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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牧野消逝了绿色
过去了两年。
积石大禹山脉,我又回来了。在命运的感召之下,我来到我的墓地边缘,向前方隐入迷雾的森林发出一声沙哑的呼唤——
苍狗獒拉。
一抹亮色,一股灼烫的精气,从我体内迸溅而出,向属于我的土地索取生命的活力。还记得天上的青云,青云中催生的细雪,细雪中上苍赐予的绵绵柔情。记得地上的青嫩,青嫩中勃发的秀色。浓浓的,那浓浓的潮气。哦,黎明时分湿漉漉的栾木青叶和青叶托起的那一轮年轻的太阳。
我走过我的坟墓,走过战友们的坟墓,走过高高的拔断筋,走过了我所熟悉的所有地方。可是,苍家人在哪里呢?那种静穆的绿油油的境域在哪里呢?仿佛是梦,是轻烟淡雾,转瞬之间,他们汇入了深不可测的巨大的虚无,那些让他们悲悲喜喜的浓绿的氛围也荡然无存。哪去了,哪去了,森林、黑狗、女人和野兽?遗留在山山坳坳里的灰烬告诉我,这儿曾有过一场大火。一片焦色,又一片焦色,自下而上,由浓而淡,连接着黑大山纯白的雪线。一个死寂的鸿濛岁月暗示了一次旷世残酷的剿灭。
我问我的坟墓,问我死去的一百多个战友。默默无语,默默无语,只有风的号叫不绝如缕。而在黑大山耸入云霄的冰峰之上,在风走山梁的间歇,我听到了雪豹的精魂踏破积冰的脚步声,听到了它断断续续的吼声、哭声和歌声:
那一边是深树林哟,
我带着太阳走过去,
卿卿吉尔玛,
太阳的故乡神的家。
我恍惚觉得,苍家人是永远地离去了,去寻找祖先的家园。那么我呢?我是不是也应该按照他们迁徙的路线,去投入他们那种动荡不宁的生活,成为一个自由的苍家人,让苍狗獒拉做我的终生伴侣呢?黄昏的悲风中,我面朝黑大山浑莽的身影跪倒在地。我说,愿神明指引我,要是我应该继续追寻苍家人,明天早晨就会有白花花的冷霜覆盖遍地焦土。要是不应该,就让太阳出山,金光普照。
霜花,霜花,缟素的霜花,落满了黎明的山岭。这是神的安排,我不能拒绝。我走了,将积石大禹山脉再次深深埋入我的记忆。我已经不是一个小伙子了。二十多年的充实与荒凉让我变得成熟,变得缄默,变得深刻。可我并不知道,今后还有多少时光将我再次塑造?还有多少时光可以唤醒我那激动的战栗和温情脉脉的伤别?还有多少生活能给我勇气,让我狠狠发掘心中那只会越埋越深的希望?还有多少机缘能使我走进森林,抱吻我的母狗?能使我乘着欲望之风,去轰炸我的女人?还有多少夜晚能让我充实地失眠,去遥想旧岁,旧岁中的不老风烟呢?
我一直往西走。半个月后,我沿着青海湖进入柴达木。为了寻找卿卿吉尔玛,我走遍了柴达木的东部和西部。
在昆仑山南麓和察尔汗盐湖之间的无边高地上,卿卿吉尔玛呈现一片荒蛮阒寂的景色,好像这儿从未有过树影草影,从未有过生命的繁衍生息。我不相信。我的感情的托盘无法承受失去绿色青辉的重荷。苍家人的祖业所在地——月亮的故乡女人的家,绝不可能如此破败。我在每一簇黄灿灿的旱生植物间寻觅,可怜的已经瘦弱成两根麻秆的双腿横穿了方圆百里的半荒漠丘陵地带。苍家人的足迹早已被沙尘掩埋了,只在一个孤苦伶仃的牧驼老人日见糊涂的脑壳里,留下了一个既是开头也是结尾的故事——
他们到底来过没有?——
来过来过。他们来时,我这眼睛还能看得远些,骑在骆驼上,东边那座沙梁望得清清楚楚。他们就在沙梁上,悬悬地跪着,哭啊,哭了个昏天黑地。天公照顾他们,打雷了,巴掌大的雨点落下来,浇得满沙场淤出了成千上万个水洼洼。掬起来喝一口,呸,又苦又咸,天上哪有下盐水的?那是他们的眼泪啊。你们可别小看这些苦盐水水,人有心,地有情,第二天,这些水洼里就生出一层绿气儿来。没过晌午,水渗完了,绿气儿变成了一片片的千叶蒿子。比起沙芭、黄刺,那可是骆驼的好食料,就好比吃惯了糠皮馍馍的人,吃起了油漉漉的抓饭。我的骆驼高兴,我也高兴。后来,那些人不声不响地走了,连句话语儿也没留下。他们走了我不挡,可千叶蒿子也没有了,像是绿气儿是他们的影子,跟着他们走了。我的可怜的骆驼,吃不上了白面抓饭,再回过头来吃那干死活噎的糠皮馍馍,瘦了,老了,一峰接一峰地死了。
我又问伤感的老人,可曾见到一条凶悍的黑狗?可曾见到一个穿皮袍的老妇人?——
打老远见的,老的少的分不清。狗倒见过。好狗,着实凶,咬死了我的三峰骆驼。狗日的,也是饿疯了,一天把一峰骆驼吃了个净光,三天吃了三峰,他们再不走,骆驼吃完了,还要搭上我这身老筋老肉哩。你可别说狗不吃人。那狗,如狼似虎,就是吃人的兽啊,叫它吃了划不来。明天,邬塔美仁来叫我的时候,我还要去打仗哩。
我累了,心力交瘁,似乎再也没有力气原路返回了。我住在牧驼老人的毡房里,沉淀着我的失落,发现往事已经苍老,如同老人的皤然白发,在随风飘曳的过程中渐渐稀疏了。不必惆怅,不必回想,要像老人那样为明天活着。老人总是等待着明天。他告诉我,他的乡亲们全都住在骑马走一天才能到达的琼兹库勒湖边。那儿牧草丰美,神山护佑着绿野。湖边炊烟,湖边的芦苇,湖边的姑娘,谁见了谁眼馋。大荒原的男人,那些勇敢的骑手们,终生的使命就是保卫草场、财产和女人。明天当他的美丽的女儿邬塔美仁扬鞭策马从东方出现的时候,就说明新的草山纠纷发生了。他要把驼群交给她,自己赶赴家园,去尽一个男人的职责。他是一个老骑手了,无数次的战斗使他遍体伤痕。他脱光了上身向我炫耀那些刀伤、鞭痕和烙铁的印记,向我炫耀少了三个指头的那只手和少了一只耳朵的半张脸。我愣愣地望着,仿佛看到积石大禹山脉中坍塌了半边山体的拔断筋正以形销骨立的形态步步升高,直指太阳。太阳收敛了金光,凸突着黑色耀斑,一再地兆示着地球的灾难。一股黑色的旋风席卷而来,卷走了森林,卷走了城市和乡村,卷走了所有黑皮肤、黄皮肤、白皮肤的女人。队列整齐的大荒原的骑手们带着辉煌的创伤,走向天国的凯旋门。他们的进行曲便是苍家人的哀歌:
那一边是黑田地哟,
我带着月亮走过去,
卿卿吉尔玛,
月亮的故乡女人的家。
那一边是男人们哟,
我带着鹿皮走过去,
卿卿吉尔玛,
男人的故乡野兽的家。
我想,我为什么不是一个大荒原骑手?或者,为什么不是一个苍家人的走狗呢?如果是,我有没有勇气去杀死那些来掠夺和侵吞家园的人,让他们血流成河?我会不会光荣地死在战场上,戴着满身的勋章进入他们史诗般的传说?不会的,一切都是近乎谵妄的幻想。时间已经证明过了,我不是一个运气很好的人。无论我处在宁静的山野,还是处在喧闹的城市,命中注定的我生活的主要内容,便是逃命、逃命、逃命。
明日复明日,他的美丽的女儿邬塔美仁依然隐身在另一个等待中的明日里。也许这仅仅是一个自欺欺人的骗局,是一种老人虚设的期望。在他永远的孤独中,邬塔美仁永远不会出现。你在骗我,是不是?我的苍颜白发的年迈的男人。我的疲累正在消逝,体力已经恢复到足以使我走过这片半荒漠地带的程度了。我为什么还要逗留?难道我也在等待邬塔美仁的出现?我相信苍家人的灵魂在冥冥中注视着我,他们是不赞成我去等待一个陌生姑娘的。我又要走了,又要回到那个剥夺了我的生存权利的城市里去了。依依不舍,依依不舍。我说,苍家人,看着我,如果我应该回去,今天,下午,祥云飘过头顶,碧空一派晴和,风住,沙静,土不飞,石不走。
连日大风,数百里沙尘弥漫。刹那间,天上有了一块圆洞似的碧净,迅速向四周扩展。啊,蓝天,白云,风日宁和,驼群在安详的荒凉中缓缓移动。我背起了我的行囊——老人为我准备的半布袋干肉和奶疙瘩。
走向太阳的是我,走向命运的是我,走向女人的是我。我不是童年揣度情欲的我,不是积石大禹山脉中挥洒情欲的我,不是在城市的威严中抑制情欲的我,不是在漫漫长途中寻找情欲的我。我要重新做人。我渴望脱胎换骨。给过我太多温情的早逝的森林,教会我坦诚和高尚的迷雾中的苍家人,请允许我跪下,允许我枯瘪的双眼酣畅地流出血红的泪水。当一声真诚幽婉的祷告划破时问的静穆,当不幸的大地超然升起,托出一片新生的荒凉的时候,我相信,我已经是一个弃儿了。我不再有对人的礼赞,不再有身处高树浅草中的那种英武之气,不再有向危难和死神索取赌运的梦魇之时,不再有让生命大放光彩的忘我献身的一刹那了。阿门。
就这样,在心灵深处刮起的一阵风暴中,我离别了老人一样没有半点朝气的卿卿吉尔玛。
那铁门关闭着,一坨一坨的锈蚀的花斑卷起一层层青色的漆皮。铁门边有一扇木板小门,进去有一间房,穿过房子是一道栅栏,由专人把守着,时开时关。要想进到里面去,铁门是不算数的,这栅栏才是进出的通道。栅栏上焊接着一个红色的十字架。东方红医院,青海省级别最高、医道最高、门槛最高的救死扶伤的所在。
我是来过这里的。十多年前,我来这里进行体格检查。那时,参军,打仗,反修防修,保卫祖国神圣的边疆,还有,穿着黄军装,戴着红五星,耀武扬威地行走在大街上,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为了政治审查合格,我毅然和作为反革命的父亲断绝了关系。后来父亲被狂喜推下了大楼,他单位上的一个老处女借了一辆架子车拉他到这里来抢救。我刚从积石大禹山脉回来,犹豫着是否去看看父亲,和他恢复关系。拖了几天我才踏进医院的大门,可当我见到他时,他已经在太平间里了。我当时想,也好,在这个世界上,能够证明生了我养了我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我不是人养的,我是从石头缝里迸出来的。我呀,一个铁石心肠的男子,试图抛弃一切情感的纠缠。可我做不到。我和女人有感情,和野兽有感情,和过去的点点滴滴都保留着一种形灭神在的联系。现在,我又一次来到了东方红医院。我相信这是由于苍鬼伴我生活的结果。在红红的家里,在梦中,苍鬼的唆使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明确过:去吧去吧,去东方红医院,那儿有你的过去——你的邬塔美仁。她是去守护父亲的。她父亲那个勇敢的荒原牧驼老人正在接受手术治疗。
去医院探视病人就像去监狱探视囚犯一样困难。只有在每天下午三点到五点才可以得到把门人的许可,从那道栅栏走进医院。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会走近病人。在一楼外科病房的穿廊门口,穿着白大褂、假装成医生的公安人员拦住了我。
你是谁?你和他怎么认识的?你来干什么?
