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的招女婿,亦称入赘,是一源流千古的风俗。
应招入赘的男子,不必置备“嫁妆”,按照惯例,举行结婚仪式时,也就不收礼物。结婚时所需的一切花销费用和礼物,均由女家准备。男子到女方家“上门”那天,男方家里不摆筵席,也不举行婚礼。女家迎亲客只消带点肉、鸡和米酒,数量三五斤、头十斤都不嫌少,只需表示个意思,便算接亲了。因为男方家所有的亲属,随之都要作为送亲客赴女方家去赴宴,吃个畅快。
可以想见,女方家的婚礼必定置办得相当隆重,远亲近邻皆来恭贺,筵席往往要分好几批才能吃完。
在筵席上,女方家的长者,往往是一族一寨中最年长者,会把女方的亲戚一一介绍给新上门的女婿。同时也便给上门女婿改变姓氏,让他随女方姓,且还得按照女方原本在家庭中的排行,确定女婿的排行。如果妻子在家中是老三,即使上门女婿的年龄比妻兄老二甚至老大的年龄还大,女婿的排行仍只能算家中的老三,不得逾越。女方的兄弟同时也对女婿以兄弟相称,决不称“姐夫”或“妹夫”之类,堪称平等。
婚后所生子女,一般也必须随女方姓。但如若女方家里兄弟姐妹多,且长大后成家立业纷纷分家出去单过,上门女婿提出申请,经女方家人一致同意,入赘的男子也可带着妻子儿女回自己老家居住。他们的子女也可以跟随父姓。
上门女婿不论在家庭里、寨子中、社会上,都受到族人们同样的尊重,和女方家庭中的男子享有同等地位,婚后假如碰到妻子早逝,上门女婿同样可以享受女方家财的继承权,并可在寨上续弦。
布依族上门的女婿,往往因男女双方在赶场、对歌中结识相爱,感情深厚,互表衷心,愿意结成夫妻,但只因女方或是独生女儿,或是几兄弟唯她一个女儿,或是弟妹尚小父母需要她帮助,只好招郎入赘。也有的是寡妇带有娃崽,不愿背弃亡夫家,主动招夫上门。当然,男方自愿上门者,往往或因自家经济条件差,置办不起结婚成亲的酒席及礼品;或因本身兄弟姐妹多,离家去上门不会影响家庭,从感情出发,去当上门女婿。
布依族这种自古相传的招女婿方式,其本来就没有沾染汉族封建社会里形成的重男轻女之习,实有其令人羡慕的一面。在招女婿上门较为普遍的地区村寨上,不论生男生女,都被视为传宗接代当然的继承人和赡养老人者。
正因此,在一些布依山寨,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也进行得颇为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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