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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正文
温柔生活

    ——作者:黄碧云

    1婚姻

    天悦从不知道诱惑。她咬著唇在黑暗的镜前流眼泪。

    十年。十年了。天悦跟但奴愈来愈像,愈来愈像。

    有时候我以为你就是我自己,但奴说。

    像照镜。我睡在镜子旁边。

    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那是个没有鸽子的早晨。天气清凉。

    天悦忘记了很多事情,譬如说。

    但奴推开窗。天悦站在他家的楼下,在等人。

    天悦的身体随岁月而枯萎。像秋天。

    这样一来,我亦已经老了,但奴说。

    他愈来愈早起来。十年了。

    天悦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到底我今天有没有擦牙。

    娶我,我,我,哦,我,什么为妻。

    甚至忘记男人的名字,叫作尚伊。坚定而安静,但奴那天早上便作了决定。

    但奴想念的是依莎贝,他却要和天悦结婚。

    他没想到他会受到钢琴师的诱惑。

    到底先有蝴蝶还是有茧。

    你找我吗?但奴问天悦。

    一个下午但奴也怀疑过天悦的不忠。

    但奴打电话给天悦,说,“这是东区医院,你的丈夫交通意外死了。”

    天悅失声,道,“为什么为什么?”

    但奴笑著笑著,忽然笑不出来。

    天悦长了胡子和肌肉。

    天悦穿一件灰黑大衣站在天桥之下。

    但奴的母亲睡在他身边,阳光饱满,忽然有日蚀。

    刮风的黄昏钢琴师在办公室门外等他。

    天悦愈来愈像男人,钢琴师却愈来愈像天悦。

    让我陪伴你等一等,但奴站在天悦身旁。

    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你等的人或许很愿意让你等。但奴告诉天悦。

    但奴不知道他是谁:水远都不想知道。

    天悦忘记。从今以後。

    但奴说,我一定会离开你,不是你死便是我死。

    两年后天悦开始穿但奴的衣服。

    钢琴师说,我可以等。爱就是等待。

    但奴说:我实在爱你。天悦问:爱是什么意思呢?

    对但奴来说,爱就是等待天悦等待她喜欢的男于。

    对天悦来说,爱就是忘记。

    对但奴和天悦来说,爱绝对和婚姻无关。

    男子可能会出现,可能不。

    天悦在镜前忽然很渴望但奴的死亡。

    但奴在高热里以为天悦是依莎贝。

    爱可能有,可能不。

    天悦掩著脸。可能是但奴可能是尚伊可能是任何一个。

    但奴和天悦住在天台。高高地望下去,脚不着地。

    或许但奴的病是一种报复。

    老夫老妻了。天悦是但奴的手足而但奴是天悦的头脑与心。

    有时但奴会错叫天悦:‘妹妹。’有时叫:‘阿妈。’

    爱是关系的总和。

    我很渴望和你结婚,但奴说。

    钢琴师给但奴送了红酒和乳酪。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分享,我很愿意:但如果你希望独自或和其它人分享,都可以,钢琴师说。

    关於天悦,但奴说:“我经常是个运气下大好的人。”

    关於但奴,天悦说:“我承受不起。有时我就想失踪,或突然得怪病,或被谋杀。”

    但奴发高热天悦心慌意乱就一遍又一遍地抹地。

    她咬著唇对尚伊说:“为什么。我已经结了婚。”

    除了我以外。不一定是我。钢琴师说。

    如果是依莎贝,事情会不会一样呢?但奴在高热里无法控制自己。

    “你最理想的爱人既不是我也不是任何其它人,而是你母亲。”天悦笑说。

    而我不过是你的小弟弟,天悦说。

    总是在下午,伊莎贝对但奴说:“我恋爱了。”

    天悦让但奴上她的公寓没想到他从此不走。

    结婚是否我们软弱的心灵所能作最大的承诺呢?

