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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下册)》->正文
第十一章 韩非入秦

    第一节名将李牧

    嬴政十三年,秦国再次向赵国大举进攻。秦国大军,由将军桓齮率领,先攻赵国平阳,拔,大军继续突进,兵锋直临武城城下。一旦武城也被攻克,则意味着赵国的南长城被全线突破,都城邯郸也将失去一道最可靠的人工屏障。

    赵国这边,新即位的赵王迁,素以无行闻于国。如前所述,赵王迁之母,最早为邯郸的一名娼妓。赵迁虽然贵为赵王,是赵国的最高统治者,但由于生母身份低贱,因此内心不免自卑,也总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而在赵迁头上,还始终笼罩着一块巨大的阴霾。这块阴霾,就来自于他的兄长赵嘉。

    赵嘉,原本被先王赵偃立为太子,后来因赵偃宠爱赵迁之母,硬生生地夺了赵嘉的太子之位,反给了赵迁。赵偃此举,当时就在国中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诸大臣纷纷为赵嘉鸣冤抱不平。

    赵嘉,仪表非凡,礼贤下士,又是王后嫡出,深得大臣和百姓拥护,国中声望,远在赵迁之上。赵王迁如今即位,对赵嘉这个兄长更是忌惮,生怕被他夺了王位。然而,他也缺少干脆杀掉赵嘉的魄力,只能默默地忍耐,默默地变态。

    赵迁生性轻浮,不喜朝政,只知女色淫乐。他父亲下葬不久,他就开始声色狗马,花天酒地。对于赵迁的非礼行为,大臣们都不以为然,时常相互感叹,要是赵嘉公子作王,就绝不会这样。

    大臣们的轻视,反而更助长了赵王迁的逆反心理。好在他身为赵王,永远不愁没人阿其所好,纵其所欲。大臣郭开,向以溜须拍马、阿谀奉承著称,很快就博得赵王迁的信任。赵迁也只有在郭开面前,才能感到作王的威风和尊严。

    秦国大军压境,事关赵国存亡,赵迁也不得不从后宫忙中偷闲,召群臣商议对策。赵迁虽然无行,却也不算无知。他身上毕竟流着赵氏的血。他也想趁此机会,向臣民们证明,他有能力作他们的王,有能力驾驭这个国家,他比赵嘉更有资格坐在王位之上。因此,赵迁根本就没有考虑用外交或割地来解决危机的可能。他的选择是:以暴制暴,以战止战。

    十万大军集结完毕,谁人堪为大将?大臣们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主张召回身在魏国的老将廉颇,一派主张重新起用被废黜的庞煖。廉颇和庞煖,皆是身经百战的名将,又在军中具有崇高威望,的确都是合适人选。

    赵王迁却不欲用老臣。老臣总欺负他,轻视他。一朝天子一朝臣,他要培养自己的嫡系,因此推举从小的玩伴——扈辄为大将。

    任命即出,满朝哗然,却也无可奈何。

    扈辄领十万大军,急赴武城解围,正中秦军埋伏。赵军疲惫之师,哪能抵挡!扈辄被斩首,十万赵军全军覆没。

    消息传回邯郸,满城悲泣,哭声终夜不息。赵王迁大叫,“扈辄误我!”吐血数升,昏厥在地。

    赵王迁不曾料到,失败竟会如此惨烈,这对他的威信是一次沉重打击,也让臣下们对赵嘉越发期待。而这十万大军,是他父亲留给他的宝贵家当,就这么被他轻易地挥霍殆尽。十万将士,再不可能归乡。十万家庭,从此破碎孤寡。国中壮年,几乎穷尽。他将如何向大臣们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些为国捐躯的好男儿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一个个默默承受的家庭交代?

    赵王迁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却又不得不考虑另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秦军刚刚获胜,士气正高昂,倘若长驱直入下邯郸,又该何以应对?

