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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西望张爱玲(张爱玲传)》->正文
第十章 一红倾城

    我的灵魂,叹息叹息再叹息——爱玲结婚了,就在爱丁顿公寓她的房中。大红帖子写着双方的生辰八字,一对红烛插在馒头里——没有烛台,没有凤冠霞帔,没有宾客盈门、锣鼓喧天,只有炎樱的主婚,青芸这惟一的宾客,还有我的灵魂徒劳地说着祝福的言语——她们听不见我的话,而我自己亦知道这祝福的虚无——悲剧已经注定,无人可以改变。

    是桂子香飘的八月,蝉声叫得惊天动地,呕心沥血——它们只有这一个夏天的生命,不得不放歌来争取。

    胡兰成正摩拳擦掌地要在政治上大展拳脚,有一番作为;张爱玲亦声名大噪,如日中天。然而两个人,却都有种惘惘的危机感,只觉得一切都脆弱不可信,仓促不可待,有如蝉声,叫得越响,生命越短——要快,迟了就来不及了,他们无法从容,只好因陋就简,抓住这一刻的钟情,惜取这一寸的欢娱。

    青芸是自己摸上门来的。那天,胡兰成出门时一定表现得很特别,穿着新衣,站在镜子前转左转右,照了又照,莫名兴奋。所以青芸才会觉得好奇,非要跟着他一起去,看他到底去哪里,做什么。

    结果便一直跟去了静安寺路爱丁顿公寓张爱玲的家,看到锡兰女子炎樱也在那里,都穿得簇簇新,屋子也重新布置过了——这才知道今天是叔叔的大喜日子。

    青芸咧开嘴哈哈地笑了,问:“你们准备结婚啦?”

    胡兰成也笑着,却认真地警告:“你不许多讲闲话啊!”这个侄女活泼好动又心直口快,他怕她轻举妄言得罪了爱玲。

    他和爱玲在一起,总是要侍候她的颜色,与人会面,总担心她不高兴;一起看书看画,也老是揣摩她喜不喜欢。有朋友求他引荐要与爱玲见面的,他多半是拒绝,只有池田是例外。因为池田于他有大恩,也因为池田对爱玲是真心敬重。有一次池田借给他一本珍贵的日本浮世绘画册,张爱玲赞了句好,池田立刻便要送给她。然而爱玲却拒绝——她连别人的好也是不轻易接受的。

    又或者,她是有意要同他身后所牵连的一切人与事分开,不肯参与到他的人际关系中去;就好像她并不要他与她身后的一切人与事发生联系一样。

    她与他结婚,连弟弟张子静也不知道,姑姑张茂渊也不参加。她便是这样的清爽决绝,一意孤行了。

    红烛点起来了,妖娆地舞,是吃梦的貘——爱玲的青春梦想就这样被那烛光吃掉了,此后,她的光辉一点点褪下去,黯淡成大红帖子上淡淡的金箔。

    然而这时候她还不知道,她看着眼前的人,一心一意地要爱他,对他好,把自己的八字交给他,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与他捆绑在一起,一生一世。她看着他,那么痴心痴情,快活得心里好像要炸开一样。

    他们并肩站着,拜天,拜地,再对面拜过,抬起头来,满眼满脸都是笑。

    炎樱也笑着,将象征祝福的米粒撒在他们身上;

    青芸也笑,“嘎拉嘎拉”,毫无顾忌,然而笑得古怪。

    胡兰成忍不住问她:“你笑什么?”

    “等下送新娘入洞房,你怎么抱呀?”青芸说着又笑,因为叔叔比张爱玲还矮。她且揭叔叔的短儿:“你第一次结婚拜堂时,新郎倌落脱了。那时候我还小。”

    那时候她还小,可是记得很清楚——文弱书生的六叔拜过堂,要抱新娘子入洞房,可是抱不动,结果是喊了几个青年人帮忙扛上去的。扶梯很窄,三四个人抱牢一个新娘子,搭伙儿扛了上去,新郎硬是没插上手。于是小青芸就一路跟在后头叫着:“新郎倌落脱了。”

    想着往事,青芸忍不住又要笑:“今朝新郎倌不落脱了。”

    胡兰成也笑起来,将食指和中指曲起来在侄女额头敲了一记:“不许多话!”又搓着手说:“去哪里吃饭呢?”话是朝炎樱说的,眼睛却看着爱玲。

    爱玲只笑盈盈地看着他,却不说话——她知道他必有下文。

    果然胡兰成又自说自话:“只好找间小饭店。去大饭店,怕人多,不方便,会暴露身份。”是商量的口吻,带着些抱歉的意味,因为去小饭店,对爱玲总是有些委屈的。

    ——她所委屈的又岂止是这些!

