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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悔恨交加,慢慢走下楼梯。
一小时前,开门的声音惊醒了他,他看见年轻的妻子悄悄走出房间。这种极度的羞愧,他有生以来只经历过一次,那是他在星期日学校里受到惩罚,含着眼泪跑回家去的时候。
他是怎么搞的?怎么会产生这种莫名其妙的疑虑?他怎么能怀疑一个纯洁无瑕的姑娘?而他差点要干出来的那件事,比这种怀疑更可怕。“沃尔特会杀死我,”他自言自语“而他那样做却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我的妹妹受了这种侮辱,我也会抓起手枪的。”
幸好,他写那些下流信的时候睡着了!谢天谢地,昨天晚上他在码头上什么也没有说。任何人都一无所知。她或者是其他人都不会猜到他那些卑鄙的想法,他将用自己毕生的时间,弥补对她的这一过失。任何女人也不会找到比他更好的丈夫了。
她站在岸边用深邃的目光注视着海鸥,这种目光与她十九岁的年纪很不相称。
“你去吃早饭吗?”这是他想出来的唯一的一句话。
还不到一星期,许多事情在他记忆中已经淡漠了。尽管当他突然想起他那些荒唐的疑虑时,也会窘得面红耳赤,但他毕竟不是那种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总感到内疚的人。而且,在婚礼前夕做过一些蠢事的未婚夫,恐怕也不只他一个——婚礼前的准备工作会把任何人弄得心烦意乱。但不管怎么说,一切都很顺利:他结了婚,不久就会很幸福。如果她不是那样冷漠无情的话……或许,她也被弄得心烦意乱了,应该耐心等待。有人对他说过,如果新娘过分年轻而天真,蜜月常常不会那样称心如意。在巴顿,她会变得和大家一样。
以后几天,阴雨连绵,他很烦闷。在家时,下雨对他并没有什么妨碍,不论什么天气,他都兴致勃勃地巡视庄园,布置工作;或者带着爱犬,坐在点燃的壁炉旁,翻阅他父亲心爱的《绅士的消遣》一书,或者检查帐目,或者和左邻右舍的显贵谈论政治、狩猎或收成,或者把教堂的神父请来,打一两局牌。可是,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又能干些什么呢?在这里,除了那个整天念书外国书的女人以外,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每次他想打断她念书时,她都温顺地表示服从,可是因为两人无话可说,她就又去读那些法文书或者意大利文书了。
这了两个星期,他问她,假如他们立即离开这里,她是不是会很不高兴。他们还得在温切斯特逗留,参观大教堂,再产,巴顿也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此外,她是不是想尽快看到自己的新居?
“当然,很想看到。咱们明天走吗?”
她开始收拾东西;他把她叠得很整齐的衣服从柜子里拿出来,递给她。一本小书掉在地上。亨利把书拣起来,笑了。
“拉丁文!我亲爱的姑娘,难道你还想着功课?度蜜月念这样的书可不大适合。”
她凝立着。那纹丝不动的姿态,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抗议,他有点不知所措了。他突然想起那位已故的学者,于是便温存地抱住她的肩膀。
“亲爱的,请你原谅;我忘了这些罗马作家的书都是你给父亲读过的。当然,这些书作为对他的怀念,对你是很珍贵的。”
“这是另外一些作者的书,亨利。我带来的这些书都没给他念过,但都很有意思,也应该读。”