    时至今日,赵国只剩下最后一个筹码——李牧和他的边兵。

    赵王迁急遣使者,持大将军印,往召李牧。

    李牧,天下名将,常驻雁门,防备匈奴。当年一战,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单于奔走。十余年间,匈奴畏之如神,不敢近赵边城。

    李牧得到了大将军印,不喜反忧。他统帅的边兵,是赵国的常备部队,不到山穷水尽,绝不会轻易调动。国之存亡,寄托在他一人之身,这是为将者的光荣,却也是治国者的悲哀。

    王命急迫,李牧不敢拖延,于是选车千五百乘,选骑万三千匹,精兵五万余人,随自己启程。只留车三百乘,骑三千,兵万人留守雁门。

    边地百姓闻听李牧回师,哀声一片,拦马痛哭道,“李将军勿弃我等。将军何忍,置我等于匈奴虎狼之口而不顾。”

    李牧流涕长叹,道,“国事如此,非牧所愿。牧为将,但遵王命而已。退却秦师,必重来与诸君相见。”

    桓齮听闻李牧舍雁门而归邯郸,大喜道,“李牧一出,赵国无能为也。”

    桓齮久仰李牧威名,恨不能立即一战。李牧都被逼出来了,看来赵国是赌上了他的救命钱。只要击溃李牧边兵,赵国将再无抵抗能力。

    前线大捷,嬴政心情上佳。在等待下个捷报之前,他决定去一个地方。

    第二节王之河南

    河南洛阳,在长达五百十四年的时间里,一直为东周王朝的国都,可谓是一座王者之城。然而近两个月来,这座古老宁静之城,却一直充斥着喧哗与骚动。先是老相爷吕不韦之薨,接着是吕不韦门下的数千舍人宾客作鸟兽散,驱逐的驱逐,迁徙的迁徙。经此两番巨变,洛阳好不容易平静数日,忽然之间,城中却又开始了大索戒严。

    洛阳虽然已是没落的都城,但百姓们依然保有着往昔的政治敏感。他们知道,一定是有什么大人物要来洛阳了。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回居然是秦王嬴政御驾亲临!

    这次洛阳之行,嬴政兴致颇高。一来,自打他十三岁登基为秦王,除了定期到雍城朝拜宗庙、祭祀天地,这还是他第一次离开咸阳。二来,吕不韦之死,让他如释重负。此次巡视吕不韦的封地,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个胜利者该有的享受。

    嬴政驾临洛阳,另有深远用意。首先,借此举彻底消除吕不韦的残存影响。毕竟,大部分朝中大臣都经历过吕不韦时代。其次,洛阳在政治上有着独特的象征意义。他将以王者的姿态驾临,宣告天命的交接,王权的转移。

    嬴政欣赏完毕吕不韦的宫殿,又轻车简从,只带着李斯和几个近臣,探访吕不韦的墓园。时为黄昏,天边金霞万道,但见北芒山下,土丘隆起,新坟荒草,景物萧索。四野肃穆一片,只偶尔有鸟的飞鸣,或暮归老牛的吼声。

    嬴政伫立墓前,心绪复杂。当他还是个孩子,他便活在吕不韦的阴影之下。如今,这个曾经无比强势的老家伙,终于被他击倒。老家伙就躺在黄土之下,再也不能倚着仲父的身份,对他指手画脚,向他吹胡子瞪眼睛了。

    嬴政觉出复仇的快意,又不免弑父的恐慌。

    太阳西下,寒意陡起。李斯和近臣们见嬴政面色凝重,知他心中纷乱,也不敢打扰。

    嬴政迈步而上,站在墓丘最高处。他那高大而年轻的身躯,竟微微有些颤抖。他恍惚地望着昏暗的荒野和远处的火光,心头涌起一股强烈的悲伤。

    他熟悉脚下的那个人,他甚至还曾爱过脚下的那个人。那个强大的吕不韦,那个不可一世的吕不韦,就这么躺在地下,再无声息了吗?难道,正如托马斯·格雷在其名诗《墓园挽歌》中慨叹的那样:

    〖炫炫之豪族,煌煌之王侯,

    美貌所招徕,财货所添购,

    最终皆难免,灰飞烟灭时。

    荣华何足道,百年归丘垄。〗

    「(Theboastofheraldry,thepompofpower,

    Andallthatbeauty,allthatwealthe’ergave,

    Awaitsaliketheinevitablehour:

    Thepathsofgloryleadbuttothegrave.)」

    一念及此,嬴政悲从中来,黯然有泪。他站在坟上,嘴里喃喃着,悲伤地撒下一小块泥土。他忽然指着脚下,激动地朝着李斯等人大声发问:“这人,他留下了什么?”