    她的笔下曾经写过那么多次婚礼,中式西式老式新式都有,却没有一次像她自己这样。她从没想过会有人是这般地举行婚礼吧?我的婚礼,也简单得不合常理——当时并不觉得,后来每每回忆起来,或是参加别人的婚礼再与自己对照,才觉得是有些不大寻常的。

    是在1997年9月7日,大连。并未宴客,也没有喜帖、喜糖,也没穿例常的婚纱,甚至也不要家人参加。只请了三五知己,打了两辆出租车,在滨海路上寻了一处背山面海的幽静之地,开了香槟,摆了蛋糕,接受友人的祝福。主持婚礼的是我的闺蜜,就是我从前离家出走时投奔的那个好朋友,她大大咧咧地指挥:“一拜天作之合,二拜大海作证,三拜夫妻同心,要背靠背,心贴心——完了。”

    后来人家批评她:“主持婚礼要大吉大利,怎么好‘背靠背’,又怎么能说‘完了’呢?”她却也委屈:“我晚上回家跟我妈说今天替雪姐姐主持婚礼,我妈问:喜糖呢?我才发现,人家做司仪好歹赚个大红包,我这个司仪却连块喜糖也没捞着。”2

    世上最幸福的婚姻有两种:一是遇上一个你真心要对他好的人,二是遇上一个真心肯对你好的人。

    遗憾的是,这两者从来都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张爱玲选的,显然是她一心想对他好的那个。好到不计名分,不问将来,不求回报,不指望众人理解,甚至不奢望亲人的祝福。

    她还特地去拍了照片留念,又是炎樱陪着,兼任导演。炎樱一边同摄影师商量取镜,一边对张爱玲发号施令:“现在要一张有维多利亚时代的空气的,头发当中挑,蓬蓬地披下来,露出肩膀,不要笑,要笑笑在眼睛里。”

    照片也是炎樱去取的,大热天里骑个脚踏车跑了很远的路,取出来,直奔爱丁顿拿给爱玲看,说:“吻我,快!还不谢谢我!”

    张爱玲看见照片,大喜,不理炎樱,先对着自己的照片吻了一下。气得炎樱大叫:“哪,现在你可以整天整夜吻着你自己了!没看见过这样自私的人!”

    照片里有一张放大了,是摄影师最满意的,光线柔和,面目朦胧,沉重的丝绒衣褶,有古典画像的感觉。炎樱看着,又觉技痒,说:“让我在上面涂点颜色吧,虽然那摄影家知道了要生气,也顾不得这些了。”

    遂将大笔浓浓蘸了正黄色,先涂满了背景,照片不吸墨,颜料像一重重的金沙披下来;然后是头发与衣服,都用暗青来涂没了;单剩一张脸,发光的,浮在纸面上。

    炎樱自己看着很满意,东张西望,结果看中墙上凹进去的一个壁龛,遂将照片嵌在里头,下角兜了一幅黄绸子,两边两盏壁灯,因为防空的缘故,在蕊形的玻璃罩上抹了密密的黑黑条子,灯光照下来,就像办丧事。

    爱玲大笑起来:“这可太像遗像了,要不要趴下去磕头?”

    炎樱看着,也觉不妥,于是撤去黄绸子,另外找出爱玲小时候玩的那把一扇就掉毛的象牙骨折扇倒挂在照片上端,湖色的羽毛上现出两小枝粉红的花,不多的几片绿叶,宛如古东方的早晨的荫翳,温柔安好。

    爱玲看着,慢慢地点头,轻轻说:“古代的早晨就是这样的吧?红杏枝头笼晓月,湖绿的天,淡白的大半个月亮,桃红的花,小圆瓣个个分明……”

    她的声音低下去,有了泪意。她想起她新婚时写在大红喜帖上的那句话了——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外面敲起了“锵锵锵”的打锣声,是防空信号,远远的一路敲过来,又敲到远处去了。屋顶的露台上,防空人员向七层楼下街上的同事大声叫喊,底下也往上传话——岁月,焉得静好?现世,何时安稳?

    后来张爱玲在一个卖糖果发夹的小摊子上买了两串亮蓝珠子,极脆极薄的玻璃壳,粗得很,两头有大洞。她将两串绞在一起,做成葡萄状,放在照片前,没事便自己看着自己祈愿:有这样美丽的思想就好了。

    对着自己的照片亲吻,对着自己的照片祈祷——因为这不安的世道里,除了自己,别无宗教。

    这样的自恋,这样的清高自许,却为着一个不忠的男人而落了红尘——像她自己喜欢的那句话:“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踏。”

    ——真是人生莫大的悲哀。3

    张爱玲结婚是在1944年8月,没找到准确的日子;然而《传奇》出版却有明确日期,是8月15日。我因此猜测她的婚礼也是在15号。

    出书和婚礼撞在同一个月,是巧合,还是着意的安排?

    书前题词:“书名叫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她终究是希望公告天下,希望全世界的人陪她开心,为她举杯。她以她自己的方式来广而告之,为她“传奇”的婚姻不悔!

    她怕人家知道,又想人家知道,于是借着《传奇》告诉人家:我得意,我真得意!

