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儿说:巫就是舞,舞就是巫。
在最原始的荒野,人们兽衣荆裙,围着火堆手舞足蹈,庆祝狩猎的成功。他们相信,这是对上天最直接的感恩,是生命的至热至诚的本能体现。
所以,最初舞蹈的涵义总是围绕着赞美和祈祷:大旱不雨时,用跳舞来求雨;谷米满仓时,用跳舞来庆收;喜结良缘时,用跳舞表达爱与快乐;痛失爱侣时,仍然是用舞蹈安慰亡灵,或者,招魂。
舞者坚信,舞蹈首先是一种巫术,具有某种非凡的力量。
念儿是一个舞者,她热爱舞蹈,热爱穿上舞衣后自己翩然欲飞的扮相。独自练舞时,她常常会爱上镜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没在芸芸众舞中。
她已经二十三岁了。
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
这是念儿永恒的烦恼,但是她说自有平衡的办法。
——夏念儿画像·苏香如戏笔于二○○四
直到今夜我才知道,念儿曾经说过的自我平衡法竟是在夜总会客串脱衣舞娘。
她终于独舞。
然而那能算是舞蹈吗?她扭着蛇一样细软的腰肢,蜕皮般一层层脱去身上的衣裳,同时做出种种诱惑的手势,激发观众最原始的欲望。
宾客嘘声盈沸、笑意暧昧,他们欣赏的只是舞者,不是舞姿。
我听到邻座的人议论:只要肯花钱,可以在表演结束后买她出场,价高者得。
忽然我失聪了,就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了。
买出场,价高者得,艳舞者。这一切,怎能和我亲爱的室友、骄傲美丽的夏念儿相提并论?这样的人,又怎么可以与我同室而居?
我后悔在今晚走进这个地方,后悔在无意中知道这一切。
而让我最后悔的是,当我知道这一切时,已经和念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我质问香如:“你明知道她是跳脱衣舞的,为什么还要介绍给我?”
香如不以为然道:“脱衣舞也是舞蹈。芭蕾舞龙套演员的工资哪里负担得起这么高的房租?哪里买得起香奈尔的服装?我以为你早已想到。”
我默然。
香如又道:“记得吗?念儿说过,巫便是舞,舞便是巫。在古代,巫女和舞女是同一个概念。不仅中国是这样,许多西方国家也都是这样。但念儿没说的是,巫同时也是娼,早从殷商时候起,巫娼就已经是一体了。《说文》中说:‘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而巫对神的以身献祭,除了舞蹈之外,还有交合。’”
香如一直对风尘女子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无论是古时的秦淮八艳还是今天的脱衣舞娘,都报以深深的同情。此刻,她便带着这种悲天悯人的口吻感叹:“她已经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还不能跳出头,也就等于宣布了一个舞者的癌症晚期。只要她不把客人带到家里来,你管她是在哪里跳舞?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这句话刺痛了我,立刻喑哑下来。
倘若再坚持下去,不是有原则,而是天真。况且我也的确舍不得和念儿分手,也只得依香如所说:只要不把客人带回家,我管她在哪个台子上跳舞?
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和跟十个人发生性关系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是这样吗?
我明知道香如这样说话并不是针对我。她的措辞向来犀利,力求惊世骇俗,语出惊人,而且她也不知道玉米已婚。然而我仍然被深深地刺伤了。
做万千双猥亵目光中的艳舞者,和做一个有妇之夫的地下情人,是否同样低贱?
一连数天,我纠缠在这个问题里无限困扰。
是怎样一步步走进这个茧里的?