    李斯和近臣们都远远候着,他们可不敢也站到吕不韦的坟上去。而嬴政此问,饱含忧伤,可见此刻他的心中,正对生存价值产生着动摇和怀疑。近臣们相顾失色,不知该如何劝慰嬴政。

    只有李斯还保持着冷静,道,“微臣以为,大王应该问,这人,他带走了什么?”

    李斯一言即出,嬴政仿佛被突然点醒,立时释然。诚如李斯所言,他应该考虑的是,这人带走了什么。

    事实上,吕不韦什么也没带走。现在,毫无疑问的,整个秦国都是他嬴政的了,秦国的土地、秦国的人民、秦国的军队,都为他一人所有,也只听命于他一人。

    嬴政用力地跺了两下脚,放声大笑道,“廷尉所言大是。感彼柏下人,安得不为欢。传令下去,大开筵席,全城百姓,大酺三日。”

    第三节魔力之书

    洛阳之行,嬴政以其王者的神采,迅速征服当地百姓。而嬴政出巡的车驾排场,更是奢华浩大,饶是见多识广的洛阳市民,也不由为之瞠目结舌、叹为观止。在此时嬴政的身上,业已显现出了他对压迫性的伟大、击溃式的崇高的特殊嗜好。

    这趟旅程,带给嬴政众多在咸阳无法寻到的乐趣,也为他日后疯狂热衷于巡幸天下,提前启露了端倪。

    嬴政回到咸阳,重归平素熟悉的生活。而在他平素的生活中,读书为一重要内容。对于常人来说,读书之苦远大于乐,非有毅力,不能坚持。而对于嬴政来说,能让自己沉静下来,潜入书中,不理外物,则无疑更为难得。毕竟,他身为秦王,又正值躁动的青春年华,天下所有的诱惑,只要他想要,就能即刻满足。

    这一日,嬴政在书房偶见一册竹简,其题为《五蠹》,初不经意,漫翻之。才看不几字,不觉立起,边看边行,步出宫殿,来到花园之中。当他读到“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之时,吟咏再三,感叹再三,只觉仿佛出于自己肺腑之间。再往下读,快意兴发,无措手处,乃以玉尺击打金罍。及读到“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之句时,不禁失魂落魄,神酥骨软。心慕而手追,用力过猛,玉尺一时尽碎。

    自古雄文,开篇不务奇怪,而能渐入佳境,待至深入,乃知广有洞天,山包海容,直至目眩神迷,浑不知来路归处。《五蠹》如是,《滕王阁序》也复如是。(注:《唐摭言·卷五》载,“王勃着《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之信。勃虽在座,而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已宿构矣。及以纸笔巡让宾,勃不辞让。公大怒,拂衣而起,专令人伺其下笔。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是亦老生常谈。’又报云‘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言。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矍然而起,曰:‘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遂亟请宴所,极欢而罢。”)

    话再说回来。赏鉴有时有,英雄无时无。赏鉴之难,难在有赏鉴之才,更难在有赏鉴之量。譬如,萨利埃雷自诩为莫扎特的知音,可谓有赏鉴之才,却又因妒嫉莫扎特的音乐才华,对其排挤打击,直置其于死地,是为无赏鉴之量。

    幸好,嬴政并非萨利埃雷。嬴政读书,自与常人不同。他之读书,不为名望利禄,不为章句科举。是以,他虽性好读书,却并不憎人学问。见人学问越高,心中反而越喜,为自己又多一可用之人也。

    嬴政览毕《五蠹》,急传内侍,问书从何来。内侍答曰,“廷尉所进。”

    嬴政乃召李斯,问道,“此书尚有否?”李斯又进《孤愤》一篇。嬴政读罢,喟然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正色说道:“以吾王之尊,不当作此类言语。”嬴政闻言一愣。李斯再道,“夫圣人以天地存怀,王者以苍生为念。吾王身系大秦社稷,焉可轻易言死。此书固佳,吾王爱之即可。爱之而不得,则召其著者前来相从即可。王者号令万姓,为我所用。以人主之尊,岂有从人而游之理!吾王轻言死,又将置江山社稷、黎民苍生于何地?”