    四面楚歌怎么样?天理不容又如何?她爱了,她嫁了,她要做她喜欢做愿意做的事情,哪管世人诽谤?从来都是只有别人拜她,读她,追慕她的世界她的心灵她的脚印,她才不要理会别人。

    这是她的第一次婚姻,形式是她自己选择的;这是她的第一本书,封面是她自己设计的,用她最喜欢的蓝绿色给上海的夜空开了一扇小窗户——“整个一色的孔雀蓝,没有图案,只印上黑字,不留半点空白,浓稠得使人窒息。以后才听见我姑姑说我母亲从前也喜欢这颜色,衣服全是或深或浅的蓝绿色。我记得墙上一直挂着的她的一幅油画习作静物,也是以湖绿色为主。遗传就是这样神秘飘忽——我就是这些不相干的地方像她,她的长处一点都没有,气死人。”(张爱玲:《对照记》)

    书一出版,销路特别好,每册两百元,四天内全部销光,于是着手再版。

    再版前,杂志社在8月26日于康乐酒家举办了一次《传奇》集评茶会,仍是由鲁风和吴江枫主持,参与人里有苏青、谭正璧、南容、哲非、陶亢德、班公、实斋、钱公侠等,但已经没有潘柳黛了;也没有胡兰成的名字,可是流传下来的文字记录,署名却是胡兰成,想来他是参加了的。倘如是,那么这当是他们结婚后的第一次亮相人前。

    张爱玲穿着橙黄色绸底上衫,和《传奇》封面同色的孔雀蓝裙子,头发在鬓上卷了一圈,其他便长长地披下来,戴着淡黄色玳瑁边的眼镜,搽着口红,沉静端庄。

    陪她同来的是炎樱,穿大红上装,白色短裤,戴着象牙镯子,服饰与人一样热辣鲜活,与张爱玲一冷一热,一动一静,然而站在一起,却偏是和谐。

    会上各人说了些不咸不淡的奉承话,多半是老调常弹,无甚精彩,还有的此前根本没读过张爱玲,却也附庸风雅地来凑趣,来了,又觉不甘心,非得提出点意见不可,于是便问了那句顶无聊的“为什么一定要用朵云轩的信纸呢,荣宝斋的有何不可?”

    真正用心的还是苏青,她或是怕自己的宁波口音表达不清,又或是担心“言语不通”,词不达意,故而是把意见先写在纸上再由吴江枫念出来的:“我读张爱玲的作品,觉得自有一种魅力,非急切地吞读下去不可。读下去像听凄幽的音乐,即使是片断也会感动起来,她的比喻是聪明而巧妙的,有的虽不懂,也觉得她是可爱的。它的鲜明色彩,又如一幅图画,对于颜色的渲染,就连最好的图画也赶不上,也许人间本无此颜色,而张女士真可以说是一个‘仙才’了,我最钦佩她,并不是瞎捧。”

    炎樱则在散会前才发了一次言,然而十分中肯:“张小姐写小说很辛苦,所以有这点成功是应该的。她的作品像一条流水,是无可分的,应该从整个来看,不过读的人是一勺一勺地吸收而已。她写作前总要想二三天,写一篇有时要三个星期才能完成。”

    九月《传奇》再版,这次的封面是炎樱设计的,像古绸缎上盘了深色云头,又像黑压压涌起了一个潮头,轻轻落下许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细看却是小的玉连环,有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有的单独像月亮,自归自圆了;有的两个在一起,只淡淡地挨着一点。炎樱只打了草稿,张爱玲一笔一笔地临摩着——同在香港时刚刚相反,那时是张爱玲画图,炎樱着色。

    而张爱玲那句惹了半世议论的名言“出名要趁早”,也便是写在《传奇再版序》里——这话后来不知被多少人引用过,被多少人批判过,被多少人质疑过,又被多少人当做座右铭或者墓志铭……这些,大概是张爱玲写这篇序时没有想到的吧?“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空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哀的。”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其实这样的想法,这样的句子,在张爱玲的散文和小说里比比皆是,她的思想背景里总是有这样“惘惘的威胁”,总是觉得来不及,生平第一首古体诗就写着“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也是仓促的语气。

    小时候守岁,叮嘱老佣人记得叫她起来,然而醒的时候“年”已经过了,她便一直哭一直哭,穿鞋的时候哭得尤其厉害——因为穿上新鞋子也赶不上了。

    来不及了,迟了就来不及了!要快!再快!“一面在画,一面我就知道不久我会失去那点能力。从这里我得到了教训——老教训,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在炮火下我看完了《官场现形记》……一面看,一面担心能够不能够容我看完。字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张爱玲:《烬余录》)

    “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一只钟滴答滴答,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答,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张爱玲:《我看苏青》)

    过去的,一去不回头;未来的,渺茫不可期;能够把握的,不过是现在罢了。

    她急于把握住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那时候物资紧缺,大家都在囤米囤油,她便也囤了一些纸,因为害怕将来出书没有纸印——却不想,世道坏到那一步时,还有谁会看书呢?

