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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魔神的游戏》->正文
第二章

    1

    事情发生在苏格兰难得一见的极光出现之夜。地点是苏格兰尼斯湖畔的小村庄迪蒙西。四年多前流浪至此的我,并不知道这地方几十年才能见到一次极光。因为今晚有极光,所以这里的人便猜想或许今夜也能看见尼斯湖中的水怪尼西。大家议论纷纷,街上非常热闹。

    位于迪蒙西小旅馆隔壁的“亚文酒馆”,是我经常驻足的酒吧,这里的客人总是非常吵闹,像一群过度兴奋的野狗。这个晚上,酒馆的门开开关关,叭哒叭哒响的开合声持续不断,店里没有一刻是安静的。不过,再怎么吵闹也影响不了我,我只要有酒就行了,不管是威士忌或什么酒都行。总之,我过的是只要有酒精就好的生活,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极光不极光的。

    我坐在吧台边一个舒适的座位上,动也不想动。为什么我连动都不想动呢?因为坐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看到比极光更精采的,琳达胸部山峦起伏的风光。我现在坐的是特别座,只有傻瓜才会想挪动位置。可是,琳达却一直啰啰唆唆地想出去外面。“去一下子就好了嘛。”

    我只好说:“好吧。但是看到那个什么极光后,要立刻回来。”然而,这是个要命的承诺。一切就从这个骚动开始。

    我抓起外套往外走,但是来到马路上,就立刻后悔了。才十一月,天气就冻得后颈发麻。我不禁觉得自己实在太好说话了,很想立刻回到温暖的酒馆里。可是,起伏的山峦也已站在外面了,而且山峦上面的眼睛,充满了轻蔑的神色,正看着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极光的我。

    “天气冷的时候,才看得到极光。”琳达说。

    我一直认为迪蒙西村的人口并不多,只有牛、羊、狗呀的。但是,今晚马路上却到处是人,看来我得重新认识这个地方了,原来这里住了这么多人。感觉上好像所有人都跑到马路上来了,而这些人形成的路障,让偶尔出现的汽车很难通行。我实在无法了解为什么大家对这件事会如此热中。

    “看,巴尼,你看过那样的风景吗?”琳达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在我的耳边说着。她如果不这样对我说话,我大概听不见她说的话吧?因为马路上非常嘈杂,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话,再加上不时响起的感叹声,不大声点说话是不行的。我装醉——不,我是真的醉了,所以整个人靠在琳达的身上,感受她丰满的上半身,并嗅着她身上脂粉和香水的香气。极光那种东西,怎比得上琳达身上的风光。

    “好美的脖子。”我感叹地说着。

    “是这边啦。”我的下巴被她往上托起。这一来,寒气直接从领口进入身体,让我更加对室外的冷冰感到不愉快。

    “那个啦,巴尼,你还不至于老眼昏花吧?”琳达根本不理会我的感觉。

    “你说天上有东西吗?”我有点不高兴地说。

    “你看嘛,就在那边呀!”琳达兴奋地说着。

    我觉得我看见到的,是把牛奶加入咖啡里,轻轻搅动时的模样。当时黑暗的天空里,有个发亮的绿色漩涡正在黑暗的天空中打转。那个绿色漩涡逐渐扩散,变成一张高挂在夜空里,没有边际的帘幕。这是从地面的角落看上去时的感觉。巨大的帘幕轻飘飘地动着。

    “极光耶!你以前看过吗?”琳达问。

    “没有。”我说。我怎么可能见过呢?我一向住在伦敦,那里是没有极光这种东西的。看到我不耐烦的样子,琳达咯咯咯的笑了,并且问:“你不觉得很感动吗?”

    “感动吧……”我想了想之后才说。

    “巴尼,你呀,这种答案还需要想吗?”琳达对我的回答很不以为然。其实,我是因为喝醉了,脑子里的东西跑来跑去,所以必须沉静一下,才能回答别人的问题。

    “好了,我们已经看过极光,可以回去了吧!”我说。然后转身准备回酒馆。可是,琳达从我的背后抓住我的衣领,说:“还不行啦!”又说:“巴尼,你不觉得奇怪吗?”琳达鼓着腮帮子说。不过,她并不是在生气,因为她的嘴角还挂着笑意。然而,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奇怪的事,因为我认为世界上最奇怪的事,莫过于竟然有人不喝酒。

    “嗯,很奇怪。”我信口回答。我是说完之后,才开始咀嚼“奇怪”这个词的含意。我的嘴巴刚才虽然说了“奇怪”两个字,其实我根本没有任何感觉。我对眼睛所见的东西,本来就没有立刻产生感触的习惯,总是在以后想起来,或要写成文字的时候,才会因为需要而去思考、回忆,此时脑中才会浮现一些感想。

    “天空好像被那东西占据了。”琳达说。

    “嗯,是呀。”我同意她的说法。

    “喂,巴尼。”琳达好像很久以前就想说了一样。她说:

    “你想不想去邮局工作?那里正在找人。”我有点讶异地看着琳达的脸,因为她突然提起邮局的事。

    “你这样下去会饿死的,没有工作是不行的。”她说着她自己想像的情形。我在伦敦的医院时,也听护士说过好几次类似的话。女人们的想法都是这样的。

    “没错,我是一文不名。”我说。琳达大概是认为今天的我之所以对任何事无动于衷,是因为我没有工作的关系。

    “好壮观呀!”站在我们附近的一个男人发出感叹,然后说:“站在这么壮丽的景观下,我们显得好渺小呀!是吧?老兄。”

    我对他这样的说法觉得很纳闷。即使没有看到这样的景观,我们也会觉得自己的渺小,不是吗?

    “我听我母亲说过,极光是种不祥的预兆。”琳达说。“看到极光时,就是有人要死了。”

    “哦,是吗?”我说。老实说,我根本不在乎这些。

    “自古以来,人们就很害怕大自然的异象,总认为大自然的异象是魔王降临的前兆。天空出现极光,冰的魔王就会来到地面徘徊。”

    “那只是放电的现象。”周围有一个男人说。“和日光灯的原理一样。离地面一百公里到五百公里的空中,漂浮着许多带有磁力的电子,那里的空气很稀薄。带有磁力的电子撞上从太阳飞过来的微粒子时,就会发光。”我转头看声音的来源。那是个身材细长的外国男子,他讲的英语有外国口音。

    “离极点大约二十三度的位置上,有一个叫做‘极光圈’东西,在极光圈下很容易看到极光,但是踏出圈外或进入圈内,都很难看到极光。”

    “既然是跟从太阳飞出的微粒子相撞就会发光,那白天不是应该比较容易看到极光吗?”我问。于是那男子露出好像有点困惑的表情。

    “嗯,这是个好问题,很难回答的问题。”他说。

    “不知是什么原因,太阳的微粒子总会聚集在地球上黑夜的那一半,然后在地磁的作用下,慢慢往极地集中。”

    “然后发光吗?”我问。“像日光灯那样。”

    “是的。”那个男人回答。

    “那什么是‘不知是什么原因’?”

    “只有神能回答这个问题。”他说。

    我觉得话说到这儿,就变得很无聊了,还不如回到酒瓶面前。极光确实是很特别的现象,如果天气不冷的话,再多看几眼这奇特的景观,也没什么不可。真希望下次极光出现的时候是夏天。

    我的脚已经朝酒馆的方向走去,此时迪蒙西小旅馆旁边的刺叶桂花树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引起我的注意。琳达也往那边看去,她的注意力好像完全被那里吸引住了。

    “喂喂,那边有一张人的脸,谁在那里呀?”我虽然听到喧扰的声音,但是却对那边的情形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想快点进入酒馆里面。不过,琳达想去那边看,所以拉住我的外套衣领,把我拖向那边。

    那里是村里最大的刺叶桂花树下,每年十二月这棵树就会变成圣诞树。不久之后,这树上就会挂满小灯泡。这个地方的人民信仰天主教,耶诞节时的活动虽然不见得很盛大,但这棵树却一定会装饰得非常华丽。

    “喂,谁在那里吗?”人群中有个男人抬头向上发问。

    “从那里看极光可以看得更清楚吗?”

    但是,对方并没有回答。我因为被琳达拉着,所以也进入人群之中。一走到树下,周围立刻暗了下来。

    “那是树枝的后面,不可能看得更清楚的。”

    不知道谁说了这句话。这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在那地方干什么呢?”

    那里确实是树枝后面相当深的地方。

    “喂,在那里的是人吗?”

    另外一个人说。

    “看得到脸呀!”不知是谁这样回答了。从旁边小旅馆泄出来的黄色灯光,正好照到那个地方,所以刺叶桂花树的树枝看起来黄黄的。

    “可是没有身体呀!”不知是谁这么说了。

    “谁去拿手电筒来好吗?”有人说。

    “我去拿。”回答这句话的,是站在我身旁的琳达。她跑着冲进旅馆的玄关。琳达以前是迪蒙西小旅馆的工作人员,因为这层关系,也常到亚文的酒吧。

    不久之后,琳达一面摇晃着手电筒的光芒,一面走出饭店的玄关。众人看见她出来后,都不由自主地抬头往上看,等待她的手电筒照出什么奇特的东西。她一回到我身边,就很谨慎地让手电筒朝上,照射那个大家觉得奇怪的东西。一张白色的人类脸庞,浮现在手电筒的光线中。看到那个东西的同时,大家都安静无声了。因为大家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事情。

    那好像真的是一张人类的脸,看起来是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的脸。那张脸一动也不动。但是,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一张脸,在那么高的地方呢?那张脸背后的天空,是轻飘飘、摇晃晃的极光所形成的帘幕。

    那张脸没有身体。啊,不,也不能说没有身体,因为脸的下面有个块状的物体,可是那个物体太小,不像是人类的身体。另外,高处的树枝不够粗壮,也承受不了人类身体的重量。

    “那到底是什么呀?”

    “只是一个面具吧?”有人这么说着。然而,谁会把面具挂在那个地方呢?理由又是什么?

    很明显的,聚集在树下的众人感到恐惧了。连喝到有点醉醺醺的我,也被感染到那种气氛,觉得好像有什么恶魔栖息在树梢。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总之就是这样。恶魔正屏息着,好像在等待什么事情。在这种恐怖的气氛下,连我也忘了要回酒馆的事。

    “有没有人会爬树?”有一个人说。

    “不能放那个东西在那里不管。”

    “有梯子吗?”

    “有呀!耶诞节快到了,马上就是要布置圣诞树的时候,所以梯子早就准备好了。梯子靠在脚踏车停车场的墙壁上。”琳达在旁边回答。

    “好,去拿过来吧!”有个男人下定决心般地说,他抓住琳达的手臂催促着。琳达走了,我被独自留在众人之中。这个时候,现场拥挤得不得了,人愈众愈多,想转个身都很困难。琳达走的时候没把手电筒交给我,而交给旁边的一位男子。那位男子非常热心,也很熟练地拿着手电筒往上照。

    铝制的梯子搬来了。男人们拿起梯子,把梯子拉到最长以后,再把梯子插入树枝中,靠着树干而立。经过短暂的犹豫之后,有个男人鼓起勇气了。这个时候不知道是谁从下面递上一支手杖,说:“喂,你拿着这个吧!”

    男人点头,然后爬上铝梯。琳达拿回手电筒,照着那个爬楼梯的男人,和他前进的方向。

    男人硕大身体的头部,伸进枝叶里消失不见了。在下面看热闹的人愈来愈多。因为有手电筒的光亮,所以可以了解上头的情形。男人的脚踩过最低最粗的树枝,又踩过第二低的树枝,正踩在第三低的树枝上,离那个奇怪的物体仍然有一些距离。下面有人喊着“小心呀”,也有人喊“加油、顶住呀”,大家在心情上好像正在对付逃亡中的猛兽。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什么。

    “嘿嘿。”攀爬在树上的男人对着上面发出声音,但那声音听起来是没有意义的。然后,他慢慢的举起手杖,戳着上面的奇怪物体。

    “怎么样了?”在下面的人问。

    “唔,我再往下推推看。”他叫道。在下面的众人因为没有更好的主意,所以都抬头看着树上那男人高举的右手。“啊!”树上的男人突然大声叫出来。

    于是下面的众人纷纷扰扰起来。那个奇怪的物体从原本的树枝上滑下来,但是很快的又被下面的枝叶托住,而且还稍微往上反弹了一下。那个物体并非就此停住,它马上又往下滑,这样的情形反覆了几次,让众人的神经紧绷到无法呼吸的状态。在无声的紧张气氛中,那个东西终于掉到地面上,发出“咚”的声响。那东西掉到地面时,曾经弹跳了一下,很快就完全静止不动了。

    大家几乎是同时跑向那个物体,并且在离那个东西有点距离的地方,围成一个圈圈。琳达也往那个物体跑过去,并且不忘自己职责地拿着手电筒,照着那个物体。

    “是狗!”有人说。那是一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体型相当大,黑色的卷毛上还有光泽。

    “佩琪的?——”有个女人说,她旁边的男人则转头看着她的脸。

    “是佩琪的狗吗?……”琳达在我身边自言自语,所有在场的人立刻把目光全投注在她身上。接着她就大声尖叫,那声音让所有人都毛骨悚然。

    男人们大声说着话,他们的说话声里夹杂着女人尖细高亢的声音。大家慢慢知道这个物体是什么了,可是激动而高亢的叫声,却持续不断的出现。女人们害怕地尖叫着,都转身背对着那个物体,有男伴在身旁的女人,更把脸躲入男伴的外套里。女人中只有琳达停止尖叫,但她却哭喊着:“波妮!波妮!”

    我根本无法理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波妮”怎么了。旁边的一个男人从琳达的手中拿走手电筒,想去确认那个物体到底是什么东西。看来他也和我一样,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走到非常靠近物体的地方,然后用手中的手电筒来回照着黑色、蜷曲的物体,及物体最上方的黑色毛团。两者的毛明显的不太一样。物体前端的毛虽然也有卷曲,却不是太卷,而且是黑褐色的,和物体本身黑色而有光泽的毛不一样。这样的画面让我觉得很不安,觉得好像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了。可是,我依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男人慢慢的移动脚步,绕到那个物体的另一面。在场的其他人也像他一样走到物体的另一面,连我也不例外,好像不那样的话,就无法了解那是什么东西。绕过去另一边后,男人仍用手电筒照着那个一动也不动的物体。

    我不自觉地退后一步,还差一点就惊叫出声,那是一张女人的脸。苍白的脸上,眼睑微张。很明显的,那绝对是一张人类的脸。我觉得很可怕,酒也因此醒了。

    “波妮……”男人说。显然他认识那张脸,而我,也认识那张脸。

    那张苍白脸孔的主人,正是波妮·贝尼。此时她空洞的眼神,正看着鼻子前方的地面。可是,现在在这里的只有她的头部,与她的头部连在一起的,则是一只黑狗的身体。

    2

    在因为这个异常现象而赶来的村公所职员指示下,我们这些在刺叶桂花树下看热闹的人,都得暂时待在亚文酒馆里,等待邻镇葛利夏警局的人来调查。把我赶进酒馆,绝对是错误的行为。在看到这么可怕的情景后,谁都会想喝一杯,所以我就毫不犹豫地喝了好几杯。

    说是邻镇,其实也不是多远的地方,那是只要大声喊,就听得到的距离,所以我以为调查的警官很快就会来了,村公所的人才把我们都聚集在酒馆里。但是,葛利夏的警官大概也出去看极光了,他们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现身酒馆。警官到底是多久才到的呢?当时一瓶酒已经游走完我体内的全部器官了,所以我的心情变得相当好。

    迪蒙西和葛利夏的规模差别不大,不过,葛利夏有一、两栋钢筋建筑,羊的数目则相对的比较少,也有驻地警局。

    那东西的样子实在可怕,所以已经用防水布盖起来了。琳达一直坐在我旁边哭泣,但是,她应该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哭吧!波妮到底怎么了?那真的是波妮吗?她好像已经变成另一种生物了。那个物体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被挂在那么高的树枝上呢?还有——为什么会发生在出现极光的夜晚呢?

    我很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琳达应该也和我一样想知道吧!可是我们无法知道,因为我虽然很想去掀开那块防水布,却鼓不起那样的勇气,所以无法再看那物体一眼,也就无法确认那到底是什么了。波妮·贝尼以前经常会突然打开在我背后的店门,然后进入酒馆里,漫不经心地问:“大家怎么这么安静呀?”她偶尔会帮琳达炒热酒馆里的气氛。

    琳达和波妮,是如同知己的好友,她们虽不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但在这个村里交往至今,也有几十年的时间了,尤其是最近这几年,她们又因为工作上也在一起的关系,所以感情更加深厚。除了休假的日子外,波妮总是站在这间酒馆的柜台里,而大多数时间里,琳达就站在她的旁边。

    刚开始的时候,琳达和波妮对我的意义是一样的,我也经常在酒馆里,隔着吧台和波妮对坐。这村里有许多老年人,大家都有点年纪了,基于同是天涯寂寞人的情境下,在酒馆互吐心中的苦闷,很能拉近彼此的距离。但是我和波妮却像林肯纪念馆里的林肯像与自由女神像一样,一直保持着相当的距离。

    所以,我对波妮的意外并没有很大的感慨。我也是有岁数的人了,不会像少女那样多愁善感,而累积多年的人生经验,也让我成为与多愁善感无缘的男人。现在最适合我的东西,唯有酒瓶。

    因为我一直确信自己大概活不过明年了,所以波妮如果真的死了,我只会有“她比我还早死”的感慨。比较让我耿耿于怀的,是波妮死时的状况,波妮的那种死状,好像遭受魔女附体,或被施了魔法一样。

    我一面喝酒,一面想起刚才看到的东西。那样的东西当然也让我感到相当大的震撼,所以我很快就喝得烂醉如泥了。喝醉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经常是一片空白的,所以尽管葛利夏警局的巴格利·丹弗斯刺耳的声音就在我耳边,我也完全没感觉。

    “又是你吗?巴尼!”局长直接在我的头上吼。“你也是目击者吗?”

    “啊?谁?”我说。我已经醉得几乎张不开眼睛了,所以站在那里的是警局的局长还是一头大象,对我来说都一样。

    “是的。我和巴尼都是目击者。”琳达说。她的声音有气无力。“我们是近距离看到的。爬树时用的楼梯,和照亮用的手电筒,都是我去拿来的。”

    “唉,真倒霉。”丹弗斯局长吼叫着说:“我本来想好好欣赏极光的,却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事件叫到这里来,然后一来,就遇到连话都讲不清楚的醉汉。”

    “啊,局长,是你吗?”我终于醒了,便以讨好的口气说:“我还以为是从尼斯湖里爬上来的怪物。”

    我的回答大概太令局长意外了,所以一时之间他只能瞪大眼睛看着我。

    “你还敢说别人,看看你自己那个笨拙的肚子,上面的肥油都要垂到地板上了。”他生气地说。我摸摸自己的肚皮,确定自己的肚皮里只有肉。我很少吃东西,说我的肚皮上有脂肪,真是太奇怪了。

    “以前有老女人说过,极光出现的那一年,就是世界末日来到的时候。今天,竟然让全英国第一醉汉,遇到这种怪事,看来世界真的要结束了!”局长不理会我的言论,他有模有样地从胸前口袋里掏出笔记本。

    “今晚是十月二十九日,还不到三十日……”丹弗斯局长一面嘟嘟囔囔地说着,一面在自己的笔记簿上记录着,也不知在写些什么。他那粗笨的身体懒洋洋地坐在小凳子上,傲慢地命令我:“喂,醉汉,把你看到的事情都说出来。”

    “你也都看到了吧?”他那种审问犯人的口气让人很讨厌,所以我也生气了。“那就是一切。”

    “什么!”

    “局长认为那是什么呢?是狗身人面兽吗?波妮被魔法附身了吗?伟大的局长能告诉善良的老百姓,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

    “喂,如果你今晚不想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睡觉,就老实一点回答我的问题。我才是问话的人!”

    丹弗斯局长抖动着他身上唯一值得骄傲的胡子,大声吼着。这男人一生气,上嘴唇和鼻子间的肌肉,就会出现剧烈的运动,因此长在这部位上的胡子,就像正在做体操的毛毛虫般地蠕动。他的胡子实在太有趣了,所以一看到他的胡子,就会忘记他那张肥滋滋,令人讨厌的脸。我是某一次烂醉如泥,倒在路上睡觉,而被拖进葛利夏警局时,偶然发现这一点的。至于今天晚上我要睡哪里,那是我的自由。总之,我和琳达——其实是只有琳达一个人,便将刚才看到的情形,对局长说了一次。

    “唔,原本是在刺叶桂花树上的呀!”听完琳达的说明后,局长如此说。

    “是的。”琳达。

    “梯子拿来后,就有人把梯子靠在树干上,然后爬上去……”

    局长话没说完,就沉默下来,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但是,我敢打赌,他只是在心里重复自己刚才说过的话,脑子里一点想法也没有。

    “那么,这位女性的名字是波妮吗?”

    “是的。波妮·贝尼。”琳达说。

    “真的是波妮吗?”

    “她的职业呢?”局长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提出问题。

    “她也在这里工作。”

    “在这间酒馆里吗?原来如此。那么她多大了?”

    “你是问她几岁了吗?她六十一岁。”

    “有那么老了吗?”

    “这个村子里都是老人,所以我们相对之下看起来比较年轻。”

    “反正醉汉的眼睛是看不到皱纹的。”巴格利非常小声地说。“她的先生呢?”

    琳达摇摇头。

    “她没有结婚吗?”

    “我想是的。”

    “她住在哪里?”

    “布朗威路的出租公寓。”丹弗斯局长立刻把琳达说的话抄下来。这个地方没几条马路,根本用不着这么紧张地写下来。

    “她一个人住吗?”

    “不,她和室友芭芭拉·贝卡住在一起。不过,她说这是暂时的。”

    “那位芭芭拉·贝卡是怎样的人?”

    “她在前面的夏洛兹餐厅工作。”

    “芭芭拉·贝卡没有发生什么事吧?”

    “我想是的。”

    “你说的夏洛兹餐厅,是沿着前面的凯斯鲁路往前走的餐厅吗?”

    “是的。”

    “波妮没有和任何人结怨吧?”

    “哈!”我忍不住出声,那是从鼻孔里发出来的笑声,结果当然吃了局长的白眼。

    “有个醉汉在旁边,做什么事都不顺利。巴尼!”他气得大叫:“你有什么不满吗?”

    “倒也不是什么不满,只是,你问的问题和莎士比亚时代的警官一模一样。如果波妮有和人结怨,那么对方一定是魔女,才能把波妮变成狗,而且,就算警察来做调查,也查不什么来的。”我说完后立刻保持沉默,因为丹弗斯局长一直在瞪我。

    “她没有和人结怨。”琳达的声音虽小,但很肯定。“她是个好人,大家都很喜欢她。”

    “波妮被挂在很高的树枝上吗?”局长把问题拉回来。以他的立场来说,他也不得不如此做,因为这个案子实在太奇怪了,让人不知从何问起。只是这种口头上的询问,让人觉得好像是小孩在玩警察游戏。

    “你把梯子拿来后,那位勇敢的男士便沿着靠在树干上的梯子往上爬,并且用手杖戳那东西,让它掉下来。这些事情进行中时,这个醉汉只在旁边发呆、观看。对吧?”

    “是的。”说了好几次之后,局长才终于了解。

    “那个梯子现在在哪里?”

    “现在吗?现在靠在脚踏车停车场的墙壁上。”

    “脚踏车停车场?”

    “是的。那里的脚踏车,是为了投宿在迪蒙西小旅馆的旅客而放置的,有好几辆。只有迪蒙西旅馆有这项设备。”

    “投宿的旅客可以骑这些脚踏车在村子里观光吗?”

    “这样的村子有什么好观光的。”我说。

    “是的。”琳达回答丹弗斯局长的问话。

    “黄昏的时候,梯子在哪里?”

    “一直都在同一个地方。”

    “利用梯子爬到树上的人是谁?”

    “就是站在那里的大德。大德·修梅克。”丹弗斯局长抬起肉包子般的肥胖下巴,懒洋洋地巡视后方。他那个样子,很像刚从泥水中上岸,正要甩掉身上泥水的河马。

    “嗯,我的属下正在问他事情。总之,你们当时正在欣赏极光,所以抬头看着天空的方向,因此就看到那个怪异的东西。对吧?巴尼。”

    “是呀,你没有看到极光吗?”

    “看到了,那是数十年难得一见的极光。如果没有这讨厌的事情,我就可以更舒服地欣赏这次的极光了。”

    “现在你已经问完话,可以好好的出去欣赏了。”

    “可惜极光已经结束,看不到了。”

    “那么,轮到你回答我了。巴格利,那是什么?”我说。

    “巴尼,不要用这种亲密的语气跟我说话,我们没那么熟。”局长生气了。

    “我一点也没有把你当成熟朋友。我不喜欢胖子。”局长脸上的赘肉颤动,身体也抖动起来。

    “目前还说不出个所以然。而且,就算我了解到什么,也不会对你这个醉鬼说。”我冷笑了一声。既然如此,那我说话的时候,也用不着客气了。“既然你和我们一样一无所知,那你摆什么臭架子。”说完这句话,我的头突然沉重起来,忍不住把头靠在吧台上。醉意来的时候,头就重得受不了。

    “你讲话很傲慢唷!曼克法朗先生。”局长不客气地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然后说:“你好像很了不起嘛!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呢?”

    我只轻轻哼了一声,不想说话。

    “巴尼,自从你来到这里后,这地方就一件好事也没发生过。先是一个奇怪的流浪汉到了这里,每天占据着酒吧的吧台,喝着最便宜的酒,还吹嘘自己是作家。本来以为他是来酒吧追女人的,结果却因为喝太多而吐血昏倒,被救护车送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然而这个家伙实在不知好歹,到了医院也不安分,还招惹了医院的护士,终于被医院轰了出来,他只好回到这村子里。村里来了个这样的醉汉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村子出现数十年难得一见的极光现象的同一天里,竟然发生了可怕的命案,搞得世界末日好像就要降临了。真是可恶!”

    “丹弗斯局长,你讲的话太难听了,这不是绅士该有的态度。”我说。

    “如果是从前,被认定是魔女的人,会被处以火刑,被判定是傻瓜或醉汉的人,则因为无药可医,只好任由他去。可是这里却有拘留所可以管制醉汉。对你而言,这里已经不好玩了,你一定想回去伦敦的拘留所吧?”

    “局长大人,你说的话里错误很多啊。”我要开始反击了。

    “哪里错了?”

