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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变法皇帝 四 帝王的决心

    1、变法遇到阻力

    吕诲遭受革职处罚,范纯仁被逐出京城,标志着王安石变法中排除异己的开始,变法派与守旧派的争斗,逐步由暗转明,由星星之火变为燎原之势。这种转变,是由一桩命案引起。

    登州有一美妇人,出嫁前夕,得知未来的老公相貌很丑,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实在是心有不甘,于是起了谋杀亲夫之念。她暗藏利刃潜往夫家,企图谋杀亲夫。恰逢其夫耕作在田间小睡,当妇人举刀砍下的时候,其夫已经惊觉,慌忙间举手相挡,保得一命,只是举手遮挡的时候,被砍掉一指。夫家将妇人告官。知州见妇人长得漂亮,与其夫实在不般配,起了恻隐之心,欲开脱妇人。他叫妇人承认杀人之事,许诺按自首论罪,上报朝廷。

    案子报到上来后,王安石认为州官的意见可行。

    司马光则认为这是枉法,谋杀亲夫,怎么能够减罪呢?

    王安石却说,既然是自首,就应该罪减一等。

    司马光不同意王安石的意见。他说法律明文规定,因他罪而致杀伤,他罪是主罪,今妇人谋杀亲夫,只是事出有因而没有杀死,妇人犯的是谋杀罪。谋自谋,杀自杀,不能分开,也就是说不能别开谋杀罪而判以伤害罪。

    王安石却坚持要按自首论处,如果自首而不按自首论处,那就是有违法律。

    两人相持不下,案情报到皇上那里,赵顼竟赞同王安石的意见。

    侍御史兼判刑官刘述认为王安石这是无视法律,皇上的命令也有问题,于是便封驳诏书。封驳诏书,就是御史拒不执行皇上的命令,在皇上的诏书上签上意见,退给皇上。御史台的御史们,有封驳诏书的权力。

    王安石见刘述封驳了诏书,一怒之下,奏请赵顼,罢免了他的官职。

    刘述因封驳诏书而遭贬,御史台群情鼎沸,刘述率刘琦、钱顗、孙昌龄等几名御史联名上书弹劾王安石,请求罢免王安石的相职。这样一来,一场争斗便化暗为明。

    王安石没有丝毫退让之意,奏请皇上,把这几名不听话的御史全部逐出京城,流放到边远的小县当小吏去了。

    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王安石正式颁布实施青苗法。

    青苗法,实际上是一种农业借贷方法,春耕的时候,农民没有种子钱,政府贷款给农民,取二分息,农作物收割后,随夏税连本带利偿还。由于是在播种青苗时借贷,所以叫青苗法、或青苗钱。

    王安石做太守时,曾实行过“贷谷以民,立息以偿”的办法,既解了农民无钱春耕的燃眉之急,政府也从中得到利息,一举两得。

    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中最为人所知的一项新法,后世谈王安石变法,最先想到的就是青苗法。因为这一项新法影响到全国的每一个村庄,涉及到千家万户,上至富商大贾,下至平民百姓,都能深切地体会到这项新法,这是青苗法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

    本来,一个月之前,王安石就要颁行青苗法,但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改革班子里意见出现了分歧,吕惠卿极力附和王安石,苏辙却认为青苗法不可行。王安石问他理由,苏辙说,借钱给农民,本来是想帮助他们,但钱到了他们的手里,有些人就会乱用,还款的期限到了却无力偿还。这样,官府就要催讨、逼要,如此一来,不但没有救民,反而还要害民。

    王安石没有足够的理由说服苏辙,只好暂缓执行。

    大约一个月后,京东转运使王广渊向朝廷上了一道奏折,反映京东地区农民春耕缺少资金,只得向富户借贷,富户为富不仁,乘机提高借贷利息,农民不堪负重。他请求将本道的五十万钱帛以低于富户的借贷利息借贷给农民,这样,农民可以免受高利贷者的盘剥,政府也可以获得可观的利息。