“他看了一下打开的一页。虽然他在童年时代花了很多时间学习拉丁文,但是留在他记忆中的只是每天死亡硬背以及经常挨罚的情形。他还认识几个单词,但这些字搭配起来是什么意思,他就不懂了。他看看扉页:T.PetroniiArbitri,《Satyrieon》。如果他没有记错,这是一篇关于萨蹄尔的粗俗的故事——萨蹄尔是一种吹芦笛的、长着两条山羊腿的怪物。这又有什么呢,他没有权利发牢骚。有人告诉过他,她有点究气。但至少她脾气很好——并不是任何一个妻子都能这样俯首帖耳听他的话。不过新娘子读这样的书,总还是很奇怪的。
她把彼得罗尼这本书和其他的书放在一起:《格列佛游记》、《Pantagruel》、《Decamerone》、朱文诺。所有这些书,都是她从她父亲一直锁着的那个书橱里拿来的。刹那间,她脸上露出一抹讥讽的微笑,使她那美丽的双唇变形了。她想,父亲原来了解的那个比阿特丽斯,根本不会去拿这些书,因为他认为这些书对她是无益的。可是,那个多愁善感的傻丫头早就变了。
自从在温特洛普先生事务所里发生那件不愉快的事情以后,卡斯特斯夫妇在他们结婚的头三个月里,忽尔相互指责,忽尔又情意缠绵地窃窃私语。
卡斯特斯暂时逃避了债务拘留所,但他付出的代价,等于失去了自由。他被迫永远离开伦敦和赌场,住在荒郊野外,和他在一起的只有那个可以作他母校的、醋意十足的妻子和两个温文尔雅的继女。然而就是在这里,债主们也不让他得到片刻的安宁。为满足他们的要求,他把所剩无几的珍珠宝石全都变卖了。
三月初,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妻子的同意,把她的蓝宝石戒指典当出去。这是一块很高级的宝石,他想把它卖掉,然后告诉妻子只典当了一半的钱,剩下的都装入腰包。他估计这笔钱不少,可以到远离凯特林的地方去寻欢作乐。他想找个体面的借口,到伦敦待两夜,用他妻子根本不知道的那五十基尼再到牌桌上碰碰运气。后来才知道,她要跟他一起去找放高利贷的人,否则戒指就不放手。
几乎整整一个星期,他寻找各种借口,迟迟不动身。最后,他总算同意了,表示他们应该接受伦敦朋友的邀请,参加晚上的牌会,在城里过夜,第二天早晨再去典当戒指。同意前往的复信刚一发出,他就推说牙疼。到了约定的日子,他坚持要她一个人赴约。
那天晚上,比阿特丽斯正在走廊尽头自己的房间里,一直俯案搞她父亲未完成的工作。她父亲长期生病,不幸逝世,到现在还不到一年;可是她觉得,这个家庭早已把他彻底忘掉了,就象他死了一百年。夜已经很深了,她哭了很久,最后睡着了。
一种痛苦的窒息使她从睡梦中惊醒:她母亲的丈夫一只手卡住她的喉咙,另一只手企图把一块布塞进她嘴里。
那些千依而顺的女人早已使他厌烦了,近来,他那个老态龙钟、性欲强烈的妻子,更使他反感。处女的反抗,使他那腻烦的感情得到莫大的快慰。
是的,她在反抗;尽管她已经吓得要死,孤立无援,但她却象一只野猫,拼命挣扎。姑娘疯狂自卫,他惊呆了。他原来对这种事情有把握,所以直到最后一分钟才想到用布堵她的嘴,担心艾尔西那灵敏的耳朵会听到喊叫声,因为她睡觉的房间和比阿特丽斯的房间只隔三间屋子。一切本应该进行得顺顺当当;她突然被惊醒,一定会很害怕,这时他就可以轻而易举堵上她的嘴,用他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一招,扭住她的胳膊。这一招很灵,他平生只用过两次,他那些年轻的伙伴无不折服。这个小丫头马上就得听的摆布,而后恐惧与羞愧就会迫使她成为他驯服的奴隶。
说实在的,他感兴趣的只是把这件事办成,而不是这个面黄肌瘦的姑娘。他想玩弄她,主要是想结那个束缚他手脚的可恨女人暗地里好好报复一下。因为她是她的亲生女儿!