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我晕头转向。我不知道我是谁,我忘了和他是怎样认识的,更搞不清楚我来干什么。我自然没有得到探视的机会。我拐出住院部的楼门,伫立着久久不肯离去。我琢磨他既是病人又是受到控制的犯人。他身上一定有不便让外人了解的秘密。而我,如果不能解释我对一切秘密的好奇,我就会丧失我的生理功能,尤其是性功能。我望着紧挨楼门的一扇窗户想翻进去,可没有一扇窗户是开的,也没有一块玻璃是破的。我想我是不是用砖头砸出一个可以自由出入的孔洞,我觉得窗户下的那个异族姑娘是不会出卖我的。是的,她只会帮助我。她就是我曾经臆想过的邬塔美仁。但当我走近她时,我便觉得重要的并不是看望她父亲。鬼使神差,我是来见她的。她那美丽的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我多少有点激动。我看到她有一双多么粗壮的大手啊。那双手正在将一根劈柴塞到铝锅下面。铝锅用一些石块支撑着,从锅盖缝里冒出的热气中我知道,那是一锅还没有煮熟的羊肉——
邬塔美仁。
她吃惊地站起来——
你是谁?
怎么人人都要对我提出这个问题?我说,我认识你父亲,所以也就认识你。你和你父亲长得一模一样。她的冷漠告诉我,她并不愿意接受这种事实,况且也许并不是事实。别这样,我的卿卿吉尔玛。尽管女人在我心里留下的是一道又一道坚实的阴影,但你没有。你是西部的太阳,看得见,摸不着,很近又很远。再说我也不想摸得着。我不愿像对待别的女人那样,把手伸向你的身体,尽管我在猜测你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会带给我苍女西乐般的犷悍的异味。我说,你在守护你父亲,你父亲吃不惯医院的饭,你父亲老了,他最最需要的并不是食物,而是女儿体贴入微的温情。我说对了,她就点头。我又问她,你父亲到底怎么了?她神情哀哀的,低头望着窜出锅底的火苗。我又说,我是来看他老人家的。凭我温和的态度,她对我的戒备顿时少了许多。她告诉我,父亲的左腿被他们打折了。我问,他们是谁?她说,汉人。我说,又是为了争夺草场?她点头,又摇头,说,不是争夺,是保卫。国营农场把草库伦圈在我们的地盘上。我们的人集合起来,去农场场部要求他们拆除草库伦。他们不答应。我打断她的话说,你们就自己动手砍断了草库伦的铁丝网是吧?于是就发生了械斗,肯定死了不少人。她抬头忽闪着长长的睫毛,问我在哪里工作。我告诉了她,又问她晚上在哪里住宿。她说,学校。我这才知道,她在省师范大学成人班读书,已经一年了。
仅仅是为了融洽我和她之间的关系,为下次见面作铺垫,我立刻转身,去医院门口的一家回族食品店里掏尽了我带在身上的所有钱。等我把拎在黄色塑料食品袋里的两筒麦乳精和两斤蛋糕递到她面前时,我就明白,我已经取得了她的信赖,我可以去我的母校拜访我的姑娘了。
但是,平心而论,我并不想得到她,至少那一刻我没动那些下流的心思。一种莫名的神秘力量不可抗拒地驱动着我向她靠近,并希望得到她的赞赏。好像我和她真的是同宗,我真的是他们的人,和他们具有共同的愿望,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敌人,共同的孤独。
羊肉熟了。她要去伺候老人的吃喝。我离开了医院。回望着医院门边的白色招牌,我愉快地唱起了那首歌: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呼儿嗨哟,他是人民的大救星。感谢冥冥中的苍鬼,它使我有了一个如此美妙的瞬间。我觉得我毕竟是人,我有了与女人接触时的崇高。
一个星期后,我在母校找到了她。我说,我是来学校办公事的,顺便来看看她。她又相信了,毫无戒备地要把我从校园的林阴上领到她的宿舍去。讨厌的就是她这种无可防范的态度。它让我意识到,如果我对她怀有一种卑琐的愿望,那就是对苍鬼的亵渎。无所不在的苍鬼,神圣的森林一样深沉黯郁的苍鬼,并没有启示我去发展与一个荒原姑娘的以肉欲为目的的爱情。我不敢胡来,我懂得满足后的灾难将是世纪末的来临,至少内心是这样。如同积石大禹山脉中的苍家人对祖先发祥地卿卿吉尔玛的期盼,错误不在期盼,而在于走近它。我说,我们还是在校园里转转,说说话,我就回去。
轻风淡淡,新疆杨佛手般的阔叶一个劲地飘飘飘,半是绿色半是银色的闪光组成一片斑驳陆离的网,漫漫漠漠地拉开着。楼房在绿色的掩映中抹出道道不稳定的青灰色。还没长熟的青年学生也不知为什么要走来走去。男生和女生之间,一定笼罩着甜蜜的战争风云,就像当初我和我的妻子。我和妻子的爱情就是在这个环境里发展成精虫和卵子的碰撞的。我怀念那个时候的无知和惊恐,怀念那个除了爱情之外别无其他苦恼的单纯的岁月。
我凄然而立,看着她那忧郁的眸子,那寒凉的额头,那被高原紫外线永固在颊面上的绮丽的红色,轻轻地唏嘘着。我仿佛觉得忧郁是女人最美丽的部分。谁拥有了忧郁谁就会成为男人膜拜的偶像,尽管她也许缺少那种压倒群芳的美艳——
你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
她说,她的沉思的胸脯静静地挺起。那胸脯是米黄色的。米黄色的列宁装穿在她身上并不得体,甚至给人一种羊披上了狼皮的不伦不类的感觉。大概是先入为主的缘故,我认定她天生是裹着羊皮袍的那种姑娘——
再有两年你就毕业了,你打算干什么?——
放羊去——
大学毕业后放羊去?——
不毕业——
什么意思?
