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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蝴蝶梦》->正文
第04章

    桥牌会的次日,范-霍珀夫人醒来时咽喉干涩发痛,体温一百零二度。我给她的大夫挂了电话,大夫立刻赶来,诊断说是普通的流行性感冒。“在我同意你起床前,你得躺着休息,”大夫叮嘱说。“听上去你的心跳有点异样。如不绝对卧床静养,是很难好转的。我的意见是——”他转身对着我说,“替范-霍珀夫人找一名特别护士来。你连扶她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护理两星期左右就可以了。”

    我觉得另请护士未免荒唐,就表示异议。可是,出乎我的意料,范-霍珀夫人同意大夫的建议。我想,她是巴不得小题大作。这样,人们就会来探望,或是写信表示慰问,还会有人送鲜花。她对蒙特卡洛已开始腻烦,身染微恙不失为一种调剂。

    护士将给她打针,并施以轻微的按摩;她还得按规定食谱进食。护士来后,我就走开了。当时她的体温已开始下降,背靠着叠起的枕头坐在床上,披着她最华贵的睡衣,缀有缎带的闺房小帽覆着脑门,显出心满意足的样子。我松了一口气,可是又因此觉得内疚,怀着这种矛盾的心情,我去给她的朋友打电话,取消原已安排在当夜举行的小型聚会,接着就比平时提前整整一小时到楼下餐厅去吃午饭。我原以为餐厅定然空无一人,因为客人一般都不在一点钟前吃午饭。果然,餐厅里空荡荡的,只是我们的邻桌已有人占了。真是意外!对此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他不是去索斯派尔了吗?毫无疑问,他怕一点钟再碰到我们,这才提前吃午饭。这时我已穿过半个餐厅,没法再扭头往回走了。前一天在电梯口分手之后,我没有再见到过他。因为他很乖觉,未在餐厅吃晚饭。此刻提早吃午饭想来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这种场面该如何应付,我没有经验。我要是年长几岁,受过另一种教育,该多好!我国不斜视地朝我们那张餐桌走去。展开餐巾时,我竟碰翻了一瓶僵直的银莲花,真是报应!谁叫我笨手笨脚的!水渗过桌布,滴滴答答流到我裙子上。侍者远在餐厅另一头,再说他也没看见这儿有人闯了祸。可是邻座容却突然出现在我身边,手拿一方干的餐巾。

    “你可不能坐在湿漉漉的桌布旁吃饭,”他不客气地说。“会让你倒胃口的。快走开。”

    他动手去擦桌布。这时,侍者看见了,赶快走来帮忙。

    “我不在乎,”我说。“一点儿没关系。反正就我一个人。”

    他没吭声,侍者走来,动作利索地把花瓶和撒了一桌子的花拾掇了。

    “让它去吧,”他突然吩咐侍者。“去我桌上添一副刀叉。小姐同我共进午餐。”

    我气急败坏地抬起头来说:“喔!不,这可绝对不行!”

    “为什么?”他问。

    我搜索枯肠,想找个借口。我知道他并不愿意同我共进午餐,只不过虚礼敷衍而已。我会毁了他这顿饭的。我打定主意有话直说。

    “不,”我央求道。“请不必客气。承蒙你邀请,不过只要侍者把桌布擦一擦,我就在这儿吃也蛮好。”

    “可我不是同你客气,”他并不让步。“我很希望你能同我一起吃午饭。即使你没有冒冒失失地撞翻花瓶,我也会邀请你的。”他大概从我脸上看出狐疑的神情,所以就微笑着往下说:“你不相信我,那也没关系。过来坐下。要是不愿意,咱们不一定要说话。”

    我们坐下了。他把菜单递过来,让我点菜,自己却若无其事地只顾继续吃那道餐前的开胃小吃。

    孤高是此人独特的个性。我相信,我们两人可以就这样埋头吃完一顿饭,一句话也不说。这也没有什么关系,不会因此感到任何不自然。他才不会来考问我的历史知识呢!

