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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WilliamSomersetMaugham),英国现代著名作家,一八九七年以描绘伦敦贫民区生活的小说《兰贝斯的丽莎》(LizaofLambeth)开始其漫长的创作生涯。他一生著作甚多,除诗歌以外的各个文学领域,都有所涉及,有所建树。他共写了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三十个,此外尚著有游记、回忆录、文艺评论多种。他的作品,特别是他的长、短篇小说,文笔质朴,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有致,在各个阶层中都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他的作品被译成各国文字,不少小说还被搬上银幕。他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最受人欢迎的小说家之一。

    毛姆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位西方现代作家。他的著作早在三、四十年代就有介绍;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影片如《孽债》(即《人生的枷锁》)、《剃刀边缘》(即《刀锋》)等,解放前曾在我国上映过。近年来,国内杂志陆续发表了他的一些短篇,著名长篇《月亮和六便士》和《刀锋》的中译本也相继出版,引起了我国广大读者的兴趣。现在,我们能有机会把毛姆这部最主要的作品介绍给读者,既了却了我们多年来的夙愿,也有助于大家对这位作家的进一步了解。本文就毛姆其人以及他的这部代表作,作些粗略的介绍,谈几点很不成熟的意见,以就教高明。

    萨默赛特·毛姆于一八七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出生在巴黎。父亲是律师,当时在英国驻法使馆供职。小毛姆不满十岁,母亲和父亲就先后去世,他被送回英国由伯父亨利·毛姆抚养。亨利·毛姆是肯特郡惠特斯泰勃镇的教区牧师,为人自私、贪吝,对待侄子冷漠而近于粗暴。毛姆进坎特伯雷皇家公学之后,境遇更加不幸。他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有时还遭到冬烘学究的无端羞辱。孤寂凄清的童年生活,在他稚嫩的心灵上投下了痛苦的阴影,养成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幼年的经历对他的世界观和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八九二年初,他未遵从伯父让他进牛津攻读神学的安排,而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德国哲学史家昆诺·费希尔(KunoFischer)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同年返回英国,在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当了六个星期的练习生,随后即进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为期五年的习医生涯,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使他学会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来剖视人生和社会。毛姆曾说:"这段经历对我很宝贵。对一位作家来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从医数年更好的锻炼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正是根据他从医实习期间的所见所闻写成的。

    从一八九七年起,毛姆弃医专事文学创作。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写了若干部小说,但是,用毛姆自己的话来说,其中没有一部能够"使泰晤士河起火"。他转向戏剧创作,获得成功,成了红极一时的剧作家,伦敦舞台竟同时上演他的四个剧本。他的第十个剧本《弗雷德里克夫人》连续上演达一年之久。这种空前的盛况,据说只有著名剧作家肖伯纳才能与之比肩。但是辛酸的往事,梦魇似地郁积在他心头,不让他有片刻的安宁,越来越强烈地要求他去表现,去创作。他决定暂时中断戏剧创作,用两年时间潜心写作酝酿已久的小说《人生的枷锁》。

    第一次大战期间,毛姆先在比利时火线救护伤员,后入英国情报部门工作,到过瑞士、俄国和远东等地。这段经历为他后来写作间谍小说《埃申登》提供了素材。战后他重游远东和南太平洋诸岛;一九二○年到过我国,写了一卷《中国见闻录》。一九二八年起毛姆定居在地中海之滨的里维埃拉,直至一九四○年纳粹入侵时,才仓促离去。

    两次大战的间隙期间,是毛姆创作精力最旺盛的时期。二十年代及三十年代初期,他写了一系列揭露上流社会尔虞我诈、勾心斗角、道德堕落、讽刺有闲阶级荒唐行径的喜剧,如《周而复始》、《比我们高贵的人们》和《坚贞的妻子》等。这三个剧本被公认为毛姆剧作中的佳品。一九三三年完稿的《谢佩》是他的最后一个剧本。毛姆的戏剧作品,情节紧凑而曲折,冲突激烈而合乎情理;所写人物,着墨不多而形象鲜明突出;对话生动自然,幽默俏皮,使人感到清新有力。但总的说来,内容和人物刻画的深度,及不上他的长、短篇小说,虽然他的小说作品也算不上深刻。这一时期的重要小说有:通过描写一画家舍弃西方文明,来到南海与土著人民生活在一起,创作出绚烂多彩的画幅,反映现代西方文明束缚、扼杀艺术家个性及创作的《月亮和六便士》;通过一位"文坛泰斗"及其周围种种人物的描写,惟妙惟肖地刻画当时文坛上可笑可鄙的现象的《寻欢作乐》;以及以大英帝国东方殖民地为背景、充满异国情调的短篇集《叶之震颤》等。短篇小说在毛姆的创作活动中占有重要位置。他的短篇小说风格接近莫泊桑,结构严谨,起承转落自然,语言简洁,叙述娓娓动听。作家竭力避免在作品中发表议论,而是通过巧妙的艺术处理,让人物在情节展开过程中显示其内在的性格。