她的眼光从我脸上迅速划过,便好像告诉了我她内心的一切。我审视着她,心想,她的皮肤多么不细嫩,她的腰肢多么不纤弱,她的身条多么不婀娜。那飞扬不起来的线条,那久久不肯传来温情的英气十足的眉宇。但是她可爱,或者说我愿意她可爱。我不希望任何一个人玷污她纯洁的肉体,包括我自己,也不能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只要天空是蓝的,她就应该去躺在马背上的骑手的怀里,而不应该让一个受到文明训练的人去用雅致而细腻的情愫破坏她那童稚般的朴拙。那么,我为什么还要来找她呢?我是色狼,可她并不是我所关注的猎物;我是情种,可她并不是播种者的田土;我是我的生殖器的崇拜者,可她并不是生活献给我的崇拜对象的祭品。我啊,一个自寻烦恼的人,似乎不难为自己我就没事可做了。我匆匆离开了她。
邬塔美仁没等到毕业就告别了学校和城市。她把她的行期写信告诉了我。她说她父亲已经死了。她要回去,她也希望我回去。因为她真的把我看成是一个和他们具有同样命运并且曾经拥有过同一个家园的苍家人了。我毫不犹豫地赶到火车站去给她送行。可是转遍了火车站的里里外外,我都没有见到她。西去的火车开走了,我伫立在月台上。风声猎猎,满地的积雪一轮一轮地卷起。白色弥扬着世界,肃杀之气扑面而来。我的衣装被寒流一层一层地剥去。我仿佛赤身裸体地站在荒阒无人的原野上,忍受着雪粉把冰凉深深嵌入肌肤的痛苦。我一动不动,我是个傻子,我懵懂无知,我又一次感到一切都是虚妄的。我最好不要再去怀想邬塔美仁了。一想到她,我就会产生一种空前浩大的不可征服的幻灭感。这不真实的世界毁灭了我对真实的求索。我没有哀伤,没有仇恨,或者说哀伤与仇恨都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亮眸中的迷惘。
迷惘的岁月偷偷摸摸地不断离开着我。一晃眼工夫,又是五载逝水年华。我又经历了许多,那些日落日出,那些斗转星移,那些世俗的欢欢喜喜、哭哭啼啼。我时常在早晨醒来后,伸一个懒腰,打出一个表示睡眠不足的长长的哈欠,然后悲愤地大喊一声:时间,留步。别再走下去,我会老的。我不愿意老。不愿意,不愿意,永远不愿意。我不愿意衰退,不愿意忘记过去,那些不该忘记的斑斑点点。我的喊叫无济于事。我绝望地告诉自己,抓紧生活吧,赶快,越快越好。可是,在我加快生活步伐的同时,季节的轮换也跟着加快了。
转眼又是残冬,飘不尽的雪,如老天爷越拉越长的白白的胡须。那么,就让我面对这个苍老的冬日,走过这片白色的广场吧。在我的茫茫意绪里,唯独高原的寒冬才是真实的季节,冰凉的气流包围着的孤树、塔影、烟囱、广厦才是真实的风景。不是直立的不算风景。
大雪忧郁地落下,缓慢的步伐表明它不再有容易激动的性格。天已经老了,老迈的迷雾里飘扬着老迈的雪花。我满脸都是败兴的苦相,步履迟滞地走向广场那边的桥头。桥头两侧的冬日似乎年轻了些。穿着鲜艳的孩子在地上奔跳。小伙子陪伴着姑娘,边走边不畏严寒地调笑。他们豢养的灰色狼犬在积雪中噗噗噗地跑前跑后。外地人的饭馆前,那些雪花毕竟还算是在舞蹈,尽管舞姿早已失去了轻盈和优雅。一群前往塔尔寺朝拜的藏族男女背着行囊拖着厚重的皮袍走上桥去,走进云雾,悄没声息地不见了。我来到九路公共汽车站的站牌前,定定地告别着车站广场。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火车总也不来,她总也不出现。而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沿着希望和失望的轨迹交替运行。可是,即使我能看到她走下火车,即使她还记得我,她也无法理解我上百次的等待。她会惊诧地问我,你怎么来了?是啊,我怎么来了,我为什么要接她?连我自己也无法说清楚。那么,就让我在这个苍老的冬日里丢掉自己的幻想吧。下一次,不管来自黑大山的苍鬼怎么撺掇我,我都不会来接站了。
邬塔美仁,我的大荒原姑娘,愿我那无所不至的灵魂,带给你人世间最为诚挚的问候。我想过你,等过你。现在我不想再等了。朋友,再见,意思是说,永不再见。因为我确确实实地感到,世界上根本没有你这样一个姑娘。你是我臆造的幻影。你的存在只说明我在幻想一个真正的女人。而真正的女人实际上并不属于我。
我在雪粉的湍流中直立。我也是冬天的风景。直到我踏上公共汽车,看到左右前后有那么多空座位准备为我服务时,我才改变了直立的姿势。公共汽车按照我的意志将我带到了红红的家门口。这是一个可以把我从怅然若失的心境中解救出来的地方。这儿有一个能使我忘却邬塔美仁的姑娘。她是我的情欲的驿站。
大概是由于我真正做到了忘却吧,残冬的流逝悄悄静静的,让人难以觉察。春天来了,草木蔓发,熏风浩荡,情欲也随之迅速滋长。我把我判为匀称的两半,一半归妻子,一半归红红。我忽东忽西地来回厮杀,有时像一个主动出击的勇敢的骑手,有时像一个左突右冲的败北的将军。但到了后来,我便成了一匹太阳神胯下的野马,在奔跑的过程中渐渐脱缰了。我不能为世界做主,世界也不能为我做主。我无法改变一切,一切也无法改变我。我是我的过去的延续,是积石大禹山脉的门徒,是苍狗獒拉的影子。
2红色的诱惑
一套三室一厅外带穿堂和封闭式阴阳台的住房。大红的地毯上.很谐调地摆置着一些流光溢彩的家具。白天的阳光和夜晚的灯光照耀着那里的猩红色爱情,炽烈无比。床罩是猩红的,窗帘是猩红的,地板也是猩红的。红红还买了猩红色羊绒衫、猩红色健美裤、猩红色乳罩和猩红色裤头。为了我,她甚至想在全身涂抹一层浓重的猩红色颜料。这就有些过分了,过犹不及。我不过是喜欢猩红色的挑逗,如同一条鳄鱼一闻到人血的腥气就会扑向人身一样。红色对我是一台高功率的发动机而不是劳动对象,至于肉体当然还是越白嫩越能引人入胜。她让我坐在沙发上,敞开猩红色的睡衣,就那么亭亭地站着跟我闲嗑。睡衣是我按响门铃前就已经穿好了的。她显然觉得即使没说定我也一定会到来。她很自信,以为她的存在,这套猩红调子的住宅的存在,对我是永恒的魅惑。就像我必须从早晨走向中午再走向夜晚那样,我笃定摆脱不了时间的支配。而她,就是我的时间,而时间,就是我们的一切,而一切,仅仅是为了那个灾难的情欲。以情欲为纽带,她为我活着,我为她活着。我是嗜血的野兽,她是野兽永远吃不完的一块肥肉。我们唇齿相依,互为存在的因因果果。
说着话,她给我端来一杯三合一速溶咖啡,又递给我一支555牌香烟。我明白她要让我安神,要让我平息因上楼梯而发出的粗喘,要让我暂时克制我那必不可少的焦灼。说到底她不喜欢我一进门就扑过去毛手毛脚地乱揣乱摸。因为那样就缺少缠绵,缺少从激动到疯狂的过渡,缺少许多雅趣,包括悠长的战栗、缓缓推进的沉醉以及渐入佳境时飘然虚空的感觉。真让人佩服,她懂得太多,需要满足的也太多。她追求房中的完美,希望享受爱情的全部,而且要冷静地享受,有滋有味地咂摸每一个细微的步骤。我自然已经适应了她的习惯,说说笑笑地调着情,抽完了一根烟,才起身过去,停在她面前凝视片刻,轻轻褪去了那件映照得我周身滚烫满面红光的睡衣。
这是我们的第二十五次幽会。
那个本来不应该容我楔入的丈夫,那个愚蠢到不知道怎样讨好妻子的男人,此时在哪里枯坐?他有钱,他母亲——一个形貌俏丽酷爱打扮的中年妇女更有钱。她轻而易举地给儿子组建了一个上流家庭。上流家庭的标志是:八十平米以上的住宅面积,包括录放机在内的各种家用电器,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丈夫,一个姿容美丽善于交际工作清闲具有一定人格修养和知识水准的妻子。可红红的丈夫哪里明白,一个长着一对丹凤眼的荡气十足的婚后女人,首先需要的是男人的雄健,其次才是别的。她需要在每一秒钟都感觉到男人的存在,感觉到情爱的气息四处浓浓地弥漫着,变作水龙头中哗哗流淌的激溅声,变作电磁灶上牛奶的气泡和先锋牌组合音响里发出的歌声琴声击打声,变作迷醉的呓语和娇痴的哭笑,从清晨回荡到傍晚再从傍晚回荡到清晨。她需要在她面前垒起一道情爱的长城,固若金汤,需要整个天塌下来,时时刻刻覆盖她压迫她摧残她,使她在酷虐中得到解脱。对这些,她丈夫即使意识到也做不到。每个星期他必须抽出四个晚上去陪伴他的孤独的母亲。而我就是来填补这个空白的。