    “你那位朋友怎么啦?”他问。我说她得了流行性感冒。他说:“真糟糕。”过了片刻,他又接着说:“我想那便柬你收到了。我很惭愧,我的举止太不成体统。对此我只能找到一个借口:单身生活使我变成了粗鲁的乡巴佬。所以,你今天跟我共进午餐,我很领情。”

    “谈不上粗鲁,”我说。“至少她并没感觉到。她那种好奇心——她倒不是有意冒犯;她对谁都这样,我是说,对有地位的人。”

    “这么说来,我倒应该感到不胜荣幸才是,”他说。“她为什么把我看作有地位的人?”我迟疑片刻后才回答:

    “我想是因为曼陀丽吧。”

    他没作声。我又一次觉得浑身上下不自在,像是闯了谁的禁区。我不明白,一提到他的家,那个一传十,十传百,人所共知的家,连我这样的小人物也听说过,怎么老是使他讳莫如深,顿时就在他和别人之间筑起某种可以称之为屏障的东西。

    一时,两人都不说话,只顾埋头吃饭。我记得童年时代有一次到西部乡村去度假,曾在某个村落的小铺子里买了一张彩图明信片。图上画着一幢大宅。当然,画很拙劣,色彩也俗气。可是即使有这些缺点,画中的大宅仍不失其匀称美:平台前宽阔的石级;绿茵茵的草坪朝着海滨延伸。买这张明信片,我花了两个便士——一星期零用钱的一半。后来,我问开铺子的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图片上画的是什么。对于我的孤陋寡闻,老太婆着实吃了一惊

    “那是曼陀丽啊!”她说。我还记得自己如何灰溜溜走出铺子,她的指点并没使我开窍。

    这张明信片后来不知往哪本书里一夹,早就寻不见了。但也许恰恰因为还记得那张明信片,我才对他那种守口如瓶、提防别人的态度抱有同情。他讨厌范-霍珀夫人之流问长问短,打扰个没完。兴许,曼陀丽这地方有什么神圣之处,因而才不同一般,不容别人议论吧。我可以想象范-霍珀夫人如何踏着咚咚的大步,浏览曼陀丽的房间,以她那种尖利断续的笑声撕裂周围的宁静;她可能是付六个便士买了票,才得以入内参观的。我和他一定想到一块儿去了,因为他开始谈到范-霍珀夫人:

    “你的那位朋友比你年长多了。是亲戚?认识很久了吗?”看来,我和夫人的关系对他仍是一个谜。

    “确切地说,不是朋友,”我告诉他。“是雇主。她正训练我成为人们称之为‘伴侣’的角色。她每年付我九十英镑。”

    “我倒不知道伴侣还能花钱买呢,”他说。“听来真野蛮,很像东方奴隶市场上的买卖。”

    “我曾在字典里查‘伴侣’这个词,”我对他说实话。“释义说:‘伴侣就是心腹朋友。’”

    “你跟她可没有多少共同点,”他说。

    他笑了。笑时,他显得年轻一些,不那么超然,像是变了另外一个人。“为什么干这一行呢?”他问。

    “对我,九十英镑可是一大笔钱,”我说。

    “难道没有亲人吗?”

    “没有——都死了。”

    “你的名字很可爱,很别致。”

    “我爸爸生前就是一个既可爱又不同凡响的人。”

    “跟我讲讲你爸爸,”他说。

    我手棒一杯香橼①水,眼光从杯子上方越过,打量着他。说我爸爸的事可不容易,通常我也从不跟人谈起他老人家。爸爸是我珍藏心底的宝贝,只为我一人所有,正如曼院而仅为我的邻座容一人所有一样。我可不想在蒙特卡洛一家饭店的餐桌上,随随便便把爸爸介绍给陌生人——

    ①一种大柠檬。

    围绕着那顿午餐始终有某种奇异的梦幻气氛,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充满着不可思议的魅力。那夭,我还是那副女学生模样;就在前一天,我还曾坐在范-霍珀夫人身旁,古板拘谨,哑口无言,畏葸端坐。可是二十四小时之后,我的家史已不复为我一人所有,我竟对素昧平生的一个男子把家史和盘托出。不知怎么的,我觉得非说不可,因为他,就像那位无名绅士一样,眼睛一直盯着我。