    一定是巴黎,但奴和天悦却没有在巴黎相遇。他们甚至互不认识。

    天悦没想到会再见到尚伊。她曾经天天在他家楼下等他。

    天悦会赤裸上身站在窗前,推开窗。

    但奴从来没碰过依莎贝。他怎样想像伊莎贝的肉体。

    但奴为什么要吓天悦,说他自己交通意外死了。

    他病好以後天悦便开始呕吐。

    我对你没有什么要求。你甚至会和女子有一个孩子,钢琴师说。

    那个下午的雨下得真大。

    但奴说,我和你们一起去巴黎吧。

    已经五年了,天悦的脸长了皱纹。

    关于天悅的美丽,天悅说:“我从不美丽。你认错人了。”

    “你以为你是雅黛儿·雨果吗?要是我我会入禀法庭告她滋扰,申请禁制令要她走。”尚伊说。

    天悦追去巴黎。

    但奴的母亲是一个小小的影子,在他们床头。

    但奴的脸呈灰黑色。天悦做了寡妇会穿一件黑灰大衣,站在天桥下等但奴的鬼魂。

    到底天悦的平胸膛(小男孩的平胸膛)在窗前裸露是否不忠呢?

    但奴没再见依莎贝。他梦到她,她和十几年前一样。

    钢琴师离开以後天悦便怀了孕。

    巴黎是一个怎样的城市呢?充满失望与幻灭。

    不不不,街伊。天悦掩上脸。我跟从前不一样。

    钢琴师抬头见到但奴,说,哦,你来了。

    但奴头昏脑胀。他从来没对依莎贝说过他爱她。

    家门挂了一件男装雨衣。但奴不敢进门去。

    天悦流了血,那一定是我的错,但奴说。

    但奴在天悦的公寓里住下她的家便有了鲜花、热水和报纸。

    但奴握著他母亲的手,给他母亲买了桃花。

    你需要的时候,总可以来找我,钢琴师说。

    尚伊不断地要搬屋。在香港搬到巴黎,从巴黎又搬到布拉格。

    我很疲倦,天悦说。我总会在你的身旁,但奴说。

    痴情女子总没有好下场,天悦可不想下半生都跌跌撞撞。

    母亲带他去喝凉茶。但奴喝菊花茶她什么都不喝。

    但奴死了天悦就会从此睡在地上。

    “有时我想吃掉你的心。用蒜茸焫,拌柠檬番茄。”天悦说。

    但奴在拾地上的马栗。依莎贝和她的情人喝黑咖啡。

    天悦的心在巴黎。余下的日子还有理性与节制。

    是不是要做爱才叫出卖?脸对脸是不是出卖?想念是不是出卖?感动是不是出卖?

    天悦伏在镜前,眼泪一滴一滴地流下来。

    这样一来我就是不忠的丈夫了,但奴想。

    结婚证书上什么都没有说,不过是两个人的名字。

    天悦的生命一片空白。她伏在但奴的背上睡觉。

    小弟弟,你有一个小弟弟,但奴的母亲说。

    他们便养了一只大周周狗。

    那个下雨的下午。天悦独自喝威士忌酒。

    死是什么意思?但奴只记得母亲带他走很远很远的山路。

    依莎贝低头多么像罗撒蒂画但丁心中的比雅翠斯,垂死时刻。

    依莎贝比他高一个头。

    依莎贝说:“叫姊。”但奴说:“我长大了要养你。”

    天悦铁青著脸:“你为什么要吓我,我以为你真的死了。”

    但奴或许只想报复。那一个下午的雨下得真是大。

    依莎贝结婚的时候,但奴特地去做了一套礼服。

    泥土是香的。他告诉母亲泥土是香的母亲便打他。

    尚伊走了,留下了一件雨衣。

    从布拉格搬到柏林,从柏林又回到了香港,尚伊从来没有爱过她。脸对脸。但奴和钢琴师脸对脸。天悦与尚伊脸对脸。

    这样一来,我就是不忠的妻子了,天悦想。

    孩子不过是一朵血花。

    你弟弟,你弟弟。但奴伏在他母亲的脚下。

    天悦穿了尚伊的雨衣,一个人在暴雨的午俊喝威上忌酒。

    他甚至不愿意回来取雨衣。他不爱她到那个地步,他不过想来看看她是否还爱他。

    当但丁遇上比雅翠斯。但丁後来被佛罗伦斯城放逐,一生再没见过比雅翠斯。

    但丁疯狂地爱上比雅翠斯,但比雅翠斯不过是他的幻觉。

    但奴开始梦到依莎贝。依莎贝就是死在画中的比雅翠斯,手中有鸽子,含著罂粟花。

    其实不过是脸对脸。天悦已经八年没见过尚伊。钢琴师碰一碰但奴的衣袖。但奴将双手一交在身後,退了一步。

    天悦在哭泣。但奴给她泡一杯热水。

    温柔生活。拍电影的费里尼说的,Ladolcevita。

    孩子,你弟弟,死了。

    但奴愈来愈早起来,大周周狗便跳到床上去。

    天悦剧痛。不是她的心。

    孩子可以这样小这样小,小指这样小。

    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十年了。孩于死了而周周狗愈长愈大,每天吃很多肉。

    天悦笑:“我就是你的小弟弟。”