    又有一次,听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她的钱已经不够用,还努力地省下几百元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隔了些时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心理学上说,喜欢囤积东西的人是对现实没有安全感——这可以解释张爱玲的乔琪绒生意经。4

    我的灵魂像一弯上弦月那样挂在张爱玲的窗口,久久地凝视着那抹柠黄的灯光。她在灯下写作,剪影投在窗纱上,如梅花照壁,有说不出的静美与忧伤。

    胡兰成不在这里。他去南京了。日本人出钱,叫他办一本杂志——《苦竹》。这题目来自她喜欢的那首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她与他,都在如蒸如煮的夏夜里盼望天明。

    封面是炎樱设计的,以大红做底子,以大绿做配合,红是正红,绿是正绿。肥而壮大的竹叶子布满图面,大白竹竿斜切过画面,有几片绿叶披在上面,在整个的浓郁里是一点新翠。

    她在替《苦竹》赶稿子,想到他看稿的样子,猜测他的神气与考语,就觉得欢喜。写到得意的句子,知道他一定也会觉得好——他总是读得出她的好,而且懂得欣赏,这是她最感激于他的。

    因他见到她的好,她的美;她便愿意为了他而更加好,更加美。她穿一件桃红色单旗袍,他说好看,她自己便也得意,夸耀说桃红色闻得见香气;她去静安寺逛庙会时买了双绣花鞋,鞋头连鞋帮都绣有双凤,他看了喜欢,赞那线条柔美,又赞她的脚生得好,她于是每每穿着,在他面前走来走去。

    她是个戏剧型的人。随便说一句话,都是咳珠唾玉,像对白般词句警人,做一个手势,又是柔艳有韵致,便连穿的衣裳,也是随身携带着的一部小型话剧。

    而他,无疑是最好的看客,读者,听众,知音人。

    她的人坐在这里,可是心已经飞了去南京,依附在他身边。稿子写好了,最后定标题,她写着《桂花蒸——阿小悲秋》,笑了,同时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亲自去南京,当面交给他。

    我看着她的笑容,觉得惊心动魄,因为清楚地知道她后来所经历的惨遇,于是那明媚的笑便也似有着凄艳的意味……

    关于张爱玲的暂住南京,台北《中国时报》有一篇署名古之红的《往事哪堪回味》,其实是“颇堪回味”的:“认识胡氏伉俪,缘由兰成先生令侄胡绍钟学长引荐……胡氏居处,在南京市区石婆婆巷二十号,虽非豪宅巨邸,但其屋宇建构,采用欧洲南部风格,极为雅致,而其建材选择、色泽搭配,均为一时之最,一望即知居住在此的主人,其生活品味,必定是列于高雅层级之流。

    步入胡宅大门,即见一片碧绿,芳草如茵,草地周边排列着五六个小花圃,其中栽着几丛玫瑰和凤仙,而两株体形稍大的腊梅,则散发出淡淡的幽香。草坪中央为网球场,只要挂上球网,即可打球活络筋骨。

    第一次进入胡宅,正巧遇见他们打球方歇,因系初见,绍钟为我们做了简单的介绍,我也乘机打量他们:那位男士约莫四十来岁,气宇轩昂,眉目之间,英气焕发;女士年龄略轻,面容娟秀,显露出一股青春钟灵的活力。

    在此之前,我对兰成先生,完全陌生;但对爱玲女士,则是因为她曾被笔者之恩师傅彦长教授赞誉,将来极可能是震惊文坛的名小说家,故而在心中对她已早有了一分景仰之意。此后,在绍钟陆续的谈话中,才知道当时张爱玲在文艺圈,虽已相当驰名,其实,他的六叔兰成先生,在文化、学术、新闻各领域,更是盛名远播,如若不然,他怎么能那么轻易就赢得美人的芳心。

    当时,正值张、胡两人热恋高峰,无论居家闲谈,抑或户外漫步,均以格调高雅是尚,偶尔启窗望月,持螯赏菊,在展现文士风范;至于谈经论道,规划人生,则必炫其禅味,境界高不可攀。前人喜用‘鹣鲽’二字以喻夫妇情谊深厚,张、胡当之无愧。

    张、胡之恋,虽为人誉为‘神仙美眷’,惟华服美食,终难恒久保持不坠。当时,胡供职之‘公司’营运成绩不佳,势将改组,因之,兰成先生之情绪、言行常见不耐之状,爱玲女士虽劝慰再三,然而效果不彰。

    就我个人观察,张对胡仍是一往情深,多方体贴;而胡之待张,则似乎与往昔稍有不同。

    稍后,胡感觉环境逼迫之压力愈见沉重,乃辞职匿居乡间,而爱玲则仍居上海,因为在此期间生活所需,全赖爱玲一人鬻文所得。而兰成则因爱玲不在身边而又结识了一位年龄很轻的周姓护士小姐。后来,周女受胡牵连被拘。胡见事态紧急,乃欲前往日本,投奔日籍友人暂避。临行之际,爱玲亲赴黄浦江滨送别,并赠以两部电影之稿酬与版税,供胡旅居日本时作生活费用。”

    这是除了《今生今世》外,我所见到的惟一有关张爱玲婚后生活的文字记录,却又叫人将信将疑,忍不住要问——人家“启窗望月,持螯赏菊”,你看见了?“谈经论道,规划人生”,你听见了?“劝慰再三,而效果不彰”,向你诉苦了?