    我的羞怯消失得无影无踪,与此同时,那不愿说话的舌头也解放了。于是,往事一股脑儿奔渲而出:儿时琐碎无聊的隐私,各种甜酸苦辣。我感到,从我十分拙劣的叙述中,他似乎多少了解到我父亲往昔朝气蓬勃的性格以及我母亲对他的爱。母亲把爱情化作一种生命的活力,使爱情带上神性的光辉,以至于在那个令人心碎的冬天,父亲患肺炎死去之后,她只在人间多呆了短短五个星期,便也绝据长逝了。我记得说到这儿曾上气不接下气的停顿过一会儿,觉得一阵头晕眼花。这时,餐厅里已经高朋满座,伴随着管弦乐队的琴鼓喇叭,人声笑语不绝于耳,还有盘碟清脆的碰撞声。一看门口上方的钟,我发现已经两点了。我们在餐厅里呆了一个半小时,其间都是我一个人在说话。

    我猛地回到现实中来,手掌心滚烫,突然不自然了。我涨红脸,期期文文地表示歉意。他可不听这一套。

    “开始吃午饭时,我对你说过你的名字可爱又别致,”他说。“如果你不见怪,我还补充一句:这名字对你父亲固然合适,你也受之无愧。同你一起度过的这一个小时使我十分愉快,好长一段时间以来没领略过这种滋味了。你使我跳出自己的小圈圈,摆脱了绝望和内心反省,这两者一年来害得我好苦!”

    我看着他,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先前那种桎梏不再那样禁锢着他,这样他才更像个现代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从四下萦绕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你知道,”他说,“有某种共同的东西把我们,把你我两人,连结在一起。我们俩在世上都是孤独的。对了,我还有个姐姐,只是不常见面;还有一位老奶奶,出于当孙子的义务,我每年拜访她三次。但是两位亲人都不是伴侣。我得向范-霍珀夫人祝贺,你只要九十英镑一年,够便宜了。”

    “你忘了,”我说,“你有个家。我却无家可归。”

    一说这话,我就后悔不迭。他的眼神重又变得深邃莫测,我则又一次觉得如坐针毡般的难堪,一个人要是不慎失言,总会有这种老大不自在的感觉。他低下头去点香烟,没有马上回答。

    “就寂寞而论,一幢空房子,可能并不比一座熙攘喧闹的旅馆强,”他终于说话了。“问题在于那幢房子还不免带点儿个性。”他深吟半晌,我以为这下他终于要谈到曼陀丽了,可是有什么东酉束缚着他,某种病态的恐惧心理挣扎着浮上他的脑海,占了上风。于是,他吹熄火柴,与此同时,方才一闪而过的那点儿自信也烟消云散了。

    “这么说,‘心腹朋友’可以放一天假罗?”他又以平淡的语调对我说话,这种语调使我俩中间产生一种不必拘束的亲切感。“咱们的这位朋友打算怎么打发假日呢?”

    我立刻想到摩纳哥那鹅卵石广场,那座带狭窗的房屋。我可以带着素描画本和铅笔在三点前赶到那里。我居然把这些都对他说了,说时也许稍带羞涩,那些虽无才华却喜好某种微不足道的玩意儿的人都这么说话。

