵守。哈莫斯在那次宴会中,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就是一个老得都开始掉牙的中国地方官员,娶了一个长得很古怪的年轻女子。很显然,储知县对自己所纳的新宠言听计从,当储知县硬着头皮试图理解哈莫斯的提问的手势时,长着一对小虎牙的姨太太像看什么怪物似的,看着金发碧眼的哈莫斯。她很不得体地插着话,在年老的丈夫面前挤眉弄眼,一个劲地发嗲。她提出的问题似乎很不恰当,储知县十分尴尬地不断地向她使眼色。
姨太太是朱师爷的二女儿,因为也是姨太太生的,朱师爷并不觉得把女儿嫁给自己的上峰,有任何不妥之处。在梅城,谁都知道朱师爷鲁师爷既是同行也是天敌,二位师爷明争暗斗一直在相互较着劲。自从朱师爷成了储知县的老丈人以后,鲁师爷一蹶不振就此甘拜下风。两人从平起平坐,发展成一个不得不为另一个当小二子跑腿。那朱师爷也不是什么得理不让人的主,鲁师爷已经识了时务,两位师爷化干戈为玉帛,并肩携手沆瀣一气。当师爷的无非一个毛病,都想有机会多弄几个钱,朱师爷和鲁师爷操纵了梅城的诉讼,背后又有储知县撑着腰,很快就实实在在地捞足了一大票。在二位师爷的算计下,真正吃足苦头的是曾经显赫一时的袁举人。就像榨油一样,作为梅城中最有头有脸也是最有油水的人家,由于儿子被列为教案的钦犯,袁举人几乎倾家荡产。他徒劳地把大把大把的银子,流水一般花在保留儿子的性命上,即使到袁春芳被砍头示众,不明真相的袁举人仍然对二位师爷感激涕零。他坚信要不是二位师爷鞍前马后地奔走,他的一家便逃脱不了免于抄没家产和发配充军的恶运。
哈莫斯和浦鲁修教士同一天离开梅城,他们同时搭乘一条去省城的英国炮艇。刚刚下过一场暴雨,空气出奇地清新,当他们踏上炮艇甲板站在船头的时候,江风呼呼吹过来,甚至都感到了寒意。炎热的夏天并没有结束,一旦到达省城,他们将发现自己又一次钻进了火炉。在旅行中,哈莫斯就如何消除一个西方人在中国人心目中引起的故意问题,和专程去省城为防止在灾民中暴发瘟疫购药的浦鲁修教士,展开了针锋相对的争论。
“只有上帝才能消除这种天生的仇恨,”浦鲁修以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的态度,发表自己的见地,“如果中国人真知道了上帝的话,这种天生的仇恨,便会随之而去。”
“可是中国人真正仇恨的,也许正是我们所要向他们所宣传的上帝。”哈莫斯不像浦鲁修教士那样对宗教一往情深,他那时候只是一个年轻气盛的职业记者,不仅对传教表示怀疑,而且认为西方在中国的传教活动,根本就是一个错误,“为什么我们的上帝,就一定也是他们的上帝?”
“上帝无所不在!”
汽笛长鸣,他们乘坐的炮艇加足了马力,气势汹汹地向前开过去。江面上行驶的木船,在炮艇开过时掀起的波涛中,身不由己上窜下跳地颠簸着。哈莫斯感到十分可笑,既然上帝无所不在,传教士们何苦还要跑到中国来冒险呢。梅城教案只是发生在中国无数教案中的一个,很难说新的教案不在酝酿之中。已步入中年的浦鲁修教士昂首挺胸站在船头上,他信心十足意气奋发,正为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感到自豪。哈莫斯明白和神父的争论正变得毫无意义,传教士是传播西方文明的先锋,同时也是殖民主义战车上一个卓有成效的兵种,最终的结果,是把中国从旧的文明中拯救出来,还是把它推向新的深渊,这将是一个永远让后人喋喋不休的热门话题。中国人是在打不过西方人的前提下,被迫接待上帝的使者的,一个古老的不肯屈服的民族,绝不会那么轻易地放弃抵抗。阳光突然从云层中蹦了出来,面对刺眼的阳光,哈莫斯和浦鲁修教士不得不找一块荫凉的地方,远远的江面上,一只木船上的两名船工,对着驶过去的炮艇挥拳头,哈莫斯注意到,浦鲁修教士正漠然地盯着那两名船工看。
“上帝将无所不在,”浦鲁修教士自言自语地说道,“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所有的荣耀也都归于上帝。”
3
正像哈莫斯只乐于和中国的地方官员打交道一样,浦鲁修教士只和梅城的穷人来往。最初的传教活动其实仅仅在灾民中进行。和教案同一年发生的特大水灾,不仅创下了历史记录,而且那一年大量涌进梅城的灾民之多,也只有多少年以后,发生在一九三○年的那场大水过后的情景才能与之相媲美。历史注定浦鲁修教士将成为梅城的传奇人物,特大水灾使得浦鲁修教士在灾民心目中名声大振。多少年以后,老一辈的人不是过世,就是对轰轰烈烈的教案已经淡忘,新的一代自然更不会把历史的教训放在眼里,当人们已不再对浦鲁修教士有兴趣的时候,胡大少的儿子胡天绑架了他。绑架使得浦鲁修教士又一次引人注目,这一次不仅是在梅城的辖区里,而且成了北洋政府统治下的整个中国以及世界范围内的新闻人物。