    天悦穿运动短裤瘦伶伶地往街上走。小腿上很多毛。

    是不是因为我是一个男人,你不喜欢我,钢琴师问。

    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是不是不忠。

    这么多年了,尚伊结果站到她身前。

    但奴母亲午夜发噩梦时便打电话擦他。

    美丽孩子,你的生活是否温柔?是否黑暗?

    你会否嘲笑我们的爱与期待。

    因为你不可以与一个男人结婚,但奴说。钢琴师问:“你是不是要走了?”

    如果出卖是“原非我们原来所愿”,我们都出卖了我们自己。月黑风高的晚上,天悦和但奴开车到山上,行李厢有一具尸体。

    有乳香。母亲时常有乳香。

    在那个大雨的下午去找钢琴师,又在大雨时离开。

    天悦静静地伏在但奴的怀里。尚伊不过是鸽子,飞过。

    随周周狗而葬的还有钢琴师、尚伊、依莎贝。

    爱是蝴蝶是肉身不过是茧。

    但奴最终的恋人是他的母亲。她不会对他不忠,但奴确信。

    天悦在早餐桌上摇她瘦伶伶毛茸茸的腿。

    灵魂在野玫瑰间飞舞。咖啡香气扑鼻。

    这一年香港的冬天下了雪。这一定是我的幻觉,天悦想。

    “要去买对雪镜,这样对眼睛比较好。”但奴推开窗,说。

    2爱人

    反覆他爱我她不爱我她爱我他不爱我

    不爱她我又舍不得爱她我又觉得太痛苦

    尊严

    l.她来找我我便想到了尊严。她离开或许是因为尊严的缘故。

    2.我离开後足足一个月没有说话。他扯著我的衣袖叫我走。我没想到这些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我简直不敢相信是真的。他伤害我的或许不是我的心而是尊严。

    3.她说:爱里面没有尊严。尊严的意思是你爱你自己多些。

    是不是因为这样,她老是爱上人家的情人或丈夫,或同性恋者,或神父,即是说,会令她没有尊严的人。

    妒忌我从来没想过我是个这样的人。我跟她说:“如果你还爱别的人,我想都可以,只要你还见我,在我身旁。”

    我找不著她我便发狂地找她。

    我居然跟踪她。原来她会独自上茶餐厅。她又喜欢站在士多面前,高声道:“唔该借电话。”电话是投币公众电话。她上班很准时。她拿衣服去乾洗都居然讲价。她下班

    的时候,戴上黑眼镜。她在中环的名店买内裤给我。

    我还是想:她心里一定有很多人,像酒吧的吧台,而我不过是个常客。

    夜跟她睡我睡不著,我一个人也睡不著。

    电话我连开会或上厕所都将无线电话开著。电话不响我便很惆怅,老怀疑电话坏了。电话响了我又不敢接,怕那不是她。

    欲望l.因为这样的缘故,我开始在浴室里全身赤裸地照镜。从前我从来不知道我身体的形态。

    2.他来医院看我。我全身都很痛他按著我便要我。他离开後我便在床上哭泣。

    3.我希望我是个即冲即晒胶卷的技术员,成天冲晒用以勒索的裸照和肢解男女体的图片。

    邂逅你每天都碰到这么多人。

    她想:“这就是了。”他叫她:“依莎贝。”她转脸看他。

    一个女子迎上他的怀抱,说:“都告诉你,是依莎贝拉,不是伊莎贝。”她才知道城里有这么多人叫作依莎贝。

    喜悦她想穿一条明黄的丝质裙子,搭一条奶白及膝丝质长颈巾,穿一双白幼皮绳凉鞋,戴黄金镯子,见他。她在酒店等他,等到睡著了觉。铃响的时候她跑下去见他。得得得得。她趿一双胶拖鞋、穿一件大码的“拯救席扬”的T恤、一条旧运动短裤、左手戴一只夜光塑胶闹表、右手拿一条洗脸巾。

