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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十章搬家

    他换了深烟灰色连帽套头运动衫和同色运动裤,脚下踩着球鞋,看上去就像从哪个运动场跑出来的运动员。人家说沉默寡言的人行动力往往惊人,看来真是八九不离十。

    周末早上的交通顺畅得不可思议,平时开车需要一个半小时才到达,现在只需要四十分钟。如果想感受在城市里开车的畅快,请务必在周六早晨出门!

    我尽头的原计划是搬家,但因为昨晚又揽了件修电脑的活计,于是起了个大早——至少比平时早得多,然后我给沈钦言挂了个电话,问了他的地址,表示要提供上门维修电脑服务。

    他似乎有些意外,但还是告诉了我地址——白莎道15号。我当时大吃一惊,心想概率就是这样影响我们的生活的。

    所谓的白莎道,是一片小区的代名词,有近二十年李氏,坐落在静海市以东,应该算是本市的富人区。一栋栋大房子坐落在花木繁盛的土地上,每一栋的前后都带着大花园,有些户型还有游泳池,和车道有些距离。相邻的两栋房子之间栽着香樟树,一排排香樟树都长成了参天大树,形成了天然的屏障,很好地阻拦了邻里之间偷窥的视线。刷着白漆的铁栅栏在树下时隐时现。

    我把车停在自家的车库中,随后哦组打哦15号的前院,轻轻叩了叩门,同时怀着寻找记忆的目光打量着四周——15号前院的草坪很整齐,看来有经常修剪。

    不到十秒,沈钦言打开房门走出来,他穿过草坪,身子前倾为我打开院门,对我微笑,“请进。刚刚我听到车子的声音,还在想你是不是来了,”他探身往前路上看了看,“你的车在哪里?不在车道上?”

    我伸手一指五十米开外的白莎道17号。

    他疑惑地看着我。

    我抿嘴笑,“那是我家!”

    他眉梢微微上挑,这应该是他表示惊讶的表情。他绅士地接过我的挎包,领着我穿过前院的草坪,“你电话中说对这个地方很熟,是这个意思。”

    “当然,”我飞快地点头,“就散我再如何宅,我在这里也住了快十年啦。不过,我怎么也没想到居然和你是邻居。你搬来多久啦?一年前我回国的时候,这里的住户好像还是别人……”

    “我搬过来不久。三个月前从朋友手中买下来,又改装了一个月,两周前才搬过来。”他拉开房门,比了个手势邀请我进这间大屋,“我喜欢白莎道,空气清新,非常安静。”

    白莎道每户人家的房子都是砖石建筑,外观不尽相同,颜色随着主人的喜好变化。每户人家户型都有些微差别,但大致相同,一进门就有道深深的玄关,每个房间都很宽敞,还有很多未加利用的空间。

    “当然,这里比市中心确实好太多了,绝不会有什么记者,邻居们也不会因为隔壁住了个明星而成天打量。”

    我边说边低下头换鞋,眼角余光看到一道金色的光芒如闪电般朝我扑来。在我做出任何反应之前,下一秒我胸前已经挂上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肩膀搭上了一直毛茸茸的前腿,我看到一只锦瑟的大狗对我张开了嘴,吐着鲜红的舌头,露出了尖尖的獠牙。

    前所未有的恐惧袭来,我尖叫起来。

    在我以为它下一秒就要咬上我的时候,沈钦言一把拽住了狗的项圈把它从我身上扯下来,用惊人的力气拖开那只巨大的、毛茸茸的东西。我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只体形巨大、四肢矫健、看上去足有半人高的金色长毛苏牧。

    沈钦言一言不发拎着项圈,拉着它消失在玄关之外。

    我听到了两声不甘愿的汪汪叫声,然后演化成呜呜的鸣叫,很快消失在空气中。

    是的,我怕狗。

    我非常怕狗。

    后怕还未过去。我大口喘息,双腿软得像面条,瘫上地上宛如被抽了骨头的泥人。

    沈钦言再次出现在视野中,他迈着长腿走到我面前,弓着身对我伸出手,“抱歉,我不知道你怕狗。我把它关起来了。”

    我惊魂未定,但总不能长久地坐在人家的家门口发呆,我伸出手抓住他的手站起来。

    他的手是十足的男人的手,宽大、有力,手指修长,我轻轻松松被带到了客厅。

    在客厅坐下后,我终于缓下了被那只狗惊得找不到归处的心脏,这才注意到他今天穿着白色衬衣、藏青色的休闲裤,看上去十分年轻,活像一个大学生。

    沈钦言就像任何一位好客的主人那样,起身倒了杯热茶,用一个精致的白瓷杯递给我。

    “是我考虑不周。哈利本来是条温顺的狗,平时唯一的爱好就是晒太阳。所以只要在家,我都不会系着它。不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可能是喜欢你。”