当然,艾尔西比她姐姐漂亮,可是她太象她妈妈了,所以引不起他的兴趣。此外,跟那个傻丫头勾搭也太危险。她会突然歇斯底里大发作,把一切和盘托出。搞这个女学究更保险:她知道应该守口如瓶。他刚离她三步远,她就扭扭捏捏,凭这一点,就得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小伪君子。他要教训她,该怎样装得天真无邪!他要能把她搞到手,真是得益非浅。以后,她对他服服帖帖了,他就能让她骗她哥哥的同意,把房子典当出去。到那时候,就把她一脚踢开。
比阿特丽斯挣扎了很久,最后用指甲在卡斯特斯右眼上挖了一下。他尖叫一声,从房间里逃出去了。她吃力地把布从嘴里掏出来,刚把房门锁上,眼前一切就变得天旋地转了。
第二天,卡斯特斯夫人刚回家,佣人就在门口向她汇报:“夫人,老爷出事了。大夫刚走。比阿特丽斯小姐嗓子疼,正躺着呢。”她丈夫一边呻吟,一边骂人。他的脸被抓伤了,大夫用绷带把了的右眼包上。她并不相信,真是那只野猫在牲口棚里窜到他身上,但她只是怀疑,准是某个愤怒的农场主——一个女人的父亲或者哥哥——教训了他一顿。
大夫明显表示同意她的猜疑,但是职业上的道德准则不允许他公开说出自己的看法。因此,卡斯特斯夫人大发雷霆。比阿特丽斯听到从楼梯上传来的凶狠的吵骂声。
“你让我相信这套鬼话吗?”一个尖细的声音在喊叫。“我看你还挺聪明,能……”
“多拉,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那只猫抓了我的眼睛,我来不及……”
比阿特丽斯把脑袋塞到枕头下,于是什么也听不见了。
过了二十分钟,气急败坏的卡斯特斯夫人拿着摘下来的窗帘走进比阿特丽斯的房间,急匆匆而又不耐烦地打听女儿的病情,她一向不大喜欢这个女儿。
为什么大夫在场的时候,她不请他看看嗓子呢,现在,大夫已经走了。
比阿特丽斯躺在床上,把被子拉到下巴底下,用一块湿手帕盖住额头上的大紫斑,她用嘶哑的嗓音小声说,她不需要大夫,很快就会好的。
“你怎么了,是感冒吗?胸口疼吗?只是嗓子疼?要不要给你拿点牛奶来?是不是要在脚底下放一块烧热的砖?”
“什么也不要,只需要安静。我头疼。”
“那你就别动了,好好睡吧。我让他们一会儿给你送点茶和炸面包片来。”
卡斯特斯眼睛上的伤口已经发炎,病情在恶化。几乎三个星期,卡斯特斯夫人除了自己的烦恼以外,没有时间考虑别的事情,丈夫不停的呻吟、叫骂、吵得她歇斯底里大发作,而他最后,她被折磨得几夜睡不着觉担心他眼睛肿得更厉害,她觉得自己太可怜了。
她毁掉自己的名誉,失去许多朋友难道就是为了这个吗?如果炎症感染了另一只眼睛,卡斯特斯会不会双目失明呢?她作出这样重大的牺牲,在自己家里忍受忘恩负义的行为,遭受别人的歧视、侮辱,难道识是为了成为一个瞎子的妻子,去过那种痛苦的生活?
大夫费尽唇舌才使她相信,卡斯特斯不会变成瞎子,也不会留下丑陋的伤疤。她已经完全忘了,那个不讨人喜欢的丫头偏偏在这个可怕的时候得了感冒,躺在床上。
比阿特丽斯的嗓子和额头上的紫斑还没有消退,尽量回避任何人。病情刚刚好转,她就整天待在没有人去书房里,要求把吃的东西也送进去。头一个星期,她用披巾裹着嗓子和脑袋,喝些掺了酒的热牛奶和用黑茶爢子制作的茶,医治根本不存在的感冒。她一听到门外的卡斯特斯的脚步声就发抖。她不知道,她不会再受威胁了,因为与其说她怕他,还不好说他更怕她。他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教训,同时也搞不清,她下一步还要采取什么措施。
吓唬这个暴力的牺牲品并不困难,但是,姑娘既然能抵抗这样经过周密考虑的坚决袭击,那怎么能保证她守口如瓶呢?她给她哥哥写了些什么?要是这个青年人突然从葡萄牙回来,他会有什么想法呢?最好还是让她滚开:随便嫁给什么人都行,越快越好。