    他说,时间不多了,我们就到外面进餐吧。

    她已经整整八年没见过他。

    黑暗所以记得爱人的气味。

    失恋很奇怪,她近来老说病。打电话来,说,我病。骨膜发炎,全身都痛,不能走。我就陪她去看医生。医生说不出病因,只能解释病情。骨膜炎好了以後,她又患上了甲状腺分泌过多,全身像秋叶一样摇落。她进了医院我去看她。她坐在床上看风景,神情很是迷惘。我站在她床边她久久没有意识,良久方转过脸来,脸上有两行泪痕。我和她十多年朋友了,知她素日性情倔强,她没说的事情我从来下问。这次我禁下住坐在她床沿,问:“你到底受到什么委屈?”她摇摇头,忽然笑起来,说:“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你怎么样,辞工了没有?”

    她病好後开始变得很奇怪,譬如很喜欢叫人送东西给她,连那些赛马会的雨伞、大公司过圣诞送给客人的红酒和巧克力都不放过。“你送什么东西给我?”或:“你的Prada袋很漂亮,可不可以买个送给我?”她又变得很喜欢听人讲电话,边听还要边插嘴:“去吃越南菜吧,佐敦道兰桂坊和湾仔都有好店子。”以前只穿套装的她,忽然穿一身带金的凡赛斯,古奇的高跟幼跟拖鞋,穿得像个不用工作的情妇。我开始有点怕她,便不再找她。

    两年後在中环碰到她。还是一套套装,一对花拉加莫的圆头半跟鞋,提一个公事包背一个手袋,头发长了,脸容光洁,挽著我,说:“我以为你死了。”我嗫嚅道:“哦,我,没什么。”她扬起头,在人群中仍是这样的倔强。“是了,我要移民了。”我道:“好好,你又走了。”她说:“去结婚。”我握著她:“这敢情好。”她低下头,看著自己的鞋子:“那时候,我失恋。”又抬起头来:“你找我吧。现在朋友愈来愈少了。”

    我看著她消失在中环的人潮之中,忽然我脸上发热,原来痒痒地流了眼泪。来到我们这年纪,居然还会流眼泪:这样伤痛以致她无从说起,只得生病或用其它的奇怪方式表达。而在她最困难时期,我却因为她的困难而离弃她。这样,她不但失去了她的爱人,她亦同样失去了我。我和她的爱人一样,因为不理解而将她抛入孤独的深渊里面。

    误会关於爱,总是误会重重。

    l.无主体内容——她一直拒绝他的性要求,但却要求看他的房契和银行存摺。他说:“给你看都可以,不过——”他便伸手摸她的胸脯。她推开他:“何不等到结婚。”他说:“我都八十岁了,我不能等。”她没管他,只吃吃笑,拉好衣服,说:“我们什么时候上律师楼办房契转名手续。”

    他们和年轻人一样办喜酒结婚。但毕竟是一把年纪的人了,没什么人有兴趣闹新房:孙子都已经堕胎三次的人还闹什么新房。他卒之等到了。他发觉她不是处女便发作起来:“什么,死八婆,你骗我?快还钱。”她还张开腿,道:“怎么样,要还是不要?”他有一点犹疑。她抿嘴道:“你都耦既,我已经四十岁了,你还要我是处女?”他想想,事到如今,不吃白不吃,便爬上去抱著她。她的身体柔软而温暖。她在他耳边嘀咕:“这是什么年代了,你以为是清代,你还计算处女不处女?反我也不会亏待你,你冷了有个人抱著,你病了有人给你斟茶递水,你死了有个人披麻戴孝,给你送终,你还想怎么样?”

    说得他脑筋都有点糊涂了——到底这场交易,合算不合算呢?

