蔼理斯在《道德之艺术》这一篇文章里说,“虽然一个社会在某一时地的道德,与别个社会——以至同社会在异时异地的道德决不相同,但是其间有错综的条件,使它发生差异,想故意的做成它显然是无用的事。一个人如听人家说他做了一本‘道德的’书,他既不必无端的高兴,或者被说他的书是‘不道德的’,也无须无端的颓丧。这两个形容词的意义都是很有限制的。在群众的坚固的大多数之进行上面,无论是甲种的书或乙种的书都不能留下什么重大的影响。”
斯宾塞也曾写信给人,说道德教训之无效。他说,“在宣传了爱之宗教将近二千年之后,憎之宗教还是很占势力;欧洲住着二万万的外道,假装着基督教徒,如有人愿望他们照着他们的教旨行事,反要被他们所辱骂。”
这实在都是真的。希腊有过梭格拉底,印度有过释迦,中国有过孔老,他们都被尊为圣人,但是在现今的本国人民中间他们可以说是等于“不曾有过”。我想这原是当然的,正不必代为无谓地悼叹。这些伟人倘若真是不曾存在,我们现在当不知怎么的更是寂寞,但是如今既有言行流传,足供有艺术趣味的人的欣赏,那就尽够好了。至于期望他们教训的实现,有如枕边摸索好梦,不免近于痴人,难怪要被骂了。
对于世间“不道德的”文人,我们同圣人一样的尊敬他。他的“教训”在群众中也是没有人听的,虽然有人对他投石,或袖着他的书,——但是我们不妨听他说自己的故事。
十三年二月
(1924年2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