睡衣飘然落下,像一片红云瑟瑟地泄入红色地毯。我双手箍住她柔软的腰际,她双手圈住我硬邦邦的脖颈。她赤裸着肉体而我却穿着衣服。我的衣服要等她解开纽扣,在这之前她还要和我进行一番极温软的语言交流。我熟悉这程序,耐心地用双手轻轻抚摸她光滑的皮肤。第一个吻是深深的吻,直吻得我断了呼吸、感到气憋胸闷时才将嘴与嘴错开。接着两个人都酣畅地吐了一口浊气——
你说你喜欢我——
我喜欢你。
为什么要喜欢你呢?我喜欢你的腿部、你的臀部以及你的腰部胸部头部。你不过是一台由这些部件组成的母性的机器。你授人以欲,也接受人欲。你呀你,我的宇宙黑洞,我的河西走廊,我的世界铁路线上海拔最高的关角隧道,你是我渴望幸福的洞隙。但我明白,渴望幸福的人往往会同时渴望到苦难与死亡。死亡的诱惑就是情欲的诱惑,是一切诱惑中最有力量的诱惑。
陶醉即将开始。她的明亮的眼瞳晕散黑色的光泽,像两团迷人的魂火探捡着我的灵肉。销魂而广漠的哀愁从我心里阵阵涌起。我喃喃地喷吐着麻醉剂一样的情话,突然打了一个激灵。我听到门口有动静,好像是一把钥匙轻轻插入锁孔的声音。眨眼间,她也感觉到某种破坏情绪的蹊跷就要出现。她凝然不动了,波荡着激情和热流的肉体变得僵硬冰凉,下意识的举动便是一把将我搡开。我慌乱地朝门口走去,又急转踅回。她喊了一声厕所,我便朝厕所走去。但我没来得及躲进去,家门就开了。我瞥见了他,他也瞥见了我。我们三个人默默伫立。猩红的睡衣已经披在了她身上,随着双腿微微颤抖,如同浴血的秋枫正将满树的红叶抖入脚下的泥尘。
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回来。这小子,一辈子大概就有过这一次屈辱,屈辱得他不知道如何是好。他阴阴地瞪着我,过去一屁股窝进沙发,抖抖索索点着一根烟猛吸一口,又将凶鸷的目光扫向他美艳的妻子。她给我使了个眼色。我快步朝门口走去。门一响他才有所反应,愤怒地吼了一句什么,攥起拳头就要追过来。她扑过去将他死死抱住了——
是我让他来的,要打就打我。
一记耳光,清脆悦耳。咣一声我关上门,腾腾腾用前所未有的速度跑下楼梯。
天上的星群和过去一样遥远,和我第一次看到它们时一样疏朗而整齐。楼前花坛里,散发着贞洁清俊的草腥气和湿泥味。轻风飘荡,没有炎热没有寒冷只有凉爽。在这个美妙的夜晚,我的鬼蜮般的身影悄悄划向灯火阑珊的街市。路过商店时我买了一瓶啤酒,依着柜台喝干。继续朝前走,半个小时后我敲开了家门。
妻子还没睡。她在等我。她怀里是一团双鹿牌的驼色毛线——
哪去了?——
和朋友喝酒,我说了你不要等我——
谁等你了?自作多情。
明明在等我,可又不愿意承认。女人的心,竟有如此别致的虚伪——
又在给谁织毛衣?——
给一个男人,反正不是你——
你的男人就是我——
想的不错。壶里有热水,擦把脸,把水倒掉,再换新水洗脚。我给你买了把新牙刷,还有除烟锈的牙膏。
我站在妻子身边,掏出一根烟——
就要睡了,还抽烟,弄得满房子乌烟瘴气。我不想受害——
最后一根。
她又一次容忍了,放下毛线团要去铺床。我突然抱住她,在她嘴上实实在在地亲了一口——
我……爱你。
多么遥远的声音,已经消逝好几年了,现在又被我说了出来,连我自己也感到肉麻。但我还是要说。不说假话,要嘴干什么?——
你今天怎么啦?你说过我不配——
说是说,其实我心里只有你一个女人——
这是什么话?好像别人不许你只有一个女人。
她挣脱我的拥抱,两条腿跪在床上弯腰弓背地铺展棉被,多肉的屁股撅得溜溜圆,饱满丰硕地紧绷着裤子。我真希望听到嘶拉一声,看到裤子在那浑圆的上面裂出一道露肉的缝隙。忽而我又觉得可笑,这是面对陌生女人才可有的痴心妄想。妻子是自己的,浑身上下的每一方息壤都属于我。我能够攫取的不是羞羞答答探出裤缝的一条肉,而是整个浑圆,是那饱满丰硕的全部。她铺好她的绿被,铺好我的红被,站到床前背对我解开衣扣。我将烟叼到嘴上,过去从后面再次抱住她,软软地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她叹口气,嘴里说着滚一边去,身子却顺从地贴住了我。她其实一直希望我这样,希望我肆行无礼,不顾她表面上对我的冷漠而去粗暴地强行占有。所谓刀子嘴豆腐心,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动情地抚摸她的身子,十个指头在隆起的前胸轻巧地弹奏爱的野曲。在情妇那里被一条疯狗戛然截断的洪水这时又毫不犹豫地流向我的妻子。我的妻子的灵魂驯服地匍匐在我那没有在红红身上消解干净的剩余的爱情面前。剩余的爱情也是最猛烈的爱情,我的双臂搂得她面颊上飘逸出了两朵火烧云。
快去洗,我在被窝里等你——
还洗什么,把情绪都洗没了。
她不再坚持。以往的经验告诉她,再啰嗦下去就会啰嗦出我莫名的火气,许多次家庭纠纷就是这样开始的。可今晚我绝对不会和她争执什么。我的冷酷背后汇集着对所有人的无限广大的怜悯。我怜悯红红更应该怜悯妻子。而怜悯的方式便是动用我的老辣而淳朴的生殖器。我放开她,边抽烟边看她脱去衣裤,露出大红的透明胸衣和大红的透明裤衩。我明白这是特意为了我,可我不知她是什么时候买的什么时候开始穿的。她懂得我的俗气的颜色癖好和心理需求。我在红色的鲜花中长大,接受过红海洋的熏陶,又在大森林里被血色改造过灵魂也被血色蒙蔽过眼睛。我嗜红如命。虽然在历史的进步中万象更新,却无法更新红色种子在我灵魂的田野上长出的红色大树。对我,对男人来说,生活就是女人,就是与女人有关的那种红火、那种烂漫、那种激情的燃烧和血色的流淌。妻子钻进被窝,歪着头用被子遮出一绺红色的胸乳召唤我快快上床。我将烟蒂啐到地上一脚踩灭,宽松裤带,褪下裤子,发现还必须脱鞋。我没有解开鞋带就轮换着用鞋尖蹭着鞋后跟甩掉了温湿而汗臭袅袅腾升的皮鞋,然后掀开她的被子坐到她身边,又发现我还没有脱去上衣。妈的,想干成一件事情总是这样麻烦。我愤愤不已,使劲拽开衣扣。妻子和往常一样开始发呆。我看她脸颊潮红,便想起了红红。想她这时正在和那个男的干什么——吵架?厮打?或者相对无言?想到红红我又加倍怜悯妻子,赶快脱去上衣,紧紧将她抱住,发狠地亲吻她那荒芜已久的眼耳鼻舌身。这一夜我暗暗发誓,我要重新爱我的妻子。她的善良和忠顺以及她的每一个丰腴的部位都值得我去一辈子飘洒情雨。
完事之后,我的肉体就离开了她的肉体。妻子已经不存在要我彻夜搂抱的奢望,让我按照我的意愿顺利回到了我的被窝。但她毕竟是满足的,以为我能和她高高兴兴地做爱就等于重新得到了我。她背转过去充实地进入梦乡,而我心里却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精气像急于逃跑的罪犯一瞬间溜出躯壳。我精神虚脱肉体虚脱,热汗冒出来变成了冷汗,如同蚊虫震颤着翅羽在我的皮肤上飕飕掀动。我知道这种极不踏实的感觉是不幸即将来临的预兆。到底是什么不幸?我祈求常常来和我约会的黑大山的苍鬼在梦中给予我最率真的指点。我睡去了。
3第三者浪潮
早晨醒来,我的惺忪睡眼首先接触到的是窗外一天沉重的铅青色。妻子已经起来,窗帘已经拉开,桌椅已经揩净,她的被子已经叠好。我眯起双目蹙额看她,见她的梳洗打扮刚刚结束。似乎刻意要与我的灰暗心境形成鲜明对照,她今天的装束格外悦目:大红的长裤、大红的紧身羊绒衫和中间耸起两架驼峰的膏油闪闪的红嘴唇。与之搭配的是乌溜溜的头发、乌溜溜的眼睛和黑亮的六分跟羊皮船形鞋。这种红与黑的强反差给人的感觉倒是和谐与稳定。一种稳定而令人烦腻的艳俗,但我是一个庸俗的人,我就热爱艳俗——
你今天的装潢蛮有味——
还不是为了你。
她的娇嗔让我感到别扭,像是蹩脚电视剧里的舶来品。为了我?想讨我喜欢?讨我喜欢目的是什么?让我对你发生兴趣产生情欲,让我天天都能满足你?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你自己?我总喜欢这样去考虑问题,考虑的结果是心境愈加晦暗。我蹬上裤子,坐到床沿上大声嚷嚷,鞋呢?我的鞋呢?妻子拿过来一双崭新的三接头皮鞋,说这是去年她给我买的。我问她当时为什么不让我穿。她说当时我不喜欢这种式样的。我说,亏你记得,我现在也还是不喜欢。我弯腰从床下揪出我那双因脚汗日积月累而变得沉甸甸的脏腻的皮鞋,赌气地使劲把脚插进去。但昨晚没解开鞋带,我的脚面绷住鞋面怎么也插不到位。我恼火地将鞋带随便一拽,鞋口上的蝴蝶形活结便成了死结。我只好撮起拇指和食指咬牙切齿地又掐又揪,偏偏我的指甲因昨晚打算抚摸红红而在中午被我剪得又光又平,偏偏那死结疙瘩又硬又小,掐疼了我指头上的肉而它却毫无松懈的意思。我想了半晌,用指头钩住绷紧在鞋面上的鞋带,脚奋力朝下一蹬。鞋带砰一声断了。花去了足足十分钟我才穿好两只臭鞋。生活处处时时都是别扭,连穿鞋这种细小的事情也要让我不痛快。我只好感叹晦气,感叹命运的捉弄,在心底骂了句天下人的娘。