    2.互相误会——她和他想也没想到他们会在法庭见面。她和他都算是金童玉女了。

    她的小日本房车碰上了他的宝马。他下车来,正要开口,见开车的是个妙龄女郎,晚上开车还戴著太阳眼镜,他没叫她赔钱,只问她拿电话。她看他穿一套西服,别著银袖口钮,还挂著一只袋表,她想他也是个悦目的男子,便将传呼机号码给他。他们第一次约会在一间昂贵得死人看见账单都会从坟墓弹起的义大利餐厅,他跟她说拿波里的古堡(他说他是个红酒入口商),她说她的客人(她说她是个保险经纪)怎样想强xx她,而另一次又给客人打劫,手袋有两万八千元现款,又她正戴一只金钻劳力士。他没问她她手袋为何有这么多现款,而她也没问他为什么他当红酒商,没有相熟的义大利餐厅。离开餐厅的时候,他问:“你家还是我家?”

    他们结果上了时钟酒店。他和她同时掏避孕袋出来,她笑:“用你的还是我的?”

    後来也上个几次街,和普通恋人一样去看笑片,然後吃饭,有时在他的宝马有时在她的小万事得做爱。

    有几次她找他不著,而他传呼她时她的传呼机又没电,她便把他忘了。他也深知人很多不必执著,他也就将她忘了。直至在法庭碰到她。他吃一惊:“怎么是你。”她也打量他:“很久没见了。”他回头看她正在回头看他。她在三号庭而他在四号。提堂很快,完了她便到告示板前看看四号审什么。他很快出来,跟她点头微笑,也站在告示板前看看三号庭审什么。他看到了便脸色一沉,十分鄙夷地看她:“原来你开鷄窦。臭鷄。”她也非常不以为然的样子:“你比我好吗?你不过是个骗子,使用假信用卡。以为你是王子,原来你不过是青蛙。”

    3.错认——那一年,我住在纽约,到处寄居,从曼哈顿搬到布克兰,从布克兰又搬到皇后区,最後又搬回曼哈顿,二十八街,住在一个来自北京的作曲家家里。

    他也刚搬进去,小公寓除了两张床一个小床头柜,什么也没有,倒是洗手间有个大衣柜,厨房有个大中国镂,上一任房客是个中国人。公寓房子是中美艺术交流会提供的,所以上任房客应该也是个艺术家。艺术家还留下了一个大旧电话,和他的新电话号码——每天清晨六时至午夜三时,都有电话找他。有来自北

    京、法国、英国的长途,也有本地挂电的电话。我在睡梦中老听到作曲家在接电话:“他已经搬了,你打几几几几号。”我住下了,我也接这样的电话。“他已经搬了,你打几几几几号。”这几几几几号我已经会念了,虽然我一次都没打过这个电话。也是这些没晨没昏的电话,给作曲家闯了祸。

    一天晚上作曲家很晚没回来,我便把房子锁了。待他拍门我以为是早上,摸去开门,看看表,才凌晨三时。我见他一直在傻笑,便问他:“怎么了,你发神经了。”他万分得意地在照镜,摸自己的大胡子,道:“那美国女孩很喜欢我呢,还叫我在一些电影剧照上签名。”我笑:“又兜搭到什么热爱东方的新纪元人士,说下定你可以和她一起打坐,衣衣哦哦,吃花吃石头呢。”作曲家正色道:“勿胡说。我和她谈电影谈音乐谈文学。”接著又有点为难的样子:“她的英文我听不大懂,总觉得她在叫,我陈先生。我说我姓程,她还是叫陈先生。可能她也听不太懂我的英语。”我听著也好笑,说:“唉,鷄同鸭讲,祝你好运。”

    接著那几个星期,他晚上常常出去,很晚都不回来,想来和美国女子入港了。

    这个晚上他不在,我再也不敢锁门,免得夜半要起来开门。夜半他果然拍门了。我在床上叫:“推门吧,门没锁。”他还在那里拍门。我边起来边骂他:“死仔。”拉开门,赫然见他满脸是血,口肿睑肿地伏在墙上。我吓一大跳:“怎么了你,在酒吧和人打架。”我连忙去弄条热毛巾去为他洗伤口。“你不是给美国女子打一身吧,都告诉你美国女子不好惹。”作曲家万分吃力地摇头。“不,一黑一白,两个大男人。”我问:“去哪里招惹这黑白双雄?”他说:“是那美国女子惹回来的呀。”我问:“吵架了?”他问:“你今晚上有没有看电视,电影节颁奖礼直播。”我奇怪:“没有。怎么了?”他方道:“我们在酒吧看电视,那个中国导演陈凯歌上台接受颁奖。她一看便脸色大变,找了两个人来打我。”我不禁问:“有什么关系?”他苦笑:“她原来一直以为我是陈凯歌。”——我们的上一任住客便是陈凯歌。我们饱受滋扰,接电话重重复复地说:“陈凯歌已经搬了,你打几几几几号。”一次我气极,道:“陈凯歌已经死了,请不要再挂电话来。”或许就让对方认定下一次接电话的男子是陈凯歌,而我不过是个臭脾气的露水女友。我想笑,见作曲家一脸的可怜相,又不好笑出来。他十分委屈:“我从来没想过她会误会。我老早告诉她,我姓程,不姓陈。”我便问他:“这样你跟她干了什么,她会这样生气。”作曲家道:“没什么,我不过答应跟她结婚。”