    “我开车送你去,”他由不得我表示异议。

    我记起前一天晚上范-霍珀夫人关于不得放肆的警告。他会不会以为我故意谈到摩纳哥,巧立名目,以便搭车?想到这儿,我窘极了。这种丢脸的事情,范-霍珀夫人是干得出的。我可不愿他把我们两人看作一路货。跟他吃过一顿午饭,我的身价已经大增。所以,当我们起身离开餐桌时,那矮个儿餐厅侍者领班竟三步并作两步赶将过来,替我拖开椅子,他朝我深深一鞠躬,脸带微笑,跟平时那种不屑一顾的淡漠神态相比,简直判若两人。领班替我拾起掉在地上的手绢,还说他希望“小姐午餐吃得满意”。连仁立在转门旁的青年侍者也向我投来恭敬的目光。对于这一切,我那同伴自然习以为常;他又不知道昨天那盘切得不成样子的火腿。看到侍者态度大变,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也看不起自己。我又回想起父亲,他老人家对以外表度人的势利丑态是极为蔑视的。

    “你在想什么?”我们沿着走廊向休息室走去。一抬头,我发觉他正好奇地盯着我瞧。

    “什么事惹你不高兴了?”他问。

    餐厅侍者领班的殷勤引出一连串的回忆。喝咖啡时,我对他说起那个名叫布莱兹的女裁缝。那一回,范-霍珀夫人定做了三件上衣,女裁缝可乐啦。后来,在送裁缝上电梯去的路上,我曾想象她将如何在那狭小闷塞的工场背后的小客厅里,赶制这几件衣服;生肺病的儿子也许就躺在她身旁的沙发上,日益瞧悴下去。我甚至想象出女裁缝如何眯缝着干涩的眼睛,穿针引线;屋子里衣料的碎片撕了一地。

    “是吗?”他微笑着说。“你脑子里的图画与事实相符吗?”

    “不知道,”我说。“我一直没能亲眼看到。”接着,我又向他描述我如何按铃招呼电梯。而正当我按铃时,女裁缝在提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张一百法郎的钞票,塞了过来。“(口努),”她用亲呢得讨厌的语调在我耳边说。“我请你收下这笔小小的佣金,请你带你的主人多多光顾本店。”我涨红了脸,窘态毕露,说什么也不肯收钱。女裁缝只好没趣地耸耸肩。“随你的便,”她说。“不过,我向你保证,这种事平常得很。也许你宁愿要件上衣吧。那就找个时间,避开夫人,独个儿到小店来一趟。我一定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不要你花一个子儿。”不知为什么,我突然领略到早年儿童时代偷看一部禁书时那种让人恶心的不健康的感觉。生肺病的儿子的形象消失了,代之而出现的是另一幅景象:如果我是另外一种类型的人,我就会报以心照不宜的一笑,把那张油污的钞票塞进口袋,要不就利用这个闲着没事的下午,偷偷到布莱兹的成衣铺去,出来时带着一件对方白送的上衣。

    我等着他笑话我,这一切都无聊透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他沉思地看着我,一边搅动咖啡。

    “依我看,你犯了个大错。”过了一会儿,他才说。

    “没收下那一百法郎?”我不胜厌恶地问。

    “不!天哪,你把我看作什么人了?我是说你到这儿来,跟范-霍珀夫人混在一起是个大错。你不是于这一行的材料。首先,你太年轻,太软弱。布莱兹和她的佣金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是个开头,往后这类事还多呢。你要末屈服,要末自己也变成布莱兹式的人物;不然,就照目前的样于生活下去,会弄得走投无路。头一个出主意让你干这一行的是谁?”由他提出这个问题好像颇为自然,我一点儿不介意。我俩像是早就相识的朋友,阔别数年之后在这儿重逢。

    “你考虑过今后怎么办吗?”他问我。“还有,如果照目前这样下去,会落得个什么样的结果?有朝一日,范-霍珀夫人对‘心腹朋友’腻了,以后会怎么样?”