    王安石看了王广渊的奏折,高兴地说,这就是青苗法呀,怎么说青苗法不可行呢?他立即以六百里快递传召王广渊进京,商量推行青苗法的事宜。

    王广渊进京后,汇报了推行青苗法的一些想法,得到王安石的赞赏。

    次日,王安石奏请赵顼,先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试行青苗法,取得经验后,再逐渐向全国推广。

    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这倒是一个好办法。

    王安石的报告,很快得到批准。

    苏辙是改革班子中的成员,一个月以前,由于他的反对,使得青苗法缓行,一个月以后,他的观点仍然没有变,尽管皇帝已经批准了,他的观点还是不变,仍然认为青苗法不可行,并且还极力阻止推行青苗法,为此还同吕惠卿争吵起来。

    吕惠卿是新法的拥护者,但他又说服不了苏辙,只能向王安石汇报,说苏辙阻挠青苗法的实施。

    王安石听后大怒,认为苏辙既然阻挠新法,就不宜留在制置三司条例司。他准备将苏辙逐出改革的领导班子,并重罚他。幸亏陈升之从旁劝解,才使苏辙逃过一劫,罢为河南府推官。

    王安石推荐吕惠卿为太子中允。太子中允就是太子的授课老师,这是个有至高荣誉的职位,他日太子做了皇帝,太子中允就是名副其实的帝师。

    司马光认为吕惠卿心术不正,朝野对他的呼声也不好,并说王安石误信奸人,建议赵顼不要重用此人。

    赵顼并不听司马光的意见,仍然采纳了王安石的意见,任命吕惠卿为太子中允。从这里可以看出,赵顼对王安石简直是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

    宰相富弼并不赞成变法,见王安石不可一世的模样,心里很不舒服,但皇上对王安石又是言听计从,料想自己不能与之争锋。惹不起,躲得起,他推说自己有病,请求辞去宰相之职。

    赵顼很快就批准了富弼的请求,命他出判亳州。

    富弼临去时警告说,在任何政治斗争中,正人君子必败,而小人必占上风。因为正人君子是为道义而争,小人则是为权力而争,结果双方必各得其所,好人去位,坏人得权。他预言国家大事若如此下去,国家必将大乱。

    富弼罢相后,赵顼提拔陈升之为同平章事。

    2、陈升之称病

    陈升之就任宰相之后,赵顼曾向司马光打听朝野对这件事的反应。

    司马光回答说:“闽人阴险狡诈,楚人善于交际,今二位宰相都是闽人(曾公亮是晋江人,陈升之是建阳人,都属于闽地)。二位参政都是楚人(王安石是临川人,赵抃是西安人,都属于楚地)。这几个人如果结成朋党,朝中就有好戏看了。”

    赵顼说陈升之有才能,通晓民政。

    司马光却说:“有才能当然可以用,但他的身边必须要有正直的人帮助他,监督他的言行,这样才能不出乱子。”

    “王安石这个人怎么样?”赵顼转了个话题。

    司马光不假思索地说:“外面的人说王安石虚伪,也许有些言过其实,但他的性格太执拗,太固执,刚愎自用,有时甚至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这是一个很大的毛病。”

    司马光与王安石虽然政见不同,但对王安石的评语还是比较公正的。但他的意见,并没有改变赵顼的决定。

    陈升之是王安石变法的同志,他同王安石一起创设变法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当了宰相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陈升之当了宰相,考虑到变法遭到绝大多数人反对的事实,想改变一下现状,做一些符合大众口味的东西以笼络众望。于是奏请罢免有众矢之的的三司条例司,以求在百官中得到一些赞成票。

    陈升之当宰相后第一件事就是拿三司条例司开刀,出乎王安石的意料。两人为此发生了激烈争吵。

    陈升之知道,王安石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同他作对绝不会有好下场,很多人试图同他较劲,结果都很惨。他不糊涂,既然同王安石撕破了脸,自己就得卷铺盖走人,他选择了很多人都采用过的办法,请病假。