    “像你这样的警察,怎么捉得到犯人呢?先说你的第一个错,我不是作家,我是诗人。我是继奥登⑤之后最有才华的诗人。”

    译注⑤:W.H.Auden,出生于英国的美国诗人、剧作家。

    “恕我眼拙,我竟然看不出来。”局长说:“可是,那是谁给你的封号?”

    我不理会他的冷嘲热讽,继续说:“再说你的第二错。我确实因为喝酒而吐血了。”

    “你还记得呀?真是佩服佩服。”局长冷笑地说。

    “我是想忘记胃出血的疼痛,才会在那里喝白兰地的。而且,我并没有喝过量。”

    “你的行为就像心脏被刺中即将要死的男人,背部又被捅了一刀。”

    “是医生说的。他说:巴尼,你要喝酒的话,就喝葡萄酒。自从被医生那么说过后,我就只喝葡萄酿造的酒。”

    我极力为自己辩护。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喝的是葡萄酒还是威士忌,其实都是同样的醉脸。既然医生说喝葡萄酒,我就开开心心的喝葡萄酒。不过,喝葡萄酒有点麻烦,那就是不知道极限在哪里,往往是站起来要走路时,才发现自己醉了。

    “至于第三个错——”

    “还有呀?”局长有点不安的样子。

    “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我绝对没有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的护士。那是出了一点小麻烦。”

    “哦?是怎么样的麻烦?”局长立刻摆出笑脸问。

    “我不想说那件事。”我说。我没有告诉他的义务。

    “别这样。你说吧!”局长用非常温和的语气说:“否则世上的人都会以为你是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护士的色狼。如果你想说出真相,我绝对是最理想的听众。”

    “我要对谁说,我自己会决定。”我说。这是我的原则。别人对我的评价到底有多坏,我一点也不在乎。

    “护士们老是抱怨我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可是我放下床的护栏,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有护栏的话,我就没有办法很快地上厕所。我不想吐血的时候,把床给弄得血迹斑斑。”我说。

    “嗯,说得也是。巴尼。”局长以温柔的声音表示同意。

    “要吐血的时候,我总是像从床上滚下来似地爬进厕所。那真的十分痛苦。有一天,一个护士拿来一个马桶,对我说:想吐血的时候,就吐在这里好了。她还说:大便的时候也大在这里。开什么玩笑呀!住进医院以后,我每天都只能喝牛奶,根本无法从屁股排泄出任何东西。”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怒意又回来了。肚子里有酒精成分的时候,人很容易生气。在伦敦时,我也是这样。在那些护士的眼中,醉汉是没有病的,她们认为喝醉的人,是一种自甘堕落的动物。

    “巴尼,的确是你说的那样。”局长如此说。他的这句话让我心情好起来。

    “有一次,我真的来不及进厕所吐血,便吐在地板上。吐完后,我全身无力,根本没办法爬回床上。然后护士来了,她乒乒乓乓的进入病房,一面把我从地上抓起来,嘴里一面不停咒骂我是病猪,还骂:每次都要为你这种笨蛋浪费时间,真是受不了。还一直吼着:臭死了!臭死了!你的眼睛是做什么用的,没有看到这里的马桶吗?叫你不要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你老是不听,从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笨的人。”

    “那样呀!”局长要笑不笑的,看他那个样子,好像正极力忍耐,不让自己笑出来。我因为完全沉溺在当时的气氛中,又因为酒醉的关系,并没有注意到他微妙的表情。

    “那么你有没有反驳?一定也回嘴了吧?”

    “当然。”我几乎是用吼的。

    “你说了什么?”

    “你的裙子下面才脏呢!你是刚从伦敦妓院下班,才来医院上班的吧!”局长缩着背,一直忍着的笑声终于爆出来。我继续说:

    “我的话把那个护士气死了。这就是整件事的关键。结果她用力抓住我的头发,又挥手打我的左脸颊。我疼痛得几乎失去意识。可是,即使是那样,她仍然不罢手,还拿起不锈钢的盆子,猛敲我的头。”

    “啊!”一直在旁边听的琳达,终于惊讶得发出声音。“太过分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遭受那样的侮辱。她还一直喊着:把你说的话收回去!收回去!”

    “这实在太……”琳达好像为了我而掉眼泪了。

    “于是医院里闹哄哄的,医生们也都跑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同病房的病人们也抱怨连连。”

    “他们说了什么抱怨的话?”

    “吵死了。”

    “嗯!”

    “因为一直在挨打,我被打糊涂了,所以就说:对不起,吵到大家了。说完,我就昏倒了。”

    “巴尼,你真可怜。幸好现在已经离开那个地狱了。”琳达说。

    “那里真的是地狱,比伦敦的流浪汉拘留所还可怕。在那里都是一些头脑有问题的人,有因为妄想症而被带去那里的人,也有一直想死的家伙,和一整天都在生气,还有像疯子一样的人。有人因为赌马而输掉全部的财产,也有人被骗而想不开,更有公司倒闭的年轻老板。一整天都在生气的人,就是这个年轻老板。有一次我在厕所遇到他,他正好抱着马桶在吐,看到我进去后,他就大叫:看吧!不知是哪个家伙的大便,上完厕所不冲水就走了,那种家伙应该把他吊死,那种家伙做什么事都做不好,那种家伙没有女人爱,只会杀人。”

    “于是我就对他说:我认识一个喜欢大便的人,你也快点变成他那样吧!”听到这里,丹弗斯局长突然站起来,踢翻椅子。“无聊!我是来处理命案的,不是来听这些疯话的。”局长的鼻头冒汗,很气愤地说。“你写的到底是什么诗?大便诗吗?”

    于是我就说:“是你要问我的。”

    “好吧!巴尼·曼克法朗先生,你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局长竖起一根手指头说:“在这个案子得到解决,找出凶手以前,你绝对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知道吗?绝对不可以!就算你再喝得吐血,或被村子里的女人们唾弃,拿着‘巴尼·曼克法朗立刻滚出迪蒙西村’的牌子在你面前游行,你也不可以离开。知道了吗?”大声吼完后,这个乡下警局的局长转动他那仿佛海象般的躯体,终于离开我们了。

    3

    第二天,十一月三十日的早上,我在警方的电话要求下,前去迪蒙西村的村公所。这个公所的一楼,是像教会的教堂一样的厅堂,平日是解决村民纠纷,或大家表决重要事情的集会场所。今天村子里的人都被叫到这里来了。因为这个村子的人口本来就少,所以是全体到齐了,只有小孩和动物没有到场。

    昨天晚上聚集在刺叶桂花树下的人,被安排坐在前面,大约有二十个人。在场的总人数,大概有一百人,这个会场里的木头椅子,全被坐满了,会场里气氛显得很严肃。琳达也出现在前排的位置上。

    迪蒙西没有警察局,所以巴格利他们好像把这里当成警察的临时办公室。一看到我进去,站在最前面的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便傲慢地挥动右手,指着前面的位置,要我坐在他的眼前。我是那种即使上教堂做弥撒,也想偷喝威士忌的人,所以只会选择最后一排的位子。我原本想不理会他的手势,却发现大家转头看我。不得已,我只好往他指示的位子走去。如果我现在反抗他,或许在他的影响下,我会被众人认定是凶手。

    “嗨,巴尼,起床了,你能在午饭以前就出门,真不容易呀。”巴格利站在原地,以带着痰音,令人很不舒服的声音说着。他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位面生的男人;这个人好像是外国人。我的屁股一靠到椅子,就听到巴格利说:

    “警方的个别问话已经结束了。目前我们知道受害人的名字是波妮·贝尼,今年六十一岁。关于受害者,各位如果还知道什么事情,请举手发言,告诉我们。”

    巴格利说完,便“砰”地一声坐下来,身体懒洋洋地向后靠,让庞大的背部倚着挂着自己外套的椅背。又说:“什么事都可以说,例如知道波妮和谁结过怨、曾经和邻村的谁吵过架等等都可以说。请大家踊跃发言。”

    “慢着,巴格利。”我有点受不了地说。

    “巴尼,叫我丹弗斯局长。”巴格利吼道。

    “局长现在是在做调查吗?”听到我这么问,巴格利咂咂嘴,显得很不愉快。

    “当然是我在做调查。总不会是你在做调查吧?巴尼。”

    “有这么愚蠢的调查方式吗?‘那是波妮,大家有什么意见?’就这样吗?”

    “没错。你有什么不满吗?”局长说。

    “从没有听过这么随便的调查行为。好吧,那你说,我们会知道什么事?”

    “有没有奇怪的人出入村子啦,或听说过波妮曾经被谁威胁过、或知道她曾经抱怨过她可能会有危险、或有人很怨恨她、或曾经听她诉说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还有,她有没有向人借过大钱呢?说什么都可以。”如果办的是小偷偷东西之类的案子,这种不负责的调查态度也就算了。但是,这可是人命关天的案子,而且命案里还充满许多奇怪的事情,他这样漫不经心的态度,可以吗?

    “这和被偷走一只羊那种案子不一样喔。”我这句话一出口,巴格利立刻以凶狠的表情瞪着我,所以我改变了话题。

    “前天晚上我和波妮说过话。那天晚上她的心情特别好,她说她妹妹的儿子进入很好的大学就读了。当时在酒馆里的人都对她表示祝福。琳达,我说的对不对?”我大声说,征求坐在某个位子上的琳达的附议。

    “是的。”是琳达的声音。没有看到她的脸,但是听到她的声音了。接着厅堂里此起彼落地响起表示同意的嘈杂声。应该都是当天晚上也有去酒馆的人。

    “她没有和人结怨吗?”

    丹弗斯问琳达。我替她回答:“波妮是个好脾气的女人,个性开朗,每个人都喜欢她。”

    “巴尼,我没有问你。”巴格利口气严厉地说。“酒精中毒的醉汉所说的话,可以当作证词吗?我会好好求证你说的话。戈登,你对刚才巴尼所说的话,有没有意见?”巴格利坐在椅子上,好像学校里的老师一样,指着眼前的一个人问。

    “我也那么认为呀!”被指名回答的戈登说。我实在很不想说,这个戈登也是酒馆里的常客,他酒精中毒的程度与我差不多。

    “波妮没有和任何人结怨。”

    这不是巴格利喜欢的答案,所以他换一个人问:“关于钱的方面呢?亚文,她有向人借钱,或借钱给谁吗?”

    “没有。完全没有这些事情。”“亚文酒馆”的老板,亚文·瓦沙曼如此保证。

    “唔。那么,最近有什么形迹可疑的人出入村子吗?有没有人看到?”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的答案都是摇头。这个村子很小,若有什么可疑的外人来到这里,一定会立刻引起大家的注意。我完全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巴格利,她到底是何时死的?”我问。但巴格利没有马上回答我,他像个点头娃娃一样,头毫无意义地在脖子上摆动。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是无法坚持下去,才开口说:“我想是昨天晚上。”

    “你想的?不是推断出来的死亡时间吗?”巴格利的表情愈来愈可怕——

    “这个人很清楚嘛!”坐在丹弗斯旁边的外国人首次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很大,语调像美国佬,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精神。

    “因为没有身体,无法对胃做检查,因此无法推断死亡时间。不过从发现的时间点来推论,她应该是被发现前的三小时被挂在树上的,所以死亡的时间或许是晚上快要八点的时候。从死者眼睛的水晶体干燥的程度,大约可以了解到这些。”

    这是调查命案进行中才会有的开朗声音;真像美国脱口秀节目的主持人。我仔细地看了这个人的脸后,才想起来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他。想了好一阵子,终于想到了,是昨天晚上站在我旁边,对我说极光和日光灯的原理相同的那个男人。

    “巴格利,这个人是谁?”我问。

    “你迟到,所以错过我们的介绍了。这位是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医学院的御手洗教授,他正好来这里办事,所以我们请他协助我们调查这个案子。他认识很多苏格兰场的人,也很受大家推崇,曾经破解许多困难的案子,是世界性的名人。他的专长虽然是脑部科学,但也精通法医学。”巴格利说明道。“还有,坐在后面的,是我们局里的年轻刑警,汤姆·格兰西斯。”

    “噢,原来是业余的福尔摩斯。”我从来没有被阿谀奉承的经验,所以对那位备受奉承的教授,多少有些抗拒感,才会带着挖苦的口气那么说。那位叫什么教授的男人瘦瘦高高的,看起来相当年轻。

    “他是大学的教授,是脑部的专家,又是名侦探,真了不起。”

    “巴尼,要不要请他帮你检查一下你的脑袋?”

    巴格利的话很无聊,可是在座的许多人都因此而笑了。这让我吃惊,也让我生气。

    “从瑞典来的教授吗?我听懂教授对极光的解释了,但是教授也能解释清楚这次的事件给我听吗?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呢?是哪里来的家伙做的呢?”我说。

    “现在我所能说明的事情非常有限。”教授仍以开朗的语气说。“因为掌握的线索太少了。”

    是这样吗?我心里想。可是专家不就是即使只有有限的线索,也可以说出一套大道理的人吗?

    “是脑筋有问题的人干的吗?”

    “嗯,这样说也可以吧!总之,这是超乎常理的犯罪行为。”教授说。

    “巴尼,这个人肯定比你疯狂。”局长又在挖我的疮疤。然而难以置信的是,其他人竟然因为他的无聊笑话而频频点头。

    “你是前天晚上几点见到波妮的?”

    “我干嘛要看时间!”我说。

    “说的也是。就算看了,也是看不懂吧!我真笨,竟然问醉汉这种问题。”

    “她下班的时间是午夜十二点。”亚文·瓦沙曼替我回答。“二十八日那一天,她和平常一样,也是十二点时下班回家。”

    “她都是走路回家的吗?”

    “是的。”

    “芭芭拉·贝卡小姐。”

    巴格利出声叫波妮的室友。

    “二十九日那天你有看到她吗?”

    “我整天都没有看到她。因为那天我要上班,一早就出门了,所以一直没有看到她。”

    “前天呢?”

    “前天也没有见到她。最近我常待在办公室,并不常见到波妮。”

    “有谁知道波妮二十九日那天的行踪?”巴格利大声问,但是全场无人回答。

    “波妮那天大概和平日一样,待在屋子里看书,或看撞球的节目吧。她总是自己做饭吃,上班的时间到了,才会出门,走路去‘亚文酒馆’上班。”

    “她与男性的关系如何?”巴格利问得很直接。芭芭拉立刻说:“据我所知,她没有男朋友。”

    “我这样问,并不是在窥探她的私生活,而是为了逮捕杀害她的凶手。关于这一点,你们有谁能提供情报吗?”巴格利说,但还是无人作声。

    “好吧。如果有人知道,等一下再悄悄告诉我也可以。”

    “局长,波妮真的没有男朋友。我和她是同事,我们的感情很好,她有什么心事都会告诉我的。我知道她真的没有男朋友。”琳达说。

    “那么,平常她做什么消遣?”巴格利说。女人到了六十岁,没有男朋友倒是正常的情形,不过,任何事都有例外。

    “她爱喝酒吗?”巴格利说这句话的时候,瞄了我一眼。

    “她也会喝酒喝到吐血吗?”

    “她喜欢庭园里的玫瑰,偶尔会和女性朋友聚会聊天。”琳达回应巴格利的问话。

    “聚会时,她的表现如何?”巴格利巡视着众人。他是在问:有哪些人会和波妮聚会?

    “她的表现一直都很正常。”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说道。“我也常和波妮聚会。”

    巴格利沉默了一下,然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柯妮·达文生。”

    “职业呢?”

    “我以前是小学老师,现在已退休了。”柯妮继续说:“她如果有烦恼,我们都看得出来。”

    “我也这么认为。”琳达也这么说。然后巴格利便以阴沉的声音说:“既然她是这么单纯的女性,为什么还会被人那样杀死呢?”他双手抱胸,眼睛看着地面。

    “真的没有和人结怨吗?”他抬起头,非常不死心地再问一次。我也抬头看着在场的人,发现众人都轻轻的摇了摇头。

    “局长,她会不会被抢了?”有人这么问。

    “见不到她的身体,谁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局长很简慢地回答。

    “她的房间很整齐,没有东西被偷,钱也都还在。”这么说来,她被杀害的现场应该不是她自己的房间。

    “巴格利,波妮到底是不是被杀死的?”我问。

    “当然是。”巴格利很不耐烦地回答我。

    “她的死因呢?”

    “没有身体,所以无法判断。”那位瑞典来的教授说。

    “被杀害的现场在哪里?”

    “不知道!”说这句话的人是巴格利。

    “这是恶魔干的,”不知是谁说了这句话,声音听起来有点老。

    “是恶魔干的!恶魔苏醒了!”

    但是,巴格利当然不会如此认为,只会把这种看法当成蠢话。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我焦躁地说了。为什么没有人要讨论我想知道的事情呢?

    “各位,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波妮的头会和长毛狮子狗的身体接在一起呢?”

    “波妮的头好像是被一股凶暴的力量,硬从身体上撕扯下来的。”御手洗教授若无其事地说着,但是大家却闻言哗然。

    “就像拥有怪力的巨人一手抓头,一手抓身体,然后用力撕开那样,所以伤口的切面非常不整齐。那种伤口不像是刀刃切砍出来的。”厅堂里响起一阵阵忍不住作呕的呻吟声。

    “果然是恶魔干的。”刚才的那位老者说。

    “不要谈论恶魔。”巴格利不愉快地说。

    “教授,请继续说。”

    “长毛狮子狗的情况也一样。还有,不管是狗还是人,他们的食道都被插入木棍,藉此将人与狗串在一起。如果没有相当的力气,办不到这点。”大家屏息听着教授的解说。

    “一定是恶魔,只有恶魔才做得出那种事。”又是那个老人说。

    “贝卡女士,那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是波妮的狗吗?”巴格利问。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投注到被问者的身上。被问者摇摇头,说:“不是。”

    “那么是谁的……”大家的视线一起移动,看向一个人。显然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是我的。”一位面貌姣好的成熟女子在大家的视线下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佩琪·卡达,我在凯思鲁路开店做生意。”

    拥有一头金发的佩琪·卡达,在众人中显得相当醒目。虽然她应该也是六十几岁的人了,但看起来却只有四十几岁的样子。

    “你开什么店?”

    “珠宝店、进口服饰店、餐厅等,经营的范围相当广泛。”佩琪回答。她经营的店都是村里最高级的店,她也是村里最有钱的人。她是寡妇,那些店面和金钱,据说都是她丈夫的遗产。除了上面说的那些店外,她还有几家出租用品的店。她不仅是村里最有钱的人,或许也是村里最漂亮的女人。

    那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名叫邓恩,是佩琪的宠物,全村的人都知道。爱犬被杀了,她内心的悲痛,应该不亚于波妮的朋友们。

    “那只狗叫什么名字?”

    “邓恩。”

    “邓恩死亡的时间推断是前天晚上。”教授说。

    “你的狗是什么时候不见的?”巴格利问。

    “大概也是那个时间。”佩琪回答。

    “狗的情况怎么样?”

    “不是被毒杀的。”教授先是这么说。然后接着又说:“它没有被注射毒剂,也没有被溺毙或勒死,更不是因为身体衰弱而死的。”

    “那么,它是怎么死的?”巴格利问。

    “头部遭受枪击或殴打致死的吧。”

    “啊……”佩琪发出哀痛的叹息声,众人也议论纷纷。

    “因为狗的头部不见了,所以无法断定确切的死因。如果可以找到狗的头,就能确定了。”

    “到底是谁?……为什么要那么做?”佩琪有气无力地说。

    “你有和人结怨吗?”巴格利单刀直入地发问。

    稍微沉默了一会儿后,佩琪才说:“我不觉得我有和人结怨。”

    村人也同意她说的话,接二连三地点头。

    “而且还被缝合起来。”教授说。

    “什么被缝合起来?”

    “波妮的头和邓恩的身体,被针和线紧密地缝合、连接在一起。缝合的部位是脖子这一圈。”教授指着自己的脖子,并且用手指头轻轻绕了一圈。大家都被他这番话吓得说不出话。巴格利叹了一口气后,才说:“太混蛋了。”

    “有必要那么做吗?”我也说了。

    “所以我才会一直问波妮是否有和人结怨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仇恨,为什么要做这么可怕的事情?不是吗?一定有什么怨恨吧!”

    “唔。”我也不得不点头同意这个看法了。

    “一定不是什么不愉快的小事,而是就算杀死也无法释怀的深刻怨恨。如果不是这样,就很难解释这种情形。所以说,各位如果知道什么事情,请一定要告诉我。”

    但是,巴格利即使这么说了,大家仍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再说:“这个村里的人,彼此都像亲戚一样熟悉,都是从年轻时就认识的朋友,不仅知道彼此的性情,连彼此家里的事也知道一些,所以你们一定知道什么。”

    巴格利开始演讲,可是仍然无人出声。“贝卡女士、琳达,你们想到什么了吗?”但是,这两个人稍微犹豫之后,仍然摇了头。

    “我非常了解波妮的事情,她喜欢吃的东西,她欣赏什么样的男人,我都知道。可是,我不知道她会和什么人结怨,我认为她根本不可能和人结怨,而且朋友们一向都很喜欢她。”

    琳达说。芭芭拉点头表示同意,并且说:“我也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物。如果问我最近有没有看到什么陌生人出入此地,我的答案就是那边那位瑞典来的教授了。”

    听到两位女士的说法后,巴格利无可奈何地摊开双手,表示投降了。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好像要撼动村公所建筑物的声音突然响起,于是大家都抬头看着天花板。那是有点像大地鸣动,也有点像物体爆炸的声音。

    “怎么了?”巴格利看着天花板问。

    “是冰雹。”坐在最后一排的人打开身面的门,稍微看了一下外面之后说:“下冰雹了。”

    “嗯。”巴格利轻哼一声,好像在说“原来如此”,然后双手交叉在胸前。尖锐刺耳的电话铃声,突然在这时响起。此时我才知道,原来巴格利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这个案子的搜查本部,连电话都迁过来了。刑警汤姆跑去接电话。大概是冰雹打到屋顶的声音实在太大了,所以他一手捣着耳朵,大声说着电话。汤姆说了一会儿后,就把听筒交给巴格利。巴格利一拿到听筒,就大声说着,他的声音比汤姆还大。他说话的声音愈来愈大,也愈来愈高亢,所以大家都静了下来,竖起耳朵听他到底说了什么。可惜大家听得最清楚的,仍然是冰雹打到屋顶的声音。

    “什么?”巴格利突然大喝一声,然后就吼道:“知道了,我立刻过去。”

    他把听筒交还汤姆,然后抓起椅背上的外套,一面笨拙地把手伸进袖子,一面说:“各位请回去吧!有人必须回去照顾店面吧?可以回去了。必要的时候,我会再和大家联络。还有,如果你们想到什么,请务必和我联络,我大部分的时间都会在这里。”

    “巴格利,等一下。如果你希望得到我们的协助,就请告诉我们刚才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我一这么说,众人都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巴格利犹豫了。他像一头找不到路回家的水獭,在原地来来回回走着。过了一阵子之后,他才抬起头,说:“我不是不想告诉大家,我是担心凶手就混在这里的人群之中。”

    “我们这些人之中会有凶手吗?”我立刻说:“如果那么可恶的人就隐藏在我们这些人里面,那么一定还会发生事情。”

    “好吧!”巴格利很男子气概地下定决心,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外面下冰雹的声音,此时也比较平静了。

    “就算凶手现在就在这里,我也只好说了,反正是隐瞒不了的事情。”

    “到底是什么事?”

    “发现手臂了。”巴格利这么一说,大家都吓了一跳。

    “你说什么?”

    “发现两只手臂了。”

    “在哪里发现的?”亚文问。

    “在飞机里面。”

    “什么?”我一喊出这两个字,就立刻发现自己喊的话,和刚才巴格利对着电话听筒喊的话是一样的。

    “飞机?在那里的飞机?”

    “村外的葛利夏小机场里的飞机。那个机场里的某一架西斯纳轻型飞机的座位上,有两只手臂。”

    “为什么会放在那里……”

    “谁知道!”巴格利没好气地说,他快快地扣着外套的扣子。

    “疯子做事情需要理由吗?”

    “如果我们在这里等,你会告诉我们结果吗?”我问。

    “好呀。有时间的人,爱等就等吧!总比去喝酒好。”巴格利一面吼叫,一面扬起脚步声走出公所。那个瑞典来的教授跟着他去了,汤姆刑警则留了下来。

    我认为先去吃个午饭,再回来这里就行了。因为如果有什么状况,巴格利一定会随时和汤姆保持联络,所以只要待在这里,一定可以获得我想知道的讯息。

    4

    葛利夏机场位于离迪蒙西村约二十分钟车程的地方。冰雹已经停了,但天空仍被乌云笼罩,只有山边的缓坡附近看得到白光。才刚过中午,天色就暗得如同黄昏。吹着微风,天气很冷。

    离迪蒙西村最近的国际机场在尹凡梅斯,葛利夏机场是民间的非正式机场,所以这个机场的正式名称为“葛利夏机场外飞机跑道”,但一般人还是以“葛利夏机场”来称呼。

    巴格利站在飞机跑道南边的中央,和机场的保养人员谈话,他的另一个属下约翰·霍金斯站在他旁边。跑道的周围停了好几架CESSNA机,这些小飞机都被绳索固定在水泥地面上。

    “这些飞机一直都在这里吗?”巴格利问。

    “是的。”保养人员回答。

    “没有放在飞机库里吗?”

    “大型飞机会停放在飞机库。但因为空间不够,私人的CESSNA,都这样停放在这条白线围起来的空间里。”

    “这个白色四方形的线里吗?”

    “是的。”

    “这样斜放着?”

    “嗯,大家都是这个角度。”这些飞机很守规矩,都朝同一个方向,排列整齐地停放着。

    “下雨的时候也放在这里吗?”

    “是的。”

    巴格利露出有点不敢相信的表情。“这样安全吗?”

    “安全。这里的保养措施做得很好,就算机体外部有些老旧,引擎也会保养换新,所以飞机不会有问题。不过,如果担心飞机受损的话,可以在飞机上盖保护罩。”

    “这架飞机也有保护罩吗?”

    “有的。”

    “波妮的两只手臂是你发现的吗?”

    “她的名字叫波妮?”

    “不错。听说那两只手臂是你发现的。”

    “嗯。这架飞机的主人说要使用飞机了,就叫我来做飞行前的保养,所以我就来到这里,一掀开飞机上的保护罩,就看到座位上的人类手臂。”

    巴格利默默注视着这位飞机维修员,过了一会儿后才问:“看到这东西时,你很吃惊吧?”