    嬴政自知失言,对于李斯的较真,也不生气,反觉欣慰。李斯之言,让他从文字的魔力中清醒过来,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不再迷失。要怪的话,也只怪这《五蠹》的作者太过神奇,不然,以他嬴政的智慧之高,眼界之远,断不会因一篇文章,便罔顾自我,恨不能以死相许。嬴政解嘲地笑道,“廷尉责备的是。寡人自思,此人已在地下,虽召之亦不能来,是以方才一时口不择言。”

    李斯笑道,“好叫吾王得知,此人尚在人间。”嬴政大惊,继而大喜,急问其人为谁。李斯道:“此韩非之所著书也。”

    “莫非便是上书存韩的韩国公子韩非?”

    “正是。”

    嬴政叹道,“当日见其存韩书,以为其才不过尔尔。廷尉虽为之辨,寡人终不能信也。今观此两篇,乃知廷尉知人不虚。”

    李斯再道,“韩非之书,当远不止两篇之数,惜乎向来秘不示人,不能为我王得之。”

    嬴政大笑道,“何惜之有。其人既在,宣之来即可。”

    李斯道,“韩非乃韩国公子,恐终不忍离故土。韩王素信韩非,也不能任其来也。”

    嬴政冷冷说道,“寡人欲得韩非,孰敢不从。”于是传诏桓齮,令其分兵急攻韩,必使韩非来秦,然后止战。

    第四节男版海伦

    秦国兴师伐韩,不为攻城,不为略地,而只是想要韩国交出一个人——韩非。如果说,以前的韩非还只是在小范围内拥有知名度的话,随着这场战争的发生,韩非之名即刻传遍天下,无人不知。

    众人在惊奇的同时,也不免纳闷,这韩非究竟是怎样的神圣,值得秦国如此劳师动众?嬴政也真是的,为了一个四十有七的男人,至于吗?如果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发动战争,对他们来说反而更容易理解些。譬如,为了海伦,希腊和特洛伊可以血战十年。对此,马洛曾在他的诗剧《浮士德博士》中如是感叹道:

    〖就是这张脸使千帆齐发,

    把伊利安的巍巍城楼烧成灰的吗?〗

    「(Wasthisthefacethatlaunchedathousandships

    AndburntthetoplesstowersofIlium)」

    而从这一诗句中,也演化出了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比喻:动用千艘战舰的美貌。

    当听到秦国为了得到他,宁肯发动战争,韩非的感受无疑是复杂的。他在韩国蹉跎了十余年,一直得不到重用,好不容易新王上任,对他言听计从、委以重任。他满以为从此可以大展抱负,却又莫名其妙地被秦国相中,竟然打上门来,指名要他。得到秦国如此看重,他心中自然也不无得意,但另一方面,因他一人之故,将韩国卷入战火,却又让他惶恐不安,隐隐以祸水自居。

    尽管韩王安一再向韩非保证,为了他,韩国不惜和秦国开战。韩非依然难解心结,况且,他深知,这是一场韩国无法取胜的战争,而失败的代价,可能就是亡国。于是坚持孤身入秦,以罢秦国之兵,还韩国暂时安宁。

    不得已,韩王安只能送别韩非。出城外三十里,韩王安犹不肯回车。韩非也深为感伤,泣道:“蒙王不弃,委我重用。无奈强秦以兵见逼,不容不去。吾以不祥之身,陷国于战,本当伏剑自尽,以解罪孽。然自思一死虽易,报王为难,故苟全此身。西去入秦,或能得秦王信用,吾当居间为韩而谋,终不背家国。”

    韩王安大哭道:“愿为叔父而战。”

    韩非道,“万万不可。因一人而误社稷,吾罪大也。”又顾谓诸臣曰:“吾人此去,恐不能复归。国之内外,有赖诸公。善事王上,勤修朝政,吾虽去,亦可慰怀也。”诸臣也是伤感洒泪。韩非再道,“就此告别,王上幸勿远送。”

    韩王安哭道,“叔父西去隔千里,国有疑难可问谁?”

