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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4)

    有人在唱一支罗马尼亚的歌。我看见红蹄子羊穿过歌声中的夜晚。我听见风在这支歌里停息。

    有个孩子躺在床上说:不要关灯,不然的话黑树会进来。祖母给孩子盖上被子。快睡吧,她说,大家都睡了,风会在树上躺下。

    风不会站立。在孩子的床边话里,风总是躺下。

    大礼堂的掌声被校长的手打断之后,体育老师走上讲台。他穿着白衬衫。大家举手表决开除萝拉的党籍并注销她的学籍。

    体育老师第一个举手。所有的手都跟进。人人边举手边望着别人举起来的手臂。有人见自己的手臂在空中没有旁人高,就再向上伸一伸。他们高举着手,直到累得手指前垂,胳膊下沉。他们四下张望,见没人放下手臂,又张直手指,伸直胳膊。可以看到手臂下的汗渍,衬衫的下摆滑了出来。头颈伸得长长的,耳朵通红,嘴半张着。头不动,眼珠子却滚来滚去。

    手跟手之间那么静,四角里有人说,静到听得见呼吸在木板长椅上一上一下行走。而这一阵静寂持续到体育老师将手臂放在讲台上说:不用数了,当然全体赞成。

    这些街上的行人,我第二天在城里的时候想,都可能到过大礼堂,跟着体育老师举手,飞跃山羊。他们都可能张直手指,伸直胳膊,眼珠子悄悄地转来转去。我数着在灼热的太阳底下从身旁走过的面孔。一直数到九百九十九。这时候觉得脚底发烫,就坐到长椅上,缩起脚趾,靠在椅背上。我伸出食指点着自己的脸颊,把我也一块儿算上。一千,我对自己说,随即把这个数字咽了下去。

    一只鸽子从长椅旁边走过,我目送它离去。它脚步蹒跚,翅膀下垂。因为空气太热而半张着喙。它啄食,发出嗒嗒的响声,喙仿佛是铁皮做的。它吃一粒石子。当鸽子把石子咽下去时,我想,萝拉也会举手的。不过这不算了。

    我望着萝拉的男人离去的背影,中午他们刚从工厂下了早班出来。他们原先是农民,从乡村招进城的。他们也说,永别了羊,永别了瓜。像傻子般追逐着城市的烟炱,以及那些越过田野爬到每个村边的粗管子。

    这些男人明白,铁、木头、洗衣粉都不算什么。所以他们的手依然那么粗拙,他们是在做木墩子和铁疙瘩,不是搞工业。该做成大而方的东西,到了他们手里就统统成了铁皮羊。该做成小而圆的东西,到了他们手里就统统成了木头瓜。

    铁皮羊和木头瓜的无产者下了班走进第一家酒馆。总是成群结队涌进夏季花园中的露天酒馆。当沉甸甸的身胚跌坐到椅子上时,服务生把红桌布翻个面。软木塞、面包边角和骨头掉到花盆边的地上。绿叶干枯,土被急急揿灭的香烟碾松了。酒馆篱笆上挂着天竺葵花盆,梗茎上光溜溜的,尖上已长出三四片新叶。

    粗劣的食物在桌子上冒着热气。旁边搁着手和汤匙,从来没有刀叉。牲口杂碎到了盘里,就用嘴巴撕扯,大家都这么吃。

    酒馆也在说谎,包括那些桌布和植物,瓶子和酒红色的服务生制服。这里没有谁是客,只有一群涌入这个无意义下午的人。

    男人们摇来晃去,大声吵嚷,继而拿起空酒瓶子砸到对方脑袋上。头破血流。要是有颗牙掉到地上,他们便哈哈大笑,就像谁掉了个纽扣。有个人弯下腰,捡起牙齿,扔进自己的杯中。因为牙会带来好运,于是这颗牙从一个杯子到了另一个杯子。人人都想要。