    4.就这样嫁给了老医生,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有时在厨房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你是我所有误会的总和了。”老医生答:“什么!我是全人类吗?”她笑:“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误会的总和可能是失望幻灭,也可能是真相。

    真相如玩扑克,你不可能将所有纸牌都放在桌上。

    你不可能同时看见日头、月亮、星辰。

    我们都以为我们知道爱,其实不。

    正如一张人脸,你永远不能全然理解她。

    谎言高尚的爱的谎言是部分真相。

    你说:“我将春天带给了你,将冬天留给我自己。”那是说,在夏天和秋天,我还

    有两个自由的季节,寻找女神。

    我说:“你的头发是金的。我不吃麦。但当我见到麦子的颜色,便想到你的头发。”

    我可没说,你的头发和麦子也让我想到屎。

    这样一来,爱人就是最好的政客和政府决策科官员。

    自恋他无法不爱她,她已经成为他的某种性质。

    她居然去逛书局,并买了诗集。从前她只看周刊和时装杂志。她又去剪了她留了多年的长头发,这样她的睑容便有点像他。她把他的照片放大,像挂英女皇或邓小平像一样,挂在她办公室墙上。他忘记他自己的身分证号码,她会告诉他:“E678901。”直至一次她甚至冒认去他相熟的名店,没有发票也可以拿到他买的衬衣,这场似我考验已经合格。他便开口要和她结婚。

    去爱“你要去爱,爱什么都好:一件衣服、一条桥(譬如青马大桥)、一只狗、一个人(譬如劳勃·狄尼洛或林家声,或你家楼下便利店的收银员),什么也好,你去爱,这样你的病便会好了。”

    她去爱。先爱一条狗。她这样爱它,她从早到晚弄著它,夜半睡下著觉又替它洗澡,早上很早醒来又踢醒它要到水塘跑步,狗没养几个月便死了,可能因睡眠不足或洗澡过多。

    她去爱人。一个吓到报警而另一个索性搬了屋。第三个找黑社会打她。她去追逐第四个时他告诉她他有爱滋病。她不相信直到她在电视上见到他拍的宣传片,呼吁众人不要歧视爱滋病人。她挣扎良久才鼓起勇气再找他。两个月後他又死了。

    她只有爱物。只有爱物才可不顾对方死活的去爱。

    所以疯狂地买东西,整个房子她活动的地方不超过两平方米。她有二十三套床单、三十五只咖啡杯、六个起上盘,可以够她开一间酒店连饭馆,还有八十九双鞋、三十三套睡衣连牙擦都有一打,有时她觉得她好像住在女童院。物这样多她怀疑发生一场火警她应该逃生还是救她的物。

    她搞不清楚物重要些,还是人重要些。

    她这样变成恋物狂。

    最重要的是去爱。爱什么不重要。爱到令被爱者极其不幸都不重要。

    伤逝l.他死了一个月後她便结婚,这么快。

    2.他离开以後一个月她便挽著别的男子,笑嘻嘻地介绍,可惜她叫错男子的名字。是她前个爱人的名字。她身边的人也没什么,叫她:“依莎贝,你要喝点什么?”而她的名字,叫做比雅翠斯。