    我脸上挂着浅笑告诉他,我顾不了那么多。还会有其他范-霍珀夫人之类的间太太,而我还年轻,我有信心,而且身强力壮。不过就在他问我那当儿,我又不禁想起常常刊登在上流社会杂志上的那些求助广告,说是某慈善团体不能坐视青年女子每况愈下而不救,所以要求善男信女援手扶助;我又想到那些应广告呼吁、供人暂时栖身的寄宿舍;接着,我仿佛看到自己正站在脸色严厉的招工代理人跟前,结结巴巴地回答各种问题,手里捧着一个没有一点用处的素描画本,此外就再也提不出其他资历了。也许,我本应收下布莱兹那百分之十的佣金。

    “你多大了?”他问。听我报过年龄,他笑了,一边站起身来。“我了解你这种年龄的人,人在这种年龄都特别固执。一千个妖魔鬼怪也不能让你畏惧未来。可惜我俩不能换一换。上楼去戴上帽子,我去把车开过来。”

    他目送我跨进电梯。这时我又想到前一天的情景,想到范-霍珀夫人的饶舌和他那种冷冰冰的礼仪。我没看准他的为人:他既不冷酷,也不傲慢;他已是我多年的挚友,我的兄长,尽管我从来不曾有兄弟。那天下午,我完全沉浸在幸福里,当时的心境至今记忆犹新。我仿佛还能看见那天下午挂着缕缕绒毛云的天空和卷起白浪的大海;我仿佛重又感到轻风拂面,听到我自己的以及他应和的笑声。蒙特卡洛不再是我熟识的赌城,也许是因为这地方终于给我带来了一些愉快,散发出某种迄今未有的诱惑力。在这以前,我一定是以呆滞的目光去看这座城市的。在港口,船上的彩色纸条迎风荡漾飞舞,气象万千;码头上,快活的水手满脸堆笑,就像海风一样活泼调皮。我们驾车驶过那条游艇,因为游艇归公爵所有,范-霍珀夫人才青眼相看。我们朝游艇上那块闪亮的青铜名牌嘲弄地捻响手指,接着对视一眼,又大笑一阵。我还记得那套东歪西扭不合身的法兰绒衣裙,仿佛今天还披在身上让我出丑。那条裙子因为穿得更久,比上衣轻薄得多;还有那顶寒酸的女帽,帽滑过于宽阔,脚下那双低眼皮鞋,只有一条皮带作为襻扣;另外,我那双下人的手还紧抓着一副齐臂的长手套。当时的我,模样从未这般幼稚可笑,而内心却又感到前所未有的成熟。范-霍珀夫人和她的流行性感冒对我来说不复存在;什么桥牌,什么鸡尾酒会,也都给忘得一干二净;与此同时,我也忘了自己微贱的下人身分。

    我成了有地位的小姐,总算长大成人了。那个小妞儿——站在起居室门外,扭绞着手帕,听着里边你一言我一语的嗡嗡人声,畏缩着不敢进门打扰的张皇失措的小妞——竟也被那天下午的风吹得无影无踪。这小妞儿真可怜,要是思想里居然出现这个小妞的形象,我可瞧不起她。

    因为风大,素描画不成。风儿阵阵劲吹,欢快地拂过鹅卵石广场的一角。我俩走回汽车,又不知往哪儿疾驶而去。漫长的公路蜿蜒而上,我们沿着它登山,在群岭之上左盘右旋,就像鸟儿在高空翱翔。他的车同范-霍珀夫人在旅游期间租来的那辆四方形老式戴姆勒牌汽车多么不一样!多少个无风的下午,这辆戴姆勒汽车曾把我们载往曼通尼城。我总是背靠司机,坐在一个手脚动弹不得的座位上,要看车外景色,就非得伸长脖子不可。在我看来,他的车好像长着墨丘利①的双翅,不住地往上飞驶,速度之快令人惊心动魄。惊险给我带来快感。因为我从来没领略过这种滋味。再说,我还年轻——

    ①罗马神话中为诸神报信的使者。

    我记得自己放声大笑,笑声顿时被山风从身边带走。可是待我把眼光移过来,我发现他已收敛了笑容。他又像昨天那样缩进神秘的自我外壳,默默地出神。

    我还注意到汽车没法再往上开了,原来我们已抵达山顶。来时走过的公路横在我们脚下,十分险峻,深陷在山谷之中。我们停了车。这时,我看到公路的边沿往外就是一个险坡,陡峭的山坡倾斜着伸向大约二千英尺的深渊。我们走出汽车。往下望去,这下我才算完全看清楚。原来在我们和深渊之间只有半个车身的距离。大海犹如一张起皱的大图纸,铺向地平线,浪花拍击着凹凸分明的海岸钱。房屋像是圆形洞穴里的白色贝壳,硕大的太阳在多处投下斑驳的橙色。我们所在的山头也照着一束阳光,一片死寂之中,阳光显得冷酷而森然。下午出游的气氛变了,不再像刚才那样轻松活泼。风停了。天气突然阴冷下来。