事实上,从一开始,浦鲁修教士就不赞成用杀戮的办法,来解决教案的遗留问题。他是唯一向储知县表示要赦免胡大少等罪犯的外国人。“上帝从来就不赞成杀人,”他用不是太流畅的中国话对储知县表达着他的观点,“用流血来阻止流血,这是一个本末倒置饮鸩止渴的笨办法。”浦鲁修教士在成群结队的灾民中,开创了他货真价实的事业。作为上帝的使者,他最初的形象,是一名穿着黑布中国长袍的慈善家。他雇人在尚未完全完工的教堂前,支起了巨大的铁锅,一锅接一锅的熬着粥。形容枯槁的饥民在教堂前排起了长队,领到了属于自己的一份粥以后,又一边吃着,迫不及待地接着去排队等候下一轮。这时候,离梅城教案发生不过几个月,人们对烧教堂杀洋人打教民记忆犹新,仇教的心理仍然在徘徊,空气中甚至还能闻得到依稀的血腥味,关在大牢里以胡大少为首的七名死囚也还没开刀问斩、然而大量涌来的外乡难民,却因为饥饿的诱惑和驱使,毫不犹豫地以入教的方式,认领了一张张廉价的通向天国的门票。
暴风骤雨般掀起的入教洪流,使得梅城中那些与洋教格格不入的人目瞪口呆。另一方面,梅城中原有的教民,因为同党的增多,终于扬眉吐气,立刻恢复了曾经有过的嚣张,而且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嚣张的气焰一直占据着上风。浦鲁修教士初战告捷,用最快的速度打开了局面。教民的数量在短期内急剧增加,吃教像感冒一样在梅城流行,尽管大多数教民入教只是一种短期行为,只是一种不让自己饿死的权宜之计,一旦他们的肚子饱了以后,就再也不是坚信上帝的教徒,但是和教案发生前相比较,洋教的势力不仅没有削弱,而且得到极大的发展,这一点确凿无疑。
在浦鲁修教士的传教生涯中,他曾有过的两名最得力的女助手,一位是杨希伯的小女儿莺莺,一位就是裕顺媳妇。和虔诚的女教徒莺莺不一样,裕顺媳妇虽然一直替教会做事,可是她从来就没有真正地信奉过上帝。教会只不过是她被裕顺扫地出门后,重新找到了一个家。裕顺媳妇在胡大少被缉拿归案后的两个月,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几乎立刻就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虽然知道绝对不可能瞒过裕顺,然而她还是努力尝试了一下瞒天过海的可能性。她希望丈夫能够相信,自己肚子里怀的是他的种子。
“要是我告诉你,春在茶馆的小老板就要当爹了,你又会怎么想?”她试探地问着。
裕顺伸出手,撩开她的衣服,在她的肚皮上来回抚摸,一把一把忽轻忽重地捏着。“怎么会呢,你别哄我,”裕顺想不明白地问着,“谁都说我裕顺这辈子命里无子,难道我的xx巴突然当真管起用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延续香火,裕顺想得个儿子都快想疯了,他不能相信自己媳妇已经怀孕的事实。“那也说不定,”裕顺媳妇冷笑说,“说不定是老天爷有心想成全你。”
裕顺顿时明白了成全他的不是老天爷,而是他的冤家对头胡大少。答案就在自己媳妇的脸上大明大白地写着。多少年来,除了在新婚之夜的那天晚上,裕顺对自己漂亮的媳妇从未粗野过。他把她当心肝宝贝一样地供着,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即使胡大少欺人太甚地睡到了他的床上,把他的女人当做自己的女人,他也未把她怎么样。媳妇失去贞操,这已经是一个不能原谅的大错误,然而如果自己的媳妇怀上了胡大少的孽种,问题的性质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胡大少耕耘了属于裕顺的领地,单纯是干干活也就算了,又播种又开花又结果,事情就有些过分。裕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狠狠地想了二十四小时,然后脸色铁青地走出来,随手捞了根小竹棍子,一把揪住了媳妇,没头没脸一顿臭打。“要是这个小孽障,敢从你肚子里钻出来,我就把他扔出去喂狗。”小竹棍子打折了以后,他又不停地用拳头捶她的肚皮,一边捶,一边像受了委屈的小孩子似的哭个不停。