    不知什么时候牙齿不见了,就像萝拉放在餐室冰箱里的舌头和腰子一样。不知什么时候他们中的一个把牙吞了下去。不知道是谁。他们把天竺葵茎上最后几片嫩叶揪下来嚼着,面带怀疑之色。他们逐个查看杯子,张开沾着绿叶的嘴巴嚷嚷:你该吃李子,不是牙。

    他们指着一个人,大家指着那个穿浅绿衬衫的。他不认账。他把手指插进喉咙里,呕吐完了说:这下你们可以找了,是天竺葵叶子、肉、面包和啤酒,不是牙。服务生将他赶出门去。其他人拍手称快。

    然后,一个穿格子衬衫的人说:是我。他开始笑着哭起来。大家不吱声了,盯着桌子看。这里没有谁是客。

    乡下人,我心里想,只有他们会从嬉笑跌入哭泣,会从叫嚷跌入沉静。不明就里地快乐,大发雷霆。生的欲望,使他们随时可以一击而灭掉一条人命。他们全都有可能在暗中睁着同样的狗眼尾随萝拉进入草丛。

    假如第二天不醉酒的话,他们就独自穿越公园,让自己镇静下来。因为滥饮,嘴唇灰白胀裂。嘴角也开了口子。他们小心翼翼把脚伸进草里,将滥饮时叫嚷过的每一句话在脑子里重新琢磨一遍。坐在昨日的记忆空白中发愣。生怕酒馆里嚷了什么涉及政治的话。他们知道,服务生什么都报告。

    不过,滥饮保护大脑,大嚼保护嘴巴不去触犯禁忌。虽然舌头打结,说起话来口齿不清,那声音里还是带着习惯性的恐惧。

    他们住在恐惧之中。工厂、酒馆、商店和住宅区、火车站大厅以及穿过麦田葵花田和玉米田的火车,都留着神。电车,医院,墓园。墙壁和天花板还有敞开的天空。尽管如此,在那些说谎的地方还是经常因滥饮而不小心出事,那不是人为的错,多半是墙壁、天花板或敞开的天空之过。

    当母亲用腰带把孩子绑在椅子上,理发师给祖父剪头发,父亲告诫孩子不要吃青李子的时候,这些年里有个祖母站在屋子的角落里。她心不在焉望着屋里的走动和说话,仿佛外面的风早上就躺下了,仿佛白昼在天边睡着了。所有这些年里,祖母在心中哼着一支歌。

    孩子有两个祖母。一个晚上的时候带着她的爱来到床边,孩子向白色天花板望去,因为她马上就要祈祷。另一个晚上的时候带着她的爱来到床边,孩子注视着她的黑眼睛,因为她马上就要唱歌。

    当孩子看不见天花板和黑眼睛时,就假装睡觉。一个祖母没有祈祷完。她祈祷到一半就站起来走了。另一个祖母一直把歌唱完,她的脸是斜的,因为她喜欢唱歌。

    等到唱完了歌,她想,孩子睡熟了。她说:休息吧,你的心兽,今天你可是没有少玩。

    唱歌的祖母比祷告的祖母多活了九年。唱歌的祖母比她的理智多活了六年。她不认得家里人了。她只认识她的歌。

    有一天晚上,她从屋角走到桌子旁边,在灯光中说:我很高兴你们都跟我一块儿在天上。她不知道她还活着,还得唱到死。疾病不近她的身,没法成全她死。

    萝拉死后,我有两年裙子上没系腰带。喧嚣的市声在我脑子里几不可闻。当一辆卡车或一辆电车隆隆地驶过来并越来越大时,我的额头就十分受用。脚下的地在战栗。我想跟车轮搭上点干系,等车子驶近的当儿猛地跃向对街。到不到得了街对面,且听天由命吧。我让车轮来为我作决定。灰尘把我吞没了一会儿,我的头发在幸运和死亡之间飞扬。我抵达了街对面,大笑,我赢了。可是我听到我在外边很远很远的地方笑。