卡斯特斯的妻子尽管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但也希望把大女儿撵走,而且她的这种愿望比以前更强烈了。多拉哀叹自己姿色衰减,早就察觉女儿的青春年华对她是种无声的挑战,在这场较量中她只能甘拜下风。在她看来,丈夫在去年伦敦社交斯刚开始时死去,是对她命运又一次无端的残酷打击:如果那个讨厌的丫头早一年在社交界露面,就更容易把她嫁出去——因为在这段时间里,许多用得着的人家拒不接待他们了。自从卡斯特斯成了他们家的主人以后,梅丽夫人就坚决不登他们的家门,但她对故友十分怀念,所以对他的女儿仍然很关心,也正是因此,她才接待她的继父。但她也非常明确的表示,她的宽容是有限度的。
应该抓紧时机,否则就永远也不能给比阿特丽斯找到合适的丈夫了。眼下的社交斯是最后一次机会,不管她可怜的母亲怎样费尽心机到处借债,也得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可她呢?总是一个人坐在书房里,绷着脸,对家里发生的灾难、对她母亲低三下四费尽心机买来的那些漂亮衣服,一律不闻不问。一天天过去了,她仍然无动于衷:从早到晚看书,借口头疼,迟迟不去找裁缝和成衣匠,可她又固执地不去找大夫。换个姑娘,可能被认为有什么难言之隐,但比阿特丽斯的性格一向古怪,总是很难让她俯首帖耳。她会突然直愣愣地望着你,好像你是个坏蛋一样。而她父亲去世的那天晚上……
卡斯特斯夫人想把过去那件不愉快的事情尽快忘掉:她亲生女儿竟然不让她进父亲的房间,发疯似地对她说:“请您走开!让沃尔特和我守着他。您哪儿还有心思想他?”她居然把亲生母亲关在门外!
史密泽斯小姐总是抱怨说,艾尔西任性而粗鲁。当然,艾尔西和别的孩子一样,有缺点,但万幸的是,她毕竟跟比阿特丽斯不一样。
这期间,比阿特丽斯在贮藏室里找到一把得心应手的小刀,她找了个借口,把自己的床搬到艾尔西房间里,还给哥哥写了信,请他回家处理小妹妹的事情。关于自己,她只字不提:对她的遭遇没什么好说的,别的问题更不在话下了。
光阴荏苒,她还是一个人坐在书房里,一次又一次回忆起那天晚上发生的可怕事情。每一次她都想到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今后怎么办?
自杀吗?如果能立即……父亲逝世时,真够受罪的。还有,死——就意味着艾尔西没有人管了,艾尔西是个好孩子,刚满十六岁,她是答言洒照顾她的。但留在这个家里……
没有地方可去。既没有钱,又没有朋友……不错,有梅丽夫人。她心地善良……但头脑简单。最糟的是,她太好奇。跟别人去说这件事,还不如死了好。
她试着读书。她把书一本本拿出来(她经常给父亲读这些书,所以很喜欢它们;当然,这些书本身也令人喜欢),但又放回了原处。
这些书都很乏味、肤浅、很有害。贺瑞斯笔下的居心叵测的处女、李西德和蒂蒂尔及其芦笛、阿特丽斯罗菲和斯特拉、奥卡辛和尼古列特——全是胡说八道。
但是,为了不至于神经错乱,应该读书。她的目光落在锁着的那张书柜上。父亲把全部钥匙都交给了她,但多年前他嘱咐过她,不要读这个柜子里的书。“这些都是名著,很有价值,但你看不懂;此外,书里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对你也有害。”
不让她去接触那些“乌七八糟”的事!如果说世上那些丑恶现象她还不完全知道,那么最好也尽快地让她了解了解。
她打开柜门,看看那些不熟悉的书名。其中一本书使她十分诧异。
《格利佛游记》!这本童话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她小时候,父亲常常把她放在腿上,给她讲小人国和大人国那些可笑的故事。但是居然还有续集。什么是勒皮他?她开始读这本书,最初觉得没什么意思,但很快就觉得那些哲学家和给他捧场的人十分可笑。没有人好好地开导她,所以她也一直迷迷糊糊。但现在,她清醒了。
后来,她读到书中描写耶胡的地方,心中猛地一动,又产生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真理终于被发现了——尽管是赤裸裸的、可怕的、令人厌恶的,但它毕竟是真理。她认为她认识了丑恶。难道所有的人都和妈妈一样?
