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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北一女

    一九八三年,我进高中。我在高中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女生。

    我希望我有更崇高的动机,但我没有。事实上不只我有这个问题,我的朋友都是荷尔蒙的奴隶。我们是学校中最平庸的一群,过胖、过瘦、过多青春痘。我们看《小毕的故事》,坦白说没有什么共鸣。因为我们叛逆的极限是听罗大佑的专辑,思考为什么“今天的欢乐将是明天痛苦的回忆”。我们羡慕篮球队的帅哥,女朋友多到买花可以打折。我们嫉妒勤补习的第一名,高一就背熟了整本狄更斯词组。我们吊车尾考进、勉强维持在四十名、周记的“师长训话”抄上周的“导师评语”,而当值日生是生活中最大的危机。我们基本上没什么志气,满脑子北一女。

    一九八三年,没有信用卡、大哥大、日剧或网咖。有的是WeAretheWorld、自强活动、楚留香、旋风小飞侠。在那个两性戒备森严的年代,认识女生并不容易。我们一个礼拜上一次学校理发厅,只为了闻理发小姐的香气。“‘铜鞋’,里面‘揍’。”没错,你必须忍受她们的台湾国语。

    我们当然更想染指同龄的女子。三点五十分下课,换上中华商场后面订做的制服,弄乱书包背带上刻意撕开的须须,像模特儿走秀,我们摆出自恋的姿势、不屑的表情向“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级中学”迈进。帅哥能和北一女门房打趣,等当红的石安妮;蠢的只能学总统府前的卫兵,木然地站在车站旁念英文讲义。四点半,北一女学生拥出来,我们在大军中逆势而行,每一次摩肩接踵都当做是占到便宜。看到顺眼的,我们跟踪她走到金石堂。她拿起席慕蓉的《七里香》,我拿起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我们保持一个书架的距离,跟着她的步伐移动,希望能看到她的学号和班级,回去再请同学的表姊打听。“二年勤班林小琪同学收”,信上我们写着,“那天在书店看到你,不知道能不能和你做个笔友……”是的,笔友。十七岁,我们不懂爱,只懂用花哨的文字实践供过于求的感情。

    我们当然也渴望身体的碰触。西门町万年冰宫,我们靠着栏杆、嚼着口香糖、欣赏黑裙子在冰上飘荡。“一条龙”时,我们抓住前面女生的腰际,捧花瓶一样小心。女生跌倒时我们暗自叫好,却能装出同情的眼光:“我教你刹车好不好?”离开冰宫时她说:“为了谢谢你教我刹车,我请你吃‘谢谢鱿鱼羹’!”在狭窄的桌上,她伸过手来擦掉你衬衫上的酱油,你放下筷子为她挽起过长的衣袖。她上公车,跑到后座来和你挥手,你倒退走路,得意忘形而掉进水沟。

    除了溜冰,还可以看电影。班联会周六下午在中山堂办电影欣赏,参加者一半是外校的女生。我们排在女生背后进场,夏日午后,她们把短袖卷高,黄绿白的各色衬衫被汗水沾湿,里面的肩带闪烁如宝石。灯光暗下,银幕上演裸体的甘地,我们幻想另一群人脱去衣服的情景。

    去自家的电影欣赏不稀奇,去女校的音乐会才神气。帅哥在吴倩莲成名前就在中山女高听她唱过《乘着歌声的翅膀》(她那时叫吴茜莲)。第二天节目单在课堂上流传,传到后排时吴茜莲的照片竟被人剪掉了。看着破洞的节目单,我们为上面的歌词谱上自己的曲:“乘着歌声的翅膀,我要带你飞上天,那儿有我美丽的故乡,终日溪水汤汤。”“亲爱的吴同学,”我们拿出头顶印有诗句的香水信纸,“我为你的歌谱上了新曲,不知道能不能和你做个笔友……”

    对去不了音乐会的我们,校庆游园会是最快乐的时间。有人布置鬼屋,有人烤甜不辣,有人玩碟仙,我们算命。“我的面相如何?”女生眨着大眼问。我们偷瞄腿上的《洛神赋》,摇头晃脑地说:“其形也,翩若惊鸿、矫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貌春松……对了,你要不要看手相?”不等她响应,就死拉人家的手不放。讲不出所以然来的同学会被派去主持特别的游戏。我们和女生猜拳,赢了就拿玩具槌敲她的头,她必须及时拿起洗脸盆挡住。她歇斯底里地尖叫,我们笑弯了腰,没有人知道有一天这个游戏会变成避孕的技巧。

    校庆过后就是合唱比赛。为了提高参与率,班长会找友校的女同学担任伴奏。放学后,班长到校门口接她,骄傲地带她走过操场,趴在三楼栏杆的学长以军礼欢迎,三分钟的口哨和纸飞机。“各位同学,这是林小琪,她要为我们伴奏。”接下来三个月,我们有了集体情人。大家忙着猜测她的血型,班会的临时动议在争吵送她什么礼。排练休息,众人争相送上饮料,还有人特别从家里带来宝特瓶。比赛结束,我们拿歌谱请她签名:“你有男朋友吗?”“我喜欢萧邦。”“萧邦?”我们愤愤不平,“他哪一班的?”