    “看到第一眼时,我心想:这是人类的手臂吗?那时的感觉当然很不舒服。”看起来他好像不太讶异。

    “不过,刚才听到名字后,我真的被吓到了。因为有名字,表示那真的是一个人的手臂。那个人——死了吗?”

    “唔。”巴格利点头,然后说:“死了。”不过,巴格利并没有进一步说明尸体的情况。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行为?……一定有很深的怨恨,才会对死人做这种事吧!”

    “飞机的门没有锁吗?”巴格和问。

    “有锁。但这个窗户是开着的。”

    “这个窗户是开着的?”

    “是的,是稍微开着的。就像这样,有一个缝隙。”保养员把保护罩放在机翼上,实际操作给巴格利看。他举起不锈钢窗框的下端,再往自己的眼前拉,结果窗户就出现了宽约二十公分左右的缝。因为窗户上端有铰链固定的关系,所以最多只能开到这么大,不能完全打开。不过,这样大小的缝,已经足够把手臂塞进去了。

    “没办法再开大点吗?”

    “不可能。”

    “这个窗户不能上锁吗?”

    “可以上锁。大概是机主忘了锁吧。”

    “机主们常常忘东忘西的吗?”

    “这该怎么说呢……”维修员想了一下之后,才又说:“通常是不会忘记的。因为机主们也会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例行检查的事项,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外出时一定会检查门窗,关好门窗。可是,虽然有检查,偶尔还是会出现疏忽的情形。”

    巴格利点头,表示理解地说:“逐一检查这里的每一架飞机时,会发现某一架飞机的窗户没有完全关好……”

    “这是常有的情形。”

    保养员同意。此时,他们听到御手洗教授的声音:“这个飞机场周围的铁丝网,很容易被攀越吧?”因为有风,声音的来源又有点远,所以教授很大声地说。

    “是吧。”保养员说。

    “既然谁都进得来,也就是说谁都有能力把两只手臂放进飞机里。”

    走近之后,教授继续说:“虽说这里是机场,但是这里一点也不像机场。因为这里没有监视系统,连警报装置也没有。”

    “因为这里不是官方认可的机场,所以不能安装那些设备。这里连夜间照明也没有,所以到了晚上就不能使用这个跑道了。”维修员说。

    “到了晚上,飞机就不能在这降落了?”

    “是的。”

    “那么,如果白天时飞机从这里起飞,在天上飞到天色变暗了,那该怎么办呢?”

    教授发问。维修员耸耸肩,说:“那就只好去尹凡梅斯降落了。”

    教授点头表示了解。然后说:“放这两只手臂的人,也有可能去尹凡梅斯吧?”

    “那里很难。因为那里的警备比这里森严多了。”维修员说。

    “可是,会用哪种凶残的方式,硬生生将人的双手撕扯下来的人,也有可能破坏铁丝网进入机场,硬掀下飞机的门。”

    “那两只手臂是被撕扯下来的?”维修员问。

    “这个案子早晚会进法院裁决。为了避免给陪审团不必要的成见,希望你先不要对外透露你所看到的事情。”

    “我知道。”维修员答应了。又说:“那两只手臂的情形真令人难以相信。手臂真的是从肩膀的关节处扯下来的吗?凶手为了什么要那么做呢?……法院真能判决这个案子吗?”

    巴格利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他轻轻摇摇头,喃喃说着:

    “真是棘手啊。”

    “有风。”教授说:“遇到这样起风的时候,管制塔会怎么处理?”

    “应该不会让这种飞机起飞吧!飞机是在风的上面飞行的。”

    “啊,对了,这种飞机叫什么名字?”

    “西斯纳182R。是美国制的。”

    “丹弗斯局长,我们要不要去葛利夏医院?我想详细看看那两只手臂。”

    教授说,局长点头答应,然后对维修员说:“谢谢你。或许还会有问题请教你,到时候我会再打电话和你联络。”

    “知道了。如果有急事的话,可以打行动电话。”维修员说。

    “唔。”局长点头,然后朝航站的方向走去。

    5

    “呃,巴尼,你还在呀?”从机场回来的巴格利劈头说完这句话,才脱掉外套,并把外套挂在椅背上,然后才走到室内角落的暖炉边,温暖他那庞大的躯体。那位从瑞典来的教授并没有跟他回来,跟着他回来的刑警也很快地走到暖炉边取暖。外面真的很冷。

    在这个房间里等待巴格利局长回来的人,除了我之外,还有佩琪·卡达,原本当老师的柯妮·达文生,酒吧的老板亚文·瓦沙曼和琳达·史汪森;女性比男性多。她们都是和波妮有交情的老朋友,所以不仅关心波妮这个案子的调查过程,也希望能够尽早找到杀害波妮的凶手。不过,她们现在聚集在这里的原因,除了基于对好朋友的关心以外,这个命案似乎也让她们感到人人自危,所以想从巴格利带回来的讯息里,获得可以自卫的情报。

    “巴格利,真的找到波妮的两只手臂了吗?”我代表大家,向巴格利海驴般的背部发问。

    “唔。”巴格利头也不回,不厌烦似的随便哼了一声。

    “说呀!那东西现在在哪里?”

    “巴尼,我要先警告你,你不要随便对别人说这件事,因为我不想把尹凡梅斯的记者们吸引到这里来。那两只手臂现在在葛利夏医院,御手洗教授正在进行调查。”

    “什么?巴格利!你不想让媒体知道这个案子吗?”我讶异地说。这么大的案子,怎么可以隐瞒呢?

    “我可没有那么说。刚才就有许多报社和电视公司的记者透过尹凡梅斯的警局,要求我公开和这个案子有关的情报、照片,并接受记者的发问。可是,我希望媒体能先整理好问题,再一起发问,到时我一定会知无不言,因此要求记者们给我们一点时间,现阶段不要打扰我们的调查工作。刚开始的调查工作是最重要的,所以希望记者们不要胡乱抓到什么证据就夸张报导,就算要报导,也要对受害者、嫌犯等等的名字做匿名处理。为了不在调查时受到媒体的干扰,现在就要尽量争取时间。如果这个安静的村子里,突然涌进大批的记者和摄影机,一定会搞得鸡飞狗跳,到时不仅我们无法好好的进行调查的工作,凶手恐怕也会趁乱逃走。”巴格利转身离开暖炉边,边走边对着我说。

    “这是那位教授的主意吧?”听到我这么说,巴格利张大了眼睛,说:“不错。”

    “你好像什么都要依赖他。”我一说完,巴格利马上接口:“他是这方面的专家,经验非常丰富,拥有数个博士学位,除了法医学、脑部科学的专长外,他对司法与传播学也很有研究。他说为了确保调查初期的品质,与不影响陪审制度,现在最好做匿名处理。我们不习惯处理这种案件,当然要借重他那样的人才。”

    “如果你不怕英国的警察被嘲笑,那就尽管什么事都请他帮忙吧!”我说。

    “哼!”巴格利哼一声,大大的屁股重重地落在椅子上。汤姆和约翰两位刑警也找了椅子坐下来,他们坐的位置离巴格利有点距离。“曼克法朗先生,你好像对教授很有意见啊?”

    我没有回答巴格利的讥讽。

    “教授的纪录太耀眼了,他的纪录不是奖状就是徽章;不像你,你只有拘留所的纪录。好了,各位女士,你们在等我吗?卡达女士,你不是还要顾店吗?”

    “发生了这样的事,我哪有心情顾店。”她落寞地说。

    “确实是的,卡达女士。每个人都需要放松自己的时间,不过,也有人太放松自己,脑子里只有酒。史汪森女士和瓦沙曼先生上班的时间是晚上.达文生女士已经退休了,难怪有时间在这里等待。不过,这里还有一位男士似乎不回去工作也没有关系。”

    “巴格利。”我说。

    “啊,对了,你的工作就是喝酒吧?”

    “说点正经的事好吗?你是警官吧?因为你是警官,我们才会在这里等你。”

    “巴尼,我的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浪费在你身上。”巴格利的话让我很不愉快。

    “巴格利,你真是个让人讨厌的人。”我说。

    “彼此彼此。”巴格利立刻说。

    “你何不把思考如何损人的时间,拿来好好思考波妮的案子?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委托给外国人,自己也该动动脑筋。”

    “哈哈哈哈!”巴格利抬起那个地球仪般的胖脸,很开心似的对着天花板大笑。然后说:

    “你有资格对别人说教吗?巴尼,你应该先说说你自己。你才应该把思索如何挖苦别人的时间,拿来思考如何把自己从酒精中解救出来。”

    我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话说到这种地步,实在叫人无可奈何。看来,为了能继续跟这个爱逞口舌之快的人说话,我只好老实一点了。“巴格利,我知道你很了不起。”

    “知道就好。”

    我无语几秒钟后,才开口:“总之,我们已经在这里等你这么久了,你就告诉我们一些吧。”

    “你想得可真美呀!巴尼,又不是我叫你们等的。好吧,为了让你暂时离开酒精,我就告诉你们一些我们目前的调查进度。波妮的两只手臂,被人发现在距此约十哩的葛利夏机场的飞机座席上,那是一架182R型的西斯纳。平常一直有罩子盖着飞机,要不是有人要进行保养,波妮的手臂就不会被发现了。波妮的两只手像被撕开一样,从肩膀上被扯了下来,手臂上没有任何衣物碎片,完全裸露着。因为没有血迹,所以应该是死后才被扯下来的。”

    “像被撕开一样的扯下来?”我毛骨悚然的说。

    “是的,不是用刀刃切砍下来的。关节部分的圆形骨头完全露出来了。”女士们不禁发出害怕的惊叹声。

    “到底是怎么撕扯的呢?”

    “谁知道!”

    “还有,波妮的手臂为什么会在那个地方呢?……为什么要把手臂放在距离头部十哩的地方呢?”

    “用脑袋想呀!巴尼,用你自己的脑袋想。”巴格利说。

    “那个飞机场有人看到凶手吗?”柯妮·达文生问。

    “没有人。因为那里不是正式机场,而且后面就是一大片空地,任何人都可随便出入。那里没有警报器,也没有监视摄影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对方进入飞机场的时间是黑夜,因为白天一定会被看到。白天时那个地方随时都有人。”

    “凶手知道这点吗?”佩琪问。

    “恐怕是知道的。”

    “那么,凶手会是村里的人吗?了解机场情况的人……”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巴格利就插嘴道:“巴尼,你也在这个村里住很久了。你知道葛利夏机场并没有监视摄影机吧?”

    我摇摇头说:“不管住多久,不必知道的事情就是不会想要知道。不过,有这方面知识的人,不用住在这里,只要看一眼就明白了。即使是从地球另一边来的人也一样。”

    “把手臂放入飞机里的时间是昨天晚上吗?”

    巴格利突然冒出这句话,我立刻警觉到自己刚才的失言。

    “波妮前天晚上还活着,所以可以将她的两只手臂放入飞机里的时间,只有昨天晚上而已。”

    我不说话了。

    “等一下。”亚文开口说:“前天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波妮离开我的酒馆,然后回家。从那时候起,就再也没有人看到她了。第二天早上她的室友也没有看到她。或许她是在前天晚上的十二点到第二天早上之间被杀害,并且被撕下手臂,手臂很快就被放入飞机中的。”

    “唔,有此可能。”巴格利很快就说。“那位正在医院的瑞典来的教授,大概可以从医学上检验,推断出手臂被撕扯下来的时间。”就在巴格利说这些话的时候,电话铃声响了。“看,电话来了。”这位葛利夏警局局长此时把双手枕在脑后,有点得意的抬起胸膛。汤姆拿起电话,只讲了一、两句,就把听筒递给巴格利。

    “局长,是御手洗教授。”汤姆说。

    巴格利接过电话,懒洋洋地开口:“嗨,教授,我是巴格利,知道波妮的手臂被撕扯下来的时间了吗?”巴格利问。但是五秒钟后,他那海象般的巨大身躯竟然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他的表现让我们呆住了。

    “你说什么!”他叫道,我们也都竖起耳朵听。

    “你说那不是波妮的手臂?”我们讶异得互相看着对方的脸。

    “那么,那是谁的手?”这句话说得太冲动,巴格利立刻再说:“嗯,我不了解那样的事,对不起。总之,我知道那不是波妮的手臂了。唔。血型和DNA都不一样,而且手臂是在距离今二十个小时内被撕扯下来的。那么,年龄呢?”

    巴格利沉默下来,静听对方说明了一阵子。

    “年龄和波妮差不多,白人女性。血型O,波妮的血型是B……不,教授,这样就可以了。总之,那是别人。不过,我的头痛并没有消失。对了,手臂上有指纹吗?没有吗?唔。知道了,辛苦你了。你累了吧?你住在迪蒙西小旅馆,请回旅馆休息吧。旅馆的房间里有电话吧?很好。如果有新的发展,我一定会立刻和你联络的,到时还要请你多多帮忙。”巴格利客气地讲完电话,然后就发起呆来,连听筒都忘了放回去。因为他就像头海驴标本一样呆立着,他的属下汤姆只好走过来,将电话听筒从他的右手拿下来。事情进展似乎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那不是波妮的手臂吗?”汤姆问他。

    “唔。”巴格利虽然如此回答,但他没有点头,而且从他的神情看来,他似乎还没从心神不定中恢复过来。

    “那么,是谁的手臂呢?”我问。然而因为局长还陷于心神不定的恍惚之中,根本没有回答我的意思,他的属下更无法回答我的问题。巴格利双手抱胸,眼睛看着地板,一动也不动的样子好像某个有名的铜像。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开口了:“总之,有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某个地方还有一个人被杀了。”

    这句话造成女性们心里极大的恐慌。有人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有人却屏息,好像不敢呼吸了。

    “到底又是谁死了……是这个村里的人吗?……”

    “会不会是菲伊……”柯妮小声说着。“昨天一整天都没看见她。”

    “菲伊?”巴格利问。“菲伊是谁?”

    “是波妮的朋友,她们偶尔会见面。”

    巴格利听到这个回答,稍微思考之后又问:“那位女性的身体上可有什么特征?”

    “你是问手臂上吗?”柯妮问。

    “是的。”巴格利回答。柯妮慢慢的摇摇头,说:“手臂上没有什么特征。若是身体的话,或许可以找到某些特征。”

    “什么特征?”琳达发问。

    “我实在不愿去想这种讨厌的事。但是……”柯妮说:“菲伊不是常常烦恼妊娠纹的事情吗?她的肚脐上有妊娠纹。”

    “嗯……”琳达同意似的点了头。

    “菲伊……她姓什么?”巴格利掏出记事簿,准备开始他的调查工作。

    “菲伊·艾马森。结婚了吗?”他一边写,一边发问。

    “她离婚了。她好像说过她的孩子住在利物浦……她现在一人独居。”

    “她几岁了?”

    “菲伊六十二岁。”柯妮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凶手的目标除了波妮外,还有波妮的朋友吗?”巴格利合上记事簿,不自觉地喃喃自语。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好像失言了,便立刻沉默下来。如果他的顾虑正确,那么现场的三位女性,可能也会遇到相同的危险。“可恶,接下来还会怎么样呢……”

    巴格利这么说着的时候,电话铃声又响了,神经已经非常紧绷的巴格利立刻跳了起来。想不到这个外表粗线条的男子,神经却很敏锐。他把手伸出去,在汤姆说话之前,拿起了话筒。“喂,我是葛利夏警局的丹弗斯局长。是,是的。”

    平静地讲了几句话后,他的声音突然像一直找不到对象的公海驴在向最后一只母海驴求爱一样,以全身的力量发出吼声。“消防车的上面?”他震动腹部的肉,叫出声来。那声音让我们胆颤心惊。他的嘴巴一直张得大大的,我们几个人的目光,也就一直看着他张开的大嘴。

    “在消防车的上面?可能是被分尸的尸体?是身体吗?是人类的身体吗?是女人的身体吗?嗯,我们一定会去调查的。但是,为什么会在消防车上面呢?啊,是的,确实是那样。我会立刻过去看看。”

    巴格利把电话递给汤姆,然后右手按着额头,站住原地不动。看样子:案情的发展果然很棘手,实在不是他这个乡下警察能够了解、处理得了的案子。

    “可恶!到底是哪来的家伙干的好事!”他气愤地骂着凶手,这是他目前唯一能做的反击。

    6

    “呃,巴尼,你也来了?那你就站在那儿等,绝对不可以进来。”巴格利对着我吼,然后和汤姆与御手洗教授打开栅栏,进入消防队的庭院里。

    迪蒙西的消防队是砖造建筑。敞开的长方形入口后面,停放着两辆漆成红色的大消防车。不过,这两辆消防车都不是巴格利的目标。消防队旁有个低矮的木栅栏,这道木栅栏后,是片相当宽阔的杂草地。有人在这块杂草地上晾衣物,衣物的后方有辆老旧的消防车,车上的烤漆已经斑剥脱落,有些地方甚至已经生锈。巴格利他们快步往那辆消防车走去。

    约翰·霍金斯刑警被独自留在栅门外,门外的地上照例贴着写有“警戒线”字样的黄色胶布。我是自己跑来的,巴格利当然不会用车子载我来这里。刚才巴格利叫我们这些外行人回家去,然后就匆匆离开村公所大厅。我是和后来被警车送来的御手洗教授同时到达消防队。

    自从刚才在门外偶遇后,巴格利不时以气恨的眼神瞪我。因为不能叫我回去,只好让我在栅栏外等。不过,他心里其实一点也不希望我站在这里等吧!等一下调查工作结束,出来之后,他一定会对我说出什么让我不愉快的话,并且想办法把我赶走。

    外面虽然没有风,但还是很冷。我抬头看天空,异样的乌云低垂,笼罩了整片天空。很久没看到这么厚的乌云了。虽然不能说诡异的天空是天地就要变色的预兆,但是这样的天色至少预告了寒冬就要来临的讯息,不安的感觉袭上心头,我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即将发生什么戏剧性的事件。或许在尸体旁看到这样的天空,每一个生活在这天空下的人,都会有同样的感觉吧!不在乎生命长短的我,都因此而觉得不安了,那些想要长命百岁的人,心里一定更加不安吧!

    现在本是太阳高挂天空的午后时间,但此时阳光却被厚厚的乌云完全遮掩,大地阴沉沉的。站在消防队前是看不到尼斯湖的,不过,此时却可以看到从湖面飘散过来的淡淡水气。消防队后方的森林黑黝黝的,明明离天黑的时间还早,却让人觉得黑夜已经来临。

    接连发生重大的命案。不过,今天这个命案带来的震撼,似乎不如昨夜看极光时发现的命案。此刻大家都对接连发生命案的现象感到不解。然而因为命案本身有很多不合常理的情形,所以大家都直觉地判断这是极难解决的案子。眼前我唯一清楚的,就是巴格利所率领的,包含他自己在内的三个乡下刑警,绝对对付不了这次的事件;就算把那个瑞典来的帮手也算进去,集合他们四人之力,恐怕仍然束手无策。不知巴格利有何破案的计划,总之,他若想破解这个案子,一定得更加努力才行。

    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对巴格利而言,这或许是幸运的吧?这里是人口不多的乡下地方,所以这个新的案子还没被宣传出去,消防队四周也没有看热闹的人,勉强说有的话,那也只有我一个。然而,这种情形对我而言就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事了。因为没有人可以在此安慰我现在的心情,我觉得害怕的时候,也只能独自发抖。此时,我真想在酒吧里喝酒,和可以谈心的朋友胡说八道一番。刚才一起在村公所大厅里的女性都回家了,亚文也回酒吧去了,只有我一人来到这里。

    一个男人晃晃悠悠地从消防车背后走出来。他有一头颇让人注目的白发,脸色相当苍白。我好像看到救星一样,赶紧走过去和他说话。

    “嗨,老兄,你是消防队的人吗?”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和态度显得开朗些。

    “是的。”他冷漠地回答我,一副不太想和人说话的样子。我觉得他满面熟的,因为这个村子不大,只要住在这里的时间够长,一定有机会看到住在这儿的每一个人。

    “放在后院的消防车上好像发现尸体了。”我问。他缓缓地点了头。

    “我是巴尼·曼克法朗。你呢?”我说着,把手伸出去。

    “罗伯特·葛雷普利。”我们握了手。

    “我们以前在哪里见过面吧?”我问。

    “嗯,在亚文酒馆见过。”罗伯特说。从外表的样子看来,他的年纪好像比我略小。

    “啊,我想起来了。我们这个小村子,最近发生不得了的命案了!”

    他的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左右摆动着头,说:“确实是不得了命案,而且很恐怖。我们消防队后院的消防车上,竟被人丢了一具尸体!真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就像在消防队放火一样。”我说着就笑了。但是,罗伯特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我只好赶紧收回脸上的笑容。

    “葛利夏警局的巴格利局长正在里面进行调查,不过,我敢打赌,他现在一定像坐在电脑前的大猩猩,根本一筹莫展。”

    罗伯特点了一下头,说:“我们这里也有那样的人,真是莫名其妙。”

    看来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和他讲笑话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那个后院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吗?”我又改变话题。

    “是吧。不过谁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会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他点着头说。

    “这事是第一次发生的吧?”

    “当然。我已经在这里工作将近三十年,见过无数的火灾,却第一次看到那样的尸体。那是一具不完整的尸体。”

    “你看过那具尸体了吗?”

    罗伯特点头。说:“我是因为法兰克的大声惊叫,而跑上停在后院的消防车的。结果就看到那个令人恶心的画面。”他的脸色十分沉重。

    “那具尸体是女性吗?”

    “是的。尸体身上穿着裙子,而且留着长发。”

    “什么,那具尸体有头部吗?”

    听到我的问话,罗伯特惊讶地看着我,说:“是呀!尸体身上能没有头部吗?”

    “不,不是这个意思。”

    “那具尸体好像正在作梦,眼睛翻白,像这样……眼睛张得开开的。那是一个成年女性的尸体,可是身体却像小孩一样小。大概只有这么大。”罗伯特张开双手,表示一下尸体的长度。如他嘴巴所形容的,那确实是小孩子身高的长度。

    “只有那么大吗?”

    “是的。还有,尸体的形状很古怪,也很恐怖。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具尸体没有手和脚,像个人球一样。原本应该附着在躯体上的四肢,双脚从大腿根部就不见了,双手也是从肩膀就不见了,所以尸体的长度才会像小孩子。总之,那样子真的很恐怖。你没见过那样的尸体吧?”

    “没有。”我摇摇头,然后接着问:“你是近距离看到那具尸体的吗?”

    “我是上车去看的,车内的空间很小,所以距离确实相当近。”罗伯特又用手来表示距离。

    “还有……我觉得有股气味。那是令人很不舒服,难以忍受的血和肉的臭味。”

    “后院的那辆消防车已经没在使用了吗?”

    “已经很久没用了。不过有些小孩会跑来这里,把那辆消防车当作船玩。”

    “孩子们看见那具尸体了吗?”

    “没有。幸好发现的人是法兰克,否则一定会吓坏孩子。开始的时候,法兰克也只是看到裙子一角。如果他没有看到那片裙角的话,或许到现在都还没人发现那具尸体。谁想得到废弃的消防车上,竟然会有那样的东西呢?”

    “尸体周围有血迹吗?”

    罗伯特稍微思考之后,才摇头,对我说:“没有。”

    “尸体有其他特征吗?现场有凶器之类的物品吗?有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东西?”

    罗伯特又是摇头。说:“什么也没有,废弃的消防车上只有尸体。”

    “被害者是谁?有人认识她吗?”

    “没有。虽然觉得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但是并不认识她。我想她应该也是村里的人吧。”

    “尸体为什么会被放在消防队呢?你想得到任何原因吗?”

    罗伯特想了一下之后,又是摇头。“我想不出任何原因。而且这个消防队也没人认识她。”

    “会不会是以队上的某个人为目标,而进行的恐吓行为?”

    罗伯特闻言轻笑一声,说:“我觉得没有这种可能性。我刚才说过了,这个消防队里没人认识她呀!”

    “队上的人员里,有没有人曾经和别人结仇?”

    “这里是小小的乡下消防单位,不会有那种事的。”

    “你知道波妮的事吗?”我改变话题。

    “嗯。”

    “消防车上的尸体不是波妮吧?”

    “不是。”

    我一问完,就发现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先被发现的波妮,是只有头部没有身体的尸体,所以这个有头部的尸体当然不会是波妮。“你知道菲伊·艾马森这个女人吗?”

    “菲伊·艾马森?”

    “她的年纪大约六十岁,虽然有结婚生子,但她的孩子好像住在利物浦,而她则独自住在位于凯斯鲁路的房子里。目前她好像是独居。”

    听完我说的这些话后,罗伯特仰头望天,一副愣住的样子。他不开口说话,只是一味沉默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自语地开口说:“她的丈夫是律师,他们已经离婚……”

    “嗯,恐怕是的。”我不知道她丈夫的职业,但知道她是个离婚的女人。

    “啊!天呀!没错,就是她。是菲伊没错。我想起来了,以前我还去过她在弗洛登路的家,和她见过面。是我太太带我去的。竟然是菲伊!我怎么一直没有注意到呢?是她没错,只是样子改变太多,所以我才一直没有发现。”

    他好像受到了重大刺激,说完上述的话之后,又沉默了。看到他这个样子,我犹豫起来,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再贸然发问。就在我也烦恼着该怎么办的时候,背后传来脚步声。巴格利出来了。

    “嗨,巴格利!”我回头叫局长的名字。原本背对着我,正在和属下汤姆说话的巴格利,缓慢而又厌烦地转向我,说:

    “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听到你的声音,就让我不舒服。你为什么还在这里?请你快回亚文酒馆,坐在你的老位子上喝酒好吗?”

    “你知道遇害者的名字了吗?”

    “什么遇害者?”

    “消防车上没有手脚的女性。”

    “哼,对这种事你的消息特别灵通是吗?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只是想拿这些事情,拿来当作酒馆里的下酒菜,和一群醉鬼胡说八道吧?”

    “你还不知道吧?”

    “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要我告诉你吗?”

    “你能告诉我什么?”

    “死者是菲伊·艾马森。是个离婚女子,前夫是律师。现在住在弗洛登路。”

    “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就跟我来。这位是罗伯特·葛雷普利,想起消防车上的尸体是菲伊·艾马森的人就是他。罗伯特,这位是巴格利·丹弗斯局长,是葛利夏警局里最可怕的人物,他有两个属下。这位局长人不坏,但是如果你爱喝酒,那你就得小心他了,你只是喝了一小瓶酒,就有可能被他逮捕,所有爱喝酒的人,都是他的敌人。这种警察愈来愈多的话,有一天苏格兰会变成颁布禁酒令的地方,然后偷偷摸摸酿假酒的人,反而会大发利市。”

    “巴尼,你能安静一点吗?葛雷普利先生,他说的对吗?”巴格利走过来问罗伯特。

    “是的,没错。我也是刚刚才想到的,因为她的样子改变太多了。”

    “你不会是被这个骗子诱导,才这么说的吧?”