而她自己呢?她到底是什么人?她父亲身上原来也有一个耶胡——否则,她怎么能出世呢?耶胡招来了另一个耶胡,于是就出现了新的耶胡。在她的血管里又有多少母亲身上那种罪恶的血液呢?
那天她走过窗前时,听到几个妇女在嘲笑她母亲爱吃醋,她们指的是什么?
“多拉不会忍受他很久的。”
“也许她会弄个水落石出,他会被送到殖民地去,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她可以吓唬他一下。”
吓唬?
她开始翻阅祖父留下来的法律书籍。她起初丝毫也不明白的刑事诉讼程序,现在越来越明白了。经过几个星期的悉心钻研和对罪证的考虑,她为母亲裁了一件勒皮他式的衣服——很合逻辑,但不完全合身。她只犯了一个错误,部分昌由于她年轻而没有经验,部分是由于不断去分析拉丁文语法的细节——但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她把一切都归罪于糊里糊涂的多拉.卡斯特斯,认为自己的推论十分清楚而又符合逻辑。
对未成年女子施行暴力。特别是对未成年的virgointacta,而且是强xx继女。这牵涉到乱伦关系。如果揭发他有强xx行为,他大概会被流放到殖民地去。
“我想,你有足够的理智去”
“那只猫抓了我的眼睛”
这就是说,妈妈生气是因为他没有成功。大概,她是故意去伦敦,好让他有可能利用这种机会,然后再用告发去威胁他,他会马上服服贴贴的。
这位女耶胡给自己的男耶胡下了圈套,用亲生女儿当诱饵。
比阿特丽斯身上的紫斑还没有完全消退,伦敦的社交期就开始了。她在上流社会初次抛头露面并不成功。她脱掉身上那廉价的旧丧服,换上专为大家闺秀展销的白色服装,然后她被带去参加各家的舞会。因为卡斯特斯一家的名声日益狼籍,很可能使她失去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均等,所以他们想赶快给他找个婆家,但这种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她知道,梅丽夫人正在千方百计替她找丈夫。如果有人向她求婚,她就得接受,不管未婚夫是什么人,她都应该作成这笔交易:她用身体去满足他的淫欲,而他的家,则是她——如果可能,还包括艾尔西——避难的场所。结婚——这简直是罪孽,而生活本身也是一种罪孽。到处都罪恶深重,她又有什么权利抱怨?看来,这是造物主的意旨。造物主也是耶胡,是个大耶胡。
始终没有人向她求婚。这是可以理解的。她既不富有,也不特别漂亮,比她年轻、动人的姑娘多得很,尽可以随意挑选,还用不着提心吊胆为卡斯特斯玩牌输的钱还债。对于有这种亲属的姑娘,人们总是要退避三舍的。
最后,她认识了亨利。作为一个耶胡,他倒并不那样下流。他不象那个想在梅丽夫人花房里吻她的人那样发出淫荡的笑声。他不说猥亵的恭维话,只谈奶牛和牧草。
后来,他突然走了——准是感到厌恶了。这并不奇怪。整个晚上,妈妈又吵又骂,大哭大闹。第二天早晨,一位身穿蓝色骑马服的人,藏在树后头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明白了,并不是她又遭到新的袭击,藏着的人是那位喜欢奶牛傻里傻气的青年乡绅。他红着脸,结结巴巴地小声说了几句话——他在向她求婚。
当然,她应该认为自己是很幸运的。只是希望他别碰她也许,她慢慢会习惯的。
在沃里克郡,她会受到保护,为此她自然要付出代价。什么东西也不会白给。但她可以永远不再见到妈妈和那个家伙了。
眼下,她已是个有夫之妇了。这个可怕的蜜月总算快结束了。到了巴顿,亨利除了她以外,还有很多事情要照料;她可以喘口气了。也许有一天他满足了,或者对她厌恶了,他就会跟别的男人一样,去找别的女人,那时她也就能得到安宁了。
当然,先得生儿育女。女人一生只有两件事;和男人性交及生孩子,其他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这两件事都很可怕,但又都不可避免。既然别的女人都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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