    我喝了口热茶定定神,它喜欢我不等于我喜欢它。

    “我小时候被一条大狗咬过,”我弯下腰指了指我的小腿,“这里,那狗咬得特别狠,扯下了我小腿上好大一块肉,伤口深得连骨头都看得到。曾经有一度,我晚上听到小狗的叫声都睡不着觉。”

    大约是我的表情太过惨痛,他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着我,半响后说:“对不起,我应该先告诉你我养了狗。”

    我连连摆手,“不关你的事,像我这样怕狗尤其是怕大狗的,世界上也找不出几个了。”

    世界上每个人都人自己的软肋,有人怕蛇,有人怕鬼,有人怕僵尸,而我因为那痛苦的遭遇,最怕的就是狗。在国外念大学的时候,我几位教授家中都养了猫或狗——总把初次登门的我吓得不轻。所以我一般去别人家,通常会先问对方是否养宠物。养宠物的话,我敬谢不敏,绝对不登门拜访。

    因为留学多年,我对白莎道15号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七八年前——印象中15号的原主人是一对姓黄的中年夫妻,黄太太是家庭主妇,黄先生则是实业家,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工厂,和我家的情况分外相似。所以有一度,我妈妈和黄太太关系很不错,他们夫妇没有孩子,黄太太经常送她烘烤的饼干过来。

    后来我出国念了若干年书后归来,发现黄氏夫妇已经搬走了,而15号在我离开期间也数度易主,乏人打理,以至于花园荒废泳池干涸。

    而现在的15号焕然一新——我目光所到之处,无不井然有序。沙发和转角柜搭配起来天造地设。沙发旁的柜上,有一只白瓷花瓶,插着几枝栀子花,白皙的花瓣上还沾着水珠,新鲜欲滴,花瓶旁还有把园丁剪。

    “从花园剪下来的。”他应当是注意到了我的疑惑,简单解释了一句。

    我顺着他的视线往后看——宽大客厅的另一面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帘半拉半掩,后院的林子和姹紫嫣红的花园沉浸在一片明媚的阳光中。花园的另一个角落有个泳池,宛如一块碧玉,碧波盈盈。

    我说:“花园很好看,很像以前的样子,你重新打理过吗?”

    “是,”他居然微微笑起来,“我并不像世人以为有那么忙。”

    我恢复了精神,环顾四周,“沈先生,你的电脑在哪里?”

    “在二楼书房。”

    客厅北面是宽阔的阳台,我看到那条健壮的苏牧懒洋洋地趴在一块驼色的软垫子上晒太阳。它不动的时候,我必须要承认,那是一条漂亮的大狗。看到我的时候,苏牧长毛一抖作势要站起来,眼中精光迸射,吓得我一颤,赶紧上了二楼,进了他的书房。

    沈钦言的书房非常大,装修素雅安静,进门处的右手边是整面墙壁的书架,放满了各式各样的书,左侧则是还空着的柜子。

    长方形的书桌在窗前,整洁的桌面上放着那台我见过的笔记本电脑。

    “有劳你了。”

    我在书桌前坐下,连上外接电源,试着开机,但屏幕始终黑沉沉。我贴近笔记本,风扇CPU毫无声音,寂静如冬。

    “这几天都是这样。”沈钦言说。

    “我猜是硬件出了毛病,恐怕还不是小问题,”我确认电源没有坏掉后,仰头看着站在我身后的沈钦言,“这台电脑是最新型号,上市不超过半年,应当还在保修期内。如果我现在拆开,厂商也许不会赔偿了。沈先生,我看必须找维修人员上门。”

    他轻轻拧了拧眉心,仿佛听到天方夜谭一样,“保修?”

    “是啊。你的保修卡在哪里?”

    “没有,”他诚实地看着我,“半年前我为APL代言,他们送了我这台笔记本。”

    我扶额,一瞬间心里真是百感交集,简直不知道自己该咆哮还是流泪。代言人的笔记本都这么容易坏掉的话,让其他花钱买这台笔记本的顾客情何以堪?!