    “当然不是。”

    “好吧,等一下再说吧。汤姆,你立刻联络尹凡梅斯警局,请他们立刻派人来支援。人愈多愈好,并且要部署警戒范围,也要出动警车四处巡逻。”

    我看汤姆拿出手机一面拨打,一面说:“巴格利,真是好主意。火车行驶的轨道,是不是也该去巡逻呢?”

    “我们的人手实在不足。这次的事件,可以说是迪蒙西有史以来最重大的案子,也是开膛手杰克以来最大的案子。”

    “我赞成你现在说的话。总之,一定要在遇害者再度出现之前,逮捕到凶手吧?”

    “要严密控管村子的四周,湖的那边也一样,千万不能让凶手逃逸。还有,要联络葛利夏医院那边,请他们派运尸车来。”

    “喂、喂,你们连运尸车也没有吗?太寒酸了吧?”

    “巴尼,你想被逮捕吗?这回你犯的是妨碍公务罪。”巴格利吼道。

    “告诉警察遇害人的姓名,算妨碍公务吗?”

    我说着,走到刚才那个栅门边。巴格利对我无可奈何,只好开始问罗伯特问题。汤姆正对着手机讲话。我走到栅栏边时,御手洗教授正好走出来。

    “嗨,教授,检查结束了吗?”我问。

    “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可检查的了。”他说。

    “这个尸体有头吧?”他点点头。

    “那么,那不是波妮的尸体。”

    “嗯,不是波妮。”

    “死去的女人的名字叫菲伊·艾马森。”我说。

    “菲伊……”

    “是的,菲伊·艾马森。请问,你从这个尸体上了解到什么事情了吗?”

    “这个菲伊·艾马森是个怎样的女人?”教授不回答我,反而对我提出问题。

    “她和当律师的丈夫离婚,现在好像独居在弗洛登路的房子里。她有孩子,不过孩子在利物浦工作。不知道她的孩子现年几岁,她本人则大约六十岁。”

    “唔。”

    “和你调查出来的结果一致吗?”教授点了头。

    “你知道了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我不能随便说话。要得到局长同意,我才能说。”

    “别这么说嘛。有很多地方我都帮得上忙呀!”

    于是教授便以估价般的眼光,注视了我一会儿,其间还数度无言地轻轻点了头。像他这种权威型的人物,这种时候通常都会有这样的态度。“刚才我已经把受害者的姓名告诉你了。这个村子是封闭型的聚落,所以你若想查清楚这次的事件,一定少不了村人的协助。”我说。

    “你想知道什么?”教授简短地回应我的要求。他的态度好像是我问什么,他才回答什么,而不做额外的说明。

    “听说这具尸体没有手和脚?”

    “你已经听说了吗?确实如你所言。”

    “死者的手脚也是被撕扯掉的吗?”

    教授点头说:“从关节处骨头裸露凸出,和肌肉剥离的情况看来,伤口应该不是刀刃等利器造成的。”

    我点点头,暂时思索一下这个事件。我的脑中并未出现“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的想法,只有“多么可怕的事件呀”这个念头。

    “刚才我听发现尸体的人说了,尸体的四周好像没有留下任何物品。是吗?”

    教授稍微沉默之后,摇头说:“确实什么也没有。”

    “没有血迹,没有凶器,也没有指纹……”

    “有没有指纹还不清楚。”

    “死因呢?”

    “无可奉告。”

    “推定的死亡时间呢?”

    “目前还无法推算出来。”

    “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面?”

    “不知道。”

    “那辆消防车和那边的消防车一样吗?”我手指着那两辆现役的消防车说。教授慢慢地点了头。“消防车相当高,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到那么高的地方呢?”

    “我不能凭个人的想像或一时的想法,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不能再多说了。”

    “凶手会不会是和消防队里的人结怨,所以用这个方法来吓唬人?”

    “我说过了,我不会回答这类问题。”教授说。可是我不理会他的说词,仍旧双手抱胸,自顾自地陈述看法。

    “教授,你不认为这个偏僻的村子里竟然有消防队是很奇怪的事吗?老实说,队上成员的工作,就是每天来这里做早晚操。”

    “是吗?”

    “我从来没听过他们出去救火的事迹。啊,对了。我住在这个村子的期间,连一次火灾也没有发生过。这个村子的房子大都是石头做的,怎么烧得起来呢?况且这里还几乎天天下雨,人们住的屋子里的暖炉和地板,也是石头打造的。这里的人已经忘记灭火的方法了。”

    “听你的说法,这个消防队似乎是为了丢弃尸体而存在的。”教授说。

    “就是这样。”

    “但是,消防队还是必要的单位吧!万一发生火灾了,总不能等下雨来灭火吧?”教授说这些话的时候,汤姆的手机响了。汤姆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把手机贴在耳朵上。讲了几句话,他用比刚才的巴格利更大的声音喊道:“发现尸体了?在精肉工厂?”

    站在那里的巴格利听到汤姆的喊叫声后,哑然地呆立住,久久不动也不说话。

    7

    我走到巴格利的警车前面,巴格利大声吆喝我快点上车。他已经改变心意,不再叫我“滚”了,所以我就乖乖地上了车。巴格利现在率领的工作成员只有三位,两位警官和一位教授。这块土地上至今没有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命案,所以巴格利的人手虽少,也无所谓;而且,就算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也可以从尹凡梅斯那边调人来帮忙。这辆警车是五人座的,所以多我一个人坐,也不要紧。

    车子开了十分钟左右,我们到达迪蒙西的精肉工厂。这里有个相当大的石绵瓦工厂,我们一走进工厂,就看到三位穿着黑色橡胶围裙的男子,他们一脸茫然地站在空地上,正在等待我们的到达。他们三个人的脸上,尽是不知所措的神情。

    天色愈来愈阴暗,空气里有微微的风。汤姆一停车,四个车门同时打开,车内的人都下车了。天空开始飘下细雪。这样的雪是不会造成积雪的。

    “尸体在哪里?”巴格利立刻开口大声询问。

    “在这边。”有个男人开口,并且走在我们前面,快步引导我们向前走,那种想尽早摆脱异常事件,把事件交给专家的心情表露无遗。我们连忙跟上他的脚步,快快地向前行。因为他穿着黑色的橡胶长靴,所以脚步声和我们有点不一样。

    男人首先钻进一个金属门与墙壁间的缝洞,然后好像使用了全身的力气般,用力去推那扇像货物列车门的金属门。金属门被推开之后,出现了比原先的缝洞大约宽四倍的出入口。

    接着,他引导我们走进像是宽阔走廊的地方。左手边的玻璃窗上虽然有白色的污痕,但是仍然可以隐约看到玻璃窗内的情形。无数大块大块的猪肉或牛肉被钩子勾住,从天花板往下垂,一排一排地整齐排列着。那些肉块的皮都已被剥下,白色的脂肪与红色的肉完全裸露出来。这些全是被纵向切割的半只动物的肉块,都没有头部的肉块。

    这种画面很快就让我们产生不愉快的感觉。如果是平时,看再多这样的画面或许也不觉得怎么样,但是,一想到等会要看到人类的尸体,这些动物的肉块马上让我们产生不愉快的联想。如果把这些往下垂吊的肉块,想成肥满的女性尸体时,这个工厂无异是一个进行冷酷杀戮行为的现场。

    男人带我们走到垂悬着透明塑胶板的入口处,他掀起塑胶,叫我们进去里面,我们便依次进入。

    当我们都走进去,站好之后,他站在我们的前面,说:就是这边。然后他领着我们,走过潮湿、散乱着肉片与白骨的地板,往更里面走去。这里有几辆手推车。红黑色的地板让我们觉得自己好像走在前往地狱最底层的路上。

    “这里。”他说着,并且停下脚步。在他前面的,是一间有着不锈钢门,和奇怪墙壁的房间。等我们都到齐,他才把手伸向门把,打开门。

    于是,白色的冷空气流窜到我们的脚旁,我们窥视着黑暗、洞穴般的空间。男人把手伸到房间的内侧,操作某个地方,然后电灯泡发出黄色的光芒,让人清楚地知道房间里有些什么东西。那是一堆由白色的肉块堆积而成的大山。

    “那个。”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铁丝网灯罩的正下方,有一块显著的肉块。在成堆的白色肉块中,它的形状异于其他肉块,体积相对地比较小,也没有被纵切开来。另外,这个肉块带点红黑色的切面上,还有一小撮黑色的毛。因为冰冻变硬的缘故,这个肉块的整体像被撒了白色的粉末,很难看清各部位的颜色。

    “那个吗?”巴格利问,工人便点头,说了一句:“那是人类。”

    “没穿衣服吗……”巴格利说。

    “好像是的。”接着御手洗教授又问工人:“是什么时候被放在这里的?”

    “不知道……我们是刚刚才发现的。那个东西原本被埋在猪肉的下面,刚才因为要出货,才被发现的。”

    “这些肉都是猪肉吗?”

    “是的。”

    “这是大量屠杀猪只的行为。”我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教授看了我一眼,说:“如果在回教国家,这是犯了会被枪毙的重罪吗?”

    “要带走这具尸体吗?”巴格利问教授。

    “不,暂时不要动它。可以把这里的门关起来了。”教授命令着:“请医院派车来载走。先去载消防队的尸体,再绕道来载这里的尸体;这样就能一次把目前为止发现的尸体都载到医院。”

    汤姆接到御手洗教授的指示后,立刻又拿起手机,手指按着键盘。可是,这里的收讯情况好像不太好。“这里不能收讯。”汤姆一边喃喃说着,一边往外走去。

    巴格利此时一脸憔悴的样子,让人觉得他很可怜。他一言不发地呆呆站着,过了好一阵子才叹了一口气。我以为他要发表高论了,但他仍然什么也没说地呆立着,好像也和那些猪肉一样被冰冻得僵硬了,连一个问题也提不出来。

    “这里有锁吗?”御手洗教授代替巴格利发问。

    “有呀,不过已经有好一阵子都不上锁了。”工人说。

    “哦?”教授似乎对工人的答案很不以为然。

    “因为这里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我们这个工厂也从来没有遭过小偷,这是市区的工厂想像不到的事情。别说偷肉,这里的工人连一毛钱也没被偷过。这个村子好像根本不存在犯罪这种事,而且这里也没有整天游手好闲,不好好做事的年轻人……这里的居住环境可以说是很好的。”

    “那样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吧?”教授说,工人无力地点了头。

    “发生了这样的事,大家都吓了一跳吧?”

    “不只吓一跳,而是震惊。”工人说。

    “这里虽然有锁,但是未曾使用,所以任何人都可以进来吗?”

    “是吧!只要想进来,谁都进得来吧!不过,以前我们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一定是有人偷偷进来这里了。”

    “嗯。”

    “那会是谁?”工人指着冷冻库的门问,又接着说:“这具尸体没有手,也没有脚和头,从伤口切面不平整的情形看来,失去的那些部位像是被人用力撕裂开的。还有,因为有Rx房,所以那应该是一具女性尸体,不过,并不是年轻女性。”

    “你的观察很正确,说得一点都没错。”教授像在夸奖学生一样地说着。

    “波妮·贝尼……”

    我不自觉地喃喃说,教授却点头说:“有此可能。接下来就要进行调查,才会有新的发现了。幸好这具尸体有胃袋,而且又被冷冻起来;如果每次都能这样,那就太感激不尽了。和消防车上的尸体一起送到医院后,就可以推算出死亡的时刻了。”

    “到底是谁把尸体搬到这里来的呢?”我问这句话时,巴格利好像已经从惊吓中醒来了一般,对我大声吼叫:

    “喂,还问是谁?就是巴尼你吧?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你的脑筋好像还没有搞清楚呀!我是来帮忙的。”

    “谁会要酒精中毒的醉汉帮忙?这种事警察自会处理。”

    “三人小组的警察大队吗?”

    “不要你多管闲事。我们的援军立刻就到了。”刚才还一副失神的模样,现在却歇斯底里地骂人。这是情绪不稳定的男人应有的症状吧!

    “光是消防车上没有手脚的尸体,就够令人头痛的了,现在又跑出猪肉堆里的无头尸体。我没听过比这更奇怪的事了!凶手到底是哪来的家伙?为什么要做这种可怕的事?我从刚才开始就头痛欲裂了,现在脑袋里更是轰轰轰地响个不停,又倒霉地遇到一个醉鬼在这里胡闹。”

    “那你去那里搜查呀,我会乖乖待在这里,一点也不会妨碍你。反正我想看的东西,我都已经看过了。请你叫什么名字?”我转头问那个工人。

    “沙米尔·泰拉。”

    “喂,巴尼,谁给你问话的权力了?”

    “巴格利,请你做一下记录好吗?好了,沙米尔,这具尸体是有人趁夜偷搬进来的吧?”

    “应该是吧!白天时我们工人都在,外人混进来的话,很容易被发现的。”

    “是昨晚搬进来的吗?前天晚上搬进来的可能性呢?”

    “前天吗……”他双手抱胸,思考了一下,然后说:“也有可能吧。因为昨天这里没有出货,所以如果是前天晚上搬进来的,也不会被发现。”

    “那么就是前天晚上了。”

    “巴尼,你凭什么擅自决定?你快给我出去!你没有搜查权。”巴格利又大吼大叫了。

    “外面很冷,不是吗?而且还在下雪。”

    “那你就安分地回去你住的地方,不要在这里妨碍我们的调查工作!”

    “我没有妨碍任何人,我只是在帮忙。任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迪蒙西会到处是尸体的。”

    巴格利咬牙切齿,鼻子跟眉毛都皱在一起。他恨恨的说:“我希望下一个尸体就是你!”

    这是警方人员不该说的话。我正想回他几句时,教授开口了:“这里的地板经常是湿的吗?”

    “是的。”沙米尔回答。

    “晚上也一样吗?”

    “因为必须不断的冲洗,才不会有血腥味。”

    “唔。这个村子处处都不上锁,好像中世纪一样,说不定下次就会在某人家里的寝室发现尸体了。凶手可能在任何地方弃尸。这里和伦敦的差别太大了。”

    “教授,这就是本地的优点。只要事件没被揭发,搞得人心惶惶,这里依旧是平静的小村庄。”我说。

    “可是,发生过可怕凶杀事件的地方,就是麻烦的地方。更何况凶手就像隐形人一样来去自知,做什么坏事都没人妨碍得了他。”教授双手抱胸地说。

    “你说得没错,教授。尤其是这里只有三个员警,要逮到凶手还真不容易。相形之下,以伦敦为连续杀人地点的凶手,就是大笨蛋了。”

    “照你的说法,全英国的犯罪者,都应该来迪蒙西犯案了。凶手又老是抢在我们的前面,我们只能团团转地追逐看不见的凶手。”教授一面在潮湿的铺石地板上走来走去,一面说:“一定得设下一些障碍,牵制凶手的行动才行。”

    “我马上去设警戒线。”巴格利说,然后转向工人,开始他那散文般的问话。

    “沙米尔,这工厂里的工人中,有没有人看到可能是凶手的可疑人物?”

    工人摇摇头说:“刚才我一直在和同事讨论这件事,大家都说什么也没看到。”

    巴格利连续提出老掉牙的问题,这对案子的进展一点助益也没有,实在让人看不下去。我站在他身旁观察了半天,没听到任何一句能让我产生一丁点佩服的问话。这次的事件不同于一般,凶手也不是一般人物,实在不是巴格利这种人应付得了的。

    “你知道波妮·贝尼这个女人吗?”巴格利继续问。

    “听过这名字。和昨晚迪蒙西小旅馆旁的事件有关。”

    “你们工人中,有人认识她吗?”

    “没有。”他立即肯定地回答。

    “那么,菲伊·艾马森呢?”

    “菲伊·艾马森?这是谁?”

    “菲伊是……”巴格利开始述说。

    “巴格利,问这些没有用啦。”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忍不住插嘴阻止他。这一来,巴格利终于大发雷霆。

    “你很吵耶!你这个门外汉!刚才就叫你出去了,你没听到吗?如果觉得外面很冷,我的车子可以借你避寒!等这里的事情结束,我会把你带到酒瓶前的。”巴格利气得头顶冒烟,他的右手食指直直指着外面的方向。面对这个让他完全摸不着头绪的案件,他已经失去冷静的态度,变得没有理性和只会叫嚣。这样的他,比酒精中毒的醉汉还没用。我很想反驳他几句,但是万一他受不了刺激,不小心气死了,这对我也很不利。不管怎么说,这里还有两位警察在场,我还是少说两句为妙。在他把我送到亚文酒馆前,我最好少说两句,才是上策。

    8

    我在亚文酒馆的吧台边一面喝酒,一面和琳达聊天时,突然觉得有个男人站在我旁边。一看,原来是那位瑞典来的教授。

    “嗨,教授。”我说。

    “晚安。我可以坐在这边吗?”教授问。

    “当然可以。对了,教授住在迪蒙西小旅馆是吧?命案的调查有进展吗?”

    听到我发问,教授一面坐下,一面说:“尹凡梅斯那边已经来了一大队帮手。目前已搜查过两位死者的住处,村子的四周也详细巡逻过,并在周围各条街道设下警戒线,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细部调查。这家酒吧的前面,也在看守的范围内。”

    “这里?这种地方有什么好看守的?”我问。

    “我想就是要看守你吧!”教授说。

    “嘿,教授,你不是说真的吧?”

    “为了不让你喝超过一瓶以上的酒,有一队人马被派来这里看守你。”

    “是巴格利那家伙的主意吧?”我笑着说。

    “是的。给我淡啤酒……不,还是给我一品脱有苦味的黑啤酒吧!外面很冷。这样的夜晚喝点啤酒也不错。”教授靠着吧台,对琳达说。

    “外面的雪呢?”我问。

    “雪已经停了。外面并没有积雪。”

    “哈,太好了。我没穿靴子。靴子这种东西太贵了,我宁可拿买靴子的钱多买几瓶酒。”

    “而且靴子也没办法让人喝醉。”教授说。

    “完全正确。所以我不希望积雪。”

    “我早就说过,叫你去邮局上班了!”琳达拿着啤酒杯,在远处一边倒酒,一边大声说着。因为酒吧里相当嘈杂,所以每个人说话声音都很大。我用力挥挥手,对琳达的说词嗤之以鼻。我才不想去邮局上班,要我在雪中送信,早晚会把我冻死。

    “总有积雪的时候呀。”琳达又说。她是在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吧?我不理她,转头再和教授说:

    “教授,为什么要看守我呢?就算我死在路边,也和巴格利无关,他应该不痛不痒吧?对了,难道他也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怕我因为付出不出酒钱而犯罪吗?”

    “想要钱喝酒而抢邮局吗?”教授满不在乎地说。

    “好耶!这是个好点子。那我就暂时去那里工作一阵子,了解邮局的作业时间,要动手的时候就容易多了。”我冷静地说。这样可以让人知道我还没有醉,我脑筋还很清楚,也可以思考。

    “狗急跳墙。人在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就算是很有理性的人,也可能做出出人意表的事。不过,依我看,丹弗斯局长大概是不希望你得到食道癌,所以才会派人看管你喝酒!”教授说。

    “曾经对我说,希望凶手下一个杀害目标是我的人,会为了不想让我得到食道癌,而派人看守我?”

    “是的,他把你当作好朋友。”

    我口中的酒差点因为教授的这句话而喷出来,那就太可惜这口酒了。我脾气好,不会瞧不起任何人,或许迪蒙西村子里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也有选择朋友的权利吧?我可不想和那个胖局长成为好朋友。我正想这么说时,教授的啤酒来了。

    “来,乾杯。”教授举起大啤酒杯,对着我说。

    “为了我的食道癌而乾杯吗?”

    “为了你们的友情。”

    我们的杯子碰在一起了。

    “为什么说我会得食道癌?”喝了一口酒后,我提出问题。但是我在听对方回答前,又说:

    “不过,我大概来不及得到食道癌吧?因为我觉得我会在癌症发作前,就去那个世界了。”

    “是吗?那么局长一定会很寂寞,因为少了一个可以吵架的对象了。”

    “我不会让癌细胞追上我的,所以我现在要尽情的喝酒。不过,教授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推理呀!”教授说。

    “啊!对噢!教授是欧洲第一名侦探。那么,你是怎么推理的?”

    “你的脸是红色的。”他盯着我的脸看,然后说。

    “啊,我并不是随时如此,不过,我一喝酒就会脸红。然后呢?”

    “喝酒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自主的情况下喝酒,另一种是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一般人喝酒的情况都属前者,但其中有些人渐渐变得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也就是后者。变成后者的人,大部分的人脸是红色的。”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想起从前的事。我开始喝酒时,还是个学生,那是几乎已被我遗忘的时代。

    “哈,或许是吧。我年轻时确实喜欢喝闷酒。”我点着头说。

    “酒精被胃或肠壁吸收后,会集中在肝脏,然后转变成乙醛。乙醛是有害的物质,是一种致癌物,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它会伤害细胞,在身体的各个部位引发癌细胞的活动。不太会喝酒的人,喝了酒之后会有不舒服、呕吐等醉酒的感觉,就是从肝脏散发到身体各处的乙醛,所引起的作用。”

    “哦。”

    “不过,肝脏里有某种酵素,可以将有害的乙醛转换成对人体无害的物质。”

    “哗,太好了。”

    “一个人的酒量如何,就看体内这种酵素力量的强弱。这种酵素的力量强的人,酒量就大;反之,酒量就小。一般爱喝闷酒的人,他的酵素通常是中等强度。”

    “例如我吗?”

    “有这个可能吧?”被他这么说,我点头了。

    “比例上,这种人的脸会呈现红色。还有,刚才说的乙醛如果没有被妥善分解的话,就会积存在肺部,然后借着呼吸,从气管跑出去。这种时候,周围的淑女就会皱起眉头,和散发出酒臭味的醉汉保持距离。”

    “这个你就不必替我担心了,因为我周围的淑女和我是同类。琳达,我说得没错吧?”我说着,就呵呵呵地笑了。

    “那个气息也会进入食道。如果唾液中饱含乙醛,就会不断地从食道流入胃里。这是喜欢喝闷酒,酒精中毒的人常有的现象。这样你明白了吗?巴尼,你每天这样喝酒,不仅你的呼气中有乙醛,你嘴巴里的唾液也饱含乙醛。这种致癌物质会持续不断地伤害你喉咙或食道的黏膜,总有一天会引起你体内癌细胞的活动。”

    “教授,不要说了。”我心惊胆战地说。教授的这席话实在太刺耳了,我可是希望死前的那一天,还能够畅快痛饮的人。喝酒是我的权利。万一得了癌症,那就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等死了。万一藏在枕头下的酒瓶被发现了,我的头一定会被人用金属脸盆锵锵锵地敲破吧!想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凶悍的护士,我就毛骨悚然。

    “不过,真的会那样吗?”

    “现在还是假设的状况。不过,可能性很高,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证明。”教授很直接地说。

    “巴尼,这是医生说的,一定没错。”在一旁认真听着的琳达说。

    “教授,你的话很有意思,下次请开堂课,专门讲解这次的命案吧!好吗?”我很赞成琳达的要求。与其听他解说可怕的乙醛,我更想听他谈论命案的事。

    “我现在还分析不出这命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若像电视新闻那种程度的报导,我大概还办得到。”

    “教授,那么我们先来讨论一下菲伊吧!我们可以认定消防车上的女尸就是菲伊·艾马森吗?”我问。

    “综合附近邻居的说法,以及柯妮·达文生的保证,那具尸体应该就是艾马森女士没错。”教授点头、很肯定地说。我和琳达面面相觑。

    “果然就是她!那么,她是怎么死的呢?”

    “被勒死的吧!”

    “勒死的?”

    “她的皮肤上留有明显的勒痕,而且身体上没有别的伤痕。”

    “那么再来谈冷冻库里的无头裸尸吧。那是波妮的尸体吗?没错吗?”

    “没错,那是波妮的尸体。那具尸体的骨骼组织、血型、DNA和细胞组织,都和之前所发现波妮的头部一致。所以不用怀疑,那确实是波妮。”

    “她又是怎么死的?”

    “也是被勒死的吧。这具尸体比较难判断的原因是身首异处,无法清楚分辨脖子被勒的痕迹。不过,从其他状况看来,她应该也是被勒毙的。”

    “其他状况?”

    “例如尸体颈根的销骨附近,有抓伤的痕迹,这是被勒毙之人的尸体特征。虽然也有例外,但因为菲伊的皮肤上也有相同的状况,所以才会判断波妮应该也是被勒毙的。因为被勒住的时候,死者通常会痛苦地去抓自己脖子一带的皮肤的关系。还有,在飞机里发现的手臂指甲里,有艾马森女士颈部皮肤的皮屑;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出,飞机里的手臂是菲伊的手臂。”

    “原来如此。”

    “身体本该是完整的。”在吧台里的琳达感叹地吁了一声,她双手抱胸地说:“我知道了。头部和身体被撕扯开的是波妮;现在虽然已经找到了头和身体,但是手和脚还没有被发现。”

    教授听着琳达的发言,无言地点了头后,才说:“是的。”

    “而菲伊的头部还连在身体上,所以头和身体同时被找到,并且也可以判定葛利夏机场外跑道上飞机里的手臂,是她的手臂,所以她只有脚还没被发现。”我说。

    “较晚被杀的人,被发现的部位比较多。”

    “巴尼,菲伊确实是较晚被杀的吗?”琳达说。

    “对了,教授。已经检察过她们肚子里的食物了吧?她们的死亡时刻是什么时候呢?”我问。

    教授说:“我不想说出准确的时间数字。说大概的时间就可以了吧?”

    “好呀,反正我们是外行人。”我说。

    “和你们这样程度的人谈论,是很愉快的事。关于死亡的时间,目前可以拿来推理的资料,已经相当充分。根据推测,波妮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十一月二十九日的黎明前,也就是说是二十八日的深夜。”

    “果然嘛!”我说。“巴格利那家伙错了。”

    琳达双手抱胸,问:“教授刚才的意思,是说波妮遇害将近二十小时之后,她的尸体才被人发现吊在那棵树上?”