    我常去一家店,那儿的玻璃柜里用铝盒子装着舌头、肝和腰子。这家店,我从来不会顺便路过,我坐电车去。店里那些人脸上的地域特征最明显。男男女女手里拎个包,装着黄瓜和洋葱。我却看见他们从那个地域搬来的桑树,又搬到了脸上。我挑了一个跟我年纪相仿的人,跟着他走。我穿过高高的飞廉进入一个村子,总是来到新建的住宅区。飞廉和飞廉之间种着一畦畦通红的番茄和白萝卜。畦畦都很失败。我看见茄子时,我的鞋已经站在它们旁边了。茄子闪着幽幽的光,宛如双手满捧着黑色的桑葚。

    我想,这个世界并没有等待过任何人。我不必战战兢兢地行走,吃,睡,爱一个人。我既不需要理发师也不需要指甲剪也不掉纽扣,在有我这个人之前。那时父亲还滞留在战地,靠唱歌和在草丛中放枪过活。他不用去爱。草丛本该把他留下来才对。因为,当他回家看见村子上头的天时,他衬衫里面又长出一个农民来,又开始干从前的活计。这个返乡者造了坟墓,还得造我。

    我成了他的孩子,不得不在与死亡的抗争中长大成人。人家没好气地叫我的名字,打我的手,向我脸上投来闪电般的目光。然而,从来没有人问过我,是在家里战战兢兢地行走,吃,睡或爱一个人好呢,还是更愿意在哪个屋里,哪个地方,哪张桌旁,哪张床上,哪个国家生活。

    总是绑起来,因为松绑成为词竟花了如此长的时间。我想谈谈萝拉,而四角里的女孩们说,我该闭嘴。她们懂得,没有萝拉脑子就没有负担。四角里,原来的铺位现在放着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搁着一个装过食品的大口玻璃罐,插着长长的枝条,是从乱蓬蓬的公园里采来的,白色矮玫瑰的叶子带着细细的锯齿。枝条在水里面长出白色的根须来。女孩们可以在四角里行走,吃,睡。她们唱歌的时候也不怕萝拉的叶子。

    我想在脑子里保存萝拉的本子。

    埃德加、库尔特和格奥尔格在寻找一个和萝拉同寝室的人。自从他们和我在食堂里搭过话以后,我每天都跟他们碰头。因为我不能够独自在脑子里保存萝拉的本子。他们不相信萝拉的死是自杀。

    我谈起木虱、红蹄子羊、桑树以及萝拉脸上的地域特征。我一个人想萝拉的时候,很多事都记不起来。倘若他们在一旁听着,就又知道了。我学会了在他们直勾勾的眼神前阅读我脑子里的东西。我苦思冥想,找到了萝拉失踪的本子里的每一句话。我大声地说出来。埃德加把许多句子写入他的本子。我说:你的本子马上也会失踪的,因为埃德加、库尔特和格奥尔格也住在学生宿舍,在乱蓬蓬公园的另一头,一个男生宿舍里。埃德加却说:我们在城里有一个安全的地方,一个荒园中的消夏小屋。

    库尔特说,我们将本子装在一个亚麻布袋里,吊在水井盖子下。他们笑着,总是说:我们。格奥尔格说:吊在一个内钩上。井在屋子里,夏屋和荒园属于一个从来不引人注意的男人。那里还有书,库尔特说。

    夏屋里的书来自远方,却知道本市每张脸上的地域特征,知道每一个铁皮羊、每一个木头瓜。酒馆里的每一次滥饮和每一次笑。

    我问夏屋的主人是谁,心里同时想:我不想知道。埃德加、库尔特和格奥尔格默不做声。他们斜着眼睛,沉默停在白色的眼角,即小血管汇集的地方,不安地闪烁着。我赶紧打开话匣子。讲起大礼堂,讲起一只大鞋子的节奏,如何在大家拍手的时候攀墙而上。还讲起举手表决时,呼吸蹑手蹑脚地在木板长椅上方潜行。