    富弼是这么干的,很多人都是这样干的。称病不出,这是政府官员表示不满情绪的一种最好办法,从古到今,屡试不爽。

    3、三不足的由来

    陈升之病休之后,王安石推荐枢密副使韩绛主持三司条例司的工作。

    韩绛是王安石的忠实追随者,他上任之后,第一件事便是奏请全面推行青苗法。他说青苗法是便民之法,民间都愿意向政府借贷,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试行,效果很不错。

    赵顼求变的心情也很迫切,接到三司条例司的奏报,下令在各路设置提举官,专门管理推行青苗法的借贷之事。

    王安石推行青苗法有三个目的,一是使富人不得乘农民之急高利盘剥,体现的是抑兼并、济困乏的思想;二是使农民“趋时趋事”,不误农时,发展农业生产;三是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增加。

    各路提举官在执行的过程中,对第三条的认识似乎要深刻一些,这就是增加财政收入。而增加财政收入的最好办法就是多贷款,贷出的款越多,收回的利息就越多,收的利息越多,提举官的政绩就越大。由于一味追求财政收入,青苗法在实行的过程中就变了味。

    很多地方为了多获取财政收入,便想方设法多贷青苗钱,不论贫富贵贱,按户头分配。实际的情况是,富户并不特别需要借贷,贫户急需借款,官府又怕他们还不起,有些地方的提举官便想了一个办法,按百姓的财力,自富至贫,将官款按比例分摊,并规定贫困户借款由相邻的富户担保。

    王广渊在京东,将那里的民户分为五等,上等户强行贷钱十五千,下等户强行贷钱一千,到期如果不能还款,便派衙役上门逼讨。王广渊进京汇报,反说百姓对政府是感恩戴德。

    所有这些,当然逃不过御史们的眼睛。

    谏官李常、御史程灏,上表弹劾王广渊在京东强行摊派,坑害百姓。河北转运使刘庠,根本就不发青苗钱,他的理由是百姓不愿借贷。

    王安石亲自到御史台对御史们说:“你们到底要怎么样?积极推行新法的能吏你们要弹劾,对新法消极对待的你们置之不理。朝廷的事情都是这样办,还能富国强兵吗?”

    御史台并不归中书省管,王安石也捂不住这些人的嘴,该说的他们还是要说。

    十一月,颁行农田水利法。

    前参政张方平丁忧期满还朝,受命聘任地观文殿大学士判尚书省,这也是一个反对变法的人,如果留在京师,对变法将会形成一种阻力,因王安石排挤出判应天府。

    熙宁三年(1070年)春,司马光主持对李清臣等人的考试,他在试卷里出了一道策问题:“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实际上是向应试者质询,示意他们做文章予以批驳。

    试卷送呈皇上审批时,赵顼叫人“以纸贴其上”,并批示“别出策目,试清臣等”。

    第二天,赵顼问王安石:“听到有三不足之说吗?”

    “不知道!”王安石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当赵顼说起三不足的内容时,王安石便知道这是有人在搞鬼。他虽然没有高度概括出三不足,但类似的内容确实说过。他的脑子转得快,立即因势乘便,申明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道理,把司马光等人的攻击驳了回去。

    王安石后来的变法,倒真的是按“三不足”精神,勇往直前,坚持到底。

    从此以后,“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成为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战斗口号,广为流传。

    正在新法如火如荼地推行时,身居大名府、官居河北安抚使的韩琦说话了,他上疏要求废除青苗法,指出青苗法危害百姓的情况。

    韩琦当了多年宰相,是个重量级人物,他的话引起赵顼足够的重视。在和王安石讨论韩琦的奏折时说:“韩琦是国家的忠臣,虽然为官在外,对朝廷仍然是念念不忘,朕原以为青苗法会有利于百姓,没料想为害如此之烈。再说,青苗贷款只用于乡村,为何也在城市推销呢?”