    “是和狗组合而成的尸体。”我补充说。

    “是的。至于那只狗的死亡时间,大概还要再提早一天。”

    “狗比波妮早一天死亡吗?”琳达问。

    “是的。”

    “这么说来,狗的尸体被隐藏了两天,波妮的尸体也被藏了一天。这样的话,凶手必须拥有可以掩藏这些尸体的场所。”

    “是的。”我说。“要缝合撕裂的尸体,也需要场地。”

    “两位的感觉都很敏锐。”教授也说。“你们的推论非常合理。凶手应该是拥有此种场所的人。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外来的流浪汉,就没有涉案的可能了。”

    “意思是:凶手是住在这个村子里,并且拥有自己房子的人?”

    “凶手不一定是那房屋的所有人。”琳达说。

    “凶手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只要这村子里有他可以使用的空间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凶手也可能利用一般的空屋?”

    “是呀!”

    “这个村子里有无人居住的空屋吗?”教授问。

    “我没听说过。琳达,有吗?”我说。但是琳达摇头了,并且说:“唔……我想是没有吧!我也没听说过。”

    “丹弗斯局长也说没有。那么这条线索就很难发展下去了。”

    “那么,要搜索全村,把每间房子从头到尾搜查一次吗?连厕所、浴室、贮藏室、天花板里、屋顶阁楼等地方都不放过,看看哪里有血迹,或被撕扯下来的手或脚?”我说。

    “尤其是厕所和浴室。要逐一地检查,看看有没有鲁米诺尔反应⑥。”教授也说。

    译注⑥:鲁米诺尔,鉴定血迹用的化学物质。

    “是的。”

    “若不涉及隐私权,可以那么做是最好了,可惜法律上恐怕不允许。不过,凶手隐藏尸体,进行解剖或组合尸体的地方,未必是民家,也有可能是前方森林里比较偏僻的小山丘上的洞穴里……”教授边想边说。

    “是呀!”

    “丹弗斯局长已经展开搜山的行动了。今天下午他已经请尹凡梅斯警察局的支援人员,在附近的森林里展开大规模的搜查行动。这行动恐怕会持续到明天吧!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场所,例如可以隐居的房子或洞穴;森林里也没有焚烧煮食或取暖的痕迹,也没有人看到可疑人物进入森林,当然更没有发现其余的尸体部位,及肢解尸体的工具,甚至是狗的头部。”

    “太奇怪了。”琳达说出她的感想。

    “史汪森女士。”

    “啊,教授,请叫我琳达就可以了。”琳达连忙说。

    “波妮被杀后,尸体或许很快就被藏进迪蒙西的精肉工厂了,现在我们要搜索的,是隐藏波妮四肢的地点。”

    “是呀!”

    “可是,教授,从尸体呈现出来的情况看来,那并不是利用器具去肢解的吧?比较像是被熊那样的猛兽撕开的吧?”琳达问。教授点点头后,说:“这就是令人头痛的问题了。”

    “到底谁会做这种事呢?教授,你以前见过的案例中,有类似这个命案的吗?”

    “尸体被肢解的案例有好几个,但是像这次命案的……就没有了。”教授说。“总之,这个事件还没结束,要等所有会发生的事都发生了,才能下定论。现在再来说菲伊·艾马森的死亡时刻。”

    “啊,对哦,差点就忘了还有她。”

    “她的死亡时间大约是三十日的黎明。”

    “今天早上。是吗?”

    “是的。或者应该说是昨天深夜很晚的时候。”

    “然后凶手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把两只手臂放在飞机里。”我说。

    “是的。”

    “这些事情都是他在今天早上,或昨天深夜完戊的。”教授听我说,其间数度表示赞同地点了头,又说:“是的。”

    “要把那两只手放到盖着罩子的飞机座位上的时间,就只有今天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不可能比这时候更早了……是吧?教授。”

    “唔,是的。”

    “教授,我可以问个有点低级的问题吗?”

    “醉鬼,你别乱说话!”琳达立刻开口阻止我。

    “可是我觉得这件事很重要呀!波妮死的时候没有被侵犯吧?”

    “什么?”

    “检验她的身体时,可以知道这一点吧?”

    “你是指性行为吗?”

    “是的。”

    “没有。”教授很简短地回答了。

    “没有吗?……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会……那么,菲伊呢?”

    教授想也不想,就回答说:“没有。”

    “巴尼,你很失望吗?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么低级。”琳达说。

    “她们两人看来都还很年轻,不像是已经六十岁的老女人……嘿,我还真佩服这个杀人鬼。”

    “有什么好佩服的!”

    “如果他有留下任何身体的分泌物,那就太好了,那可是办案时最好的线索。可惜没有那种东西。他当然也不会留下写有电话号码的卡片之类的东西。看来这家伙相当谨慎,他不会留下任何可以推测出他身分的东西,例如指纹、血液、身体的分泌物、随身携带的物品,甚至脚印等等。”

    “或许是个做惯这种事的老手。”琳达说。

    “或许凶手根本不是人……”我说。

    “巴尼,你是因为凶手没有性侵犯波妮,才这么说的吧?”

    “才不是那样。只是……不过,也许是吧。想想看,一个裸体的女人就在眼前,却什么事也不做,起码是个怪人吧?”

    琳达轻蔑地哼了一声。

    “或者……凶手是女人?”

    “哪个女人有力量把波妮撕成那样?”

    “能够撕下波妮的头部,又将这个头和狗的身体缝合在一起的人,不仅有怪力,还要相当细心。”教授说。

    “唉!”这案子像迷宫一样,实在令人厌烦,我决定放弃了。

    “真的太难理解了。”琳达也说。

    “最重要的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杀人?”

    “根据巴格利的说法,就是仇家的寻仇杀人。”我说。

    “这是不可能的事。”琳达立刻说:“波妮和菲伊都在这里生活了六十年,从来不见她们和人结怨,或引起任何纠纷。像她们这样的人,谁会和她们过不去呢?如果有人怨恨她们,要发生事情的话,早就发生了。”

    “说得也是。”我不得不同意琳达的说法。

    “好吧,我们现在就做个假设。假设我被杀死了,按照巴格利的说法,我一定是和人结怨,所以被人杀死了。可是,你认为我会和谁结怨呢?”

    我想了一下,才摇头说:“你没有和人结怨。”

    “我若向人借钱,一定会按照规定还钱,和别人约定的事情,也一定会努力达成。波妮和我一样。”

    客观的说,客人们都喜欢琳达,就算不喜欢,也不讨厌。但是——慢着慢着,让我想想:因为客人们都喜欢琳达,就算不喜欢,也不讨厌,所以琳达没有被杀死。反之,波妮被杀死了,这代表什么意思?波妮和客人说话时,有时口气确实不太好。

    不,不对。我立刻否决刚才的想法。琳达和波妮是一样的。她们两个人的外表都不像是已经六十岁的女人,好像才四十岁的样子,而且琳达说话的口气,有时也会让人很不愉快。不过和醉鬼说话时,或许不得不用那样的口气说话。酒馆里不会有人喜欢琳达,而讨厌波妮的。我每天都来这酒吧,所以很清楚这一点。

    “到了这个年纪,早就对男人没有兴趣了。不管是波妮还是菲伊,她们都和我一样,我们的身边都没有男人。听说只有佩琪有男人。”

    “佩琪?”我问。

    “唔,听说佩琪正和一个住在外国的男人交往。她是个大美女,和我们不一样。”

    “要不要听听我的想法?”声音从那边传来,是亚文,他走进吧台里。他好像听到我们的谈话了。

    “她们两人都是单身,而且为了将来的老年生活在努力地存钱,因为人老了以后,钱才是唯一的依靠。如果在外面把她们杀死了,就可以偷偷跑进她们的屋子里,搜索屋子里的钱财、贵重的物品。她们住的房子里没有丈夫,也没有孩子,对犯罪者而言,这是个诱惑。不是吗?”

    “今天我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人一起去她们住的地方了。很仔细地做了一番检查之后,了解到两件事。一件是:她们的住处并非被杀害的现场。第二件事是:屋里的东西一样也没少。不管是钱财还是贵重的物品,都没被动过,她们寄放在银行里的钱更是纹风不动。她们两个人都不年轻了,和年轻的女性相比,她们不仅拥有数量较多的珠宝,也相当有钱。尤其是菲伊,和她分手的老公相当有钱。总之,她们都没有金钱和财物上的损失,也没被偷走任何东西。关于这点,我们请教过两人的朋友和附近的邻居,也请他们确认过,证明确实没有少掉任何东西。”教授说。

    亚文无奈地摊开手,说:“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而且,杀人之后还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这是为什么呢?”琳达的声音像在惨叫。

    “也有被放在猪肉上的。”我说。

    “实在无法理解。凶手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可以丢在森林里,也可以沉入湖底呀!”亚文说。

    “偷偷进入消防队或精肉工厂,都是危险的行为。因为很有可能被发现。”琳达说。

    “不错。这里不是伦敦,有不少可以抛弃尸体而不被发现的好地方,可是凶手为什么偏偏丢弃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呢?”

    “因为我们认为这是人为的凶杀案,所以才会百思不解。”我说:“如果这是动物做的?”

    “动物?”

    “对呀,例如说类人猿。就像以前法国发生过的某一宗古典命案。动物的行为没有什么意义吧?它们杀害别的动物之后,很可能会把那只动物撕得破破烂烂,然后到处丢弃。对它们来说,消防车不具任何意义,只是随手丢弃罢了。就算能问它为什么要那么做,恐怕它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那么做,对它而言,做过的事情都是偶然发生的。”

    “消防车是无意义的吗?”

    “消防车是无意义的。同样的,钱包和金钱也是无意义的,因为那些东西都不好吃,也不能吃。”

    “可是菲伊家离消防队相当远,走路要十五分钟左右,凶手如果再抱着沉重的菲伊,那大概要走上三十分钟了。”琳达说。

    “是车子吗?……”我无意识地随口说。

    “巴尼,你不是在说类人猿吗?类人猿会有驾驶执照吗?”亚文说。

    “没有车子。消防队的人说:没听到车子的声音。”教授说。

    “动物有动物的怪力,或许那样的距离不算什么。”我说。

    “巴尼,别忘了还有飞机场的问题,那个距离足足有十哩。你的类人猿该不会还开飞机去丢尸体吧?”亚文说。

    “为什么要把尸体丢到那么远的地方呢?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呢!”

    “对猴子来说,食物最重要,苹果园绝对比消防车或小飞机有吸引力。”

    这些爱说长道短的评论家真让人厌烦。他们自己没有什么主意,但不管我说什么,都要鸡蛋里挑骨头。

    “去问猴子呀!把它抓来问,它大概会说:我不喜欢苹果,我只是想吹吹夜风。”

    “还有,巴尼。你知道波妮的尸体并不是被丢弃在精肉工厂后院,而是工厂内部,有很多肉的冷冻库里。”琳达也说。“凶手到底有什么理由非这么做不可呢?”

    “那么,琳达你说,会是什么样的理由呢?”

    “不想让尸体腐败吗?……”

    “那就不要杀人呀!”

    “巴尼,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发现任何凶手遗留下来的物品吧?找不到任何体毛,或发现任何爪痕或足迹,也没有任何目击者。如果说这两个命案是动物冲动性的自然行为,那应该会发出一些声响,而引起注意吧?凶手意图隐瞒杀人的行为,所以才没有被人发现。”亚文又说。

    “类人猿会用针和线缝脖子吗?”教授这句话一出口,大家都笑了。我的说法完全被否定了。

    这个时候,酒吧的门被打开了,穿着制服的警察走了进来,站在教授旁边,然后说:“教授,能不能跟我走一趟?”

    “又发现什么了吗?”教授说。

    “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HouseoverTimeJewelers好像遭人闯空门了。”

    “HouseoverTimeJewelers?那是什么?”

    “佩琪的店。”琳达说:“是珠宝店,但也卖钟表。”

    “噢。”这样说我就知道了。以前曾经从那间店的前面经过好几次,不过,一直不记得店名。

    “佩琪没事吧?”亚文说。

    “没事,只是店里遭窃而已。”

    “和这次的案子无关吧?”教授说。

    “这个村子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亚文说。

    “珠宝店吗?那好像是佩琪拥有的店里,最值钱的一间。被偷了什么?”教授问,但是那位警察却露出困惑的表情,说:“这个嘛——好像什么也没被偷走。”

    “什么?”

    “好像只是玻璃被打破,有人潜入而已。”教授闻言,一时无语地呆看着半空中。

    9

    我们赶到位于凯斯鲁路商店街的HouseoverTimeJewelers一看,点缀着黄色灯光的拱廊下,竟来了九位穿着制服的警察,如此庞大的阵仗,让人吓了一大跳。如果再加上带我们来的警察,现场就有十位制服警察了。我觉得我这辈子能见到的警察总数,好像在这个晚上一次见完了。一次见到四位以上警察的机会,对迪蒙西村的人而言,是微乎其微的,因为迪蒙西、葛利夏地区的警察,总共只有三个。警察并不是一般人喜欢看到的人类,一次看到十个,实在是太多了。

    从亚文的酒吧走到凯斯鲁路,大约要一分钟,佩琪的店就在商店街的一角。并排的店面前,有铺设的地板,形成逛街的人专用的步道。这条街每家商店的屋檐都特别订做,延伸到半空中,铺设的地板也做得比地面稍高,这是为了积雪的时候,方便来逛街的人而设计的步道。此时有两个警察就呆立在高起的行人专用步道上,有四、五个警察站在黄色的灯光下,透过玻璃窗,看着店内的情形。

    沿着行人专用步道的店家,有餐厅、书店、CD唱片行及一些卖小东西的商店,也有小舞厅,和卖蔬菜水果的店。这里的整体印象,和好莱坞西部片里小规模的商店街很像。即使这么小,也已经是迪蒙西最热闹的马路了。虽然没有霓虹灯,但对住在山村里的人而言,这样的小商店街,已经是可以洗涤他们心灵的大都会了。

    HouseoverTimeJewelers外面的开缝式百叶窗完完整整地下垂着,但是位于店侧面小巷的员工出入门,却被破坏了。安装在门上半部的玻璃整个破掉,这扇门是开着的。那里站着三个警察,他们手中的照相机闪个不停,他们一面拍照,一面听穿着长袍的佩琪的说法。

    我和教授一起走过去,佩琪马上就看到我们了。她以微笑打了招呼后,就说:“我忘了关卷门了。”

    这句话她也对警察说过了吧!但是警察似乎对这句话一点反应也没有,仍然专注地在门把或玻璃上撒铝粉,以便采取指纹。

    “手是从破坏的玻璃窗伸进去的吗?”我问。

    “是的。用这方法可以很快打开这种门的门锁。”

    教授听到这样的回答后,只是无言地点了一下头,接着就走进店内。我随后跟进。不知是因为外面太冷,还是想向我们说明店内的情形,佩琪也跟进店内。

    以前我曾经从这个店的门口经过好几次,却一次也没进来过,因为穷人对这种地方是没有兴趣的。店内的地板非常有特色,完全由圆形的木桩铺设而成;墙壁贴着擦得发亮的柚木,还挂着一幅配上金色豪华画框的画作。那好像是特纳⑦的作品,画的上方还有专为此画安装的照明灯。至于悬挂在天花板的灯,好像是法国制的骨董灯,看起来也是金光闪闪。不过,可能是骨董风格的器具太多了,整间店因此显得有点暗。

    编注⑦:JosephM.WilliamTurner,十九世纪英国浪漫派风景画家。

    根据有些女人的说法:如此安排店内光线的原因,就是为了衬托佩琪的肌肤。还有些爱嚼舌根的女人说:这家店是佩琪拿来炫耀用的,根本没在认真做生意。也就是说:这家店其实就是佩琪个人收藏品的展示厅,她的生活经费来自别家店的收益,而且已经相当足够了。这家店在她和已故丈夫交往时,就已经开始营运了。这个村子里由她个人直营的店有三家,却只有这家店没有雇用店员或助手,店里事务不论大小,都由她亲自处理。不过,这家店也并非每天营业。

    展示柜沿着屋子的四周,排列在一起,所以屋子中间就出现一个正方形的区域。这个正方形区域的中央,有张长沙发,它的宽度大概相当于一个人的身高;沙发旁边还有一座直立型,有钟摆的时钟。这个空间整体摆设,很像美国饭店的大厅。而且,那时钟旁边,还有两盆观叶植物的盆栽。

    从北欧来的教授从左绕行这个正方形的区域,一面观察展示柜里的东西。玻璃展示柜里的东西除了珠宝外,还有不少手表,它们和珠宝一样闪闪发光,都是奢侈品。只要卖掉玻璃柜里任何一件物品,就可以支付我在亚文酒馆一年的酒钱吧!这个意思就是:我这人大概只有柜子里一只或两只手表的价值。这个无奈的想法,让我不禁大大地认同起女性的主张:什么也不偷就离开这家店的小偷,实在令人无法理解呀!

    佩琪走在教授身后。玻璃柜和墙壁之间有通道,这是方便店主向顾客介绍柜内商品而保留的通道吧!对喜欢宝石的人而言,陈列着佩琪所有贵重金属的这个店,一定是个令人坐立难安的地方。

    我突然想到什么而回头看佩琪。即使是在这样的非常时刻,她的脸上仍然维持应有的妆扮。她在发现有人闯入店内后,仍先化好妆,才去报警的吧?还有她身上的长袍。在这件相当精致的埃及风图案长袍的衬托下,佩琪的金发散发出光泽,而幽暗的照明更完全掩饰了她皮肤上的皱纹与不平滑处。她的仪表原本就好,又知道精心打扮,所以看起来就像著名女星洛琳·白考儿那样漂亮。当她站在她最引以为傲的场所时,自然更添魅力。想到这点,我变得很能理解村里女人们的感受。所以对村里的女人来说,或许并不特别讨厌这次偷窃事件。

    “什么也没被偷吗?”教授问。

    “什么也没被偷。”佩琪回答。

    “没有弄错?”教授问,佩琪再想了一下,仍然说:

    “这里有什么商品,全都在我的脑子里。确实没有少掉什么。”她特别强调地说着,好让别人认同她的说词。

    “可是,你也太粗心大意了。在这店里放这么多贵重商品!”教授说。

    “平常这里的铁卷门是拉下来的。通常我离开店里要回家时,除了关门外,还会把铁卷门拉下来,做双重的关门动作。今天晚上却忘了关铁卷门。”

    于是教授便说:“就算平常你有做双重的关门动作,可是白天时店内只有你一个人吧?那样的话,如果遇到盗窃之类的事情也很危险呀!”

    “如果遇到武装劫匪,就算有男人在,结果也是一样。”她说。“如果这里是伦敦的皮卡迪里圆环,我当然会雇用保镖。但是这里和伦敦那样的社会完全不同,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偷窃事件,更何况我的商品都有保险。另外,我店里的警铃直通葛利夏警局,万一店里有事,警车十分钟就能到达这里。”

    我忍不住哼出声。或许巴格利卧室里的警铃会响,但是就算那只大而无当的海驴来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没人听得懂他做的说明。

    “啧,酒鬼也在这里。”这是我所熟悉,而且令我不快的声音。海驴出场了。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心里的想法被揭穿了,而吓了一跳。

    “喂,酒鬼,你怎么跑到这里,没在喝酒的地方呢?”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出现在员工出入口,嘴里不停哇啦哇啦地叫着。汤姆跟在他的身后。

    “只靠喝酒过活的蟑螂,最近为什么老是在案发现场晃来晃去呢?真让人伤脑筋。怎么这里也有那只蟑螂的味道呢?喂,你们有人看到那只蟑螂了吗?那只蟑螂的肚子里都是脂肪,而且头发是灰色的。”

    “什么灰色的头发?反正有头发总比没头发强。”我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喃喃说着。

    “如果找到那只蟑螂,就立刻喷杀虫剂,将他抓起来……不过,这种地方大概不能这样喷杀虫剂吧!这么讨厌的蟑螂为什么不乖乖待在酒吧里就好了?”

    “巴格利,你这个人实在很不可爱。”我说:“难道你想一辈子都这么让人讨厌吗?心里有气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吧?希望你别气炸了。”

    “谁要你多管闲事!”

    “不过,你怎么现在才来呢?我以为你还在床上睡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早就来了,只是一直在外面调查而已。”

    “哦?调查到什么了吗?”

    “调查到一只好大的蟑螂从酒馆那边跑来这里了。”

    “巴格利!”

    “什么事?蟑螂。”

    “现在这件事,和之前的命案有关联吗?”

    “我现在正在调查,不是吗?如果没有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话,很快就可以调查清楚了。”

    “天知道!”

    “你说什么?”

    “这里好像什么东西也没被偷。”我这么一说,巴格利就转头看佩琪,问:“卡达女士,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我看过了,什么东西也没少。”

    “真的是那样吗?”教授咚的一声,坐在地面中央的沙发上说:“卡达女士,这里有灰尘,但是这里的中央却没有灰尘。”

    教授的右手指着右手边的矮侧桌,又说:“这上面原本有东西吧?”

    “啊!”佩琪发出惊讶的叫声,然后说:“对!原本放在那里的象不见了。”

    “象?”教授和巴格利异口同声地说。

    “是的,是一具木雕的大象。是泰国或缅甸来的工艺品,以前一直放在那里。奇怪,为什么会不见了呢?我现在才发现。”

    “因为它不是昂贵的东西吗?”教授问。佩琪笑了,然后说:“大概还不到十英镑吧?那是从一个老朋友那里得来的,因为并不值钱,所以就没有注意到。”

    “象吗?是大象吧?木制品,是从泰国或缅甸……”巴格利拿出记事簿,在记事簿上咻咻快速写着。这种勤奋的样子,还真让人感动。不过,这男人唯一的优点,就是会做笔记,缺点却是从来不看自己写的纪录。

    “不值钱是你认为的。说不定它是件非常珍贵的宝物。”教授说。

    “里面有放宝石吗?”

    “教授说的是福尔摩斯的故事吧!”我不禁插嘴说。

    “是的。<六座拿破仑的半身像>。”教授也很精神地回答我。

    “巴尼,你知道现在并不是读书会的时间吧?如果你扰乱了我们的调查工作,我会把你赶回去喝酒的。”我好像看到巴格利没剩几根头发的头顶在冒烟了。

    “不,那真的是没有价值的东西。那东西不是石膏塑造,而是木制的,里面并没有放宝石。”佩琪说。“教授,我也很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在斯德哥尔摩的时候,就经常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嗯。”

    “所以说能认识教授您这样厉害的业余侦探,实在令人兴奋。我太高兴了。”她是个淑女,能说一口客气有礼的英语。客观地说,从言语、行动上来看,她实在是个有魅力的女人。

    “对不起,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业余侦探教授说。“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今天早上我们在村公所的大厅见过面。”佩琪说。

    “那时我们有交谈吗?”

    “没有,现在是我们第一次交谈。像教授这么优秀的人,如果我们以前见过的话,我一定会牢牢记在心里的。”

    “唔,那么……”教授拍了一下膝盖,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既然被偷的真的只是没什么价值的木雕象……”

    “真的只是这样。”佩琪说。

    “那就没什么必要再待在这儿了。还好不是重大的案子。”

    “而且也没人死亡。”我说。“但是,教授,我怎么都无法释怀。为什么只偷木雕的象呢?既然已经进入这里,四周都是昂贵的高价品,为什么偏偏只拿了连十英镑都不到的木雕象呢?”

    “巴尼,你总是计较这些没有用的事!”巴格利一边合上记事簿,很费力的把簿子塞进裹着肥胖身体的衣服内袋,一边说:“之前问:为什么放过眼前赤裸的女人,什么事也没做?现在又问:为什么潜入珠宝店后,却什么宝石也不偷?”

    “难道我的怀疑没有道理吗?”我说。“凶手或许是同性恋或女性,所以才会面对全裸的女人无动于衷吧!可是,如果真是这样,试问哪个女人会偷偷进入珠宝店后,却空手而还?是女人的话,一定会偷钻石。”

    “巴尼,你别忘了,店里有安全警报装置。”

    “如果凶手是小孩呢?小孩的话,就可能对裸女与珠宝都不感兴趣。”从北欧来的名侦探说:“小孩从外面的玻璃窗,看到里面的大象,因为想要大象,便破坏门的钥匙,跑了进来,偷走大象。或许他现在正在自家的矮桌上,玩动物园游戏。”

    不知为什么,巴格利对教授的话却一点意见也没有。

    “这怎么可能?”我说:“如果是我的话,我宁愿偷跑进玩具店,偷火车模型。”

    除了这么说外,我想不出别的反对意见了。就在这时候,汤姆的手机响了。他一面从怀里取出手机,一面走到角落去说话,但是说着说着,他的声音突然变大了。

    “你说发现两只脚了?在哪里?”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好像又冻结住了。

    10

    我醒来时,发现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窗外已经泛白。我稍微想了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又觉得干嘛去想呢?所以很快地又睡着了。我再次醒来时,已是下午了。

    强烈的尿意,让我一分钟也不想多睡,所以我慢慢起床,因为动作一快的话,恐怕就会尿在床上。酒喝太多时,第二天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胀破的情况下醒来。

    下床后,我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长裤和毛衣,连鞋子也没有脱。虽然身上已经穿得这么多了,我还是觉得冷。除了冷之外,我还觉得头痛欲裂。不过,我随时都在头痛,而且也知道头痛的原因是什么,就是酒暍多了。

    虽然我知道自己头痛的原因,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不过,当念头转到“为什么这么冷呀”时,我就什么也来不及想,解决小便的问题最重要,所以便摇摇晃晃地去厕所小便。小便完,走到玄关一看,就立刻知道为什么这么冷了,因为我没关门。

    再看看外面的情形。雪已经停了,但是天色阴霾,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村里连续发生女性被杀,并且被分尸的事件,我还漫不经心地敞开大门睡觉。像我这么粗心大意,醒来时竟然手脚都还在自己身上。

    不过,我虽然没有关门的印象,但是,我也同样没有开门的记忆。反正,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我干脆再回到床上,躺下来慢慢回想。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

    我记得去过佩琪的HouseoverTimeJewelers。原本在亚文酒馆喝酒的我,听说佩琪的店遭窃,便放下酒杯,跑去HouseoverTimeJewelers观看究竟。为什么我会得到这个消息呢?因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向瑞典来的教授报告偷窃事件,而那位教授当时正好在和我喝酒。

    我们赶到HouseoverTimeJewelers后,才知道是商店员工出入口的门被破坏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窃贼对店里诸多昂贵的珠宝与手表好像全无兴趣,昂贵的商品一件也没少,只是不见了一具廉价的木雕象。还有,佩琪完全不在乎遗失木雕象的事,却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欧来的教授。

    接下来就是汤姆的手机响了,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脚的电话,于是巴格利准备立即飞奔而去。我也想跟去,可是巴格利却破口大骂,喊着说今天晚上死也不让我去,因为带猫去也比带我去有用,还叫我回家睡觉。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个时候最好乖乖听他的。

    于是我独自一人回到亚文的酒吧,因为教授和巴格利一起去了。至于我为什么没有完全听巴格利的话,回自己的家呢?并不是我舍不得琳达胸前的双峰,或是还想喝酒,而是想得到和案子有关的情报。(正确说来,琳达和酒精当然也吸引我去酒吧,但却不是主要原因。)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那就绝对无法得知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了什么东西。住在这偏僻的村子里,我住的地方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和报纸;住在伦敦时,我曾经拥有这些东西,但是后来有些给人,有些就拿来换酒钱。现在我住的地方虽然有电话,但是巴格利可不会打电话给我,我只好守着亚文的酒吧,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消息进来。

    不过,我醒来的时候竟是在自家床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同样不知道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什么东西?也不很清楚现在是什么时间。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那么现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汉堡店已经不供应早餐的夹蛋汉堡了吧?我没有手表那种无聊的东西,所以不知道时间。我很喜欢这种只要一英镑的汉堡餐,但是这种夹蛋的汉堡过了早上十一点就不卖了,因此想吃这种汉堡的话,就必须配合这时间。今天我很饿,时间又似乎早已超过早上十一点,看来我只好去亚文的酒吧,吃琳达做的午餐了。

    我走出公寓,摇摇晃晃地朝凯斯鲁路走去。因为昨天睡前没脱衣服鞋袜,所以现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我想明天还是像今天这样就可以了。抬头看天空,仍是阴郁的乌云密布,只有地平线比较明亮,天色显得很不稳定,让我想到看到极光时的情形。到底要发生什么事呢?阳光被乌云遮蔽,天气非常寒冷,一副随时会下雪的样子。

    一走到凯斯鲁路,我吓了一跳,因为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这个村子本来人就不多,现在更变成鬼城般的地方了。这次的命案,让村人都不敢外出了吧!可是,就在我稍微转了个弯后,眼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亚文酒馆前,聚集了一大堆人。那些人很像是新闻媒体的人,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来看热闹的。

    我正想还是别去亚文酒馆吃饭,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时,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琳达。

    “嗨,巴尼。”琳达朗声说道。她笑着说:“终于醒了吗?”