    韩非道,“吾虽去韩,吾书犹在,王上善习之,治国之道可知也。修明法制,执势御下,富国强兵,求人任贤,则我韩之幸,宗庙之幸。切不可重蹈先王覆辙,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

    时在深秋,水寒风冷。落叶枯黄,缤纷飘舞。琴羽箫鼓作悲歌,车马迟疑不肯发。四野寂寥,雁阵南飞,日没远山,白雾横起。王臣执手相看,叔侄泪滋魂动。始信江淹《别赋》所云: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韩非单车而去,离开了他的故土,离开了他的家国。沿途父老,目送流连,似在相问: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及韩非去远,张让进言道,“韩非久在韩,尽知韩虚实。今使秦而去,若以灭韩而邀宠于秦王,则韩危矣。”

    韩王安斥道,“叔父当年为先王所黜,犹不愿舍韩而事诸侯。今甘愿孤身入秦,正为韩社稷计。寡人知叔父必不负我,卿勿复言。”

    张让羞愧而退。

    第五节宫廷问对

    秦韩边境,韩国宜阳城。杨端和所率秦军,集结城下。已经过两轮攻击,城墙早已残破,守军士气低落。下一次攻击,宜阳城必破无疑。

    杨端和拔剑,正欲下令再次进攻,城中忽然一箭射出,在空中飞翔出一道美妙弧线,斜斜插在杨端和的车前。

    箭上附书云:公子韩非将出见。

    杨端和大喜,下令后撤十里,以为迎接。

    城门缓缓打开,单车驶出。车上立有一人,身高八尺,面色沉静,高冠长剑,衣袂飞扬,正是这场战争的标的——公子韩非。

    喧嚣的战场,顿时安静下来。十里之外的秦军,城墙之上的韩军,这数刻前尚在激战的双方,此时的注意力,同聚在韩非一人身上。

    达利曾吹嘘道,年纪越大,我长得越帅。韩非也属于这类越老越有魅力的男人。此时的韩非,时年四十有七,相比当年在兰陵和李斯同学之时,越发显得成熟冷峻,气势逼人。

    韩国守军默默目送着韩非,直至韩非没入秦军阵中,不复得见。而韩非一入秦军,秦军也果然信守承诺,爽快撤退,不再进攻。

    强大的秦军,说去便去,留给城下一片开阔,仿佛从来也未曾在此地出现过。韩国守军侥幸逃过一劫,回首方才的攻城血战,恍惚得如同一场臆造的梦。然而谁又知道,这些虎狼一般的秦军,什么时候又会重新回来?

    韩非到得咸阳,嬴政亲自迎接,设筵款待。

    韩非的气质形象,果然和嬴政想像的一样。而韩非的口吃,也并没有嬴政想像中的严重。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口吃,反而使得韩非的谈吐别有一种奇妙的韵味。韩非并不刻意地掩饰自己的口吃,他只是放慢说话的节奏,即使偶尔卡壳,也并不着急慌乱,而这,也让他的话语透出一股舒缓顿挫的优雅。

    嬴政笑道,“寡人欲见公子久矣。公子的大驾,可实在不好请啊。”

    韩非道:“臣鲁钝愚昧,何堪大王错爱!自思百无一用于大王,还乞大王放归。”

    嬴政道,“公子刚来秦国,怎么就说要走的话?寡人前见公子之书,心摇神动,惊为天人,不由日夜思慕。今日终于得见公子,实慰平生。公子且留秦,容寡人求学问教。”