    然而我又希望他写的全是真的——至少,张爱玲曾经开心过,快乐过。

    猜想时间应该是9月以后的事情,因为这年9月,胡兰成在南京创办杂志《苦竹》,10月出创刊号。张爱玲撰稿力撑,大概也会去陪他在南京石婆婆巷住上一段;其后不久胡兰成便去了武汉,且又有了小周,光景便不同了。

    关于那南京住宅,倒是有迹可寻的——沈启无在《南来随笔》中也提了一笔:“我住在我的朋友家里。朋友的家住在一个背静的小巷子里。我喜欢进门靠墙根的一排红天竹,密密地丛生着一簇簇的红果子,累累地快要坠下来了,真是生命的一个沉重。客厅前面是方方半亩大小的一片草地,随意生长一点野花,却无大树遮蔽天日,这小园,我感觉它有朴素与空疏之美。没有影子的太阳,晒满全院,坐在客厅里开门一望,草地的绿仿佛一齐爬上台阶似的,人的眼睛也明亮起来了。”

    “朋友赞美一个印度女子写的句子,‘秋是一个歌,桂花蒸的夜,像在厨里吹的箫调。’想到这样的夜,没有月亮也是美的,暗香浮动,你试用你意象的手,轻轻也可以摸得出的。”

    这个“朋友”,便是胡兰成了;这片草地,便是他躺在藤椅上第一次看《封锁》的地方;而这个“印度女子”,便是炎樱(炎樱是斯里兰卡人,但胡兰成一直错记成印度人,后来张爱玲在《对照记》里特意点明,似有澄清的意味);那句“秋是桂花蒸的夜”,便是张爱玲小说《桂花蒸——阿小悲秋》的题记,便登在《苦竹》杂志上。

    沈启无且赞美炎樱设计的《苦竹》封面,说:“我喜欢这样的画,有木板画的趣味,这不是贫血的中国画家所能画得出的。苦竹两个字也写得好,似隶篆而又非隶篆,放在这里,就如同生成的竹枝竹叶子似的,换了别的字,绝没有这样的一致调和。”

    他是胡兰成的朋友,也是同事,常常听到胡兰成赞美张爱玲。一个阴雨天,两人站在廊下,听到巷里有鼓吹,胡兰成想起旧时胡村人家娶亲的吹打来,渐渐聊到《金瓶梅》里的婚嫁,胡兰成说:“这两天闲来无事,我又看了一遍《金瓶梅》,觉得写的欠好,读了只有壅塞的忧伤,没有启发。”

    于是沈启无说了些明朝万历天启年间的事来助兴。聊到投机处,胡兰成便又提起张爱玲来,说她如果在这里,一定另有绝高见地。又说:“《金瓶梅》里的人物,正如阴雨天换下没有洗的绸缎衣裳,有浓浓的人体的气味,然而人已经不在这儿了,也有熠熠的光辉,捏一捏还是柔滑的,可是龌龊。就像张爱玲在《谈跳舞》里说的:‘龌龊永远是由于闭塞,由于局部的死。’是这样的烂熟。”说过了,才觉出这一个绝妙的比喻十足是张爱玲的风格,不禁越想越得意,只说还不尽兴,于是提笔记下来。又逼沈启无也来写一写张爱玲。

    沈启无遂写道:“张爱玲,兰成说她的文章背景阔大,才华深厚,要占有一个时代的,也将在一切时代里存在。这话我并不以为是过誉,看她文章的发展,是有着多方面的,正如兰成说的,‘青春能长在,自由能长在,才华能长在的’。生活对于她,不是一个故事,而是生命的渲染。没有故事,文章也写得很美。因为有人生作底子,所以不是空虚的浮华。她不像西洋厌世派,只写了感觉,在他们的手下,词藻只做成‘感觉的盛筵’。而她,把感觉写绘成感情,几乎没有一样感觉不可以写出来的,没有一样感觉不是感情的。她走进一切的生命里去,一切有情无情在她的作品里也‘各正性命’,得到一个完全的安静。所以,她的文章是温暖的,有庄严的华丽,也有悲哀,但不是惨伤的凄厉,所谓‘众生有情’,对人间是有着广大的爱悦的。”