裕顺媳妇被丈夫突如其来的打击吓破了胆,她相信他说到做到而且一定不会手软。押在大牢里的胡大少显然是必死无疑,既然裕顺对胡大少的恐惧已经不复存在,不肯放过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在情理之中。事实上,自从胡大少落入法网之后,裕顺已三番五次地提到了要娶妾。娶个大姑娘回来当妾,是医治男人戴绿帽子的灵丹妙药,对裕顺这样身心都不健全的人来说尤其合适。裕顺媳妇不明白自己离开丈夫,究竟是因为害怕他加害自己肚子里即将出来的孽障,还是仅仅是因为裕顺要想娶妾,反正她一会儿害怕一会儿赌气,临了做出的唯一决定,就是永远也不再回到春在茶馆。
任性的裕顺媳妇想象中的自己可以混在难民队伍里,排着队等候施舍的粥吃。然而她几乎一眼就被浦鲁修教士看中了,她成了继教案之后,第一批替洋人干事的本城居民,当时,在难民中有大量的孤儿,当人们捧着肮脏不堪的饭碗,前呼后拥地排队等候粥吃的时候,在城外,成群的野狗正撕食着被丢弃的尚未咽气的婴儿。饥饿比活生生的野狗更恐怖地威胁着人们的生存。在教堂前排着的长队越来越长,长得望不到头,长得都让人感到绝望。为了保存体力,饥肠辘辘的难民除了排队,不得不放弃一切活动。孩子们不再奔跑游戏,男人们停止了对女人的调笑,在饥饿面前,性这个与生俱来的玩意,已经退后到了很不重要的地步。渐渐地,随着大量的灾民连绵不断地涌入,性作为一种可以利用的工具和可以开发的资源,又开始重新活跃起来,饥肠辘辘的女灾民们突然意识到可以尝试着用自己的身体,向梅城的男性居民换取一顿最后的饱餐。
浦鲁修教士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创建了梅城的第一家育婴堂,虽然丢弃婴儿已成了普遍的现象,但是无论是梅城的居民,还是逃难的灾民,甚至专门替洋人撑腰的储知县,都仍然抱着洋人会吃小孩的怀疑。裕顺媳妇成为育婴堂的第一任看护,她的肚皮吹了气似的,正在日渐地鼓起来,看护婴儿这工作对她再合适也不过。到了阴历的九月十五日,是胡大少等七人开刀问斩的日子,这时候,裕顺媳妇的肚子,已经像座小山似的挺了起来,在这么个重要的日子里,外面混乱和喧闹的人声像开水在锅里沸腾一样,裕顺媳妇突然想到即将被砍去脑袋的胡大少,和自己肚子里孩子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她突然想到应该让还没出世的孩子,最后看一眼胡大少,看看那个曾经一度被大家看作是多了不起的人物。
事实证明,在九月十五那样的日子里,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行走,是个极欠考虑的冒险。随着秋天收获季节的到来,饥馑的岁月似乎已经结束,面黄饥瘦的灾民,蝗虫一般飞来,又轰地一下全都飞走了。刑场就设在离教堂不远新圈出来的空地上,因为事先早就放出了消息,因此当胡大少等人还在被押往刑场的途中,通往刑场的大街小巷早就挤得水泄不通,裕顺媳妇很快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到处堆积着看杀头的热闹人群,当人声哄喊起来的时候,突然蠕动的人流,差一点把裕顺媳妇淹没。要不是浦鲁修教士的突然出现,她那天很可能会被当场挤死在大街上。
浦鲁修教士拨开拥挤的人群,在几名无赖的哄笑声中,把裕顺媳妇送回教堂。因为裕顺媳妇是从教堂里走出去的,那几名无赖便认定她肚子里,怀的是洋人的种子。几乎每一位在育婴堂长大的孩子,都难免终身遭到类似的羞辱,多少年以后,裕顺媳妇的儿子胡地,已经成为一条堂堂汉子,他的脸部的上半端,谁都能看出来和胡大少一模一样,却仍然有人恶意怀疑胡地是浦鲁修的儿子。回到教堂后,站在刚刚竣工的塔楼上,除了密密麻麻的人群,裕顺媳妇什么也看不清。人群像潮水般汹涌澎湃,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来回折腾。裕顺媳妇突然感到肚子里的孩子,狠狠地踹了她一脚,这一脚仿佛是胡大少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的暗示。她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悲哀,悲哀来源于她猛地想到了自己的失贞,想到了对自己丈夫裕顺的不忠。悲哀过后,羞愧的恐慌使她无地自容。因为在想到自己的不贞和不忠的同时,她竟然不可遏制地想起胡大少过人的情欲,想起了他们做爱时的那种不顾一切的疯狂,这种想象甚至使她在瞬间内,产生了一种很无耻的冲动。多少年以后,裕顺媳妇肚子里怀着的那个将取名叫作胡地的孩子,将和他的异母弟弟胡天一样,会成为梅城最重要的人物,然而在胡地的出生前,在胡大少被砍去脑袋的那一天,他的母亲的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只是育婴堂中,又将添了一名没人管教的孤儿。