    我说话的声音显得过于随便,那是一种人们在极度不安时故作镇静的反常声调:“你认得这地方?”我问。“以前来过吗?”他俯视着我,但认不出我是谁。我急了,觉得一阵隐隐的刺痛,看来他一定把我忘了个精光,也许这样出神已有好大一会儿。他完全陷在自己纷乱可怕的思绪迷津之中,所以我对他已不存在了。

    他的脸活像梦游人的脸。他一紧张,甚至想到也许他确实不是个正常人,神经不太健全吧。有些人时而会出神发狂,这我当然听说过;这种人按我们无法理解的反常规律行事,服从下意识的紊乱指令。也许他就是这样一种人。而我们此刻离死神只有六英尺的距离。

    “天晚了。回家好吗?”我说。那种漫不经心的语调和硬装出来的笑容连小孩也骗不过。

    当然,我到底还是把他看错了。他毕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一听到我第二次开口说话,他猛地从梦幻中挣脱出来,开始道歉。大概我的脸色煞白,他看出来了。

    “我真该死,”他说着挽起我的手臂,推我走回汽车。上车以后,他砰地关上车门。“别害怕。这里的转弯看上去挺惊险,其实一点也不费劲儿,”他说。我头昏眼花,直想恶心,双手紧抓着座椅。他却已把车掉过头来,重新面对着下山的公路,动作是那么熟练轻盈,使我一点也没觉得。

    “这么说,你从前到过这儿?”我问他。这时,紧张感渐趋消失,车正沿着碗蜒而狭窄的公路缓慢地驶下山来。

    “是的,”他说。顿一顿之后,他接着告诉我:“不过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我想看看这地方变样没有。”

    “变没变呢?”我问

    “没变,”他说。“没有,没变样。”

    我猜不透是什么力量驱使他重游故地,回想往事,还带着我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人来目睹他的喜怒哀乐。他上一次游山至今已有多少个漫长的年头逝去?在此期间,他的内心和他的作为都有哪些不同?气质秉性又有什么变化?我不想了解此中底蕴;我后悔上这儿来。

    我们沿着公路迂回下山,一路无话,也没有遇阻停车。一大堆峥嵘的乌云笼罩着落日,空气变得无比清冷。突然他提起了曼陀丽。他不说自己在庄园的生活;关于他本人,他一字不提。他只向我描绘曼陀丽春天黄昏的落日。夕阳在海岬留下火红的余辉,大海顿时变成一片墨绿,因为漫长的冬季刚过,海水仍然冰凉刺骨。置身于屋前的平台,你可以听到小海湾涨潮的涛声。这正是水仙怒放的季节,纤细的花茎托着金色的穗头,在晚风中微微摇曳。比肩密集的水仙犹如一支大军,不论你采摘多少,一点不会显出稀疏的缺口。草坪尽头的海岸上,种植着一大片藏红花,色彩有桔黄、淡红和紫红之别。不过,这时已不是藏红花的全盛季节,所以一朵朵都耷拉着脑袋,色衰花谢,犹如惨白的雪片。报春花比较粗俗低贱一些,就像野草一样,哪儿有缝隙就往哪儿生长,纵然姿色平平,倒也令人赏心悦目。风信子还没到开花时辰,花穗还掩面躲在去年的残叶丛中。但是一等到风信子怒放,不那么娇贵的紫罗兰顿时就相形见细,树林里的羊齿则被吞没得干干净净。风信子的娇艳完全可以同天空媲美。