我站到地上将衬衣装进裤腰,等系好裤带又发现右前襟没有装进去,没装进去的原因是它太短,太短的原因是我扣错了衬衣纽扣,而且错在领口的第一个扣子上就一直错了下去。怪不得一边的领子磨着腮帮,一边的领子却拼命朝鸡心领的毛衣里面钻。我脱掉毛衣往床上狠狠掼去,因为那是妻子为我织的,而我此刻认定一切不顺和晦气都是由于她的存在。她是个丧门星,带给我的只能是烦恼,只能是举足维艰。和她在一起就别想心情舒畅,永远别想。更重要的是,没有她我也用不着害怕昨晚的事。那事肯定会被红红的丈夫张扬到妻子耳朵里。后院一旦起火,就会弄得我家无宁日、日无宁时。妻子要是跟我离婚就好了。或者,虽然不去离婚,但她公开表示并不爱我,也不想方设法让我爱她,对我倒也是一种解脱。
我再次将毛衣套在身上,看到妻子失望的瞳光郁郁地在我脸上一闪,走过来将那双东倒西歪的新皮鞋整整齐齐摆到床下。她没有放进鞋盒是想让我随时穿它。我觉得这是差强人意,心里愤愤不快。她弯腰放鞋时红色的肩膀轻轻擦过我的刚被裤子包住的下身。她没有任何感觉,而我却断定这是她对我的挑逗。我恶心她这种举动,猜想她在别的男人面前也一定会这样。或者她已经这样数次,要不然她为什么显得那样若无其事?她那个单位有那么多男人,而且一大半都比我长得帅气潇洒。她不动心她就不是女人,况且据我了解她还是个情欲旺盛没有男人就无法活下去的那种少妇。她现在之所以好好活着,是因为她有自己可心可意的男人。那种精心搭配的装潢不是由于她丈夫的嗜好,而是为了在别的男人面前卖弄风骚,用色彩显示她性感的姿韵。我想我不必再为昨晚的事担忧了。她和我是一丘之貉。她也许早就被别人的妻子当场捉拿了,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她的浓厚的唇膏染濡红了那个男人紫胀的脸颊和毛烘烘的胸脯却并没有发生被人撞见的意外。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一阵发颤,不知是高兴是妒忌还是愤怒。妻子放好鞋要叠我的被子。我说我自己来。她不吭声只管叠被子。完了又问我早晨想吃什么。我说有什么吃什么,她就进厨房将铝锅坐到火炉上,我知道她要下方便面外加两只荷包蛋,便装作没在意,去脸盆架前哗啦哗啦洗脸。水溅了一地,而我以为不溅到她那身漂亮的衣服上就不算真溅。她走出厨房,望着我咕哝一句,轻点,把地板都弄湿了。我还她一句,它要溅,我有什么办法。妻子瞪我一眼,忍让地再次隐入厨房。洗完了脸,等了一会,她将饭端到了桌上。我上前一看就发出一声蓄谋已久的埋怨。
——你知道我爱喝牛奶——
你经常不在家吃早饭,我也就没订牛奶——
没有牛奶,奶粉也行。你这不是故意和我作对吗?
妻子不说话,我把碗一推,不吃了。但我没有像往常那样赌气走掉,低着头等待她的反应以便爆发更大的火气。突然,我觉得房内一阵躁动,猛抬头见妻子端起碗朝地下摔去。哐啷一声,碗碎汤起面条飞——
不吃拉倒。我犯不着做你的奴隶。你要我咋样你才算满意?我忍气吞声,我低三下四,我就差跪在你面前求你好好的,我为了什么?没良心的,你滚,你不要再回来。
我霍地站起,冷笑一声。唉,这真是一个无所谓爱的日子。我无所谓,她无所谓,从外表到内心,从情感到情欲,全他妈无所谓——
本来嘛,我想好了要跟你好好过,可你这个样子叫我怎么办?——
我哪儿又做得不对啦?你说。
没有爱,没有爱。这个世界没有爱——
你连自己错在哪儿都不知道,你还是人吗?畜生——
猪。
没有爱没有爱,这个世界没有爱——
我是猪,不错,而且是头公猪,你呢?你嫁给了一头公猪,你能强到哪里?猪,老母猪。
妻子扑到床上,脸埋进枕头压抑着嗓门呜呜地哭。我最讨厌的就是女人的哭,一秒钟也没停留就甩门来到户外,边走边用手弹去粘在裤子上的曲曲卷卷的面条,又倏然停步,掏出手帕将那些混合着红色辣椒粉的汤汤水水一一揩净。
铅青色的云雾杳然逸去。我和妻子的一阵吵闹轰走了天上忧愁的暗翳。那边是早晨的明媚和属于早晨的稚嫩的蔚蓝。太阳像多情的恋人紧跟在我身后,照耀我宽阔而苍凉的黑色脊背,照耀街道两边穿梭往来的那些五彩缤纷的女人。一到街上,不管我心情是好是坏,我锐利的眼光总会不由自主地去猎逐远的近的异性。男人被我忽视了,好像世界上只动荡着女人的迷人的河流。除非某个男人做出一件惹人注目甚至惊世骇俗的事——众目睽睽之中他撕裂她的衣服公然夺走她的贞操。我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形,但我希望碰到。我琢磨所有敢于冲破法律和道德禁锢的强xx犯,都具有一种变态的伟大和超人的返璞归真的力量。每当我看到街上有男女拉拉扯扯,或挽臂搂腰,或在背旮旯里紧紧依偎,我都要放慢脚步,趁人家不注意偷偷多看几眼。即使走过去我也要回头装作寻找人或寻找东西的样子,用不经意的神态恋恋地扫一眼再扫一眼。真希望那儿发生剧变,那儿的骚动被肉搏代替,那儿的平静被扭打取缔。然后我看到的是女人的肉,是男人排闼直入的根。我要把那肉和妻子的肉、红红的肉以及我所见识过的所有女人的肉比较一下,孰为美孰为艳孰为丰盈孰为白嫩?我要看看那根到底比我的弱还是比我的强?强xx犯的根是不是与众不同?如果他的和我的一样,或者他的还没我的肥硕颀长,我就会骄傲起来,就会豪迈地去设想我也会成为一个卓越非凡的强xx犯。
那一年,曾经有一个神女般美妙的精魂,在我沉睡的时候,频频向我呼唤:你为什么不来和我同居?在我百无聊赖的时候,在我那印度风格的单身女人宿舍里。当时我就想,那宿舍门一定不结实,或者从来不从里面锁住。房子里的她一定很漂亮,很够味,很野很浪,很是销魂,但也很让男人畏惧。因为那儿有很深很深的欲望之锄,黑暗得不可测知;那儿有很广很广的情念之水,激浪拍天,让你在销尽魂魄之后遭受灭顶之灾。我想我应该去试试,以便证明自己是个迥异凡品的雄种。可又一想,我干吗要可怜巴巴敲开一个单身女人的宿舍门,去向女人的孤独乞求爱的施舍呢?那爱对她来说大概是多余的,如同一个女富翁把自己堆积在床头床脚的珠宝随便赏给每一个钟情于她并能带给她快意的男人。可那珠宝对这个男人并没有用处。他决不会挂在脖子上、戴在手腕上向世人夸耀他的富足。他一定会把它变成钱去改善一日三餐不见肉的清寒生活。或者,他会把它当作爱情的信物送给一个贫穷却漂亮的姑娘,好让她以身相许终生陪伴。施舍的爱虚伪而浮夸,它无法证明一个男人贪得无厌的占有欲和征服力。所以,经过一番思考,我决定不去叩响那个单身女人的残破的门,尽管那门因渴望爱情到来而昼夜半掩着。我想我是男子汉,是男子汉就该回归人群,光天之下血染女人的风采。世界上哪儿的人群密集?巴黎伦敦纽约东京?还是电视新闻中常常唠叨的那个贝鲁特那个柬埔寨那个菲律宾那个莫斯科?可惜我不能出国,我没有国外的经济担保,没有四万元人民币去黑市买一张不知真假的护照,国家也不会公费派我出国留学或者去做一个穷酸臭摆的访问学者。
说真的,一想这些我就来气。不平则鸣,不公则喊,不顺心则骂娘,不理解则悲伤。不满足我,我就要揭露,就像我对女人的态度:如果她放肆地挑逗了我,最终又狗胆包天地拒绝了我,我就会向全国人民公布:她是个以女色来刺探男人隐情的国际间谍。在她的履历表上,每一秒钟,她都在充当婊子角色。我的愤怒情有可原,因为事实本来如此。
尤其在我们这个简朴狭窄的西部城市。这里物价相对稳定,男人相对守法,女人相对保守,娼妓相对要少,嫖客相对要乖,没有艾滋病之虑,没有泛滥吸毒的担忧,没有震惊世界的抢银行歹徒,没有劫机犯逃往宝岛,只有惊人的平静落后和惊人的猿人意识。
我严肃认真地思索这些问题,又不断把眼光投向那些过路的女人。不觉间我发现我已来到这块阵地最热闹的地方西门口。