    说着说着,嬴政竟大段背诵起《孤愤》、《五蠹》来,一字不差。这不免让韩非大为惊奇。他万万没有想到,秦王嬴政,他最大的假想敌,居然会是他的一个痴迷读者。

    韩非对嬴政的敌意,大大地缓和下来。

    在春秋战国诸子中,韩非子和其他的子有一最大区别。韩非子是唯一站在君王的角度来书写的,也是唯一只写给君王看的。(这种区别,自然和韩非独特的宗室身份密切相关。当他作《韩非子》之时,在他的潜意识里,很有可能已经将自己视为君王。)也就是说,韩非的书,属于绝对的小众读物。他理想中的读者人数,只有七个,即:当今天下的七个君王。

    当韩非面对着嬴政,听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对他的思想有如此深刻的理解,不由顿生知音之感。因此,凡嬴政有问,韩非皆悉心作答。因为口吃,韩非难以长篇大论。不过和嬴政说话,他也用不着长篇大论。端木赐闻一以知二,嬴政则和颜回一样,闻一足以知十。

    既得陇,复望蜀。嬴政又道,“公子之书,当不止此两篇。寡人欲悉得之。”

    韩非面露为难之色。他想起自己那个不争气的侄子——韩王安来。韩安是个好人,但同时也是个无用人。而眼前的嬴政,其睿智雄视,远非韩王安所能比拟。如果抛开家国情感等因素,非要把他的学说托付给谁的话,嬴政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可是,最值得托付其学说的嬴政,又正是韩非最不愿意托付的那个人。韩非于是推塞道,“辱蒙大王垂问,臣虽曾著书,然自知鄙陋,每随手丢弃,不加珍惜,迄今已少有存者。”

    嬴政猜到韩非心事,也不强求。反正韩非已经身在咸阳,得到了活人,还用在乎那些死书!

    两人一番畅谈,不觉天色已晚。嬴政道,“公子一路劳顿,寡人不敢久留,还请入驿馆早早歇息。”临别,又问韩非道,“寡人欲取六国,以公子之见,当以何国为先?”

    韩非一愣,道,“秦取天下,必以赵为先。两年之前,臣已上书大王言此。”

    嬴政大笑道,“公子之见,正与寡人同。”

    第六节兄弟聚首

    廷尉府的仆人们近日来格外忙碌,这是一个信号,表示府中又将迎来一位尊贵的客人。

    廷尉府是经常需要接待客人的。以往,待客的准备工作都由李斯夫人着力操办。而这次,李斯居然亲自过问,从草木园林,到器具布置、酒水菜单,任何一个细节都不马虎。这样的情形,在廷尉府中是头遭出现。仆人们不由猜测道,一定是秦王嬴政即将驾临。否则,这世上还有谁的到来,能让李斯如此事必躬亲、务求完美?

    这天一大清早,李斯便将孩子们从床上叫醒,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庄重语调说道,“孩子们,记住今天吧。因为就在今天,你们将见到你们的韩非伯父,一个拥有世上最伟大头脑的圣贤。”

    在李斯的熏陶下,孩子们多少都有些目中无人。然而,当他们听到即将见到传说中的韩非时,忽然全兴奋起来。他们知道,韩非是阿父的恩人,也是他们全家的恩人。同时,他们心中也满怀好奇,这韩非究竟是何等模样,能让生平未尝服人的阿父,唯独对他赞不绝口、推崇有加?

    孩子们激动着,李斯又何尝不是!一别十三年,终于能再次见到韩非了。十三年来,他和韩非都变了许多。他已经贵为秦国廷尉,而韩非则被迫出使秦国,形同阶下之囚。在地位和权势上,他已经完全压倒了韩非。然而,一想到即将面对韩非同学,李斯仍不免感到紧张和压力。毕竟,不管怎样落魄,韩非始终还是韩非,独一无二的韩非,注定不朽的韩非。

    当年同窗之时,李斯没少受过韩非的接济。如今终于有机会作个东道,还当年的人情,李斯自然丝毫不敢怠慢,他要给韩非最周到最奢侈的招待。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认,李斯存有小小的虚荣心,他也希望能通过今日的筵席,将自己在这十三年里取得的巨大成功,在韩非面前好好展示一番。