随着阵痛的即将开始,裕顺媳妇最先产生的不是爱,而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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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胡大少留一个种下来,在秋天刑期到来之前,曾是梅城中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件大事。起先完全是一个自发的行动,是胡大少那班无赖兄弟表示友谊的义举,后来却变得引起全城人注目的一个焦点。随着教会势力的飞速发展,反洋教的力量也在不断积蓄。新的冲突正在酝酿,人们似乎意识到胡大少是反洋教的一面旗帜,要想在大家的心目中,一直保持住这面旗帜,让胡大少留一个后代下来,便显得至关重要。教案已经结束,然而只要胡大少留下后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随着雨季的消逝,随着钦差大臣的悄然离去,胡大少往日的狐朋狗友们,干脆一不作二不休,把那专管大牢的丁大爷给收买了。丁大爷是老公事,几任县太爷的大牢归他管,只要犯人不跑了,牢里的规矩便由他定,他说能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胡大少也是梅城响当当的一条好汉,丁大爷收了钱,连声说让这样的好汉留下种来,这种善事理应成全。
于是便到灾民堆里去挑女人。人都快饿死了,挑女人,竟然比到街上去买肉还容易。女人多得让人眼花缭乱,一个个都是蓬头垢面,挑的人也就格外仔细,长得不好看的,不肯要,不是姑娘的,不肯要,屁股太小不宜得胎的,也不肯要。横挑竖选,终于挑好了一位端端正正的大姑娘,吃得饱饱的,交到了丁大爷手上,让他人不知鬼不觉地带进大牢。那丁大爷也是一味鲁莽,大大咧咧将人领进去了,往大牢的铁栅栏里一送。对胡大少稀里糊涂地说了句,“这是你那帮弟兄为你娶的媳妇,你好好地快活吧!”哐啷一声再把牢门锁上,就算把事情办完。
在洋溢着恶臭的大牢里,胡大少面对送来的大姑娘,一时不知道如何对待才好。一起在押的几名死囚,储知县大刑侍候的淫威下、明知道毫无生还的希望,与其活着受罪,一个个都盼着早点死掉拉倒。突如其来送上门的大姑娘,死囚们产生了一种明天就要执行死刑的错觉,死到临头,巨大的懊恼沮丧像暴雨来临前夕的沉闷,憋得一个个都喘不过气来。胡大少当着几位的面儿,英雄气上来了,一夜无所做为,倒是其他几位死囚在黑暗中,白叹了一夜的气。天亮时,丁大爷将大姑娘领走了,到晚上又再送来,如此连续三天,胡大少当了三天的大姑娘的保护人,到了第三天早上,丁大爷不明真相地说:“这喜日子,就算到头了,但愿你小子真能留个儿子下来。”大姑娘前脚被领走,马家骥跟着便跳脚对胡大少说:“早知道白白送来的丫头你不日,让我老马给你代劳了多好。”
初次送大姑娘进大牢惨遭失败,关心胡大少的狐朋狗友们,不得不另想绝招。人仍然是在难民中找,找到了,仍然由丁大爷送进去。紧挨着胡大少他们隔壁还有一间小牢房,中间只隔着一道墙,墙上有窗,窗上是铁栅栏。这次丁大爷因为得到的钱多,开恩将大姑娘领到小牢房,又拎着一大串钥匙去带胡大少。“还是你好,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你小子虽然光棍一条,他们这些有家有小的,倒反而不如你了。”丁大爷嘴里喋喋不休地说着,将胡大少送入小牢房。“都到了这日子,女人在哪不是日,难道当着他们的面,你那玩意挺不起来,真是的。”胡大少进了小牢房,人还有些发木,丁大爷又嘀嘀咕咕地说了几句。
这一夜胡大少没有白白放过,可惜忙了多少次,直到天亮时,才算把事真正办成。在胡大少和女人的交往中,还是第一次如此糟糕。那姑娘像杀猪似的叫个不歇,整个大牢里都回荡这种声音。第二天一大早,丁大爷提着那一大串钥匙来了,一看那阵势,知道事情已经有了眉目,也不说什么,领了姑娘便要走。那姑娘初次遭人强暴,大约伤势重了些,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满脸痛苦和羞愧。姑娘在大家的眼皮底下走了出去,胡大少疲惫不堪地回到这面的大牢里,一起在押的死囚,虽然隔着一道墙,可是墙上铁栅栏的窗户里那声音不断地传过来,听得心猿意马,因此和胡大少一样,也是一夜没睡好,见了他,叹气说:“你用了多大的劲,杀人是不是?”