    “你最好别靠近那里。那里有很多新闻记者,他们都是大野狼。”说话的人是亚文。他们两人好像正在逃避媒体采访。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问。

    “御手洗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发现了波妮的手臂。”

    “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

    “凶手丢的吗?”

    “应该是吧!”亚文说。“除了凶手,还有谁会做这种事?”

    “凶手是怎样的人?有目击者吗?”

    “没有。没有人看到。”

    “还没找到凶手吗?直接把手臂丢在院子里吗?”

    “不是。是放在运动袋里。”

    “两只吗?”

    “是两只。不过,有可疑的地方。”

    “可疑?”我问,亚文却说:“巴尼,你不是正要去吃午饭吗?”

    “是呀,我饿死了。”

    “果然。那么你的头痛呢?”

    “已经好了……咦?你怎么知道?”

    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嘻嘻笑了起来。“当然知道了。那样喝酒还不头痛,那就不是人类的脑袋了。我们要去那里的速汤屋(SoupExchange)吃晚饭,你要不要去?”亚文说。

    “晚饭?”我很惊讶地说。

    “是呀,虽然有点早,不过,吃完饭正好开始工作。”

    “现在几点了?”

    “现在吗?”亚文看了看手表,说:“四点半了。”

    “啊!天呀!”我说。难怪我的肚子这么饿。

    速汤屋是自助式,吃到饱的餐厅。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种餐厅,因为我的胃不好,吃不了什么东西,所以很不划算。对肚子很饿的人——例如现在的我来说,这是可以痛快吃到饱的地方,当然是最好的餐厅了。可是我一向没有吃得太饱的习惯,因为吃太饱的话,就喝不了酒了。我的食物主要是酒,其他的都是点缀品,吃得非常少。

    我从食物台的锅子里,舀了一碗蚬肉汤,又拿了面包,放在餐盘上,回到座位坐下,亚文他们也很快取了食物,坐在我面前。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所以餐厅里人很少;院子里也有设座,不过这种寒冷的天气当然没人会坐在那里。因为没人坐,许多鸽子就横行霸道地在院子的桌面上走动。我讨厌鸽子,觉得它们都有疯子般的眼神。

    “巴格利昨天晚上发现什么了?”我喝了一口蚬肉汤后,就问亚文他们。

    “什么?”亚文一边撕面包,一边问。

    “巴尼,你一点也不记得吗?”琳达问得很奇怪。我摇摇头说:“我什么也不记得。”

    于是亚文便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什么也记不得。”

    我有点担心了。“我该不会做了什么可怕的事吧?”

    “这倒没有。”亚文立刻说。

    “你没做什么可怕的事,只是跳上吧台跳舞,还模仿丹弗斯局长的动作,抱着琳达,拚命摸她的屁股,结果被一拳打倒在地,然后你就躺在地上,睡着了。”

    我无话可说。做了那样的糗事,还能说什么?但是——

    “你没作弄我吧?”我还是这么问了一下。

    “你以为呢?”亚文带着笑说。

    “真受不了你!你竟然完全不记得。不是那样而已,还有别的呐!我和亚文还把你扶起来,抱进他的车子里,把你载回你家。”

    “喝醉的人特别重。”亚文说。

    “可不是。我手都发麻了。”琳达又说。

    “然后你们就把我放在床上吗?”我很不好意思地说,结果亚文摇摇手,说:“问题是你没有那么乖。”

    我的不安让我沉默了。

    “你说你没有小便的话,就不能睡觉。”

    “够了吧?亚文!你们两个联合起来骗我的吧?”

    可是,他们两个人的表情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

    “这么有趣的事听起来很像虚构,可是完全是事实。”亚文说。

    “我自己去小便吗?”

    “你想你能自己去小便吗?”亚文问。“我们当然可以不管你到底能不能睡得着,可是,我们不想你尿床。”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还有,看到脱裤子脱得那么辛苦,我实在看不下去,所以就帮了你把那个掏出来。”

    “这个忙我可没帮。”琳达连忙说。

    “如果再不帮你小便,天就要亮了,所以只好从后面抱住全身软趴趴的你,让你的小便能顺利的尿到便斗里……”

    “你抱着我,让我小便?”

    “是呀,否则你的床就要闹水灾了。”亚文大声说着。

    “我竟然那样……连小便都没办法自己……我抓不住……”

    “那个吗?”我无力地点头。

    “你是问你有没有用自己的手去抓住那个小便的东西吗?”

    “是……”

    “当时你像丹弗斯一样,两只手如同风车拚命挥动着,所以当然抓不住那个东西。那个东西长在身体的中央吧!”

    “天呀!”

    “同样长在身体中央的鼻子,是无法帮你抓到那个的;你也别想我会去抓住它。”

    我的眼前一暗,上半身往前倾,头差点栽进汤里。

    “算了,巴尼,你用不着这么沮丧。”亚文很体贴地说:“如果你觉得那样很可耻,今天晚上就不要再喝得烂醉。”

    “巴尼,太了不起了,你竟然还会觉得难为情。”琳达也说。

    “琳达,我的丑态,你都看到了吗?”我只问了这一句。

    “没有。”听到琳达干脆的否认,我不禁松了一口气。

    “不过,要把那个塞进裤子里的时候,我有稍微帮了一点忙。”

    我把脸贴在桌面上了。

    “因为一个人没办法做到,非得两个人不可。”

    “所谓的一个人是指我,那时你已经无法算是一个人了。你一直在唱歌,唱得很开心,但是听不出来你到底在唱哪一国的民谣。”

    我的心情从绝望到完全呆住,不知该做何反应。我每天晚上都喝醉酒,但是最近从没喝到神志不清过呀!

    “不过,能摸到我这样老女人的屁股,你该谢天谢地了。”琳达说。

    “喝汤吧!巴尼,你不是要说那案子的事吗?不是想问昨天晚上的事吗?”

    “昨天晚上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强烈的无力感向我袭来。在今天以前,我一直觉得要是不懂怎么喝醉,就不算是上等人:我一直坚信这个信念。但是,此时我的脑中却有着“不喝醉的人,或许也是不错的人”的想法。这想法打击到我的信心了。

    “别这么说嘛!关于这件事,你问过好几次。波妮的脚在教会的花丛里被发现了。她的脚被插进软泥地里。”

    “什么?”我大吃一惊。

    “波妮的脚像颗奇特的植物,被其他的花草掩盖住,并不容易被发现。”

    “波妮的脚和花在一起?”

    “太过分了!竟然丢弃在教会这样神圣的地方。”琳达摇着头说。

    “两只脚都是吗?”

    “是的。”这凶手的行为可怕到让人不知如何形容。

    “丢在教会里……该死的家伙!他一定是个无神论者。”

    “是吧!那是不怕触怒神的恶行。”亚文也说。

    “那两只脚真的是波妮的脚吗?”我问。

    “确实是她的脚没错,而且是被像怪兽一样的蛮力撕扯下来的。刚才那位御手洗教授是这么说的。那两只脚的血型、DNA等等,都和波妮的一致。今天晚上他大概会在众多媒体面前,再说一次这些话吧!总之,波妮的身体各部位都到齐了。”

    “到齐了?对了,刚才好像谁说过手也被找到了。”

    “没错。因为手的血型与DNA也与波妮的一致,所以那确实是波妮的手。而且,也有着被撕扯的痕迹……”

    “刚才说是在教授住的院子里发现的?”

    “是的,教授也吓了一大跳。”

    “是谁发现的?”

    “打扫烟囱的人。那个人工作的时候在屋顶看到的,今天早上便去问饭店经理那是什么。于是经理立刻去找教授,问教授那是什么。因为教授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才打开袋子查看,赫然发现那竟是波妮的两只手。那两只手臂和天文望远镜放在一起。”

    “什么?和什么放在一起?”我怀疑自己耳朵听到的东西,便又问了一次。因为那是完全想像不到的东西。

    “望远镜。天文望远镜。”

    我一时说不出话了,过了一会儿才说:“为什么会和那种东西放在一起?”

    亚文翻动眼珠,摊开双手,耸耸肩说:“我怎么知道!”

    11

    和琳达他们分手后,我独自走上凯斯鲁路的缓坡,并在书店前方的书报摊上,买了一份《每日公报》。摊开报纸,第一版大肆报导了这个案子,大标题是“迪蒙西村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

    巴格利说这个案子要匿名处理,才能让媒体报导的话言犹在耳,但我手上的报纸不仅有消防队或迪蒙西小旅馆的彩色照片,还详细刊载了被害者的姓名、年龄与经历。第一版的版面上,密密麻麻地写着这案子的种种发展情况,简直把它和曾经轰动英伦的开膛手杰克凶杀案相提并论,视这个案子为开膛手杰克凶杀案以来,英国前所未有的大案子。连福克兰战争时的新闻,都没有这个案子的新闻大。电视公司方面好像也加入这个案子的报导战了。

    幸好琳达、亚文等关系人的名字并没有被报导出来,御手洗教授的名字同样也没有出现在报纸上。这样勉强总算是保护了陪审制下陪审员的中立观点,及避免让相关人士受到二次伤害吧!

    我把《每日公报》摺得小小的,然后塞进裤子的后口袋里,再慢慢地走下缓坡,朝村公所走去。见到巴格利后,再问他详细的情形吧!报纸上用“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这样耸动的标题,是我之前没想过的。目前因为已知有两人被杀,所以用“连续”来形容,似乎并不过分;还有,凶手杀人的对象好像也没有特定人选,所以称之为“无目标”的杀人事件,也没什么不可。既然是无特定目标的随便杀人,那凶手显然是一个疯子,以杀人为乐的变态。

    来到村公所的大厅后,我发现原本并排在厅内的椅子,都被集中放在大厅内的某个角落,所以大厅中央就完全空出来了。不过,这个空出来的地方,现在摆进两张大桌子,大桌子旁围着一大群男人。这些男人各自对着自己面前的个人电脑,好像在写什么东西似的埋头工作着。他们都是报社、杂志,或电视公司的记者吧!我开门进去时,他们都暂时停下工作,转头看我,不过,我没有理会他们的视线,迳自看着舞台方向。巴格利并不在那里。

    “你是这案子的关系人吗?”一个年轻的记者问道。

    “你是警察吗?”接下来就有人七嘴八舌地发问了。他们正在衡量我是不是他们写报导时必须采访的对象。看来这个大厅,已经变成记者俱乐部了。

    “啊,都不是,我只是巴格利局长的朋友。”我赶快表明。我可不想被人问起祖宗八代的事。

    “巴格利局长呢?”

    “在那个门后的房间里。”一个记者用笔指着。

    于是我穿过大厅,打开舞台旁边的门,立刻看到一脸正经的巴格利、汤姆和御手洗教授。他们周围还坐着一大群穿着制服的警察。

    “嗨,巴格利还有教授,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我说。

    “嗨,巴尼。”教授和气地和我打招呼。

    “巴尼,天黑了才上班吗?你真好命呀!我好羡慕你。”巴格利还是老样子,嘴上不饶人。

    “教授,你好像变成记者们追逐的焦点了。”我说。

    “嗯,没办法呀!谁叫那两只手臂出现在我房间的院子里呢!我要求他们不得刊登我的照片与姓名,才同意接受采访的。”

    “教授,你不想被大家认识吗?”我问。

    “这可是一个很大的案子,我可不想成为英国的头号巨星。你想吗?”教授反问我。

    “是呀。那样就会像福尔摩斯一样了”

    “那个有名的侦探吗?那家伙一点用处也没有。”教授说。

    “啊!”

    “巴尼,不要呆呆的站在那里,想喝咖啡的话,那里有。自己去拿吧!啊,对了,听说你的胃坏了。”巴格利说。

    “医生叫我喝牛奶。”我说。

    “不好意思,这里没有牛奶。”

    我真不敢相信,巴格利竟然会说这种话。真想拧拧脸颊,看自己是不是在作梦。“没关系。嘿,不过,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么客气?我觉得心里有点发毛。”

    “是吗?我一向都这么客气的。如果硬要找出今天为什么对你比较客气的理由,那大概就是今天我终于发现世上有比你更讨人厌的人类。”巴格利说。

    “哦?是谁呢?”

    “就是门外那些蟑螂。”巴格利气咻咻地说。“没见过像他们那么厚脸皮的人,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还无孔不入地到处钻。不管是在餐厅还是厕所里,都吵得让人无法忍受。还有,他们也是一群骗子,听不懂英语。和他们比起来,你可爱多了。”难怪他竟会问我要不要喝咖啡了。这世界上到底什么是幸?什么是不幸呢?这个问题真难解。

    “教授。”我叫着,然后从屁股后面抽出报纸。可是我这个动作好像触动了巴格利的神经,他突然发起飙来。

    “把那恶心的报纸丢掉。如果你再让我看到那东西,就不要再来这里。立刻滚出去!”被赶出去的话,就麻烦了。还是乖乖把报纸塞回裤袋里吧!

    “教授,报上说,这是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教授听到我这么说,正想回话时,巴格利却大叫道:“别理报上说的!”

    “报上说这是无目标连续杀人案事件?”

    教授说话的口气和平常一样慎重。又说:“我不那么想。无目标的杀人是没有规则的。”

    “规则?什么样的规则?”

    “例如:这次的受害者都是女性,没有男人。”

    教授把双手举到自己面前,手掌合在一起,看着天空,喃喃自语般地说着。

    “噢!”

    “而且都是六十岁左右的女性,没有年轻的女人。”

    “嗯,说得也是,这点倒真的很奇怪。变态者的目标通常都是年轻的女性。”

    “呸!”巴格利说:“你B级恐怖片看太多了吧?对变态狂而言,年龄有什么差别?难道你希望下一个受害人是年轻女性?成熟的女性就不会被攻击吗?”巴格利怒气未消地吼叫着。

    “教授,你有什么发现?”

    “从这两个死者身上,还看不出什么头绪。”

    “还会再发生命案吗?”我问。

    “我认为是有这样的危险性,所以一定要加强警戒。”

    “唔。”我想了一下后,又说:“教授,你住在那棵刺叶桂花树旁边的房间里吗?”

    “是的。”教授苦着一张脸,点了头。

    “波妮的头最初被发现的时候,就已经住在那里了?”

    教授又是点头,说:“是的。”

    “你没有发现什么吗?例如说看到有人拿着波妮的头,偷偷爬到树上。”

    “什么也没有。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房间以外的地方。”

    “唔。尸体先是被弃置在名侦探房间的附近,接着又在名侦探的院子里,找到死者的双手。由此看来,这凶手真是胆大包天的家伙!”我说。

    “由此可以了解一件事。”巴格利突然插嘴说道。“那就是:你绝对不是凶手。醉鬼是没有能耐做那些事的。”

    教授同情地看着我,然后说:“因此,我一定要抓到凶手。他让我不得不在众多记者面前,说明受害者的双手出现在我投宿房间院子里的情形。这是凶手给我的挑战,这是我第一次受到这种侮辱。”

    汤姆的手机响了,大家都抬头看他。他的手机一响,好像就有事情发生,这种情况已经出现好几次了。汤姆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应对着。“发现脚了?”

    大家同时站了起来。巴格利显得特别机警,他像鹅一样地,上下挥动短短的双手,并且像说悄悄话一样地说:“小声一点,不要让隔壁那些苍蝇听到。”

    汤姆了解上司的用意,所以弯着上半身,小声说着。于是大家都靠到他身旁。

    “老虎的招牌?”巴格利一听,脸色大变,样子非常可怕。这个突然的发展,好像让他觉得自己被嘲弄了,所以他很生气。

    “什么老虎?在哪里?”汤姆问。

    “知道了。马上去。”讲完电话,他把手机拿离耳边。

    “在哪里?什么老虎?”

    “连接贾梅因路和索普路的T字路口,好像有个很大的老虎招牌。”

    “贾梅因路?那条路在哪里?”

    “在村子外面。”我说。

    “但是,这跟老虎有什么关系呢?”

    “那里有一张海报上有老虎的照片,两只女人的脚就插在那张老虎照片上被破坏的地方。”

    大家都吃惊得说不出话。

    “那里为什么会有老虎的招牌?”有一位警察说。

    “那好像是某种中国成药的广告。”汤姆回答。

    “老虎吗?这次又来个老虎吗?”巴格利说话的声音好像在呻吟。“天文望远镜之后,又来个老虎?……”巴格利好像完全沉溺在自言自语之中,忘了局长该做的任务分配。

    “好吧,我先去吧。”御手洗教授说:“我从这个窗户悄悄地出去拍照,希望有摄影师跟我一起去。丹弗斯局长,请你暂时支开那些记者,先绕路把他们带到别的地方。我不希望在现场时被那些记者团团包住。”

    教授说完,便把手放在窗框上,准备从窗户跃出去。我们的丹弗斯局长仍旧站在原地喃喃自语:“为什么是老虎?……”

    12

    在前往现场的途中,巴格利好像发了高烧一样,嘴里一直念念有词,更忘了身边坐着我这样一个普通老百姓。

    “黑色长毛狮子狗、精肉工厂、猪肉、飞机……在精肉工厂、脚在教会,不,是消防车!还有天文望远镜和老虎……”

    他双手抱胸,低垂着头,眼睛一直看着地面。我很想趁他现在完全没注意到我的情况下,拿出藏在口袋里的小瓶威士忌,偷偷喝几口,但最后还是不敢造次。

    我回头看车子后面,那一大班记者的车阵,仍然紧紧地跟着我们。汤姆一如平常地开车,但是车速很慢,大概和脚踏车的速度差不多,而且一再经过相同的路。我们来来回回地从迪蒙西村的这一头,开到那一头。可是坐在后座的巴格利局长,根本不知道自己乘坐的车子现在开到哪里,正在做什么事。

    “到底有什么意义?有什么含意吗?简直就像疯子的下午茶会。”他语气坚决地喃喃自语。

    “……不,这样的连续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凶手只是疯子!”

    “可是御手洗教授说,这两个命案是有规则性的。”听到我这么说,巴格利立刻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低声说:“他所谓的规则性,就是凶手只杀六十岁的女人吗?”

    “教授想说的,当然不只这个;只是目前确实能说的,却只有这一点。”

    巴格利又发出低沉的呜呜叫声。那模样好像在对我们即将看到的老虎发威。

    “什么是现在确实能说的?”他厌烦地说。“现在确实能说的,就是有个杀人魔躲在这村里的某个地方。”

    “教授是很谨慎的,他不会开口说出心里的揣测。我想他一定是在逐渐累积脑中的想法。”

    巴格利张大眼睛,看着我说:“哦?巴尼,你怎么这么了解御手洗教授呢?真了不起呀!”

    我想:为了和平,我还是不要和他斗嘴吧!可是,巴格利却一直瞪着我,我只好说:“嗯,是比你了解一些。”

    巴格利果然听不得这句话,他挪动庞大的身躯,正面向着我说:“他一定告诉你什么了吧?说呀!巴尼,到底有什么规则性?”

    我厌烦地说:“他没有告诉我什么。”

    “别这么说嘛!我现在很伤脑筋!”巴格利难得这么老实地表示自己的无助。不过,他的无助是一望即知的。

    “到底有什么规则性?”

    巴格利很有诚意地再次问我,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变伟大了。

    “我也还不太明白。不过,两个受害人的尸体都被肢解了,这一点很明确吧。”

    “说得也是。这就是规则性吗?”

    “受害人的尸块还被分散到村里的各个地方。”

    “噢,对了。巴尼,那个混蛋为什么要把撕扯下来的尸块,丢弃在村里的各个地方呢?”

    “你想知道为什么?”

    “是的。那个混蛋为什么要这么做?”

    “想知道原因的话,”我说:“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凶手抓来问。”一说完这句话,我马上想到:不错,法律上能够逮捕那个凶手的人,就是现在坐在我身旁的男人;只要这男人没有用手铐铐住那个凶手,这个命案就不算结束。一想到这点,我竟感到有点毛骨悚然,然而这就是现实。不过,不管我多努力,都无法在脑子里刻划出巴格利逮到凶手的画面。总之,只要一日不了解凶手为什么要如此处置尸体,我身旁这个男人,大概就无法逮到凶手吧!

    “我知道一件事。”

    “什么?”巴格利很老实地问。

    “那些尸块不是随意丢弃的,应该是凶手有意的安排。”

    “哦!”巴格利好像有点佩服地看着我。感觉上,我这句话好像说中了核心。不过,这句话从我的嘴里说出来时,我自己也吓了一跳,因为那不是深思熟虑之后说的话。可是,话一说出口,竟觉得事实好像真的是那样。

    “分散地丢弃?”

    “嗯。所以说这案子是有规则性的。”我说。然后我一边想,一边说:“凶手弃尸的地点,并不是随便选的。他不要人家随便就可以找到那些尸块。很明显的,尸块被发现的地方,都具有某种含意,所以这块在这里,那块在那里。”

    “嗯。”巴格利说:“你是说:放在消防车上的尸块,和放在猪肉上的尸块,都隐藏着某种意思吗?”

    我点点头,说:“是的。只能这么想,不是吗?”

    我很果断地说。可是,这些话也好像出自他人之口一样,又回到我的脑袋里。

    “也就是说,凶手那么做的话,对他自己最有好处。是不是这个意思?巴尼。凶手犯下的是杀人罪,不是游戏,所以他当然会想办法保护自己。”

    我想了想,点头同意巴格利的说法,“是的,巴格利,说得没错。保护自己确实是犯罪的基本条件。”

    “如果是这样的话,所谓凶手的好处,就是不被逮捕。是吗?”

    我也双手抱胸。确实如巴格利所说。但是,这案子有很多难解之处。我觉得这案子不同于一般的命案,也不能用处理寻常命案的方法来处理它。

    “如何保护自己、让自己不被逮捕,贯彻自己的目的,是凶手犯罪时要注意的事情……”

    “目的?什么目的?”

    巴格利的表情十分可怕。“就像你一直以来的主张呀!被害人与人结怨。凶手因为心怀怨恨,而杀死被害人。”

    “也就是说,凶手和波妮与菲伊有仇?”

    “我不知道,这是你说的。但是,或许就是这样吧!总之,凶手可能为了报仇而杀人,也可能为了抢夺财物……”

    “和抢夺财物无关。”巴格利很干脆地打断我的话。

    “那凶手的行凶目的,就是报仇啰。凶手实现了报仇的目的后,还让自己顺利逃脱。”我说。

    “就是那样吧!巴尼,或许你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按照你的说法,凶手把菲伊的尸体放在消防车上的原因,就是为了保护自己。”

    我默默听着。

    “波妮赤裸的尸体和一大堆猪肉放在一起,也跟凶手避免自己被逮到有关。是吗?”

    我一直双手抱胸思考着该怎么说。

    “为什么让人发现尸体在消防车里,可以帮助自己不会被逮捕呢?关于这一点,巴尼,你能不能说明一下?”巴格利不怀好意地说。被他这么一问,我立刻觉得我的想法好像错了。

    “为什么不丢在路边,而要丢在消防车上?这和让他不会被捕有何关连呢?”

    我仍然默默不语。

    “事实上,要把沉重的尸体带到消防队的院子,就不是件简单的事,或许还得动用到车子。更辛苦的是,凶手还得把尸体抬到消防车上。凶手坚持这样做,一定有原因吧?”巴格利说。“难道他是为了分散尸体,才会切砍尸体,不对,是撕裂尸体……”巴格利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并且抱着头,陷入沉思之中。“撕裂”这字眼是重点。凶手切割被害人的尸体之后,再进行弃尸的命案,是相当常见的案子,但是,“撕裂”被害人的尸体,恐怕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桩吧!

    “总之,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帮助自己不致被逮。这种可能性多少是存在的。可是,那样做到底可以如何让他不会被远呢?如果你知道的话,请你一定要告诉我。”

    “我还不知道。”我慢慢的说。“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那样做可以帮助他不致被逮。不过,这里面一定存在某种规则性。”

    “所谓的规则性,就是有什么固定的规则吧?”巴格利说。我无力地点着头,愈来愈提不起劲。“啊,是呀……”我只能这么回答,因为我的脑子里一点明确的想法也没有。

    “那到底是什么样的规则呢?”我仍旧双手抱胸,抬头看着天花仮。自言自语似的说:“第一个规则是分尸,然后就是把各个尸块,分布在村里的某些地方。对凶手而言,那些地方应该是有特别意义的。”

    “那会不会是一种巫术?”巴格利说。

    “或许……或许有更深沉的意思在里面。”

    “有更深沉的意思?有吗?你是说那些放置尸块的地方有特别的意思?还是地名有特别的意思?或是那些东西,消防车、飞机……有特别的意思?”