    他说,他从来不许在室内陈设风信于。一插进花瓶,风信子就显得阴湿潦倒。要观赏妩媚绝伦的风信子,你得在正午十二点钟左右太阳当头时到林子里去信步漫游。这种花的香气刺鼻,并带点儿烟味,仿佛花荭里畅流着某种辛辣而饱满的野生液汁。那些在林子里采摘风信子的人简直就是破坏文物的野蛮人,为此,他曾在曼陀丽下过禁令。有时候,他开车穿过田野,看见一些家伙骑自行车经过,车把上捆着大束大束的风信子,因为穗头凋败,花朵已经褪色,被折的荭秆散乱地耷拉着赤裸的身子,成了一团糟。

    对于本身的待遇,羊齿可并不十分在乎。这是一种野生植物,可偏偏喜欢与人类文明的雅趣沾点边。它们从农舍窗户后面的果酱罐里探出身来,搔头弄姿,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只要罐子里有水,足足可能活一个星期。在曼陀丽,野花不得进屋。他在由围墙圈起的花园里栽培几种仅供室内摆设用的鲜花。他告诉我,难得有几种花摘下之后反而更好看,玫瑰顿就是其中之一。客厅里放一盆玫瑰,色彩鲜艳,浓香扑鼻,而自然界的玫瑰就没有这两大优点。怒放的玫瑰给人某种蓬头垢面的感觉,就像披头散发的女人,显得轻浮而粗俗。可一旦放进屋子,玫瑰时变得神秘深沉。一年之中有八个月,他让人在曼陀丽室内陈设玫瑰。我喜欢丁香吗?他问。草坪的尽头有一棵丁香树,站在他卧室的窗口就可闻到丁香的芬芳。他的姐姐是个冷漠而讲求实际的人,因此常常抱怨曼陀丽到处一片花香,使她沉醉。也许她是对的。那他也不管。唯有花香合他的胃口,使他陶醉。回忆早年,他总想起插在白色花瓶里的大束紫丁香以及弥漫在屋子四处发人遐思的扑鼻异香。

    从山谷通向海湾的那条幽径,也是花团锦族,小径的左边种着大丛大丛的各色杜鹃。五月哪一天的黄昏,你如果沿着小径散步,就会发现灌木丛仿佛在风中淌汗。你弯身拾起一片落地的花瓣,用手指把它捻碎,顿时,从你的手掌心散发出干种奇香,沁人心脾。而这一切只不过是由一片被揉捏破碎的花瓣发出的。你悠然神往地走出山谷,来到海滩,脚下是坚硬的白色圆卵石和平静的海水。多么奇妙的对照!也许过于突兀……

    他说话的当儿,我们的汽车已回到闹市的交通中心。不知不觉之间,暮色已经降临,我们正置身于蒙特卡洛一片华灯和喧闹之中。大街上的喧嚣声刺激我的神经;黄灿灿的灯光亮得耀眼。时间飞快地溜走,愉快的出游就这样乏味地收场,我真不甘心。

    我们马上就要回到旅馆。我在车厢的抽屉里摸索着找我的手套。找到手套的同时,我的手指碰上一本书,精致纤巧的封面说明这是一部诗集。车子在旅馆门前放慢速度的当儿,我正眯缝着眼睛想看清书名。“要是你愿意,拿去读吧,”他说。驾车出游已告结束,我们回到了旅馆,曼陀丽已被抛在几百英里之外,他的语调于是又变得随随便便,漫不经心。

    我暗自庆幸,抓着手套的手同时紧紧地抓住这本书。一天就要这样过完,我正想得到一件属他所有的东西。

    “下车吧,”他说。“我得把车开过去放好。今晚我上外面吃饭,不会在餐厅里再见到你了。不过我要谢谢你今天陪我。”