胡大少倒头呼呼大睡。到晚上,姑娘由丁大爷领着又来了,又是大半夜鬼哭狼嚎。这面大牢里的几位,睡不安稳,便趴在铁栅栏上看热闹。连着三天,天天如此。三天以后,又换成了另一位姑娘,胡大少心里正觉得纳闷,丁大爷咂着嘴说:“三天就让你换个媳妇,这快活哪儿去找?”胡大少不明不白,也不想弄明白。丁大爷又说:“好好地干你的活吧,尽快弄个儿子出来,也别辜负你那班兄弟的好意,我日他娘的,让我三天也娶个媳妇,就是和你一样掉脑袋,也值了。”胡大少懒得再和丁大爷罗嗦,接连三个晚上忙下来,要说累,多少有那么一些,因为是换了一位姑娘,就是累也不肯歇着,这姑娘和前面的一位不一样,撇开了腿,任胡大少怎么弄,死活不吭气。胡大少觉得姑娘眉目之间和裕顺媳妇长得有几分像,兴致大增,一晚上忙下来,到第二天回大牢,一阵阵咳嗽一阵阵哆嗦,腰也酸了,站在那对着粪桶尿尿,半天尿不出来。
前前后后,胡大少的狐朋狗友们,一共为胡大少送进来九位姑娘。胡大少仿佛成心要想让他的兄弟们失望,当第九位姑娘被送走,第十位姑娘正在酝酿之际,胡大少让丁大爷传话出去,说自己仿佛一头公驴子似的,配种的活干得实在太多了一些,如果不想让他累死在女人身上,就立刻停止再送姑娘进来的把戏,炎热的夏天已经进入尾声,即使是最有效的壮阳药,也不能煽起胡大少对做爱的热情。能不能留下种来是天意,胡大少反正是要死的人了,有没有儿子留下来关他什么事。当胡大少感觉到他的弟兄们送进来的鹿茸虎鞭,以及特制的春药,没什么作用的时候,他开了一个十分恶劣的玩笑,很大度地把那些春药分给了除诸葛瑾之外一起在押的几位死囚。在纵欲过度的胡大少身上不管用的春药,一旦进入其他人的身上,却干柴遇上烈火一般大发神威,一个个尿尿的玩意,都像棍子似的竖在那不愿意老实,怎么哄都不肯软下去。大热的天,那血管里好像钻进了小虫子,爬过来爬过去,一刻也不肯安生。胡大少在一旁暗自好笑,几位已经把药服了下去,想后悔也来不及,于是只好各人想各人的办法撒野。老二浑身的力气没地方用,只好用手使劲去搬铁栅栏,自然搬不动,嘴里骂骂咧咧,又想起了自己媳妇牛氏,更是恨不得想把她哄得来狠狠揍一顿。杨氏二雄和马家骥平时就有口舌之争,服了药火气大,一言不合,便扭打成一团。杨德武一条腿是瘸的,只能当半个人用,人高马大的马家骥拿出杀猪的死劲,把杨德兴按在地上,举起拳头便要打。那杨德兴也是习过几天武的人,抓住了马家骥的拳头,借着他想躲开杨德武袭击的势,一个鲤鱼打挺,反倒把马家骥压在身底下。
偷偷地把姑娘领进大牢引起的一个小插曲,就是袁公子春芳媳妇的受辱。袁春芳好歹也是举人之子,他不可能像老二那样,性子上来了,对着尿桶就能喘着粗气干起来,把精液仿佛尿一样地射出去。既然丁大爷花钱就能收买,袁春芳带信给家里,让家里也给送个大姑娘来杀杀火气,袁举人为袁春芳的事已吃足苦头,惊魂未定,怕生出什么意外,不想理睬儿子,偏偏做娘的心疼,不敢去找什么大姑娘,便硬逼着媳妇去和儿子相会。那春芳媳妇出嫁前自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嫁到袁家以后,袁春芳无论怎么不长进,毕竟也是养尊处优的少奶奶。丁大爷得了钱,涎着脸将她领进去的时候,她想着进去是和男人做那种事,心里既不乐意也不自在,一路上搭足了架子,竟然拿丁大爷当下人看待,对他耷拉着脸爱理不理。丁大爷是什么角色,顿时脸上就不好看,这大牢向来是丁大爷的天下,天高皇帝远,丁大爷就是这儿的皇上,在这儿和他老人家过不去,真是不痛快找死。他开始有意识地为难她,将她领进了小牢房,像关犯人一样,往里面一锁,任袁春芳怎么叫唤,自顾自回家喝酒去了。到了半夜,丁大爷酒足饭饱,又去领春芳媳妇,领了便要往外送。袁春芳隔着铁栅栏急得跺脚,丁大爷慢腾腾地说:“举人老爷家的银子,在下怎么能随便收呢?袁公子不用担心,钱我会如数退还,一个铜板也不敢少。”