这里是古城墙的西边门户。但现在,城墙和城门都已经片瓦不存了,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片开阔的商业区。昨天夜里,就在路中央辉辉煌煌的二十四部灯下,两个强xx犯正欲血染一个看不出年事高低的女人。那女人赤身裸体舞动四肢拼命挣扎,像个疯狂的迪斯科舞星,闪烁出一片肉色的亮光。而黑色的强xx犯一左一右,就像两个扭曲变形的伴舞,在一个偌大的舞台上时而跑动时而鹄立,做出种种性的挑逗。满街的女人围过去,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那么多男人潮水般围过去,我也呼啸着围过去。但我和所有人围过去的目的并不是要阻拦这场罪恶的发生,而是带着一种观戏的体验和观戏的狂喜,想挤到第一排看清楚演员的面孔姿影,看清楚每一个真实细微的动作,并准备为他们一招一式的绝妙表演送去声嘶力竭的喝彩。
最动人的一幕就要开始。女人仰躺在地。两个强xx犯你推我搡地互相争执优先权。我甩动肩膀,挤开所有遮挡我的人,终于站到了第一排。接下来我看到了什么?看到了如同我和妻子、和红红的那种爱情把戏?我那一贯忽视着男人的眼光很自然地投向女人的脸庞和躯体。顿时我妒火中烧。因为那女人漂亮如画、美丽如仙,酷似新时期挂历上的那种风月女子、甜润姑娘、情幽幽愁兮兮的古典少妇。对她肆行无忌的应该是我而不是他们。我大喝一声住手,就要扑过去,干一番救人于苦难的英雄壮举,却被围观的人紧紧撕住。他们问我为什么要如此激动,莫非与那不要脸的下贱女人有情场瓜葛?我说我曾是军人,是正义的化身。现在,我又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个骑士。我的天职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正说着,一个光屁股男人已经趴在了那女人身上。女人费力地朝上弯着脖子,翘头直勾勾望我。我大吃一惊,发现她竟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正在承受歹徒的蹂躏。我大打出手。先打散了那些幸灾乐祸的鸟男鸟女,再过去将两个强xx犯用刀一一捅死。殷红的血流了一地。妻子投身于我的怀抱嘤嘤而泣。我的脚和她的脚插在血泊之中。红色的泡沫汩汩冒起。强xx犯腥臭的血液通过我的脚心、通过我的两腿横贯周身。我通体憋胀,满脸鼓起一个个血包。我感到那血就要从我的七窍中喷涌而出。我恐怖地丢下妻子扭身就跑。妻子随我而来,在大街上赤条条狂奔,一声比一声凄厉地喊着我的名字。我不能停下,因为我体内已经有了强xx犯的血液。这血液完善着一个人的性力的疯狂,它驱动我去寻找强xx的对象。我找不到,只好返身,在一道高耸的家用电器广告牌下强xx我的妻子。可妻子没有反抗,这使我索然无味,带着憾恨,草草了事、匆匆收场。
这是我昨夜的梦,而且仅仅是一半梦。这一半梦的出格决定了那一半梦的出奇制胜,在我心中荡起一股旋梯式的红色涡流。而我希望苍鬼带给我的却是江南三月清风池塘里的轮轮涟漪。
我没去过江南,所以我常常遥想江南。那里的风景红且紫、绿如蓝,湿漉漉、潮乎乎的,据说是人人都会耕云播雨,据说是到处都有女人柔媚娟秀的侧影和顾盼撩人的美目,以及揉碎了的淫荡而风骚的肉的景致。高柳就是江南人。她容貌净丽,秀气盈盈,清俊灵性的脸上颧骨微微突出。她是红红的朋友却不是我的朋友,因为她说她看透了天下的男人,她一辈子的奋斗目标便是洁身自好。她和红红相比,一个清纯一个美艳,令我实在无法评判谁优谁劣。清纯接近理想,美艳趋向现实,而我喜欢现实又倾慕理想。曾几何时,在夜晚的梦中,在梦中的床上,高柳多次代替红红出现在我的怀抱里,使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心旷神怡。而在白天,在办公桌前,在我面对枯燥乏味的工作时,油然而生的真实想法是,我应该一手搂住高柳,一手搂住红红,再让妻子伏卧在我的两腿之间。我的男人的博大和深邃能够同时容纳三个三十个甚至三百三千三万个女人而不会出现疲倦和厌恶。我必须对她们三个人一视同仁,而她们也要精诚团结,不能互相猜忌,互相妒恨。打内战是丑恶的,是东方人的劣根所在。而团结是高尚的,是西方人美国人之所以成功的内在原因。我们要向西方学习,首先要学会女人之间不嫉妒、不仇视、尤其是当三个女人共同拥有一个男人的时候,更应该彬彬有礼,和平共处。
我们这个时代是什么都应该多多益善的时代,钱要多、关系要多、出风头要多、摆阔气要多、虚荣心要多、假大空要多、享受要多、女人要多(男人的享受和拥有女人的众多正比例发展)。遗憾的是,高柳不属于我。红红属于我却同时又属于另一个男人。她和我怎样做爱,也和他怎样做爱,感情平均分配,欢乐一分为二。至于妻子,她不是一个高尚的人。她作为女人的层次太低。因为她会毫不犹豫、毫不动摇地仇视我所染指的所有婚外的女人。时代不同了,衡量一个好女人的标准似乎是能理解丈夫找情妇,也能放纵自己找情夫。性生活的放荡不羁便是新生活的洒脱自如。第三者浪潮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辉煌的标志。我正在完善自己的人格,正在走向一个无道德无禁忌无羞耻的境域。这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不见得人人都有能力达到。妻子达不到,高柳达不到,红红也未必能够完全达到。妻子只想对内搞活,高柳不愿对外开放,红红又缺乏理论武装。围绕着我,三个女人三台戏,各立各的门户,各有各的调,京剧豫剧越剧,念不出统一的道白,唱不成一样的音律。我的糟透了的生活啊。
流动着情思,我行走在城市明亮的大道上,眼光和往常一样寻寻觅觅如流萤飞走。所有漂亮的女人和女人漂亮的部位一个也没有被我放过。那些或外八、或内八、或秀小、或宽大、或绷起脚面、或凸突脚踝、或薄如《文学》杂志、或厚如《唐宋八大家辞典》、或窄如柳叶、或长如矛枪、或透过丝袜露出蚯蚓游动般的筋脉的脚和脚上各式各样的鞋。那些紧包着健美裤的或长、或短、或粗、或细、或臃累着小腿肌肉、或隆升着膝骨关节、或坠吊着虚浮的股肉、或显示着青春弹性的女人的腿。当然还有或肥、或瘦、或圆、或尖的屁股;或细、或壮、或柔软灵活、或僵硬板直的腰肢,或扁平、或丰满、或优雅如两丘秀冢、或肿胀如两口面袋、或静美如两枚铁饼、或狰狞如两颗人头的女人的胸乳。以及那些娉婷苗条的肉躯,那些脂肪丰厚的身体。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浏览她们的风流面皮。男人欣赏女人总是从下往上看。等我观了脚、赏了腿、看了腰、迷恋于各色胸脯,突然想到平肩或溜肩之上也许有一颗色形俱佳的头颅时,她们就一晃而过。我总要行回头礼,但仓促之间,更让我关注的仍是或娴静、或扭摆的腰臀,因为众所周知,女人的后脑勺上并没有一双勾人魂魄的眼睛。腰臀婀娜着越来越远,我抓紧时间,提心吊胆地用眼光紧紧跟踪。常常是,我生怕那美的对象倏然而逝,却又偏偏被一个不自觉的男人隔断了我的眼光和那腰臀的联系。这时,我才会注意到街面上还有男人行走,便在心里把这些妨碍别人饱享眼福的男人骂了个狗血淋头——不景气的东西,邋邋遢遢就像经营不善的企业,快倒闭了,还这么横行霸道。瘦不拉叽、黑不溜秋的,给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抹黑。有几次,女人行走极快,那丰采电光石火般一闪而去,让我怦然心跳好一阵。我必须庆幸我的眼光的敏锐。在这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中,我发现了一个比红红的屁股更美的屁股,发现了一对比妻子的大腿更美的大腿,发现了一双比高柳的脚更美的脚。心惊肉跳,我戛然止步,血潮涌动着久久不能平静,随即怃然而叹。我意识到我不能拥有它们,内心就空漠漠的,失落了许多男人的精神气质。沮丧和惆怅伴我前行,蓦然想到我可以去偷、可以去抢、可以费尽心机去软软硬硬地勾引。我应该是个情场行家、偷香老手,我为什么不敢去主动和她们搭腔?心里这么想脚步却走向了和她们相反的方向。唉,不敢就是不敢,我毕竟不是一条具有侠骨义胆的真正的狼。
4猎艳
早晨的猎艳就要结束。大概是在路上想到了高柳的缘故,当我突然看见她时,并没有丝毫事出蹊跷的感觉,反而认为她就应该等我等在大路旁,就应该那样做出望眼欲穿的姿势,让我感到没有了我,她就会把这种翘头扬眉的造型保持到永远。