    我讲的时候感觉到,有个类似樱桃核的东西留在了我的舌头上。真相等待着那些被清点的路人和点着我自个儿面颊的手指。可是一千这个词没有说出口。我也没有说起那只长着铁皮喙啄石子的鸽子。我接着讲山羊和跳远,讲触摸和喝水,讲系在松紧裤带上的箱子钥匙。埃德加仔细地听着,手里握着笔,却一个字也没记到本子上去。我思忖:他还在等待真相,他感觉到了我讲述过程中的沉默。我接着说:现在是第一个穿白衬衫的人。埃德加记下。我又说:我们都有叶子。埃德加说:这个不好理解。

    萝拉的句子可以口述。很难用笔记录下来。我做不到。这就像梦境,进得了口,上不了纸。记录的时候,萝拉的句子在我手中熄灭了。

    夏屋中的那些书,内容丰富超出我的想象。我带着书来到墓园,坐在长椅上。陆续有老人走来,孤零零地来到一个墓前,过不了多久这也将成为他们的墓。他们没有带花来,墓前都满了。没有眼泪,漫无目标地望着前方。有时候掏出手绢来,弯腰擦掉鞋子上的尘土,紧一紧鞋带,再把手绢收起来。没有眼泪,因为他们不想在自己脸上费工夫。因为他们的脸已经上了墓碑,就在死者旁边,脸贴着脸,在一张圆形相片上。他们先把自己给打发了,然后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谁知道墓碑上的重逢哪一天才生效呢。他们的姓名和生辰已经刻好了。巴掌那么大、光溜溜的一块空白等着他们的死期。他们在墓前没有停留多久。

    他们走在鲜花簇拥的墓园小径上,墓碑和我目送着他们离去。当他们走出墓园时,许多块光溜溜的空白,对那个因为花丘而变得沉重、慵懒的夏日恋恋不舍起来。这里的夏天跟城里的不一样。墓园的夏天不喜热风。它悄悄地把天弄弯,弯得很高很高,静等着丧事的出现。城里的人说:春秋两季对老人来说比较凶险。第一波暖流和第一波寒流会将老人带走。可是我们在这里看到,最善于打开陷阱的要数夏天了。每一个夏日都懂得,如何将老人变成鲜花。

    当身体干瘪,叶子就又回来了,因为爱情过去了,萝拉写入本子。

    我轻轻地呼吸,脑子里装着萝拉的句子,这样那些书里面的句子就不会失足摔倒,因为它们正站在萝拉的叶子后面。

    我学会了四处游荡,走街串巷。那些乞丐、诉苦声、画十字和诅咒、赤裸的上帝和褴褛的魔鬼、残废的手和半条腿,我都熟悉。

    我认识每个城区里变成疯子的人:

    那个脖子上打着黑色领结的男人,手里永远拿着一束一模一样的枯花。好几年来,他站在干涸的喷泉旁,顺着一条街望上去,尽头是监狱。我和他搭腔,他就说:这会儿我不能跟你说话,她马上就来了,没准她不认识我了。

    她马上就来了,他说了好些年了。他说完这句话,从街道那头走下来的有时候是一位警察,有时候是一个士兵。而他的妻子,这个全城都知道,早已离开了监狱。她躺在墓园的坟茔里。

    早上七点钟,一溜拉着灰色窗帘的巴士车队沿街而下。晚上七点又开上去。街并不朝上走,街道尽头并不比喷泉旁的广场高。可大家都这么看。或许只是这么说说而已,街朝上走,因为那里是监狱,只有警察和士兵在那边走动。

    车子在喷泉边驶过,人们看到窗帘缝隙中囚犯的手指。行驶的时候听不到马达声,听不到震动和轰鸣,听不到刹车和车轮声。只有狗吠声。如此刺耳,活像轮子上的狗,每天两次从喷泉旁边驶过。

    有穿高跟鞋的马,又有了轮子上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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