丁大爷把春芳媳妇带到一间没人的房间,板着脸气汹汹地说:“我丁大爷说话算话,这几十吊钱,说退就退,一个铜板也不敢少。不过我们在衙门里做事的,那是随随便便用几个钱就能收买的,这事不能就这么算完,少奶奶且将就着在这委屈半夜吧,到天亮,禀告了县太爷,再作计较。”春芳媳妇吓得面如土色,那端着的架子立刻见了鬼去,可怜巴巴地看着丁大爷,不知如何是好。丁大爷索性好好地吓吓她,从口袋里摸出那几十吊钱来,一个铜板一个铜板地数着,一边数,一边又吓唬说:“县太爷那脾气,少奶奶自然知道,那铁熨斗烧红了,专拣那身上最嫩的地方烫。”到天快亮时,春芳媳妇已被丁大爷收拾得服服帖帖,要她干什么,不敢有一点点马虎。“你好大的胆子,男人死到临头,竟然还敢来收买我丁大爷!”那丁大爷独数一张嘴厉害,专拣那让人汗毛要竖起来的话说,越说下去,越发现有钱人家的女人,说到底也就那么回事,为了这样的女人,害得他一夜不睡,真是不值得,越想越来气,话也越说越恶:“收买也就收买吧,花了几十吊鸟钱,就想给我搭臭架子,我跟你说了,到了这大牢里,不用说你只是个举人的媳妇,你就是王母娘娘,也少跟我来这套。”丁大爷哆哆嗦嗦说了一大堆,好像还不解恨,存心还想再羞辱羞辱她,便十二分下作地要她脱了衣服,干脆让他丁大爷开开眼,看看她和他见过的别的女人,有什么不同。这要求实在有些过分,春芳媳妇执意不从,抽抽答答哭起来。丁大爷也不强求,想象着她已经脱了衣服的模样,继续懒洋洋地将铜板一块块叠起来,叠成高高的一摞,然后推倒了再重叠,叠好了,再推倒,最后气鼓鼓地说:“你当你是什么东西,告诉你,我丁大爷不是那种在女人面前就会失了分寸的人,况且你也是落水凤凰不如鸡,老子真沾了你都会后悔。谁让你搭那鸟架子的?女人搭架子假正经,最招人日,今天只是给你一个小教训,你以后记住了。”
5
储知县最喜欢的数字是八,他上任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要毫不留情地杀八个人,以此结束轰动一时的梅城教案。八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数字,储知县按照这数字捉拿钦犯,以后又同样按照这数字将罪犯砍头。阿贵的畏罪自杀,好像成心是和储知县计划中的数字八过不去,临了,储知具只好从属于教堂的圈地中,胡乱抓一个不肯搬迁的刁民凑数,随着天气的转凉,大街上堂而皇之地贴出了布告,定于九月十五将教案的钦犯斩首示众。布告上排在首位的自然是大名鼎鼎的胡大少,排在最后一位的叫姜有才,这就是那位在期限内不肯搬迁的刁民。等到姜有才明白过来不搬迁真要杀头,再迫不及待地求饶时,一切已经都来不及了。
偷偷将姑娘送进大牢,在梅城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如果说刚开始胡大少的狐朋狗友们还是出于一种义举,这种义举很快就演变成一种笑话。自从教案发生以后,胡大少是否已经留下种来,又一次成为街头巷尾最热门的话题。由于灾民的离去,为胡大少挑选大姑娘的费用越来越高,人们不得不用募捐的办法来玉成其事。募捐成了胡大少的狐朋狗友们趁机大捞一票的借口,他们打着要为胡大少留下种来的旗号,到处煞有其事地招摇撞骗。甚至当胡大少拒绝继续扮演种人这一角色以后,形式上的挑选民女也并没有停止。传说中的胡大少有着过人的精力,一段时间内,人们相信他已经留下了足够的革命火种,二十年以后必将重整旗鼓,再一次天翻地覆,把洋人杀得人仰马翻。
许多胡大少热情的支持者都被蒙在鼓里,随着九月十五砍头日期的临近,矮脚虎突然从一个相好的男人那里得知,所谓轰轰烈烈的留种之事,事实上毫无任何结果。作为教案中的英雄,胡大少正被他的狐朋狗友们逐步忘却。“你们这些鸟男人一个个都不得好死,”她咬牙切齿地诅咒着,把那位前来与她同床共枕的男人,一脚从床上踹了下去。没有比利用一个即将被砍头的人名义,去榨取钱财更卑鄙的事,尤其当这位被砍头的人是大家心目中好汉的时候,矮脚虎跑上了大街,沿街搜寻那些打着为胡大少留种旗号大发横财的浑蛋,破口大骂扭住了便打。心里有愧的男人们抱头鼠窜,街上一簇一簇地全是看热闹的人群。秋高气爽,天气正在转凉,暴怒的矮脚虎气得满头大汗。
白白胖胖的矮脚虎向来乐意给男人快乐,她从来不会真心地拒绝谁。她一生中,最讨厌的事就是欺骗。从十三岁时被肉铺的小伙计诱奸以后,矮脚虎几乎让整条街甘心堕落的男孩子,都津津有味地品尝过她的滋味。她永远是街头无赖们谈得有滋有味的话题。二十岁那一年,矮脚虎第一次怀孕,怀孕都七个月了,她仍然和那些稚气未脱的男孩子在床上寻欢作乐。除了对胡大少,她对想学坏的男孩子们始终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她永远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拒绝那些迫不及待需要她的男孩子,生下来的婴儿尚没满月,初尝禁果的男孩子们,已经开始排着队,不顾一切地钻到了她床上,矮脚虎的小女儿在七岁的时候,被一场不大不小的病夺去了性命,矮脚虎痛哭了一天一夜,眼睛哭得又红又肿,人也好像瘦了些,然而还没到第三天,她却又义无反顾地继续了她辉煌的放荡生涯。