    压抑他想念她时便去小便。

    承诺你能说,你一生一世都爱我吗?即使你能说,都不真实。但我仍要你承诺。

    同情l.约伯记。她说,我的日子不过虚空如影子。她给人绑票失踪,她母亲将她打工的积蓄,交给她保管三十万元都给拿出来给她赎了身,她不过给人割去耳朵。办公室居然两个星期没人找她。只有他发觉她没上班。她回来,他问她:“你怎么了?”她就躲在办公桌下哭泣。他吓一跳,说:“下班我跟你谈谈。”然後他就被召到主席的房间里“谈谈”。主席是个有教养的女子,告诉他::“这不是解雇,我不过和你终止合约,我希望你有更好的发展。”她还叫警卫“帮忙”他收拾东西。他回到家将屋里所有东西都掷烂,看更报了警,将他送到医院的精神病病房。她去看他,说:“我患上了乳癌,下星期做手术。”他说:“我出院来陪你。”她握住了他的手。他出院却撞车撞死了一个绿灯过路的途人,她施手术时他正要提堂。她做完手术後便做电疗,他给人告误杀,不过轻判两年。到他刑满出来她已经做完化疗,装了一个义乳,母亲却在一个清晨出去做晨运时心脏病发,即时死亡。她在医院打电话给他,他说,好,我来,乘坐电梯时电缆忽然断开。他从五楼跌下又给送进了医院。她在医院出来发觉他出了意外,到了医院,知道他双腿折断。他做完手术将碎骨都挑了出来,她在他的病床等他,忽然流下泪:“为什么这些事情会发生我们身上?”他便说:“不如我们结婚。”

    大家都说,这是一个童话,更何况他们还要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太美满了。

    2.不讨人喜欢的。她是这么一个一本正经的女子,老说:“你怎么可以这样。二你不对,学学我。”见了人右手剑一样地拔出来,“请指教。”和她出去吃饭,她老要付账:“你赚得少,让我来。”又穿著高跟鞋登登地喝她的秘书:“帮帮忙,醒目。”已经三十多岁过年还老著脸问清洁阿婶拿红包。开车老骂人:SonofBitch。人家下车来理论她又立即赔钱。他是这么一个瘦瘦的男子,快四十岁还像个中学生,喜欢吃打字员的豆腐,约女子外出不果便四出数说女子是同性恋者。没有头发又喜欢照镜。连打字影印都不会,打个喷嚏都要问秘书拿纸巾,老说:“我是个科技盲。我连开煤气炉都不会,我等老婆服侍。”又跑去跟女上司说:“帮男人洗脚是女人失传的美德,你学学。”整个口袋都是抽奖券和九折卡。夏天老穿一件长袖衬衣,冬天二十度天气就说很冷很冷,上电影院都带个热水袋抱著。刚学会两句义大利文连楼下看更阿伯都不放过,跟人说buongiorinosignore。他和她相遇并结了婚,众人都觉得这是个金童玉女的故事。

    3.她患了癌症我碰到她便抱著她。她瘦得像女巫抱在怀里却像一排鱼骨。她的丈夫在旁边看著我。

    她的丈夫像我抱她一样抱过我。或许是他们结婚以前的事,又或许是结婚以後。

    晚上我和一群人在酒吧跳舞喝酒。我在黑暗里高声哭泣。音乐很吵而灯光很亮。

    哭泣这样复杂我无法解释。他们都说我有神经病而我只知我有一颗心,在跳动。

    种子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我并以为骄傲),却没有爱(如果沙漠没有太阳,如果黑暗没有夜),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我思我在),也明白各样的奥秘(我书写关於爱),各样的知识(温柔生活),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坚定而安静),却没有爱(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我的身体不过是尘土),又舍己身叫人焚烧(怎能说是幻灭),却没有爱,仍然於我无益(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天悦说: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但奴默默地承受),不做害羞的事(天悦赤裸上身站在窗前将窗推开。她的心坦然如孩童。)不求自己的益处(钢琴师说:我时常都在。你甚至可以和天悦有个孩子,我当她的教父。她会是个美丽的孩子。)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我们都出卖了自己。但奴说:这样我们怎能说,你出卖了我呢。)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於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同情、伤逝、承诺)。知识也终必归於无有(及喜悦)。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我们以为我们爱,其实下。)先知所讲的也有限(我侧耳只听到静默,我张目只看到黑暗,我书写,但一无所得,一无所失)。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必归於无有了(种子落在地上,在黑暗和静默之中生长)。