遇到心仪的男人,为他的一举一动所吸引,想和他做个喝茶聊天的朋友,自欺欺人地以为只是一段友谊,得过且过地继续着交往……
直到有一天,他送我回家,在路上给我买了一只甜筒冰激凌。
我吃得相当狼狈,黏答答沾了一手一脸,怕蹭到丝衣上,站在路边不敢动,要他替我擦了手又擦嘴。
他擦得那样专注,以至于直到他吻下来的时候,我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吻得同样专注,好像等着做这件事已经等了很久。我像那只甜筒融在自己的掌中一样融化在他怀中,渐渐黏成一团。
晚上回到住处,久久不能平息心中的激荡,一遍一遍抚摸着自己的嘴唇——那刚才被他吻过的嘴唇,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是真实的。
到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等待这一天也已经很久。
从见到他的第一面起,我已经在渴望与他接吻。赠送贵宾卡、喝茶、聊天、约会,都只是为了这一天、这一刻。
不是他要缚住我,是我作茧自缚。
我害怕再同香如讨论爱情的话题。她是这样地睿智、洁净、一尘不染,对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见地,她不反对念儿为了生计跳艳舞,并不见得赞成我与有妇之夫发展地下情。
连我自己也未必赞同自己。
如果是为了爱情,或者还可以有几分理直气壮,偏偏玉米又从不肯对我说爱。
玉米常常赞美我的天分,他说过我使他着迷、惊艳,说过想念我、喜欢我,但是,他从不说爱我。
爱是他的禁区,却是我的枷锁。
是我先爱上他,于是在交往之初已经输了先机,简直一败涂地。
想及这一点,我觉得自己连香奈尔也不如。
夜间沐浴,对着镜子审视自己,只觉这具躯体千疮百孔,一钱不值——香奈尔尚且可以卖它来换钱,我呢?如果付出自己并不能换来爱情,这付出岂非自取其辱?
女人在付出身体的时候总是喜欢连灵魂也一并奉上,我不能将两者分开。然而我的灵魂,他却是不要的。
他不爱我。他不爱我。他不爱我。
倘若是为了爱,我至少还可以给自己一个义无反顾的理由,然而他不爱我,我就变得一钱不值。
一钱不值。
我闭上眼睛,让泪水汩汩流下,但愿我可以将自己清洗,重新来过,寻找一段美丽的爱情。
再见玉米时,便有莫名的委屈和伤痛。我抚摸着自己的手臂,向往他的怀抱,却又惧怕他的碰触。他觉察了,温和地问我怎么了。
其实今天的种种造作都是为着这一问,然而他真的问了,我却不晓得该如何回答。
“你会不会和一个舞女做朋友?在夜总会里跳脱衣舞的那种?”
“脱衣舞?”他微微一愣,审视地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问出这样一个话题,然而一旦问出来,也就释然了。我渴望与他分享我的困惑,即使他从不肯与我交换心事,我依然愿意对他坦白。
“我的室友,叫念儿的,我跟你提过,那个芭蕾舞演员,她的兼职是夜总会舞女。”
“你就是为了这个郁郁寡欢?”玉米失笑,“这是别人的选择,除非她开口向你求助,否则你大可以不理会别人的工作性质。”
“你认为这是一种工作?”
“付出努力,然后取得报酬,不是工作是什么?”玉米笑,“你自己是小白兔,就希望世界是一大块胡萝卜田,不可能的。这世上还有狐狸呀,狼呀,刺猬呀等等等等,所以才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不要太苛求了,水至清则无鱼,交朋友,是因为她对你好,不是因为她完美。”
如此烦恼,也并非因为夏念儿不好,而只是因为我想对她好,却怕她配不上我对她的好。是这样吗?
“看那里。”玉米指着窗外问我,“看到她们,你还会挑剔你的室友在不应该的场合暴露吗?”
我不解,望向窗外,不禁失笑。那是一个露天的灯光喷泉广场,许多红男绿女在光怪陆离和水花飞溅中学小儿嬉戏。还只是初夏,然而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回归自然了——男人裸着上身,而女人的薄衫湿了水,纤毫毕露——她们的确暴露得比香奈尔更不值得,至少念儿还是在台上舞蹈,而她们,最多只能算群魔乱舞。
玉米的三言两语解了我的心结,他总能够这样一语中的,令我忍俊不禁。
当下我豁然开朗,看着他无限崇拜地傻笑。
对一个人好有两种情况:或者要求她和自己想像的一样好;或者把他想像得世上第一好。
这两条我都做足,却针对自己不同的男女朋友——挑剔念儿不如想像中完美,却把玉米看成十全十美,把他的每句话当成警世格言来反省再三——我真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有异性没人性”,没出息到家了。
回家的时候,我特意多绕一段路,去买了香奈尔最喜欢的夏威夷水果比萨打包。
她非常高兴,表示要用一个香吻和一段香艳传奇来回报我。
显然她从来没有觉察到我前几天的冷淡,和今天不寻常的殷勤。但是香如注意到了,她冲我眨眨眼睛,给了一个鼓励的眼神,并且积极地参与进我们的谈话中来,问:“什么传奇?我也分一杯羹。”
“不止一杯。”念儿笑,“你还可以分去我三分之一的比萨。”她转向我,“准备好要听故事了吗?题目叫做香云纱。红颜,你知道有关香云纱的传说么?”