    王安石便说,都市的人如果也需要贷款,为什么不借给他们呢?

    赵顼的思想开始动摇了,有意终止青苗法,并将这个想法告诉了几位辅臣。

    王安石知道皇上变法的信心动摇了,请了病假。

    赵顼知道王安石得的是心病,心里也觉过意不去,便命吕惠卿去做他的工作。王安石干脆就卧床不起,拒不见客。

    4、抉择

    赵顼对参政赵抃说,朕听说青苗法弊多利少,才准备废除此法,并不是与王安石过不去,他怎么能称病不出呢?

    赵抃当时还是拥护王安石,主张等王安石销假以后再议。

    赵抃说得委婉,韩绛却是直截了当,他说圣如仲尼,贤如子产,他们刚刚主持国政的时候,也曾遭到众人非议,何况王安石呢?陛下如果决意要行新法,非要留用王安石不可!王安石如果留用,一定也会像仲尼、子产一样先抑后扬。

    赵抃、韩绛的劝谏,又使赵顼犹豫起来。他决定派宦官张若水、蓝元振考察青苗法的执行情况,再作最后决定。

    当天晚上,曾公亮派儿子把政局有变的情况告诉了王安石,并说皇上派人出京巡察,叫他赶快销假。

    王安石得知此密报,立即采取了行动。

    张若水、蓝元振出京考察之前,王安石在京城最好的酒楼摆宴为他们饯行,他们在喝酒的时候说了些什么,没有人知道。不过,他们二人回京复命的时候,尽说青苗法的好话,说百姓都赞成新法。

    赵顼废除青苗法的念头彻底打消了,推行新法的决心更大了。他命曾布起草文件,驳回韩琦的意见,并将这份文件颁行天下,让天下人都知道他变法的决心。

    皇上的决定犹如一剂良药,王安石的病立即就好了,上班办事,毫无病容,变法的决心比以往更坚定。

    文彦博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入朝质问赵顼,说韩琦是三朝宰相,难道不如两个宦官吗?他的话不信,居然要信两个宦官的话。

    赵顼闻言后脸色大变,但碍于文彦博是先朝宗臣,不忍当面斥责他,只好还了他一个很难看的脸色,什么话也没有说。

    文彦博自知自己的话皇上听不进去,只好悻悻退出。

    在王安石病休期间,赵顼曾想让司马光出任枢密副使。司马光谢绝不就,他说他个人的官位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朝廷是否废止新政。并多次上奏折,请废止新法。

    赵顼回答说:“朕曾命你为枢密使,主管军事,你为何多次拒而不受,而要不断地谈论一些与军事无关之事?”

    司马光回答说,他并没有接受军职,只要他在门下省一天,就要提醒陛下留意这些事情。

    王安石销假之后,地位得到了巩固,司马光被降为制诰,范镇却拒发新命。赵顼见范镇抗命不遵,亲手把诏书交给司马光。范镇因此辞去门下省的职务,赵顼照准。

    稍后,司马光被派到陕西做外任官。司马光不愿去,以书信同王安石进行几次沟通后,知道两人的政见完全说不到一块儿去,便决定辞去一切职务,退隐山林。

    从此以后,一直到赵顼驾崩,十六年时间,司马光闭门不出,倾其全力继续九年前就已经开始的历史巨著《资治通鉴》的编写。

    韩琦得知原奏驳回,继续上书申辩,赵顼不加理会。韩琦便请求辞去河北安抚使,只领大名府一路,被当即批准。

    反对青苗法的知审官院孙觉、御史中丞吕公著、知制诰兼直学士院陈襄都被贬官。

    赵抃对王安石的变法本就不怎么赞同,但在赵顼对青苗法的实施出现动摇、王安石称病不出的时候,又鬼使神差地帮王安石说了话,使青苗法得以颁布实施。当他看到反对变法的人纷纷被逐出京城,肠子都悔青了,上表弹劾王安石,并请求辞去参政之职。因为他知道,弹劾王安石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与其等着罢官,不如主动请辞,这样做才够爷们儿。很快,他便被贬到杭州去做了知州。