    “一个人有着广大的慈悲,在时代的面前,没有所谓屈服,他可以低眉,可以俯首,伟大的爱是活在别人的生命里,伟大的艺术也是不灭的,永生的,不像一枝芦苇轻易在暴风雨里就被摧折的。

    所以,‘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句话,还是很可意味的一句话。”(沈启无:《南来随笔》)

    “让生命来到你这里”是张爱玲在《传奇再版序》里引用过的话。这本书,是他陪胡兰成在南京建国书店买的。只是看了序,已经被惊动了。只觉每一篇都有异彩绽放,“仿佛天生的一树繁花异果,而这些花果,又都是从人间的温厚情感里洗炼出来的。她不是六朝人的空气,却有六朝人的华瞻。”

    在关于张爱玲的评论文章里,这其实也是相当不错的一篇,然而由于沈启无的身份问题,文章很少被人提及。

    5

    张爱玲嫁了胡兰成,却仍然一个是金童,一个是玉女。胡兰成说他在政治上的种种作为,都不肯牵扯到张爱玲,亦不使她的生活因他而发生种种改变;而张爱玲也绝少去胡兰成在美丽园的家,如果去过南京,大概也不会久呆。因为大量的文字资料表明,她那段时间很忙,并且大多时候是在上海——出书,排话剧,双管齐下。

    《传奇》的成功鼓舞了张爱玲,她是主张“趁热打铁”的,于是12月又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散文集《流言》,自做插图多幅。

    “流言”是写在水上的字,也是传奇的表现方式,都是从人的舌尖上生出,又在舌尖上传播和重复,由一个人的口说给另一个人的耳。那被说的主人公通常总不会是个平凡之辈,庸人俗事不值一哂,只流过,不留痕。因此人们在传说着流言蜚语的同时,语气里除了猎奇与偷窥之外,难免不带一点艳羡之意——既称之为传奇,自然是有些惊世骇俗出奇制胜之处。也许那个人原本是平凡的,然而因为有了流言,便也有了不凡的传说。或是一个女人不平凡的爱情使某个男人与众不同,或是一个男人的不平凡的地位使某个女人成为传奇。

    ——历史上所有的“传奇”,也不过都是一些男人与女人的“流言”罢了。

    流言飘送在风里,这风便有了形也有了色,香艳而妖娆起来。无论是流言还是传奇,其来源都是捕风捉影,而渠道都是道听途说,其结果则有时候三人成虎,有时则画虎不成反类犬。

    流言利用得好了,可以成为武器,而且是自相矛盾的武器。用于对付敌人时,它们可以变成一柄剑,且是一柄杀人于无形的利剑,所谓“舌头底下压死人”就是了;用于保护自己时,便是一面好盾,可以放烟幕弹虚张声势,也可以做挡箭牌偷梁换柱,可以草船借箭,也可以浑水摸鱼,口蜜腹剑,阳奉阴违,巧言令色,积毁销骨,几乎三十六计没有一条不可以借助流言来完成。

    你是一条龙,流言便是画龙点睛的笔;你是一只虎,流言便是如虎添翼的翼;哪怕你只是一块顽石,流言也可以让你成为众口铄金的金。

    ——就冲着这书名,《流言》也注定会成功,不落于它的姐姐《传奇》之后。

    书里且放了三帧照片,其中就有新婚时炎樱导演的那张,算是给婚姻的纪念,照片里的她,带着藐然的笑容,旁边题着字:“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她再一次向世人宣告她的快乐,她的不悔。这样强烈地给自己打着气,是明知道将来有一天会被人非议的吧?

    印照片比想象中麻烦,不是糊了就是描得太假,看着陌生得很。她一次次地赔笑脸,央求师傅帮忙改过;又亲自去印刷厂看校样,看见散乱的蓝色照片一张张晾在木架上,一架架的机器上卷着大幅的纸,印着自己的文章,不由得觉得温暖亲热,仿佛这里可以住家似的。

    印刷工人们都停了工看她,熟络地招呼说:“哪!张小姐,都在印你的书,替你赶着呢。”

    她不由得笑了,说:“是的吗?真开心!”觉得他们好像自家人一般亲切。

    一个职员说:“没电了,要用脚踏机器,印这样一张图你知道要踏多少踏?”明明是诉苦,可是语气里是得意的口吻,仿佛报告一个惊天秘密。

    爱玲又要笑,只得问:“多少?”