“香云纱是非常罕有难得的一种丝。它俗称拷纱,又叫茛绸,穿在身上柔若无物,冬暖夏凉,穿洗越久,手感、色泽越好,是非常古老传统的一种天然丝料。其独特的染色诀窍在于它是用野葛也就是茛茎里提取的汁液浸泡并经过淤泥涂封,放置一段时间后,再经过太阳曝晒等工艺制成。”我知无不言,“它之所以珍贵,是因为成纱的每一道工艺都完全由手工制作——养蚕、缫丝、织纱、染葛、泥封、曝晒,一匹纱的成就需要整整两年时间……当然,现在已经没有这么讲究了,所以香云纱在今天,几乎已经是一种传说里的纱了。就好像忠贞不渝的爱情,在今天的红尘男女中,也几乎是一种传说,而不复天然。”
我忽然觉得一阵莫名的心灰意冷,草草结束演说:“总之香云纱只是一个代名词,象征最珍贵的纱丝。”
念儿笑:“怎么上起浣纱课了?我说的不是这个传说,是关于爱情蛊的传说。”
“爱情蛊?”香如大感兴趣,“说呀说呀,我最喜欢听故事,是什么爱情蛊的传说?”
“等一等,听故事要有气氛。”念儿蹦蹦跳跳地去熄灯,开音响,做足功课。
我微笑,知道又将看到念儿充满妖气的舞蹈。
前奏是一段故事讲解——
“就像红颜说的,香云纱的每一道工艺都是纯手工的,从养蚕开始,到成纱、染色、封藏,要历经两年的时间。据说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人懂得种蛊,把自己的爱情蛊与蚕宝宝一起养大,织进丝料中,做成香云纱的内衣,并让心爱的人贴身穿上,那个人就会一生一世地爱上自己,至死不渝。”
“连我都没有听说过。”我大为赞叹,“你打哪里听来的?”
“如果种蛊的人变心了又怎么样呢?”香如也好奇不已。
念儿得意地笑:“精彩吧?据说,除非种蛊的人自愿解蛊,否则,那个穿上种了爱情蛊的香云纱内衣的人,终其一生都会死心塌地地爱着种蛊的人,并且只有在他(她)的陪伴下才可以正常生活。两人一旦失散,中蛊者会终其一生寻找他(她)的蛊主,如果找不到,他(她)必将思念成狂,干渴至死。”
“这么厉害?”香如咋舌,“这和吸毒有何分别?我不喜欢这个故事,有血腥的味道。”
“我倒希望有这样一件衣裳。”我神往,“我的店名叫做香云纱,我多希望可以有这样一件衣裳,给我心爱的人穿上,让他像我爱他一样地爱我。”
香如不同意,说:“可是美好的爱情应该是两情相悦,心甘情愿的,如果要靠下蛊施法来保证爱情,那到底是爱还是失心疯?”
我不以为然道:“原因不重要,结果才真实。只要能和心爱的人一生相守、白头偕老,不是爱情也是爱情了。管它是不是失心疯?爱情中的人又有哪个不是傻子?”
“我支持红颜。”念儿心无城府地笑,“不过,我相信,不论红颜爱上什么样的男人,不必爱情蛊,也不需要什么香云纱的衣裳,只要一道眼神一个手势,我保准那个男人尾巴飞得溜直地窜过来拜在裙下,惟命是从。”
“我要真有那种魅力就好了。”我叹气,“事实还没有你想像中的一半完美。”
念儿耸肩,学外国人那样摊一摊手,又曲腿做一个弹跳的姿势,轻松地说:“那也没什么好叹气的。如果那男人不知好歹,搁着你这样完美的女朋友不要,那他要么是个瞎子,要么与你无缘,也不值得爱了。”
“有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念儿拍一拍手,伸展双臂,开始结案陈词,“世上的爱情只有两种:一种是两情相悦;一种是你爱我而我不爱你,又或是我爱你而你不爱我。那有什么好说,放弃算了,下一个准定比这个更好,不见得这么差的运气,转来转去都遇到一样的男人。”
“如果你真的爱了,你便不会这样潇洒。”我承认自己这样说话,多少有点儿悻悻的味道。
但是念儿的可爱之处在于择善,她从不考虑别人的话里是否有恶意,不胡思乱想,不玩文字游戏。她永远就事论事,只就表面意思发表见解:“当我真的爱了,我便去爱,不去想谁爱谁更多,也不去想永远是多远,我会享受这一刻、这个人,享受爱情本身。我才不会庸人自扰。”
善解人意的香如适时旋大音钮,音乐响起,念儿开始跳舞,拍手、扬袖、踢腿、旋转,像一只快乐的蛾子飞出她的茧。
我又忍不住叹气,何时我也能破开自己的茧,羽化成蛾呢?