    第二次大战期间,毛姆到了美国,在南卡罗来纳、纽约和文亚德岛等地呆了六年。一九四四年发表长篇小说《刀锋》。在这部作品里,作家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小说出版后,反响热烈,特别受到当时置身于战火的英、美现役军人的欢迎。

    一九四六年,毛姆回到法国里维埃拉。一九四八年写最后一部小说《卡塔丽娜》。此后,仅限于写作回忆录和文艺评论,同时对自己的旧作进行整理。毛姆晚年享有很高的声誉,英国牛津大学和法国图鲁兹大学分别授予他名誉文学博士学位。一九五四年,在他八十寿辰的时候,英国女王授予他颇为显赫的"荣誉团骑士"称号。同年一月二十五日,英国著名的嘉里克文学俱乐部(GarrickClub)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英国文学史上受到这种礼遇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一九六一年,他的母校,德国海德堡大学,授予他名誉校董称号。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毛姆在法国里维埃拉去世,享年九十一岁。骨灰安葬在坎特伯雷皇家公学内。死后,美国著名的耶鲁大学建立了档案馆以资纪念。

    巨著《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代表作,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书中主人公菲利普·凯里童年和青年时期的辛酸遭遇,大多取材于作家本人早年的生活经历;作家在这个人物身上,更是倾注了自己的思想感情和切身感受。但是,"《人生的枷锁》并非自传,而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里面事实和虚构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作家是依仗事实的启示,"使用小说家的权限,炮制了若干故事来写我创造的人物。"换句话说,在这本小说里,毛姆打破了事实的拘束,虚构了某些重大情节,塑造了菲利普·凯里这一人物形象。通过描写本人公的曲折遭遇,揭露社会从精神到物质上对人的折磨与奴役。虽说在菲利普·凯里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毛姆早年的某些影子,但他更像狄更斯笔下的大卫·科波菲尔,更像塞缪尔·勃特勒笔下的艾内斯特·蓬提法克斯和康普顿·麦肯齐笔下的迈克尔·费恩。因而,《人生的枷锁》成为继塞·勃特勒的《众生的道路》以后又一部取材于作者亲身经历、揭露维多利亚时代末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主义作品,从而真正确立了毛姆今英国文坛的地位。

    菲利普·凯里是个有思想、有个性的青年,患有先天残疾(跛足),性格孤僻、敏感、执拗。他自幼双亲亡故,在冷漠而陌生的环境中度过童年;进寄宿学校之后,饱受不合理的教育制度的摧残;而当他跨入社会,又在爱情上遭到残酷打击。在他坎坷的人生道路上,荆棘丛生,他每跨一步,都要经受一番痛苦的折磨,并在身心上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

    小说着重描写他如何挣脱宗教和小市民习俗这两条禁锢人类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漩流中,寻求到人生的真谛。

    菲利普自幼由当教区牧师的伯父威廉抚养,后来又在附属于教会的皇家公学念书,所以他是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然而,他很早就切身体会到宗教的虚伪。他十二岁那年,学校里掀起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菲利普显得十分虔诚。他先是在《福音书》里看到,而后又在大教堂牧师布道时听到关于"信念能移山"的基督信条;圣诞节回到家里,再经过大伯的一番解释,他对上帝具有回天的神力这一点深信不疑。他热烈而虔诚地祈求万能的上帝在新学年开始前治愈他的残疾。随着指定日期的临近,他愈加心诚。到了开学的前一天晚上,他冒着严寒,赤裸着身子,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向上帝作祷告,可是他的跛足依然如故。他旁敲侧击地询问大伯:"假如你祈求上帝做某件事,心也够诚的,结果事情却没发生,这说明什么?"牧师回答说:"只能说明心还不够诚。"菲利普想起保姆给他讲过的关于捉鸟的故事:如果能在小马尾巴上撤一撮盐,就能轻而易举地将鸟逮住。可惜谁也没法挨近小鸟。想必"信念"也是如此:谁也没法心诚到足以挨近上帝。于是他得出结沦:他大伯一直在耍弄他。如果说菲利普这时还只是朦胧地意识到宗教信仰的虚妄,那么,等他年事稍长,有了选择判别的能力,便自觉发出"人何必非要信奉上帝?"的呐喊,毅然与宗教决裂了。后来他在寓居巴黎习画期间,进一步摒弃了以基督教义为基础的道德伦理观。所有这些无不形象地揭示了宗教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作者对宗教的愤懑充满了字里行间。毛姆还运用他那支解剖刀似的笔,勾画出作为"社会栋梁"的牧帅的伪善面目和肮脏的灵魂,他们不论对信徒、同行,还是对妻子、亲友,一概冷酷无情,所谓"教义",始终只是挂在嘴上的骗人鬼话。在他们的灵魂深处,其实是"认定上帝是不存在的,在此生结束之后就什么也没有了"。他对社会的主要精神支柱——宗教,进行措词如此激烈的抨击,这在当时文坛上还不多见。这是《人生的枷锁》不容忽视的现实主义成就之一。