    我独自走上旅馆的台阶,可怜巴巴的样子活像一个玩乐收场而兴犹未尽的小孩。下午的出游对我是一种娇纵,使我不知如何打发这天余下的几个小时才好。我想到在就寝之前还有好长一段时光,而独个儿去吃晚饭又何其无聊。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无法正面回答楼上那护士狡黠的查询,更无法面对范-霍珀夫人扯着沙哑的嗓子可能对我进行的盘问。所以我干脆在休息室一隅坐下,躲在一根柱子背后,要侍者送茶点来。

    侍者显出很不耐烦的样子。看到我独个儿用茶,他自然不必使出浑身解数来。再说,这时刚过五点半,是一天中最无精打采的时刻。一般人都已用过茶点,点菜饮酒却还早着呢。

    我的感觉已不仅仅是若有所失,我只觉得凄凉孤独。我仰身靠在椅背上,拿起那部诗集。这本书已久经手指抚弄,显得相当陈旧,所以一下子就自动翻开在某一页上,这一页一定是有人经常翻阅的。

    “日日夜夜,我奔逃;

    年复一年,我奔逃;

    奔逃,奔逃,

    穿越内心迷津,透过泪眼腺肥,

    我躲开天狗奔逃。

    飞也似地奔逃,奔逃;

    背后传来连串狂笑,

    眼前是斜坡山地。

    我纵身投进张着大嘴的深渊,

    任恐惧把我心啃咬。

    奔逃,奔逃,

    别让身后雄健的脚步把我踩倒。”①——

    ①英国诗人弗朗西斯-汤普逊(1859-1907)所作《天狗》中一段。

    我当时的感觉就好似有人从上锁的门外,透过钥匙孔往里窥视,于是我把书偷偷丢在一旁。今天下午是哪条“天狗”把他赶上高山去的?我想到他的汽车,就停靠在离二千英尺深渊仅半个车身的地方;我还想到他脸上那种茫然的表情。在他内心深处回响着什么样的脚步声?什么样的轻声细语?哪些往事唤起了他的回忆?还有,所有的诗集中,他为什么唯独把这一部带在车上?我但愿他不是那么孤高;至于我自己,最好也别是一个衣裙寒怆,戴一顶阔边女学生帽的小妞儿。

    侍者铁板着脸端来茶点。我嚼着那像锯屑般干巴巴的黄油面包,一边又想到下午他向我描述过的那条穿山谷而过的幽径,还有杜鹃的花香和海湾处白色的圆卵石,要是他深深爱着这一切,干吗到蒙特卡洛来寻求这华而不实的一时快乐?他曾对范-霍珀夫人说,他并没有事先拟订计划,离家时相当匆忙。我眼前出现了他在山谷幽径狂奔的景象,折磨他的“天狗”在后边紧追不舍。

    我又拿起诗集。这一回,书掀在扉页上,我看到上面写着留念题字:“给迈克斯——吕蓓卡赠,五月十七日”。字是用一手相当不凡的斜体写成的。有一小滴墨水沾在对面的空白页上,似乎写字的人因为性急,曾见了甩笔,想使墨水流得更顺畅一些。而当墨水冒着小泡从笔尖淌出时,稍稍有些过量,所以吕蓓卡那浓墨的名字显得很突出,笔力遭劲;那个往一边倾斜的字母R特别高大,对照之下,其他字母显得矮小。

    我啪的一声合上诗集,把书塞到手套底下,伸手从近处的一张椅子里拿起一本过期的《插图》杂志,信手翻着。杂志里有几幅挺不错的洛埃河上古城堡的照片,并附有说明文字。我专心阅读这篇文章,不时参看照片。但是待我把这篇文章读完,却意识到自己一个字也没读进去.从印刷物中赫然盯着我的不是布卢瓦地方细长的城堡角楼和锥形尖塔,而是前一天范-霍珀夫人在餐厅里的那副尊容:猪一样的小眼睛向着邻桌扫去,五香碎肉卷串满了餐叉,停在半空不往哈里送。

    “骇人的大悲剧,”她说。“当然,报纸上全是关于这出悲剧的报道。大家都说他从不谈论这件事,从不提她的名字。你知道,她是在曼陀丽附近的一个海湾里淹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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