    “十二次。”

    “真的?”爱玲叹诧着。其实踏多少次她根本没有概念,也不是真在意,可是这么多人在忙着她的事,就好像都是她的亲戚朋友似的,便叫她觉得温暖感动。

    立在印刷所那灰色的大房间里,立在凸凹不平搭着小木桥的水泥地上,强烈的人气扑面而来,外面的炮火声、防空警报声都远去了,只有这闹嚷嚷满当当的印刷车间才是真实的,只有这些汗腾腾笑盈盈的排字工人才是可亲的。

    ——后来,她替《小艾》的男人安排了在印刷厂工作,实在是喜欢那个环境。

    《流言》出版后,又同《传奇》一样,当月售完,一版再版。

    出名要趁早啊,迟了就来不及了。

    在紧锣密鼓地出版自己文集的同时,张爱玲又亲自执笔,将《倾城之恋》改编话剧,由柯灵牵线,介绍给大中剧团排演。导演朱端钧,当时与费穆、黄佐临、吴仞之并称为上海话剧界“四大导演”。

    话剧分四幕八场,第一幕的背景是白流苏的家里,开场即有幽咽低哑的不断的胡琴声,如泣如诉地流淌出来,淹没了整个戏院。三爷四奶奶等人在打牌,白流苏独自躲在阴黯黯的角落里扎鞋底子——这时候的她是孤独的,怯弱的,幽冷的,却也是倔犟的,在隐忍和沉默里等待自己的机会来临,是藏在冰下的火种。

    第二幕是香港的浅水湾饭店,全屋都是橙黄一类的颜色,连同橙黄的流苏,她与范柳原在橙黄的月亮下谈心。

    第三幕又回到白公馆,第四幕再回香港,但已经是范柳原和白流苏租的房子,战争爆发,以流苏的手将日历牌挂上墙壁,灯光里打着“十二月八日”,给了一个强烈的时代背景。

    最末一场,是柳原与流苏在街道毫无顾忌的长吻,他们相拥在一起,密不透风;周边是动乱的一群,诧笑,窃议,满脸嘲讽,然而热恋的人儿却毫不理会,沉浸在爱情里,眼里只有对方,没有世界。

    ——这是最抢眼的一出重头戏。后来引起褒贬参半,以为大胆。然而于张爱玲来说,却不仅是“炒噱头”,“生意眼”,她是要男女主角替她向全世界公告:我自爱我所爱,无视世人讽笑。

    在兰心大戏院排演。排练期间,张爱玲几乎天天到场,就和普通的影迷一样,关注着男女演员的选角,并且兴高采烈地透露出去——女主角白流苏由罗兰扮演,男主角范柳原由舒适饰演,其余还有端木兰心饰的四奶奶,陈又新的三爷,丰伟的徐太太,海涛的印度公主,都是名噪一时的大明星,男女主角更是红得发紫。

    连苏青偷偷向她打听内幕,听说女主角是罗兰时,也长吁一口气,说:“这最合适不过了。”

    第一次看到罗兰排戏,她穿着一件蓝布罩袍,怯怯的身材,红削的腮颊,眉梢高吊,幽咽的眼,微风振箫样的声音,完全是流苏。张爱玲看着,不由得惊动,一路想:如果早一点看到她,小说原可以写得更好一些的。

    在第一幕第三场相亲归来那一场戏里,白流苏矮身低头地往门里一溜,导演说:“不要板着脸……也不要不板着脸。你知道我的意思……”罗兰立即领会了:“得意?”再来时,还是低着头,掩在人身后奔了进来,可是有一种极难表现的闪烁的昂扬。走到幕后,罗兰夸张地摇头晃脑地一笑,说:“得意!我得意!”大家也都笑了。

    张爱玲看着,十分鼓舞,回到家立即写了《写〈倾城之恋〉的老实话》和《罗兰观感》,坦白地表达自己的心愿:“因为是我第一次的尝试,极力求其平稳,总希望它顺当的演出,能够接近许多人。”“罗兰演得实在是好——将来大家一定会哄然赞好的,所以我想,我说好还得赶快说,抢在人家头里。”“我希望《倾城之恋》的观众不拿它当个遥远的传奇,它是你贴身的人和事。”

    而苏青也紧接着写了《读〈倾城之恋〉》,诚心诚意地评价:“我知道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求归宿的心态总比求爱情的心来得更切,这次柳原娶了她,她总算可以安心的了,所以,虽然知道‘取悦于柳原是太吃力的事’,但她还是‘笑吟吟’的。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得如此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法,料想改编为剧本后也仍旧是很动人的。

    ……尤其要紧的,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抑郁而哀切的情调,我希望在戏剧演出时仍不会失掉它,而且更加强。这是一个懦怯的女儿,给家人逼急了才干出来的一件冒险的爱情故事,她不会燃起火把泄尽自己胸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咿哑哑如泣如诉的响着,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与苏青并称沪上最红的女作家,这样并肩联手大张旗鼓地炒作,自然引人关注。戏未上演,上海的宣传媒体已经纷纷开动,各种报道连篇累牍,有撰诗预祝演出成功的,有钻营报道花边新闻的,造足声势。

    到了1944年12月16日首演这天,上海新光大戏院的门票一早售罄,接连几天的戏票也都预售一空。这晚天气奇寒,滴水成冰,戏院里更是森冷彻骨,观众们都是裹着大衣不敢脱,然而热情却依然高涨,掌声如雷。