我没有香如的经典爱情,亦不如念儿的潇洒开放。如果我的爱情一直不见天日,也许我就会成了一只不能化蝶的蛹,困囿在黑暗中,永远等不到春天。
第二天守在店里,看着那些柔软艳丽的丝绸,用粉笔在绸料上打着稿子,我忍不住又想起念儿关于爱情蛊的议论来。
——如果我也可以拥有一件爱情蛊的衣裳,把它送给玉米,他可会像我爱他一样地爱我?
是从什么时候爱上的呢?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正式约会,或者更早?
我曾经给自己的爱情故事一个非常浪漫的定义:一见钟情。
可那真的是一见钟情么?或者只是一只蝴蝶飞经花丛时偶然的停留?
纵使花儿愿意穷其一生尽态极妍地让那蝴蝶为它停驻,但是蝴蝶来来去去,又岂是花儿可以挽留?
花儿没有翅膀,它不能追随蝴蝶东飞西舞,它只有等待。
未婚女子爱上有妇之夫,就像花儿爱上蝴蝶,从开始就已经输了,输了矜持,输了纯真,输了尊严,输了原则和立场。
是我自己送上门的,是我招蜂引蝶,不肯孤芳自赏,才招致今天的被动与屈辱,就算粉身碎骨,也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
衣、袖、裙带、发钗、眉、眼……画中的女子渐渐成形,只待点睛,那是一代倾城逐浪花的西施。
西施功成名就,用自己的身体写就千古传奇。她为什么要投江?不是所有的牺牲都会值得,不是每个红颜都可以不朽,她还有什么不足?为什么一定要用死亡来结束?如果说她投江以雪耻,她要清洗什么?是勾践对她的利用,夫差对她的凌辱,还是范蠡对她的辜负?
但是也或者,她投江,是因为她一直怀念自己溪边浣纱的日子,那未成名前的平淡自然,无忧无虑。那时候,鱼为之沉,雁为之落,她凝香冻雪的皓腕伸进水里,轻轻浣洗一匹新织成的纱丝。云在天上游,也在水里游,她唱歌,有声无字的歌,与林间的小鸟一同喜悦,像风一样地快乐。但是后来,范蠡来了,他告诉她世上有一种感情叫爱情,有一种爱情叫牺牲,他把她献给了勾践,勾践又把她献给夫差,于是她牺牲,为了勾践,为了范蠡,为了越国的江山。她做到了,于是胜者为王,败者为鬼,夫差自缢,而她投了江。没有一个王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江山是靠一个女人的身体换来的,没有一个爱人愿意承认自己曾经假爱情的名义要女人为他牺牲,所以西施只能投江。
她是水做的骨肉,又重新回到了水里去,继续她浣纱的梦。
她浣的,可是香云纱?
她的香云纱,送给了谁?
西施成功地媚惑了夫差,这个凌波出世的浣纱女,大概是会种蛊的吧?否则,夫差何以会为了她而神魂颠倒,倾国倾城?
悲哀的是,西施一生中只织成了一匹香云纱,却偏偏为了爱情,不能将这纱衣献给爱人,却违心地对敌人种下爱情蛊。她赢得成功,却输了爱情。
泪水滴下来,落在西施的眼里。西施泪光闪烁,宛若还魂。
店门在这一刻被推开,蓦然回首,我不禁呆住,仿佛中蛊。那进门来的女子,眉目端庄而含糊,姿态雍容而懒散——前几天在布尔卡刚刚见过的,不是玉米的妻又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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