    “好吧……”我语气虚弱地开口,“你既然为他们代言,那你随便打个电话给APL公司,让对方派技术人员过来就可以了。”

    “太麻烦,”他面无表情地一口回绝,“而且今天是周末。”

    没想到他是如此体贴为别人着想的人,我有点感动地看着他,“那沈先生你有工具箱吗?我拆开看看。”

    “当然。”

    十分钟后他从储物室拿来了一套工具。书房的角落沙发和矮茶几,应当是他平时看书时坐的。我把笔记本放在几案上摊开,开始拆卸硬盘、CPU、内存。我把硬件一块块拆下来,在工具台上整齐放好,抬起头就能看到沈钦言坐在我对面,专注地看着我手中的进程,偶尔还会问我这个是什么那个是什么。

    我毫不费力找到了问题的症结。

    “沈先生,你的电脑进过水?”

    沈钦言微微一愣,“……我没有印象。”

    “你看,太明显了。”我给他看湿漉漉的主板。

    那是主板和硬盘接口的缝隙,还残留着些微的水汽。

    “进水多久了?”

    “不知道。”

    他回答得异常干脆,仿佛这台电脑和他没有关系。

    那就说明,进水的时候他不在现场或者是关机时出的问题。

    “唔……”我手背支着下巴想了想,“可能是宠物的原因。我以前就见过猫在屋子里玩耍的时候碰倒了水杯,导致电脑进水主板坏死。”

    他说:“有可能。”

    “如果这样推测的话,主板都烧掉了所以无法开机,不过硬盘应当还好,密封严实,没进水的迹象……”

    估计始终是估计,不作数,我于是回了家,随便拎出来一台旧笔记本到了沈钦言家——和大多数Nerd一样,我对电子产品有着狂热的爱好,电子产品平均半年更新一次,现在家中堆识了起码十台以上的笔记本。

    我拆下了旧电脑上的配件更换到沈钦言那台进水的笔记本中,开始一样样地测试主板、显卡……我很久不做这样维修硬件的事情,今天纯属意料之外。因此磨磨蹭蹭测试了一个小时,终于找到了原因。

    “万幸,你的硬盘没事,”我把地上的那些零件分门别类保持原样放好,坐在沙发上,觉得腰酸背痛,“需要换新主板和内存。”

    “辛苦你了,”沈钦言递给我一杯红茶,“方便的话,能否陪我出去选购主板和内存?我对电子产品一窍不通,需要你的参谋。”

    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有些犹豫,“沈先生,可能不行……”

    他微讶地看着我。

    “其实电脑主板未必要去商场选购,直接在网上订购,这个我可以代劳。”我绞着手指,“主要是因为,我下午要搬家。”

    “搬家?”

    “是的,你知道我找了份新工作吧,”我说,“公司和白莎道很近,如果还在市中心住,交通实在太不便,来去要三个小时——所以我打算搬回来。”

    他嘴角微微抬起,探询地问我:“搬回隔壁?”

    “是的……”

    他没有犹豫地点头,“是的,当然,应该搬回来。搬家公司约好了吗?我知道有家搬家公司不错。”

    “没有,”我摇头,“需要搬回家的东西很少。”

    “现在刚好十一点,”他抬腕看了看手表,“我们先回市中心吃饭,然后再把你的行李搬回家。”

    “咦?”

    在我说出任何话之前,他离开了书房,五分钟之后返回——和刚刚的形象判若两人。他换了身烟灰色连帽套头运动衫和同色运动裤,脚下踩着球鞋,看上去就像从哪个运动场跑出来的运动员。人家说沉默寡言的人行动力往往惊人,看来真是八九不离十。

    我瞪着他三秒后道:“沈先生,你莫非打算帮我搬家?”

    “搬家琐碎而复杂,而且需要做体力活,”沈钦言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有个男人在总是要好些。”

    “可是我怎么好麻烦你?”

    他伸出手,淡定地往茶几上被拆得乱七八糟的电脑一指,“你帮我修了电脑,我也应当帮你的忙,对吗?”

    因为要搬行李的缘故,沈钦言从他的车库中选了一辆路虎开出去。我发现他的车库就两辆车,一辆轿车一辆SUV,看来他对车没有太高的要求。

    他开车很谨慎。同样一辆车不同的人开有不同的效果,若我开车,通常开快车,有点危险。而他开车速度不快,十分平稳,像一座屹立不动的山一样。有人说人的性格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开车的方式,我看虽不中亦不远矣。

    我好奇地问:“你平时都是自己开车?”

    “大多数时间。”他说。

    “你和大部分明星还真不一样,”我说,“我跟着乔希宁的时候听到很多助理抱怨自己的老板,说他们恨不得把助理的每一分时间都榨干。”

    “助理也是人,”沈钦言简单回答我,“有自己的生活。”

    我侧过头看着他。他有着挺拔的鼻梁,说话时薄唇开合,俊美到了性感的地步。真是奇怪,他平时明明说话不多来着,但字字句句都到了点子上,想来是生活教给他的经验吧。

    “杜梨,”沈钦言忽然说,“你为什么会做乔希宁的助理?”