    著名报人、诗人、影人陈蝶衣和导演桑弧是在首演当晚就看了的,都是一边看一边赞,桑弧从这时便有了合作之心;而陈蝶衣则写了篇文章盛赞演出的精彩,并风趣地称自己“回家的时候因踏在冰块上面摔了一跤,然而这冷与跌并没有冷掉或跌掉我对于《倾城之恋》的好印象。”

    一时报上好评如潮,白文、霜叶、司马斌、董乐山、童开、无忌、左采、金长风等都纷纷撰文作评,各抒己见。

    沙岑评价:“导演对于剧的处理,位置的安排,表现得非常风趣,小动作尤佳。至于音乐,毫无成绩可言,音乐的目的,是强调剧情,使剧情上不容易表达处,藉音乐之力可以表达出来。装置和灯光都很佳,装置的四景,都有很好的成绩。”

    应贲则说:“从小说里我们对白家有一个破落却仍不失大家风范的印象。而现成的装置却只能显出中人之家。”

    左采也说:“至于舞台装置,第一幕与第四幕都很好,尤其第四幕确已够得上是一个‘洋派’家庭的住宅,色彩也非常优美。第二幕是柳原给流苏开的旅馆房间,却不够华丽,是应该再考究一些的,至少衣橱是要的,也用得着。至于灯光和音乐的配曲,则没有太大的毛病。”

    汉学名家柳存仁(柳雨生)的看法则是:“以香港为背景的几幕几场,我就觉得都微有缺憾。到过浅水湾、浅水湾饭店、香港以及看过原著的人,都想像那饭店并不是这个样子。即以家具装潢来说,也缺乏一种宽厚的瑰丽之感。”他是蒙张爱玲赠了十七号夜场戏票的,可是急于先睹为快,十六日夜就迫不及待地自己掏腰包买票入场了。

    然而这所有的人,包括张爱玲自己,对于罗兰的演技却是一致好评的。让今天的我实在好奇得心痒难搔,巴不得可以亲眼看一下罗兰是怎样再现那白流苏的清冷与伶俐的。

    在当时上海剧本奇缺,话剧不景气的前提下,《倾城之恋》竟然连演八十场,场场爆满,不可不谓是一个“传奇”!然而这一幕,却未能以文字的形式留在中国话剧近代史上。

    众多评论文章中最特别的,是冷漠淡然的张茂渊也一改不闻不问、各不相关的态度,署名“张爱姑”,凑热闹地以流苏和柳原的口吻写了一篇文章,这大概也是最让爱玲高兴的事了——“流苏的话:人人都以为这《倾城之恋》说的就是我。所有的亲戚朋友们看见了我都带着会心的微笑,好象到了在这里源源本本发现了我的秘密。其实刚巧那时候在香港结婚的,我想也不止我一个人。而且我们结婚就是结婚了,哪儿有小说里那些罗罗嗦嗦,不清不楚的事情?根本两个人背地里说的话,第三个人怎么会晓得?而且认识我的人应该知道,我哪里有流苏那样的口才?她那些俏皮话我哪里说得上来?

    柳原的话:我太太看了《倾城之恋》,非常生气,因为人家都说是描写她,她也就说是描写她。我说何苦呢,自找着生气,怎么见得就是编排你?我向来是不看小说的,后来也把《倾城之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不相干——怎么会是我们呢?——就算是吧,不也很罗曼蒂克,很好的么?反正没有关系。随便吧!”

    张爱玲在剧院里感受到了空前的热烈与成功,然而回到家,却仍是孤清的。

    大寒天气,屋子冷如冰窖,她第一次穿上皮袄,独自坐在火盆边,仍然觉得冷,冷得瑟瑟缩缩,偶尔碰到鼻尖,冰冰凉,像只流浪的小狗。拥有万千观众的掌声又如何?滚滚红尘,茫茫人海,她仍是孤独一个人。

    火盆里的炭一点点燃尽了,黯淡下去——“每到红时便成灰”,像不像她自己?“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何必问呢?她早已在文字里预言了自己与上海的将来,同时,她似乎从未渴望过平常人所谓“圆满的人生”,在她的小说里、散文里,处处是对“真心”的叹讶,带着悲天悯人的语调,评价那是一件多么稀罕难得的事情:

    《金锁记》里,七巧在老时不无自傲地想,“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那一点真,是带着俯就之意,自欺欺人来凑数的;

    《倾城之恋》里,柳原对白流苏“许诺”(勉强算得上一种许诺罢):“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这里的真,是以毁灭为代价,因为厌倦、疲惫、劫后余生,而照见的一点点本心。

    她自己的爱情,也正是这样,见证了时代,也被时代所见证。

    这是1944年末,“张爱玲”年,汤汤地流过了,《倾城之恋》话剧的成功,是她在上海最后的辉煌,此后虽然亦时有佳作,引起波澜,却总是褒贬参半,忧喜相随。

    时代的车轮,渐渐把所有的暗香异艳都碾作齑粉,零落成泥,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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