    菲利普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不愿为了"侍奉上帝"而虚度自己宝贵的一生。他不等毕业就断然离开了死气沉沉的皇家公学。他辗转于欧陆与英伦之间,念书学画,寻求安身立命之所;他在阅历人世的同时,还潜心研读古今哲学著作,探索人生的奥秘。但是他的这些努力一无结果,他只能从落魄诗人克朗肖的玩世不恭的奇谈怪论中寻找精神寄托,为自己勾画出一套所谓"尽可为所欲为,只是得留神街角处的警察"的处世"准则"。事实上,这套"准则"在现实生活中根本"行不通"。他进伦敦圣路加医学院学医,爱上了爱皮西点心店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为她荒废了学业,将父亲留下的一小笔遗产,耗费了许多,再加上买卖股票赔了本,一时生计无着,幸亏由朋友介绍,在一家服装店当了个顾客招待员,才免于流落街头。他饱尝人间艰辛,历尽世态炎凉,最后得出结论:生活就像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实质上却毫无意义。尽管在作家笔下,主人公算是摆脱了情欲的纠缠,卸却了人生职责的重负,似乎进入了心清神净的"大悟大彻"之境,最后甚至还有了"否极泰来"的结局,然而我们在这个人物身上,清楚地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青年人理想尽遭破灭的可悲命运。

    菲利普个人的不幸遭遇,无疑有其丰富的社会内容。他的悲剧命运,应该说是由他所处的时代决定了的。十九世纪末期至二十世纪初,正是资本主义英国急剧向垄断资本阶段过渡的这样一个历史时期。资本迅速集中到金融与工业垄断资产阶级手里,中下阶层在贫困的泥淖中越陷越深。大英帝国在国外更是疯狂争夺市场,拼命劫掠殖民地的资源。一八九九年,英国殖民主义对南非布尔人悍然发动了长达两年之久的侵略战争;"巨人竭尽全身之力",才算赢得不光荣的"胜利"。接着,各帝国主义之间又在酝酿一场重新划分势力范围的世界大战。资本主义社会经历着严重而尖锐的经济和政治危机。随着固有的宗教、道德、文化、哲学的逐渐解体,人们思想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场深刻的精神危机。维多利亚王朝时期的那种虚假的乐观气氛已荡然无存。西方文明将人类引入了精神绝境。小说展示的正是这样一幅"充满恐怖的现实世界"的晦暗画面,画面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听凭"命运之神"的驱使,飘忽在"茫茫无尽头的黑暗深渊"之中,"既不明其缘由,也不知会被抛向何方。"小说围绕主人公菲利普的坎坷遭遇,冷静而客观地揭示了一系列灰色人物的悲剧命运。这当中有贫病交迫、靠给穷学生授课苟延残喘的"日内瓦公民"迪克罗,他年轻时浴血疆场,为"自由"而战,晚年却对整个人类不寄予任何希望,静等从死亡中得到解脱;有立志献身艺术、却无绘画才能的穷学生范妮·普赖斯,她忍冻挨饿苦度了几个存秋,终于落到山穷水尽、炊断粮绝的地步,只得含恨轻身,悬梁自尽;有悲叹生不逢辰、自诩看穿尘世的落魄文人克朗肖,他靠翻译庸俗小说、炮制无聊诗文为生,借杯中物和酒后清谈消愁,最后以病死在贫民窟内而终其贫困、潦倒的一生;有爱金钱、讲虚荣、头脑平庸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她把嫁人当作终生的衣食之计,结果却被人玩弄、抛弃,沦落为街头的卖笑女子,"淹没在伦敦茫茫的人海之中。"此外,更有那些被作家一笔带过的伦敦贫民,他们不少人不堪忍受贫困的煎熬,被迫走上了绝路。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菲利普的不幸遭遇,只不过是整个社会大悲剧中的一支小小的插曲。