    我真没想到他会问我这个。

    “如果不出去工作会被大哥念叨。再说,做明星助理好像也很好玩的样子……”我老老实实地说,“乔希宁邀请我的时候就答应了。我和他一起长大,像姐姐一样照顾他,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他语调一扬,像听到什么天方夜谭般开了口:“姐姐?”

    “当然是姐姐,我比他大了将近一岁呢。”

    车厢里的空气忽然凝固了,我带着一丝期待一点得意等着他接下来的反应——大部分人知道我的年纪后都会面带惊愕,他肯定也不例外。果然,好半天沈钦言才侧头看我,“……还真是,看不出来。”

    “我就是一张包子脸了,”我小声嘟囔,“又不是我情愿的……”

    他扬起嘴角,唇线慢慢延展成一个清晰的微笑,“包子脸也很好。”

    接下来的半个下午过得忙碌而充实。我们回到市中心吃了饭,随后我带着沈钦言回了我的单身小公寓。

    开门之前我迟钝的大脑终于想起这是我第一次带异性进门,而且对方还是个大明星,我的你都要扭曲了。我心中长叹之后苦着脸说:“沈先生,我的房间有些乱——”

    “没关系。”他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沉稳,“我站在门外,等你收拾好了再进去。”

    他真是很有风度的男人,这么善解人意。

    我进屋简单收拾之后叫他,正如他所说,他进屋后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只用“我什么都没看见”的语气说帮我打包搬东西。

    我需要搬走的东西不多,连衣服都不必多拿。拜我那身为家庭主妇且爱购物的妈妈所赐,我的衣服从来都多得穿不完,在白莎道的家中,我的各种衣服塞满了一个又一个的衣柜,这间小公寓里的衣服不足家里的十分之一,我需要搬的大件行李除了电脑别无他物。

    我走到书房门口,抬手输入了电子锁的六位密码,推开厚厚木门而入。

    我的工作间布置简单,最引人注意的莫过于房间内的圆形工作台,那里摆着两台三屏幕的电脑,六个超大屏幕分布在工作台上,如荷花一样围着软皮转椅。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从来都是需要三个屏幕,一边查手册一边写代码一边测试运行。两台电脑中的一台除了系统检测期间,二十四小时运作。我走到书房中央监测一番,顺手关掉了它。整个房间中由这台电脑控制的空调、音响、摄像头统统罢了工。

    沈钦言跟在我身后进了屋。他真不愧是活在镜头下的人,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角落里的两个摄像头。

    “这是我的工作间。”我说。

    “原来电脑高手的房间是这样。”他若有所思地观察着摄像头,又以研究的精神看了看房间的电子锁。

    “嗯,这是一套安保系统。虽然从来没有发挥过作用,只是一个‘备用零件’……当然还是不要发挥作用比较好。”

    我边说边把挎包放在窗下的沙发上,这是房间内除了电脑系统外唯一的家具,我平时编种累了又懒得去卧室的时候,就在这张沙发上躺一躺。

    “安保工作真的很严密。”他顿一顿后微微笑了,“和银行比也不遑多让。”

    “比起银行还是差远啦,主要是对客户负责,”我认真地跟他解释,“并不是为了炫耀,但我之前所接手的工作都具有高度保密性……所谓的系统安全不仅仅是指0和1的组合,物理上的安全是基本工作。辛辛苦苦地做好万全的防护工作,被小偷盗走或被人破坏了硬盘,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有道理,”沈钦言视线落在房间中央的电脑系统上,“你的设备也很惊人,和电影中的完全不一样。”

    我抿嘴笑起来。

    “电影里的黑客们看上去可比我们帅多了。总是拿着一台笔记本,喝着咖啡,轻轻松松输入几行代码就突破安全系统的防火墙,看上去帅得不得了。其实,这怎么可能?要是这么简单的话,各大公司也不必花那么多钱去做安全措施了。”

    沈钦言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嘴角眉梢的笑意加深。

    “我刚刚接到了一个剧本,故事的主角是天才数学家,也是黑客他习惯于悠闲地拿着咖啡杯,坐在海边的沙滩上,只需要心算就可以破解密码。”

    我一个没忍住,笑出来。

    “这么容易的话,我们这些靠电脑吃饭的人都可以去死了。”我特别认真地看着他,“这剧本太胡扯了,你如果真演了这个角色,一定会被笑死的!”