    时光如逝水,不舍昼夜,侵蚀一切,毁灭一切。随着地位的改变,境况的改变,人开始变得与时俱进,弃旧迎新。于是乎,青梅竹马的小儿女,终不能举案齐眉。总角之交的小兄弟,不得不各奔东西。于是乎,多年后的同学聚会,往往话不投机:成功者处在现在时态,夸耀吹嘘;失败者则处在过去时态,追念往昔。

    今月犹是古时月,而今日之朋友,已不是古时之朋友。古人云,人生结交在终始,莫以升沉中路分。朋友之义,在于始终相与,不因死生贵贱而易其心。而今天下俗薄,朋友二字,已远不如昔日那般足堪珍贵、轻易不许。

    曾经,“朋友信之”,孔子之志也;“车马衣裘,与朋友共”,子路之志也;“与朋友交而信”,曾子之志也。如今,恋人分手,说,让我们还是作朋友吧。酒席上,说,是朋友的话,一口闷。

    不过也难怪。在古人看来,交际以礼为重,交友以情为主。如今交友,多半以利为先,有贪其财而交,有慕其势而交,有爱其色而交。是以初隆而后薄,始密而终疏,焉能长久。

    再回到李斯和韩非。纵观两人的交往,从始至终,彼此竞争,互相压迫。这种朋友的关系,更类似于敌人的关系,反而能够持久。西人云:朋友得势位,则我失一朋友。李斯如今正当权,但他却无比确信,韩非不会失去他这个朋友,正如他不会失去韩非这个朋友。

    韩非在见过嬴政之后的次日,就接到了李斯的请帖。两年前,李斯奉命出使韩国,曾登门拜访他,他选择了避而不见。此番入秦,李斯再度盛情相邀,如果继续拒而不见,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韩非来到廷尉府,李斯全家早已在门前恭候多时。李斯为韩非一一引见家人。孩子们见韩非,皆恭谨地执父执礼。

    韩非尽管生性冷酷,今日重逢李斯,还是不免大为感慨。看着现在志得意满、权势显赫的李斯,谁又能想到,十三年前,他还只不过是一个在兰陵求学的穷小子,衣衫寒酸、三餐难继。不过,对于李斯的成就,韩非却并不惊奇。从认识李斯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李斯早晚会有这么一天。

    有些人就是头上长角,虽有一时之困顿,但终究会显露峥嵘。

    人得有好美如李斯者而长贫贱乎?

    李斯如今的高官显爵,并不能让韩非羡慕。让韩非羡慕的,是李斯拥有他不曾拥有的自由。李斯生为布衣,他想去哪个国家都行,为哪个国王尽忠都可以。而他韩非,生来就是公子,他姓韩,他身上流着韩国王室的血,从他一出生,就别无选择,只能将他的一生献给韩国的利益。

    第七节二士共谈

    杜甫名诗《赠卫八处士》云: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可谓写尽世情悲苦、重逢沧桑。韩非和李斯两人,时隔十三年之后,再度聚首,其唏嘘感叹,也大抵如是。

    筵席铺陈,美味珍馐流水传上,李斯的儿女们轮番跪进酒,韩非虽不善饮,也是来者不拒,很快便有了醉意。

    席散人去,空堂静室,只剩李斯和韩非相对而坐,一如当年同窗之时。两人互望,皆有隔世之感。

    李斯道,“兰陵一别后,无日不思君。兄今来秦,以兄绝世之才,必得秦王爱宠。日后你我同殿为臣,朝夕相聚,不亦快哉!”

    韩非一笑,不置可否。他目前的处境甚是尴尬,一方面,如果他要为韩国暗中谋利,就必须取得嬴政的信任,见用于秦,掌握必要的权力。但是,如果真的让他像李斯那样,出仕秦国,又违背了他的本性,况且,嬴政之所以看重他,其实是看重他的学说,而一旦他的学说为秦国所用,秦国必然会越发强大,韩国的灭亡也就将越发不可避免。

    李斯见韩非不语,又道,“兄之书,何以能为秦王所见,兄知之乎?”