    合唱比赛完了通常都有班际郊游。星期天一大早,公园路人行道。我们一圈圈聚集。假装热烈地讨论化学习题,眼睛却在偷瞄女生暗中下评语。到了目的地,分组烤肉开始。气质最好的女生往往吃得最多。她们看你汗流浃背地煮鱼丸汤,不但不帮忙还抱怨碗洗得不够干净。吃完了肉,大家围成圆圈玩游戏。女生把手帕丢在你背后,你得赶快拿起来追着她跑。这个游戏没有任何意义,却让你对出席者一览无遗,待会儿要电话时比较有效率。回台北的路上,漂亮的女生总是和别人坐在一起。偶尔你幸运了,她却在你的肩上睡着。发丝飘到你鼻下,你冲动地拔下一根。因为你知道有一天她会嫁给别人,对年少的情怀矢口否认。她不会记得你曾经花了五十分钟为她烤一根肥香肠,用掉半个初恋和一整瓶沙茶酱。

    社团活动也可以认识女生。吉他社、合唱团和外校联谊的机会最多,不过你得有些才艺才能加入。我们不会弹也不能唱,只好参加辩论社。堕胎应不应该合法化?死刑应不应废除?坦白说我们根本不在乎。但一想到可以认识女生,我们也一本正经地开始研究死刑符不符合人道精神。殊不知搞辩论的女生都很犀利,她们只想打败你,不想爱上你。你只是她们的“对方辩友”,不是罗密欧。“我的意思是——”“对方辩友,我们都知道您的意思是女性对自己的身体没有自主权。您就读男校,难怪有这种沙文主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对方辩友,请您不要一直打岔好吗?您刚才明明说女性不可以堕胎,现在怎么又反悔了?您这样反反复复,我们不知道您的论点是什么了?”

    我们也许讲不过她,但写起文章来却可以心狠手辣。那时编校刊是一件风光的事,你不但可以请很多公假,还可以登一堆自己都看不懂的文章。有一次在打字行看到北一女校刊要登的一篇《心事》,我们偷回来后登在自己的笑话栏:“多云的天空不断变幻着图案,无声地由花变鱼、变莲、变棉絮……”后面还特别注明:“本篇纯为创作,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需转载,请先经本刊同意。”我们的笑话反映了对性的渴望:“建青征稿,要有深度;北幺征稿,长短不拘。”笑话栏的封面通常是一篇排列成方块形的古文:“‘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顺着念没有意义,但从右到左第一排念过来赫然是“北一女的新书包没水准”。

    自强活动是挤破头的。编校刊的去文艺营,认识笔名叫“湘弦”的男生或“梦涵”的女子,晚上梳洗完后坐在寝室地上谈郑愁予的诗。“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默默背诵,迫不及待用做下一封情书的起头。日夜相处最容易营造感情的幻想,我替你拿背包,你帮我折睡袋,所以结束时必定痛哭流涕,信誓旦旦地要一辈子通信。回来后写信给她,一个月、两个月过去。这怎么可能,我曾经背她走了半小时,她还替我扶正衣领。半年过去没有回音,你第一次体会到现实世界的感情,你的永恒只是她的插曲,你的生死相许只是她的一阵喷嚏,你达达的马蹄都是狗屁。

    到了高三,我们仍希望在补习班抓到一点情意。在毫无逃生设备的高楼,我们像人蛇般挤在一起。第二排那个中山的怎么没来?第四排那个景美的换了手表?是的,我们注意到手表,甚至手臂上的汗毛。老师在台上用另类的方式教我们背单字:“STATUTE是法令,三个T就代表三个卫兵保卫着法令……”我们偷看着她,专心到咬断2B铅笔。半学期过后,终于鼓起勇气传纸条:“吾欲与君相知,长命无衰绝。”她转过头,我们立刻低头写英翻中。下课后我们等在电梯门口,“听说她男朋友是附中的。”“我×附中!”但这只是嘴巴狠,骨子里我们是脓包,不敢为心爱的女人干架。她走出来,扶着眼镜看我们一眼,我们却又立刻血脉偾张,“那个附中的个子大不大?”

    我终究没有找到那个附中的。一九八六年,我进入大学外文系,女与男十比一。对我来说,八十年代在那一年就结束了。那个禁忌、压抑、迷信永恒、交浅言深的年代。那个吴茜莲、甘地、林小琪、郑愁予的年代。坐在外文系教室,我梦想了三年的一切就在眼前,不知为什么,我竟寂寞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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