    参知政事一职出缺,支持王安石变法的韩绛上位,并推荐李定出任监察御史。正是由于这个李定,使御史们与王安石的争论更趋白热化。

    李定曾任秀州判官,是王安石的学生、忠实追随者。他从秀州进京时遇见了右正言李常。李常向他打听南方百姓对青苗法的看法。

    “好呀!”李定不假思索地说,“南方的百姓都说,青苗法使他们免受高利贷的盘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李常吃惊地说:“真的是这样吗?朝廷上下都在议论这件事,没有人说好呀!”

    李定冲着李常说:“那就叫他们到下面去看看吧!不要坐在屋里说瞎话。”

    李定将在路上遇见李常的情形告诉了王安石,并极力鼓吹青苗法是便民之策,百姓拍手称快,并对京城有人反对这项政策表示不理解。

    王安石很高兴他的学生支持变法,说那些人是无理取闹,并叫他见皇上的时候,将百姓的呼声说给皇上听。

    第二天,李定在皇上面前大力颂扬新法,并说南方的老百姓都支持青苗法。赵顼一时高兴,立即加封他为知谏院。

    宰相曾公亮站出来反对,说李定只是一个州判官,突然提拔为知谏院,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赵顼只好改命李定为监察御史。

    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相继上书,说李定只是说了几句话赞扬青苗法的话,并没有特殊贡献,如此任命,扰乱了官吏任命的成规。

    赵顼、王安石分别做他们的工作,叫他们不要再纠缠这件事,三人还是不听。

    王安石便以目无君上、违抗君命为由,上表弹劾他们。三人同时被罢免。当时人称他们三人为“熙宁三舍人”。

    北宋的谏官都很尽职尽责,他们不怕丢乌纱帽,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熙宁三舍人遭贬,并没有封住御史们的嘴。监察御史陈荐继续上表弹劾李定,并掀开了李定的一段隐私:李定在泾县主簿任上,母亲仇氏去世,他没有上报丁忧。

    中国古代有一项规定,不论是谁,做了什么官,双亲去世,都要辞官回家守丧三年。李定隐瞒母丧不报,不仅有违律法,而且败坏道德。不仅为士大夫所不齿,甚至连普通百姓也会骂他是一个连禽兽都不如的下流坯子。

    李定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他说仇氏不是他的生母,所以没有上报丁忧。

    原来,李定的父亲李问曾做过国子博士。他的生母仇氏曾嫁过人,相传与苏轼结交的佛印禅师就是她的儿子。后来,仇氏到李家做了李问的妾,生下一子,就是李定。李定出生不久,仇氏被逐出李家,改嫁给一个姓郜的人家。李定长大成人后,见生母改嫁,不愿相认。故仇氏去世,他没有上报丁忧。

    古代有规定,父母去世,除了皇帝外,无论你当了什么官,都要向组织报告,并回家守丧三年,这叫丁忧。李定的母亲去世,他不报丁忧,道德上叫不孝,制度上是违法。

    陈荐的弹劾状够厉害。

    王安石有意袒护李定,斥责陈荐捕风捉影,并上表弹劾他,罢免陈荐监察御史,改任崇政殿说书。

    监察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继续上表弹劾李定,并指责王安石袒护弟子。

    王安石见几个御史的矛头指向了自己,立即进宫面见赵顼,说他们三人狼狈为奸,这样的人留不得。

    赵顼此时对王安石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只要是王安石说的,一律照准。林旦、薛昌朝、范肯很快就被罢官逐出京城。

    李定见这么多人前赴后继地弹劾他,也觉不安,请求解职,改授检正中书吏房。

    赵顼的抉择,支持王安石。

    王安石的决心更大,为了一个李定,竟然罢免了七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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