    “我不知道。总之,凶手那么做一定有特别的意思。”

    “那些特别的意思可以保护凶手,让他逃过我们的调查吗?”

    “嗯,大概是吧。”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做这些事情,并不是施展什么巫术,而是具体地在保护自己?”

    “嗯……是吧!”

    “猪啦、老虎啦、黑色长毛狮子狗、飞机、消防车等等,甚至天文望远镜这种东西,都与凶手保护自己有关?”巴格利烦躁地吼着,又说:“没听过比这更荒唐的事了。”

    “顺序上有意思吗?……”我喃喃的说。

    “什么顺序?”

    “第一个发现的是黑色长毛狮子狗的身体。但是,应该要从发现头部的地方开始算顺序,还是从发现身体的地方开始算起呢?”

    “这是什么笨想法!你自己去想吧!”

    总觉得现在得到的线索还不够,要解答这个推理之谜的要素,还没到齐,所以脑中一片混乱,无法完成这幅推理拼图。

    “该不会是凶手和飞机有仇……”

    “跟消防车有仇,跟飞机有仇,跟天文望远镜有仇吗?”巴格利吼道。“而且还跟长毛狮子狗有仇,跟猪有仇。”

    没错,那确实不可能。

    “到了。”抬头看,有个巨大的老虎招牌就横在车子挡风玻璃的对面。

    “胡说八道的话就到此为止。”

    车子停下来,我们立刻看到一大堆警方相关人员和御手洗教授。巴格利急呼呼地打开车门飞奔出去。我也随后下车。黄昏时的冷风,吹得杂草摇摇摆摆,眼前是一片看来十分荒凉的空地。周围没有人烟,更没有民房,潮湿的土地完全暴露在空气中。抬头望天,天空仍然一片阴霾,好像被巨大的平底锅给盖住了。

    索普路尽头的草地上,耸立着一个巨大的招牌,招牌上的老虎在草地上奔驰,老虎的上面有几个大大的英文字“TIGERBALM”,这几个字的下面有几个比较小的字“BALSEMHALIMAUENGAUNTONG”。

    在这些文字下面,奔跑中的老虎背部,有个很大的洞。招牌的前面照例已围出黄色警戒线。

    “女人的两只脚就插在那个破洞上。”有个警察走过来向巴格利说明。又说:“两只脚插在那里,看起来很不舒服。”

    “脚呢?在哪里?”巴格利问。

    “在那里。”警察用下巴指着一辆后车门开着的客货两用车,那辆车的座位上,好像有什么东西。约翰正好关上车门。

    记者们的车子陆续开到,四周一下子就闹烘烘地挤满了记者,摄影师也开始拍照。天色有点暗了,闪光灯闪个不停。幸好在千钧一发之际先把女人的脚藏起来了。

    “那招牌是纸做的吗?”巴格利问。

    “不是,后面是铁板,但前面是胶合板做成的屏风,海报就贴在屏风上。合板整个破掉了。”

    “那要有很大的力气吧?”

    警官耸耸肩说:“要打破那东西,确实需要一点力量。不过,胶合板经过风吹雨打,已经有点破旧了。”

    “那是女人的脚吗?”

    “是女人的脚没错,已经死了好一阵子了。从伤口看来,是撕裂伤,所以应该是菲伊·艾马森的脚没错。不过,还是要等检查的结果出来后才能断定。”

    御手洗教授从远处走来,一面走一面大声说:“招牌上没有染血,可知不是刚死的尸体,因此很难从尸块上找到染血的指纹。我想那是艾马森女士的脚没错,不过还是要等检验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这个命案实在太奇怪,所以发言不能不谨慎。如果现在发现的确实是艾马森女士的脚,那么她尸体的各部位也都到齐了。”

    “菲伊和波妮的尸体都已经找到了吗?”我问。

    “如果那确实是菲伊的脚,那么就是都找到了。”

    教授回答我。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下来,空气中只剩风声。然后,巴格利呻吟般地说:“凶手为什么选择把脚放在这种地方……”

    “丹弗斯局长,这些以后再说吧!什么事都等检查结束之后再说吧。我想去医院看看。我必须趁记者还没出现在我面前时,赶快离开这里。”教授轻松地说。

    “好呀,教授。请约翰和你一起去吧。约翰!”于是教授便和约翰进入那辆客货两用车,快速朝医院驶去。

    13

    “那好像是香港制的软膏。”亚文在亚文酒馆的吧台前说。

    “那药膏是做什么用的?”

    “可以治头痛、肩膀酸痛和肌肉疼痛。”琳达说。

    “好像万用药一样嘛!”

    “可以这么说吧!这种药在英国还满受欢迎的,我妈妈很久以前就在用这个药了。”我点点头,表示了解。

    “总之,两位女性受害人的尸体都已齐全了。我刚才看电视新闻,检查结果已经出来,那两只脚确实是菲伊的。”亚文说。我手扶着额头,想着去贾梅因路与索普路尽头的交接处途中与巴格利说的话。当时的巴格利简直烦恼到了极点。此时我也有点烦恼,不知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琳达和亚文。

    “巴尼,你在烦恼什么?”亚文问我。

    “我没有烦恼。有烦恼的人是巴格利。”我说。

    “他烦恼什么?烦恼凶手是谁吗?”

    “当然啦。”我说。“如果知道凶手是谁,这个案子就好办了,直接把他抓起来就好了。可是,巴格利抓得到凶手吗?还是我们去抓凶手吧!不过,那样的话,巴格利就失业了。如果他失业了,就请他来这里上班吧!”

    “我会考虑看看。”

    “但是,如果不是这样……”

    我双手抱胸想着。虽然此刻我已有些醉意,不过,因为经常处在这种状况下,所以我的脑子还很清楚。我在想要怎么说明这件事。

    “巴尼,你在说什么如果不是这样?”琳达问。

    “这是个弃尸命案。两个人都被弃尸。对吧?”

    “对。”亚文说,琳达也点点头。

    “而且,那个凶手是个疯子。这疯子不把尸体丢弃在路边或尼斯湖里,还一直变换放置尸体的地点。”

    “嗯。”他们两个人又点头。

    “他把尸体放在奇怪的地方。例如猪肉上面、消防车上面、飞机里面。可是,与其说他把尸体放在这些地方,或许更应该说:他要我们在那些地方发现那些尸体。不是这样吗?他把尸体放在那些地方的用意,就是要我们在那些地方发现。”

    “嗯。”琳达喃喃应了一声。

    “如果把尸体放进袋子里,藏在飞机上的某个地方,或许就会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载到别的地方……”

    “是的。”琳达也说:“那两只手臂是裸露的吧?而且又是随意放在椅子上,所以不可能被载到别的地方。”

    “没错,因为只要有人上飞机,就会立刻看到手臂。那些小型飞机飞上天空后,通常会回到原来的地方停放;而且那两只手也不可能在飞行中掉出机外。”

    “是的。”

    “被放在消防车上的尸体也一样。那辆消防车已经坏了,一直被放在消防队的后院,不会开出去。”我说。

    “嗯,所以菲伊哪里也没去。”

    “你的意思是:凶手故意让我们看那样的画面?”亚文突然这么说。

    “画面?”

    因为亚文的说法太奇怪,所以我的脑子稍微咀嚼了一下这个字眼,才点了头。说:“故意让我们看那样的画面吗?……是吧!或许是那样。”

    于是亚文继续说:“就像画家画风景,是为了让人欣赏一样……但是,巴尼,通常画家画出来的风景,并不会与自然的风景完全一致,因为画家会依自己的好恶,在画面上做些个人主观上的修正。例如画家会在白天时画黄昏的景色,或在画面上多画一棵树。这是创作。”

    “嗯,是那样没错。”我说。

    “凶手把没有手脚的菲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面的目的,就是确定要让我们和警方看到,不是吗……”亚文说。

    “有点道理。”我点头说。

    “嗯。”琳达说。“你的意思是……”

    “你的意思是:凶手把尸体放在那些地方的行为,与凶手想要自保无关,是吗?”我说。

    “是的。我是这么怀疑的。”

    “这么说来,凶手根本不是人。”琳达突然说。

    “啊?”

    “为什么?”

    “人一定做不出那么可怕的事。”琳达断定地说:“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管是如何恶劣的人,或多或少都有感情。可是这个命案的情况太可怕了,那不是疯狂两个字可以解释的事,因为一个人再怎么疯狂也有个限度。这个凶手所做的事,是他的本性,而不是因为一时疯狂而犯下的罪行。就像亚文说的,凶手为了让我们看到那样的画面,而做出那样的行为,并且以此为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但是,他一定兴奋地等待我们发现人头狗身的那一刻。他的情绪完全不同于正常人,所以我觉得他不是人,他是恶魔,而且是名副其实的恶魔。他和人类完全不一样,他心里想的事,就是恶魔所想的事。”

    亚文边听边点头,然后说:“是呀!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动物性的,是野兽。动物中的凶猛禽兽,不是会把捉到的小型猎物撕碎,然后插在树枝上吗?这个凶手的作为,和这些猛兽非常相似。在我们人类的眼里,会觉得那些行为太过奇特,可是对动物而言,却不算什么,因为它们没有感情。”

    我对这个说法有点不以为然。

    “但是,亚文,动物那样做的原因,并不是为了让人看的。”

    亚文摇摇头说:“不是那个意思。那是我的说法,并不是动物说。而且说‘那样做是给我们看的’的人是你呀!巴尼。”

    “我也有同感。到了我这个年纪,我实在不想自己还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不论从精神的角度,还是从物理的角度来思考,显然那都不应该是人类所为。大家都说这案子的凶手是第二个开膛手杰克,可是我认为就算是开膛手杰克,也做不到这么可怕的地步。”

    大家都沉默了。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吗?因为不仅在精神或心智上,人类不会那样做,物理性上,人类也做不到那样的事情。那两个女人的身体都是被撕裂的,她们的手脚,都是被从根部被扯断的;连头部也一样。那绝对不是人类的力量能办到的事。”

    大家又是一阵沉默。

    “那么,是魔神吗?”

    我打破沉默问道。我很了解大家的心情,但是,我实在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魔神这种东西。旧约圣经上的奇幻传说,很难说服我。

    “既然不是猛兽,就是恶魔了。巴尼,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不认为……不,我不知道。我虽然是个醉鬼,但也有强烈的怀疑精神,所以不太相信奇幻传说一类的事情。”

    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脑中浮现刚才见到的大老虎的姿态。

    “你只相信酒瓶吗?”琳达问。我没有回答,她便继续说:“是魔神,魔神刚刚通过这个村子。”琳达很断定地说。

    “像飓风一样地扫过吗?”亚文问。

    “嗯,是的。”

    “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琳达耸耸肩,说:“如果有办法就好了,因为说不定下一个受害者就是我。”

    “难道我们只能束手无策,静待魔神通过这里,直到北海吗?”我问。

    “我们是无助软弱的羔羊。巴尼,除了这么说,我们还能怎么说呢?我也不相信魔神之类的说法,但是,今年刚进入二十一世纪,是人心恐慌,最适合恶魔出现的时代。”亚文说。

    “我同意。”琳达说。

    “今后如果再有人遇害,大家就一定会认为是魔神在作祟。你不觉得吗?”

    “为什么?”

    “现在整个英国都很紧张,不管报纸还是广播,整天都在报导和这个案子有关的事情。采访团还远赴阿拉斯加调查,看看过去是否有类似的案子,结果一无所获,过去的世界里,完全找不到这样的事件。”

    “所以呢?”

    “英国境内人人自危,更没有女人敢向凶手挑衅。你不认为会有那样的女人吧?”

    我陷入思考当中,但是琳达很快就同意亚文的说法,并且说:“是的。我现在绝对不敢自己走夜路,也不敢回只有自己一人住的地方。从昨天晚上起,我就睡在迪蒙西小旅馆的员工休息室,这个休息室的隔壁房间一定会有人,我还把房门上锁。另外,我手机不离身,不仅记下警察的电话号码,也背下汤姆的电话。这些都是保命符。现在这村子里的每一个人,都会这么做。”

    “巴尼,你知道汤姆的手机号码吧?”亚文问。

    “从没想过那个东西!”一听到我的回答,亚文笑了,一副很愉快的样子。“就知道是这样。”琳达也笑了。但是,我还是不了解他这么说的理由。

    “只有糊涂虫才像你这样呀!巴尼,你真勇敢,明知身边有杀人事件正在进行,还敢敞开大门鼾睡。可是女人可没有你的勇气,只要一入夜,谁也不敢离开家门。这个村子现在正处于戒严般的状态,每个人都非常注意自己的安全。万一在这种情况下,村里又有女人惨遭类似的杀害,那么凶手一定不是人类。不是吗?这村子的女人,还不会笨到让人类中的坏人有机可乘;绝对不会有那样的情形发生。”

    亚文断言说,琳达则在一旁表示同意地点头。

    “是呀,我也这么想。”

    这时我觉得背后好像有人开门进来,便回头看。巴格利因为寒冷而全身缩成一团,他像北海的海象一样,慢吞吞地走进酒吧。他看到我们之后,就直接往我们这边走来。

    “嗨,醉鬼。”他状似愉快地喊着。“不要把你的胃喝破了。在我的手铐还没有铐上凶手的手之前,你可千万不能被关进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否则你就看不到手铐吧嗒一声,把凶手抓起来的画面了。我很想让你看到这一幕。”巴格利一面说着,一面跨上我旁边的凳子。他的心情好像很好,所以我就说:“连凶手的身分都还不知道,就想准备手铐,未免太早了吧?”

    巴格利听了我的话,竟然没有生气。

    “凶手很快就会落网了。”他说。

    “已经锁定对象了吗?”

    我们三人刚才的结论是:凶手不是人类。但是这位没什么条理的巴格利局长,好像不这么想。

    “还没有。不过,我们已经要开始反击了。受害人身体的各个部位,从头到脚都已寻获,所以说对方的伎俩,我们已经都看到了。从现在起,轮到我们反击了。”

    巴格利充满自信地说,展现出警察应有的,值得信赖的样子。

    “凶手为什么把尸体的各部位放在那些奇怪的地方,你们已经知道了吗?”我问。

    “这种问题等抓到凶手再问就可以了。”巴格利回答得很干脆。既然如此,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这么说的话,不会有人再被杀害了吧?”琳达问。

    于是巴格利抬头挺胸地说:“也给我一杯加冰块的酒。不要小看警方的力量呀!我以警察的身分保护这个村子,目前村子的各个道路和发现尸体的现场四周,都己布下重重警戒,连只蚂蚁都难逃我们的法眼,更何况是精神异常的凶手。之前我们是人手不足,才会让凶手有得手的机会。但是现在被杀,那我们就太没面子了。”

    巴格利说完,便痛快地笑了。这就是人类应有的样子吧!

    “绝对没有问题吗?”亚文走过吧台,很谨慎地问道。

    “保证没有问题。”巴格利肯定地说。可是,这男人以前从来没有指挥过这么多警察的经验呀!

    “如果对手是魔神、怪物,你也能保证不再出事吗?”我姑且一问。巴格利便说:“什么魔神、怪物?像尼斯湖的怪物尼西吗?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休想再碰迪蒙西女性的一根手指了。”巴格利显得自信满满。

    “很有担当的嘛!这才是我们的警察该有的样子。所以,你才会放心地来这里喝酒吗?”我问。

    “是的。我只要在这里等人向我报告,说‘已经捉到可疑的人物’就行了。很轻松吧?可以想到的方法,都已经付诸行动了。顶多就是还要在这里注意你的行为,免得你到处对人性骚扰。”

    听到巴格利这么说,亚文突然哈哈笑了。说:“巴尼,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要当心自己的行为了。”

    我不懂亚文的意思,便看着他的脸。

    “巴尼昨天晚上摸女人的屁股。”

    琳达也笑了,说:“我被摸了!”

    “今天晚上再乱摸别人屁股的话,是会被逮捕的哟。”巴格利说:“警察本来是不用管这个的,但是,如果有人提出告诉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连巴格利都这么说,大家都笑成一堆。我只能随他们说,因为我对摸屁股的事情一点记忆也没有,根本没有反击的能力。我的手根本不记得琳达的屁股摸起来是什么感觉,所以我只能任人攻击了。

    “巴格利,你之前还烦恼得好像快死掉的样子,现在却好像已经捉到凶手了。”我唯一的反击方式,就是说这些话。然而,我根本没有反击的必要,能粉碎巴格利快乐心情的人,绝对不是我,而是凶手。不,这样说也不对,如果刚才我和亚文、琳达讨论出的结果成立的话,用凶手来称呼就不太合适,应该称之为魔神。

    又有人开门进来,是汤姆。他匆匆忙忙走进酒吧,走到巴格利身后,嘴巴附着在巴格利的耳朵上,小声地不知说了些什么。此时巴格利刚拿起酒杯,准备喝下让自己睡前可以放轻松的酒,便志得意满地说:“没关系,汤姆,用不着在我耳边说,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也无所谓。怎么样?逮到可疑分子了吗?”

    汤姆先是愣了一下,稍微犹豫了之后,便说:“又发现尸体了。在西奈学校。”

    巴格利听到这句话的表情堪称一绝。本来喜形于色的他,一瞬间脸色灰败如土,好像要赴枉死城的冤魂。

    “什么?”他说。“真的吗?”

    汤姆欲言又止,但还是低声说了:“这次的很可怕。”

    巴格利整个人僵住了。之前的情形已经让人觉得很可怕了,这次的更可怕吗?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正如此呐喊着。

    14

    从巴格利坐的车子里回头看,后面载满制服警察的车子亮着前车灯,紧紧跟随在后。他们的车子都没有鸣警笛,因为一路上并没有需要警笛驱赶的其他车辆。

    到底是谁干的呢?包括汤姆在内,谁也不知道。刚才还意气风发地扬言“轮到我们反击了”的巴格利,现在双手抱胸,呼吸急促地频频叹气。

    西奈学校位于可以俯视尼斯湖的高地上,是一所包含小学、初中、高中的完全学校。这个高地是种满了山毛榉的山丘,学校位于树林深处,车子已开到相当里面了,但仍不见校门或铁栅栏。

    天空一片漆黑,连一颗星星也看不见。最近老是盘旋在天上的乌云,今晚也一样占据着天空。快靠近学校的时候,突然起雾了,车子像行走在灰色的隧道中,周围的景色尽失,只看到前车灯的白色光芒向前延伸。

    尼斯湖的湖面应该是雾茫茫的一片吧!雾气像个大圆顶似地笼罩整个湖面。迪蒙西村有雾的时候,尼斯湖的水面一定也被雾气笼罩着。学生时代就曾听说过:当陆地与水面有温差的时候,水面就会起雾。我学生时代常常跷课,所以只知道这样粗浅的常识。不过,如果没有风的吹送,就算湖面有雾,村子里也不会有雾。今天晚上一点风也没有,是我们自己往雾里走的。

    浓雾之下,视线变差,车速自然就慢了下来,再加上这里没有铺设柏油路面,车子的速度就更慢了。因为路面坑坑疤疤,所以车子有时会陷入坑洞之中,有时会上下跳动;再加上坡度很陡,车子的引擎便吼叫了起来,同时车身还左右晃动。胃肠不好,又只喝了酒的我,渐渐有想吐的感觉。奇怪的是:虽然作呕了几次,食物好像要冲出喉咙了,却什么也没吐出来,也没有特别不舒服的感觉。大概是我的胃里只有酒,没有什么食物的关系。

    正想着“这样的路况持续下去的话,巴格利大概会吐得满车都是秽物”时,路面变平坦了,引擎的声音很快就停止,车子已经到山丘上了。西奈学校大概就在前方吧?浓雾之中什么也看不清楚。就算有人告诉我前面就是白金汉宫,我也不会有不同的感觉。

    巴格利原本要伸手去拉车门把手,但他的身体却在瞬间变得僵硬,手也缩了回去。我再看,坐在前座开车的警察和汤姆也一样。他们的身体一震,脖子一缩背一弓,全身就像被冻僵了。大家好像都感觉到一股奇异的力量,把我们团团围住了。很难说清楚那到底是什么力量,总之,应该是接近恐惧的情绪所形成的力量吧!

    我带着紧张的心情,把手伸向车门把手,一面犹豫着,一面拉动把手,于是车门便顺势向外滑出。就在这时,我的耳朵听到了可怕的声音。不知名的恐惧从天而降,这意外的声音惊醒了我。我蹲在后座上,全身伏低。

    寒气从打开的车门快速侵入车内。那是带着刺骨寒意的湿气,也是妖气。这股寒气十分不寻常,让人联想到了死亡,连对大多数事物都已无动于衷的我,也起了鸡皮疙瘩。

    可怕的声音支配着外面的黑暗世界,世界因为这轰隆隆的声音而振动。黑暗像字面上形容的那样,呼噜噜地抖着。围绕在我们四周的山毛榉树丛、在雾中朦朦胧胧的学校铁栅栏,也好像与这不知名的振动相呼应般,产生我们的眼睛所看不到的共振。

    小心地从车门的缝隙往上看,就会明白这轰隆的声音是从天而降。这点无庸置疑。在天上的声音像阵雨般的降落地面,让阴暗且潮湿的世界充满了轰隆隆的声音。说这个尾音拉得很长的怪声,是可怕恶魔的吼叫声,任谁都会相信吧!是魔神在怒吼。我感觉到全身发冷,从身体的核心冒出寒意。

    巴格利勇敢地走到外面。但是,让他走出车子的,并不是他的勇气,而是跟随在我们后面的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们。我也不能一直胆小地躲在车里,一发现走出车外的人没有发生什么意外,我也壮起胆子,想下车了。

    我的脚踏上车外地面时,四周异样的声音,仍然让我的脚十分畏缩。山丘的样子很古怪。我的身体因为连夜灌进的酒精而有点摇晃,精神也变得恍惚起来。轰隆声充塞山丘上,连黑暗的空气也为之颤抖。在我不算短暂的人生里,从来也没听到过今晚这样的声音;这个来历不明的声音持续不断地侵袭着我的神经,让我产生强烈的恐惧感。

    这时我感觉到的想法,实在很难用文字来表现,也无法用言语说清楚。总之,恐惧感扰乱了人们的神经,深入身体的最底层。一向不信邪的我,这个时候也要相信世界上或许真有魔神这种超自然的东西了。

    栖息在尼斯湖的魔神,上半身露出水面,用尽喉咙的力量吼叫着;祂那拖得长长的奇妙尾音,让四周所有的生物害怕得哭泣不停。浓雾笼罩着湖面,让人无法确认湖面上有什么,但我的脑中却清楚地浮现水面上的怪异影像。

    “这是什么!”巴格利大吼,白色的气息由他的口中呼出。警察们也议论粉纷,每个人都抬头仰望天空。由此可知,我听到的声音的确存在,并不是我的幻觉。

    一时间大家呆立着,不知如何是好。但是,这种情况毕竟不持久,大家甩开不安的情绪,回到工作的精神上。但是,那古怪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止,所以便在轰隆的声音下,慢慢朝校门走去,来到有着精致金属雕塑的大门前。

    听不到任何脚步声,听不到打开大门的嘎吱声,也听不到金属相互碰撞时发出的高亢声;这个世界变得完全无声了。不,不是完全无声。充塞着夜空的魔神吼声,把地面上所有的声音都消除了。

    感觉上,那好像是地狱之门,好像只要穿过这个位于山丘上,已经开启的大门,就快接近悲惨的人世了。门的内侧,是两旁有矮树丛包夹的狭窄小道。浓雾之下,小路无依地向前延伸。

    小路铺着红砖,它的尽头应该是某一建筑物的正面玄关。雾很浓,看不清建筑物的面貌,只能隐约看见轮廓。在魔神的哭嚎声下,我们顺着红砖小路,慢慢地接近校舍。

    当我们渐渐看清校舍也是由红砖堆砌起来的时候,走在最前面的警察突然举起手中的手电筒,让手电筒的光芒投射到天空。在场包括我的每个人,都不自觉地紧张起来,害怕这光线会照射到发出异声的主人身上。

    然而什么也没有。空中什么也没有,只有虚无缥缈的雾。这栋校舍并不高,是两层建筑,刚才那位警察高举手电筒,其实是为了要照亮这栋校舍的屋顶,但因为有点距离,又被冰冷的雾所笼罩,所以未能如愿照亮校舍屋顶。

    我们没看到什么大型建筑。首先看到的,是可以称之为钟塔的玄关。两旁是石柱的玄关正上方,有个相当大的圆形时钟,这是为了让学生一进校门,就可以知道时间的设计吧!时钟上方是从正面看来像三角形的圆锥形屋顶,此时屋顶的上面好像有着什么东西。

    我觉得有人在那里,有人在屋顶上,透过浓雾,正目不转睛地俯视着我们。我们的情绪再度激烈地波动,慢慢地靠近钟塔。

    “那是什么?”巴格利的嘴像蒸气火车头,不断地呼出白气。他的声音显示出他非常紧张。其他的警察们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继续前进。

    校舍左右延伸,像水坝一样横在我们面前,是长方形的建筑。不过,从我们这边看去,有着看起来像三角形的圆锥形屋顶,希腊神殿式的玄关,在这长方形建筑的中央,浅浅地凸出,与长方形建筑形成直角。因此,若从空中鸟瞰校舍,校舍便是一栋T字形的建筑。T字的根部,就是有着白色石柱的玄关,玄关上面的砖墙,挂着一个大时钟。现在这个时钟上方的圆锥形屋顶上,好像有人藏在那里。

    不过,那个人影很古怪。“那个屋顶的圆锥部分……”警察先是停下脚步,然后抬头看着屋顶,来来回回走着。因为角度不好的关系,从地面往上看时,很难看到什么东西。

    “喂,是不是有人在那里?”巴格利大声发问,却没有人回答。

    警察费尽苦心地想把手电筒的光芒,照到那个“装饰物”上。周围的人也终于了解警察的用意,便纷纷把手中的手电筒光芒,照向圆锥形的屋顶。

    屋顶上那个“装饰物”,在众人手电筒的光线下,终于浮现出轮廓。但因为光线都来自手持的手电筒,所以光线摇晃不定。

    很古怪,真的非常古怪。古怪的原因就是那“装饰物”仍然一动也不动。

    没有人出声。我也不想出声说话,因为就算说了,对方也听不到吧!那个拖着长长尾音的吼声,仍然充塞着黑暗的世界。

    “装饰吗?”巴格利自言自语地说:“是屋顶上的装饰物吗?”