路旁离我上班的机关大门只有百步之遥。她等在这里,身边还支了一辆装饰华丽的长征牌彩色自行车。莫非她今天茅塞顿开,要主动提供一个让我捎她兜风的机会?捎她就不能捎在后头,而要捎在前面横梁上。那样我就可以在握把时将她满怀搂住。她的黑亮的秀发正好对着我的鼻子,我就可以利用呼吸嗅嗅她温馨而新鲜的气息。我的胸脯贴着她略微侧斜的后背,我的下身对准她曲线优美的腰肢。她的圆臀受到横梁的挤压,那酥软的肉朝下堆积着,酷似两朵倒立着、迎风绽放的馒头花。我的右脚尖踩着脚踏来回转动,笃定会有意无意地擦过她的屁股。那是一种调戏的方式,跟用手触摸一样充满幽趣,让人回味深长。她的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翘动着丝袜包裹的秀脚,样子十分好看。我带她去遥远的地方。遥远的地方有间房子有张床。荫庇在四周的是鸟语花香的森林,森林里没有人烟,只有豺狼虎豹和大象。大象鼻子再长也不会闻出人间的私情,怒发冲冠地前来干涉,虎豹再凶猛也不会撞开门户,义愤填膺地进来捉奸。我想着,冷不丁看到高柳和我只差半步就可以身贴身了。我下意识地收回思路,收回脚步,色迷迷地望她,问她在这里干什么——
等你。
果然在等我。我简直要心花怒放了。我望了一眼她身边的彩车,心想我还从未骑过这样精巧、这样漂亮的车子。车子像她,她像车子。我骑在上面神悠悠地直达一条桃灼灼柳依依的林xx道——
你们的事情闹大了——
什么事?——
你还装傻。我早就对红红说过,男人不可靠,一旦出了事,他们就会把全部责任往女人身上推。咳,女人,就像盛脏水的桶,什么东西都往里面倒。满了,溢了,人们就会骂这脏桶,从不追究里面的东西是谁倒进去的。
她这比喻倒很形象,但倒进去的不是脏水是精水,是宝中之宝的雄性荷尔蒙,是你和你的父母以及所有的人最动人的原初形态。我说,你急什么?好汉做事好汉当,红红是我勾引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行了吧?像个男人吧?她鄙夷地哼一声说,勾引?你为什么勾引不到别人?女人上当就是罪过。你懂吗?我吼起来,她没有上当,她根本不愿意,是我强xx了她。我用刀子顶着她的肋骨威逼她跟我睡觉,这你满意了吧?——
我满意顶什么用。
她撅起嘴,那嘴薄施唇膏,浅浅的红色朦胧可爱。莫非她知道我喜欢红色?莫非她心中早已有我的地位?她穿着矫健的牛仔装,翻出艳红衬衣的艳红领子,似乎她要爱我又不敢爱我,只能羞涩含蓄地显露一点她那如火如霞的衷肠。而那枚镶嵌着假宝石的如飞鱼、如飞起的六棱锥、如飞翔蓝天的不朽龟xx的白色胸针,则表达了她对我在本质意义上的始终不渝的渴望。Rx房隆起,胸针别在线条柔和的缓坡上,平静安详。我以为,除了我,她不希望任何一个别的男人破坏这馨香阵阵、温暖袭人的平静。
你打算怎么办?——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是当过兵的,我从来就不怕挑战。
我说得斩钉截铁,像个不屈不挠斗顽敌的钢铁汉子。这是需要,是男人对女人气质上的引诱。我的高柳,知道吗?你是一种清新妩媚,我是一副谗痨色相;你看中了我的贪婪,我看中了你的鲜嫩。你高雅飘逸,我舒旷粗野,你门第高贵,我贫穷卑微。但情欲不分富贵贫寒,生殖器是没有阶级性的。穷有穷精神,你看你周围那些西装革履大腹便便的有钱汉,哪个有我雄犷,哪个有我这种高山大树般的趾高气扬?——
说大话什么用?事情到了这一步,你得拿出具体办法来——
办法有的是。
办法就是脱衣,就是上床,就是你在我的腰肋之下不可遏止地发出啊啊的叫唤,就是我亲吻你的周身,从头到脚,无微不至——
什么办法?说呀。
我佯装思索地低下头去,眼皮却轻轻挑起,偷觑她那被牛仔裤绷圆、绷鼓、绷出诱惑来的颀长的腿和两腿之间微微升起的地方。又觉得这样极容易被对方发现,便将眼光投向地面,再顺着地面小心翼翼地爬过去痴迷地望着那双穿着红色高跟鞋的性感的脚。真该问问她,她为什么要穿红色高跟鞋?如果不是为了我的心理需求,她穿白色高跟鞋也许更能衬托她的清芳四溢的姿容。我想我是个嗜足狂,中国人尤其是生于寒带的中国人大都有嗜足的优良传统和时代特征。我们的祖先欣赏过三寸金莲,调戏女人总要俯下身去捏人家的脚。《水浒传》中有,《金瓶梅》中有,《三言两拍》中有,不信就去查,或者来问我,我能告诉你第几回第几页第几行。而今到了我们嗜足的时代。感谢多姿多彩、变化万端的生活,感谢从大洋吹来的欧风美雨,让我领略到了如此芬芳、如此美妙、如此神奇、如此诗情画意、如此风流俊雅、如此富有情韵、如此充满挑逗的现代女人扬起香尘的脚,比起祖先赏玩的对象来,可谓是弹指一挥间,旧貌变新颜,金莲换秀足,无脚不成奸。大学老师在课堂上明确告诉我,美和美感既有历史性又有时代感。他举了燕瘦环肥的例子,举了溜肩如春笋和耸肩如鹰翼的例子,举了当时走红的许多影星和好莱坞大明星梦露。我猜想他当时本来要以足为例,但当着那么多女学生的面没好意思说出口。他是个老派知识分子,在儒教、佛教、道教三教合一的中国,他不敢说无产阶级的女人有一双性感的脚,也不能完全理解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开端的那场思想解放运动,其锋芒所向,直指女人。就是要还女人以本来面貌,就是要通过无数次的实践,建树起衡量性感明星的唯一标准,当然也包括衡量女性秀足的标准——
你怎么呆头呆脑的?——
我在想。
我在想我自己。我早就是个神秘人物了。在我还没有彻头彻尾地见识过一个城市女人的时候,我为什么会珍藏数十双女人的高跟鞋,并要时常拿出来给自己展览和抱在怀里细细揣摸?我幻想着什么?我的满足从何而来?我这种恋物情结何以会代替真正的爱情,让我冻僵的心灵渐渐苏醒过来?何以会使我不辞辛劳,穿过大街小巷,低着头千番寻找?有一段时间,我断定自己寻找爱是为了寻找一双穿着秀美的高跟鞋的秀美的脚。为了达到这一个目的,我宁可接受极丑陋的脸和极难看的腰身,宁可让青春的期望落在一双双匆匆而过的陌生的脚上。眼前往往是尘土飞扬。
可是,后来就变了。我接触的女人越多,就越发现对女人的感觉是探摸不尽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可能等于她的某个局部。哪怕她是最平庸、最无知的女人,都有只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情欲世界和完整的性感奥秘。谁也别想搞清楚这世界的真实内幕和揭开奥秘的全部,包括她们自己。而我对高柳之所以如此关注,是因为她的奥秘太多太多,她的世界太朦胧太朦胧——
你说话呀——
我说了,我做过野蛮人。在残酷方面我训练有素,我可以做得比谁都干脆。如果他想把事情闹大,我就杀了他——
我不管你和他的事。你说红红到底怎么办?——
好办得很嘛,她可以离开我。
她一离开我,你就可以跻入。爱情需要更新,女人需要新鲜,我也该换换口味了。我的眼光朝上一挑,发现有一丝内裤的红色从她的裤角悄悄探出来,像她的眼睛、她的心正在偷偷审视我的表情变化那样。我仿佛看到红色内裤包紧的大腿和屁股,仿佛看到红色的肉感正弥漫着扑面而来。我在熠亮的眩色中飘飘欲仙。我感到在我的牛仔裤里,那个被挤成一疙瘩的野蛮主义的大家伙正在蠢蠢欲动。还有丝丝凉意,那是精液渗漏的结果。我的朋友,我真想扑过去,咬你啃你;用史无前例的狂热拥抱,在你的灵魂深处发动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很久以来我都认为那场深深烙印在我脑海中的文化革命,不过是伟大的人民性压抑的总爆发——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要求她离开你,好像是她死皮赖脸地缠着你,是她给你带来了麻烦——
那你说怎么办?——
不是她离开你,而是你离开她。我告诉你,你以后别再去找红红。
只要有了你,我以后决不会再去找她。我想着,那大家伙开始显示野性的风采和冲破黑暗走向光明的威力。我的牛仔裤就像高柳的Rx房一样倔强地升起——
