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记载,耶稣也常显示一些奇迹,例如顷刻之间治愈麻风病人、瘫子、瘸腿、瞎子,让死人复活,用五张饼喂饱了五千人,等等。不过,耶稣自己好像并不赞成把信仰建立在奇迹的基础之上。法利赛人要求他显示奇迹,便遭到了他的痛斥。法利赛人问上帝的主权何时实现,他回答说:“上帝主权的实现不是眼睛所能看见的,因为上帝的主权是在你们心里。”
俗话说:“眼见为实。”在物质事实的领域内,这个标准基本上是成立的。譬如说,我没有看见耶稣所显示的上述奇迹,我就不能相信它们是事实。当然,即使在事实的领域内,我们也不可能只相信自己的亲眼所见,而拒不相信未见的一切。不过,我们对于自己未见的事实的相信,终归是以自己亲见的事实为基础的,所谓间接经验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在精神价值的领域内,“眼见为实”的标准就完全不适用了。理想,信仰,真理,爱,善,这些精神价值永远不会以一种看得见的形态存在,它们实现的场所只能是人的内心世界。毫无疑问,人的内心有没有信仰,这个差异必定会在外在行为中表现出来。但是,差异的根源却是在内心,正是在这无形之域,有的人生活在光明之中,有的人生活在黑暗之中。
据我理解,耶稣是想强调,一个人以看见上帝显灵甚至显形为相信上帝的前提,这个前提本身就错了,是违背信仰的性质的。这样的人即使真的自以为看见了某种神迹从而信了神,也不算真有了信仰。相反,惟有钟爱精神价值本身而不要求看见其实际效果的人,才能够走上信仰之路。在此意义上,不见而信正是信仰的前提。所以,耶稣说:“那些没有看见而信的是多么有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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