    由此可见,毛姆在小说里直言不讳地描绘出了过去时代的社会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同时也形象而真实地塑造了形形色色的人物。这些人物是时代的人、阶级的人、社会的人;他们的个人命运总是同他们所处的时代联系在一起的。毛姆就是这样冷眼看世界、如实反映生活,就是这样不断地抠挖着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疮疤。这无疑显示了毛姆作为文学家具备着时代喉舌的可贵品质。

    作为一个目光敏锐的社会观察者,毛姆不会不看到他借以存身的社会已病入膏盲,而人世间的种种苦难,正是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所造成的。然而,作为一个脱离人民的资产阶级作家,他当然不会看到西方社会悲剧的根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更不愿承认只有通过变革社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类社会悲剧。小说中主人公菲利普最后省悟出的人生"真谛",实际上也就是作家闩己审视了人生、社会之后所得出的结论:生活毫无意义,也不可能改变成另一个样子。只有摒弃人生的幻想,挣脱精神上的枷锁,才能成为无所追求、无所迷恋的自由人。显而易见,毛姆之所以选定"人生的枷锁"作为小说的标题,其用意也就在于此。小说原以希伯来大预言家艾赛亚(Isaiah,基督教《圣经》中人物)所说的"美自灰烬出"(BeautyfromAshes)为题,后来作家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中见到"人生的枷锁"一说,欣然作了更改。斯宾诺莎认为:人屈从于感情,有如套上了枷锁;只有运用理智,人才自由。他主张人们应运用想象和理智,变经验为预见,这样才能掌握"未来",才不致沦为"过去"的奴隶。当然,毛姆在借用这一说法的时候,理性的内容消失了,而是代之以一套类似东方佛家"清心寡欲"、"四大皆空"之说的虚无主义人生哲理。这是这部巨著的糟粕所在。其实,作家在小说中所阐明的这套"哲理",说穿了无非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说教,一种麻痹人们赠志的精神麻醉剂,它既消除不了那些挣扎在资本主义桎梏中的人们的痛苦,更无助于改变造成人世间种种不幸的社会现实。这是我们在读完小说之后必须进行思考和分析的问题。

    小说《人生的枷锁》发表于一九一五年。实际上,毛姆在一八九七年完成了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之后,就立即着手写自传体小说《斯蒂芬·凯里的艺术气质》。此书完稿后未获出版,而作家本人再也没有勇气去读它,任其撇在一边。"但是,我忘不了书中的那些人物,还有那些事件和感情……某此梦魂萦绕的往事,成了一种准以忍受的折磨,搞得我食不甘味,眠不安生,最后,我决定暂时停上戏剧创作,先让自己摆脱掉回忆的纠缠。我写这本书(即《人生的枷锁》,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我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因为等我看完校样之后,我发现那些缠人的幽灵全都安息了:人物也罢,事件也罢,以后再没在我脑海出浮现过……现在我很难说清楚,究竟有哪些内容是我向壁虚构的,有哪些是活生生的事实——究竟哪些事是实际发生的,哪些事是我希望发生的。"

    由此可见,毛姆写这部作品,先后两易其稿,酝酿、构思长达十数年,是部精心构思、精心创作的巨著。正如他对一位友人说的那样:"有教养的人们常常问我,你为什么不再写一部《人生的枷锁》这样的小说呢?我回答他们说,因为我只有一次生命。我花了三十年才收集到写那部小说所需的材料。"小说问世后,颇得与时不少著名作家和评论家的好评,认为它是一部"融汇了作家真挚感情,体现了作家真实思想的感人之作";它"以质朴无华的文体,出色地表达了一种深沉的、甚至是悲剧性的情感","给人留下坦率而真诚的印象"。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西奥多·德莱塞在一篇题为《现实主义者眼里的〈人生的枷锁〉》的文章中,把这部小说称为"天才的著作",称毛姆为"艺术大师"。这部小说自出版以来,始终未绝版,至今仍广为世界各国读者所传诵。一九六六年,英国著名批评家西亚尔·柯诺利将此书列入"现代文学运动巨著一百种",说明它在英国文学史上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本书译者分工情况:第一章至第六十三章,张增健、倪俊译;第六十四章至第一百二十二章,张柏然译。

    张增健

    张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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