    韩非醒悟过来,道,“莫非是你……”

    李斯微笑点头。两年前,李斯出使韩国,委托韩相张让为其取韩非之书,张让经不住李斯的一再催促,不得已奉上两篇。李斯于是将其置于嬴政书房,这才有了嬴政一读倾心、发兵得韩非之事。

    韩非把酒临空,醉眼朦胧。他不能不多想,李斯也许就是嬴政的说客,特意要试探他的态度。是以尽管心中不快,怪罪李斯多事,害得自己沦落到现在的境地,却也并不形于颜色,只是淡淡说道,“何必呢,不值当。”

    李斯见韩非兴致怏怏,断喝道:“韩非何在?”

    韩非错愕道,“韩非在此。”

    李斯道,“君心已死,非我所知之韩非也。当年的韩非,怀抱大材,勇于用世,长愿功显天下,名扬后世。”

    韩非不语。李斯再道,“世上有才如兄者能有几人?忍心自弃,埋没速朽乎?你我皆知,能用兄者,惟秦而已。兄为韩公子,心念故国,固常情也,然不见天下大势乎?韩亡必矣,六国亡必矣。英人莎士比亚作戏剧《暴风雨》,其中有语云:舟船漏,鼠不留(注1)。鼠尚有灵,不居破舟之中,而况人乎?”

    韩非忽然大笑。李斯不解其意,道,“兄因何而笑?”

    韩非道,“言及老鼠,不由想起当年的你,上蔡叹鼠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时过境迁,此韩非已非彼韩非,此李斯犹彼李斯乎?”

    提起往事,李斯也忍不住笑了起来。韩非又道,“世人视君,以为犹行当年之言,然否?”

    李斯冷笑,不屑道,“世人哪得知(注2)!”

    韩非大叫道,“好一句世人哪得知!仅此一句,足以狂醉三千年。”

    两人痛饮大笑。这一瞬间,仿佛重又回到了当年同窗之时。如今的李斯,地位和权势摆在那里,除了韩非,恐怕再也没人敢和他如此直率地交谈,更别说挤兑挖苦他了。

    李斯见韩非一再岔开话题,知其无意事秦,也不再劝说。反正韩非在咸阳还要停留很久很久,大可以从长计议。

    很自然的,两人的话题从务实开始转为务虚,纵论诸子百家,天理人性。李斯的心态是,韩非好比是一座思想的宝藏,岂可入宝山而空回。而韩非恃才傲物,也只有李斯这样强劲的对手,方才能刺激到他,让他一吐胸臆,尽情发挥。于是乎,酒兴飞扬,胸襟开张,通宵长语,不觉东方即白。

    二士共谈,必说妙法。韩非和李斯,站在时代的巅峰之上,一样的雄视古今,一样的俯瞰百代,这样两个不世出的人物对谈起来,又该是怎样一幅激动人心的景象!千载以下,吾人不由遥想,两人悠然对坐,侃侃而谈,身外却早已是大雨瓢泼、飞沙走石。呜呼,倘能适逢其会,仰瞻其光,沾染其泽,即使被淋得全身尽湿,打得满头是包,咱也认了,咱也值了。

    〖注1:

    见《暴风雨》第一幕第二场。

    普洛斯彼罗:……他们已经预备好一只腐朽的破船,帆篷、缆索、桅樯——什么都没有,就是老鼠一见也会自然而然地退缩开去。……

    注2:

    见《世说新语》。

    谢公(谢安)问子敬(王献之):“君书何如君家尊?”答曰:“固当不同。”公曰:“世人论殊不尔。”王曰:“世人那得知。”

    爱伦坡也有类似的观点:世人并不都具备评断能力,更多的只是道听途说,所谓耳鉴而已。比如,一个白痴也可以认为莎士比亚是伟大的,而他之所以作这个评价,只不过是因为他那个智力比他高一些的邻居这样告诉他的。而那个邻居的这一见解,则来自于另一个智力比他更高的某人。由此追溯上去,一直可以追溯到几个天才,他们在山顶上面对面跪成一圈,仰望着峰巅上那个首创此一见解的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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