    他微微笑了。

    “我想,你说得很对。”

    电脑的拆卸工作我从来不假手于人,沈钦言就给我打下手,帮我把机箱和各种零配件放到厚厚的泡沫包装箱里,然后搬到车库的雷克萨斯上。不得不说,有个力气大的男人帮忙干活效率快多了。

    沈钦言肩宽腰瘦,给人的感觉瘦削、颀长,但力气相当惊人,我要上下三次才能搬走的东西,他一次就可以搞定,并且可以把箱子抱得十分平稳。偶尔抬头看他的背影,细腿长腰,蕴涵的力量惊人,脊背笔直得像一面墙。

    上上下下三趟之后,终于大功告成。

    我最后收拾了几件常穿的衣服塞进行李箱,他顺手接过,问我:“还有没有?”

    “不搬了,其他家里都有。”

    我们一起下楼,回了白莎道。

    爸妈开始环球旅行之后,我家每个星期都有钟点工来打扫,房间内相当干净,井然有序——至少比我之前住的那套小公寓整洁,我用指纹打开大门的锁,请他进了我家。

    我们两家户型相似,一楼有客厅厨房餐厅和一间客房,以前是作为佣人房,二楼是主人卧房和两间书房。我的书房在二楼左侧,站在阳台上远眺,白莎道的林荫道一览无余。

    沈钦言挽起袖子,帮我把各种箱子搬到二楼书房门外放下。我则开始了和刚刚拆卸工作相反的逆向操作,重新安装电脑。

    沈钦言并没有插手组装电脑的工作,甚至书房都没进,站在门口问我:“你父母这段时间都不在家?”

    他当了两周的邻居,也应该发现我家几乎无人进出。

    “是呀,他们环球旅行去了,现在正在巴西,可能到年底才回来。”

    他“嗯”了一声,还以为他准备就这个话题进一步展开,没想到他换了话题。

    “杜梨,你对晚餐有什么偏好吗?”

    “什么?”

    “我正在问你,你对食物的偏好。高热量食物、甜食、海鲜,都可以接受吗?”

    这声音是从我头顶响起的,我一愣,停住了手里的工作,下意识抬起头,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沈钦言踏过了厚厚的地毯走到了我身畔。他俯视着我,深刻的视线藏在长长的睫毛后。

    老实说我根本忘记晚餐这种事情,于是还坐在地毯上,傻乎乎地回答:“嗯……我不挑食,晚餐吃什么都可以。”

    “好。你打理书房,一个小时够了吗?”

    “差,差不多……”

    “那好,现在五点四十,”他抬腕看表,“那我先回家,一个小时后,我把晚餐送过来。”

    “咦——”我愣了三秒,看着他即将走出房门才恍然大悟,“沈先生,你说什么?”

    他转过身体,看着我,“我们刚刚在讨论今天的晚餐,你说你不挑食。”

    “啊,你的意思是,你做我俩的晚饭吗?”

    “对,”他对我露出一个“请宽心”的笑容,“你不必担心,我厨艺很好。”

    是的,他的厨艺真的非常精彩。

    我也没搞清楚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一步——我和他在我家的餐厅中对坐吃饭,我们面前摆放着肉末韭菜煎饼、糖醋烤牛肉、蒜蓉煎鱼……因为刚刚出锅的原因,不论是鱼和粥,都冒着热气,鲜美扑鼻。

    吃到嘴里的时候,我一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满天神佛。和这顿饭比起来,我宅在家里和当乔希宁助理时吃的外卖都被虐成了渣。

    我今天体力消耗特别大,闻到气味的一瞬间,觉得自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好像一辈子都没有这么饥饿过。

    一般来说,我对食物都不执著,有的吃固然好,没有也可以。但是美味和不美味又不一样了。人家辛辛苦苦做了饭,身为受邀者,一定要吃得一干二净才能表示谢意——这点礼貌我还是知道的。

    我觉得自己飘飘欲仙,能让一个大明星为我做晚饭,这简直是梦中才有的情节!

    “合你的胃口吗?”沈钦言问我。

    他根本不必再问,只看我的状态就是答案了。我满嘴都是食物,根本无暇搭话,于是用疯狂地点头表达我的态度。

    他勾着唇角微笑,“你喜欢就好。”

    为了表达感激,我匆忙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差点被噎住。他递给我装着橙汁的酒杯,我忙灌了口,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

    “让你见笑了……”

    他摇头,举起自己手中的另一只酒杯,和我的杯子轻轻一碰。

    他微笑起来,“我只是想说,欢迎回家,新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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