    我做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于,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著镜子观看,馍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死亡将我们分开。我梦到了你。我还可以找到你吗?你还记得我是谁。你会否握著我的乎,说:虽然我们的生命,这样短暂。:你说:如果在天有灵,我决断不会忘记你。在天有灵么。:你的脸容在烈火中消失。:我还爱你么。)如今常存的有信(魏京生。他相信,所以他愿意)、有望(鲁迅。他的希望渺远,即是虚妄。)、有爱(基督敦我们牺牲,相信,并盼望)其中最大的便是爱(爱超越个人,是意志,是道德)。

    3生活

    A君决定和B君分手的那一个晚上失了踪。她和他走在午夜三时的湾仔街头上,酒吧里有人满身鲜血的走出来。A君有一点冷,拉一拉雨衣的领子,说:“我们还是分手吧。”被追斩的人刚好跌在B君脚前。

    B君心里怅然便走去找C君。他知道她不会拒绝他。午夜四时他跑去拍C君的门。

    C君站在门口说:“是你。”他便不由分说地抱她吻她。

    她没有反抗,身体淡淡地回应他。她身後亮了灯。B君问:“有人?”C君道:

    “我明天就要结婚了。”

    D君要结婚了还想临阵退缩。如果能够有E君他绝不会和C君结婚。要结婚的最後一个晚上,有人来找C君,D君开了灯,打电话给E君:“趁你半醒半睡,你可能会有一句真心话。你到底爱不爱我?”E君挂上了电话。

    E君拿起电话,是以为F君打来。F君刚打过E君,打得她左脸紫黑,而上一次打她右脸的伤痕还未奸。每次打过她F君就打电话来要求她原谅,如是者已经十年。也曾想离开他,去了加拿大移民,在那里碰到G君。但F君再打电话来,E君便立刻扔下了G君回港。

    G君知道移民的人很容易动情是因为寂寞和恐惧。他有时觉得自己就是爱的舍监,收留完一个又一个。E君回港後他又给H君安慰。H君比他大十年又是个有夫之妇,但她天天找他令他无法拒绝。H君的丈夫L君到来的时候,G君觉得他们两个很合衬而自己不过是个养子。

    L君自然对H君特别好因为内疚。J君会抽烟、跳舞、懂西班牙语,是个副导演。她会带I君到兰桂坊参加睡衣派对,两人穿著睡衣拖鞋哈哈地在置地广场游荡。J君觉得他人很好,结了婚就不会有麻烦,起码比K君好多了。

    K君认识的人很多,愿意跟他生孩子的起码有三个,L、M、N君。他比较喜欢的是0君,是他的律师。他搞不清楚她见他是因为他是她的客人还是因为她喜欢他。

    0君喜欢的却是老男人P君。P君丧妻,常叫0君:“我的女儿。”0君也叫他“爸爸”,因此从来没碰过他,因为实在太像乱伦。情人节那天她收到一个气球,她的心怦怦跳,跳得这样快她非得刺破气球不可。她打开气球里的信,那居然是信差Q君。

    她开始躲避Q君,因此而约R君,央他:“你帮帮忙扮我男朋友好不好?”Q君自杀後0君便没再见R君,总觉得Q君是因为R君和她而死。

    R君其实很喜欢0君,但知道0君不会喜欢他。他觉得S君也很动人,但S君的钻石戒指那么大,他不敢约会她。等等等结果T君招上门,虽然T君是个男人。也因为这样R君觉得比较有把握。

    T君的缺点便是太美丽,惹来U和V君群起争夺。W的不幸是地接而连三地喜欢上同性恋者:T君U君和V君。她无法分辨他们。她的结论是,凡是好的男子都是同性恋者。在她失望透顶的时候,她碰到X君,居然是个异性恋者。

    X君的问题是他欠下前度情人A君很多钱。更可怕的是她还要跟她的男友分手好“跟定他”。他劝说妇女不是狗不要随便“跟谁跟谁”,A君便要胁要他还钱。那个晚上A君喜孜孜来找他说她已经自由了,X君便决定要杀死A君。

    A君的确死了,却不是X君杀死的。他有不在场证据,当时他正与最新欢Y君和半新下旧爱T君在讲数,他们讲要她定要我。在这A至Y的复杂关系里,没有人知道谁是始作俑者,谁杀死谁,谁是最终命运的决定者。或许这个未知就是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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