    但是仍然没有人回答。屋顶的最上面,有一个看起来像是白色脸孔的东西。屋顶上当然可以有装饰物,但是,以装饰物来说,那个东西也自得太过火了。

    “人的脸吗?喂,那是人类的……”巴格利终于说出这样的话。这是在场众人不想说出口的话,也没人问那是不是面具。这次的案子发展至今,大家已经见到太多怪事了。

    我听到好像叹息声,一看,发出声音的人是汤姆。他的脸上一片惊惶。我一直盯着他看,他终于说:“那个……不是柯妮吗?……”

    就在这时,那拉着长长尾音,一直在空中轰隆作响的声音“咻”地消失了。大地一下子沉静下来。

    我们先是面面相觑,接着便议论纷纷。声音突然消失,让大家感到十分惊讶,因为没有人想到声音竟然会消失,大家都以为它会一直存在,直到永远。

    可是,一旦安静下来后也很奇怪,因为连身上衣服互相摩擦的声音,也听得清清楚楚了。大家急促的呼吸声更是藏也藏不住。

    “柯妮?”巴格利喃喃自语般的声音,听起来却像吼叫声般地传入众人的耳中。

    “柯妮·达文生吗?”

    “什么……”我说,然后我一直盯着被手电筒照射的地方。最近我老花眼和青光眼的问题愈来愈严重,对自己的视力渐渐不太有信心了。可是,那闭着眼睛,像石头般不动的脸,虽然离我有相当的距离,但看起来确实很像柯妮·达文生。

    “她以前是这里的老师。”汤姆低声说。

    这时我突然想起柯妮的脸和声音。在发现菲伊·艾马森的头部和身躯之前,我们都被召集到村公所的大厅,柯妮曾在那里谈到菲伊腹部有妊娠纹的事。当时她说话的声调,此时浮现在我脑海里。柯妮和菲伊都是第一个遇害者波妮的朋友。

    因为距离相当远,我也不敢确定那就是柯妮,只能说很像是柯妮。我和柯妮并不熟,但总见过几次面,所以我在心里祈祷,希望那不是柯妮。

    她头部的正下方,就是圆锥形屋顶的顶点,除非顶点的下方有洞,否则根本没有放置她身体的空间。意思就是柯妮的头被放在屋顶的顶端,也就是说——

    “那只是柯妮的头吗?”巴格利吐着白色的烟雾,说出我的问题。“她也被分尸了吗?喂,马上来人到屋顶上去看看。”

    于是警察们大步跨上只有三阶的玄关,靠近门边,伸手转动玻璃门上的门把。但转了半天,只听到喀喳喀喳的声音,并未把门打开。门上锁了。

    “喂,里面有人吗?轮值的人在里面吧!”巴格利怒吼。“马上给我出来。我们是接到联络才赶来的。”

    不久,玻璃门内出现微弱的光线,光线慢慢接近门边。那缓慢的速度,大概足以让巴格利发疯。

    门内发出喀喳喀喳声,显然对方正在开锁。接着,一阵嘎吱声后,其中一扇门打开了。开门的是位满头银发的老人。

    “怎么上屋顶?”警察发问,但老人不仅没有回答,还转身走入室内,就这么消失了。所幸不久后,刺眼的光线照亮了玄关厅堂。巴格利皱着眉。已经习惯了黑暗之后,突然出现这样的强光,确实会让人眼睛不舒服。

    “走。”巴格利说,三位员警跟在他的身后,和他一起进去。

    我突然觉得很不舒服,不想再站着,便再也站不住似的,当场全身无力地蹲下。此时后方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来者不止一人。

    “丹弗斯局长。”听这声音,好像是从北欧来的那位教授。我因为不舒服,也就不想打招呼。

    我静静地蹲着,突然觉得脸颊上有冰冷的东西。不止脸颊,肩膀、头发上,也有相同的感觉。一看,原来是下雪了。无数的雪在雾中缓缓落下。

    接下来在钟塔前所发生的一连串骚动,大概是我毕生难忘的情景,我只是坐在玄关柱子后面的台阶上,看着草地因下雪而变成白色。因为愈坐着不动,就愈是冷得发抖,而愈冷就愈不想动。事实上也没有什么非动不可的理由。

    巴格利·丹弗斯局长像指挥官一样。他占据另一根柱子,毫无意义地在那三层石阶上上下下走着,眼睛始终留意着屋顶,还不时发出怒吼,一刻也停不下来。在另一根柱子后面的我,眼睛看着呼出白色烟雾的他的肥胖双下巴。

    柯妮·达文生的头被防水布包裹起来,已经从屋顶上拿下来,放在巴格利脚边了。她果然也被分尸了,因为她的头部和她的身体不在一起。曾经大声宣称轮到我们反击,并告诉琳达今晚起可以安心睡觉的巴格利,现在一点声音也没有了。

    我完全不想靠近从屋顶上拿下来的那个东西,只愿远远地看着。警察们走到巴格利身边,一个个地看过那个东西,并且相互讨论。他们说脖子断裂处很粗糙,也就是说并非被利器砍下,而是被撕扯下来的。

    不用发问,我也能听到他们的谈话。这次的头部,好像有个与之前发现的头部不同的特征,那就是她的额头上刻着一个Y字。大家都俯身观看。有人说:是刀子划伤的。

    我不想理会他们的议论,只是一味想着: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可怕的事情。这里不是伦敦的西区,而是平静到令人觉得沉闷的乡下小村落。这样的村子里,竟会有谁与人结怨,而且这个“谁”还不只一人。我觉得其中有很大的误解,不知是什么地方,但其中一定有很大的误解。

    柯妮的头在雪花飞舞中,被送往葛利夏医院的解剖室时,又有人来报告说在给水槽里发现了脚。于是包裹柯妮头部的防水布被紧急取回,让两名警察匆匆忙忙地带去包裹水塔里的脚。不久,柯妮的两只脚也被拿到地面上了。

    御手洗教授在检验那两只脚时,又有人叫说:发现手臂了,手臂在烟囱里。于是警察们又吐着白色的气息,带着防水布赶去烟囱所在之处。我觉得这些事情根本不像这个世界会发生的事。

    过了好一会儿,终于又听到巴格利的吼声:“喂,身体呢?”他这么一喊,大家仿佛大梦初醒,我也才意识到:对呀!身体呢?警官们各个左右摇头,表示不知。

    然而这波混乱并未就此结束。约翰·霍金斯走到巴格利身边,打开自己的手机给巴格利看。我可以憋到他说话的声音。

    “我的手机里有留言。因为之前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所以没注意到,是刚刚才发现的。”

    “是什么重要的留言吗?”

    “听声音好像是达文生女士。”

    “什么?”因为巴格利的喊声实在太大了,所以我也站起来,走到他那边。“给我听!”

    于是约翰操作手机,转到存取留言的介面,然后把手机交给巴格利。巴格利微低着头,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听。他的脸色立即大变,当场呆立无语。

    那个留言不长,在场的每个人都依次听了。因为没有扩音效果,所以是每人轮流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听的。我也听到了。

    果然是很短的留言。听得出那确实是柯妮的声音,她好像要把手机震坏似的叫道:“我看到可怕的东西!我不敢相信—真的令人无法相信!凶手是……”说到这里声音就消失了,电话也挂掉了。是凶手抢走手机吗?

    我也当场呆立无语。柯妮到底看到了什么?

    15

    翌日,十二月二日午后,我一起床,就穿上我唯一的古董级带风帽粗呢大衣。我拉高大衣的衣领,尽量把整个头缩到衣领内,然后连伞也没拿,就走到外面。

    早就想到天气会很冷,却没有想到外面已是一片雪白。积雪虽然不厚,但世界已全被白色的雪所掩盖,村里的景观自然也不同于昨日了。走在路上时,雪还持续地下着。

    我一面小心地走着,免得跌倒,一面朝村公所走去。一路上看到停了好几辆警车。为了保持温度,警车的引擎仍然开着,每辆车里坐着两名警察。他们都是村里的警察。

    打开门,大厅和昨天一样,俨然已成记者俱乐部,里面聚集了许多记者。他们看到我进去,就和昨天看到我时一样,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我。如果我不从大厅进去,就得从巴格利他们临时办公室的窗户爬进去,可是万一碰到巴格利心情不好,被他轰出去的话,那以后就连大门都进不去了。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还是按照正常路径,从门进去。

    我关上大厅的门,拍掉肩膀和头上的雪,再敲敲讲台旁边的小桌,却听不到里面有人回应,于是我便擅自打开通往临时办公室的门。门一开,就看见巴格利。那一瞬间,我觉得巴格利一见到我,一定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赶我走。

    “嗨,巴尼。”教授在我身后出声打招呼。于是巴格利便用下巴指指室内叫我进去。我小心地陪着笑脸,走入室内。

    暖炉的火烧得正旺。这里的空间比外面的记者俱乐部小得多,所以相形之下也暖和多了。真是太好了。

    “嗨,各位,进行得怎么样了?”我尽量让自己的语调开朗些。

    “不太好。”教授说着,搬了张木头椅子让我坐下。

    “外面在下雪。”我边坐边说。

    “看就知道了。”坐在沙发上的巴格利立刻喊着说。“不要这样!用不着每件事都向你报告吧!这种情形下怎么会好呢?巴尼,你不要老说这些没意义的话,不能说点有用的话吗?”显然他的心情并不好。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吗?可是雪好像没有积得很厚。”我问。

    “巴尼,你一定是刚刚起床,所以才不知道吧!昨天半夜雪停了,然后就没有再下,直到刚刚才又开始下雪。气象预报说今天和明天都不会下雪。”

    “气象报告这种事是靠不住的。”我本来想说警察也和气象报告一样靠不住,想想还是别讲比较好,所以就没说出口。

    “昨晚发现的,真的是柯妮的头和双手双脚吗?”我小声地询问教授。因为让巴格利听到的话,不知道他会说什么难听的话。教授点点头,说:“没错。幸好没有其他的遇害者。”

    “后来有找到躯体吗?”我很在意这一点,但教授却摇摇头,说:“还没发现。”

    “唔——那么,教授,”我提出心中的疑虑:“柯妮到底看到了什么?”我这一问,在场的每个人立刻沉默下来,等了半天,也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他们的心里或许都有某种想法,却都不想说出来。

    这样下去,这种沉默状态恐怕会永远持续下去,因此我考虑再三后,决定把昨天睡前的想法说出来。“接二连三地发生这么可怕的事,会不会再有别的女性遇害呢?”周围的警察可能有些人并不了解我的意思,便转头看我。

    “啊,是这样的……这是昨晚琳达说的。她说现在村里的女人手机都不离身,连睡觉时都抱着手机,还努力的记下警察的手机号码。是吧?汤姆。”

    汤姆点点头说:“嗯,很多人来问我的电话号码。”

    “琳达说这个案子结束以前,她绝对不愿独自回到只有一人的家里,而且也绝对不会自己走夜路。每个女人都这样,至少这个村里的女人是这样的。在这里住了这么久的柯妮,到底是怎么被杀的。”

    不管我怎么问,大家都沉默不语。在场的人谁也无法回答我。

    “巴尼,你想说是妖怪,是尼斯湖水怪尼西在搞鬼吗?”巴格利像被钉子钉到一样地开口说。

    “但是柯妮到底是怎么……”

    “喂,你是来捣蛋的吗?”巴格利说着。他从沙发上站起来,看样子好像要站起来赶我走,我连忙举起双手,说:

    “啊,我不是来捣蛋的,我是想来帮忙的。”

    巴格利重新坐下来,让他的大屁股回到沙发上,然后问:“帮什么忙?你又知道了什么?”他的表情显得很厌烦。

    “我是知道一些事情。之前教授不是说过吗?昨晚发现的尸体各部位,从截断面看来,是撕裂造成的。不是吗?”

    巴格利露出明显不耐烦的表情,教授却点点头说:“是的。从肌肉的切面看来,那是非常不平整的,甚至骨头都完整的露出来了,可见那不是刀刃造成的切面。毫无疑问,那是被巨大力量拉扯造成的切面。”

    “巨大的力量?像怪物那样吗?”

    “是的。”教授点头说道。

    “这是第三个受害者吧?”

    “没错。但那又怎样?你到底知道了什么?说呀!”已经陷入绝境的巴格利,露出牙齿大叫。“但是别对我说什么怪物之类的事。”

    “巴格利,已经有三个受害人了,这个凶手绝对不是正常人啊!”我对着巴格利说。

    “一加二等于三,这样的算数谁也会数,这点不用你来告诉我。你到底要说什么?”巴格利说。

    “第三个死者的发现地点是西奈学校。”我一这么说,在场的人变得有点紧张。“西奈学校在山丘上。”

    大家都沉默了,好像在思索我所话中的含意。

    “那是西奈山。”我又说了一次。

    “西奈山?是什么意思?”巴格利说。

    “是摩西与神相遇的地方。”

    “你说的摩西,是十诫里的摩西吗?”

    “没错。就是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摩西。”

    “那个地方叫做西奈山吗?”

    “是的。还有,这个村子以前有一座城堡,不过现在已经变成废墟。你知道那个城堡叫什么名字吗?”

    大家静静的思考,却没有人回答。

    “坎诺。叫做坎诺城。”

    “唔,那又怎样?”

    “坎诺是这个村子的旧名。以前这个村子就叫坎诺村。”

    稍微沉默了之后,巴格利又说:“那又怎样?”

    “摩西率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他们的目的地是哪里?”

    “他们渡过一分为二的红海……”汤姆说。

    “是的,然后他们要去哪里呢?……迦南。迦南之地。”我说。

    “迦南?”

    “包含现在的以色列在内的中东一带。这个纷争不断的地方,就是应许之地,就是迦南。”

    “巴尼,你好像在给中学生上旧约圣经的课。够了,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出来。”巴格利心浮气躁地问。这个人缺乏耐性的情况异于常人。如果他是一只狗,一定不能做埋伏的工作,只能被当作实验动物,早早就往生了吧!

    “虽然不知道凶手是谁,但是,如果凶手是人的话……”

    “当然是人!”巴格利怒吼地说。“我要说多少次你才会明白?除了人之外,还会有什么?”

    “耶和华。”我说。我本来要循序渐进地慢慢说明,但是巴格利捺不住性子,打乱了我的顺序,我只好先说出结论。

    巴格利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瞠目怒吼:“你说耶和华?”

    显然我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胡扯!”

    “这个犹太教唯一的真神,是位蛮横的神,祂要求犹太人不能承认除祂以外的神。”

    稍微沉默之后,巴格利说:“你能把这个奇怪的想法说清楚吗?”

    “从前我对宗教学做过一些研究。”

    我理直气壮地说,这绝对不是谎言。虽然时至今日,当年的研究大致上我都忘光了,但资料性的东西是不会忘记的。

    “你大概说明一下!这和耶和华有什么关系。”

    “这位犹太教的真神,英语称为耶和华(Jehovah)。”

    “嗯……”只有巴格利发出声音。

    “希伯来语是亚哈耶(Yahweh),拉丁语念成亚威,祂本来就是个怪物一般的神。如果要仔细说明,就要从创世纪讲到出埃及记。”

    “没时间让你慢慢说了,万一在你慢慢说明的时候又有人死了,那怎么办?”

    “负责不让这种事发生的人不是你吗?巴格利。村里到处是警察吧?”我说。

    “是的。你来这里的途中都看到了。”巴格利叫道。

    “你派人把村子包围起来了。不是吗?”

    “是。”

    “为什么做到这样还不能防止杀人事件的发生?”

    巴格利的血压不住上升,脸色变红。“我怎么知道!你快挑重点讲清楚。”

    “这个案子真的是人类干的吗?”

    “巴尼!这到底跟耶和华有什么关系?”巴格利的叫声已经尖锐得像女人的声音了。于是我开始述说。

    “迦南之地以前曾经遭逢大饥荒,很多以色列人在那个时候迁往埃及。埃及有肥沃的土地,他们在那里努力耕作,获得很好的收成,族群愈来愈繁盛。但是,他们繁荣与发展的速度太快了,他们的团结与能力,让埃及人大感威胁,终于起而攻击,迫使以色列人都成为奴隶。过了很久之后,长期身为奴隶的以色列人终于有了救世主。那就是在西奈山燃烧的草地上,听到神的声音的摩西。摩西决定率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出发,前往神所指示的土地。可是法老王当然不允许以色列奴隶离开,法老王的阻挠,让凶暴的犹太神现身,那就是耶和华;祂血染尼罗河,震惊了全埃及人。”

    “是耶和华没错吗?”

    “没错。祂还带来可怕的瘟疫,让埃及人生病、死去;还让埃及发生蝗灾,吃掉埃及人的作物;甚至让白昼变成黑夜。可是,即使如此,法老王还是不允许以色列奴隶离开,于是耶和华就让出生在埃及人家庭里的长男全数死去。到了这个地步,法老王只好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了。”

    大家默默听着,没有一个人说话。世人好像都知道这些圣经故事,其实不然。

    “摩西带领众人走过红海,来到神的应许之地。然后他爬上西奈山,和雷云中的神对话,神在这里授与他十诫。这是很有名的圣经故事。”

    因为我说的是大家不知道的事,所以巴格利也无可奈何地点头。

    “耶和华不许信徒崇拜自己以外的神,也禁止人们崇拜偶像。以色列人虽然在应许之地过着平静的生活,但是生活里仍然存在着恐惧,因为犹太人原本信奉的神叫做巴力。如果信奉巴力,那就和耶和华指示的教义——耶和华是唯一的神——相违背。犹太人民原本就是多神教的信徒。

    “有一年,迦南发生了严重的干旱。信仰耶和华的先知以利亚,在迦密山的山顶设下两个祭坛,并在祭坛上放置了柴薪与做为祭品的动物,然后让信仰巴力的先知先行祈雨。信仰巴力的先知们努力祈雨了半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接着轮到以利亚向耶和华祈雨了。当时火焰突然从天而降,点燃了放在祭品之下的柴薪;不久迦南之地下起豪雨。由此证明掌管天候的全能真神,是耶和华。后来以利亚便把信仰巴力的数十名先知,带到山顶,以耶和华之名加以杀害。”

    “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可怕的神!太离谱了!”巴格利说。

    “简直就是个杀人魔。”

    “唯一的神就这样诞生了。犹太人原本是多神教的信奉者,他们相信的神是温和的神。可是他们信奉的神竟然让他们陷入长期身为埃及人奴隶的命运,所以他们想要力量,便投靠了像耶和华那样蛮横的神。

    “太蛮横了!和希特勒没有两样。”

    “历史上有很多类似事件。信仰就是这样,有它疯狂的一面。”北欧来的教授像是下结论般地插嘴说道。他对我说:“曼克法朗先生,你的意思是要把发生这一连串事件的村子,当作应许之地吗?”

    我用力地点了头。

    “坎诺的发音和迦南的发音很接近,西奈学校,还有柯尼额头上的Y记号,都是这个想法的有力支柱。这些命案可能是献祭给耶和华的仪式,也可能是耶和华自己的行为。”

    “耶和华自己?”教授说。“祂是什么样子?”

    “我也不知道。”我说。“不过,想想看柯妮的那通留言要怎么解释吧!她说她看到了非常可怕,难以置信的东西。那会是什么东西呢?”

    “那是什么……”教授双手抱胸思考着。

    “是她没有办法预测和想像的东西吧?”我说。

    “要这么说也可以吧!”

    “既然是无法预测和想像的东西,当然可以说是怪物吧?”

    “所以说凶手是魔神耶和华吗?”巴格利好像在发泄心底的怨恨般地说。

    “这样说太直接了。”我说。“巴格利,我自己也没想到话会说成这样。我不是犹太教徒,并不是那么有信心。”

    “那你就少废话!”巴格利很干脆说。“别忘了这里是苏格兰呀!巴尼。如果忘了,就快点想起来吧!而且,我们不是以色列人。难道耶和华是搭BA⑦来我们这里出差吗?”

    译注⑦:BritishAirways,英国航空。

    “巴格利,即使是我,也对我自己的推论半信半疑。但我请问你,人的身体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被撕裂成那个样子呢?绝对是种奇怪的力量,才有办法造成那种撕裂伤口。”

    巴格利立刻哑口无言。

    “还有昨天晚上西奈山上奇怪的声音又是什么呢?”

    巴格利仍然无言以对。

    “现在村里到处是警察,这样的防卫可说是滴水不漏了;妇女们也人人自危,保持最高的警戒心。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命案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呢?”

    “所以你希望是耶和华大驾光临了?”巴格利这回轻声地问。我说:“可以的话,我希望祂别来。倒是你,一直哇啦哇啦地直呼其名,好像恨不得把旧约圣经里的魔神,立刻叫到这里来……”

    “你这个醉鬼,胡说些什么!”不知为何,巴格利突然变脸说道,还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你和那些想让我丢掉工作的人,是一伙的吧?”

    他的态度让我吓了一跳。我说:“我什么时候说过那样的话了?”

    巴格利像被讨债公司的人追到无路可走的穷光蛋,一脸的气急败坏。“你虽然没有直接说出那种话,但是你傲慢的脸上,就写着那个意思。”

    巴格利虽然人在这间临时办公室里,却很清楚隔壁的记者们是怎么说他的。确实,如果案情再不快点有突破性的进展,说不定还会有第四个、第五个女人被杀,那么负有保护之责的巴格利·丹弗斯,还能坐稳葛利夏警察局长这个位子吗?恐怕没有人会这么想。

    “你想说我可以去亚文酒馆洗碗,是吗?”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很想表示同意。但教授正好在这时加入谈话,让我没机会说出口。不过,我很讶异巴格利竟然认为我是傲慢的人,我还一直以为自己太过谦卑了。总之,别人对自己的观感,如果别人不说的话,自己是不会知道的。

    “不能无视他的意见。我也觉得这件案子里,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巧合之处。”听到教授这么说,巴格利便慢慢转动他庞大的身躯,坐回自己的沙发上。

    “什么不可思议的巧合之处?”我问。教授便点着头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总之,第一个遇害者名叫做波妮·贝尼吧?”

    大家各自点头。

    “她的名字缩写是B·P。她的头部和黑色的长毛狮子狗合在一起。黑色长毛狮子狗的缩写,也是B·P。”

    听到教授这么说,我的内心不禁“啊!”了一声。教授说的事,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

    “B·P和B·P合体。第二个遇害者名叫菲伊·艾马森,名字缩写是F·E,她身体被放在消防车上。消防车的简写也是F·E(FireEngine)。把F·E放在F·E上面。”

    “嗯。”我不禁双手抱胸,轻声附和。

    “凶手并非随便丢弃尸体,而是经过一番安排的。再看第三个受害者的情况。第三个受害者的名字是柯妮·达文生,名字缩写是C·T……”

    “西奈学校,或者说是西奈小学……”汤姆喃喃自语地说着。

    “不对,汤姆,不是那样。”教授摇着头说。于是大家纷纷放弃自己心里的推测,抬头看着教授的脸,好像在上教授的课。

    “是钟塔。钟塔的缩写是C·T(ClockTower),就是把C·T放在C·T上面。”

    我环视众人此时的表情,他们的表情和看到第一个受害者的人头时一样,一脸惊愕。我相信我也一样。

    此刻,我感到强烈的恐惧,我觉得背脊发凉。我是个沉溺于酒精的人,原本不知什么是害怕,也很少有害怕的感觉。若问我为什么不知害怕,当然是酒精麻痹了我,让我的感觉变得迟钝。然而此刻我却有着严重的恐惧感。这次的连续命案里,出现了将人分尸的变态,这个变态或许还是个会把尸首摆在屋顶上的冷血者;但是我觉得最可怕的,竟是能将这些可怕的事,与人名、物件的缩写联想在一起——

    我感觉到何谓真正的害怕。面对这样残酷的命案,有人却能超乎常态,以冷静的观察力来想像、推理这个命案的线索。这种冷静的功夫,让我害怕得发抖。我史无前例地感觉到这个人的思考,绝对不是我这样的人所能理解的;就像我不能理解昆虫或蜥蜴的想法一样。我清清楚楚地体认到,我的面前有个思考模式和我截然不同的人。

    我觉得人类不可能做出那样的思考,同时我也觉得魔神不会如此思考。我无法认同这种缜密的思考方式,因为它让我觉得自己的渺小。这是很矛盾的感觉。或许正因为他实力坚强,所以才能想到这种细腻之处。

    不,我又觉得或许不能只用“细腻”来形容。因为他想到的不是琐碎的细处,而是巨大仪式的细微条理。目前村里的受害者,不就是这个人类所不能理解的仪式牺牲者吗?如果这个命案真的是为了某种仪式,那么应该还会出现活祭的场面吧?凶手根本不在乎我们的想法,因为凶手不怕杀人,也毫不犹豫地杀人。说不定我就是下一个活祭品。想到这里,恐怖的感觉又来了。我们的对手太巨大,却连影子也见不到。这命案到底是谁干的?我们一点头绪也没有。

    我又迷惑了。村子里不是到处都是警察吗?整个村子的外围都被警察包围了,村里各个重要路口、通道,也都部署了警力。为什么在如此严密的戒备下,还会发生命案呢?

    我之前的假设是:这个连续杀人的恐怖命案,大概是中东某个狂热的宗教信徒所为。凶手大举潜入村里,以村中的女性为祭品,陆续杀害了数名女性,才会造成这么多的牺牲者。可是,现在想来,这应该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村里到处是警察,人类根本不可能有机会进行这样的杀人行为。如果不是人类的话——

    “受害者都是女性,而且年龄都超过六十岁。”教授说这句话时,不知从哪里传来轻微的、虫鸣般的机器声;这声音让我们每个人都起了鸡皮疙瘩。没错,正是汤姆的手机声。每一起新的事件,都是从汤姆的手机铃声开始的。这铃声带来紧张与不快,让我的胃痛了起来。

    汤姆似乎对这种情况习惯了。他慢慢的从怀里拿出手机,走到角落,坐在椅子上,然后在众目睽睽下,把手机拿到耳边。

    “我是汤姆·格兰西斯。”他说。众人生硬地吞了一口口水。“发现身体了?”原本坐在椅子上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屁股都往上提了起来。果然!

    “在哪里?调车场?货物列车上?在堆满木头的货物列车上吗?尸体上有积雪?……这样吗?那么是昨天晚上就放在那里了吧!葛利夏调车场的D-4专用轨道上!知道了。局长,你有什么话要问吗?”

    汤姆转头看巴格利,但是巴格利却像头狮子狗,脸上的五官全皱在一起,头像拨浪鼓般左右摇个不停。

    “尸体身上的雪尽量不要扫掉。”教授说。

    “我已经告诉局长了,他会和教授在三十分钟内到达。请尽量不要扫掉尸体上的雪。”汤姆说着,然后关掉手机。

    “身体也被发现了。”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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