过分的放荡丝毫也没有使矮脚虎变得衰老,人们不得不相信矮脚虎有一种不可告人的妖术,自从十三岁以后,除了不断地吹气似的胖出来,她就再也没有长高过。她不过是越来越成熟而已,成熟得像水蜜桃,撕破了一点皮,甜蜜的汁水就会流出来。在得知有人打着替胡大少留种旗号招摇撞骗的那天晚上,矮脚虎第一次梦见自己已死去好多年的小女儿。小女儿跟死去前一模一样,吵着要吃对门的豆腐花。矮脚虎发现时光倒流,不仅女儿的死是一场梦,甚至连过去的放荡岁月也都是一场空。她惊喜地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十三岁,肉铺的小伙计张三正试图用一串糖葫芦,孜孜不倦地想算计她的贞操。矮脚虎发现自己果断地拒绝了糖葫芦的诱惑,狠狠地给了张三两记耳光。天亮的时候,矮脚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这一次,她梦到了她戴上了草编成的花冠,然后被选中送进大牢为胡大少配种。在众人不怀好意的目光下,她装着很害羞的模祥,内心却像一条正在发情的母狗,恨不能立刻就能和胡大少搞上,立刻就能怀上他的种子。
等到矮脚虎真正醒过来的时候,因为正憋着一泡尿,她充满柔情地揉着自己的肚子,有一种当真已怀上了胡大少的种子的感觉。她相信这是一种了不得的暗示,当天便不顾笑话地去找丁大爷,自告奋勇地要求见胡大少。“你这块地里什么没种过,种什么也没用了,像你这样的骚货还能怀胎,恐怕全梅城的人,都要变成你的儿子,”当她毫无羞耻之心地说出自己的意思时,丁大爷笑得不住地打嗝,拿矮脚虎寻起了开心。将近一打的大姑娘都不能开花结果,四十已出头的矮脚虎又如何可能老蚌怀珠。矮脚虎出乎意料地没有像往常那样耍野撒泼,她粘乎乎地纠缠着丁大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经过连续几天的纠缠,矮脚虎终于如愿以偿,春情荡漾地到了大牢里。她咋咋呼呼的突然出现,是死囚在掉脑袋前所能见到的,最后的也是最有看头的一场闹剧。时间是在大白天,丁大爷晃荡着那一大串钥匙,打开铁栅栏门的时候,关在大牢里的死囚们仍然没明白过来怎么一回事。面对多日不见胡子拉碴的胡大少,矮脚虎第一次流露出从未有过的羞涩,她低着头,走到胡大少的面前,好半天才把头抬起来。没人听见她对胡大少说了句什么,反正她突然回过头来,瞪着眼睛对其他人喝斥道:“有什么好看的,都闭上你们的狗眼!”胡大少犹豫着不知所措,半天过去了,矮脚虎陡然结束了羞答答,她用手指着胡大少的裤腰,直截了当地说:“老娘我都送上门来了,你还有什么好害臊。”
没人能清楚地知道,他们怎么就在别人的眼皮底下,把事情十分麻利地办成了。矮脚虎显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她甚至什么衣服也没脱,就把处于坚决拒绝状态的胡大少,推坐在地铺上,然后撩着裙子再坐在了他身上。由于在整个过程中,矮脚虎一直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别人,别人也就不好意思老是偷眼看她。愤怒的胡大少始终想把矮脚虎推开,但是推推搡搡来来去去,临了却是谁也不再愿意动弹。在大家还不曾十分明白怎么一回事的时候,矮脚虎已经兴高采烈地站起来。因为她站起得太突然,裤子已褪至一半的胡大少,甚至来不及将裤子拎好。丁大爷亲眼目睹了胡大少尚未完全软下去的大家伙,忍不住哈哈大笑。丁大爷的大笑引得其他几位死到临头的人一起跟着笑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你娘和你爹不这样,哪来的你们这些杂种!”矮脚虎风风火火地说着,临走前,隔着铁栅栏对胡大少信誓旦旦,“我一定给你生个儿子,老娘我说话算话,你放心地去死好了。”