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再换一个嘛。
我自觉失口,惶遽不安地将拇指插进紧贴小腹的方寸裤兜,有意放松两臂,用另外八个指头敲打着股侧,似乎是为了让她注意此时我的下身比我满不在乎的表情更能让她吃惊。但她歪着头蔑视地望我,眼光硬是不肯朝下移动——
你把红红逼上了绝路,还这样轻松。没见过你这样玩世不恭的男人。我要是红红非用菜刀剁了你不可。喏,信,看吧。红红三更半夜跑到我家,一边哭一边写信,眼泪成了自来水,照我看,一点也不值得——
她哭了?——
别得意忘形,那是提前给你哭丧。
我接信、拆信、读信,一抬头见高柳已经跨上了自行车。她高昂头颅,摆出一副永不回首的架势,让我感到一种浑浊的孤独正从女人背转过去的两腿之间朝我走来。我看到在椭圆形屁股和三角形车座的衔接处,隐显一道水平的鸿沟,看不出是柔软的屁股陷进了车座,还是柔软的坐垫陷进了屁股。由于大腿连接着屁股,两道美妙优雅的线条便从屁股两侧延伸而下,勾勒出大腿的韵致、大腿的立体的肉感。两条腿随着滚动的车轮,如同踏在弹性的跳板上一起一伏,如同纺织机的梭子一往一来,如同阵阵柔和的缓波前冲又后推;时而是个弯弯的七字,时而是个稚拙的一字,仿佛那便是女性活跃的音符,组合成一支呼唤异性爱慕的情曲。自行车上的女人,飞翔中的魅力,动态的温柔,美的造型呼啸而过,拖出一股乳香的习习轻风,拖出一绺男人的傻眉傻眼,拖出了我的绵绵情思。
呔,别他妈抒情了,多情反被无情恼。她是软玉我不能搂抱,她是花朵我不能采撷,她是高高天上的一片白云,可望而不可即,她是一只斑斓的火鸡正在飞出我的视域。她到了路口,她正在拐弯,她消逝了,而我却不能收回眼光。我的眼光也在拐弯,我的灵魂追逐而去,我的嘴正在凑上前对准她百合花似的双唇。那双唇碰出一首至高无上的诗:我爱你。呔,别他妈幻想,别他妈自作多情。就让她和车轮一起滚远,不就是个骑自行车的女人吗?多得是,多得是,满街道触眼即是。不过,要领略也得等一会。现在,我必须从渺茫的云端落在这坚实的大地上。我还得认认真真再读一遍红红的信。
红红走了。她告诉我她要暂时离开西宁去北京母亲那里住一阵子,因为恰好她母亲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病住进了医院。(早该走了,你对我已经没有了新鲜感,你的纠缠无休无止,令人烦腻,你的做爱回回雷同缺乏创新,你在床上洒洒做文章,但手法陈旧,感情重复,语言落套,构思一般,情节拖沓,故事冗长,节奏缓慢,联想贫乏,开头不能单刀直入,结尾不能强调主题,整个文章内容平庸,形式呆板,老一套的八股文,永久固定的程序。读你千遍万遍我已经厌倦。你的存在使我无法接近那棵嫩嫩的江南柳、那朵高高的池塘荷——我从银幕上见识过的出水芙蓉和高柳似乎是孪生姊妹。感谢你母亲和她的莫名其妙的病,衷心希望医院不要治好她的病,哪怕拖延时间,让她卧床不起,需要女儿服侍一年两年。为此我将万分感谢医院领导和全体医护人员,并以人性解放和人道主义的名义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革命敬礼。)红红在信中说,她和她丈夫已经谈妥,要是他再发现她与我或者别的男人来往,就要坚决跟她离婚。她不想离婚,因为她不想失去生活的优裕,但也不想和我断绝关系,因为我是她心理和生理的最好补充。到底怎么办,以后再说。没准她丈夫会在时代精神的感召下回心转意,允许她一三五属于他,二四六属于我,而他自己也会适应改革形势脚踩两只船,为繁荣社会锦上添花。(红红,你太自私了。我可以补充你的不足,但你无法补充我的空虚。你离婚不离婚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占了我的便宜,还想一辈子占下去,我怎么受得了这份乏味疲倦的磨难?)她说我们的事情已经败露,她丈夫气得吹胡子瞪眼。(他没有胡子,也许永远不会有胡子。男人没有胡子就不是男人,怪不得红红要背叛他,原来他从来不扎疼她的热乎乎的肚腹、光溜溜的腿。)但她丈夫不会做得太过分,因为他死要面子,知道家丑不可外扬。他只是扬言要在这两天去我家拜访我的妻子,并把他以为丑恶的那一幕和盘托出。(还不过分?最要命的就是这个。)她希望我这两天待在家里别出门。她丈夫最大的特点就是添油加醋、信口胡言。说不定为了仇恨,他会诬陷我不仅搞了红红也搞了全西宁市的女人。她要我见了她丈夫必须扮出一副落拓失意的模样。他吃软不吃硬,更受不了我这个干了对不起他的事的人,在他面前的神气活现。(红红,别跟我来这一套。你放什么屁我就知道你屙什么屎。我是什么人?难道还不能洞察你们女人的幽曲?你让我守住我妻子,是想阻止你丈夫用勾引我妻子的办法进行报复。你丈夫的性能力本来就低下,而你担心不多的情欲一旦外流她方,你就会日日守着一个空皮囊。红红,仅凭这一点,我就应该和你分离。你太自私,只想索取,不想奉献。不想奉献的女人永远不是一个好女人。)她说她丈夫可能会要我赔礼道歉,并要我写出今后不再见她的保证书。她要我满足他的要求,因为道歉是说假话,而我的业余爱好就是说假话,比说真话还要坦然。保证书是一大堆字,而我的特长就是撰写虚妄之言。至于以后,我们该咋样还咋样,无非就是更加小心谨慎,到一个他所不知道的地方去翻江倒海罢了。(我宰了他。不道歉、不写保证书、不虚伪、不落拓。我光明磊落、大义凛然,我追求坦诚和真实。)最后她说,吻你,一千遍一万遍地吻你。等我回来。(求求你了,我已经被你吻得浑身有了胭脂色,连那棒槌也香喷喷的,成了举世无双的国际香型的男根。现在,就让高柳的吻取代你的吻吧。她用的化妆品大概都是留兰香型的,那幽幽的无限清芬啊。红红,你不必回来,我讨厌你,讨厌你的这封信。)越讨厌她的信就越长,署名之后还有一个另字和一个没点清楚的冒号,还有一大堆乌七八糟如蝇虫如蚁卵的纯蓝的笔迹。她说写完信后她就和高柳一起睡了(同性恋?高柳是个同性恋者?如果不是,她为什么对我如此冷漠?),睡着后做了一个梦。(她们睡着了?红红三更跑去诉说,还要写信,加上喝茶,加上抹泪,加上高柳的安慰,至少得用去两个小时。早晨六点起床,吃完早点后去赶八点多的火车,红红也许只睡了一个小时或者更少。这中间没有足够的时间让她们在床上折腾。我知道女人与女人之间的那种房事,从互相引逗到酝酿成熟到渐渐起性再到巅峰状态,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她们绝对不可能。)我对我的精妙计算万分得意,继续看信,就看到积石大禹山脉中一个狰狞的场景了。那是她的梦
草木蔚然的山岭下,一个高大无比、没有五官的圆头之人穿行在深深的谷地。谷地黑森森的,只有鸟声而看不见鸟踪,但她却异常清晰地见那人一手举着一颗女人头,一手举着一颗男人头。女人头在笑,男人头在哭。那人把男人头扔了,双手捧着女人头,轰轰隆隆地说话,好像是说跟我走吧,我恨不得把整个身子都塞进你的xx道。这和昨夜苍鬼给我的另一半梦几乎一样。那山岭莫不就是黑大山?那谷地莫不就是野牛沟?那女人莫不就是红红最为妒恨的女人?我不寒而栗,将信团起,拔腿就往家中跑。
哗啦啦啦,满街道女人的头河水一样流过去。我无暇观赏,我把她们抛在身后。我心中只有一颗女人的头,那便是妻子安静和悦的头。妻子的头被别人捧在手中,而在她空空洞洞的下身里,正堙塞着那个圆头之人的整个躯体。他是谁?是苍鬼?不不,是他,一定是他。红红的丈夫狗日的你,我离家不到半日你就得逞了。我的妻子不能让人随便搞,她是我应酬生活的唯一一件较为干净得体的外衣。再说我们必须遵循老中国的老传统,皇帝拥有六宫粉黛,但正宫娘娘却不能有六房面首。我是男人,男人有权要求妻子只在丈夫面前脱裤子,一生只为丈夫服务,只为丈夫创造乐趣和肉的遐想。而男人要为人民服务,为天下的女人服务。他的天职也许只有两项:肆无忌惮地占有别人的妻子和凶猛顽强地防护自己的妻子。尽管这防护会被妻子憎恶,时时面临突破的危险。啊,妻子,为什么要背叛我?不理解,一千一万个不理解。
恐怖而高涨的情欲之水,正在将世界、将我、将爱、将所有美好的女人统统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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