矮脚虎从此以胡大少的遗孀自居。从大牢里出去的路上,她就坚信自己已经怀孕。她果真变成了一位贞节的女子,因为此后再也没听说过有什么男人占过她的便宜。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人们才最终相信,那个在男人身底下放荡无羁的矮脚虎,一去不返已不复存在,老天爷也许是有心成全她,在胡大少被砍头示众的五个月以后,她挺着大肚子在街上走来走去,傲气十足神气活现。她一遍遍毫不害羞地向人们讲述她怎么得胎的经过。好像事先就知道自己肯定怀的是儿子一样,胎儿还在她肚子里酝酿之际,矮脚虎就开始向他灌输对洋人的仇恨。她挺着大肚子,围绕着正回荡着新运来的大钟钟声的教堂,没完没了地转圈子,在胡大少被砍掉脑袋的那片空地上,嚎啕大哭诅咒发誓。有一次,她甚至不顾一切地冲进了正在做礼拜的教堂,肆无忌惮地发泄她的愤怒。在回荡着的钟声中,她咬牙切齿地大喊大叫,吓得做着礼拜的教民一阵阵哆嗦。
九月十五那天,真正露脸出风头的,不是胡大少,也不是其他七位一起砍头示众的案犯,而是身穿一身白孝服的矮脚虎,事实上,距离矮脚虎去大牢找胡大少不过一个多月的光景,因此、当矮脚虎从人群中挤到胡大少面前,对他大呼自己肚里真的有了他的儿子的时候,胡大少也只是将信将疑,不可能太当真。看热闹的人,多得像过节,浪潮一般地涌过来涌过去。和胡大少一样,矮脚虎也是上无老下无小,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人,胡大少看着矮脚虎那一身近乎滑稽的打扮,一时不明白她这究竟是为谁带孝。好半天以后,他终于明白了矮脚虎的用心所在。
“死鬼,你放心去好了,”矮脚虎拍着自己的肚子,对胡大少喊着,“二十年以后,你儿子将跟你一样,跟你一样是条响当当的好汉。”
人山人海人声鼎沸,然而那天几乎所有的人,都竖起了耳朵,听见了矮脚虎的这句后来传诵一时的名言。大家像传递什么特大新闻似的,一层一层地把这话的意思,向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传过去。结果原来只是挤着想看杀头热闹的人,都踮起脚来,想亲眼目睹目睹穿一身白孝的矮脚虎的风采。行刑的刽子手老康开始给犯人喝饯行酒壮胆,矮脚虎突然又一次窜到胡大少面前,让他为未来的儿子起个名字。
“是得起个鸟名字,真是我胡俊瑞的儿子,当然得有个好名字,”胡大少跪在那,憋足了一口气,咕嘟咕嘟喝完了一碗酒,仍然是将信将疑地看着矮脚虎,“真要是有儿子的话,就叫他娘的胡天好了。”
围着的看客齐声说这名字好,又嚷着起哄,让胡大少再起一个名字,因为谁也说不定矮脚虎肚子里就不是双胞胎。“再来一个,再来一个,胡大少,一个名字也是取,两个也是取,趁便一起取了算了。”
胡大少想了想,不耐烦地说:“要是有两个的话,就叫胡天胡地,老大叫胡天,老二叫胡地。”
又是一片声地喝采叫好。这时候,赶来监斩的储知县已经不耐烦,煞有介事地示意开斩。身穿大红褂子的老康,端起青边大海碗,把满满的一碗酒直着脖子灌下去,然后把碗朝边上一扔,举刀就砍,第一个被砍下脑袋的是老二,在大家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一回事的时候,老二的脑袋已经像个皮球似的向人群滚过去。紧接着,接二连三的人头,随着磨得发亮的大刀一闪,随着刽子手老康身穿大红褂的身段的挥舞,东一个西一个胡乱滚着。看热闹的人群一阵骚动,突然就像遭了雷劈一样。纷纷向四处散开。转眼之间,只剩下胡大少一个人。刽子手老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向他接近。
“日他娘的,给爷们叫声好——”胡大少嘴里的好字刚出口,雪亮的大刀已经把他的脑袋砍了下来。人们只看见矮脚虎展开了衣服的下摆,像只鸟似的飞了过去,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灵敏,兜住了在空中打了个滚,正往下落的胡大少的脑袋。雪白的孝服,顿时被鲜血像一幅画一样地染红了。没有了脑袋的胡大少仍然跪在那,像一截留在地面上的树桩。矮脚虎兜着他的血淋淋的脑袋,走到不屈的胡大少身边,呆呆地看着还在汩汩往外冒血的颈子。
“二十年以后,”矮脚虎一口气憋了好半天,终于歇斯底理地对着天叫起来,“二十年以后,你儿子一定会给你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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